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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员行为规范精编

检验员行为规范精编
检验员行为规范精编

检验员行为规范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检验员行为规范

一、定义

检验员行为规范:是指检验员在工作现场(含办公场所、外出检验场所,但不限于列出场所),应该遵守的个人行为规范。

二、目的

规范检验员的行为,保障来料、成品检验的质量和物流效率,降低工序和市场投诉率,提高检验员的服务意识,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客户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对外工作形象。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检验员。

四、检验员的基本行为规范

1.工作现场要求

1)工作时间要做到“十不准”:不聊天说笑,不高声喧

哗、打闹,不办私事,不打私人电话(接听限三分

钟),不会私人客人,不打瞌睡,不串岗,不准将工

作无关的资料输入计算机,不准用公司计算机玩电子

游戏,不发送与接收与工作无关的邮件。

2)正常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必须着装整齐,整洁。

3)正常工作上间要端正坐姿,不能斜靠在椅子上,不能

趴在检验台上。

4)出勤

a)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参加列队会议;队会要

列队整齐;一般站横排,对会期间应立正站立,注

视主持人,不允许左摇右晃,东张西望。

b)安排加班的人员,应按照正常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出

勤,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向直接主管或值班负

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5)工作区域现场安全、5S

a)在检验生产工作现场,必须遵守和执行5S管理及安

全规定。

b)对于进入检验区域的外来人员(指供应商和公司相

关部门人员),任何检验员都有责任要求其遵守现

场管理;对违反规定者,应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

重者,立刻上报主管处理。

c)任何检验员发现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都有责任

及时消除,并报区域责任人。下班后,最后离岗的

员工,有责任检查检验、生产工作现场的安全,并

且关断所有电源(除特殊要求老化测试外)

6)物料检验

a)根据采购物料、正向、逆向、超存储期物料的送检

情况,严格依据相关检验操作指导书进行正确的检

验,判断和记录。

b)对于送检的急料,接到送检单据后要在2小时内处

理完毕;不能完成的,要及时上报主管,以便主管

协调资源解决,或知会相关部门。

7)仪器管理

正确的使用各种测试仪器,随时维护检验设备、仪器仪表,及时反馈设备故障,保证检验工具的状态正

常,提高检验效率;对有安全要求仪器使用时,必须持证上岗。

8)问题反馈

a)问题反馈要采用逐级上报、逐层解决的原则,出现

任何问题,要首先向自己的直接主管汇报,直接主

管要在最短时间内落实解决员工提出的问题,不能

解决的,向上级主管汇报。

b)对于销售、质管、开发部、等检验标准下发部门提

供的操作指导书、标准、技术文件、图纸等,在实

际的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错误、矛盾、不适用的地

方,都要及时反馈,不得采取口头、电话等很难追

溯的形式反馈,不得在没有任何反馈以及文件没有

修改生效时擅自改变检验方法。对工作现场环境存

在的问题也要及时反馈。

9)文档使用

文件资料不得随便复印和丢弃,保密文件必须放置保密处,取阅文件要登记,文件使用要遵守《文件管理规定》。

10)与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交往

a)对相关部门的问题反馈或业务需求,我们要迅速给

予解决,并知会主管,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尽快回

复原因,或者上报主管处理。

b)在与公司相关部门交往沟通过程中,不得发生争

吵;要保持良好的对外合作形象;言语礼貌和善,

问题的表述要清楚准确。

11)与供应商交往时的基本行为准则

a)明确沟通。

禁止向供应商做任何错误的或不实的说明,禁

止与供应商谈论及传播竞争对手对我司的流言

蜚语;禁止与供应商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特别是公司内个人事宜),更不能有意或无

意地泄露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检验员在与供应商沟通双方有争议的问题时,

应在心平气和的气氛中进行,注意沟通方式,讲

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吵大闹,更不能讲粗话脏话,

影响公司和个人形象。

检验员与供应商所谈工作仅限于与本职工作有

关的、不超过本身权限的业务;禁止作出与本

职工作无关的或超过本身权限的任何承诺或姿

态。

b)外出验货

检验员外出到供应商现场验货必须遵守验货流程和相关操作指导书。严格按照验货标准检验,禁止凭个人情绪和相处关系好坏而采取多重标准,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因公司已发放伙食补贴和外出误餐补贴,外出验货人员的餐饮原则上由个人自行解决,禁止任何人借工作之便以各种方式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餐饮、招待等。

c)馈赠

检验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或是令人怀疑影响供

应商与公司之间业务关系的任何馈赠。

检验员不得接受现金、现金代用券,无论价值

高低。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检验员因一时推脱不掉而

收到供应商馈赠的礼物,应马上报告主管并上

交行政部。

检验员因业务关系与供应商接触时,应谦逊有

礼,平等待人,禁止讲话“牛气”十足,自以

为是的行为;更不能借工作之便向供应商介绍

业务或推荐亲朋好友任职。

d)投诉

检验员与供应商之间因意见分歧发生争执又沟通

无效时,如检验员对供应商感到不满可向主管人

员反馈,依据正常途径寻求问题解决,禁止大吵

大闹,出言不逊,令事态扩大;如供应商对我方

检验员的工作态度或其它合作感到不满要求上诉

时,检验员应主动告知对方投诉渠道,由上一级

部门或主管人员协调解决,避免出现供应商有问

题无处申诉,造成投诉无门的情况。

五、考核与处罚

检验员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在与供应商的业务接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上述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检验员的具体行为表现将与考评挂钩,一旦违规,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对情节轻微者,将予以通报批评或按规定扣除品质系数;对情节严重者,将上报行政部,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不同级别的处分,包括调离岗位、警告、罚款、降职降

薪、辞退等。

江苏华骋科技有限公司

质管部

2010-1-27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二)每月开展三次对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未发现异常问题将本月三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五)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

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八)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巡查人员公开,巡查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巡查时不饮酒,严禁着卫生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五)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六)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七)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准在卫生监督巡查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九)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内容及形式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三、服务形式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及风险防范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农华丽 主要内容 一、卫生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现状及原因分析 二、卫生执法人员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 三、有关风险防范措施的一些思考 卫生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现状 及其原因分析 (主要分析渎职罪的刑事责任追究现状) ◆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199人,其中其中玩忽职守罪105人;滥用职权罪19人。 ◆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105人,其中其中玩忽职守罪65人;滥用职权罪19人;非法搜查罪4人;受贿罪4人;传染病防控失职罪2人。 ◆2010年我区卫生监督执法领域首次出现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

卫生系统渎职侵权犯罪主要特点: 1.发生在履职过程中; 2.涉及犯罪罪名较为集中,其中前三位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搜查罪; 3.刑事责任追究案件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监管领域; 4.基层卫生监督负责人涉及渎职犯罪较多; 5.刑事问责呈上升趋势。 沉痛的教训——案例回放 [案例1]因对非法行医处罚执行不到位卫生执 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案例2 ]无证黑诊所医死患者卫生监督官员 成被告案 [案例3]陕西西安灞桥区卫生监督员因无证诊所致人死亡被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立案。 ?[案例1]因处罚执行不到位被追究刑事责任案案情简介 ?某县卫生监督机构王××(副所长)、陈××(副所长)、张××(工作人员)从2005年-2008年3月分别对41起非法行医案件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共计罚款数额1027000元)的行政处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三人擅自改变xx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实际执行罚款数额223300元,未执行罚款数803700元,且对其中30起非法行医案件未执行没收药品、器械的行政处罚。另外,2007年县卫生局对21名非法行医者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累计494000元的行政处罚,但实际只履行罚款111000元,尚有383000元罚款未执行到位,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经集体研究,意欲结案,后县卫生局在法定申请期限内将上述案件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2006年—2008年期间,已经被行政处罚的5名非法行医者均多次非法行医,后发生就诊人的死亡、伤害结果。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正确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监督员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内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管理实行资格考试、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五条卫生监督员持有统一的卫生监督证件,方可从事卫生监督执法活动。 第六条卫生监督员证件及标志式样及使用规范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职人员经卫

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卫生监督证件后方可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第八条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方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卫生监督员上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卫生监督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监督员证件。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聘任为卫生监督员: (一)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卫生监督工作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有不宜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新聘任的卫生监督员在上岗前应当进行宣誓,誓词内容由卫生部规定。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监督员聘任情况报卫生部备案。

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卫生制度 1.做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先进先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食品于非食品混放于消毒药品、强烈气味物品同库储存 5.仓库经窗通风保持干燥 6.冰箱、冷库经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7.经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虫等及处理 8.做灭鼠、蝇、蟑螂等防虫害工作 9.工包干定期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部门联系做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先看质量毒、害、掺假掺杂、新鲜食品采购 3.采购食品向供提质量要求并索取检验证明 4.符合卫标准、要求食品及于供应交涉 三、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拣、二洗、三切顺序加工 2.清洗加工蔬菜做泥沙、杂草 3.肉、鱼加工注意检查质量、毒害、腐败变质食品加工 4.肉类加工血、毛、污物水产做鳞、腮、内脏 5.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尽毛内脏、病、死家禽宰杀、加工 6.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使用 7.工作结束做工具、盛器及加工场所冲洗清扫工作 四、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洗消餐具按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2.幼食具用蒸汽消毒水30钟要保证消毒间 3.使用餐具清洗、消毒

4.洗消完毕碗池消毒池(锅)、消毒篮、洗碗机等冲刷干净 5.消毒食具放置消毒橱内 五、熟食专间卫生制度 1.操作员进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清洁工作衣并带口罩 2.每工作前必须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盘、夹、秤盘等切用具消毒 3.菜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4.熟食专用冰箱内准存放食品其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保持冰箱整洁 5.操作员须持健康证岗专用间内准存放与熟食关食品 六、烧煮煮透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蒸、锅、烘烤 2.烧煮食品充加热烧熟烧透外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锅烧透供应 4.用未经消毒容器盛熟食、用抹布抹碗盆餐具 5.炒菜勤翻勤洗刷炒锅 6.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灶冲洗清扫干净 七、营养员操作卫生制度 1.工作要做三白披肩化妆者宜淡 2.做工作台消毒清洁工作 3.端盆、碗手指接触食品 4.馒等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夹具带口罩 5.用餐具及收清洗、消毒 6.每工作结束做台面、面清扫、整理工作 7.烧菜尝味道要用专用碗筷 八、食品业员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效健康证食品卫知识培训合格证岗操作每必须体检培训 2.岗必须穿戴清洁统工作衣、帽发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熟食、盒饭、冷面制品等应带口罩穿戴白色工作衣帽 3.岗前便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食品业员直接用手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售货工具销售货、

临床监察员职责

根据GCP规定,监查员应遵循标准操作规程,督促临床试验的进行,以保证临床试验按方案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在试验前确认试验承担单位已具有适当的条件,包括人员配备与培训情况,实验室设备齐全、运转良好,具备各种与试验有关的检查条件,估计有足够数量的受试者,参与研究人员熟悉试验方案中的要求; (二)在试验过程中监查研究者对试验方案的执行情况,确认在试验前取得所有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了解受试者的入选率及试验的进展状况,确认入选的受试者合格; (三)确认所有数据的记录与报告正确完整,所有病例报告表填写正确,并与原始资料一致。所有错误或遗漏均已改正或注明,经研究者签名

并注明日期。每一受试者的剂量改变、治疗变更、合并用药、间发疾病、失访、检查遗漏等均应确认并记录。核实入选受试者的退出与失访已在病例报告表中予以说明; (四)确认所有不良事件均记录在案,严重不良事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报告并记录在案; (五)核实试验用药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供应、储藏、分发、收回,并做相应的记录; (六)协助研究者进行必要的通知及申请事宜,向申办者报告试验数据和结果; (七)应清楚如实记录研究者未能做到的随访、未进行的试验、未做的检查,以及是否对错误、遗漏作出纠正; (八)每次访视后作一书面报告递送申办者,报告应述明监查日期、时间、监查员姓名、监查

的发现等。一般都是指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800元/次,网络考试,一般情况下都能过。 GCP英文名称“Good Clinical Practice”的缩写。中文名称为“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还有ICH -GCP,你可以网上看一下。 从业与药物临床试验相关的有点作用,其他就无关紧要了。CRA工作对年轻的医药北京人不错,尤其是女生。主要是监查,就是到医院去监查研究者是否严格按方案执行,核对填写的病例报告表是否跟原始资料一致。还有要组织启动会,研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的原则,其主要职责包括对本所内部监督工作和外部被管理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二、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和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 (三)卫生监督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 (四)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情况; (六)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 (七)与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的现场监督检测情况; (八)监督文书规范执行的符合率及文书书写和使用情况; (九)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十)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十一)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成情况; (十二)与监督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觉悟,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掌握各类卫生监督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质量。(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监督执法工作经验。 因违法、违纪、失职等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卫生监督稽查职务,不得从事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四、稽查科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的拟定、实施和总结、资料建档工作。必要时可抽调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协助做好稽查工作。 五、稽查科应当定期开展对本级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稽查科每季度应将稽查工作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稽查结果在所务工作会议上公布。同时按照年度向所报告稽查工作的全面情况。七、卫生监督稽查员进行稽查工作时应当符合有关程序要求,必须按照程序性要求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作出稽查决定或提出稽查意见。 八、卫生监督稽查员必须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稽查工作。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在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卫生监督员形象标准规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天津市南开区卫生监督所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南开区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部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标准化综合管理组。 本标准自2013年9月首次发布。

卫生监督员形象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监督员日常工作的风纪、举止、语言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南开区卫生监督所。 2、卫生监督员形象规范 2.1 风纪规范 2.1.1 非因公活动不准着监督装,不得穿着制服购物、逛街或出入餐饮娱乐场所,女同志怀孕期间,要穿便服,不同制式的服装不能混穿。 2.1.2 不得擅自拆改制服和服饰,不得将制服借给非监督执法人员。 2.1.3 戴帽端正、胸章及肩章佩戴位置要准确。 2.1.4 监督服换季时间定于每年5月换夏装,3月、10月换春秋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1.5 男性监督员不准留长发、不准蓄胡须。 2.1.6 女性监督员不准浓妆、染指甲、戴耳环和戒指。 2.2 举止规范 2.2.1 在公共场所要举止大方、不准搭肩、挽臂、嬉笑、吸烟。 2.2.2 执行公务时和工作日午间不准饮酒。 2.2.3 不酗酒、不赌博、不吸毒、不参与迷信、色情和其他不健康活动。 2.2.4 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2.2.5 工作时间不用电话、网络聊天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2.6 参加会议,要按时到会,保持通讯工具静声。 2.2.7 要尊重民族习惯和各种宗教礼节。 2.3 语言规范 2.3.1 接待服务时,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您找××科室××监督员”,并指明准确位置。

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办法

附件1 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员管理,促进卫生监督员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及《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聘用、在卫生监督机构中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的在编在岗人员。 卫生监督机构新录用处于见习期的人员纳入职位分级 管理。 第三条职位分级管理是指根据卫生监督员的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等,结合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评定卫生监督员的职位等级。职位等级是对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能力和荣誉的集中体现,简称职级。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职位等级聘任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职位等级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员

职位分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卫生监督员由聘任机关评定并发放职位等级证件。 第二章职级设置 第七条卫生监督员职级共分为五档九级: (一)一档一至二级:高级督察、督察; (二)二档三至四级:高级督导、督导; (三)三档五至六级:高级督办、督办; (四)四档七至八级:高级督员、督员; (五)五档九级:助理督员。 第八条卫生监督员由所属机构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职级分工管理。 在同一机构中,不同职级的卫生监督员,职级高的为上级;职级高的卫生监督员对职级低的卫生监督员有指导义务;当职级相同或职级高的卫生监督员在行政职务上隶属于职级低的卫生监督员时,职务高的为上级;卫生监督员行政职务和职级均相同时,由上级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负责人。 第九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的职级名额,按规定限额和机构编制比例设置。机构初次评聘卫生监督员职级时可不受比例限制。 (一)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职级最高为高级督察;所设比例为高级督察、督察不超过4%,高级督导不超

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1、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科普知识,接受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咨询。 2、具体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 3、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辖区内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4、调查摸底,反馈信息。整理本辖区内各项卫生监督资料,并及时建档。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及其它相对固定的经营户建立分户档案。 5、受理辖区内卫生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经授权对辖区内的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送达处罚文书,并协助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重大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 7、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化妆品卫生和母婴保健、传染病、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等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及从业人员的日常性综合卫生监督。并配合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熟悉有关业务,正确行使职权。 (二)对于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查处。 (三)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吃请,不收礼,不索贿受贿,不以权谋私.不得在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顾问或与之发生有碍秉公执法的经济关系。 (四)进行监督取证和行政处罚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弄虚作假,不夸大事实,不越权,不滥用职权。(五)严格按规定的方式和数量采样,同时出具收据。样品和检验剩余样品不得据为私有。 (六)行政罚款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当没收或销毁的食品、物品不得私分。 (七)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相关配方、工艺等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需保密的要严格保密。 (八)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对反映的问题应严肃、及时地予以处置,并做好登记工作。 (九)填写统计报表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统计法规执行。 (十)执行任务着装、挂牌、亮证,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规定执行。

人员卫生及行为规范

生产人员卫生规范管理 1. 目的 规范进入生产区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卫生、着装要求以及行为规范 等管理,确保生产区工作人员身体、行为符合规范,不会影响药品质 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区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和行为规范的管理。 3. 职责 3.1 综合事务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体检。 3.2 各车间经理根据员工患病情况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审批回岗时间。 3.3 各车间负责按照本SOP监督生产车间人员的健康卫生及行为规范。 4. 编制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5. 术语 N/A 6. 流程图 N/A 7. 内容 7.1 个人健康要求 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在上岗前均应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7.1.1 岗。 7.1.2 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灯检人员需半年进 行视力检查。

7.1.3 患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体表 有伤口的人员应暂停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操作,待伤口愈合后方可 进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操作。 7.1.4 洁净区生产操作人员一旦患有传染病、带菌皮肤病(如皮癣、灰指 甲)、精神病等疾病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药 品的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工作,根据情况调离工作岗位,直到确定对药 品质量不造成影响时才可返回工作岗位。 7.1.5 因病离岗(7.1.4中项)的工作人员在疾病痊愈后,需持县级以上医院 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并经核实方可重新上岗。 7.1.6 人员身体不适,如感冒、外伤等,应暂时调离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 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直到病情痊愈能够适应生 产才可返回工作岗位。 7.2 个人卫生要求 7.2.1 生产区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理 发须、勤换衣、勤洗澡。 7.2.2 生产人员不得化妆,生产区内不得佩戴饰物。女职员不得涂指甲油, 男职员不得留胡子,蓄长发。 7.2.3 生产区内禁止人员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药 品,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私人杂物。 7.2.4 进入洁净区人员不得佩戴手机、手表等物品。 7.3 个人行为规范 7.3.1 人员在生产区内不得随意走动或跑动,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7.3.2 生产区人员不得直接坐在生产操作台或地板上,正常工作状态下身体 不得倚靠在设备上。

企业员工卫生行为规范

企业员工卫生行为规 一、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意义: 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食品安全卫生、人体健康的重要保证,对于企业员工来讲,应予以高度重视,并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管理,无论在生产操作还是生活细节、习惯均需时刻注意。 通过上岗前卫生培训使工作人员懂得讲卫生的重要性,能自觉遵守各项卫生制度,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人员招聘和使用的管理: 1、在人员招聘以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招聘合格的工人; 2、人员到厂以后培训合格后才可以上岗; 3、新聘人员必须要在相关人员带领下实习,在熟练以后才可以单独进入的生产环节; 4、培养人员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全体职工身体健康,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 公司所有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经培训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职业道德方能正式上岗。并且在工作期间,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周期体检合格证方可继续留在本岗位工作。体检不合格要暂时脱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严防对食品的污染。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由领导决定调整工作或休息。在工作中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去医疗部门检查。一旦发现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呼吸道、肠道、手外伤、皮肤病及各种传染性疾病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调离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生产工作。因病离岗的工作人员,在身体疾病痊愈恢复健康后,需持医生开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上岗前个人卫生: 1、每日上岗前应在更衣室穿戴好清洁、完好的工作服、工作鞋、工帽、口罩、手套等。

2、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修剪指甲、勤换洗外衣服。 3、上岗时不准佩戴饰物及手表。工作人员私人物品不得携入车间,应存放指定地点(更衣室个人物品柜)。 4、工作人员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消毒程序;进出车间必须更换工装并执行消毒程序。 5、凡进入生产区先换鞋。进车间前有一缓冲地带,更衣室换工作服、用洗手液洗手消毒;进入风淋室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6、不得将任何食品、杂物带入车间,禁止在车间就餐,以防引入蚂蚁、蚊虫、蟑螂等。 7、质检人员每周不定期检测车间员工手上、衣服上的微生物数量。并制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1)手的清洁 洗手的方法: 1、可通过向手上喷75%乙醇、用低浓度的消毒水浸泡。 2、流动的自来水、热水。 3、热风机、一次性手纸干手(防止手上残留有水分传与门把等处,造成细菌繁殖。不可用抹布搽手,抹布带菌严重,故除定时搓洗抹布外,还必须用消毒水浸泡) 手的清洁还必须: 1、保持手(包括手指、指甲、手掌等处)的清洁卫生 2、经常修剪指甲。 3、禁止配戴首饰,手表,珠宝等饰物。 4、经常洗手, 尤其是下列时刻: a进入生产车间前 b 上洗手间后 c 接触了扫把等清洁工具之后 d 接触完外包装之后 e 换工作服之后 f 接触了机油之后 g 进餐之前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卫生监督所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为规范我所工作人员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规范。 (二)立场坚定。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反宪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言行; 2、散布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3、破坏大局稳定和阻碍改革发展的言行。 (三)令行禁止。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政令的畅通,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有下列行为: 1、抵制或变相抵制有关会议决议、决定; 2、不按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3、对上级的指示拒不执行或采取消极态度; 4、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四)恪尽职守。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勤政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1、对来我所办事的人员态度冷淡、生硬、蛮横; 2、对下级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置之不理; 3、主观臆断决定问题,造成工作失误; 4、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 5、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6、工作懒散,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工作消极,完不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7、对需要向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报告。 (五)端正作风。工作人员必须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我行我素,独断专行; 2、说假话或怂恿、暗示别人说假话; 3、编造假工作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

4、采取伪造证件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和学历等; 5、在调查、取证和质询时,制造伪证; 6、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7、阳奉阴违,搞两面派行为; 8、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 9弄虚作假,破坏团结。 (六)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有下列行为: 1、行贿或介绍贿赂; 2、索要或收受贿赂; 3、贪污或私分公款、公物; 4、公款私请; 5、让被监督或被服务单位出资或变相出资供子女上学; 6、由被监督或被服务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娱乐、购物等费用; 7、由被监督或服务单位用公款为自己装修住房; 8利用职权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9、执行公务时,超标准接待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10、借开会之机,公款旅游; 11、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按摩等高消费的娱乐及健身活动; 12、无偿占用公物; 13、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14、公款私存; 15、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16、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 17、在研究涉及本人奖惩、职务调整、职称晋升等事项时,直接或间接进行干预; 18、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七)保守秘密。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同意阅读秘密文电、资料;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三、开展本乡镇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四、按照县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本乡镇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 一、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三、全年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5次以上。 四、协助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的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有据可查 五、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率和合格率100%。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孝昌县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对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履行6项职能: 一是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等进行日常巡查或集中式检查、指导,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监督信息及违法信息; 二是对在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宣传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三是协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四是为辖区范围卫生单位提供卫生行政审批咨询,并代为交件、代办、领证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如实报告,做好前期现场控制以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是认真完成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四、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姓名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五、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六、不得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七、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不得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三、协助开展本乡镇卫生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工作。 四、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在饭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登记记录。 五、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及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六、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七、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八、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

九、协助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 十一、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参与县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十三、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范执业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十四、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五、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所。督促本医疗机构落实卫生监管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及其它有关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卫生监督所。 十六、完成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四十条

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四十条

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 一、着装规范 1、执行公务时着装整齐、戴帽端正,扣好衣扣、领扣,佩戴帽徽、肩章和胸章,统一系卫生监督专用领带,穿黑色皮鞋。不配穿其它颜色的裙、裤等。 2、按季节统一换装:每年4—5月和10—12月着春秋装,1—3月着冬装,6—9月着夏装。也可根据实际气温,各单位统一换装。 3、着春秋装时,佩带大号硬肩章、臂章、胸牌,戴蓝色大沿帽。内着蓝长袖衬衣下摆系于裤内,系制式领带。 4、着夏装时,着白短袖衬衣下摆可不系于裤内,佩带小号硬肩章、臂章、胸牌,戴白色大沿帽;着蓝色长袖衬衣时下摆系于裤内,系制式领带,佩带小号硬肩章、臂章、胸牌,戴蓝色大沿帽。 5、着大衣时,佩带套式肩章、臂章、胸牌,戴蓝色大沿帽,内着蓝色长袖衬衣下摆放于裤内,扎系制式领带,衬衣外可添加其它低领保暖服。 6、戴大沿帽时,帽子的饰带应并拢,并保持水平,帽徽应端正。 7、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卫生监督制服不得与其他衣裤帽混合穿戴。 8、非工作时间及休息日不得戴大沿帽、佩戴胸、肩章上街购物、外出旅游及就餐。 9、严禁将制服转让或出借他人,执法人员调离卫生监督工作岗位时必须将帽徽、肩章和胸牌交回单位。 10、执法时悬挂执法证于制服外,或佩于上衣左侧胸前。 二、言行规范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服从组织,严守纪律。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执法态度严肃、庄重,不随便发表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不散布小道消息,不背后乱说他人是非,不大声叫

7、不参加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庆典、产品鉴定会、推销会等。 8、不接受被监督单位的礼品、礼金、购物券、娱乐券等。 9、工作日及执行监督公务时中午禁止饮酒。 10、不截留、私分样品。 四、执法规范 1、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公务,遵守卫生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及制度。 2、监督检查必须有2名以上监督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在当事人陪同下开展检查,做好记录。 3、调查取证及时、完整、方法科学、程序合法、书写规范、手续完备。 4、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超越或滥用职权,处罚遵循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行政处罚必须事先告知,实行作出处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 6、样品监测采集数量符合规定,采样按规定出具凭证,样品采集后三小时内送检。 7、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快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按规定执行报告制度。 8、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 9、监督检查、处罚、控制封存、采样监测报告的出具、许可证核发等应按法定时间或承诺时间办理。 10、耐心接待投诉、举报,认真倾听,做好记录,有明确答复,并做好有关调查处理的衔接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 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集团公司协调、专业公司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集团公司、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 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单位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做 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系统人力资源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员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 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 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第九条各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单位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应设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的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 第十一条单位每年要制定职业卫生计划,总结单位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 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布置下一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防护用品设施配置与维护费、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调查费、工伤保险、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三条单位人事、人力、生产、技术和工程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做 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 评并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单位要积极培育职业卫生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

卫生监督体系的问题和改革建议

卫生监督体系的问题和改革建议 【摘要】世界经济迅猛发展,人们在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对衣食住行的环境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就目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改革进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正式拉开了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 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规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本文通过分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卫生监督机构的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广告,规范医疗行为,维护了患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职业、放射卫生和强化学校卫生监督,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别是近几年,SARS、H1N1甲型流感、手足口病、地震等传染病和重大灾害的发生,卫生监督人员不顾个人安危,第一时间进行了传染病防控,确保了重大灾情无大疫。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疫苗”事件、“阜阳奶粉”事件等,电视报纸新闻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也是连篇累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健康的极大关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

学校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岗位说明书系列 学校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73226学校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Duties of school health supervisor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提高工 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是促进学校优化、美化的有力保障。为了更好地绿化、美化、净化我们的学习环境,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学校政教处明确卫生监督员职责: 1、搞好自身卫生,起到带头作用。 2、检查监督本班室内外卫生;安排值日生每天检查两次 教室卫生(课间操和午后)。 3对本班同学,每两周检查一次个人卫生(指甲、头发、衣着、桌凳等)。 4、每节课后休息时间时(佩带袖章)到本班卫生区上岗监督值勤,见到果皮、废纸等垃圾物要主动捡起来送到垃圾箱里,保持卫生区的干净整洁。 5、发现在校学生在校园里乱丢垃圾、带零食边走边吃等

情况,及时制止,如遇不听从管理并且态度恶劣的,记录其班级、姓名交班主任;由班主任交政教处。 6、对不认真打扫卫生的小组和个人以及个人卫生差者,有权提出批评,并令其改正。 7、对不慎或故意损坏卫生用具的同学,有权批评或令其赔偿;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老师汇报。 为了维护学校的校园环境卫生,培养同学们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增强卫生意识,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校园气氛,特组建一支卫生监督员队伍,其工作职责如下: 1、熟悉班级卫生情况和《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同学们的思想上做好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意识,建立全校性大范围的环境保洁共识。 2、以身作则,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不乱扔果皮;严禁随地吐痰;不得在桌椅、墙壁上涂写、刻画、污毁。 3、监督和管理班级、宿舍及周边环境的卫生工作,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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