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规范

(一)我国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等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并且要求与金融工具风险有关的描述性的信息和量化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企业所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是财务报告使用者合理评价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产生多大影响的重要依据。

(二)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规范的国际比较

通过比较国际规范可以发现,巴塞尔委员会在风险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最高,它要求披露的信息更突出企业所使用的内部风险管理的过程和方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专门制定了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准则,该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披露内容的要求也更为具体;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我国财政部制定的准则是针对所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大而全的准则势必造成我国在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上存在着不够明确的地方。每个组织对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的目的都是体现衍生金融工具对主体财务状况、损益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并且暴露主体所面临的风险。但在各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上,各个组织的规范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同。

二、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表内披露科目简单

会计报表的格式、项目比较固定,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表内披露,只反映了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两大科目,没有披露企业具体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不利于投资者对交易的衍生金融产品全面了解。同时,银行可能对交易金额较大和风险性较大的交易种类披露的信息较少,这样就影响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二)会计信息表外披露过于粗略

表外披露粗略主要体现在不全面、不充分、不规范三个方面。不全面主要体现在缺少对各种风险信息以及预测性风险评价信息的披露。上市银行披露的风险信息主要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然而,对于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则很少披露。通过财务报表我们所了解的只是过去的交易状况,而衍生金融工具是未来发生的交易,由于在银行和信息使用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造成了信息使用者对风险预测的不准确。而银行又缺少预测性风险评价信息,这也是导致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亏损的原因。不充分主要体现在公允价值确定的方式披露不具体。当前,上市银行对于公允价值的获得情况并没有给予充分的披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只是简单的描述采用的估值流程、技术和参数,对于如何使用估值模型方面没有说明。公允价值的估值层级也没有详细说明,比如第二层级使用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计量的公允价值。这里的间接数据并没有详细说明是怎样推算得到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披露形式上,各银行没有统一的披露规范,这也导致了各银行之间披露的信息缺乏

可比性。具体来说,就是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信息披露的位置不统一。关于损益类科目,目前我国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规定,并没有规定具体的会计科目和会计处理方法,也没有统一的披露要求,我国的上市银行也仅仅在原来的会计科目上进行处理。

(三)会计信息披露缺少量化指标

目前,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一般都只是披露风险管理政策方面的内容,多数只使用文字描述,如风险的定义、防范措施的使用,可是缺乏具体的数量化信息来确定企业承受风险的程度。只有部分银行披露了关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量化信息,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的历史变动计算交易账户的VaR在月末披露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对于其他风险信息多是定性分析。衍生金融工具的量化风险信息披露欠缺,可能导致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和有效性较低。

三、相关建议

(一)构建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1.规范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报告。完善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形式、原则以及内容。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高风险性,披露的目标应该是侧重让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风险,避免交易损失。在披露形式上,综合利用表内披露与表外披露来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信息。在披露原则上加强对自愿性信息的披露,在披露具体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内容时要做到全面和充分。

2.建立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评价体系。银行应在每年结束后,对上一个年度会计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评。考评体系的建

立应从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合规性等方面入手,同时,还要根据事后审核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在制定考察标准时,以前文述及我国上市银行公开的信息披露规范为基础,综合考虑披露的内容、形式和位置要求,对各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评价。(二)保障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运行的对策

1.完善会计准则

目前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进行披露,但这是针对于所有金融工具的,我国没有单独的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准则规范。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应根据我国情况制定具体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建议准则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目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质量。

(1)提高披露内容的全面性。建议准则规定应该披露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般信息内容、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和全面报告风险状况。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金额较大的时候,应该单独对其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评价。

(2)强化披露形式的规范性。统一衍生金融工具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位置,有关风险信息的披露方式采取文字和图表结合的方式,对于文字描述较多且不好理解的可以进行归纳,采用图表的表现形式可以更直观反映风险状况,同时便于信息使用者快速清晰地获取和分析信息。

(3)增设衍生金融工具明细表。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大的企业,

建议准则规定这些企业在列报时增加一张衍生金融工具明细报表。交易量大小的判定标准可以按照交易金额在企业主营业务中所占的比重来划定,并且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种类进行分栏填写。

2.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环境

(1)提高会计人员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专业知识

会计人员的技能水平是决定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高低的基础因素。除了准则强制性披露的规定外,披露人员在自愿性信息披露部分内容从形式或详尽程度上有一定的自由选择权,由于衍生金融工具较为繁杂和高技术性的特点,这就对会计信息披露人员的要求更高。他们应该熟练掌握会计知识、金融知识和风险管理知识等。如果会计人员拥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就会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于风险信息披露也会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因此,加大对会计人员衍生金融工具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是十分必要的。(2)建立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系统

金融企业内部应当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全面监督所有的业务,而且包括所有层面的风险保证对每一项业务设立限额。这些限额应该反映企业风险状况以及管理层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应该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制定风险预警实施细则,确立预警信息号、预警工作内容、预警流程、预警的时限要求等,根据风险预警系统表现的风险信息制定风险指标,对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控,最后做出风险评估报告,从而让相关会计人员能够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进行跟踪、评价与预测并实施规避。

银行信息披露自查报告

银行信息披露自查报告 第1篇: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本行及股东、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行信息披露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监督管理。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务发展或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而股东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一定的媒介,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条信息披露是本行的持续责任,本行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六条本行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

露信息。 第七条本行信息披露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八条本行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九条本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十条本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第十一条本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的情况。 第十二条本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一)按存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存放同业款项的期初数、期末数; (二)按拆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拆放同业款项的期初数、期末数; (三)按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分别披露贷款的期初数、期末数; (四)按贷款五级风险分类的结果披露不良贷款的期初占比、期末占比;

高级财务会计第五章衍生金融工具会计

第五章衍生金融工具会计 本章主要介绍金融工具的概念及分类,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和列报,以使读者能对金融工具的概念、种类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在本章学习中,要重点掌握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的概念及其分类;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业务、公允价值套期、与权益工具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等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金融工具会计概述 一、金融工具的概念和内容 金融工具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成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的重要手段。它包括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其中,金融资产通常指企业下列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金融负债通常指企业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债券等。权益工具从发行方看,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具体则指企业发行的普通股、在资本公积项下核算的认股权等。 二、金融工具的产生和发展 三、金融工具的类别 金融工具可以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 (一)基础金融工具的内容 基础金融工具是自市场经济形成以来用以完成货币流通和信用逐渐形成并经常使用的,包括企业持有的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普通股,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或支付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或义务等的金融工具,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存出保证金、存入保证金、客户贷款、客户存款、债券投资、应付债券等。 (二)衍生金融工具 1.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衍生金融工具也称衍生工具,是指其价值随某些因素变动而变动,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很少净投资,以及在未来某一时期结算而形成的企业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下列特征:(1)衍生金融工具价值随着特定利率、金融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其价值变动取决于标的变量的变化。衍生金融工具的结算金额,也往往通过标的变量作用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来确定。其中,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既指一定数量的货币金额,也可能指一定数量的股份,还可能指衍生金融工具合同所约定的一定数量的其他项目。衍生金融工具的结算金额也可能不需要通过名义金额确定,而是通过合同中明确的结算条款确定。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动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金融工具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表明衍生金融工具结算需要经历一段特定期间而不需立即结算。但是,“在某一日期结算”不能理解为只在未来某一日期进行一次结算。

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一、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本文选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八家银行,即中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进行研究。根据八家银行2010—2012三年的年报(共二十四份)以及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以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年度重要事项、公司治理四方面的披露情况为线索逐一进行分析总结。 1.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情况。首先,在披露会计报表方面,研究八家银行二十四份年报后得出八家银行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都进行了充分的披露,由此可见目前中国上市商业银行对财务信息的披露程度较符合标准,但非财务信息和表外项目的披露情况不佳,比如在银行未来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等方面,八家银行的年报中只有中信银行披露了其战略发展方向;只有两家银行披露了其员工的学历。因为中国在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上没有严格统一的强制性要求,所以各银行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并不统一。其次,在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方面,虽然中国在200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已经做出统一的规定,但是通过研究选取的样本后得出各家银行对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详细程度差异较大,比如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2012年度中国银行披露50项、工商银行披露37项、农业银行披露26项、建设银行披露21项、平安银行披露39项、中信银行披露22项、民生银行披露31项。对于公司简介、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这三项各银行均有披露,但较为关键性的信息比如关联方交易、资本充足状况等却并非全都做出了披露。 2.风险管理状况披露情况。本文对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披露情况进行研究。(1)因为信用风险主要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风险,所以本文对其是否进行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通过研究其年报中是否列出未逾期且未减值及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2)本文对流动性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通过研究其年报中是否按照各报告期末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限对金融资产和负债按账面金额进行到期日分析。(3)本文对市场风险中汇率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其是否按币种列示其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对利率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为是否披露各报告期末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到期日或重新定价日的情况。(4)各银行对操作风险的披露情况不佳,多数银行未披露操作风险,即使披露也只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说明。 经以上研究后发现八家银行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定性披露情况较好,仅有一家银行未定性披露流动性风险。但在定量披露方面,中国商业银行运用的披露模型与巴塞尔协议中的要求尚有差距,其定量披露情况不佳。且八家银行对操作风险的披露最不充分。 3.年度重大事项披露情况。因并非各家银行每年都有大股东持股变化及合并分立事件,所以不是每年八家银行都有关于年度重大事项的披露,就2012年而言,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年报和上交所的公告中均未披露年度重大事项,平安银行在其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发展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发展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是在80年代初世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交易日趋全球化形势下,为满足会计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而发展起来的具有前瞻性的会计领域。尽管目前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还不是很完善,但其特点却已非常鲜明:(1)在确认中包括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两个层次;(2)在计量上采用“公允价值”基础;(3)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调整所产生的差额损益与按“收入费用”的传统模式所确认的损益显得同样的重要;(4)以套期保值会计为核心。 税务会计的概念最先也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1993年会计改革以前,我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合一,没有税务会计。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发现满足经济管理需要的会计与税法的目标并不一致,我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具体规范与税法的要求有了适当的分离,会计核算上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内容。税务会计就是用专门的理论和方法来处理所得税应纳税所得与会计收益差异的会计。显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与税务会计是两个不同质的会计领域,前者侧重于对资产负债表外项目的确认、计量、披露和列报,而后者侧重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与会计收益差异的会计处理。然而,它们却均能对会计收益内涵及其计算产生重要影响。 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发展对税务会计的影响表现为对会计收益的影响 根据国际金融工具会计的最新研究成果,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确认的金额是以合同开始时所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即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在后续确认中,所有的金融资产都应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以下两种情况:(1)企业准备持有到期的长期投资(比如负债、贷款、长期应收款、到期可回购的优先股等);(2)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除了衍生金融工具和投机性质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外,其余金融负债均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支付和摊销,即“摊余成本”计量。 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收益的确认,企业有两种可选择的方法:(1)确认并调整当期损益;(2)当期只确认短期持有的证券价值调整所产生的损益,而非投机部分的调整引起的损益则先在权益项目中列报,待金融资产出售后再计入损益。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以上述方式确认的损益与按“收入-费用”的传统模式确认的损益共同构成了企业的最终经营成果,这不仅对传统会计的“实现原则”及“过去事项”前提进行了冲击,而且使企业期间净利润的内容更显得复杂化。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发展对税务会计的影响表现为对税法体系的影响 目前,会计法规与税务法规之间的关系基本可分为两个体系:(1)欧洲大陆国家体系,其特点是资本市场很小,银行和政府是主要的债权人,会计信息主要为银行和政府机构的信用政策、税务政策及经济计划服务。会计法规属于成文商法的一部分,实行“帐税合一”的政策。(2)西方英语国家体系,其特点是拥有巨大的资本市场,公众是市场的主要的债权人,会计规则的制定非常独立,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决策服务,实行“帐税分开”的政策。 在金融市场日趋全球化的形势下,尽管对实行“帐税合一”政策的欧洲大陆国家的企业来说,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仍可以是银行和政府机构,但并不排斥其参与国际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以获利或进行套期保值。为增进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了解,采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问题也不容回避。然而,由于实行“帐税合一”的政策,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关于损益的计量、确认、披露与列报等问题不仅不容于传统会计的理论及规范,而且受到税法基本原则的排斥,即: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中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而产生报表日损益调整的当期确认,既违反了传统会计的“实现原则”,也有违税务会计中的“肯定性原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可能对本行经营业绩和社会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有关信息。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系指本行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可能对本行经营业绩和社会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告。 第三条本行信息披露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行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规范披露信息,不得存在虚假报告、误导和重大遗漏等。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五条本行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披露的信息报告内容应以中文简体编制。其中,临时报告应及时披露,季度、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期末后30个工作日内,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会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延迟披露。季度、半年度定期报告应当参照年度报告要求披露。具体的信息披露范围、内容和频率由董事会根据本行实际确定。 第六条本行年度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信息、公司治理信息、年度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信息披露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法定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客服和投诉电话、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 第八条本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组成。本行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前,本行应与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三方会谈。 第九条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第十条会计报表附注中要说明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第十一条会计报表附注中要说明本行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会计报表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准则、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贷款的种类和范围;投资核算方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衍生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外币业务和报表折算方法;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第十二条会计报表附注中要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第十三条会计报表附注中要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的情况。 第十四条会计报表附注中要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一)按存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存放同业款项; (二)按拆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拆放同业款项; (三)按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分别披露贷款的期初数、期末数;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10042938.html,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研究 作者:石磊 来源:《科技信息·中旬刊》2017年第07期 摘要:随着美元构建的货币体系的崩溃,世界各国解绑了和美元的联系,普遍采用浮动利率制,放宽了汇率、利率的金融管制。随着汇率的放宽,汇率的波动必然导致基础金融工具的价值发生较大的波动,这种波动如果不能够规避,就会对投资者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需要采用一种规避风险的形式来降低投资风险,从而促进投资市场的繁荣。衍生金融工具就是为了避免或减少投资风险而发展起来的金融工具,其一诞生就对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就其存在的会计问题进行研究,以作指导。 前言: 衍生金融工具虽然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是同时也是一种风险极大并且投机性很强的金融工具,因此是一把双刃剑。随着其在全球的金融市场中应用程度加深,其带来的风险也在逐渐加大,尤其是其对会计的影响极为深刻,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本文从会计确认和计量与披露方面阐述了其相关方面的问题,以作指导。 1.衍生金融工具简介 1.1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一般来说,衍生金融工具,就是派生的金融工具,其表示的是一类衍生的金融产品,从这个层面来看,其本身的价值与原生金融工具的价值相对应,是一类对应的金融概念。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了一定的定义。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就是在原生的金融工具的基础上具备三个特征,即其价值随着相对应的汇率,利率,以及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等金融相关的事物的变动而变动,以及在相关的金融合同中,要求较少的净投资或者不需要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以及其需要在未来某一确定日期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等都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范畴。从上面的阐述可以得知,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新兴金融工具。因此其和原生的金融市场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其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础上的拓展,并对原生金融工具的相关性能的衍生和发展,因此在当前的金融市场的应用中有着改善市场环境的优良性能。 1.2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特点 衍生金融工具是对原生金融工具相关性能的衍生,是在原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发展来的,因此其首先具备原生金融工具的相关特点,此外由于其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础上的扩展,因此具备和原生金融工具不一样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为衍生性,契约性和未来性,杠杆性,风险转移性,以及创新性。对于衍生性来说,其主要是在原生金融工具上的衍生一般以一个或几个

国内商业银行与香港银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对比及借鉴

一、香港银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出台背景、基本要求及其制度变迁 1.出台背景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香港金管局(以下简称金管局)认为,银行财务信息披露要求高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因此,一直采取保守的财务信息披露政策,从而导致香港银行业的透明度远低于国际标准,其财务信息披露甚至落后于一般的公司。随着香港金融业的发展,银行体系日益稳定,但是有限的财务信息披露却不能满足存户、交易对手、海外监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信息需求,使其对香港银行经营国际业务和筹集资金等能力产生怀疑,从而影响香港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这不仅不利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巩固,更会影响香港银行体系的稳定。 金管局认识到保守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局限性,开始考虑改进制度,提高其透明度。1994年1月,金管局同证监会、联交所就上市银行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9月颁布了《财务信息披露的最佳执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所有持牌银行和资产总额在10亿港元以上或客户存款总额在3亿港元以上的有限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披露其实际盈利、资产负债结构及资产质量和内部准备调拨情况等有关信息。之后,金管局又对指引进行了大幅修订,使香港银行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大大提高。 2.基本要求 香港银行财务信息的基本披露项目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外项目、与集团公司进行的交易、资产抵押情况、主要会计政策、风险管理的描述性信息、市场风险、报表附注。补充财务信息的披露项目中则包括风险管理、市场风险、客户贷款和其他账目分项信息(分行业和地区披露)、货币风险、逾期及重组贷款、资本充足比率和流动资产比率、扣减后的资本基础总额等项目。《指引》中列出专门条款规定利润表某些项目的相关披露要求。资产负债表分资产、负债、资本项目进行披露。《指引》列出了各项应予披露的子项及各子项的细目。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披露各主要金融工具或未履行合约的合约或名义金额。主要会计政策和补充财务信息通常以报表附注的形式披露。 3.制度变迁 遵守《指引》只是香港银行披露财务信息最低标准,金管局鼓励银行披露更多的财务信息。根据香港经济、金融发展需要以及国际银行业、金融局势、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要求,香港银行财务信息披露规定一直在变化。1997年至2000年的4年间,《指引》每年都进行了修订。从1997年开始,金融监管局对指引的修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千年虫问题(1997)、逾期及重组贷款(1998)、不履行贷款(1998)、分区域贷款(1999)、证券投资(1999)、区域分布信息(1998)、资本(1999)、货币风险(2000)等。改进有关银行贷款及证券投资方面的披露则是香港金管局历次修订的重点。 银行的经营活动若发生资产损失,只有用自有资本进行补偿,因此资本是一个缓冲器。《指引》中关于资本这一部分的披露原来只有“借贷资本”、“少数股东权益”、“股本”和“储备”等几项,放在资产负债表中。1999年末,新修订的《指引》在“补充财务资料”部分新增了“核心资本”、“附加资本”、“扣减前的资本基础总额”、“资本基础总额的扣减项目”以及“扣减后的资本基础总额”几项。金管局要求银行按上述计算步骤来披露资本详细信息,以便于人们更充分地了解银行资本的“结实”程度如何。但是,金管局所用的资本分类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有些不同。按新协议的要求,资本要划分为“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和“三级资本”,并要求按一定的算式列示。此外,还有关于永久非积累优先股、复杂资本工具及其“触发”条款等的披露。这些问题目前在2000年版的《指引》中尚未见到,它们也许是金管局将来要考虑地方。 在2000年的修订中,《指引》加上了“货币风险”这一部分,主要针对外汇风险,即反映各种外汇现货、远期、期货和期权头寸风险额。这些风险额是根据各银行内部“模式”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 本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规定适用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城市信用社,本办法或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信息。本办法规定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商业银行可在遵守本办法规定基础上自行决定披露更多信息。 第四条商业银行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 第六条商业银行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资产规模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农村信用社可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九条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十条商业银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研究论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研究 姓名 指导教师: 专业:会计学 年级:2011级 层次:专升本 学习中心: 完成时间:2013年4 月30日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研究 [摘要]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自由发展,经济市场的监管也越来越自由化、开放化。尽管带动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却加剧了市场汇率、银行利率的不断波动。随之诞生的金融衍生工具为这些问题带来了解决之道。国内经济为了紧跟国际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也进入国内市场,并且在国内市场产生一些影响。国家通过调控也制定了金融衍生工具准则。 [关键字]经济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工具准则 一、引言 上世纪初期,国内一些金融泰斗开始注意到发达国家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潜心研究的文章,他们也开始参照国内的一些基础理论进行系统化的分析与钻研。随着国内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理论在金融活动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产物,对国际金融业务的发展与务实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为后来国际金融市场的完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凡都有两面性,衍生金融工具也不能是个例外,它既可能是市场规避金融风险的良药,也可能是金融市场投机倒把的利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相对于其他会计理论而言诞生的相对急促些,他是伴随国际金融业务高速发展之下产生的,时间短暂、经历浅薄,因此国内在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制定相关法律规则。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及影响 衍生金融工具顾名思义衍生金融产品,是由金融产品与工具衍生而来。它是从传统的金融工具中派生而来,其价值依赖于标的资产的价值变化的合约。具有典型的跨期交易、杠杆效应、不确定性和高风险、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共存的等特征,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又划分为股权式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等三种类型。....①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得到了会计学界的不断关注。金融界的专家陆续出版各种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方面的书籍,全面系统地探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并且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也随之迅猛发展,为了更快更好的与国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精准接轨,我国财政部出具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弥补了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许多规范准则的空白,并且对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务实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目前国内会计学发展主要产生了以下几点影响: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纳入表内核算,突破传统的会计要素定义。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新准则的推出,增加了会计信息披露、会计报表信息量以及会计报表之间的关联性。 第二,引入“公允价值”属性改变传统计量模式。在国内会计学初期,会计学统计主要以历史成本进行核算,这就存在时间上的跨区域差异,会计学统计应该以未来时间成本进行核算,这样就引入了“公允价值”这一国际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在目前全球金融交易范围内是一种最佳的计量属性。....② 展望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研究的历程,我们应该理论研究与分析实践相结合,增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深度与实用性,并且要健全管理机制,增强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使衍生金融工具典型特征最大化的运用在经济市场环境中,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有利影响。 三、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 第一,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理论尚未健全。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内与国外之间的金融业务量不断增大,为了避免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必将按照国际金融业务要求来处理相关的金融业务。但是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理论还停留在学习与模仿国外管理金融模式上,并未建立健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体系准则。 第二,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缺乏相应的规范准则。现阶段国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还处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摘要:目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有着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披露 时间公布不及时、信息披露方式不健全、信息披露质量低,运作不严谨等多面。 这种弊端主要是由信息披露方式缺乏创新、内部管理相对松懈造成。只有提高创 新信息披露的方式方法,重视内部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 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因素;内部管理;信息披露体系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在实际情况中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可以更好地促进信 息披露的成长,使会计信息披露可以对商业银行拥有强有力的拘束,良好的提高 了商业银行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降低投资危害的状况;其次,创新的会计信息 披露更加可以使商业银行与国际银行完美结合,加速商业银行跨向国际化的目标。同时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在商业银行中,收益最多的是投资者和存户,投资者和存户两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他们有权了解银行信息披露的体系,并 向其提供严谨、有效的方法。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还可以为相关利益者提供正确 决策依据,降低其投资风险,更好保护收益者的利益,更好的完善对信息披露的 管理。只有严肃的审查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方式,才能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 方面进行有用的监察,在公平、公正、真实的基础上,加强有力监管为投资者创 造出一个良好的氛围。 一、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中遇到的弊端 1.1会计信息披露不到位,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判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提升,商业银行的股市投资者越来越多,股票市场难免 会在投资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对股票价格不利的影响因素,在这时商业银 行应当立即向证监会反应,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不过,信息披露时间不到位 的现象也有时发生,正是由于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审核失去真实性, 这对于股票市场来说是祸患无穷的,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会计信息的失真会给 他们的投资带来误导,甚至带来惨重的损失,冲击投资者的信念,使股票市场出 现特重的失衡。 1.2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不具体,较难满足用户 当今社会,人们披露的方式受到了很大的质疑,一直采取老一套的披露模式,统一由三张基本表格和附加表格上加很少解释以及不加的情势举行披露,根本不 考虑差异的入股者之间的信息需求差别。甚至有的只进行暂时性的会计披露,发 一个简单的告示,或者声明一些无足轻重的语言。在出现股票价格波动时,一直 给出的就是官方用语,告诉投资者内部经营一切正常,没有出现未披露的信息, 让投资者谨防投资风险。往往越是这样,越会影响入股者做出精确的判断。 1.3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过关,运作方式不严谨 在信息披露方面质量一直不过关,时常出现消息不符,虚假消息等问题,例 如在企业内部重建过程中,核心成员、大股东重组建的情况知道的相对清楚,但 是投资少的股东却一无所知,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失。在这个经济快速 发展下,信息披露的时间不及时、质量不过关、运作方式不严谨等因素会直接导 致很多事件的发生,会使很多的投资者受到伤害,甚至失去信心。然而同时虚假 的披露信息在不定时的发生,更加剧了事件的恶化性。 二、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原因和建议

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xx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衍生金融工具将全面纳入表内列报,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彻底改变了其以往只在表外披露的状况,这是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方面取得的一大进步。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是直接参考国际会计准则,难免会出现难以适应我国现实情况的问题。另外,新准则体系的不完善性及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偏离之处也值得我们探究。笔者相信,这些研究将会对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和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一、衍生金融工具合约面值确认问题 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面值一般指合约的名义金额或名义数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比较特殊,并不是按合约的名义金额或名义数量进行结算,而是按一段时间内标的物价指标变动的差额乘以名义金额或数量结算,合约金额并不需要实际交割,如互换等。 新准则中并未提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面值是否需要确认。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大部分文章在讨论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时,都主张对合约面值也进行确认。在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生效时即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同等数额的金融负债,在合约履行时再予以冲回。其理由是:如果只对

变动额加以反映,就不能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比如,如果对于利率互换只披露本报告期内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而不报告其合约的名义本金,那么报表使用者就无法知道利率的变动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多大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应让报表使用者对其所蕴含的风险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以及更可靠的评估,所以,这些研究都主张衍生金融工具在初始计量时应该按其合同价值入账。 但是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报表附注说明加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面值不应予以确认。具体理由如下:其一,衍生金融工具基本上可以实现净额结算,就算不是净额结算,其实际交易结果对于会计报表的影响也等同于净额结算,以净额方式列报符合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实质;其二,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的名义金额实质上更像是一种数量单位。例如在利率互换中,是以利率变化的差额乘以合约的名义金额来确定结算金额,整个过程中根本不涉及本金的交换,如果把互换合约的名义金额予以确认的话,就好比将实物合同中的吨、箱等数量单位确认至报表,这是没有意义的。更何况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名义交易额大,将其确认至报表以后会导致资产及负债数额不合理地扩大。 综上所述,人们必须改变在初始确认时按合约面值计量资产或负债这一习惯思维,把握衍生金融工具所特有的交易性质,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仅以净交易额或公允价值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19-01-21T11:56:11.420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4期作者:田玮 [导读] 目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有着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披露时间公布不及时、信息披露方式不健全、信息披露质量低,运作不严谨等多面。这种弊端主要是由信息披露方式缺乏创新、内部管理相对松懈造成。 田玮 龙江银行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摘要:目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有着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披露时间公布不及时、信息披露方式不健全、信息披露质量低,运作不严谨等多面。这种弊端主要是由信息披露方式缺乏创新、内部管理相对松懈造成。只有提高创新信息披露的方式方法,重视内部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因素;内部管理;信息披露体系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在实际情况中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可以更好地促进信息披露的成长,使会计信息披露可以对商业银行拥有强有力的拘束,良好的提高了商业银行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降低投资危害的状况;其次,创新的会计信息披露更加可以使商业银行与国际银行完美结合,加速商业银行跨向国际化的目标。同时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在商业银行中,收益最多的是投资者和存户,投资者和存户两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他们有权了解银行信息披露的体系,并向其提供严谨、有效的方法。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还可以为相关利益者提供正确决策依据,降低其投资风险,更好保护收益者的利益,更好的完善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只有严肃的审查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方式,才能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进行有用的监察,在公平、公正、真实的基础上,加强有力监管为投资者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氛围。 一、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中遇到的弊端 1.1会计信息披露不到位,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判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提升,商业银行的股市投资者越来越多,股票市场难免会在投资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对股票价格不利的影响因素,在这时商业银行应当立即向证监会反应,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不过,信息披露时间不到位的现象也有时发生,正是由于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审核失去真实性,这对于股票市场来说是祸患无穷的,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会计信息的失真会给他们的投资带来误导,甚至带来惨重的损失,冲击投资者的信念,使股票市场出现特重的失衡。 1.2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不具体,较难满足用户 当今社会,人们披露的方式受到了很大的质疑,一直采取老一套的披露模式,统一由三张基本表格和附加表格上加很少解释以及不加的情势举行披露,根本不考虑差异的入股者之间的信息需求差别。甚至有的只进行暂时性的会计披露,发一个简单的告示,或者声明一些无足轻重的语言。在出现股票价格波动时,一直给出的就是官方用语,告诉投资者内部经营一切正常,没有出现未披露的信息,让投资者谨防投资风险。往往越是这样,越会影响入股者做出精确的判断。 1.3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过关,运作方式不严谨 在信息披露方面质量一直不过关,时常出现消息不符,虚假消息等问题,例如在企业内部重建过程中,核心成员、大股东重组建的情况知道的相对清楚,但是投资少的股东却一无所知,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失。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下,信息披露的时间不及时、质量不过关、运作方式不严谨等因素会直接导致很多事件的发生,会使很多的投资者受到伤害,甚至失去信心。然而同时虚假的披露信息在不定时的发生,更加剧了事件的恶化性。 二、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原因和建议 2.1缺乏商业银行内部管理 在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内部的监管制度越来越松懈,出现很多无法避免的弊端,出现弊端原因主要是因为缺乏市场预判体制。商业银行的监督应当控制在从市场的进入到退到后台能达到一步到位的效果,现如今我国的商业银行只做到了审查和管理的到位,而随时退出的监督模式尚且达不到理想范围。其次是商业银行严重缺乏调解制度。经济高速发展下,商业银行监督管理大概有三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委员会,三者虽然地位不相上下,但在行政管理上却各行其是,因此在彼此的交流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由于监管计划落后,未能做到未雨绸缪,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风险预判、处理系统。要想完善商业内部管理,商业银行就得提高管理技术水平,只有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商业银行的披露质量才会越来越好,另外还要加强完善商业银行的信息体系,建立一个完整的内部管理模式。 2.2会计信息披露结构不够完善 目前,随着商业银行的连续上市,信息披露结构不完善所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主要由下面的几个方面造成:一是监管会如同摆设,根本发挥不出应尽的职责。在内部的成员认定不能单方面决定的状况下,根本无法保证真正的实施监督管理措施。内部成员都没有任何能够独自行使的权利,如建议权、检察权等。另外,内部缺乏奖励激励制度,银行领导的业绩根本不会与薪酬成正比,这种情况会使内部高管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使员工失去上进的热情。要想解决,只能快速的了解内部的管理情况,建立规范的披露结构,构造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绩效关联薪酬的举措,充分披露高效的会计信息使商业银行提升业绩,有利于给投资者更准确无误的判断。 2.3缺乏高效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建立较早,所以大部分还在呈现不完善的状态,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创新,以往的制度对会计披露的要求模棱两可,大部分只是一些表面原则,缺乏规范的条例。如果想改变国情,必须建立一套可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不仅要包括财务方面的有关信息,还要及时公布银行的投资危险。国家制定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更要建立在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同时参考一系列别的地区相关制度,最终的完善还是要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完成。 三、结束语 由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状况可知,商业银行既要完成自身的改进与创新,还要加强后续力量。在解决所有遇到的问题同时,还要减少投资风险,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内部管理,建立规范可行的信息披露制度。

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解析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本行及股东、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行信息披露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务发展或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而股东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一定的媒介,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条信息披露是本行的持续责任,本行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六条本行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

露信息。 第七条本行信息披露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第三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八条本行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九条本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 注组成。 第十条本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第十一条本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 联方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的情况。 第十二条本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一)按存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存放同业款项的期初数、期末数; (二)按拆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拆放同业款项的期初数、期末数; (三)按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分别披露贷款的期初数、期末数; (四)按贷款五级风险分类的结果披露不良贷款的期初占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 制度 1

更多资料请访问.(.....) 2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其它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 本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规定适用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城市信用社,本办法或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信息。本办法规定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商业银行可在遵守本办法规定 3

基础上自行决定披露更多信息。 第四条商业银行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 第六条商业银行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资产规模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农村信用社可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九条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十条商业银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它有关附表。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报表编制 4

[商业银行,中国,会计]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一、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本文选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八家银行,即中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进行研究。根据八家银行20102012三年的年报(共二十四份)以及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以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年度重要事项、公司治理四方面的披露情况为线索逐一进行分析总结。 1.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情况。首先,在披露会计报表方面,研究八家银行二十四份年报后得出八家银行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都进行了充分的披露,由此可见目前中国上市商业银行对财务信息的披露程度较符合标准,但非财务信息和表外项目的披露情况不佳,比如在银行未来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等方面,八家银行的年报中只有中信银行披露了其战略发展方向;只有两家银行披露了其员工的学历。因为中国在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上没有严格统一的强制性要求,所以各银行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并不统一。其次,在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方面,虽然中国在200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已经做出统一的规定,但是通过研究选取的样本后得出各家银行对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详细程度差异较大,比如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2012年度中国银行披露50项、工商银行披露37项、农业银行披露26项、建设银行披露21项、平安银行披露39项、中信银行披露22项、民生银行披露31项。对于公司简介、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这三项各银行均有披露,但较为关键性的信息比如关联方交易、资本充足状况等却并非全都做出了披露。 2.风险管理状况披露情况。本文对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披露情况进行研究。(1)因为信用风险主要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风险,所以本文对其是否进行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通过研究其年报中是否列出未逾期且未减值及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2)本文对流动性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通过研究其年报中是否按照各报告期末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限对金融资产和负债按账面金额进行到期日分析。(3)本文对市场风险中汇率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其是否按币种列示其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对利率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为是否披露各报告期末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到期日或重新定价日的情况。(4)各银行对操作风险的披露情况不佳,多数银行未披露操作风险,即使披露也只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说明。 经以上研究后发现八家银行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定性披露情况较好,仅有一家银行未定性披露流动性风险。但在定量披露方面,中国商业银行运用的披露模型与巴塞尔协议中的要求尚有差距,其定量披露情况不佳。且八家银行对操作风险的披露最不充分。 3.年度重大事项披露情况。因并非各家银行每年都有大股东持股变化及合并分立事件,所以不是每年八家银行都有关于年度重大事项的披露,就2012年而言,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年报和上交所的公告中均未披露年度重大事项,平安银行在其2012年报中披露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深圳发展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