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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基金会章程

扶贫基金会章程
扶贫基金会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珠海市扶贫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珠海市。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扶持和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95万元,来源于珠海市海洋和农渔局。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政编码:51900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扶贫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资助、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

(二)按照科学、合法、公开的原则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并采取购买国债、不动产等稳健的投资手段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扶助范围:

1、扶持落后农村改善基本农田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扶持贫困农户危房改造;

3、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种养产业;

4、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

5、为落后地区的发展培育储备人才提供资助;

6、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其他困难问题。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2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六)对本基金会有实际性的支持或在社会各界享有较高声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七)积极为本基金会筹集资金;

(八)向本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设监事3 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税务及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3 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3. 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 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5. 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6. 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7. 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8. 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9. 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组织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投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投资、公益活动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扶持落后农村改善基本农田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扶持贫困农户危房改造;

(三)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种养产业;

(四)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

(五)为落后地区的发展培育储备人才;

(六)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其他困难问题。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公益活动是指:

(一)重大募捐指基金会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如募捐大会、慈善晚会等大型活动;

(二)重大投资指基金会为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使用基金会资金购买国债、不动产等投资活动。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八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九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2010年5月1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一、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年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原《办法》颁布实施已有年,期间扶贫开发政策和工作思路不断调整,扶贫机制不断创新,原《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需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一)扶贫开发形势的变化要求修订管理办法。年,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中发〔〕号,以下简称《新纲要》),标志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新纲要》进一步健全了扶贫开发机制,明确了行业部门的减贫责任,要求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和使用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来贯彻落实。 (二)总结提炼扶贫开发经验需要修订管理办法。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开展了系列财政扶贫开发试点,各地也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探索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新机制、新做法,

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到县”、绩效考评机制、项目竞争评选机制等。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财政扶贫开发水平,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方式,适时地将这些先进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应用。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实施期间,财政扶贫开发实行“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的管理体制,有力调动了地方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但由于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在个别地区出现了诸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散、项目安排随意性大、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全国人大、审计署针对上述问题,多次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因此,修订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也是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升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需要。 二、《修订稿》与原《办法》的比较说明 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整理形成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分为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和附则五章,共计条。与原《办法》相比,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名称和定义。贯彻落实综合扶贫理念,为便于开展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投入统计,将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各项投入统称为财政扶贫资金,原《办法》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表述为“财政专项扶贫资

宁津县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宁津县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鲁扶贫组办字〔〕号)、《关于加强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字〔〕号)、《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发〔〕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加快建设扶贫产业项目库和建立项目评审制度的意见》(德扶贫办〔〕号)、《德州市扶贫产业项目及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德扶贫办〔〕号)、《关于实行建档立卡统一编号管理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德扶贫办〔〕号)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管理和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展整体效益。 第二章资金分配及用途 第五条:县财政根据脱贫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资金。扶贫工作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缴纳、项目管理和建档立卡工作经费及其他工作需要。 第六条: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区域倾斜,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和精准度。分配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主要依据重点村和贫困人口规模等客观指标,可根据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根据资金规模和分配因素,制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用途使用资金,并进行

xx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管理机制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村扶贫开发规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同意,再具体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订立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测、验收、上报报账资料等。 2、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村老年会、村民代表各1名,组成扶贫项目工程监督2人小组。负责监督扶贫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 3、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建(中标)单位和项目工程监督小组组成项目验收组。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二、项目资金核算 1、严格按照村财乡管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扶贫项目工程类款项原始凭证,须有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签字后支付。 2、聘请的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根据要求开展项目监督时所造成的误工,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补贴在项目管理费中予以列支。 3、项目工程款采取施工进度、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支付,

且须全额开出有效票据。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50%;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拨付40%,余款在一年内付清。先建后补项目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一次性拨付补助款。 三、项目监督管理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结合争取的项目资金情况,在季初或月初在村务会上研究提出具体项目实施计划,按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会议纪要。 2、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安全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3、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适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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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档案;2、召开村“两委”座谈会;3、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组织召开村民小组座谈会;4、积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党员的教育培养,建设一支能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强有力党员队伍。讨论研究今年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对制约当前农业发展的因素进行调研,探索农民脱贫致富新思路、新办法,选准发展路子,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走访村贫困户,对他们进行重点帮扶,力争计划内帮扶的贫困户当年脱贫。 二是抓紧抓快协调xx区组织部、计生局、卫生局、文化局等职能部门对村部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投入,监督去年我局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主体工程投资35万元,计划3月份动工,6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年内交付使用。 三是跟踪、协调xx区水利局对那马屯、六合屯的人畜饮水工程的实施,计划投资30万元,力争年内解决两屯600多人口的饮水问题。 四是协调、跟踪xx区政府农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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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会运作模式介绍 一、基金会简介 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 中国的基金会分为公募与非公募两种,二者的区别在于可否面向公众募捐。目前,国内的公募基金会多为半官方色彩的政府伙伴型基金会,而非公募基金会则多由企业出资设立,当然其中也有特例。由于网络与固定电话、手机短信成为募捐箱之外的有效劝募途径,拥有网络社区优势的腾讯获准设立了公募性质的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而今,越来越多的商界人士介入到基金会的运作之中,基金会的劝募、捐助呈现了渐趋浓厚的企业化特征。一些活跃的基金会不仅积极开拓专项活动、纪念品销售、新媒体等筹款渠道,也致力于通过市场营销改进劝募的技巧;在治理结构上,通过投资与运作部门的分离,基金会正向提升运作效率与透明度转变;中国传统的运作型基金会开始引入项目招标制,向资助型基金会转型;另一些基金会则变身为风险投资或项目工程,孵化民间公益组织,并引入救助者接力助人的机制,让慈善链条化。 商业慈善、慈善投资等新理念的确立,令慈善这一人类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变得日益商业化与可持续,从而有助于慈善资源获得最优配置。中国财富总量的提升与富人阶层的日臻成熟,令慈善为越来越多富于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所践行。尤其是5·12汶川地震后,各大企业捐款中有相当一部分通过企业设立的基金会捐出或捐向一些大型公募基金会,各类基金会由此更广泛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二、中国十大慈善机构简介 1.中华慈善总会 作为中国规模较大、业绩较好的公益组织机构之一。自1994年4月在民政部老部长崔乃夫的倡导下成立,总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社会救助工作。 按照总会章程,慈善总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界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一次。总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利息、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基金增值部分、会费、行政经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照国家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目前,中华慈善总会共有团体会员108个,并与绝大多数团体会员合作开展多种慈善项目。据2002年一项资料显示,总会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总计9.8亿人民币,其中,善款5.4亿人民币,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计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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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中国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下文是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

贫困村年度工作计划

贫困村年度工作计划 计划制定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统一上上下下意志和决心,明确战略方向、盘点资源和家底的过程。下面是贫困村年度工作计划,一起来看一下吧。 贫困村年度工作计划1 1、扶持贫困村发展。帮助宋家村争取一个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扶持宋家村发展。 2、帮扶贫困户。局机关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宋家村困难户,全面完成结对帮扶任务。 1、制定帮扶工作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措施,明确帮扶工作目标和任务。 2、落实帮扶工作任务。一是现场办公。全年到宋家村办公达3次以上,与村“两委”共同研究脱贫致富工作。二是指导制定规划。年初指导宋家村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确定脱贫致富项目。三是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体育局部门优势,援建1套农民健身工作设施,并派专人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 1、加强领导。一是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认真积极落实帮扶贫困村各项工作。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局长杜春三为组长,梅卫东、周玉、郑淑清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建立工作专班。分管局长郑淑清为工作队队长,抽调2

名工作人员为工作队员。 2、强化责任落实。把帮扶工作当做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秭办文〔201x〕37号文件规定的职责,认真履行好各项职责。 3、报送情况。按时上报帮扶工作计划、总结。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帮扶工作情况,认真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4、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帮扶工作经验,及时报送帮扶信息,宣传帮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贫困村年度工作计划2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扶贫济困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为积极做好20XX年“定点扶贫帮困”工作,我局结合贫困户实际和现有扶持政策,着力落实各项扶贫措施,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加快脱贫奔康步伐,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及联系人员名单,计划安排走访对口帮扶贫困户,及时与村委会联系、沟通,做好新一年扶贫调研工作,掌握贫困户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提供保障。 (二)是继续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对外贸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加人到扶贫工作中来,为枫溪扶贫工作增添亮点,准备联系松发公司、佰林公司、全福集团三家企业,希望企业能慷慨捐资,为全福村贫困户减轻日常生

公司扶贫助困管理办法

公司扶贫助困管理 办法

公司扶贫助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扶贫助困工作是企业体现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让员工充分感受大家庭的温暖。为推动扶贫助困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公司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扶贫助困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经费落实和试用管理方面的问题。 本办法遵循“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指导思想,扶贫扶志的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和劳务工。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助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基金的使用管理,成立集团公司困难员工帮扶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 成员:集团内各平台/部门负责人 帮扶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全公司扶贫助困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相关制度、计划、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的审定; (三)负责扶贫助困对象及救助标准的确定;

(四)负责扶贫助困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帮扶委员会下设困难员工帮扶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 成员: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质量部、采购部 帮扶委员会职责 1.负责对基层扶贫助困的指导工作; 2.负责困难员工档案的简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3.负责相关制度及工作计划、方案的草拟工作; 4.负责扶贫助困对象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初审及救助方案的制定工作; 5.负责向扶贫助困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6.负责扶贫助困基金的使用、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 工作分工: 调查组:行政人事部、质量部、采购部 资金管理组:财务部 第三章基金来源 第三条基金坚持多渠道筹集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具体来源如下: (一)公司拨款; (二)员工现金处罚; (三)员工乐捐; (四)其它社会团体和个人募捐;

中国扶贫基金会月捐实施方案草.doc

中国扶贫基金会月捐实施方案(草) 第一章月捐概述 第二章人力资源配置 第三章月捐宣传推广 第四章月捐客户开发 第五章月捐客户管理 资源开发部 中国扶贫基金会

第一章月捐概述 一月捐定义 月捐是指根据捐赠客户的选择,通过银行转帐,每月指定日期从捐赠客户的银行帐户(银行卡或信用卡)扣除固定金额划入中国扶贫基金会账户的筹资方式。 二月捐标准 月捐金额起捐金额为:RMB 30元,也可选择捐助RMB 50元,RMB 80元,RMB 100元,以10元为单位增加捐赠金额。 三月捐办法--银行转账系统 按照银行转账指令要求,设计中国扶贫基金会月捐表格。月捐表格具有法律效应,可作为银行自动转账的授权书和凭证。银行凭借月捐表格信息和要求,每月指定日期从月捐客户指定账户上扣除固定金额,转入中国扶贫基金会账户。 四月捐特点 1. 手续简便 捐赠客户只需填写一张月捐表格,即可实现月捐。 2.人力,时间等资源节省 中国扶贫基金会筹资工作人员无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筹资工作,即可有稳定的善款来源,有利于制定扶贫工作的财务预算和项目的长期发展计划。 3.数额微小,积少成多,善款来源稳定 捐赠每月只需献出小小爱心,汇少成多,小捐赠带来大帮助。 4.成立扶贫之友俱乐部 支持中国扶贫基金会月捐的客户,即自动成为扶贫之友俱乐部一员。扶贫之友是一群极具爱心,愿意奉献并且支持中国扶贫基金会扶贫工作的朋友。新颖的捐赠客户管理办法最大限度的碱地客户流失率。 5.扶贫之友俱乐部活动

扶贫之友迎新会,扶贫茶座,扶贫之友周年聚会,项目点考察,扶贫之友俱乐部系列活动向您汇报我们扶贫工作方式及进展,和您共同探讨问题、分享经验,邀请您共同体验贫穷人的生活。 五月捐开发目标

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 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与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得意见〉得通知》(中办发〔2013〕25号)、《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筒称“项目”)就是指国家与本省各级安排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支持得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以及其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等。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产业扶贫、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扶贫对象与扶贫干部培训、扶贫贷款贴息及其它方面。可以用于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扶贫产业政策

性保险补助、扶贫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补助。 第四条按照目标、任务、资金与权责“四到县”得原则,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与初检、县级验收,逐步实行乡级报账制度,加快推进乡级财政报账全覆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其主要负责人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得第一责任人。 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宗教、农业、林业、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管理相应工作,并按照国家与省有关规定向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管理有关情况。 第五条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省负总责、市州协调、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 (二)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参与、农户自愿、分工协作; (三)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奖优罚劣。 第六条项目主要支持国家与省确定得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有扶贫开发任务得县、贫困乡(镇)、贫困村与贫困户,应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须根据本级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扶贫对象需求与贫困村整村推进目标、重点扶贫产业等建立完善项目库,并逐级报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备

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布部门】云南省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1.06.01 【实施日期】2011.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1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扶贫方针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是指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支持的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能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并直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农业产业项目。

第三条各级扶贫和财政部门是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的主管部门。任何负责计划编制、项目选择、立项审批、绩效考评等工作。扶贫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核算、监督检查等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编制和审批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遵循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重点投向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村,兼顾非重点县贫困区域的贫困乡、村,优先安排深度贫困群体聚集的区域。项目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培育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二)建立完善扶贫模式和利益连接机制,提高贫困农户参与性; (三)坚持与市场为导向,提高产品竞争力; (四)技术先进成熟,确保良种良法推广; (五)与其他扶贫项目紧密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扶贫部门要围绕县域产业规划建立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库。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编制,应当由乡(镇)、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经营组织根据当地产业布局和扶贫工作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采取竞争择优选择办法,经县级扶贫、财政部门认可后,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与实施主体单位共同编制项目计划。计划文本应包括《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绩效分析、财政扶贫资金扶持环节、实施计划、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

贫困村扶贫年度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贫困村扶贫年度工作计划 正式版

贫困村扶贫年度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20xx年扶贫点——xx区xx镇xx村继续按照“经济强村、产业富村、科技兴村、文明治村”的发展思路,以“成方连片、规模布局、有序开发、共同发展”为工作思路,突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为主题,以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为己任,以实现xx村繁荣、稳定、和谐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为更好实施贫困村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体现大扶贫的要求。统筹规划,周密部暑,全力实施,为贫困村脱贫致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到今年年底使贫困村人均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xx区的平均水平;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

中国扶贫基金会财务工作报告

中国扶贫基金会财务工作报告 各位会长、各位理事: 我受会长会议委托,代表秘书处向五届二次理事会做中国扶贫基金会财务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中国扶贫基金会资产负债、收支概况 截至 12月31日,中国扶贫基金会账面为: 资产总额13,47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85.62万元,固定资产188.35万元,长期投资4,567.04万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730.17万元。负债总额1,430.89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净资产总额12,040.30万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5,365.46万元,限定性净资产6,674.81万元。

1月至12月,中国扶贫基金会累计实现收入15,269.77万元。 1月至12月累计发生成本费用13,511.36万元。其中:项目三项费用639.59万元,行政管理费用477.46万元。 由于受《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限制,无法作为收入核算的受托资管理资产3219.56万元,其中受托管理的小额信贷项目累计贷款规模3000万元。 中国扶贫基金会委托审计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论为:中国扶贫基金会 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扶贫基金会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度的业务活动和现金流量。 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对比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扶贫基金会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为总收入的94.3%;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为当年总支出的3.60%。 二、财务工作回顾 12月,秘书处对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财务工作提出,要充分认识国家新的中国扶贫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财务管理发生的变化,进行全成本核算。不仅要建立财务考核指标,还要建立非财务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原则性要求,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扶贫基金会在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 9月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正式颁布前,我会应财政部要求,先行试用,并针对试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财政部的好评。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为我会理顺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业务活动提供了规范的制度性依据。但如何解决由于核算口径不同带来的数据比较困难,成为中国扶贫基金会财务工作的一个难题。为此针对新制度对核算的影响,提出并获准通过了并表解决方案。 初即完成了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工作,同时由于采用新的网络版财务软件,既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又大大提高了数据的查询功能,为财务分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财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七一一八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川委发〔1994〕22号)以及《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川委发〔1996〕43号)精神,为了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用于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各项资金,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省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中央下达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专项贷款和省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扶贫贷款。 第三条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二章 第四条各类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63个贫困县,否则,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律不得立项,财政、银行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扶贫资金。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各市(地、州)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农牧民的农牧业生产条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发展多种经营,修建贫困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信贷资金贴息,防治地方病,改善贫困农牧民户居住条件等。 以工代赈资金,用于修建贫困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贫困农户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 扶贫专项贷款,用于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户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帮扶贫困村工作计划

帮扶贫困村工作计划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办什么事情,事先都应有个打算和安排。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帮扶贫困村工作计划20XX年县体育局帮扶贫困村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度帮扶贫困村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帮扶贫困村两河口镇宋家村各项工作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1、扶持贫困村发展。帮助宋家村争取一个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扶持宋家村发展。 2、帮扶贫困户。局机关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宋家村困难户,全面完成结对帮扶任务。 1、制定帮扶工作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措施,明确帮扶工作目标和任务。 2、落实帮扶工作任务。一是现场办公。全年到宋家村办公达3次以上,与村“两委”共同研究脱贫致富工作。二是指导制定规划。年初指导宋家村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确定脱贫致富项目。三是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体育局部门优势,援建1套农民健身工作设施,并派专人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

1、加强领导。一是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认真积极落实帮扶贫困村各项工作。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局长杜春三为组长,梅卫东、周玉、郑淑清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建立工作专班。分管局长郑淑清为工作队队长,抽调2名工作人员为工作队员。 2、强化责任落实。把帮扶工作当做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秭办文〔XX〕37号文件规定的职责,认真履行好各项职责。 3、报送情况。按时上报帮扶工作计划、总结。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帮扶工作情况,认真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4、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帮扶工作经验,及时报送帮扶信息,宣传帮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帮扶贫困村工作计划按照《贵州省余庆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等总体要求,结合龙溪镇的实际,紧紧围绕“五个梳理”、“六个到村到户”、具体内容,特制定本精准扶贫帮扶计划。 龙溪镇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中部,地处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及铜仁市四地、州、市、五县结合部,省道S305、S204线在此交汇,交通十分便利,有“经商歇旅陆路码头”之称,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商贸优势,

扶贫人员管理办法

扶贫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矿委派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管理,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派对象及条件 第二条选派对象为矿属各部门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除外(含科长助理)。 第三条选派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表现突出。 第四条扶贫期限及扶贫人数 ①选派的期限为:即日起至扶贫验收结束。 ②临时成立扶贫办 方案一: 任。。。为秦家圪棱第一书记,负责矿驻村扶贫日常管理业务; 。。。为东坡村第一书记; 。。。、。。为东坡村矿驻村扶贫队员; 。。为秦家圪棱矿驻村扶贫队员。 方案二:。。。为秦家圪棱第一书记,负责矿驻村扶贫日常管理业务; 。。为东坡村第一书记; 。。。、。。。为秦家圪棱工作队员;

。。。、。。。、。。为东坡村工作队员; 注:扶贫队员协助第一书记办理矿驻村扶贫日常业务,扶贫办成员脱离原部门日常管理。 第三章扶贫人员的考核办法 ①每月制订工作计划,由。。。进行审核上报分管矿领导确认后报企管科,进行月度考核; ②月度考核结果根据矿考核管理办法,在每月工资中兑现。 第四章扶贫人员的考勤管理办法 第五条扶贫工作日考勤由村委书记和镇包村干部审核 第六条由矿纪检小组不定时抽查上班情况 第七条扶贫人员扶贫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建立扶贫人员钉钉群,进行签到打卡(定位)。第五章扶贫人员薪酬福利 第八条 方案一:第一书记核定工资6000元,考虑到同岗同酬队员核定工资4000元; 方案二:保持原岗位工资待遇; 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另给予餐费补助10元/天(午饭),车费补助10元/天(早出晚归),通讯费100元/月(综合办予以发放)。以上人员不享受我矿正常生产相关待遇(包括下井补贴,中夜班补贴,井下工龄工资待遇,日常生产管理

中国扶贫基金会工作人员招聘管理流程

中国扶贫基金会工作人员招聘管理流程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规范本会人员招聘管理,及时有效为各部门提供适合的人才,特制定本会工作人员招聘管理流程。 一、基本原则 (一)年度计划 人力资源部12月底拟定年度招聘计划,上报主管人力资源部领导核准,并经秘书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审批执行。 (二)空岗补员 在年度招聘计划确定后,当部门有工作人员离职、遇特殊事件工作量增加等需要增补人员时,经分管秘书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启动招聘工作。

(三)扩编新增 当年度招聘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进行各部门人员编制的扩充。遇突发事件、承接重大或新项目、因机构原因发生较大幅度的人员调整时,扩编需经秘书长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无论是规划内招聘还是空岗补员及扩编新增,所有人员增补申请,包括增补原因、增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增补人员工作内容,任职资格等,须由用人部门提供详细的岗位描述。 二、招聘信息发布 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计划,拟定招聘公告,在固定人才招聘网和我会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 为了更好掌握招聘信息,及时了解用人部门需求,人力资源部责专人每月底与各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核实招聘信息需求。 三、招聘对象的筛选 根据应聘情况,招聘主管按照职位要求对应聘资料进行全面查看,做好候选人的初步筛选。 1、根据应聘情况,按照岗位条件进行第一轮初步筛选,比例掌握在1:10,人力资源部内部在1—2个工作日确认基本信息。 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提交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第二轮甄别筛选,用人部门反馈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

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材料报胡县长及政府办之前加首页,内容包括:出台此办法的依据,目前项目管理状况等内容。 涞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及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试行) (讨论稿) 为进一步创新扶贫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河北省扶贫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实施办法(试行)》(冀扶办联…201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范围本办法所涉及的扶贫项目包括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互助资金、扶贫培训及股份制合作组织等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包括种植、养殖、山区综合开发、新型家庭手工业及乡村农家游等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修路、打井、蓄水池、节水塘坝及灌溉管网等项目。 第二条扶持重点以新一轮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兼顾返贫户和新脱贫户。 第三条资金构成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构成。

第二章项目谋划 第四条谋划依据(原则)各乡镇、贫困村项目谋划要按照中共涞水县委、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的意见》(涞发…2014?8号)文件规定的产业布局和目标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本区域扶贫项目。第六条坚持民主扶贫项目谋划确定,必须征得全体村民的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 第五条谋划重点以成方连片发展扶贫产业,形成长效稳定增收工作机制的股份制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为带动的经济合作组织为重点。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逐级申报贫困村拟定的扶贫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可行性报告上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收到贫困村立项申请后,及时召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汇总,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附村级申报材料报县扶贫办。扶贫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扶贫办负责将乡镇报送的项目录入项目库。 第八条分项申报村集体组织实施的到户项目,参照“附件1”格式申报;股份合作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参照“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的格式申报。 第九条规范申报贫困村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贫困村可行性报告;②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研究确定项目

2021贫困村年度帮扶计划乡镇贫困村帮扶工作计划

2021贫困村年度帮扶计划乡镇贫困村帮扶工作计划 贫困村扶贫工作的开展要以打造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优化新环境、塑造新风貌为主要目的,以达到全面加快帮扶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下面是OK的20xx贫困村年度帮扶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情况 柳树湾村地处兰州市以南的后山地区,属七里河区魏岭乡东山地带,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全村有7个村小组,588户,1737人,耕地面积1952亩,均为山旱地,以种植小麦、洋芋、玉米为主。人多地少,十种九不收,农业产出效益十分低,村民生活困难。现有村办集体煤矿企业一个,有小学、村卫生所各一所。我村又地处阿干矿区采煤沉陷区中心地段,属原阿干煤矿50多年煤炭开采造成沉陷最为严重地段之一。 二、20xx年帮扶工作规划 帮扶计划的目标及实施安排要从帮扶对象的实际出发,结合自身条件,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帮助他们早日走出贫困,奔向小康生活。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入户走访、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通过宣讲惠农政策,传递致富信息,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信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了解生活困难,积极疏导情绪,树立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协调各方面关系,整合项目资金,按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面完成交通、水利、危旧房改造和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3)尽力赠送有关科技致富和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有关书籍、化肥农资等。引导他们调整现在的种植业结构,将单一的种植现状转变到高产、高收入的发展模式上。 (4)不定期与困难户多联系交流生活生产的方面,帮他们解除思想压力,力所能及帮助他们的子女尽快完成学业,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5)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贷款对象、申批程序及贷款额度,以帮助他们顺利贷到全额资金。 (6)宣传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政策。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章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1、(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扶贫资金中的(),重点用于修建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 ?A.以工代赈资金 ?B.扶贫专项贷款 ?C.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D.新增财政扶贫资金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2、(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 ?A.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 ?C.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3、(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扶贫资金中的(),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A.新增财政扶贫资金

?B.以工代赈资金 ?C.扶贫专项贷款 ?D.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4、(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尤其是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 ?A.突击性检查 ?B.定期检查 ?C.周期性检查 ?D.经常性检查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5、(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扶贫专项贷款的项目,应当经有关银行()。 ?A.事前审查论证 ?B.实地走访调查 ?C.组织专家评估 ?D.文件形式审查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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