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对策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对策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对策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对策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1 总则 为在城市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南京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南京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并为公共设施实施和运营管理提供参考。新建地区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标准》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新建地区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标准》控制预留用地,保证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在进行已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时,应结合人口情况和实际需求,在既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鼓励功能混合、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设施配套的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保障房片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针对性核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性。 基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遵循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衔接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辖区及其管理要求、各类设施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和设施情况等,设施项目、规模及布局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本《标准》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中涉及用地的为刚性规定,新建地区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已建成区尽量通过用地盘整达到标准。用地上配套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强度,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宅的开发强度和人口规模做适当调整。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千人指标

招收26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0%,就近入园率90%, 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30座/千人;建筑 9.3810.32m2/座,用地1415m2/座,每班25座。 0.7 1.0 小学学龄712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100%,并 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40座/千人;建筑 10.0811.03m2/座,用地12.7614.20m2/座,每班40座。 初中学龄13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100%, 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20座/千人;建筑 12.7113.82m2/座,用地16.7019.12m2/座,每班40座。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7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 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60座/千人; 建筑10.8912.67m2/座,用地1416m2/座,每班40座。(千 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m2,用地面积840~960m2) 1.2 2.4 高中学龄1618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98%,并 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19座/千人;建筑 11.4212.28m2/座,用地16.7019.12m2/座,每班45座。 68.5 1155 12601581 1763 0.72 35 0.71 4004500.71 400450

800100035 35 203035 30401200150035 30403650120015001500180035 20300.30.9 35 0.72 86100 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2.5张, 合5床/千人。按建筑1520m2/床,用地2530m2/床标准 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包含不少于30张 床位的日间照料护理中心)。 35 0.71 1500200025004000残疾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5%,百名残疾人设置床位4张,合2床/千人。按建筑1520m2/床,用地2530m2/床标准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 140150205215 1702004000500023 0.4 1.4车位/户。含居民汽车场库0.3 1.3车位/户,社 会停车场库0.1车位/户。 190220 0.72 35 225037501500250035万门/处。 普通住宅的固定电话用户线不应少于2线(即2对线)/户,每万户居民须设置容量1.52万门。 5060万m2设一处。 独立设置:10万m2设一处,建筑面积120m2。 箱式:23万m2设一处,建筑面积6m2。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工作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工作方案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工作方案 各村有关单位: 为巩固我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长效管理,确保所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完整和运行正常,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明确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理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资金。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所有已建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 (一)环境卫生。按照农村环境政治要求建设垃圾池,购置垃圾箱,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添置垃圾清运车辆,全面清理家前屋后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路、沿河垃圾的乱倒、乱堆、乱放现象,加大对卫生死角的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内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积极鼓励和引导村民在家前屋后、道路两侧的空地栽种花草树木,全面提 第 2 页共 5 页

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二)道路桥梁。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抛洒物多、路边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安排专人加强道路巡查力度,路面不得堆放建筑垃圾、打谷晒场,要保证路面整洁、坚实,出现破损要及时修补,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道路两侧的绿化,要定期修剪,出现缺苗的要及时补植。 (三)农田排灌设施。XX年,将对全乡重点排灌渠道进行疏浚工程,对影响灌溉和排水的渠道清淤、拓宽。安排专人负责对排灌站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排灌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冬天农闲时安排专人看护排灌设施,做好防盗工作。疏通有关村的排水通道,储备充足的抢险防汛物资,加大汛期巡防力度,确保防汛安全。 (四)综合服务。XX年完善党员活动室的活动设施,及时更新上墙规章制度以及党员公示信息等。完善信访治安室的值班设施和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治安巡查,保证村民人身财产安全;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中心设施,对接纪委的“四网五制”工程,做好三农资金的安排和发放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兑现各类惠农资金。 三、资金管理 为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帐管理,做到预算时有计划,申请拨款时有方案,使用过程有监督,工程竣工有验收。会计核算列专项明细科目支出;二是加强工程竣工财务结算审计。 第 3 页共 5 页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试行) 青岛市规划局 2010年5月

青岛市规划局 关于发布施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编制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于2010年5月10日施行。凡青岛市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以及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编制说明 青岛市规划局曾于2007年编制了《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试行)》,并作为控规及相关规划编制、管理的参考资料,对强化新区、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和配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方面,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更加突出,节约型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民生问题获得广泛关注;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省、市又不断出台了一些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规范、标准、规定等。为了使全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更加合理、系统、均衡,更加符合青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规划局对现行相关标准、规划进行了综合研究,编制完成《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相关规范及标准为基本依据,结合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情况及城市发展要求,并参考国内相关城市做法研究制定。本标准由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执笔起草。在起草和修改完善过程中,市规划局多次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研讨、论证,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汲纳这些意见和建议,使本标准在合法的基础上,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本标准自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建议或疑问,请及时向青岛市规划局反映。市规划局将适时组织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不断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完善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条文及条文说明两部分,均由青岛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表1.0.4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表1.0.5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 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

我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综述

我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综述 于敬 【摘要】公共服务设施是承载公共服务的空间载体,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布局的合理和均等化发展对于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城市整体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因此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及时对我国现有的公共设施规划研究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其中的经验,深入分析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面临的新问题,对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实现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 【关键词】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研究综述 1.基本概念与内涵 目前,在我国一般认为“公共服务设施”是由“公共”“服务”“设施”三个词语组成,或者是由“公共服务”与“设施”两个词语构成,是这些词语含义的整合1。但在《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或维基百科中,并没有“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服务”的词条,与之相关的中文词条包括“公共事业”“公共产品”“基础设施”等。与之相关的英文词条包括“public service”2以及“infrastructure”3,前者不仅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等有形的公共物品,还包括提供无形的诸如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一切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而后者则专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4。 1.1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一个涵义广泛的概念,有着丰富的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基础,不同国家或经济组织对公共服务的界定都不相同,其概念和范围也随时代发展而变化。 1928年法国法学家Duguit在其著作中定义“公共服务”指“所有要完成的活动都应当由政府提供保障、进行安排和监督”。在法国,公共服务涵盖所有涉及大众利益的事物,因此是一项特定的法律制度。同时,公共服务也有其意识形态的内容,分为三大类:主权服务,与国家传统职能相吻合;社会和文化服务,主要包括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文化活动;经济服务,法律上成为工商公共服务(SPIC)5。公共服务运行的基本原则是连续性原则、平等原则以及公共服务满足需求或适应需求原则。 2004年5月欧共体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共同利益服务的白皮书》6,提出了欧盟促进高质量的共同利益服务的发展策略,目标关键是确保欧盟所有公民和企业都有权使用高品质的、可负担得起的共同利益的服务。“共同利益服务”已成为欧盟意义上的公共服务概念,包

基于生活圈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研究

基于生活圈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研究* —以仙桃为例 朱查松王德马力 摘要: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各地纷纷展开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贯彻城乡统筹发展理念、配置城乡相对公平的公共服务设施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面对传统规划编制以等级序列来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的缺陷,本文提出借鉴日本“生活圈”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的经验,以居民出行距离、需求频率和服务半径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划分,构建不同层次的生活圈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并以仙桃城乡总体规划为例阐述生活圈配套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应用。 关键词:生活圈;城乡统筹;公共服务设施;仙桃 1 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城乡发展差距引起了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城乡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城乡公共服务之间的差距,乡村的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文化服务设施、教育设施),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远远低于城市公共服务[1]。为此,党的十七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试图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自《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后,已有不少城市展开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进行城乡基础设施配置的研究。规划是龙头,如何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理念,在规划编制和管理上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公平成为城乡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这些研究,既有分析当前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如叶齐茂对京郊百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的调查[2]、李王鸣和杨泽霖对浙江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特征的研究[3];也有对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理论思考,如周志清对城郊结合区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思考[4]、张大伟和陈伟东对城市规划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研究[5];同时还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实践的介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城乡人口流动变化监测技术研究”(批准号2006BAJ11B02)赞助成果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 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 (市规划局 2011年9月) 1、总则 1.1为了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立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制定。 1.3本指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规模。 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配套标准和服务水平。 1.4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

筹、社会公平、运行高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 1.5新市镇、新社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本指引将根据试行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2、术语 2.1农村地区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含主城、副城)、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地区。 2.2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一系列设施的总称,包括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商业等社区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2.3新市镇 农村地区镇街的镇区,规划人口规模一般在 2 万人以上。按照南京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两类:(1)有行政建制的现状涉农街道或建制镇的镇区(镇街政府所在地),为其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虽已撤销行政建制但规模较大且功能较为齐全的镇区。 2.4新社区

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v1.0 可编辑可修改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目录 编制说明 1 总则 (3)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3) 3 市级和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规划导则 (4) 4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9) 附录:术语、用词说明及参考文献(规范) (18) 《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条文说明

1 总则 【目的和依据】为突出以人为本,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使用城市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考虑城乡发展需要,制定《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中心城区(指七区)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在对城市旧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可依据本标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可行,并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服务水平。 杭州市辖县级市的中心城区可参照本标准实施。 城市特殊功能区域,如风景名胜区、前湾保税港区、港口、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的相关内容,另行规定。 【配置原则】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相关规划,应遵循系统、兼容、创新、继承以及适度超前或相对稳定的原则。 【强制性要求】本标准中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内容或规定应为强制性要求,在城市规划实施时,须优先安排并与其它建设工程同步予以落实;当公共服务设施无独立占地要求时,其建筑面积应作为强制性要求予以落实。 【相关法规】本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并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按其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本标准将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七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4)体育;(5)商业金融;(6)社会福利;(7)行政办公;将居住区级以下(含居住区,下同)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娱乐;(4)体育;(5)商业金融服务;(6)社会福利与保障;(7)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8)市政公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综合考虑建设规模以及投资、布局方式等,可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五级: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居住组团级。

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

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提要:幼托是居住组团级公共建筑中占地最大的项目,其布置对居住小区的规划布局也有较大的影响。幼托的规模与幼托机构类型 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 居住组团相当于一个居民委员会的规模,一般以300~800户为宜。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大多由居委会管辖,这一级公共服务设施一般包括幼托、居委会、老年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自行车存车处、基层商店等。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以利于管理,可以设在住宅底层,也可独立设置。 1.幼托建筑。 幼托是居住组团级公共建筑中占地最大的项目,其布置对居住小区的规划布局也有较大的影响。幼托的规模与幼托机构类型、办园单位性质、条件、所在地区幼儿园入托率以及均匀合理的服务半径等因素有关。幼托最好布置在环境安静、家长接送方便的独立地段上,而且需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以保证自身功能及环境需要。如果用地紧张而必须设置在住宅底层时,应将幼托入口与住宅入口分开,并有独立院落,建筑单体设计还要采取措施,如隔音、加设雨篷等,尽量减小上层住户与幼托之间的相互干扰。幼托服务半径不

宜大于300米,层数以1~2层为主,用地紧张的情况下可考虑3层。一般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按每班30座计,三班及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联合设置,以节约用地,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均应独立设置。此外,幼托的总平面布置应保证活动室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活动场地应有良好的朝向并有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活动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室外要有一定面积的硬地和活动器械等,以供儿童室外活动。幼托建筑位置的选择一般有三种方式:A.幼托位于住宅组团之间,特点是对居住生活干扰较小,接送也较为方便。B.幼托位于住宅组团内部,特点是与居住生活间有一定程度的相互影响。c.幼托位于小区或街坊中央,特点是较易组织小区中心的景观,并对居住生活干扰较小,见图3-42。 2.基层商店的规划布置。 基层商店的特点是面积小,品种多,布点灵活、面广,深受群众欢迎,一般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可以设在组团入口处,也可以设在住宅底层,还可和居住组团级其它设施如居委会、自行车存车处等联合布置。 3.自行车存车处。 自行车存车处的布置可以相对集中或分散布置。集中布置就是在组团集中设立一至两个存车处,集中布置方式便于统一管理,有较强的经济合理性,只是服务半径稍大些;分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说明书

目录 前言-------------------------------------------------- 1 一、规划编制背景----------------------------------------- 1 二、规划编制对象----------------------------------------- 1 三、规划编制目的----------------------------------------- 1 四、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2 第一部分武汉文化设施布局规划-------------------------- 3 一、发展背景--------------------------------------------- 3 二、现状分析与总结--------------------------------------- 3 (一)现状用地-------------------------------------------------- 3(二)现状设施-------------------------------------------------- 4(三)现状评述-------------------------------------------------- 4(四)上轮总规实施回顾------------------------------------------ 5三、规划目标及原则--------------------------------------- 6 (一)规划目标-------------------------------------------------- 6(二)规划原则-------------------------------------------------- 6四、文化设施体系规划------------------------------------- 6 (一)规模测算-------------------------------------------------- 6(二)文化设施布局体系------------------------------------------ 7五、专项设施规划---------------------------------------- 11 (一)博物馆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会展中心等)规划----------- 11 (二)音乐厅、剧院规划----------------------------------------- 13 (三)群众艺术艺馆(含文化馆(站)、青少年宫)规划-------------- 14 (四)图书馆规划----------------------------------------------- 15

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首先,强化组织领导,乡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村书记负责项目进度等工作。乡新村办将始终加强对我乡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进度、质量、管护等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工。 其次,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乡纪委、财政所将对资金的使用、拨付等进行专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拨付合法合规。 最后,明确和强化建设和管护的主体责任,乡镇为项目的主体责任单位,各项目行政村为项目建设和管护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各自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管护等具体事项。 二、项目建设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单位:乡村 项目实施内容: 村:新建道路3.693千米、扩建道路3.2千米、改建0.4千米、改建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改建。 三、项目进度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村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资金配套情况 村中央配套220万、省市县配套275万、乡镇配套25万、农民自筹30万。 四、项目后期监护 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项目村庄配备专职保洁员,实行村收集、乡转运模式运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四支队伍”建设,推进治脏治乱工作

常态化,做好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村庄建成区建后维护常态长效。 加大资金投入。将村庄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个村庄建成区乡里每年安排1万元管护配套经费,用于村庄长效管护人员工资、设施维护等费用开支,同时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志愿者环境保护,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村庄建后管养。 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媒体平台和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村规民约和村庄长效管护政策,努力营造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到村庄长效管护中来,合力推进村庄建设长效管护。 严格督查考核。乡新村办及人居办将积极开展村庄建设“回头看”,对相关村和村庄不定期随机查看,主要督查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情况,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严格长效管护奖罚制度,每年年底按照考核结果,拨付长效管护奖补资金,形成“层层受考核,级级有责任,干好有奖励,落后有压力”的工作局面,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居民生活现代化。

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

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

前言 为了与新颁布的《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相协调,与各专项规划相衔接,指导杭州市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根据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指令和要求,编制《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该规定的编制是根据《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近年新编的城市专项规划的内容和规定,对《杭州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送审稿)》(2004)进行修编,同时新增加城市公共设施的配置规定和要求。 本次规定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城市公共设施体系进行分级和分类设置;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设施的设置进行修编;对公益性设施、经营性设施进行分类,并采用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区别控制;增加新旧区的差别化配置等条款。 本规定在城市级公共设施设置要求中不包括市政设施的设置规定,只在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中,包含市政公用设施(居住区及居住区以下级)配置规定。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公共设施布局原则 (3) 4 城市公共设施设置要求 (4) 5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 (12) 5.1设置要求 (12) 5.2旧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差别配置 (14) 附表一:杭州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定额指标 (26)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27)

1 总则 1.0.1 (目的和依据)为合理进行城市级公共设施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有效地使用土地资源,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参照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新编《城市公共设施设置规定》,并将二者合并制订为本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设施和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在对建成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实行差别配置,确保配套设施达到标准、服务体现水平。 1.0.3 (设置原则)公共设施的设置应贯彻可持续发展、节约用地和资源共享的原则。 1.0.4 (设施分级)城市级公共设施指为城市(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城市片区级公共设施指为外围独立城市组团、居住片区(大型居住区)等服务的城市区域性公共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一般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表1.0.4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居住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户数(户)10000—16000 5000—7000 1500—2000 人口(人)30000—50000 15000—20000 4500—6000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三级结构、居住区—基层社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两级结构及相对独立的基层社区等基本类型。 1.0.5 (设施分类)城市级、城市片区级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社会福利、行政办公等七类设施;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九类设施。 1.0.6(设施属性区分)根据各类设施基本服务属性的不同,公共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设施和经营性公共设施两类。 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配置要保持严格刚性管理;经营性公共设施的配套可保持一定的弹性和灵活度,以应对当前市场逐步完善和用地功能混合布局的发展趋势。 1.0.7 (指标分类)公共设施的指标控制分为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控制性指标;经营性公共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指导性指标。 1.0.8 (规划落实)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时序分别在规划管理单元中落实。通过规划管理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明确相关设施的建设规模和位置。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1.0.9公共设施的设置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10本规定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及其配置:城乡比较

陈伟东张大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及其配置:城乡比较 标签:公共服务● 陈伟东张大维 摘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为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管理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三类。根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辐射率、拥有率和覆盖率等主要指标,目前,我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在城乡之间存在不均衡现象。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城乡统筹均等发展,在规划上,乡村应该借鉴城市配建经验,选择适当的设施项目和建设指标、适度的投资主体和建设方式,同时,还要考虑实施单元、服务半径、服务当量等相关性要素。 关键词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比较;均等化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转型提高了人的需求层次,社会转型扩大了公共需求主体,这些都需要大量增加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从初步小康向全面小康过渡、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时期,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需要与公共产品供给短缺且分配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现今我国社会的突出矛盾。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的问卷调查显示,高达82.0%左右的专家学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提供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和分配不均。[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城乡公共产品分配不均显得更加突出。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成为当前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逐步增加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城乡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建立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但由于长期忽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科学分类和对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的比较分析,致使业已失衡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很难获取合理的规划建议。 本文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研究对象,在合理分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证调查,分析我国现阶段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现状,尤其是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之间的均等化状况,并据此提出我国现阶段可供参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的配置思路。 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内涵与分类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直接为本社区居住用地内居民提供服务的基本性、共享性设施,一般包括公共建筑及其场地,还有附属设备等。按照居住区的功能和结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则有城乡之分,即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从城市居住区的角度,对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进行了界定。从宏观上讲,建设部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订本)]中将其按使用功能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市规发〔2006〕38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 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通知》(京政发〔2002〕22号)中的指标进行修订,重新制定了《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本《指标》是指导规划设计人员编制本市居住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的规划设计工作。 本《指标》已于2006年1月25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划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居住地区规划设计中执行本《指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请有关部门按照本《指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文本 1 总则 1.1为保证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设置,提供适宜的居住生活环境,不断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标。 1.2本指标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特殊地区因地制宜,具体研究。 1.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贯彻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尽量综合设置。 1.4居住人口规模和用地范围,应依据城市规划确定。 本指标按居住人口规模(或建设规模)分四级。 每户平均居住人口计算值为2.8人,每户(套)住宅建筑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标准计算。 1.5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在符合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总指标的条件下,可根据城市规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安排、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 本指标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最低基本标准。 1.6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按性质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交通和市政公用等八类。 1.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附表1、2、3、4设置。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研究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研究 胡筱晨,谢新鹏,赵英伟 摘要: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村地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基于在河南省淮阳县的调查研究,剖析农村地区现状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主要特征与问题,表现为公益型主导、市场型补充,低水平、均质化配置,类型少、缺口大等;依托公共设施区位和中心地理论,提出效率与公平视角下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方法,并采取综合潜力评价和聚类分析法进行结果修正;最后提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策略。本文的研究以期指导淮阳县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为河南省及其他地区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策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河南省淮阳县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我国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相对城市严重滞后,长期面临总量不足、体系不完整、配置水平和使用效率低下等状况,在国家提出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目标下,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为新时期下农村地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以河南省淮阳县为例,从农民的需求角度剖析了现状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出农村地区公共设施的布局策略和配置方法,以期指导淮阳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 1.2 研究对象 基于《“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及经济、社会学界对“基本公共服务”概念的界定,本次研究主要以保障社会成员平等、公开享用的公益性服务设施为主,包括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及社会福利等;同时考虑到农村居民对于生活、生产劳动的需求,将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零售、农贸市场以及生产相关的农业生产服务设施也纳入到研究范畴。 本次研究以河南省淮阳县为例,探索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中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策略。淮阳县地处黄淮平原农区,居周口市腹心,是国家主体功能区中的粮食主产区。县域农业总产值高,但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人口基数大,但外流人口占比高,老龄化明显,2015年底总人口130.35万人,外出人口达30.96万人,老龄化率(65周岁以上)为10.7%。全县辖7镇11个乡,包含465个行政村,2273个自然村,淮阳县作为典型的传统农区大县,

新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探讨

新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探讨 摘要:公共服务设施是一个地区开展经济、文化等公共活动的中心,同时也是地区公共活动最频繁、最集中的场所,它为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提供了便捷的条件,对一个城市的发展,尤其是新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前言: 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体现土地经济价值,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纷纷开展了新城建设活动。但在新城建设过程中,目前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即缺乏公共配套设施,以及由此带来的人气不足、摆动人口较多给城市造成的交通压力等问题。从国外新城规划和发展的经验来看,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往往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而备受关注,一方面,新城以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和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现其时代发展特征和综合生活质量,并以此作为吸引人口和产业入驻的重要前提条件,另一方面,通过提供各类收入、年龄、种族、宗教都能支付和享用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新城群体的社会融合和凝聚力,从而可以推动新城健康快速地发展。 一、新城建设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研究的意义 首先,市场经济下政府迫切需要加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尤其发挥规划职能,重点保障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其次,国内外新城建设的实践显示,公共服务设施导向的开发模

式(sod,service oriented development)是政府常用开发引导模式。需要在新城开发中充分发挥其导向性作用,引导新区功能和用地开发的有序拓展,并积极推动城区功能和空间资源的重组与整合,促进新城城市职能和形象品质的全面提升; 最后,从规划学科的发展来说,当前城市社会发展和结构分异的趋势对公共设施的供给模式和内容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无视社会个体特征的规划方法已难以满足社会需求,需要对相关规划方法进行深入探讨和有效改进。 二、许昌新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 为“人”服务是对规划的基本要求。规划要创造人性化的服务环境,满足人们需求。 (2)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规划强化公共设施的生产服务、生活服务职能,突出公益性服务设施供给的开放共享和便利性,激发城市活力、打造城市凝聚力、强化城市辐射力。 (3) 发挥综合效益 规划突出科学性、适用性、先进性,发挥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效益,保障城市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许昌新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体系 新加坡新镇公共服务设施分级示意图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概要

一填空题 1居民区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服务于本居民区居民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基础需要。 2教育设施分为: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 3居民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主要体现在配建项目和规模两个方面。 4配建项目和面积与其服务的人口规模相对应时,才能方便居民的使用和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 5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受社区管理模式,消费水平,服务水平,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 6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布置一般与居民区的规划结构相适应,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7居民区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文娱和管理服务类建筑,相互之间一般影响不大8布置方式:沿街布置,成片布置,混合布置, 9当道路的宽度和交通量不大时,可采用双侧布置 10沿街布置可分为:沿街双侧布置,沿街单侧布置,商业步行街 11沿街布置公共服务设施,除要考虑步行街与车行的关系,还要注意解决车辆停放和人流集散的问题 12成片布置就是选择合适的独立地段,将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在一起, 13居住小区级和组团级的公共服务设施是居民日常必需的,通称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 14成片布置可以形成相对独立的步行区。 15 16 17 18 19 20 二判断题: 1教育设施: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图书馆等(错) 2居民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主要体现在配建项目。(错) 3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村镇地区的公共建筑。(对) 4公共服务设施的性质可分为公共产品和非公共产品两种基本类型。(对) 5社会服务中心不包括助残,家政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错) 6行政管理设施包括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防控地下室等,(对)7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 8城市公共设施的控制指标主要有:千人指标,建筑指标,用地规模。(对) 9在城市规划中市政设施配套属于工程技术方面的范畴。(对) 10分类加和法是各类用水总体进行预测(错) 11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居民运动场,居民健身设施和卫生站组成(错) 11社会服务设施只包括便民利民设施。(错) 12社区居委会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错) 13沿街布置的形式可分为三种,主要来自于机动车辆的影响(对) 14沿街布置公共服务设施,只要考虑车辆停放和人流集散室外问题(错) 15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布置一般与居住区的规划结构相适应,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分级进行配置。(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