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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

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6—10: D D C C C

2018法学专业考研真题(4)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 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 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 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 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 1.【答案】C 【考点】西方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 【解析】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丁的观点,A项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人定法应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 2.关于法律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 B.法律应当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 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 D.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 2.【答案】B 【考点】法律的特征 【解析】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主要是以权利为本位,故A项错。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故B正确。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等方式,C项错误。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在

2016年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答案解析 (完整版)

跨考独家整理最全法硕考研知识资料库,您可以在这里查阅历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和知识点等内容,加入我们的法硕考研交流群还可以获得法硕学长免费答疑服务,帮你度过最艰难的考研年。 以下内容为跨考网整理,如您还需更多考研资料,可选择法硕考研一对一咨询进行解答。 2016年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答案解析(完整版) 专业综合 1、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C) A 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 B 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 C 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D 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现行的法律制度 【解析】C 研究法理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所以选C。 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D) A 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 B 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C 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 D 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 【解析】D 法律只能在经济基础所蕴涵的可能性范围内选择,而不能任意地选择;法律的性质、内容和发展趋势等,都主要是由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的状况和要求所决定的。所以选D。 3、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D) A 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 B 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C 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 D 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 【解析】D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所以选D。 4、2014年5月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依法为其办理供养"。该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责的逻辑结构是(B) A 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B 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 C 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D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解析】B 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 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C) A 《中国共产党章程》 B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C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D某市滨湖区政府发布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解析】C 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行政法规专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2017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1.结合实例,谈谈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意义与标准。(20分) 2.某甲在16周岁前三天对乙实行敲诈勒索3万元,乙当时没有钱,筹备了三天以后放在指定位置,甲16周岁后的生日第二天去把钱取走,对甲怎么处理?(20分) 3.刘晓东意图qiang jian,深夜潜伏在路边,见一女子路过,当女子走近突然上前抱住该女子欲实施qiang jian,结果该女子喊了一句:“刘晓东,你这个臭流氓!”刘吓得仓皇而逃,请问刘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20分) 4.为什么行为无价值采取(部分)犯罪共同说而结果无价值论采取行为共同说?(20分) 5.《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请问会产生什么缺陷?(20分) 6.某甲借款10万元,租一套办公室,准备格式合同,向乙公司商谈要购买价值100万的金银首饰。乙公司业务员携百万收拾到甲处签合同,甲拿出十万元作为定金。甲在乙点钱过程中趁机夺走金银首饰,跑出门外,将乙锁入门内,携价值100万元首饰逃走,致乙被困3小时。请问对甲应当如何处理?(20分) 7.甲为公司总经理,乙为某市经贸书记。甲为了公司的利益乙,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2万元存入银行卡。甲将卡与密码交给乙,乙之后一直给予甲所在公司好处。甲在半年后又将30万元以相同方法存入另一张卡后给乙。乙一直将两张卡放在家中没有使用。后来乙被纪委调查,乙怕事迹败露,将卡交给知情的丙保存。甲听说乙被调查,便去银行挂失,将两张卡内的32万元存入自己别的账户。请分析本案。(30分) 新祥旭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9970286.html,

赵秉志《当代刑法学》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20-26章)【圣才出品】

第二十章刑罚裁量概述 20.1复习笔记 一、刑罚裁量的概念 1.基本法理 (1)刑罚裁量的概念 刑罚裁量,又称量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定罪的基础上,权衡刑事责任的轻重,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种和刑度,并决定是否适用某种刑罚制度的审判活动。 (2)刑罚裁量的特征 依据刑罚裁量的概念分析,其具有以下五项特征: ①刑罚裁量的主体是国家审判机关; ②刑罚裁量的基础是准确定罪; ③刑罚裁量轻重的唯一根据是刑事责任的大小; ④刑罚裁量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 ⑤刑罚裁量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3)刑罚裁量的内容 ①决定是否对已经构成犯罪的犯罪人判处刑罚。 ②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种和刑度。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a.决定适用何种刑种,例如判处何种主刑,是否需要判处附加刑;b.决定判处何种程度的刑罚,例如判处自由刑的年限或者财产刑的数额。这是刑罚裁量活动的主要内容。 ③决定是否对犯罪人适用某种刑罚制度。刑法根据案件事实的不同情况,规定了包括自

首、立功、死刑缓期2年执行、缓刑、累犯以及数罪并罚制度。是否适用上述刑罚制度与犯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刑罚裁量的内容理应包括决定是否对犯罪人适用某种刑罚制度。 2.疑难问题 如何理解刑罚裁量? 关于刑罚裁量的概念,根据刑罚裁量内容的范围,刑法学界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狭义说认为、广义说和最广义说。其中刑法学界的通说为广义说,认为裁定是否对犯罪人适用某种非刑罚处理方法也是刑罚裁量的内容。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在定罪的基础上,权衡刑事责任的轻重,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或适用某种非刑罚处理方法,判处何种刑种和刑度以及是否现实执行某种刑罚的审判活动。 二、刑罚裁量的原则 1.刑罚裁量原则的概念 刑罚裁量原则,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贯穿于全部量刑活动并对量刑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和制约作用的法律准则。 2.我国刑罚裁量原则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因而我国刑罚裁量原则概括为“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刑法规定为准绳”。 (1)量刑必须以案件事实为依据 案件事实,是指具体刑事案件中能够表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的主客观事实情况。“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2016年法硕(非法学)基础课真题

2016年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 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 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 B、妨害公务罪 C、包庇罪 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 B、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防卫过当 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处法律规定属于() A、援引法定刑 B、绝对确定法定刑 C、相对确定法定刑 D、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危险驾驶罪 B、交通肇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

2020年考研:法学刑法学重要考点

2020年考研:法学刑法学重要考点第一章绪论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2、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犯罪概念 1、犯罪的定义 2、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犯罪构成 1、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内容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4、危害行为 5、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6、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及因果关系的认定 7、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8、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理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9、单位犯罪主体 10、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11、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12、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13、法律上的理解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 14、事实上的理解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正当化事由 1、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2、特别防卫 3、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4、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5、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6、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7、避险过当的概念 8、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 9、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有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2、犯罪既遂的形态 3、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2018年-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专业解析】 【1】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 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 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 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2】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1.通过目录法、体系法的学习形成框架后,在仔细看书的同时应开始做笔记,笔记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影响 看书的速度,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现笔记对于整理思路和理解课本的内容都很有好处。 2.做笔记的方法不是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抄到笔记本上,而是把书上的内容整理成为一个个小问题,按照题型 来进行归纳总结。 【3】真题的使用方法 1.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十分重 要的作用。 2.分析试题主要应当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 ,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 3.考生可以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并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练习,这样既可以检查自己的复习

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 【复习计划】 【1】了解学生的学习背景; 【2】非统考专业课命题的总体特征,重难点知识点串讲。 【3】强化课程授课内容,有针对性的解答。指导学生练习真题; 【4】帮助学生进行自我诊断,了解自身复习进展,确立复习目标,调整复习策略;【5】后期帮助学生预测考题;个性化辅导, 【6】减轻学生心理压力; 【7】如能进入复试,可以帮助学生准备复试 【参考书目】 613法律史,宪法学法理学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 《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813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 《民法》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经济法》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刑法》马克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新祥旭中民大刑法学考研高分通关宝典》-新祥旭独家资料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研究生考试已经落下帷幕,16年的同学们可以稍作休整,养精蓄锐后备战复试。对于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来说,真题是最具参考性的指导资料,精确的真题解析能够帮助大家找准复习方向,不走弯路,直击考试重点,轻松考研。博仁考研老师为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整理出2016年考研真题,答案可以咨询博仁教育老师。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 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 附属刑法 D 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 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 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 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6、2014 年 6 月 29 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 月 8 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 经过 20 年不再追诉 B 从 2014 年 6 月 20 日计算追诉时效 C 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 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 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 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2017法硕考研刑法学必背知识点100条(3)

2017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必背知识 点100条(3) 41、使用假币罪的两个考点总结如下:(1)"使用",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如购物、存入银行、赠与他人),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如赌博);(2)必须让假币进入流通领域,即"转起来"才成立本罪。若将假币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资本而给他人观看或炫耀的,不成立使用假币罪,而应成立持有假币罪。 42、经过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盗窃罪的行为方式目前有五种:(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多次盗窃;(3)入户盗窃;(4)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其中,后三种是修正案(八)新增的行为方式,务请注意。 43、(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这里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000-3000元以上;(2)多次盗窃:"多次"是指三次以上,此外,多次盗窃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3)入户盗窃:首先,盗窃的故意必须形成于入户之前,否则就是一般盗窃;其次,“户”应做缩小解释,同“入户抢劫”;最后,虽不要求数额较大,但也不能是价值极为微薄的财物,例如一张白纸;(4)携带凶器盗窃:首先,与"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一样,这里的"携带"="暗藏",凶器只是"备而不用",即不能显示凶器,否则,可能成立抢劫罪;其次,没有数额的限制;(5)扒窃:首先,扒窃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其次,扒窃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紧密贴身占有的财物,但不限于体积较小的财物;最后,虽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但也不能是价值极为微薄的财物。 44、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1)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对于由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能成立盗窃罪,只能成立侵占罪;(2)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首先,是"占有"而非"所有",这就意味着自己所有但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其次,是"占有"就可以了,不一定必须是"合法占有",这就意味着,即使是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例如"黑吃黑"。试举3个例子:(1)甲的财物借给乙之后,甲又偷回来:甲是盗窃罪;(2)甲的财物被乙偷走之后,甲又偷回来:甲无罪;(3)甲的财物被乙偷走后又被丙偷走:丙是盗窃罪。 45、既然自己的财物都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那么,他人的财物就更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了。这是典型的"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因此,将盗窃罪的对象解释为"他人的财物",是当然解释而非缩小解释。 46、 数额较大 (3年以下) 数额巨大 (3年以上10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 (10年以上或无期) 备注 盗窃罪1000—3000元以上3万—10万元以上30万—50万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最高刑不包括无期徒刑。 抢夺罪1000—3000元以上3万—8万元以上20万—40万元以上 敲诈勒索罪2000—5000元以上3万—10万元以上30万—50万元以上

2016法硕考研练习题:合同法

2016法硕考研练习题:合同法 2016法硕考研同步练习:合同法 1.甲到乙家做客,对乙家的一套家具很感兴趣。乙表示,如果甲喜欢,可以10000元卖给甲,甲未置可否。当晚,甲回家辗转反侧,但终于决定购买下家具。第二天,甲给乙打电话,表示同意乙的条件,但乙反悔了。甲第二天给乙打电话表示愿意购买的行为属于( )。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成立合同的行为 【解析】答案A。根据《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当天没有做出回应,第二天提出要买,其实是新要约。 2.杨某是因为一首网络歌曲而一唱走红的歌手,与某演出公司签订一演出合同。双方约定,杨某于平安夜在某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当天晚上杨某在赶往体育馆时遭遇车祸,被王某驾驶的汽车撞成重伤,导致无法演出。观众气愤至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 )。 A.观众可以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 B.演出公司可以追究王某的侵权责任 C.演出公司可以请求杨某赔偿损失 D.演出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杨某履行合同 【解析】答案C。通过本题掌握债的相对性(合同相对性)债的相对性是指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不得越过另一方要求其他人履行债务。在这里有三个民事关系:杨某和演出公司的演出合同,演出公司和观众的演出合同,杨某和王某的侵权关系。观众只能追究演出公司的违约责任,演出公司只能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杨某只能追究王某的侵权责任,不能越过当事人追究其他人的责任。而演出合同这种专属于人身的合同是不能强制履行的。 3.甲、乙签订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乙于每月月末交付月租金2万元。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在月底时,乙始终以种种借口拖延交付租金,一直拖欠了6个月,总计拖欠房租12万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甲只能要求乙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B.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通知乙,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时解除 C.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征得乙同意 D.甲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须征得乙同意也无须通知乙,并可以要求乙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解析】答案B。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见《合同法》第94条和第96条。乙公司迟延履行交付房租,经甲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故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故B项正确。 2016年考研复习即将进入暑期强化阶段,希望考生能够抓住假期,高效备考。 关于凯程: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 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 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 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6—10: D D C C C

人大刑法学研究生考试历年真题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 1、犯罪构成 2、立功 3、间接故意 4、国家工作人员 二、简答题目 简述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牵连犯 2、间接故意 3、国家工作人员 4、立功 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部分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挪用公款罪; 2、量刑; 3、遗弃罪; 4、洗钱罪 二、简答题(1*10=10分): 简述刑法规定的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刑法一、名词解释(4*5)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行为犯 3、防卫过当 4、玩忽职守罪二、简答题(1*10) 简述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从犯 2、立功 3、妨害公务罪 4、假冒注册商标罪二、简答: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累犯 2、想象竞合犯 3、交通肇事罪 4、挪用公款罪二、简答: 教唆犯的处理原则。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主犯 2.剥夺政治权利 3.侵犯著作权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二、简答题:

我国刑法关于死刑核准权的规定。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犯罪对象 2、自首 3、犯罪中止 4、抢劫罪二、简答题: 简述附加刑的种类和内容。 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正当防卫 2、时效中断 3、假释 4、职务侵占罪二、简答: 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预备犯 2、特别累犯 3、牵连犯 4、重大责任事故罪二、简答题: 简述犯罪不作为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罪刑法定 2、没收财产 3、抢夺罪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2、简述贪污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部分一、名词解释: 1、犯罪故意 2、连续犯 3、玩忽职守罪二、简答: 1、简述犯罪的不作为。 2、简述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3分/题): 1、过于自信的过失 2、结合犯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简答题(8分/题): 1、简述数罪并罚的几种不同情况。 2、简述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

法律硕士考试真题解析及复试规划

法律硕士考试真题解析及复试规划 法律硕士考试真题解析及复试规划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由我为大家讲授2016年新鲜出路的法学/非法学所有的试题,考完之后所有人第一骂出题老师真变态,每年出题都有一共同点:如果复习到位发现所有考点都是意料之中,如果复习不到位发现所有题目都是意料之外。纵观考题我们有三个结论:第一,考题整体来说还是符合之前划定的标准,有一两道题确实出现超纲;第二,标准复习全面,每年考试规律在不断地押题和反押题当中最终实现的考题结果;第三,在了解试题中,预测2017年可能有哪些的变化?今天讲授内容主要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真题分析、第二复试要求、第三复试规划。 一、2016年的真题分析。 考试分析三大规律:第一重者恒重:考过一定还会再考,第二新增必考或者热门必考,以前叫新增考点,今年几乎没有涉及,今年考的都是的热门话题,比如郭美美事件,比如“飞车抢夺”都是考查的热点。第三是综合创新,比较偏的题或者综合题题目的考查。 1、法理 (1)法学 法的继承强调两点,第一时间先后跟空间没有关系,第二跟法的移植区分,时间加空间是移植,时间是继承,解答题今年考了,2017年选择题肯定还会涉及。第二关于法律的论证,是法学独有的考点,非法学考点没有只有法学有的,我在讲50题,讲三小时的一定关注法律论证,最后压中了,试卷中确实有考查。 (2)法制史

法制史今年两道古文都比较偏,因为往年主要考的是《唐律疏议》,而今年考的是宋代的一个制度,叫翻异别推制,就是翻口供 让别的司法官看一看,古文的内容是课上讲过,宋代的材料,是上 课时重点提示过的内容。从这道题可以告诉我们,看完唐律要关注 宋朝,也许明年会有元、明、清的内容。法学考的西周的婚姻制度,这个是考试热点,上课讲的唐朝的婚姻制度,但其实跟西周的婚姻 制度是一模一样的,七出三去和六礼是一模一样,考西周的婚姻制 度其实也是在考唐律。 (3)宪法 宪法中我们押中了“人身自由’这道题,人身自由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身体自由;二,人格尊严;第三,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去 年考查了宗教信仰自由,当时预测今年会考人生自由,果不其然, 我们压中了。另外一道题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我们最后3小时并没 有没有提及宪法基本原则,但是我们强调宪法基本原则相关内容, 如果听过课之前的课程的话,宪法的四大基本原则肯定没有问题。 (4)民法 民法部分第一是格式条款,这个是书上明确讲到,格式条款有特例谁提供谁做不利解释。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是在最后老师整的主观 题补充材料中提到的,物权有三大原则,其他两个都考过,物权公 示公信原则应受到考生的关注。 (5)刑法 教唆犯也是今年压中的题目,特别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从重处罚,法学和非法学都讲到,罪刑法定原则肯定考的,故意杀人罪是每年 肯定考到。整体来说“重者恒重”的重者部分五大学科没有太大的 问题。 2、热门必考 今年法理学考的法的价值及其冲突原则,其背后的热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和四大原则这个题目我印象深刻,考前三小时 第一道题讲的这个,虽然有点不像论述有点像分析,但是考试考查

法硕(非法学)考研 《刑法学》练习题(四)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 练习题(四 2017年法硕考研的序幕已经拉开,刑法学是法硕考研命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凯程教育总结了部分法律硕士复习备考之刑法练习题、附答案。 1.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张、郭6000多元的报酬一直不付。张、郭二人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于是,张、郭商定将A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 ****了A。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陈某买回A后,要与A结为夫妻,遭到A的拒绝;陈某担心A逃走,便将A 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让A回原居住地与家人团聚。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张某,让张某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答案: (1张某和郭某为索取债务而扣押赵某女儿A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二人具有共同的故意和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共同对这一非法拘禁犯罪负刑事责任。 (2张、郭将A卖给他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出卖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二人在出卖A的犯罪中具有共犯的故意和行为,构成共犯。二人都是主犯。 (3郭某****A具有****性质,但属于在拐卖妇女过程中****被拐卖妇女,依法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不需要另行单独定****罪,数罪并罚。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周岁18周岁,不满16已满A.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10: D D C C C —6答案:

考研专业课《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文字完整版)

考研/真题题库 2016考研专业课《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文字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 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

A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D)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C) 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C)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D)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C)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A)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B) A 事先防卫 B 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法硕考研刑法学重点知识点

法硕考研刑法学重点知识点 法硕考研刑法学重点知识点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 上共同故意犯罪。 条件;①二人以上;②共同故意;③均构成犯罪。 客观方面 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 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主观方面 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1)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 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2)各共同犯罪人对他们 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主体条件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 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 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

1、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这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划分的。 所谓任意共犯,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从《刑法》来看,大部分的犯罪在主体数量 上都没有限制,所以通常发生共同犯罪的都是任意的共犯,如抢劫、强奸、杀人、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绑架、诈骗、盗窃、抢夺等罪 的共同犯罪均属于任意的共犯。所谓“任意”,是指法律对犯罪主 体的数量没有特别限制。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实行这样的犯罪,其犯罪主体是单个的还是2人以上的,没有特别的限制,是随 便的或任意的。 所谓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 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317条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刑法》第294 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317条组织越 狱罪)。 2、事先共犯与事中共犯 这是根据通谋的时间,即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作的划分。这里的“事先”,是指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在着手实行之前就预谋共 同犯罪或形成共犯故意的,属于事先共犯;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后才形 成共犯故意的,是事中共犯(承继共犯)。 3、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特定的分工所作的分类。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 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 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 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 4、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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