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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六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2)

1.1 任务来源 (2)

1.2 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2)

1.3 工作过程 (2)

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 (3)

3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4)

4 标准内容的制定依据 (4)

4.1 标准适用范围 (4)

4.2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水量 (5)

4.3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10)

4.4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10)

4.5 主要处理单元工艺设计 (13)

4.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要求 (28)

4.7 术语及定义 (30)

5 标准实施的社会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30)

6 标准实施建议 (30)

6.1 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标准的关系 (30)

6.2 实施本标准的管理措施及建议 (31)

附件一引用的标准规范清单 (31)

附件二监测数据清单 (34)

附件三四大主流技术模式选择指南表 (37)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贯彻党中央、环保部对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一系列“811”环境保护行动的号召,以及配合《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针对目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由于缺少规范的指导而引起的技术选用盲目、处理效果难以保证、监督管理难以开展等各种问题,浙江省环保厅设立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编制研究》项目,并列入环保科研计划项目,由浙江省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承担课题研究工作。

在《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编制研究》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浙江省技术监督局下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省地方标准的起草任务,已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列入《2011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浙质标发[2011]380号)。

1.2 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省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为安吉县环境保护局、浙江环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学。主要起草人员为:叶红玉、王浙明、曹杰、龚跃、邱琳、梁志伟、卓明;参加制定工作有:赵多、项杏标、项立武、张国军。

1.3 工作过程

为保证本标准的制定质量,力求标准符合科学发展与切合实际,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具有可操作性,标准实施后能对农村环保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在开展大量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水质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参考国内、外有关经验,并广泛听取环保公司管理及技术人员、相关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和反复修改,起草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3.1 成立标准起草小组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于2009年1月中旬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制定标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确定《规范》的基本框架。成立标准

起草小组,确定叶红玉主持本标准起草工作,明确小组人员工作任务,要求各成员分工协作,共同开展调研及相关实验、搜集相关数据、标准,及时参与标准稿的讨论、修改。

1.3.2 制定工作计划

2009年1月下旬,制定了起草标准工作计划,对各工作过程与步骤作出安排,要求起草小组在规定时间按进度完成起草和修改标准稿、撰写标准编制说明、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工程的现场调查、征求专家及环保公司的意见等工作。1.3.3 标准编制研究

2009年2月-2010年6月,收集我省和国内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处理技术以及相关规范等信息资料,经过分析筛选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示范点,进行进出水采样监测,完成《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研究报告》的编制,获得了较充分《规范》起草所需的数据信息。

1.3.4 标准的起草

2010年7月-9月,在开展了充分的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标准起草小组分工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初稿,并在起草小组内部征求意见,由标准主持人统稿。

1.3.5 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形成

2010年10月2011年6月,期间召开了2次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另外,还通过函审的形式向有关专家和环保公司征求意见,对标准稿共开展了三轮修改,主要对《规范》标准初稿中的适用范围、工艺模式、重要参数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层层把关,形成该标准征求意见稿。

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

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和困难也重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处理工艺过于简单,出水水质达不到排放要求,对改善地表水富营养化作用不明显;二是工程建设质量较差,严重影响设施处理效果;三是运行维护不善,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

遍。缺少标准指导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制定《规范》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

《规范》的制定,有助于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和的规范化,为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验收和监督的标准;为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标准。从而切实提高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3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9)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确定了《规范》制定的四项原则。

①适用性原则。通过参考国内外相关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资料,结合浙江省农村特点,将适合浙江省省情和技术水平,且经大量工程实践证明的经济、可靠、成熟的处理工艺和管理经验列入《规范》。

②最佳性原则。主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治理,以工艺路线为基础,内容力求完整、无缺漏,体现污染控制全过程管理。涉及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以推出最佳实用技术规范为目的。

③符合性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国家、行业标准的必要补充或严于国家标准。

④前瞻性原则。在充分考虑当前污染现状、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尽可能与我国现有的技术水平相一致,避免起点过低。

4 标准内容的制定依据

4.1 标准适用范围

资料显示,日本的分散型(小规模)生活污水处理要求在《下水道法》、《农业村落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指针》、《净化槽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美国的乡村污水治理主要指1万人以下的分散污水治理,目前,美国分散污水治理大约服务1/4的国家人口,已被作为一种永久性的设施建设,具有与城市排水系统同样重要的地位。

通过对我省将近40多个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调研发现,工程涉及的人口基本在3人以上,1500人以下的范围内。详见下表4-1对适用范围的对比分析。

表4-1 适用范围对比分析表

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类型适用的范围(单位:人)

日本农业村落污水处理设施≤1000 净化槽≤5 公共下水道1000~10000

美国/ ≤10000

我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调研结

(不涉及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和纳入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

≤1500

由此可见,其中日本的农业村落污水处理对象人口1000人以下,与我省的调研结果比较接近。但必须考虑到,一方面,他国农村的自然条件、经济、生产、生活的模式与我国的农村存在很大差别,不能直接引用;另一方面,我省有一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日本将此种类型归入公共下水道事业处理,我国通常把这种情况作为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来分类,并且也已经有相对比较完善的技术规范指导,因此,不必将纳入城镇管网的农村范围考虑在内。此外,我国目前生活污水主要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两大系统来处理,与美国分散式生活污水设施的地位相似,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是整个社会生活污水处理必不可少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当分清两大系统界线,同时不留处理范围上空白。对本标准的范围有关要素作了如下界定:(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是指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采取就地或就近处理而建设的分散式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共同组成全社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体系。

(2)本标准所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涉及农村人口参考人数为1500人以下。

4.2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水量

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特殊性,污水分布广而散、水量变化大,即使建设了收

集管网设施,但由于收集范围及农村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的原因,仍有一部分污水未进入管网设施,因此在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水量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污水水量是确定处理规模的重要参数,农村居民的排水量及污染物负荷,应根据用水量、产物系数、排污系数和收集率等因素综合确定。本标准研究中根据相关标准、规程中的数据进行分析,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通过实测方法确定排水量和污染物负荷,但不具备现场测量条件时,可参考本标准中提供的相关数据作为设计依据。

污水水质是影响处理效果的重要参数,国内外相关资料和应用表明,污水进入生化处理系统之前,应强化格栅、沉淀等预处理,减少进水中杂质、悬浮物和有机物的影响,保证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当进水水质波动较大时,应设调节池,减少水质变化对处理工艺的影响。本标准从省内用水量、排水量和水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设计水量水质的核算标准。

4.2.1用水量的确定

在用水方面主要参考地方用水定额,按照《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2004)来确定用水量,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可按下表4-1选用,畜禽饲养用水量可按表4-2选用,住宿业用水定额可按表4-3选用,餐饮业用水定额可按表4-4选用。

表4-1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单位:L/(人·d)〕

村庄类型定额值

全日供水,室内有给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齐全120—180

全日供水,室内部分有给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100~160

水龙头入户,室内部分有给排水设施和卫生设施80~120

水龙头入户,无卫生设施70~90

集中供水点取水的边远海岛及偏僻山区60~70

注1:全日供水是指日供水时间在12小时以上;

村庄类型定额值

注2:各地可根据本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相应的范围内确定用水定额。水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表4-2 畜禽饲养用水定额

畜禽类别用水定额畜禽类别用水定额

马、驴、骡40~50 L/(头·d)育肥猪30~40 L/(头·d)育成牛50~60 L/(头·d)鸡0.5~1.0 L/(只·d)奶牛70~120 L/(头·d)羊5~10 L/(头·d)母猪60~90 L/(头·d)鸭 1.0~2.0 L/(只·d)注:本表中用水定额未包括清洁卫生用水。

表4-3 住宿业用水定额

定额值

产品名称

备注

(单位:立方米/(床.月)

低档招待所 3

一般宾馆无餐饮 5

一般宾馆有餐饮10

二、三星宾馆15 含三星

三星以上宾馆20

表4-4 餐饮业用水定额

定额值

产品名称

备注

(单位:立方米/万元营业额)

农家乐60 月营业额5万元以下

50 月营业额5至30万元

40 月营业额30至100万元

25 月营业额100万元以上

4.2.2设计水量的确定

具体工程水量的设计值应把农户实际产生的污水排放量作为依据,没有实测数据的宜参照《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2004)或相似工程经验,并考虑当地排水系统建设程度、用水习惯和用水条件等因素。当采用表4-1、4-2、4-3、4-4定额作为水量计算的参考依据,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计算出用水量,第二步乘以与实际因素对相应的系数得出的设计水量,系数取值为产污系数取0.6~0.9、排放系数取0.8~0.9、变化系数取1.9~2.5。

4.2.3设计水质的确定

我省代表性工程实测进水水质数据如表4-5:

表4-5 示范点实测进水水质数据统计表

指标示范点

COD

Cr

(mg/L)

BOD

5

(mg/L)

NH

3

-N

(mg/L)

TP

(mg/L)

SS

(mg/L)

B/C

安吉县递铺镇某村

1#(2009年10月监测)

82.2 22 5.41 0.254 11 0.27 临安市乐平乡某村103 12.4 13.2 1.23 11 0.12 安吉溪龙乡某村141 75.1 48.9 3.55 17 0.53 宁波北仑区某村151 23 14.9 1.81 29 0.15 安吉县递铺镇某村

2#(2010年3月监测)

165 57.4 6.59 0.562 46 0.35 临安市太湖源镇某村172 25.5 51.1 4.63 44 0.15 安吉递铺镇某村

1#(2010年3月监测)

184 70.4 2.29 2.56 40 0.38 临安市西天目乡某村226 34.5 39.4 2.63 54 0.15 乐清市淡溪镇某村232 25.5 71.6 6.25 11 0.11 安吉报福镇某村272 126 12.2 0.871 10 0.46

临安市太湖源镇某村291 58.1 11.9 1.18 24 0.2 安吉良朋某中学325 93.1 60.7 7.61 85 0.29 海宁市丁桥镇某村331 63.8 208 13.7 49 0.19 安吉递铺镇某村

2#(2009年10月监测)

333 236 10.5 2 36 0.71 开化华埠新区380 75.7 89.2 6.98 67 0.2 富阳市渔山乡1#某村565 236 54.6 6.62 143 0.42 富阳市渔山乡2#某村652 352 113 8.99 170 0.54 杭州市丁桥镇某村709 295 15.2 1.32 35 0.42 临安市於潜镇某村885 561 46.6 5.47 283 0.63

由上表可见,农村生活污水COD

Cr 浓度低的只有82mg/L,COD

Cr

浓度高的将近

900 mg/L,BOD/COD最低为0.11,最高为0.63。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变化相当大。因此,在实际工程设计中,水质的确定建议采用实测,并要充分考虑各种引起水质变化的因素,包括外来(出)人口、用水习惯等;如为客观条件不能取实测数据的(新建项目等),可参考以下二种方法确定。

1)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和《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的相关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水质取值惯例,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平均参数可参照表4-6。

表4-6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平均参数范围表

主要指标CODc

r BOD

5

NH

3

-N TP

指标值mg/L 250~400 120~200 30~60 2.5~5 2)宜根据相似工程经验。

另外,按照《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的要求及工程实际经验,黑水进入处理系统前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如有畜禽散养废水接入,当猪存栏量不超过两头时,设计应考虑到接入的水量水质对总体水质的影响,确保工艺满足处理要求;当猪存栏量超过两头时,畜禽散养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COD小于500mg/l后才能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4.3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目前,国家及浙江省还没有出台农村生活污水专门的排放标准。经过调查,主要由各地环保局或农办根据工程出水排放去向、水环境敏感程度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选择适用的标准。

根据实际采标情况,主要执行以下三种标准之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出水用于农田灌溉的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4.4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4.4.1排水体制选择

根据对我省各市县典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例的调研情况分析,收集处理模式主要为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和就近就地分散处理两种类型。一般对于经济条件较好、地形条件允许的村镇,通过铺设市政管道将污水纳入至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于经济条件一般且不具备纳管要求的部分农村,以就近就地分散处理为主。

确定农村排水体制是农村生活污水确定污水处理方式的前提条件,科学的选择排水体制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条件、自然地理条件、居民生活习惯、原有排水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利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尽量为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少化、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能源消耗的最低化创造条件,因地制宜的选择污水收集模式。根据《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村(镇)排水设计规范》CJJ124-2008的相关要求,并吸收了其他省份的经验,结合我省农村的特点,提出了我省农村排水体制的选择方向为纳管优先、优先采用雨污分流制、强化黑灰水分流制、农家乐等成分较特殊污水优先纳管处理。

4.4.2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收集系统选择

按照村庄居民生活习惯和自然村落的基本情况和工程应用实际情况,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可分为单户收集系统、多户收集系统和农村集聚区收集系统。

(1)单户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0.5m3/d,服务人口5人以下,服务家庭户数1户,单户收集系统参见图4-1。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单一住户生活污水收集。

厕所化粪池洗漱间

厨房上清液

格栅池等单户污水处理系统出水井

隔油池

图6-1 单户式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注:若该户为农家乐经营户,则虚线框内隔油池必须设置;若为普通住户,可不设隔油池。

(2)多户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5m 3/d ,服务人口50人以下,服务家庭户数2-10户,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村落中;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多户收集系统参见图4-2。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宜多户合并处理的农居点生活污水收集。

厕所

化粪池洗漱间

厨房

上清液

格栅池等

多户污水处理系统

出水井

隔油池

图6-2 多户式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注:若涉及农家乐经营户,则虚线框内隔油池必须设置;若为普通住户,可不设隔油池。

厕所

化粪池洗漱间厨房

上清液

隔油池

(2~10户)

(3)农村集居区收集系统服务人口50人以上的村庄,服务家庭户数10户以上;网管设置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集居区收集系统参见图4-3。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整村、联村或新建农村生活小区生活污水收集。

厕所化粪池

洗漱间

厨房上清液

格栅池等

污水处理系统

出水井隔油池

图6-3 农村集聚区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注:若涉及农家乐经营户,则虚线框内隔油池必须设置;若为普通住户,可不设隔油池。

窨井

厕所化粪池

洗漱间

厨房上清液

隔油池

窨井

厕所

化粪池

洗漱间

厨房上清液

隔油池

窨井

(10~300户)

收集管网

收集管网收集管网

收集管网

4.5 主要处理单元工艺设计

4.5.1工艺设计前期研究

2010年,课题组经省环保厅同意向全省20个县(市、区)发送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调查的函》,回收有效调查表18份。同时,课题组对安吉、淳安、临安、富阳、新昌、宁波北仑区、余姚、慈溪、诸暨、遂昌、嘉兴南湖区、海宁等20多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的相关数据可见表4-7、4-8。

根据表4-7的地区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包括沼气系统)应用最多,占了68%,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市、建德市等较早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使用本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系统排名第二,占了统计总数的31.6%,安吉县有9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了人工湿地系统;而好氧生物处理系统虽然近几年应用有所增加,但由于投入高、管理难等原因应用很少;而稳定塘系统由于受适用条件的限制,应用更少。另外,安吉县在报福镇石岭村开展了土壤处理技术处理农家乐污水的试点工作,对新技术类型进行探索。

从表4-8的典型工程实例可以分析得出,浙江省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采用了单纯的厌氧生物处理模式(不包括化粪池和沼气池,化粪池和沼气池作为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体工程范围)、人工湿地处理模式、好氧生物处理模式和稳定塘处理模式这四大技术模式。

从表4-9示范工程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各种类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四大技术模式是我省应用相对成熟的技术类型,符合设立标准的基本条件。另外,并对四大技术模式的技术特点、适用条件、造价和运行费用进行了梳理,形成四大主流技术模式选择指南,作为具体工程项目选择工艺模式的参考资料,详见附件三。

表4-7 2010年浙江省部分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各类系统分布表

污水处理系统名称

所占

比率

(%)

调研

总数

安吉淳安临安乐清

嘉兴南

湖区

海宁磐安岱山龙泉天台

厌氧生物处理系统14.2 3387 / 178 157 226 2 179 102 2480 48 15 沼气系统(必须有沼气利用)53.8 12824 52 9023 10 20 / / 5 / 3712 2 人工湿地系统31.6 7537 4812 2 25 18 2427 / 29 18 2 204 好氧生物处理系统0.2 44 4 21 12 5 / / / / 2 / 稳定塘处理系统- 9 1 2 / / / / / / / 6 多种技术组合系统0.1 24 / 20 3 1 / / / / / / 合计100 23825 4869 9246 207 270 52429 179 136 **** **** 227

14

表4-8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典型工程实例主要技术类型汇总表

序号主流技术归类工程实例名称主要工艺组成处理规模(m3/d)

1

厌氧生物处理技术杭州市龙坞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吸附50 m3/ d

2海宁市丁桥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厌氧+厌(兼)氧生物滤池

(通过水流自然跌落充氧)

10 m3/d

3淳安县千岛湖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同上40 m3/d 4富阳市1#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同上300 m3/d 5富阳市2#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同上200 m3/d 6温州市瑶溪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同上100 m3/d 7临安市太湖源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同上30 m3/ d 8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同上70 m3/d

9

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安吉县递铺镇某村1#、2#(单户)生活污水处理工

厌氧+人工湿地0.5 m3/d

10淳安县石林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 1.2 m3/d 11慈溪市观海卫镇某村单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0.35 m3/d 12慈溪市观海卫镇某村三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 1.05 m3/d

15

序号主流技术归类工程实例名称主要工艺组成处理规模(m3/d)13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180 m3/d

14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稳定塘125 m3/d

15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80 m3/d

16宁波市北仑区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100 m3/d

17乐清市岭底乡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虹吸充氧)70 m3/d

18温岭市松门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150 m3/ d 19安吉县溪龙乡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58 m3/d

20开化县华埠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共有4组湿地并联)

厌氧+人工湿地

500 m3/d(每组湿地

125 m3/d)

21遂昌县三仁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人工湿地100 m3/d

22

好氧处理技术杭州市丁桥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好氧60 m3/ d

23临安市於潜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好氧250 m3/ d 24临安市太湖源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好氧+人工湿地200 m3/ d 25余姚市临山镇生活小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好氧150 m3/ d

16

序号主流技术归类工程实例名称主要工艺组成处理规模(m3/d)26淳安县文昌镇潭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好氧+人工湿地100 m3/ d 27长兴县水口乡某街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贸市场)厌氧+好氧+人工湿地60 m3/d

28嘉善县姚庄镇某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好氧+人工湿地80 m3/d

29

稳定塘处理技术淳安县文昌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稳定塘30 m3/d

30温州市瑶溪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稳定塘90 m3/d 31临安市乐平乡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稳定塘(阿克蔓)50 m3/d 32土壤处理技术安吉报福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家乐)厌氧+多介质土壤过滤50 m3/d

33

一体化净化器慈溪市周巷镇某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

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

五格式污水处理设备

单户

2户

3-5户

34临安市太湖源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净化一体化设备(MBBR)90 35临安市锦南街道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净化一体化设备(AMBBR)100

17

表4-9 示范工程基本情况表

序号主要

技术

示范工程名称主要工艺单元规模

吨水建设费

(不含管网费用)

运维费用取样时间

1

厌氧

生物

处理

技术临安市太湖源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24 m3/d 2916元

0.035元/

吨水

2010.11

2富阳市渔山乡1#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67 m3/d 2313元1000元/年2010.03 3富阳市渔山乡2#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100m3/d 1540元1000元/年2010.03 4温州市瑶溪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100 m3/d 1935元1000元/年2010.11 5海宁市丁桥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7户)厌氧池10 m3/d m 1800元600元/年2010.10

6

人工

湿地

处理

技术开化县华埠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厌氧池+人工湿地

(四级并联:相当于每组

湿地125 m3/d )

500 m3/d 2700元

0.075元/

吨水

2010.03

7安吉县递铺镇某村1#、2#(单户)生活

污水处理工程

厌氧池+人工湿地

(化粪池污水没接入)

0.5 m3/d 3000元/户/

2009.10

2010.03

8安吉县溪龙乡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多户集中)厌氧池+人工湿地58 m3/d 1808元0.047元/

吨水

2010.03

9安吉县良朋镇良朋中学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沼气池)+人工湿地30 m3/d 2686元1500元/年2010.03

10宁波市北仑区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人工湿地100m3/d 2000元0.044元/

吨水

2010.11

11临安市西天目乡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人工湿地100 m3/d 2500元1500元/年2010.11

12好氧

生物

临安市於潜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好氧池250 m3/d 2212元

0.15元/吨

2010.11

18

序号主要

技术

示范工程名称主要工艺单元规模

吨水建设费

(不含管网费用)

运维费用取样时间

13处理

技术

临安市太湖源镇某村(横渡自然村)生活

污水处理工程

厌氧池+好氧池+人工湿地200 m3/d 3250元

0.10元/吨

2010.11

14杭州市丁桥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好氧池60 m3/d 4500元0.40元/吨

2010.11

15稳定

塘处

理技

临安市乐平乡某村阿科蔓生态塘生活污

水处理工程

厌氧池+稳定塘(阿克蔓)50 m3/d 2914元600元/年2010.11

16温州市瑶溪镇某村生态塘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池+稳定塘90 m3/d 4670元/ 2010.11

17土壤

处理

技术

安吉县报福镇某村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厌氧池+多介质土壤滤池

(MSL)

50 m3/d 8600元

0.04元/吨

2010.03

18

一体

化净

化器慈溪市周巷镇某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

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

五格式污水处理设备

单户

2户

3-5户

3549元/户/

2009.02

设计方提供

19临安市太湖源镇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好氧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

(MBBR):

90

3144元

0.26元/吨

2009.02

设计方提供

20临安市锦南街道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厌氧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

(AMBBR):

100

3700元600元/年

2009.02

设计方提供

19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达到治理水体污染,降低能耗,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约用地等有关政策和排水行业的发展政策。 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统一规划,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按系统分期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建设前应根据城市排水规划先建配套的管渠和泵站或同步建设。二级污水厂宜根据当地环境、技术、经济条件一次建成,当条件不具备时,一、二级处理工程设施可分期建设,分期投产。 第六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性质、环境质量评价或环境影响报告以及水域功能区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七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积极采用经过鉴定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对于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应以提高项目综合效益,推进技术进步为原则,在符合国情和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确定。 第八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加强和重视净化污水、污泥的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管渠建设,在城市新区应采用雨污分流,旧城区改造应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工业废水的水质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时,应优先采用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的方案。工业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前,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实行清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排污量,并在排放口设置检测设施。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修订稿(定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 指南 令狐采学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 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a

2013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

日志 返回日志列表 2013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2013-5-7 09:53阅读(37) ?赞(1) ?转载(8) ?分享(2) ?评论 ?复制地址 ?举报 ?更多 上一篇 | 下一篇:万科住宅设计要点 开通黄钻 2013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 ---------------------浙江嘉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为解决近年来我省在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2013年3月26日至29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在绍兴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研讨会,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库的有关专家及各市消防支队建审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我省在实际应用消防技术规范过程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二〇〇六年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研讨会纪要》内容进行 了讨论,并进行了分类归纳。现形成研讨会纪要如下: 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 (一)建筑类别 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 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消防车到达的室外地坪计算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2.住宅建筑层数应按《住宅设计规范》执行。 3.半地下汽车库参照《建规》半地下室的规定确定。半地下汽车库规范未明确的消防设计内容按地下汽车库的要求执行。 4.学生公寓楼、宿舍楼应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确定,应符合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高层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走道和房间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楼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酒店式公寓应按旅馆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上述用房均不得与其它功能用房共用疏散楼梯。 5.工业建筑内有部分楼层设置办公用房时,该建筑应定性为工业建筑,但办公用房部分应按民用建筑进行消防设计。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弱电系统(安防监控子系统)施 工 工 艺 232018 2年月日

1.施工工艺描述 1.1 施工技术总则 1.1.1严格按照批准后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1.1.2接到任务书,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计划和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1.1.3审核施工图后,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讲解本次施工的要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的性质、内容和任务。更好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1.1.4遵守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1.1.5严格执行国家或部委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或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 定,以及省电信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1.1.6施工质量要以施工质量第一位宗旨,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监督,严格执行 施工规范。做到施工工艺精良,各种测试项目齐全、记录清楚、文字端正、数据准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严格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施工中做好防火、防电、1.1.7 防雷、防化学气体、防事故等预防性的工作,做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设备材料的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内蒙古兴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鉴于安全生产责任重大, 全目标责任状的相关规定”。 1.2 安全操作技术一般规定 1.2.1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可能坠物地带及其它障碍物。作 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1.2.2所有支架安装等外部设备要符合监控设备载重要求,包括安装面是否适合承重 等。 1.2.3所有监控线路安装均符合公司及国家标准,保证强电和弱电线路分开。尽量使用 带屏蔽层的电源线,控制线。网线符合国家标准。 1.2.4机柜摆放位置和接地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

前言 “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是村容整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08年10月初,市委涂勇副书记调研西湖村,提出了要以西湖村为示范典型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部门支持、城乡共建”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农村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不仅是农村水源地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加剧淡水资源危机,使耕地危机得不到有效保障,危害农村的生存发展。因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设施建设,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二引起的农村河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确保农村水源的安全和农民身心健康,是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 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80多亿吨,而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随意排放,严重污染了农村的生态环境,直接威胁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农村的经济发展。一方面,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自流到地势低洼的河流、湖泊和池塘等地表水体中,严重污染各类水源;另一方面,生活污水也是疾病传染扩散的源头、容易造成部分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目前全国农村的自来水普及率只有34%左右,还有3亿多农民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在浙江省丽水市农民家庭用水水质的抽样检测结

果中,63个水样中大肠杆菌、浑浊度等主要指标超标的占72%。水源地水质低的状况与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直接因果关系。 与城市生活污水相比较,农村生活污水具有自身特色: 1、农村人口居住相对分散; 2、无统一污水收集管网; 3、以家庭生活污水为主(部分区域有农家乐); 4、部分地区存在小型工厂和作坊。 目前这部分农村生活污水(部分生活污水中混有工业废水)不经处理均直排入周边河道中,对农村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造成水体发黑发臭,对周边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周边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农耕,直接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必须尽快完成这些自然村落的污水整治与改造。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2编制依据 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⑵设计大你为对周围环境状况的调查与监测资料; ⑶“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成果《城市污水土地处理利用设计手册》,中国标准出版社;

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书

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 电站项目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技术规范书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 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编号:A134002612 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证书编号:B134002612 2014年11月

目录 1. 总则 2.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3.设备名称及用途 4. 产品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 5. 设计、制造及验收标准 6. 供货范围 7.资料交接 8. 设备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9. 技术服务和技术联络 10. 技术附录

设备需求一览表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工程,对站内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施的供货范围、技术要求、质量保证等事项作出规定。 1.2本技术规范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本体及其操作机构、辅助设备等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技术性能和供货范围方面的要求。 1.3招标方在本合同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4投标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作为订货合同附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或修改要求,投标方执行这个要求且不增加费用,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 1.6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7若合同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8 投标方提供的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应是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并且在相应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两年以上运行经验,已证明是安全可靠的。 1.9投标方对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

(完整版)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修订稿(定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附图1.3) 附图1.3 屋面面层计算

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附件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Guideline o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Investment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环境保护部发布

前言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可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指南2013年11月11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术语与定义 农村生活污水指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冲厕、炊事、洗衣、洗浴、清扫等生活行为产生的污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制定本指南主要参考了以下文件,包括: (1)《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 (2)《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5)《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2008) (6)《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 (7)《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1984) (8)《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 3025-1993) (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22-2007) (10)《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 (11)《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规范》(NY/T 1702-2009) (12)《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建村〔2010〕149号) (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建科[2011]34号) 2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项目 概述 2.1.1污水收集模式应综合考虑当地的人口分布、污水水量、经济发展水平、环境特点、气候条件、地理状况,以及当地已有的排水体制、排水管网现状等确定。 2.1.2应根据村落和农户的分布,因地制宜地规划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尽量避免长距离排水管道的建设。 2.1.3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投资与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投资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 建设内容 2.2.1 水量的确定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应按生活用水量的40%~90%计算。农村生活用水量应结合当地居民的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附件3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项目名称: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项目统一编号:247-1392 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编制组主要成员:王凯军,燕中凯,王焕升,尚光旭,刘媛,薛念涛,高志永,朱民,刘晓剑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姚芝茂 技术处项目管理人:姜宏

目次 1 任务来源 (1)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1) 3 主要工作过程 (1) 4 国内相关标准研究 (2) 5 同类工程现状调研 (4) 5.1 水解酸化法的反应器类型 (4) 5.2 水解酸化法应用现状 (6) 5.3 水解酸化法存在的问题 (8) 5.4 水解酸化法的发展趋势 (9) 6 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9) 6.1 水解酸化法的机理 (9) 6.2 水解酸化法的适用性 (10) 6.3 水量和水质 (11) 6.4 污染物去除率 (11) 6.5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12) 6.6 预处理 (12) 6.7 升流式水解反应器 (13) 6.8 复合式水解反应器 (16) 6.9 完全混合式水解反应器 (16) 6.10 后续处理 (17) 6.11 剩余污泥及处理 (17) 6.12 检测与控制 (17) 6.13 运行与维护 (18) 7 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19) 8 标准实施建议 (19)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 2009年,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9】221号),其中提出了制定《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水解酸化法》(项目编号247-1392号)行业标准的任务。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清华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环境保护标准化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环境工程服务技术标准体系和环境技术评估体系,是当前加快环境保护标准化步伐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对于提升我国环境工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规范环境工程服务业市场,保证环境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工程服务技术标准包括工程类技术标准和产品类技术标准两大类,是环境工程立项、科研、招投标、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全过程服务的技术依据。 水解酸化法作为有效改善水质可生化性的工艺在我国污水处理工程实践中已得到广泛应用。很多管理部门、设计部门和技术研究单位,在从事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及运行管理工作中已经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是国内尚缺乏可操作的技术规范指导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污水处理领域的法规,规范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需要制定《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水解酸化法》作为污水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技术工程设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水解酸化法设备的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提出相关要求。使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设施从建设到运行全过程能有一个技术规范进行指导,对于保证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稳定运行,以及保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序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水解酸化法》的编制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3 主要工作过程 2009年3月,环境保护部下达《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水解酸化法》编制任务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成立了标准编制组,编制组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清华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修订稿(定稿)

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 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附图1.3) 附图1.3 屋面面层计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文献综述

1.文献综述 农村生活生活污水治理研究进展 摘要:农村生活污水是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污染已对农村地区的水体、土地等自然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确保农村水源安全和农民身体健康,农村污水治理刻不容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内掀起了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具有战略高度的新农村建设已经将农村及村镇地区的给排水问题提上了日程。了解村镇基本情况,分析总结村镇污水特点,探讨村镇污水治理的适用工艺技术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村镇生活污水水质水量特征分别介绍了氧化沟、接触氧化、化粪池技术、净化沼气池技术、人工湿地技术、人工快速渗滤技术等技术。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组合技术 Farmers' concentration living sewage disposal are reviewed Abstract:Rural domestic sewage are the main sources of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and pollution has water, land and other natural environment in rural areas of severe impac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rural water supply security and farmers' health, so it is urgent to rural sewage treatment.The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the eleventh five-year plan outline is put forward in order to build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raised a hot wave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China. Strategic height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has water supply problem in rural and town area on the agenda.Understand the rural basic situation,analysis summary village sewage characteristics,discusse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ural sewage treatment technology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combination with characteristics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 water respectively introduces the oxidation ditch technology,contact oxidation and septic tank. Keywords: Rural domestic sewage,Constructed wetland,Septic tank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备查)。 1.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_ 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 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1.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Word

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9月

目录 前言 (1) 1 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特征与排放要求 (2) 1.1 水量 (2) 1.1.1 用水量 (2) 1.1.2 排水量 (2) 1.2 水质 (3) 1.3 排放要求 (3) 2 排水系统 (4) 2.1 农户庭院排水 (4) 2.2 村落排水 (5) 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6) 3.1 化粪池 (6) 3.1.1 概述 (6) 3.1.2 类型和结构 (6) 3.1.3 设计事项 (7) 3.1.4 施工事项 (8) 3.1.5 造价指标 (8) 3.1.6 运行管理 (8) 3.2 污水净化沼气池 (9) 3.2.1 概述 (9) 3.2.2 类型和结构 (9) 3.2.3 设计事项 (10) 3.2.4 施工事项 (10) 3.2.5 造价指标 (11) 3.2.6 运行管理 (11) 3.3 厌氧生物膜池 (11) 3.3.1 概述 (11) 3.3.2 类型和结构 (12) 3.3.3 设计事项 (12) 3.3.4 施工事项 (13) 3.3.5 造价指标 (13) 3.3.6 运行管理 (13) 3.4 生物接触氧化池 (14) 3.4.1 概述 (14) 3.4.2 类型和结构 (14) 3.4.3 设计事项 (15) 3.4.4 施工事项 (17) 3.4.5 造价指标 (18) 3.4.6 运行管理 (18) 3.5 氧化沟 (19)

3.5.1 概述 (19) 3.5.2 类型和结构 (19) 3.5.3 设计事项 (21) 3.5.4 施工事项 (22) 3.5.5 运行管理 (22) 3.6 人工湿地 (22) 3.6.1 概述 (22) 3.6.2 类型和结构 (23) 3.6.3 设计事项 (24) 3.6.4 施工事项 (26) 3.6.5 造价指标 (27) 3.6.6 运行管理 (27) 3.7 稳定塘 (28) 3.7.1 概述 (28) 3.7.2 类型和结构 (28) 3.7.3 设计事项 (29) 3.7.4 施工事项 (29) 3.7.5 造价指标 (29) 3.7.6 运行管理 (29) 3.8 土地渗滤 (30) 3.8.1 概述 (30) 3.8.2 类型和结构 (30) 3.8.3 设计事项 (32) 3.8.4 施工事项 (33) 3.8.5 造价指标 (34) 3.8.6 运行管理 (34) 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择 (36) 4.1 技术选择的原则 (36) 4.2 去除COD为目标的污水处理工艺 (36) 4.2.1 散户污水处理工艺 (36) 4.2.2 村落污水处理工艺 (37) 4.3 以去除氮磷为目标的污水处理工艺 (38) 4.4 污染物截流入河的处理技术 (39) 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40) 5.1 污水水质检测 (40) 5.1.1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40) 5.1.2 现场简易检测指标与方法 (41) 5.2 排水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41) 5.3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42) 6 工程实例 (44) 参考文献 (45)

2015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报批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报批稿) 2014年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相继修订、发布,2014年编制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2日召开《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4月28-2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修订)》(报批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不同部位之间采用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替代)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和对策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和对策 摘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农村水环境质量主要因素之一的现状,从适合中国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的思维人手,介绍了我国现今主要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原理、特点、不足及其应用现状。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大,使农村地区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农村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环境状况令人担忧。我国有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生产生活污水随意排放。89%的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村内外池塘,无人负责垃圾收集与处理。目前全国农村每年有超过 2500 万吨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造成河流、水塘污染,影响村民居住环境,严重威胁农民的身体健康。农村污水处理的特征首先是处理率低,其次是间歇排放,排量少且分散,第三是氮磷浓度高及含有大量的营养盐、细菌、病毒等,这些都给农村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常用工艺介绍 2.1 好氧生物处理工艺 适用于小量污水处理的好氧生物处理工艺主要有生物接触氧化、生物滤池、生物转盘、序批式反应器(SBR)等。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用较多的好氧生物处理工艺是生物接触氧化法。生物接触氧化法是在生物滤池的基础上,通过接触曝气形势改良而演变出的一种生物膜处理技术。生物接触氧化技术是介于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之间的处理技术。在填料表面上培养微生物,形成生物膜,并采用与曝气池相同的方法向微生物供氧,污水流过时与填料上的生物膜接触,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降解污水中的污染物从而达到净化的目的。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占地面积小、处理负荷高、污泥产量少、抗冲击能力强、维护管理简便。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对冲击负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在间歇运行条件下仍能保持良好的处理效果,对于水量不均匀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更具有实际意义。然而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来说生物接触氧化工艺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偏高,所以此工艺适合于我国南方及东部城市化速度快、比较富裕的农村推广应用。 2.2 人工湿地和稳定塘系统 2.2.1 人工湿地工艺

常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介绍

常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介绍 1、农村生活污水特点 农村生活污水具有典型的水质和水量特征: 1)水质特征 ①污水分布较分散,涉及范围广、随机性强,防治十分困难,管网收集系统不健全,粗放型排放,基本没有污水处理设施; ②农村生活污水浓度低,变化大; ③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的性质相差不大,水质波动大,可生化性强; ④厕所排放的污水水质较差,但可进入化粪池用作肥料。 2)水量特征 ①一般农村的生活污水量都比较小,除小城镇外,一般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水量相对较少,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也较小; ②变化系数大,居民生活规律相近,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早晚比白天大,夜间排水量小,甚至可能断流,水量变化明显。 2、庭院式生活污水处理工艺 庭院污水收集系统是最基本的污水收集单元。 通常人口在5人以下的家庭,污水量通常不大于0.5m3/d。 将厕所化粪池(上清液)和厨房、洗衣、洗浴等排放的污水统一收集,并排放至设在庭院内的污水处理设施。 庭院收集系统可参见下图。

3、多户连片污水分散收集系统 为降低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投资,本着“因地制宜”的污水收集方针,将相互毗邻的农户,在庭院污水收集的基础上,根据村镇庭院的空间分布情况和地势坡度条件,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或沟渠成片收集。 多户连片污水分散收集意味着可实行多户连片污水的分散处理,多户连片的污水分散处理设施宜就地布置在村民聚居点或村落的附近。 多户连片污水收集系统收集的污水量通常宜在0.5 m3/d 以上,服务人口通常宜在5-50 人,服务家庭数宜在2-10 户或根据农户地理地形位置在10 户以上的一定范围内。 多户连片分散收集系统适用于布局分散的村镇中相对集中分布的聚居点或村落。具体参加下图。 4、常见农村生活处理技术 针对村镇生活污水特点,提出三类收集系统和三类(9 种)生活污水污染防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80-2010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80-2010)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含油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含油污水处理工程中工艺设计、安全与环保、施工与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金达莱环保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10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油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及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油污染为主的污水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T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CJJ60-94 污水处理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JB/T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符合本标准。 3.1 油脂oil and grease 指乙醇或甘油(丙三醇)与脂肪酸的化合物,称为脂肪酸甘油脂。在常温下,液态脂肪酸甘油脂,称为油;固态脂肪酸甘油脂,称为脂。 3.2 含油污水oil wastewater 指主要污染物为油的污水。 3.3 浮油floating oil 指油珠粒径大于100μm,静置后能较快上浮,以连续相的油膜漂浮在水面。 3.4 分散油dispersed oil 指油珠粒径为10μm~100μm,以微小油珠悬浮于污水中,不稳定,静置后易形成浮油。 3.5 乳化油emulsified oil 指油珠粒径小于10μm,一般为0.1μm~2μm,形成稳定的乳化液。且油滴在污水中分散度愈大愈稳定。 3.6 溶解油dissolved oil 指以分子状态或化学方式分散于污水中,形成稳定的均相体系,粒径一般小于0.1μm。 3.7 调节隔油池water adjusting and oil separation tank 指用于调节水质、水量并配置有隔油功能的污水处理构筑物。 3.8 隔油池oil separation tank 指专门用于隔除浮油的污水处理构筑物。 3.9 气浮air floatation 指空气微气泡与油污颗粒结合,增大油污颗粒的浮力,使含油污水中的油污迅速分离的处理方法。 3.10 粗粒化coalescence of oil water 指利用油水两相对聚结材料亲和力的不同,使微细油珠在聚结材料表面集聚成为较大颗粒或油膜,从而达到油水分离的过程。 3.11 一级除油处理primary treatment of oil wastewater 指采用隔油池进行油水分离的处理阶段。 3.12 二级除油处理secondary treatment of oil wastewater 指采用气浮、粗粒化、板结、过滤等方法或组合工艺进行油水分离的处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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