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本部各部门。

第三条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过程管理,构筑集团化管理平台和与国际接轨的技术平台,不断满足投资者、顾客、企业、员工和社会的需求,提高集团公司系统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第四条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坚持以人为本,从目标和需求出发。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

第五条为在集团公司系统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和发布实施,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为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第六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的形式可以是标准、规范、规程、守则、操作卡、作业指导书等。

第七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管理标准。管理事项主要指在营销、设计、采购、工艺、生产、检验、能源、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中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制定管理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组织、科学利用和加快发展生产力,正确处理生产、经营、发展的相互关系,科学行使计划、生产、监督、调整等管理职能。

第八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工作标准。工作事项主要指在执行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第九条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是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的统一体。标准体系是集团公司企业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标准体系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以标准体系表的形式来表述;管理体系是标准体系贯彻实施的组织体系,负责标准体系的制定、执行、监督、改进等。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全面领导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领导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定、复审、修订、废止,国际和国内标准的采集、

宣传和贯彻,标准化审查,标准化科研,标准培训,标准实施,标准实施结果评价和监督考核等;

(三)负责审批和发布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四)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和本部各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

(五)负责建立法规、标准、资料等动态数据库,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实现标准化管理信息共享。

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组(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工作组)是标准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标准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标准化委员会下设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三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集团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专业化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和集团公司相关专业标准;

(二)组织编制专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经费预算等;

(三)组织制定专业标准;

(四)组织专业标准的技术培训;

(五)对专业标准贯彻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对专业标准进行定期复审、确认、修订、废止;

(六)负责收集、研究相关专业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组织专业标准的技术交流和科学研究。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挂靠部门,负责管理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动态管理;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技术标准专业委员会挂靠部门,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动态管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工作标准专业委员会挂靠部门,负责管理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动态管理;

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是标准化建设的网络化应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市场和信息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标准化建设的网络化应用。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是相关专业标准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相关专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预算等;

(二)负责相关专业标准的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送审、宣讲、培训等;

(三)负责相关专业标准的实施、审核、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标准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二)确定与本公司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三)在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

(四)负责所属发电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及时了解并掌握所属发电企业标准化的工作动态和管理信息,为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管理和持续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直属企业总经理(厂长)是本企业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各直属企业设立标准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二)确定与本企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审批本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和其他重大问题,批准标准化活动工作费用;

(三)在集团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遵照因地制宜的原则,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审批本企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四)对本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贯彻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五条系统各企业应确定标准化管理机构(部门或车间,下同),作为标准化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归口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本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标准;

(三)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集团公司及本企业标准;

(四)组织对本企业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与本企业新产品研制、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六)做好标准化效果的评价与计算,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七)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建立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料;

(八)对本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对本企业有关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九)承担上级委托的有关标准化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各企业职能管理部门(或车间,下同)标准化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完成本企业下达的标准化任务;

(二)组织实施本企业技术、管理、工作标准,推行标准化作业;

(三)对本部门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各职能管理部门应设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运行和检修班组应设兼职标准化管理员,负责班组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化工作人员对违反标准化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班组或部门报告。对不符合有关标准化法规要求的技术文件,有权拒绝签字。

第四章标准的制定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包括:

(一)集团公司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制定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技术进步,集团公司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标准;

(三)采用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制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坚持用户为主,保证安全卫生,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以集团公司当前最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依据,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

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四)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有利于保证和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定的一般程序:标准编制计划,组织起草标准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标准的审查、批准和发布。

第二十一条根据标准化管理的需要,系统各企业负责向专业管理部门提出标准制定和修订立项申请报告。立项报告应明确拟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名称、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标准编制所需调研、试验及费用等项目。专业管理部门在汇总、审核各企业的立项申请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向专业委员会提出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经专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标准的起草

专业管理部门在组织实施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时,应挑选具有标准编写能力并经标准化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组成标准起草小组,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

标准起草小组在研究起草标准前,应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掌握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以及集团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关的最新科技成果资料、集团公司系统生产和工作中积累的技术数据和统计资料、以及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技术法规、国内和集团公司相关标准等资料。

在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选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由标准起草小组起草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必要时对草案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起草的标准(草案),应与集团公司标准体系相协调。

起草的标准格式、内容、规格应遵守DL/T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DL/T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标准的审查、批准、发布

标准(草案)经征求集团公司系统意见后,由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初审,初审后由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核,形成标准(送审稿)。标准(送审稿)送交审核时,应提交标准(草案)、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包括对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况等)、必要的验证报告等材料。

标准(送审稿)由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审查,形成标准(报批稿)。标准(报批稿)报送批准时,应提交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初审、审核和审查意见、以及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等。

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或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授权的分管领导批准,由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编号、发布和实施。

第五章标准的采用

第二十四条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纳入集团公司标准体系。系统各企业根据本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需要,负责推荐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纳入集团公司标准体系或本企业的标准体系。推荐纳入集团公司标准体系的标准,须报经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二十五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集团公司实施国际化战略、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集团公司标准,并按集团公司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对于贸易需要的产品标准,如果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不适用时,

鼓励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第二十六条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并应同集团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相结合,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条采用国际标准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等同采用,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修改。修改采用,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含编辑修改。修改采用不包括只保留国际标准中少量或者不重要的条款的情况。修改采用时,与国际标准在文本结构上应当对应,只有在不影响与国际标准的内容和文本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才允许改变文本结构。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代号为:

IDT:等同采用(identical);

MOD:修改采用(modified);

NEQ:非等效(not equivalent)。

非等效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不同,之间的差异也没有进行清楚的标识。

根据国际标准制定的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应当在封面标明和在前言中叙述该国际标准的编号、名称和采用程度。在标准中引用采用国际标准的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应当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标明对应的国际标准编号和采用程度,标准名称不一致的,应当给出国际标准名称。

第二十九条采用国际标准的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的编号表示方法如下:

(一)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采用双编号表示。

示例:Q/CDT XXX XXXX-XXXX/ISOXXXXX:XXXX

(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集团公司标准,只使用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号。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经执行被证明切合集团公司系统实际,且无需经常修订的,可由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并按规定的程序升级为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管理制度升级为企业标准后,对应的制度应废止。

第六章标准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发布的企业标准从发布实施之日起开始实施。根据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不同特色,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系统各企业做好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制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应在发布后三十日内,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系统各企业在实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前,应制定实施标准的计划,明确标准实施的方式、内容、步骤、负责人员、起止时间、应达到的要求等。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和物质准备,对标准进行宣传讲解和技术培训,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为标准的实施创造条件。

第三十四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以及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系统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推荐性标准,一经集团公司采用,系统各企业应严格执行。系统各企业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备案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以及当

地政府的强制性标准。

第三十五条系统各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和本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本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书。各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

第三十六条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集团公司相关专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违反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系统各企业应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体系,在总经理(厂长)的领导下,由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车间),负责对本企业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企业标准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章标准化审查

第三十七条系统各企业研制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出口,要实施标准化审查。凡进口国家有关部门列入《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强制执行的标准,并报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禁止无标准生产。下列情况属无标准生产:

(一)没有相应产品和服务标准文本的;

(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或复审的;

(三)企业执行已被废止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

(四)产品和服务明示的标准与产品实际执行的标准不一致的;

(五)冒用其他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禁止购买、使用和销售下列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含辅助材料)和零部件:

(一)不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二)未注明执行产品标准号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的产品除外);

(三)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书等不符合规定的。

第八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四十条集团公司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标准化法律法规,了解标准化管理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并能准确贯彻和运用。

第四十一条集团公司利用网络化手段,系统各企业标准化管理经验交流,对系统全体员工开展标准化管理知识和标准化作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标准化意识和综合素质。

第四十二条系统各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从事标准化管理工作,为标准化工作人员创造更多的学习、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机会,为标准化管理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创造以人为本、团结协作、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十三条班组工作人员要熟悉并能熟练运用与本岗位有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

第四十四条企业标准化人员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和本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具备从事标准化工作所需要的标准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全

面推行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管理和考核办法由集团公司另行制定。

第九章信息管理

第四十五条集团公司负责收集国内外法规、标准、技术资料,建设动态数据库。通过集团公司信息网络,定期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信息和标准体系表变更情况,系统各企业查询、确认、下载、应用,使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信息迅速、及时、准确传递到系统各企业,贯彻实施到班组,在系统内实现标准化管理信息的共享。

第四十六条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系统各企业,建立广泛的信息搜集渠道,定期收集相关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已搜集的标准资料及时进行研究、整理、分类、登记、编目,建立标准资料档案库,实施标准化档案管理,为系统各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

第四十七条系统各企业要全面掌握地方法规和标准制定及修订情况,研究地方政府颁布的涉及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资源管理等的强制性法规标准对集团公司和本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地方法规标准对集团公司有普遍影响的,要及时纳入集团公司标准体系。

第十章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第四十八条系统各企业在实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订的内容,应按照管理渠道,上报和提请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对该标准进行修订。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不定期组织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核,对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效果等进行系统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标准的修订计划和加强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九条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定期组织对系统各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办法由集团公司另行制定。系统各企业要根据标准化委员会的考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本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五十条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实行动态复审制度,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标准内容不做修改,仍能适应当前需要,符合当前科学技术水平的,给予确认。确认的标准,不改变标准的顺序号和年代号,只在标准的封面上标明“××××年确认”字样;

(二)为完善和充实标准内容,需要对标准条文、图表作修改、补充的,以及标准的主要规定需要作较大改动才能符合科学技术水平、适应当前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的,需要对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不改变顺序号,只改变年代号;

(三)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需要,或为新的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应及时予以废止;

(四)复审后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

第五十一条当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应及时对集团公司和本企业相关标准进行复审,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

第五十二条标准的修订与标准的制定程序和要求相同,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需要修订的标准进行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和发布实施。

第五十三条集团公司对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企业和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违反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规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

失、或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 (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 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设施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火力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 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脱硫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第四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

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团公 第一级为集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 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审批在建和投产脱硫设施因脱硫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

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

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各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贸易结算用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应在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能表技术检定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搞好电能表的强检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计量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组成,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量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主管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本企业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是网、省(市、自治区)计量办公室的电测、热工计量检定机构,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接受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和计量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法规、制度和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各项计量标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关计量工作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评分规则标准 分 实得 分 评价 周期 责任部门 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 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 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 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 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 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 量/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 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 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 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 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 2 燃料供应合 格率 (新增加指 标) 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 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 时间)/日历小时 (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 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 20 月燃料管理部 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 加2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 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 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 4 入厂、入炉煤 热值差 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

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全面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生〔2016〕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全面做好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直属企业,总部各部门: 2016年是集团公司全面实施“一五八”发展战略和“十三五”产业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国有企业和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电力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抢发电量、降低成本,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需要更加安全稳定的局面,煤矿、煤化工企业潜在的安全风险依然较大。集团公司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以“七个加强”要求为抓手,以安全风险控制为主线,全面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 1

事故,不发生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全面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七个加强”,补齐安全生产短板 要加强科技工作。坚持科技兴安,完善各级科技工作管理体系,配齐岗位人员,依靠科技创新保障安全生产。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解决超临界机组高温管材运行安全、冲动式汽轮机隔板安全等技术难题。开展二次再热、海上风电等新技术的研究,为实际应用奠定基础。推广环保节能、相控阵检测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开展设备诊断分析、预警的技术研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设备状态的实时掌控和事故隐患的早期预警。 要加强技术管理。健全配齐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专工、技术员等技术管理体系岗位人员。采取切实有力的激励措施,稳定和发挥生产系统骨干作用。制定颁发技术管理责任制,出台集团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落实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健全专业技术标准体系。 发挥基层企业技术保障主体作用,加强技术标准规程,技术台帐、档案等生产信息管理,为技术分析和技术攻关提供依据。发挥集团公司科研院技术保障监督作用,组建全覆盖的技术专家队伍和快速反应的技术协作网,实施全专业、全过程技术监控管理。发挥新能源、广西、环境产业公司等在风电运行、水电大坝、 2

大唐集团制〔2017〕1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升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复前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溯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承诺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500万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承诺。 (二)200~500万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企业向分子公司承诺。 第五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 - 1 -

可靠、主要性能指标、环保、投资概算及回报率、工期。 第六条承诺书作为项目可研及立项申请的附件一同上报。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技改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点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 (三)检查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八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般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检查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 (三)配合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测试工作。 第四章考核 - 2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口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多年实践中培育了“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的大唐人特有的企业精神,这种“大唐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突出表现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咬定目标、务期必成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辱使命、勇担责任的奉献精神。这种“大唐精神”是“大唐团队”的灵魂,是“大唐文化”的深刻内涵,是“大唐品牌”的魅力所在,是创造“大唐速度”和“大唐质量”的不竭源泉,是促进大唐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辉煌的精神动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1、用不断创新的科技,共建通信发展的未来。 2、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厚积薄发,业兴五洲。 3、锐意创新、善思笃行、攻坚克难、引领潮头。 4、激情超越,筑梦人生,勇于拼搏,逐鹿未来。 5、引领通信新技术,追求用户新需求。 6、服务用户、勇于创新、团结拼搏、开拓进取。 7、改革、创新、发展是大唐腾飞的羽翼,拼搏、奋进、责任是大唐腾飞的永动机。 8、深挖促改、生研融合、爱贤供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9、系统创新,领先世界。 10、矢志创新迈大步,大唐自信展风采。 11、以唐为名,弘扬大唐精神;以人为本,成就中国梦想。 12、同心图冶,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13、珍惜大唐光荣史,再创大唐新辉煌。 14、担创新责任,创一流品牌,揽优质工程,做时代新人。 15、高举大唐旗帜,秉承大唐精神,锐意创新进取。 16、创新就是突破常规。 17、积极深化改革,迎接市场竞争;肩负发展重任,再铸大唐辉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2007年版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 (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 (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 (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 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技术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信息系统上提出,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为加强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工作,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政策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集团公司总部处长级、副处长级)岗位4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战略发展需要,承担以下六个专业领域的政策和改革研究: 1.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区域经济发展; 2.国家能源及相关行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 3.国有企业发展改革; 4.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 5.企业战略与管理; 6.国际政经形势及企业国际化,世界能源电力市场发展。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优良,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尽责、作风严谨,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合作; 2.熟悉国家宏观形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市场状况,具备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3.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电力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政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应聘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应聘副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科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原则上具有北京户口; 7.条件特别优秀的,相关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网站注册报名。报名者需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奖信息、业绩证明、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简历应尽可能完整。简历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并逐页签字,参加考试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1周内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干部考察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五)党组研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会研究决定各岗位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18:00时止。 2.应聘相关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信息。 4.联系方式 原标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化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的发展需求,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整合人才资源,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集团公司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是服务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是对“112人才工程”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对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专业引领,突出能力。 专家库建设强调专家的专业水平及实际经验,注重专家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公认度,以及在各专业领域的影响力。 (二)以用为本,价值创造。

专家库建设旨在整合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各类业务,不断优化各项生产技术指标,提高效益,创造价值。 (三)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专家库建设按管理层级和专业类别设计,任期内根据专家的岗位、业绩等变化情况,对专家库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四)标准统一,量化评价。 专家库建设采用量化手段,统一设臵各级各类专家的积分标准,重业绩贡献和创新创效,通过积分排序,体现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级企业。专家库建设涉及的人员为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含集团公司总师级领导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体系 第六条专家库按照三级三类体系设计,即按照企业层级分为集团公司级、二级企业级、基层企业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按照员工岗位又分为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生产技能类三个类别(各级企业员工对应的三级三类专家见附表1)。 第七条专家库的专业设臵根据企业层级的不同确定,同一专业涉及的专业等级情况根据岗位类别和专业特点有所不同(三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doc8页).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系统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现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主题词: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3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控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7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京津冀能源能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等18个区域子公司,成立了山西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宁夏分公司、内蒙古分

公司、辽宁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广东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11个区域分公司和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5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首家在伦敦上市的中国企业、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电力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塞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已建成投产发电的最大水电站之一的大唐龙滩水电站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截至2019年底,中国大唐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一带一路”沿线16个国家,资产总额达7585亿元,员工总数约10万人,发电装机规模为1.44亿千瓦,清洁能源机组占比达32.5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理念,深化“达设计值”工作和提高设备可靠性,提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条“精品工程”是通过精心策划、精益管理、精细运维,使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完成后的可靠性指标、能耗指标、环保排放指标、投资回报率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安全设施完善,文明生产一流,机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工作的各级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制定了“精品工程”的评选条件、评价标准、检查考核等内容。其它计划检修、技改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有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均 - 1 -

纳入“精品工程”创建管理,“精品工程”实行“分级创建”,分为集团公司评价项目和分子公司评价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中重大技改项目是指重点技改项目工程投资超过3000万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 (一)制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建立指标对标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对集团公司评价的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进行核查。 (三)监督、指导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七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落实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管理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二)检查、指导基层企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前期策划、过程实施。 (三)组织“精品工程”评价,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八条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职责: - 2 -

中国大唐集团所有电厂

中国大唐集团 北京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北京市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高井发电厂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国华盘山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 合肥发电厂 淮南市洛河发电厂 淮南市田家庵发电厂 马鞍山第一发电厂 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公司 淮北发电厂 铜陵发电厂 陈村水电站 甘肃省 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八零三电厂 甘谷电厂 广西壮族自治区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百龙滩水电厂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岩滩水电厂 河北省 微水电厂 马头发电总厂 峰峰电厂 保定热电厂 保定市余热发电厂 曲阳王快水电厂 国华定州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总厂

河北华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发电总厂 北京大唐发电股份公司陡河发电厂 河南省 登封市电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电厂 安阳华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热电厂 洛阳首阳山火电厂 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 佳木斯第二发电厂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鸡西发电厂 湖南省 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

湘潭电厂 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 耒阳发电厂 衡阳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水电厂 湖南省金竹山电厂 张家界市水电开发公司 吉林省 长春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热电分公司 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 下关发电厂 徐塘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新沂热电公司 山西省 太原第二热电厂

山西大唐平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 陕西电力发电有限公司 灞桥热电厂 户县热电厂 渭河发电厂 延安发电厂 韩城发电厂 秦岭秦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水电厂 略阳发电厂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诏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 云南大唐红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