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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失业保险政策来啦

2020最新失业保险政策来啦
2020最新失业保险政策来啦

2020最新失业保险政策来啦

国家经济不景气的一个体现就是失业率飙高,虽然我们每天都能在早晚的高峰期中看到不少人投入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中,但是,数据显示中国的失业率仍就逼近百分之二十,在这样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失业者的压力。那么,你知道吗2020年失业保险最新政策:赔偿标准及缴费比例吗?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以上海为例:

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加190元,分别提高到1255元/月、1310元/月、1360元/月;

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覆盖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 规章制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0063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Unemployment insurance payment standards in 2020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额有多少? 我们都知道失业保险是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那么,失业保险金是如何领取的,领取程序是怎样的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第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第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加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下岗证。领取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交一年可领取三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领取两个月。关于失业

期间的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可以报销六成到八成的医药费。 第五,失业人员个人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要办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那么,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连续缴费时间在一年到两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三个月;缴费两年到三年的,可以领取六个月;缴费三年到四年的可以领取九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美国失业保险制度跟政策

美国失业保险制度与政策 一、美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确立 1935年,在建立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同一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授权各州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项目由州政府进行管理,联邦政府只是制定一些措施鼓励各州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并尽量在州际之间保持统一性,这项制度涵盖了97%的劳动者。 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度取决于本人工作的年限,计算公式各州也不相同。在多数州中,最长的期限为26周,但是,如果本州的失业率高于一定水平,这个期限也可延长。从1987年开始,失业保险金收入也需交纳联邦个人所得税,但不需交纳社会保障工薪税,因其不属于工薪。 失业保险通过工薪税(属于社会保险工薪税)来筹集资金,在大多数州,并不是雇主和雇员共同分担,失业保险工薪税全部由雇主承担,当然有时雇主也可能转嫁负担。失业保险税的数额是雇主的失业保险税率与失业保险税限额下的雇员年收入的乘积。目前,80%的州的失业保险税基都高于联邦政府的规定,阿拉斯加州甚至高达23200美元。 美国失业保险一个重要特点是税率各个雇主并不相同。它取决于企业解雇雇员的经历。解雇率越高,税率也越高,这被称为“经历税率”法。问题是一般而言,解雇雇员给雇主带来的税收成本要低于雇员因被解雇而领取的失业救济金,这样一来,当企业因市场需求变化需要临时裁员时,企业愿意裁员以度过暂时的困难。由于雇主增加的税收成本低于雇员因失业而得到的失业救济,所以,临时性裁员可能对雇主和雇员都有利,但给社会带来的后果是增加了失业率。 二、失业税的经历税率有效抑制解雇行为

美国实行联邦和州二层次立法体制,联邦失业税按照统一税率,但是由于允许雇主享受税率抵扣(前提是州法律符合联邦的基本要求),联邦失业税的实际税率很低(2008年将降低到0.4%)。 雇主的主要负担是州失业税。美国各州的失业保险费率根据各雇主的裁员人数确定,根据各雇主裁员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雇员人数的多少而上下浮动,即经历税率。如密歇根州新办企业头两年的费率为2.7%,即州基准费率的50%,而建筑业雇主必须外加建筑行业的平均费率;但雇主第三、第四年的费率部分地取决于其前雇员的保险待遇领取和缴费的历史记录,称为雇主失业保险经历;从第五年起,完全根据雇主的失业保险经历确定各雇主的各年度缴费率。这种“大棒”政策对失业的抑制作用已经由实证验证,华盛顿州的雇主认为,在这种税制下,将雇员继续稳定在其原来的岗位上,相对于缴纳较高的失业税更加划算一点。另外,在经历税率制下,雇主会有效防止雇员无效的申请。1998年雇主所拒绝的失业保险申领比例就从51%升高到66%。 三、贸易调整津贴帮助特别困难者重新获得工作 贸易调整津贴是针对特定对象的。2002年《贸易法案》规定,针对那些因工厂受进口增加的冲击和产品外销变化影响而失业的工人,为他们提供52周的贸易调整津贴,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工作。 主要的援助内容包括:一是再就业服务。如就业咨询、工作岗位推荐、拟订求职计划等。二是求职补助。当工人需要到外地求职时,可支付其求职过程中食宿和交通费用的90%,但上限为每人1250美元。三是搬家补助。该计划支付工人安家过程中的某些合理费用,并按工人周平均工资的3倍一次性给付安家补助。四是就业培训补贴,为鼓励参加职业培训,参加培训者可额外增加26周的

最新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最新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

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XX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XX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XX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XX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

失业保险为员工带来哪些好处

问:失业保险为员工带来哪些好处? 答: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参照北京、上海等地关于失业保险相关规定,企业和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员工非因本人原因而失业、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失业保险金 按当地规定的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根据缴费年限不同,领取最长期限从12个月到24月不等。 一些地方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满后,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其家属可以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3)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当地规定的标准与条件向社保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此外,一些地方还对危重病人规定了另外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特别补助措施。 4)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按当地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申领生育补助金,或同时享受其他女性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5)生产扶持资金 一些地方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生产扶持资金。 6)农民合同工的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 企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

据地方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企业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或者根据地方政策,按城镇职工相同方式缴纳保险及享受相同失业保险待遇。 7)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在失业人员跨区流动时,此部分补贴按规定比例进行移转。 8)失业补助金 个别地方,如上海,对于虽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但不具备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一些失业人员,规定了可以申领相当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失业补助金。 参考法规: 1.《社会保险法》第1条、第2条; 2.《社会保险法》第46条、第48条、第49条; 3.《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 4.《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6条、第22条; 5.《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17条、第20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5条; 6.《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33条、第37条、第39条、第44条、第46条、第48条; 7.《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11条、第12条、第13条; 8.《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 9.《〈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11条第2项、第13条第2项、第14条、第15条。 例: 2007年7月13日,舟山市发布《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这是舟山市失业保险工作的一次创新和实践,扩大了企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的受益面和深度。 《实施意见》规定: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渔农村劳动者,在自愿的前提下,纳

2018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

2018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 一、 XX年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 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 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 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 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 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 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 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 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 档备案。XX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XX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 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2020区失业保险半年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元旦、春节期间,一如既往的开展了“送温暖”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为特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计231000元,并为1635名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发放“送温暖”补助金81750元,为288名领取生活费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发放“送温暖”补助金43200元。 (二)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截止7月底,失业保险新增扩面9805人,其中农民工新增扩面21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7756人,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有5244人的缺口。 (三)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标后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确保金融危机形势下失业人员和大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7月,新接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546人,为177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832万元,支出医疗补助金409万元。同时为451名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689万元,创历史新高。今年7月,我区新接收包括重钢环保搬迁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290名,截止7月底,全区共接收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累计2881人,为295名大龄下岗职工发放生活341万元,并为212名大龄下岗职工代缴养老保险金858万元。 (四)认真做好金融危机形势下困难企业的稳岗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发放工作。为帮助辖区企业度过难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我局与其他

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大渡口区开展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有关工作的实施办法》,并通过印发纸制文件、政府向有关部门、辖区企业做了大量宣传。截止7月底,我区有7户区属困难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补贴人数1261人,补贴金额819万元;有5户困难企业享受待岗培训补贴,补贴人数1247人,补贴金额341万元。其中市属及以上困难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300万元。 (五)继续做好重钢环保搬迁“直通车”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20**年,我区新接收享受重钢环保搬迁政策大龄下岗职工182名,他们将在领取两年失业金期满后接续基本生活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医疗保险。 (六)努力做好失业保险金的征收工作。截止7月底,累计征收失业保险金1636万元,闯同年度历史新高。 (七)继续加强失业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按要求对系统数据进行了核对和维护。截止目前我区921家参保单位已全部进行金保系统电子化管理。同时严格根据系统失业人员参保数据审核失业人员待遇享受,并确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停发失业金情况。 (八)继续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档案管理工作。1-7月,组织举办了15期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班,对625名新增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同时为了加

2020年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范文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范文 下面是的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范文,希望您喜欢,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今年以来,xx县人社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三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一是稽核。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县内企业,通过现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明细等情况,进一步确认申报是否属实。二是宣传。借助招聘会、媒体平台、微信平台等渠道,相继开展了多项失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主要就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及所需材料、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等重点问题加以宣传和解答。三是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理失业待遇申请流程,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和用人单位对接,督促其60日之内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今年以来,江西省xx市xx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以失业保险扩面征缴为重点,通过宣传引导、完善服务和部门联动等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失业保险工作创下新高,截止3月底,实现扩面参保18900人,完成失业保险费征收206.21万元。 一、强化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为切实增强《失业保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江西省xx市xx县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失业保险》宣传及普及工作,全力提高群众对《失业保险》的知晓率。一

是利用政府的网站、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网站,开辟《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全面系统刊载介绍《失业保险》及其法律法规,并通过县电视台、xx手机报、微信、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在服务窗口摆放《失业保险》宣传单、《社会保险法问题解答》等相关宣传资料,将失业保险的宣传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三是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招聘活动,在人口密集场所集中组织开展《失业保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四是组成工作组深入企业、农村和社区做好政策咨询等工作等。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收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工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二、深化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相应部门配合。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采取首长负责制,开展实质性工作,定时“议事制度”等。因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通过加强与税务、工商、财政、审计、体改等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加强依法征缴力度,实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定期、不定期的有重点稽查用人单位申报的基数、比例、工资总额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做到处罚一户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力度,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 三、优化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的法律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的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06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07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06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2013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2、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 3、事业单位参保不能足额缴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规定-保险知识大全知识

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规定-保险知识大全知识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 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人员的"活命钱",为保证其安全和合理、有效的使用,《失业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着眼于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构建了内部、外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 (一)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建立监督机制的有效措施。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征缴失业保险费的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存储和购买国债的安排等。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报的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及实施情况,实施对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财政部门负责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核算工作;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具体用款计划;负责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 (4)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责。 (二)各级人大作为法律监督机构,有权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三)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处理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是维护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挥失业保险"安全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问题文献综述

浅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问题 摘要:失业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产物,但它的存在又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失业问题,因而如何进一步创新、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就是当前必须立即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建议对策 一、前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是失业保险的主要特征。建立健全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不仅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保持经济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应采取相关的措施解决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 1、保障的范围 1986年,配合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它只适用于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仅限于国有企业四类人员。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进行了调整,将保障对象扩大到国有企业的7类9种人员,并规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应依照执行。1999年新的《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出台,将各类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都纳入到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中来。这里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城镇其他企业。到2010年12月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64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458万人。” 2、享受保障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其中特别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求职活动为标志。 3、保障的水平 我国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也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1986年的“暂行规定”中还称之为“待业救济金”,按本人标准工资的50%一75%发放;1993年将“待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改为当地社会救济金的120%一150%。1999年的《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挂钩,规定失业保险金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保障的内容 根据《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必须首先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支出,包括支付失业保险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的同时,可部分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费用补贴。

关于《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关于《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经省政府 201X 年第 10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X 年 8 月 15 日起 施行。 二 0XX 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以 下简称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制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 ,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 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 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 设区的市级财政应当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补助县、 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 业务。 第五条 各级财政、地税、人事、民政、审计、工商、统计等行政部门和银 行应协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第六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审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七条 失业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 (一)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2.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 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职工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 60%的,以所在地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基数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 300% 的,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 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单位和职工个 人不再缴费。 (三)农民合同 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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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思考

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思考 欧阳光明(2021.03.07) 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建立的失业保险基金,对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等特征,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重要挑战。 一、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及特点 (一)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发展与改革 失业保险制度是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产物,自建立迄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有72个国家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发展历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初建阶段(20世纪初到二战以前)。这一时期,失业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19世纪末20世纪初,频发的经济危机使失业变得日益普遍和严重,导致了大规模的工人运动。为了缓解社会冲突,法国、英国等工业化国家率先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 二是扩展阶段(二战以后至70年代初期)。这一时期,失

业保险趋于福利化。这一阶段发达国家的失业保险制度一直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有些国家社会保障的福利化倾向波及到失业保险制度,出现了过度保护的现象,待遇水平提高过大,期限逐步延长,过分“慷慨”抑制了失业者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了消极作用。 三是改革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这一时期,运用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显现。在石油危机的冲击下,西方国家经济陷入“滞胀”,失业率明显上升并居高不下。为了促进就业、减少失业,瑞典等发达国家开始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通过新增失业金津贴给付、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形式,赋予其稳定促进就业的功能。 纵观国际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既有失败的教训,也有成功的经验。其基本规律是从初期只重视保障失业者生活的单纯功能,向既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又预防失业的综合功能发展。具体说,有五个主要特点: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努力将以工薪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并针对就业方式的多样化,逐步重视自雇就业、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问题。二是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克服过度保障和福利化对市场就业的消极影响,同时根据就业时间和参保期确定待遇期,并对接近退休年龄的失业者有专门照顾,将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三是严格享受条件,更加重视与促进就业措施紧密结合,要求失业者正确履行积极求职就业的

2017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18343396.html, 2017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核心内容: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主要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最根本的生活水平。本文由赢了网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201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办理条件。 一、办理失业保险条件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单位缴2%,个人缴1%。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 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中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关于统筹层次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在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规定。发放标准中的当地最低

沧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领取办法

沧州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月可领取630元 沧州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月可领取630元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将全面上调,最高每月可领取630元。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起,提高全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时提高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如医疗补助金、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未实行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政策的设区市,从2011年1月起,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失业保险金上调共分两挡,四个标准。失业保险金是以存折的形式,按月发放的。截至去年11月份,全市共有5792人领取失业保险,其中市本级2061人。 以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09年10月起执行的,时隔一年多再次提高,其中市本级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555元增至630元,最低标准由455元增至540元。失业保险金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失业保险工作应当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失业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五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XX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

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XX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XX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XX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

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政策与实践 一、失业保险综述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 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提供暂时物质帮助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二)失业保险发展历程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设经历了建制、调整、改革和定型四个阶段,建制:1986年国务院颁发《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调整:1993年国务院颁发《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改革:1999年国务院颁发《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颁布实施;定型:2010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35号)。 (三)失业保险的特点 (1)普遍性。指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 (2)强制性。指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 (3)互济性。指不分渠道、不分单位性质所筹集的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 (四)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为用人单位和职工,不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以及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目前,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51.53万人,占2016年全市城镇

从业114.6万人的44.9%。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国务院正在征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意见,以促进新经济发展:二是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中介机构纳入了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基金会,以及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建筑师事务所等。 (五)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单位按照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0.7%,职工按照个人工资总额0.3%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近两年全市落实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为企业减负4亿元。 二、失业保险功能(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 (一)“保生活”政策 (1)失业保险金 1.建制目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申领条件: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自动离职以外);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申领程序: 报减→登记→申领。 4.申领时限:单位备案时限为劳动者中断就业的15日之内;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限为中断就业的60日之内。 5.申领标准: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5%。当前市直为1275元/月.人。 6.申领期限:缴费年限×2+1,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 7.发放时间:当月登记,次月发放。 8.一次性申领:失业人员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次性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但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医保、待遇调标)。 (2)失业人员职工医保 1.建制目的: 减轻失业人员负担,确保失业人员病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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