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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70号

8《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70号
8《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70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7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基层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五)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监督网,加强节能监督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交流推广节能新

技术、新设备、新的检测和诊断手段,不断提高节能技术监督人员水平。

第九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设在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安全生产部。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所属和所管理基层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五)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监督网,加强节能监督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交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的检测和诊断手段,不断提高节能技术监督人员水平。

第十条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根据与所负责区域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及各基层发电企业签订的技术监督服务合同,行使节能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应成立以技术总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节能技术监督的条例、法规、规定等。

(二)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监督制度定期对所负责区域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进行节能技术监督评价,提出评价报告,且每半年提出综合性总结报告,指导现场做有关测试,根据合同进行试验,出具试验报告,以指导现场节能工作。

(三)掌握节能技术领域的最新动向,建立节能技术档案,研究和提出节能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以指导所负责区域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的节能技术工作。

(四)认真行使监督职权,对违反节能法的行为有制止权;对严重影响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经济运行的高耗能设备投运有建议整改权。

(五)指导和参与各基层发电企业的煤、电、水、汽、油等重要计量装置的配置和质量认证工作;协助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组织节能科技项目的攻关。

(六)定期对所负责区域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七)定期组织召开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协助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制定节能监督工作计划和任务。

(八)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推广现代化节能管理办法、节能技术改造和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不断提高各电厂节能技术监督水平。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由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节能技术监督网,并在生技部门或其他设备管理部门设立节能技术专责工程师,负责开展本企业的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

(二)制定本企业节能技术监督的实施细则、岗位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等。

(三)制定本企业的节能规划、节能计划、节能考核办法、各项能耗指标定额,并组织实施。

(四)按期完成本企业能耗指标报表,做好本企业季度、年度节能工作总结。

(五)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组织的节能技术监督网活动,

同时积极组织本企业节能监督网活动。

(六)定期组织召开本企业的节能降耗分析例会,提出本企业节能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改进措施,并按计划实施。

(七)对影响本企业经济运行的重大耗能设备,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解决。

(八)参加本企业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并对安装调试、运行检修进行全过程节能技术监督。

(九)积极配合热工、电测专业做好节能计量装置和仪器仪表的检定工作。

(十)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节能降耗的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

第三章监督范围与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运行及检修节能监督

(一)以经济合理的运行方式和通过对发电厂按机组的热力特性、主辅机的最佳组合进行经济调度。

(二)加强燃料管理,做好燃料品种的检测。及时做好入厂、入炉煤的采制化工作和跟踪工业分析,并及时提供给运行人员。

(三)各基层发电企业要定期对锅炉效率、主蒸汽压力、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排烟温度、氧量、飞灰可燃物、锅炉漏风、汽机热耗率、凝汽器真空度、端差、给水温度、高加投入率、单位发电量耗水率、单机耗水率、补水率、水的重复利用率、辅机耗电率、入厂煤和入炉煤热量差、入炉煤皮带秤及采样装置投入率、校验率、合格率、点火及助燃用油量,进行检测试验,提出分析报告。并总结锅炉受热面、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冷水塔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对以上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四)基层发电企业主要系统及设备在试生产、大修或重大技术改造前后,必须参照国标或有关标准进行相应试验和验收,掌握设备及机组性能。

(五)对影响机组和设备经济性能的问题要制定消缺方案,结合大小修进行消缺。同时要注重检修工艺,结合对热力系统和设备的优化分析,落实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比如要积极采用先进的汽封技术,调整好发电机组动静部分间隙;加强锅炉吹灰器管理,保持受热面清洁;简化汽机疏放水系统,安装疏放水阀门温度测点,消除热力系统内、外部泄漏;积极采取先进调速技术,做好低效风机和水泵的改造,降低辅机单耗;积极实施锅炉燃烧器改造,提高锅炉稳燃能力,进行小油枪改造,降低发电耗油量;通过干式除灰改造、提高循环水浓缩倍率等手段,降低发电水耗;做好热力系统管道及设备保温等。

第十三条节能监督的日常技术管理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节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节能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节能监督网、节能经济指标考核制度、定期试验项目管理制度、汽机凝汽器胶球清洗管理制度、节油管理、节水管理等制度;

(二)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实行监督请示报告制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节能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监督指标和月、年度报表按规定及时上报给集团公司、分子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重要问题要专题报告。必要时上级监督部门派节能技术监督人员到现场测试分析,研究商定技术措施和解决办法;

(三)节能技术监督实行考核奖励制度,各企业要制定考核检查方法,并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和互查,认真进行各项节能技术监督指标的考核评比,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部门和个人以及优秀节能技术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监督不力、指标超标、设备异常严重影响电网、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要追究当事者及有关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的节能技术监督档案和资料管理,保证检测、试验、更新改造报告及有关原始资料、记录的准确、完整和实效;

(五)节能监督指标由基层发电企业定期检测和计算,并按时上报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由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汇总分析后上报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发各基层发电企业;

(六)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实行月报告制度,报送要求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见附表2、3、4、5)。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基层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国家、行业颁发的主要标准、文件目录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注:天然煤量、燃油量、烟道漏风系数和启动次数统计小计值和总计值。

附表5:

注:发电量、启动次数统计小计值和总计值。

附表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节能技术监督例行工作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站厂坝保护区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10〕4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水电站厂坝保护区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电站厂房、水库大坝坝区、上下游河道、边坡等厂坝保护区的管理,保证水电站日常正常生产活动、水库大坝行洪安全,防止在水电站厂坝区范围、上下游河道内发生人员落水伤亡、沉船等事故,保障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发挥水电站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电站厂坝保护区是指为了保证水电站厂房、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电站行洪安全以及防止在水电站厂坝区范围、上下游河道内发生人员意外落水伤亡、沉船等事故以及防止其他人员进行影响电站生产的非法作业而划定的地域范围,包括大坝两岸坝肩、河道两岸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泄洪区及两岸护坡、边坡、河堤及防护堤、引水系统等水上、水下、两岸部分。 第三条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分别负责工程建设期、工程运行期的厂坝保护区监督管理,各水电站或其管理公司是本电站所辖大坝保护区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共同做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保护区范围划分 第四条在进行大坝开工建设时,大坝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当地有管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水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保护区范围。 第五条已建成大坝尚未划定保护区范围的,大坝运行单位或管理单位应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或水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审批保护区范围。 第六条电站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电站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和要求、电站规模、库容、枢纽布置、周边自然环境等情况划定厂坝保护区,水电站厂坝保护区划定范围的主要原则: (一)大型水电站保护区划定范围: 上下游河道保护区以水库大坝坝轴线上游河道不少于500 m、下游河道不少于700—1000 m;如有通航建筑物的,应以上下游引航道口门区(引航道入口)作为保护范围;河道两岸保护区范围以校核洪水水位线向河道两岸水平距离不少于50m为准;两岸坝肩向外不少于100 m。 (二)中型水电站保护区划定范围: 上下游河道保护区以水库大坝坝轴线上游河道300——500 m、下游河道500—800 m;如有通航建筑物的,应以上下游引航道口门区(引航道入口)作为保护范围;河道两岸保护区范围以校核洪水水位线向河道两岸水平距离不少于30m为准;两岸坝肩向外不少于50 m。 (三)小型水电站保护区划定范围:

中国大唐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标准祥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 经济性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火力发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能源节能〔1991〕98号) 《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1052—2007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783-2001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T17167-200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30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热效率为核心能耗管理指导意见》(大唐集团生〔2008〕11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分析指导意见》(安生〔2008〕45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节能降耗指导意见(试行)》(安生〔2008〕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安生〔2009〕49号) 《耗差分析技术标准》(Q/CDT 105 0001—200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制〔2008〕1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能值班、点检定修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大唐集团人〔2007〕18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4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05〕157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入厂煤验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42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储存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5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

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班组建设和管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班组建设和管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班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由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条?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是三个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线,加强班组标准化管理是集团公司系统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第五条? 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生产管理精细化,综合管理简易化,职工培养个性化,业绩考核指标化,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实现社会、企业、员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班组标准化管理目标 (一)遵纪守法: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纪、厂规,无职工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二)安全生产:职工控制差错,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建设无违章班组。 (三)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发布的企业标准、“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等规章制度,两票合格率100%,班组所辖一类设备完好率和消缺率100%。 (四)定置管理:班组台帐、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文件资料分类管理;桌椅物品、工器具、备品备件摆放整齐,放置有序,实行定置管理;现场检修实行定置管理。 (五)清洁生产:班组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进入生产现场正确规范地佩戴安全帽;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健康卫生要求,推行清洁生产,现场和维护室等环境清洁;出勤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六)职工培训:全员岗位培训率100%,各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年度安规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建设学习型班组; (七)人才开发:建立班组梯队建设,充分调动班组长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提供锻炼的舞台,为班组建设提供良好的氛围。 (八)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心员工职业压力和身心健康,实行民主管理,建设文明班组。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

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评分规则标准 分 实得 分 评价 周期 责任部门 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 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 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 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 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 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 量/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 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 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 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 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 2 燃料供应合 格率 (新增加指 标) 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 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 时间)/日历小时 (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 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 20 月燃料管理部 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 加2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 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 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 4 入厂、入炉煤 热值差 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42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5?4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第三条对集团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五条为贯彻执行本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奖励专 项基金以及相应的基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集团公司每年对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等先进单位以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集团公司不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各单位可随时申报,其中直属企业直接向集团公司申报,分支机构、子公司所属企业应通过其上一级企业向集团公司申报,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处分 第八条发生特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二)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公司,下同)籍处分; (三)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或开除厂籍的处分;(四)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口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多年实践中培育了“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的大唐人特有的企业精神,这种“大唐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突出表现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咬定目标、务期必成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辱使命、勇担责任的奉献精神。这种“大唐精神”是“大唐团队”的灵魂,是“大唐文化”的深刻内涵,是“大唐品牌”的魅力所在,是创造“大唐速度”和“大唐质量”的不竭源泉,是促进大唐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辉煌的精神动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1、用不断创新的科技,共建通信发展的未来。 2、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厚积薄发,业兴五洲。 3、锐意创新、善思笃行、攻坚克难、引领潮头。 4、激情超越,筑梦人生,勇于拼搏,逐鹿未来。 5、引领通信新技术,追求用户新需求。 6、服务用户、勇于创新、团结拼搏、开拓进取。 7、改革、创新、发展是大唐腾飞的羽翼,拼搏、奋进、责任是大唐腾飞的永动机。 8、深挖促改、生研融合、爱贤供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9、系统创新,领先世界。 10、矢志创新迈大步,大唐自信展风采。 11、以唐为名,弘扬大唐精神;以人为本,成就中国梦想。 12、同心图冶,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13、珍惜大唐光荣史,再创大唐新辉煌。 14、担创新责任,创一流品牌,揽优质工程,做时代新人。 15、高举大唐旗帜,秉承大唐精神,锐意创新进取。 16、创新就是突破常规。 17、积极深化改革,迎接市场竞争;肩负发展重任,再铸大唐辉煌。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为加强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工作,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政策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集团公司总部处长级、副处长级)岗位4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战略发展需要,承担以下六个专业领域的政策和改革研究: 1.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区域经济发展; 2.国家能源及相关行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 3.国有企业发展改革; 4.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 5.企业战略与管理; 6.国际政经形势及企业国际化,世界能源电力市场发展。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优良,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尽责、作风严谨,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合作; 2.熟悉国家宏观形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市场状况,具备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3.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电力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政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应聘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应聘副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科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原则上具有北京户口; 7.条件特别优秀的,相关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网站注册报名。报名者需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奖信息、业绩证明、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简历应尽可能完整。简历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并逐页签字,参加考试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1周内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干部考察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五)党组研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会研究决定各岗位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18:00时止。 2.应聘相关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信息。 4.联系方式 原标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大唐集团制〔2017〕1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升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复前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溯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承诺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500万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承诺。 (二)200~500万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企业向分子公司承诺。 第五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 - 1 -

可靠、主要性能指标、环保、投资概算及回报率、工期。 第六条承诺书作为项目可研及立项申请的附件一同上报。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技改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点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 (三)检查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八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般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检查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 (三)配合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测试工作。 第四章考核 - 2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7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京津冀能源能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等18个区域子公司,成立了山西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宁夏分公司、内蒙古分

公司、辽宁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广东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11个区域分公司和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5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首家在伦敦上市的中国企业、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电力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塞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已建成投产发电的最大水电站之一的大唐龙滩水电站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截至2019年底,中国大唐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一带一路”沿线16个国家,资产总额达7585亿元,员工总数约10万人,发电装机规模为1.44亿千瓦,清洁能源机组占比达32.5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版.doc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 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 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 业 ,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 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 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 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 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 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 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 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 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 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 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 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 经营的全过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最新版)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通过对人身、设备、电网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本规程。 1.2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1.3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1.5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各发电企业。 1.6本规程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上报电力监管部门和处理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1.7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发电企业上报各区域电力监管部门的事故,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定性,由集团公司认定之后方可上报。 2事故(障碍)定义和级别 2.1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1.1.1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中国大唐集团所有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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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53号)附件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加强安全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系统内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为规范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评价涉及建设项目核准、取得并网资格、取得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工作,各企业必须统一、协调管理。 第三条 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应客观真实,重点是做好查评问题的整改。安全评价要与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可靠性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实现对安全风险的系统性地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四条 集团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企业都要列入安全评价范围。属于集团公司系统的资产,如委托其他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在代管协议中也应提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 第二章 安全评价的类别

第六条 安全评价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专项评价四类。 第七条 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开展。安全预评价一般应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初步设计开始前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经评审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安全验收评价一般应在项目竣工后半年内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经评审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八条 安全现状评价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开展,旨在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基础。 第九条 安全专项评价包括并网评价、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估,以及化工装置单元评价等。 并网评价、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价,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相关制度执行。 重大危险源评估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办法开展。有关政府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开展。 第十条 需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查、备案的安全评价报告,审查备案通过的批复文件应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一条 需上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的安全评价报告,审查备案通过的批复文件应上报分、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 体系及评价标准(试行) 1、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规中国大唐集团风电企业的生产管理,建立系统、完备的生产指标体系,通过对生产指标的横向对比,评价各风电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带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向低成本、高效益方向发展,实现企业生产管理的纵向提升。 1.2 对象及围 风电企业生产指标体系的统计填报对象为已经投产的风电场。生产统计指标体系分三级五类十五项指标为基本统计指标。其中三级指风电场级、分公司级、集团级;五类指风资源指标、电量指标、能耗指标、设备运行水平指标、运行维护指标。 2、生产运行指标释义 2.1 风能资源指标 本类指标用以反映风电场在统计周期的实际风能资源状况。采用平均风速、有效风时数和平均空气密度三个指标加以综合表征。 2.1.1 平均风速

在给定时间瞬时风速的平均值。由场有代表性的测风塔(或若干测风塔)读取(取平均值)。测风高度应与风机轮毂高度相等或接近。 单位:m/s 平均风速是反映风电场风资源状况的重要数据。 2.1.2 有效风时数(有效风时率) 有效风时数是指在风电机组轮毂高度(或接近)处测得的、介于切入风速与切出风速之间的风速持续小时数的累计值。切入风速定为3米/秒,切出风速定为25米/秒。 ,单位:小时 其中:T为有效风时数,为出现风速的小时数,为切入风速,为切出风速。 为了便于比较,引入有效风时率的概念,用以描述有效风出现的频度。 K t=T/T0,T0为相应统计期的日历小时数有效风时数和有效风时率是反映风电场可利用风资源的重要数据。 2.1.3 平均空气密度 风电场所在处空气密度在统计周期的平均值。 公式为:ρ=P/RT(kg/m3)其中:P表示当地统计周期的平均大气压,Pa;R表示气体常数;T表示统计周期的平均气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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