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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发放和支付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八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九条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六章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三条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第三十四条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

第三十七条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四)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2附件

编辑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

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附件: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佛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一种简化的流动资金估算方法,一般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虽然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一般适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流动资金估算。 2、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现金需要量估算 项目流动资金中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计算公式为: 现金需要量二(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上3项费用中所含的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护费、摊销费、修理费) 5)流动负债估算 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各种债务。一般流动负债的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重点: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重点: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造价工程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造价工程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20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重点:流动资金估算方法,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 (一)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的显着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周转,其周转额的大小与生产规模及周转速度直接相关。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根据周转额与周转速度之间的关系,对构成流动资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计算,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四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各类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是指流动资金的各个构成项目在一年内完成多少个生产过程。 周转次数=360d最低周转次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可参照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又因为: 周转次数=周转额/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如果周转次数已知,则: 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周转额/周转次数

2.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对外赊销商品、劳务而占用的资金。应收账款的周转额应为全年赊销销售收入。在可行性研究时,用销售收入代替赊销收入。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3.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者生产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晶、维修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 ㈠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的显著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周转,其周转额的大小与生产规模及周转速度直接相关。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根据周转额与周转速度之间的关系,对构成流动资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计算,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四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各类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是指流动资金的各个构成项目在一年内完成多少个生产过程。 周转次数=360天/最低需要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可参照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又因为: 周转次数=周转额/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如果周转次数已知,则: 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周转额/周转次数 2.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对外赊销商品、劳务而占用的资金。应收账款的周转额应为全年赊销销售收入。在可行性研究中,用销售收入代替赊销收入。计算公式: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3.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者生产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维修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某建设项目流动资金估算案例

某建设项目流动资金估算案例 某建设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全厂定员为l100人,工资和福利费按照每人每年7200元估算。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估算为19200万元。其他制造费、其他管理费、销售费用分别为8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年经营收入为28000万元,产成品、在产品与原材料及动力费用是2:1:1。各项流动资金最低周转天数分别为:应收账款30天,现金40天,应付账款为30天,存货为40天。估算流动资金: 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式中:流动资产=应收(或预付)账款+现金+存货 流动负债=应付(或预收)账款 1、应收账款=年经营收入÷年周转次数 =28000÷(360÷30)=2333.33万元 2、现金=(年工资福利费+其他制造费、其他管理费、销售费用)÷年周转次数 =(1100×0.72+800+300+600)÷(360÷40)=276.89万元 3、存货=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年周转次数 =19200÷(360÷40)=2133.33万元 (1)在产品=外购原材料、燃料×0.5=1066.67万元 (2)产成品=外购原材料、燃料×0.5=1066.67万元 (3)存货=2133.33+1066.67+1066.67=4266.67万元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现金+存货 =2333.33+276.89+4266.67=6876.89万元

(4)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年周转次数=19200÷(360÷30)=1600万元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6876.89-1600=5276.89万元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又称“营运资金”,“周转资金”。伴随固定资产投资而发生的流动 资金是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总投资估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要想 在建设完工后顺利投入生产,都必须具有足够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流动资金。然而 正因为流动资金是在生产期投入,在建设期就往往被忽视或者为了控制总投资规模而 被调整。 项目流动资金 因此在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重视流动资金的合理估算和积极筹 措是十分重要的。 1.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构成 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一般采用简化方法估算流动资金。这里流动资金是流 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值,流动资产包括存货、现金和应收账款,流动负债只考虑应 付账款。b5E2RGbCAP 存货主要包括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而用于储备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等的储 备资金、正常生产条件下处于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品占用的生产资金,和产成品入库后 至销售前这段时间中产成品占用的成品资金。现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 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 款。应付账款主要指赊购原 p1EanqFDPw 2.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 按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建议书阶段一般采用扩大指标方法,参照同类项目流动资 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或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或参照同类项目单位产量占用流动 资金的数额估算流动资金。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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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即分别按项目占用的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估算非定额流动资金。估 算公式是:DXDiTa9E3d 周转次数=360 天 / 最低需要天数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 / 周转次数 存货各分项:各项外购原材料、燃料=各项年外购原材料、燃料费用 / 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生产成本—年折旧费)/ 周转次数 RTCrpUDGiT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 / 周转次数 现金=(年工资和福利费+年其他费用)/ 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年制造费用+年管理费用+年财务费用+年销售费用—以上四项费用中 (年工资和福利费+年折旧费+年维简费+年修理费+年利息支出)5PCzVD7HxA 应付账款=(年外购原材料、燃料费用+年外购动力费用)/ 周转次数 需要说明的是,流动资金估算中涉及到的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用时均应包括增 值税进项税额,涉及到销售收入时应包括销项税额。利用不含税价进行财务分析时, 应先按计税价格进行调整,然后再估算流动资金。jLBHrnAILg 应收账款的一般计算公式是年经营成本除以应收账款最低周转次数,但前国家计 委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主张用年销售收入除以应收账款最低周转次数。理由是 用年经营成本做分母时估算的流动资金偏低,不足以满足项目未来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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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估算中各分项的最低需要天数,应根据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 项目特点而定。 最低需要天数应包括:在途天数、平均供应间隔天数*供应间隔系数、验收天数、 整理准备天数和保险天数。在同一项目中,一般应收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应大于应付 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LDAYtRyK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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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中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一种简化的流动资金估算方法,一般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虽然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一般适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流动资金估算。 2、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 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流动资金测算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银监会于2010 年 2 月 12 日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与同时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之前已经实施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为贷款管理和融资业务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成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监管要求,其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量超额放贷。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流动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等状况及融资渠道和数量的变化情况,准确地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而在上述两个方面中,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义和精髓,银监会提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旨在引导银行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测算,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超额授信问题。下面,本文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作些分析。 一、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从理论上讲,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现金、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同时,它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制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时,总的思路是首先考虑借款人用于日常经营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再扣除其现有融资金额和能够投入到日常经营的自有资金数量,缺口即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其具体测算分为三个步骤:

关于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估算的探讨

关于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估算的探讨 韩红梅 流动资金,又称“营运资金”,“周转资金”。伴随固定资产投资而发生的流动资金是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总投资估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要想在建设完工后顺利投入生产,都必须具有足够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流动资金。然而正因为流动资金是在生产期投入,在建设期就往往被忽视或者为了控制总投资规模而被调整。现实中大量的例子表明,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会严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甚至使企业生产陷入瘫痪。如果因为流动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项目失败,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将白白搁置无法发挥作用,企业的战略发展计划将遭受重大挫折。因此在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重视流动资金的合理估算和积极筹措是十分重要的。 1.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构成 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一般采用简化方法估算流动资金。这里流动资金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值,流动资产包括存货、现金和应收账款,流动负债只考虑应付账款。 存货主要包括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而用于储备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等的储备资金、正常生产条件下处于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品占用的生产资金,和产成品入库后至销售前这段时间中产成品占用的成品资金。现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应付账款主要指赊购原材料、燃料而应付的账款。 2.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 按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建议书阶段一般采用扩大指标方法,参照同类项目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或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或参照同类项目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流动资金。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即分别按项目占用的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估算非定额流动资金。估算公式是: 周转次数=360天/ 最低需要天数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 周转次数

如何正确又恰当地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如何正确又恰当地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信贷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测算流动资产贷款需求的问题。银监会提供的测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上述公式并不复杂,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很多奇葩的测算案例: 案例一:负负得正 借款人报表中存货和应收账款的金额较低,而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金额较高,前后之差为负值,这样,计算出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为负,营运资金量为-2000万元。但业务部门表示借款人需投入约4亿元支持子公司的项目建设,所以公式中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为-40000万元,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为-2000万元-(-40000万元)=38000万元。 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是指借款人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如发行债券、股东借款、融资租赁等)获得的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属扣除项,最低值为0。如果取负值,则意味着其他方面

的支出将占用企业的营运资金。借款人其他方面(如对外投资、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不能用流动资金贷款弥补,否则属贷款挪用,违反贷款用途的要求。 还有一种“负负得正”的情形:借款人短贷长用,流动资产远低于流动负债,按照“自有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公式计算出自有资金为负,然后“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负负得正,就得出一个较大的数字,再套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而从测算流贷需求的本质上讲,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够投入流动资金的自有资金,则此处的自有资金取值应该为0,不应取负值,否则同样属于利用流动资金贷款弥补其他用途的资金缺口。 案例二: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小于1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计算公式为: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有的项目在测算中,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畸高,应收账款接近甚至超过全年销售收入,存货远高于全年成本,得出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小于1,再套入“营运资金量=预计销售收入×(1-销售利润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由此得出营运资金量是全年销售收入的数倍,再得出需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结论。 这种测算反映出该企业的大量资金被应收帐款和存货占用,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估算计算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估算 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营业收入、经营成本 (了解)扩大指标估算法 1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年营业收入额×营业收入资金率 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经营成本资金率 流动资金=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 (熟悉)分项详细估算法 1 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存货+ 现金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 本年流动资金- 上年流动资金 2 估算步骤:确定各分项最低周转天数,计算各分项年周转次数,估算占用资金额 1)确定周转天数 2)年周转次数计算:年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3)流动资产估算 ①存货估算: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②应收账款估算 ③现金估算 页脚内容1

④预付账款估算 4)流动负债估算 ①应付账款估算 ②预收账款估算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计算方法及公式 要了解借款人公司的短期融资需要,贷款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的营运周期与现金周期,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营运周期-应付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是借款人公司付出购货的现金与收到销货的现金之间的天数。公司在这段时期内可能需要短期融资,银行信贷人员从营运周期和现金周期确定公司的资金需求,监控贷款的用款及还款的执行。现金周期结束时,借款人公司应该收回现金,偿还银行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额核定可参考以下方法: (1)、存量分析方法 ①、估算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总量:根据企业前几年的销售收入及其增长情况,未来一年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扩大情况,市场容量及其变动情况,营销策略及销售计划,市场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综合预测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及达到该销售数量、金额的可行性、合理性。 ②、估算达到该销售收入的销售成本:根据企业前几年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合理估算未来一年的毛利率水平,再根据销售收入预测值倒推出销售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历史)=[销售利润(即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100% 页脚内容2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的简化 运用 银监会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银行业机构应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以此确定流动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防止超额受信和贷款挪用。其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以下简称《测算参考》)明确了具体的测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中小企业财务数据不够系统和完整,难以满足现有测算方法对数据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寻求更简单方便的方法完善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以符合中小企业的财务实际和流动资金贷款测算的要求。 一、借款人营运资金量测算方法 (一)测算公式 《测算参考》中提出了营运资金量的测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①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②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③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④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⑤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⑥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⑦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⑧ (二)测算公式的会计含义 公式①总的指导原则:上年的营运资金周转总量(销售成本)/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为平均每个生产周期须占用的营运资金量,即“上年销售成本/上年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上年销售成本(包括税金及附加等)”。 预测本年因销售收入增长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量,在均衡增长的情况下,该增长率就是销售成本的增长率,即“销售成本增长率=上年销售成本×(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 因此,公式①可以表示为: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成本×(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上年度销售成本/营运资金周转次数)×(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上年营运资金量×预计本年营运资金增长率(三)测算公式的转化 公式②-⑧中,均以上年报表数据为标准。将公式“上年度销售收入=上年销售成本/(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代入④和⑤中,同时将公式②-⑧代入公式①中注1,经算术运算,最后得出的公式为: 营运资金量=[(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平均预收账款余额)+平均存货余额+(预付账款平均余额-应付账款平均余额)] ×(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应收账款净额平均余额+平均存货余额-应付账款净额平均余额)] ×(1+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佛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一种简化的流动资金估算方法,一般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虽然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一般适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流动资金估算。 2、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现金需要量估算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有两种方法: 1.扩大指标(粗估)估算法 2.分项详细估算法 一. 1、本方法适用范围就是项目初选阶段 2、方法:经营成本得25%(矿山、采掘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得15%~20%(化工项目、电力行业项目)或年销售 收入得15%~25%(一般加工工业)。理论上讲,用经营成本(即付现成本)20%~25%估算比较合理。国外在我国投资项目就是用这个数字评估得 二.,也就是我国可研报告得通用方法。 1、说明:①由项目中提供得数椐编制总成本费用估算表;②由总成本费用估算表中数椐编制经营成本费用表; ③根椐有关规定编制流动资金估算表;④利用经营成本费用表数椐完成流动资金得估算。 2、本方法采用以下公式:

最低周转天数推荐见下表: 辅助报表2:经营成本数据表

辅助报表4:总值来源说明表

流动资产各项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年经营成本/周转次数 2、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能源燃料费用+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次数 ①外购原材料能源燃料=年外购原料费用+年外购动力费用+年外购燃料费用+外购备品备件与其它材料费用外购半成品费用 ②在产品=在产品生产成本=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外购动力+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它制造费用

③产成品=年经营成本-年其它销售{经营}费用 ④上述各项分别除以各自得周转次数后加在一起为存货 3、现金=(年工资及福利+其它用现金支出得费用)/周转次数 其它用现金支出得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上三项费用中所含得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 矿山维简费、摊销费、修理费)制造费用=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 +矿山维简费+修理费+摊销费+其它日常杂费 其它日常杂费包括生产中得滤布、润滑油等消耗品、劳保品、办公用品等费用。 经合并减化后 现金=(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它日常杂费)/现金周转次数 4、应付账款=(年外购原料燃料及动力费用-)/ 周转次数

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

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 流动资金,又称“营运资金”,“周转资金”。伴随固定资产投资而发生的流动资金是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总投资估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要想在建设完工后顺利投入生产,都必须具有足够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流动资金。然而正因为流动资金是在生产期投入,在建设期就往往被忽视或者为了控制总投资规模而被调整。 项目流动资金因此在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重视流动资金的合理估算和积极筹措是十分重要的。 1.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构成 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一般采用简化方法估算流动资金。这里流动资金是流动

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值,流动资产包括存货、现金和应收账款,流动负债只考虑应付账款。 存货主要包括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而用于储备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等的储备资金、正常生产条件下处于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品占用的生产资金,和产成品入库后至销售前这段时间中产成品占用的成品资金。现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应付账款主要指赊购原材料、燃料而应付的账款。 2.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 按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建议书阶段一般

采用扩大指标方法,参照同类项目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或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或参照同类项目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流动资金。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即分别按项目占用的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估算非定额流动资金。估算公式是: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现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存货 流动负债=应付及预收账款 现金=(年工资及福利费用+年其他费用)/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以上四项包括的工资及福利、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修理费和利

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之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之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测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

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现金需要量估算 项目流动资金中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计算公式为: 现金需要量=(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上3项费用中所含的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护费、摊销费、修理费) 5)流动负债估算

铺底资金与流动资金

什么是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一般按项目建成后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30%计算。 铺底流动资金是: 短期日常营运现金,人工、购货、水、电、电话、膳食等开支。 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包含铺底流动资金在内的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 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规定,新上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主必须拥有30%的自有流动资金,其余部分资金可申请贷款。 另外,流动资金根据生产负荷投入,长期占用,全年计息例如,为保证新建地方铁路项目投产初期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可靠来源,根据原国家计委的规定,计列本项费用。 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职工工资和其他有关费用。 本项费用按下列指标计列: 新建Ⅰ级地方铁路6万元/正线公里;新建Ⅱ级地方铁路 4.5万元/正线公里。 既有线改扩建、增建二线以及电气化改造工程不计列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的估算编制方法铺底流动资金是保证项目投产后,能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周转资金数额,是项目总投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计算公式为铺底流动资金=流动资金X30%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项目投产后,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福利和其他经费等所需要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有扩大指标估算法和分项详细估算法两种。

(1)扩大指标估算法此方法是参照同类企业的流动资金占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是单位产量占用营运资金的数额估算流动资金,并按以下公式计算: 流动资金额=各种费用基数X相应的流动资金所占比例(或占营运资金的数额)式中,各种费用基数是指年营业收入,年经营成本或年产量等。 (2)分项详细估算法为了简化计算,估算时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四项内容进行估算。 流动资金和铺底流动资金的区别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建成后,在试运转阶段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流动资金×30%如果是计算项目的全费用周期的费用,考虑的是流动资金。 如果是项目试运行阶段是铺底流动资金。 对于生产性建设工程投资指考虑到正常投产运营前的投资,所以用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测算

流动资金估算 一、流动资金概念 流动资金是指项目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不包括运营中临时性需要的资金。 项目评价中所需流动资金是从流动资产中扣除短期信用融资(应付账款)后的流动资金。即应考虑应付账款对所需筹措流动资金的抵减作用。某些有预收账款的项目,还应同时考虑预收账款对流动资金的抵减作用。 二、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 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主要是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因此,应在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估算之后进行流动资金估算。 三、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包括扩大指标估算法和分项详细估算法,应依据行业或前期研究的不同阶段分别选用。 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准确度不高;多在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采用,某些流动资金需要量小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也可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

分项详细估算法:工作量较大,准确度较高;一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采用。 (一)扩大指标估算法 1.概念: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营业收入资金率)、或流动资金占经营成本的比例(经营成本资金率)、或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来估算流动资金。 2.计算公式 (1)流动资金=年营业收入额×营业收入资金率 (2)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经营成本资金率 (3)流动资金=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二)分项详细估算法 1.概念: 分项详细估算法是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主要构成要素,即存货、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项内容分项进行估算,最后得出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数额。 2.计算公式 (1)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现金

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

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 评价项目 !2#$%&’-$)*./ 韩红梅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 北京 !’$$$’"* 3 4! 简述当前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 分析化工建设 项目流动资金估算的特点& 项目不同关联方对流动资金的认识和态度’ 明确了流动资金合理估算和及时筹 措的重要性’ 探讨了 +流动资 金$ % 术语的涵义 流动资金 投资估算 工程项目’’567! 89! ’$$(%)*+, ")$$-# $+%$$’*%$- <=>?! ./+$0*1+ 8@ABC! 2 :;; 流动资金! 又称 "营运资金#! "周转资金$% 扩大指标方法! 参照同类项目流动 资金占销售收 伴随固定资产投资而发生的流动资金是工程投资 入& 经营成本或固定 资产投资的比率 或参照同 ! % 任 项目前期工作中总投资估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类项目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 数额估算流动资 ! % 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 一般采用 何一项工程项目要想在建设完工 后顺利投入生产金 都必须具有足够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流动资金% ! 即分别按项目占用的存货& 现 分项详细估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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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因为流动资金是在生产期投入 在建设期 ! & 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估算非 定额流动 资 金 % 金
% 估算公式( 就往往被忽视或者为了控制总投资规模而被调整 现实中大量的例子表明!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会 周转次数"#$天 ! 最低需要天 数! ! 甚至使企业生产陷入 严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年销售收入 ! 周转次 数 应 收账款 % 如果因为流动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项目失败! 瘫痪 存货各分项(企业投资的固定 资产将白白搁置无法发挥 作 用 ! 各项外购原材料&燃料各项年外购原材料& !企业的 战略发展计划将遭受重大挫折% 因此 在 !燃料费用 ! 周转次 数 在产 重视流动资 金的合理 !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年生产成本%年折旧费* ! 周转次数 !品% 估算 和积极筹措是十分重要的产成品!年经营成本 ! 周转次 数 现 年工资和福利费&年其他费用 ! 周转次数 !)*金 年其他费用! 年制造费用& 年管理费用& 年财务费 & 年 销 售 费 用%以上四项费用中)年工资和福 用! !"#$%&’($)*+, &年折旧费& 年维简费&年修理费&年利息支 利费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 一般采用简化方 !出* 法估算流动资金% 这里 流动资金是流动资产与 !应付账款 )年外购原材料& 燃 料费用&年外购动 ! 流动负债的差值% 流动资产包括存货& 现金和应 * ! 周转次 数 力费用 % 流动负债只考虑应付账款’收账款需要说明的是 流动资金估算中涉及到的原 ! 存货主要包括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而用于储 & 燃料及动力费用时均应包括增值税 进项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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