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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4〕3号)要求,按照2014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

上午9:00-12:00接受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材料;

下午14:00-17:00接受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材料。

请各有关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受理地点:平原校区基础医学楼四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张老师,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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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f9323724.html,)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f9323724.html,)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0月31日至11月7日。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4、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5、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6、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2 —

7、“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2014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交与其网上报考时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规范填写(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须与网上填写一致)并送学院人力资源部。

10、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4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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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书无法明确判别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当年招生计划、毕业生学籍表等证明材料。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复印件(B5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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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员上报的材料应当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排放规范、有序。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要准确、清晰。(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学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2、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材料不齐全,未网上注册认定的,费用不再退回。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个人认定材料,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

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人员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学院主页及人力资源部网站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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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2.河南省2014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人力资源部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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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个人材料应明确清晰

1、原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相关档案材料(如申请人毕业证书无法明确判别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当年招生计划、毕业生学籍表)等。

2、表格填写要求

(1)《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①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②有涂改痕迹的;

③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④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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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申请表》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①《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镇、街道办事处。

②《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并与网上电子信息数据一致,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3、材料整理要求

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及各类复印件。复印件使用B5型纸单面复印、缩印。认定结束后留存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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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统一提交材料应规范有序

1、花名册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分别整理,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人员集中排列。“申请任教学科”栏二级和三级学科按要求准确填写,以便于测试分组。

2、个人材料分别装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封面,可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下载。

3、材料整理不规范的,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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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省2014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院校(盖章):申请人员类别:

注:1、“申请人员类别”应按“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两类分别填写;2、“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

明确显示申请人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3、相近任教学科应相对集中整理排列;4、花名册应以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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