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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

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六政[2010]65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31

【实施日期】2010.08.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六政〔201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集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现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

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形成、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机制等方面创新,对于从根本上解决医药改革中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利益调整问题,确保医药卫生体制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必将提供有力的保障。特别是通过这项改革,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旧机制,确保恢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顺利建立实施,确保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实施基层医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把实施好基层医改作为当前紧迫的政治任务和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上下一心,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二、全力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各县区政府、试验区管委要切实承担起改革实施主体的责任,严格遵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目标、范围、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有序推进。

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品、保障制度综合改革,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药品价格明显降低,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有效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区)、叶集试验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学习培训、制定方案,清理库存、取消加价,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妥善安置、确保稳定,核定收支、落实补助,绩效考核、兑现奖惩,总结评估、检查验收等七个步骤。各地结合实际,可同步开展,也可交叉进行。

时间节点:2010年9月1日起改革实施范围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10月份完成定编设岗、人员竞争上岗工作;2010年12月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粤财采购[2003]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3.04.10 【实施日期】2003.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财采购[2003]12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建立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我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范、高效、廉洁,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由省财政厅负责组建和管理,精选符合规定条件、能胜任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要求的专家入库,以备政府采购项目咨询、评审、验收时选聘。 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根据政府采购实际工作需要,按专业划分为十五类(除

附件中所列的十三类外,另增加经济类和法律类),按21个区域细分管理。 三、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招聘初审工作,并在4月底前将本区域专家名单和相关资料上报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后,选录入政府采购专家库。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三年四月十日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做好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评审、咨询服务时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熟悉政府采购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招投标工作经验;

江苏省政府采购汽车协议供货采购合同

江苏省政府采购汽车协议供货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JSZC-G2008-305-分包号(有几个分包均需填)-厂家简称经公开招标,就2009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汽车协议供货项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与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或全省各地市财政部门指定的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和 XX汽车生产厂商(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JSZC-G2008305”号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 (2)合同条款 (3)投标人澄清文件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 协议供货采购程序 本合同汽车协议供货采购程序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4.付款条件 本合同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5.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2009年1月22日起至2010年1月22日。 6.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采购人与乙方

直接进行处理。 7.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及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及乙方所推荐的汽车协议供货服务商向江苏省各级采购人提供的乙方生产的车辆以及相关服务。 (3)“甲方”系指组织2009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汽车协议供货项目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全省各地市财政部门授权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 (4)“乙方”系指为本次2009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汽车协议供货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汽车生产厂家。 (5)“采购人”系指具体接受乙方及乙方所推荐的汽车协议供货服务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江苏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6)“汽车协议供货服务商”系指乙方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时推荐的、具备乙方销售及服务资质的、为江苏省各级采购人提供乙方所生产的车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汽车销售供应商。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操作手册

保安服收集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操作手册 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2011年7月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

目录 1 如何登录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2) 1.1 登录系统 (2) 2 个人工作台 (3) 2.1 功能概述 (3) 2.2 个人事务管理 (3) 2.2.1 待办事项管理 (3) 2.2.2 已办事项管理 (4) 2.2.3 维护常用意见 (6) 2.3 采购业务管理 (8) 2.3.1 采购预算管理 (8) 2.3.2 进口产品申报管理 (14) 2.3.3 采购计划管理 (16) 2.3.4 采购项目管理 (19) 2.3.5 采购合同管理 (20) 2.4 内部事务管理 (21) 2.4.1 用户管理 (22) 2.4.2 维护注册资料 (22) 2.4.3 联系人管理 (23) 1 / 25

1如何登录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1.1登录系统 登录系统可以直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可进入主界面。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在用户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 和密码进行登录。 2)如果您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请联系您机构的管理员;如 果是管理员账号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联系所属区采购办 查询用户名或密码重置; 3)登录成功后,请选择系统角色进入系统。 2 / 25

2个人工作台 2.1功能概述 业务管理子系统主要由个人事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及内部事务管理模块构成。 2.2个人事务管理 2.2.1待办事项管理 在提交申报后,如审核不通过或代理机构不接受委托时会被退到此处,采购单位需要在此处理。在采购成功后,也需要在此上传采购合同进行合同备案等操作。如图2.2.1.1 3 / 25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紧急采购(2020年第一批)第三方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紧急采购(2020年第一批)第三方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于2020-04-15 15:30:00就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紧急采购(2020年第一批)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采购编号:GPCGD20C256FD017F)采用紧急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略) 二、评审信息 谈判小组名单:罗飞、刘传润(民主推选为谈判小组组长)、刘宏展、陈济舟(采购人代表)、陈振球 评审日期:2020年04月15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三、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评审价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包1) 四、定标日期: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紧急采购(2020年第一批)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PCGD20C256FD017F)于2020年04月21日定标。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包1: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艾泰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535栋518室-520室 成交金额:¥807900 包2: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检赛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斌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彩频路B栋501E 成交金额:¥540000 请成交单位务必于30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签订合同。 六、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0元。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电话(略) 八、退保证金查询。 未获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报价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本单位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郑燕 电话(略) 九、本项目有效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2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 39号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苏财规〔2017〕3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提高评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江苏省财政厅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评审专家的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以及在江苏省内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评审专家的法定监管部门。 各市、县财政部门负责评审专家选聘、解聘的初审,并履行信息维护、学习培训、考核评价、信用记录、处理处罚等监管职责。 省财政厅负责评审专家的选聘、解聘,实行动态管理,并对各市、县评审专家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第五条评审专家信息是评审专家库的基础数据和专家个人隐私,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二章评审专家库建设 第六条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

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则、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原则,依法建设全省统一的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系统,实行省、市、县三级随机抽取、语音通知全覆盖。 第七条全省评审专家实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各市、县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开发的专家管理系统,不再单独开发建设。 第八条专家管理系统包括专家管理、抽取管理、项目管理、报表查询等功能模块,评审专家的申请注册、选聘解聘、管理维护等实行网上在线操作。 第九条专家管理系统通过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等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名单,并向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发送确认短信。 第十条专家管理系统设有评价功能,由评审专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登录进行信用评价。评价记录将作为评审专家考核管理、采购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评审专家的聘用管理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评审专家数量、专业分布和抽取情况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评审专家。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配合财政部门积极宣传发动,动员本系统、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人员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充实评审专家资源。 第十二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流程

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流程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步: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注册账号 1、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 2、若注册过程中提示“组织机构代码或单位名称已经被注册”,则说明已经拥有账号,可省略该步骤。 第二步:供应商准备好以下资料。 1、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注:“三证合一”企业则无需提供此项); 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电子签章采集表(一式一份)。 温馨提示: 1、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需要缴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办理一个机构证书,业务证书可视自身投标业务量的多少选择办理。 第三步: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业务办理窗口。

第四步:下载并安装驱动、登录交易系统 1、驱动下载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cms/wz/view/index/layout2/fwzn_morecjwtjd. jsp?channelId=90(含CA数字证书驱动和签章安装包) 2、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

附件1: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 一、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介绍 1. 机构数字证书 机构数字证书用于标识持有机构的真实身份,具有唯一性,即每个机构只有一个。证书中包含单位信息和单位的公钥。数字安全证书和对应的私钥存储于硬件介质设备介质中。 2.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是为已申办机构数字证书的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机构在特定业务中真实身份的机构证书的附属证书,该证书提供给机构授权人员办理某一特定网上业务。证书中包含单位信息和单位的公钥。数字安全证书和对应的私钥存储于硬件介质设备介质中。 3.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注册(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 第二步:下载并填写《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 第三步:按照申请表中办理资料的提示,准备好各项申请材料。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缴费、领取发票。 用户前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缴费(现金/刷卡均可)、领取发票。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赣市府发[2006]30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06 【实施日期】2006.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市府发[200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并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300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并授予丁四女等10

位同志为市“十佳教师”称号,王莉莉等10位同志为市“十佳班主任”称号,邓卫民等10位同志为市“十佳校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市教育战线的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创新思路、努力工作,为加速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赣州市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名单 2、赣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二OO六年九月六日附件1: 赣州市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名单 一、十佳教师(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四女信丰县古陂中学 邓严秀上犹县兰田中心小学蒙岗教学点 叶永新定南县实验中学 刘婷赣州市第一中学 许水平石城县第二中学 刘光炎南康市隆木乡邹家地教学点 钟蓉英全南国泰希望小学 梁振腾兴国县方太初中

投 标 须 知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讲解

韶关市中小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协议供货 资格招标项目 一、标的: 韶关市中小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协议供货资格招标项目 二、用户需求表: 校服内容 货物要求 单价(元\套)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夏装套装 详见以下 技术要求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A 款套装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B 款套装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夏装套装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A 款套装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B 款套装 注:各投标人请根据上表格式制作唱标文件。唱标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封口处盖章。 三、技术要求 校服内容 货物要求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夏装套装 衣:短袖T 恤60%棉,40%涤; 裤:长裤40%棉,60%涤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A 款套装 涤盖棉:35%棉,65%涤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B 款套装 丝光绒:100%涤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夏装套装衣:短袖T恤60%棉,40%涤;裤:长裤40%棉,60%涤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A款套装涤盖棉:35%棉,65%涤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B款套装丝光绒:100%涤 注:夏装套装针织面料每平方米应达到190克以上,冬装A款套装针织面料每平方米应达到260克以上,冬装B款套装面料每平方米应达到230克以上,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包,每套服装单价必须是唯一的,不得有多个单价。 每一款校服的单价必须符合用户方的最高指导价,投标人只要任一套服装单价报价超出报价范围,则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中标名额:本次招标共确定前5名投标企业为中标定点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须先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校服供货意向书,再与该县(市、区)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校签订校服供货合同(市直学校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区统一采购)。学校原签订的校服采购合同未到期的,若未经公开招标的,则废止;经公开招标确定签订的,现中标企业可与原供货企业协商,协商不成按原供货合同执行。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在企业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经韶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可延续1年。 注:中标供应商必须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签定供货意向书,不允许出现在一个县(市、区)辖区范围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 五、采购数量

省级政府采购定点电子商务平台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定点电子商务平台 标书编号:JSZC-G- (更正稿)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总目录 总目录............................................................ 1第一章投标邀请...................................................... 2第三章合同文本.................................................... 18第四章项目需求..................................................... 18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投标邀请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委托,我中心对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定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定点电子商务平台 标书编号:JSZC-G-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拟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定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商城。对部分政府采购通用类货物,由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直接采购。本项目按照综合评分法从高到低确定名中标人。采购人江苏省财政厅将不支付任何费用给中标人,中标人参与建设网上商城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667066.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市府办发[2007]102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05 【实施日期】2007.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市政府网站的建设水平,规范管理,保证高效运行,提升我市各级政务机关的便民服务水平,特制定《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政府网站的定义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赣州市政府网站包括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 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子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属)、驻市各单位的网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 第三条“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赣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子网站由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赣州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政府网站的建设 第一节网站定位 第五条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的窗口,联系社会公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的纽

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1.1.集中采购目录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注:1.表中所列项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制定,除我省另有补充说明外,各品目具体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2.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1.2.部门集中采购 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本部门或系统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限额标准不得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1.3.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下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和服务类 单项或批量金额4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工程类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200万元以上的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1.5.涉密采购规定 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9〕39号)相关规定执行。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等事项的 决定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赣市府发[2016]25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25 【实施日期】2016.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赣市府发〔201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并对保留实施的许可项目承诺办结时限进行压缩。调整后,保留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122项,精简58项(其中取消3项,下放41项,委托3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转报实施1项,暂停实施2项,合并3项)。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保留许可项目34项。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的行政权力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

作。对保留的许可项目,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此次公布的承诺办结时限实施审批。对取消、暂停实施的项目,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原审批部门要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纳入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继续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对下放、委托权限的项目,市直、驻市有关部门(单位)自决定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执法规范等事项通知县(市、区)对口承接部门,做好指导服务,避免管理脱节;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接,向社会公布项目办理条件、流程和承诺办结时限,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各地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打好六大攻坚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1.市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2项) 2.市本级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1项) 3.市本级取消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4.市本级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5.市本级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6.市本级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7.市本级转报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8.市本级合并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9.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4项) 2016年6月25日附件1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江苏省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公开招标中标公告JSZC-G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江苏省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公开招标中标公告JSZC-G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委托,就江苏省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JSZC-G2020-079)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江苏省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JSZC-G2020-07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保障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7〕115号);2018年11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我省排污权交易已取得一定经验,但传统的交易和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排污权交易和管理的需求,需要采用信息化手段辅助排污权交易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江苏省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拟建江苏省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项目。 2、建设目标 (二)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5号)》、《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苏环办〔2018〕47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初步具备排污权有偿使用征收管理、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备等功能,为我省通过排污权交易来强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手段,最终促使企业主动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6.8万元。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406.8万元。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20年4月7日 江苏政府采购网 四、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4月30日

gz_govContract 附件二 广州市政府采购设备供货合同

附件二广州市政府采购设备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网上询价编号: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上询价编号GZIT2004-XJ000询价文件、乙方成交的报价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由乙方与甲方签订。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一、供货物品: 二、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刮伤。 3.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 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提供叁年的免费保修期和之后的壹年的免费定期(每月一次)保修服务。 保养期内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于十五天内,由乙方免费将货物送至用户安装调试。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广东省质检局的检验证明。 3.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5.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后十五天内,甲方必须进行验收。 四、付款: 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一次性用转帐方式全部付齐货款,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交付物品或交付的物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 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物品,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物品,则每天按合同金千分之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 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起诉任选一种)。 七、若丙方存在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州市信息 工程招投标中心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一份。 八、乙方应将验收报告(需由接受人签字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各一份交广州市信息 工程招投标中心备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投 标 须 知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韶关学院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G11GZ074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韶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韶关学院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韶关学院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G11GZ074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地点: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每套 5、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下午14:30-15:00(投标方应在2011年11月28日上午12:00前,递交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我中心帐户,详见投标须知第九条) 6、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下午15:00正 7、投标及开标地点:韶关市复兴路24号鑫辉大厦4楼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 8、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联系电话:8877825 传真:8877103 联系人:陈先生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 1、说明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1.2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2)“投标方”系指向韶关市政府招标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 (3)“设备”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设备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1.3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5)投标人在本地需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5人以上,投标时需提供在韶关市区的售后服务机构详细地址和售后服务技术人名单并加盖售后服务机构公章。非本地的投标人须在本市区设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的独立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技术、服务得以保障;

江苏省文化馆江苏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JSZC-G

江苏省文化馆江苏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JSZC-G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文化馆的委托,决定就其江苏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项目 标书编号:JSZC-G2020-05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数字文化馆云平台(江苏公共文化云)运营2年来,平台共有520多家文化馆(站)入驻,超60万微信关注用户和近10万注册用户,发布在线活动2万余场,网上直播观看量2111万余次,累计服务人次超9千万,平台的运营使江苏省文化馆系统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但是,因各地信息化工作推进进度不一,全省文化馆(站)数字公共服务的建设主体、服务模式、归口管理单位不尽相同,除了应用江苏数字文化馆云平台的7个地市文化馆以外,还有以镇江、苏州、常州等为代表的近一半的文化馆、站数字公共文化服务采用的当地自建、第三方平台或者采用全省文化馆云平台与本地平台并行的双平台模式,这些平台涉及多家开发运营单位,造成我省没有涵盖全省文化馆系统的数字公共服务数据。同时,全省文化馆系统缺少统一规范的数据采集标准,相关服务数据颗粒过粗,难以实现多维度、多视角的大数据挖掘。为了打通全省文化馆系统公共服务数据,规范采集标准,细化数据采集颗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促进江苏公共文化资源科学化、合理化配置,提升全省文化馆系统数字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精准化。同时为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文化和旅游平台提供业务数据支撑。拟建设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对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存储、挖掘、分析和应用,动态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和服务效果,为科学决策、精准服务奠定基础。 项目最高限价20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三条【监管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对参加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施监管。 下列职责由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履行: (一)指导全省供应商管理工作; (二)制定全省供应商监督管理制度; (三)组织建设全省供应商库; (四)对省本级注册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

各市、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对参加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注册登记、诚信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社会监督】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权对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第五条【供应商行为准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供应商权益保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监管工作原则】供应商监管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公开透明、全省联动、分级管理、奖优罚劣、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供应商权利】供应商参加江苏政府采购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政府采购权】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有权自由进入江苏政府采购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非法予以阻挠或者限制。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本合同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本项目供方成交的报价文件和本项目成交通知书于年月日由供方与需方签订。并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1. 总则 1.1.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 1.2.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采购文件; 1.2.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供方成交的报价文件;1.2.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成交通知书。 1.3. 本合同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供方成交的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不一致的内容无效。 1.4. 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1.5. 需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2. 产品供货要求和供货产品清单 2.1. 产品供货要求:供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提供所供货产品的供货证明等相关文件(如

厂商出具的供货确认函、与厂商签订的订购合同等)原件(含产品清单),否则不予 验收,并不予支付本合同款项。 2.2. 供货产品清单(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供方成交的报价文件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 号成交通知书为准,产品名称内容必须与本项目供方成交的报 价文件中产品名称内容一致): 3. 产品到货的时间和地点 3.1. 产品全部到货时间为年月日。 3.2. 交货地点:广州市区路号。 4. 质量与检验 4.1. 供方须提供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 缺陷隐患,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2. 产品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 可追索查阅。 4.3. 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产品 包装完整无破损。 4.4. 每台产品上均应钉有铭牌标签(内容包括: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 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5. 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方负责。 4.6. 产品验收通过前,外包装数量、质量及外包装内产品数量、质量,均由供方负责。 5. 产品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采 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为准) 5.1. 系统安装调试与验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XX市工业园区 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示范文本) 甲方: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投资合同。 第二章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在引进下,乙方在(开发区、工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投资兴办项目,主要生产经营。 乙方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万港元/万美元,注册资本万元/万港元/万美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其中设备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建设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该项目分期投资建设,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整个合同约定投资确保年内完成。

第三条根据项目类别,乙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万元,建筑容积率达到以上,建筑系数达到以上,预期效益万元。 第四条乙方投资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章项目用地 第五条甲方提供亩工业项目生产用地给乙方,地点位于(四界和实际面积以本合同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项目用地作为工业生产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 第六条乙方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本合同第五条所述土地,土地出让具体事项由乙方与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 第七条乙方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可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投资前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须向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交投资承诺书。 第四章工程建设和验收 第八条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水、路通到企业界址边,企业厂区外围距供电主干线最长不超过300米的供电线路由企业自行负责架设)的项目用地。 第九条经甲方对乙方开工建设事项进行初审认可后,乙方可边开工建设,边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报批。乙方确保在年月日前一期建设投资到位并竣工投产;乙方必须在年 月日前启动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在年月日前二期建设工程竣工并投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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