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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XX煤矿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黔安[2015]3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我矿对2015 年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 %、监控覆盖率100 %、迅速处置率100 % ;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

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15 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通风科、安监科、生产技术室、采掘队长、打钻队、调度室、矿监控中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主任由通风科长XXX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防火防尘队以及瓦斯员、测风员等必须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二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3、规范工作体系

根据国家关于瓦斯治理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矿瓦斯治理责任体系、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做责任到人,瓦斯治理工作人人有责。

(二)按照“通风可靠”的标准,在落实“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措施上狠下功夫。

1、所有采区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分区通风,设立专用采区回风巷,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分布情况,分析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及时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

2、保持风门、密闭等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无损,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明确通风设施设置、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构筑永久通风设施。

3、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安全

的需要;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4、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要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严格执行每10 天定期测风制度,并根据采掘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和供风量进行调整。施工生产作业时必须保证系统和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可靠。

(三)按照“监控有效”的标准,在落实“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措施上狠下功夫。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分站的传感器等设备必须齐全,安装设置必须符合AQ1029 一2007 行业标准,系统运作必须不间断、不漏报。健全完善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账,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要准确,真正起到报警、

断电功能,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进行设置,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德定、数据准确可靠。

2、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和连线方式必须保证瓦斯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的准确可靠。中心站必须正确显示报替断电及馈电的时间和地点,当采、掘等作业地点

瓦斯超限时,传感器声光同时报誉、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3、严格落实监控中心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当瓦斯超限或异常时,要迅速反应,做好记录,正确应对,及时上报和处置,形成闭合式管理体系。

4、建立、完善和落实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完善网络中心和服务机构非正常处置程序及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预警作用。

(四)按照“管理到位”的标准,在落实“贵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措施上狠下功夫。

1、要细化、分解和落实各科室、生产队组,作业班组和每个职工的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职责。

2、要根据井下条件变化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充实、完善瓦斯防治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使瓦斯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科学有效。

3、要坚持和落实矿级领导现场跟班带班作业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瓦斯治理规章制度,认真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真正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

4、要持续开展“一通三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一通三防”管理及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

(五)规范“两防”措施

防尘和防火是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各项规定,防尘和防火必须与通风和防瓦斯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处罚。

(六)为进一步加强通风瓦斯管理,有效制约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超限分级分析制度。

1、瓦斯超限范围界定、瓦斯超限具体分类、瓦斯超限事故分级查处程序,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

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1)瓦斯超限事故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整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所有参加分析的队组及相关人员。

(3)调度值班人员负责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准确记录超限地点、时间及超限值。要执行三班作业,按时交接班,坚于岗位,不得脱岗和空岗,当班监测到瓦斯超限时,监测机房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汇报当日值班矿长,同时通知当班相关人员,班后分析。

(4)通风科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必须及时对瓦斯超限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排查隐患。

3、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

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总工程师不在时由当班值班矿长主持,参加人员有安全矿长、通风副总、通风科长、安监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施工班队组及现场相关人员。

分析处理记录由通风科科负责。

4、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

(1)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出现异常,存在上升趋势达到0.8 %预警时由监控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矿领导,值班矿领导立即赶到调度室了解情况并做出安排,尽量在超限前控制住上升的趋势。

(2)瓦斯浓度超限报警达到1 %时,值班人员的汇报顺序为:通风科值班人员、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超限通知后,立即通知通风科、安监科下井查明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原因,并按《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中瓦斯排放要求立即进行瓦斯排放。

5、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

(1)瓦斯超限分析会由当班值班人员提前通知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

员。

(2)分析时由通风科先汇报瓦斯超限基本情况,然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矿长

主持会议,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处理。

(3)分析处理完毕后,由通风科向部门和施工单位下发分析处理通报。

6、责任迫究处罚制度

(1)凡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处罚责任单位500 元/次,因无计划停风或损坏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由通风科

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处罚责任单位1000 元/次,并处罚责任人500 元/次。

(2)凡发生瓦斯超限,由于值班人员不负责任,没有监测到、或监测到而没有

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的,罚款100 元/次。

(3)调度室接到值班人员瓦斯超限通知,记录不清,或无记录的处罚责任人100 元/次,没有及时通知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以及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班后进行瓦斯超限分析的,罚款1 00元/次。

(4)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告知瓦斯超限时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或班后不组织分析的,对值班人员罚款500 元/次。

(5)接到瓦斯超限分析通知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的,罚款100 元/次。

(6)瓦检员、放炮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1000 元/次。

(7)因调试风机切换操作不当造成瓦斯超限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8)对监测设备维护、检修不及时,瓦斯监测探头不能按时标校的,造成数据与实际不符,误报超限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次,责任人罚200元/次;造成瓦斯监测探头或系统故障发生多次或大面积故障断电的,对责任队组罚款2000 元/次,对责任人罚款200 元/次。

(9)在因检修或有计划停风停电时排放瓦斯中,不严格按照排放瓦斯有关规定进行排放的,发生排放瓦斯时超过排放瓦斯规定限度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 元/次。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 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4>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 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巷、被 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 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

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0.8%;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4%;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6%; 一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 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0%;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75%; 一氧化碳C6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 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A 0.7%;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9%; 一氧化碳C6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30mim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 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5、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2.0%4;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9%;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1.0%; 一氧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新宜矿业公司安利来煤矿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编制罗荣彬 安利来煤矿技术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瓦斯超限是形成瓦斯事故的根源,矿井生产过程中巷道风流中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经常发生,并不可避免,巷道排放瓦斯时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瓦斯排放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瓦斯超限后的安全排放,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是瓦斯治理的目的。 一、瓦斯超限原因 1、瓦斯超限的原因很多,有计划内的停风、停电,如主扇检修,停网电,井下电器检修,巷道临时封闭,更换局扇及风筒等,计划内的停风是事先预计的,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制、会审、审批,现场指挥,现场实施均有计划安排。 2、供电故障、巷道冒顶、发生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采空区内大量瓦斯泄漏,供风量不足,钻孔释放瓦斯等意料外的瓦斯超限,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如拖延了处理时间,会给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为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意料外的瓦斯超限。 3、主风机陈旧,井下密闭、风门漏风严重,巷道断面小、开拓巷道长、通风阻力大,风量不能满足要求。 4、地面变压器容量小,井下用电负荷大,对主风机供电不够,电量不稳定常会出现主风机运行不稳定。 二、对瓦斯超限进行报告 执行人员:瓦检员、监控员 报告对象:调度室、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报告程序:瓦检员→调度室(监控员)→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 1、当班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后应及时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超限原因、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等。 2、监控员发现井下作业面瓦斯超限后,必须及时打电话询问当班瓦检员瓦斯超限原 因,并作好记录。 3、若瓦斯超限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不能降到规程允许浓度1%以下时,瓦检员必须向 当班带班矿领导汇报协助解决。 报告范围: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措施、超限时间及恢复时间、处理结果等 4、若其它原因如瓦斯异常涌出、停电停风等原因造成瓦斯浓度超限达到3%及以下时, 当班瓦检员应先向调度室汇报,并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组织排放,在升井后填写瓦斯日报时注明原因、处理结果。 5、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先报请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组织排放。 三、采取措施 1、意料外瓦斯超限发生后,由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把瓦斯超限区内的作业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在巷口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停网电由安全员、走段瓦检员负责把井下作业人员撤至地面,瓦检员负责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调度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尽量减少停风时间。停风后,接到调度室汇报,地面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风部、通瓦队、安全部、机电部为成员,负责地面指挥协调工作。 2、瓦斯超限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检员请示矿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确认已断电,撤人及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7号)、《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第一条“必须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浓度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遏制较大瓦斯事故、减少一般瓦斯事故,特制定中汇煤矿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供电安全、管理到位”,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供电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浓度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浓度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个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确保监控系统有效,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管理方面

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浓度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浓度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浓度超限的煤矿,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浓度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浓度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矿成立了“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领导小组:组长:赵吉文 副组长:陈晓华、王梅芳、宋全福、庞宝良 成员:韩继福、李耀生、岳希文、任宝奇、马俊伟、裴海民、孙矿生、祁连峰、陈文斌、单永祥、刘崇斌、张虹、董昌山、王伟、张文斗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岳希文担任。 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治理内容 (一)、矿井生产系统瓦斯“零超限”管理治理内容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1】、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责任“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矿配备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设专职通风工程师,通风队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采矿、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 A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 >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 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 l>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 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4 > 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 、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0.8%;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4%;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6%; —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 1.0%;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75%; 一氧化碳CO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 被串 工作面局扇前CH4> 0.7%;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9%; —氧化碳CO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 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 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 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18号关于印发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宏泰煤业发[2017]18号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2 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通知》(川煤监函[2012]31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我矿瓦斯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组织技术和安全部门了制定了《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现印发各部门,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1日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2 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通知》(川煤监函[2012]31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落实“大风量、大断面、双回路、多钻孔、高负压、严封闭、长时抽”的瓦斯防治措施,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我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一是以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为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2、工作目标:达到通风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 %、监控覆盖率100 %、迅速处置率100 % ;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最终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 二、成立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君(矿长)、 副组长:李晓林(总工程师) 、龚先锦(安全矿长)、吴炳全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世纪通煤矿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瓦斯超限是形成瓦斯事故的根源,矿井生产过程中巷道风流中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经常发生,并不可避免,巷道排放瓦斯时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瓦斯排放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瓦斯超限后的安全排放,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是瓦斯治理的目的。 一、瓦斯超限原因 1、瓦斯超限的原因很多,有计划内的停风、停电,如主扇检修,停网电,井下电器检修,巷道临时封闭,更换局扇及风筒等,计划内的停风是事先预计的,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制、会审、审批,现场指挥,现场实施均有计划安排。 2、供电故障、巷道冒顶、发生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采空区内大量瓦斯泄漏,供风量不足,钻孔释放瓦斯等意料外的瓦斯超限,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如拖延了处理时间,会给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为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意料外的瓦斯超限。 3、主风机陈旧,井下密闭、风门漏风严重,巷道断面小、开拓巷道长、通风阻力大,风量不能满足要求。 4、地面变压器容量小,井下用电负荷大,对主风机供电不够,电量不稳定常会出现主风机运行不稳定。 二、对瓦斯超限进行报告 执行人员:瓦检员、监控员 报告对象:调度室、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报告程序:瓦检员→调度室(监控员)→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 1、当班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后应及时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超限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2、监控员发现井下作业面瓦斯超限后,必须及时打电话询问当班瓦检员瓦斯超限原因,并作好记录。 3、若瓦斯超限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不能降到规程允许浓度1%以下时,瓦检员必须向当班带班矿领导汇报协助解决。 报告范围: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措施、超限时间及恢复时间、处理结果等。 4、若其它原因如瓦斯异常涌出、停电停风等原因造成瓦斯浓度超限达到3%及以下时,当班瓦检员应先向调度室汇报,并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组织排放,在升井后填写瓦斯日报时注明原因、处理结果。 5、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先报请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组织排放。 三、采取措施 1、意料外瓦斯超限发生后,由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把瓦斯超限区内的作业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在巷口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停网电由安全员、走段瓦检员负责把井下作业人员撤至地面,瓦检员负责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调度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尽量减少停风时间。停风后,接到调度室汇报,地面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风部、通瓦队、安全部、机电部为成员,负责地面指挥协调工作。 2、瓦斯超限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检员请示矿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确认已断电,撤人及回风侧岗哨站好的情况下,可由瓦检员控制风量排放瓦斯。 3、巷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范围小且停风时间短时,通风部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经通风处长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并由矿总工程师指挥,通瓦队队长(或副队长)现场负责进行排放。 4、巷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停风时间超过一小时或停风时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盂恒皇煤字[2014]36号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皇后煤业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助理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风部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风部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风助理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安监部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部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部、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 (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助理等汇报情

2021年新桥煤矿瓦斯超限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新桥煤矿瓦斯超限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新桥煤矿瓦斯超限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一、事故风险分析 (一)事故发生可能性 随着矿井生产的发展和开采范围的增大,瓦斯涌出量增大。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通风质量差的掘进工作面的巷道、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和停风的盲巷等可能积存瓦斯的地点,都有可能发生瓦斯超限。 一旦出现瓦斯超限,按本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事故严重程度 1.三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1.0%及以上、小于1.5%的。 2.二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1.5%及以上、小于 3.0%的。 3.一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3.0%及以上的或瓦斯超限达到1.5%及以上、小于3.0%且持续时间超过10分钟的。 (三)事故影响范围

1.综采工作面及回风隅角发生瓦斯超限影响范围:综采工作面、综采面回风巷区域、波及到的采区回风巷。 2.掘进巷道中部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掘进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3.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掘进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4.主要回风大巷和巷道高冒区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5.启封巷道排放瓦斯区域、与采空区、积水区、发火区相邻巷道及联巷、盲巷瓦斯超限影响范围:事故地点及下风侧区域。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新桥煤矿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其他XX公司救护队队长(一级超限) 成员:通风副总工程师、其他副总工程师、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生产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监控中心主任、通风

队队长、机电一队队长、运输队队长、事故单位责任人、兼职救护队队长,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兼职救护队中队长 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 联系电话:5706、5707(井下直拨9)。 (二)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 (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营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XX公司汇报瓦斯超限相关信息; (4)随时和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 (5)宣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制定恢复安全生产措施。 2.办公室职责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误报警、预警、超限事故的界定 (一)瓦斯误报警的界定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误报警的两种情形: 1、技术缺陷出现的误报警: (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时好时坏状态,传输某一种频率信号,出现报警; (2)电桥电阻无故断开,出现报警; (3)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的航空插头长时间使用后松动,风吹震动频率400-1000赫兹时,出现报警; (5)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报警; (6)主传输线路接线盒接触不好,震动出现瓦斯值频率,出现报警; (7)当线路受到干扰的频率或次频率为400~1000赫兹之间时,出现报警; (8)瓦斯传感器距煤墙小于200mm。 2、凡出现下列情况为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 (1)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出现报警。 (2)甲烷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出现报警。 (3)甲烷传感器进水,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后,出现报警。 (5)采用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致使其透气性不好,出现报警。 (6)松香水等碳氢物质浓度超标,出现报警。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应按瓦斯超限统计: 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1.0%; 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1.0%; 3、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 4、打钻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1.0%;

5、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0.75%; 6、移动抽采泵站排放口在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1.0%;移动抽采泵排放口在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0.75%; 7、有计划地排放瓦斯,第一汇风点下风侧10m处瓦斯浓度≥1.5%; 8、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范围。 (三)瓦斯预警浓度的界定 凡上述规定的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在此范围内的均属于瓦斯预警。 (四)瓦斯预警、超限次数的界定。 1、一次停电、停风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一处瓦斯涌出源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同一地点多次瓦斯预警、超限的要分别进行统计。 2、因监控系统技术缺陷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误报警,不作为瓦斯超限统计。但必须查明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瓦斯预警、超限汇报程序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监控系统出现瓦斯预警、超限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在接到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后,若发生超限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停止超限地点及影响区域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安排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超限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若发生预警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监控中心、调度室值班人员应作好记录,汇报及处理程序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时),调度中心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通防部、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4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Object Of The Problem An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Analyzing The Problem,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通用范本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对工作想法的进一步提升,对工作的正常进行起指导性作用,产生流程包括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执行,后期跟进和交互修正,总结等。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何继生 副组长:敖生涯邓世忠黄盛文张学亮 成员: 梁冬谷黄地生聂小林聂吉坤 陈国华陈武祥谢长根袁炎顺 何明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谢长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

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

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我矿对2017年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 1、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2、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预防瓦斯超限,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要达到在线运行率100%、监控覆盖率100%、迅速处置率100%;管理方面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2、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要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

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17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指中心主任 成员:通风科长、安全科长、技术科长、地质科长、机电科长、通风队长及各采掘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主任由通风科科长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瓦斯员、测风员等必须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基本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

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调查报告

瓦斯超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通过矿总工与通风科调查,对2015年9月6日早班2088回风巷瓦斯超限汇报如下: 事故经过 1、2015年9月6日11时28分54秒,由于维修地面变压器,使2088回风巷局扇停风,导致瓦斯超限( 2、39%)。 2、当班瓦斯监控值班人员×××接到井下报警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当班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报警通知后立即组织煤矿安全员、瓦捡员、瓦斯监控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处置方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部署瓦斯排放措施及成立瓦斯排放领导小组。会后,领导小组人员及时赶至事故现场,根据会议要求组织落实瓦斯排放工作. 超限原因 地面变压器故障,停电检修,使2088回风巷局扇停风,导致瓦斯超限。 处理措施 1、由于当班井下无人员作业,瓦检员负责在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禁止无关人员入井。 2、排放瓦斯启动局扇时,断续点击开关启动局扇,开启时间要短于启动时间,待工作面积聚瓦斯吹散后,再启动局扇,

使风流由里向外整体排放。 3、在排放瓦斯时,瓦检员站在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汇合处靠近新鲜风流侧检查风流中CH4浓度及CO2浓度,并控制在1、5%以下.如CH4浓度超过1、5%就是时,应停止局扇运转,待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混合处CH4浓度及CO2浓度降至1、5%以下时再断续点击局扇开关进行瓦斯排放。 4、局扇正常通风后,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CH4及CO2浓度稳定在1、0%以下时,在检查工作面出风口风流中CH4及CO2浓度,如高于1、0%时继续排放,待稳定在1、0%以下,在由里向外逐步检查巷道回风流及工作面得CH4及CO2浓度.只有回风流及工作面得CH4浓度低于1、0%,CO2浓度低于1、5%时,才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步恢复供电系统,开始正常工作。 5、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处理结果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采取逐级排放得方法。排放过程由技术矿长×××现场指挥,整个排放工作都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通风技术员等专业人员配合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瓦斯事故得发生。在全体工作人员得共同努力下,排放工作安全顺利得完成. 防范措施

矿井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和 瓦斯超限调度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减少超限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瓦斯检查员未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罚款100元/次;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罚款100元/次。 第五条: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 (一)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三)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

(四)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4%; (五)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瓦斯预警浓度设0.4%; (六)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领导、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汇报调度室罚50元/次。 第七条: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或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未按规定处置,未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造成瓦斯超限的,罚100元/人.次。 第八条: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降低瓦斯涌出量。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有效后,方可恢复作业。 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未停止作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施工队500元/次。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通风队必须立即对工作面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1

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瓦斯超限处理方案措施 编制刘善康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公司瓦斯超限处理方案措施

瓦斯超限是形成瓦斯事故的根源,矿井生产过程中巷道风流中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经常发生,并不可避免,巷道排放瓦斯时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瓦斯排放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瓦斯超限后的安全排放,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是瓦斯治理的目的。 一、瓦斯超限原因 1、瓦斯超限的原因很多,有计划内的停风、停电,如主扇检修,停网电,井下电器检修,巷道临时封闭,更换局扇及风筒等,计划内的停风是事先预计的,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制、会审、审批,现场指挥,现场实施均有计划安排。 2、供电故障、巷道冒顶、发生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采空区内大量瓦斯泄漏,供风量不足,钻孔释放瓦斯等意料外的瓦斯超限,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如拖延了处理时间,会给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为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意料外的瓦斯超限。 3、主风机陈旧,井下密闭、风门漏风严重,巷道断面小、开拓巷道长、通风阻力大,风量不能满足要求。 4、地面变压器容量小,井下用电负荷大,对主风机供电不够,电量不稳定常会出现主风机运行不稳定。 二、对瓦斯超限进行报告 执行人员:瓦检员、监控员 报告对象:调度室、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公司通防部、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 报告程序:瓦检员→调度室(监控员)→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公司各部门领导

1、当班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后应及时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超限原因、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等。 2、监控员发现井下作业面瓦斯超限后,必须及时打电话询问当班瓦检员瓦斯超限原 因,并作好记录。 3、若瓦斯超限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不能降到规程允许浓度1%以下时,瓦检员必须向 当班带班矿领导汇报协助解决。 报告范围: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措施、超限时间及恢复时间、处理结果等 4、若其它原因如瓦斯异常涌出、停电停风等原因造成瓦斯浓度超限达到2%及以下时, 当班瓦检员应先向调度室汇报,并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组织排放,在升井后填写瓦斯日报时注明原因、处理结果。 5、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先报请矿技术负责人,排放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后有矿山救护队组织排放。 三、采取措施 1、瓦斯超限发生后,由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把瓦斯超限区内的作业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在巷口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停网电由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把井下作业人员撤至地面,瓦检员负责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调度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尽量减少停风时间。停风后,接到调度室汇报,地面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风部、安全部、机电部为成员,负责地面指挥协调工作。 2、瓦斯超限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检员请示矿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确认已断电,撤人及回风侧岗哨站好的情况下,由总工程师制定措施并现场指挥排放瓦斯,瓦斯排放结束后,矿总工程师把瓦斯排放情况连同排放措施一起报公司总工程师备案。 3、巷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范围小且停风时间短时,通风

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 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哈拉沟煤矿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实现瓦斯零超限为目标,我矿对2016年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二字工作体系,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达到系统合理、可靠、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监控覆盖率100%、迅速处置率100%;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

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15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副总 成员:通风组、安管办、生产办、采掘队长、调度室、通风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组,主任由通风组长王晓荣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组,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瓦斯检查员、测风员纳入通风通风队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二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瓦斯超限_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公司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三、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五、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六、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通风部、安监部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 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排放工作。 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 的撤人制度 一、教育职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思想素质、了解安全规程、掌握安全常识; 二、井下所有管理人员和停风、无风和微风地点的工作人员要听从跟班领导安排,密切配合、督促撤人; 三、对井下停风、撤人的工作地点要立即停风、撤人、停电;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红 头文件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 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文件精神及国家瓦斯治理相关政策,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实现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有效控制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永锦能源瓦斯零超限。 三、防治瓦斯超限的管理措施 (一)加强瓦斯防治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和副总工程师以及通防部、生产技术部、企管

部、机电部、安监局、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部、综合服务部、政工部、纪检监察部、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下设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永锦能源总工程师(兼) 副主任:通防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 办公室成员:通防部3人,生产技术部3人,企管部2人,人力资源部2人,机电部、安监局、财务部、物资管理部、综合部、政工部、纪委、工会各指定1人参与。 瓦斯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计划、协调、指导公司的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瓦斯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落实公司瓦斯防治工作,负责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瓦斯防治领导小组责任分解 1.董事长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瓦斯防治机构设置、永锦能源层面的瓦斯防治所需人、财、物等总体协调工作。 2.党委书记负责把瓦斯防治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负责瓦斯防治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瓦斯防治意识和落实瓦斯防治制度。 3.总经理全面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防治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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