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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题

单元练习
一、是非题
1.1、在“国际商法”的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意思。 ( × )
1.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私法。( × )
1.3、在英美法国家不存在独立的商法。 ( × )
1.4、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主要有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两种编制方法。( √ )
1.5、一般说来,学理也是大陆法国家法的渊源。( × )
1.6、在英国,衡平法法院与普通法法院并存,没有建立统一的法院体系。( × )
1.7、一般说来,学理也是大陆法国家法的渊源。( × )

二、单选题:
1.8、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不包括( D )。
A、公司 B、个人企业 C、合伙 D、国家
1.9、现在技术性最强、变化最快的法律部门是( A )。
A、商法 B、民法 C、经济法 D、刑法
1.10、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B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 B、罗马法学家 C、德国法学家 D、荷兰法学家
1.11、下列法律中,属于私法范畴的是(A)。
A、民商法 B、宪法 C、刑法 D、行政法
1.12、现在技术性最强、变化最快的法律部门是( A )。
A、商法 B、民法 C、经济法 D、刑法
 
三、多项选择题:
1.13、传统的商法包括( ABCD )。
A、商行为法 B、公司法 C、票据法 D、海商法
1.14、大陆法系的特征是(AD )。
A、以成文法为主 B、以判例法为主 C、受罗马法影响很小
D、受罗马法影响很大 E、民商合一
1.15、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是国际商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它可以分为两种(BC)。
A、产品责任适用法律公约 B、统一实体法规则的国际公约
C、冲突法规则的国际条约 D、1978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1.16、英国法的二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英国法是由(BD )组成。
A、商法 B、普通法 C、行政法 D、衡平法
1.17、传统的商法包括( ABCD )。
 A、商行为法 B、公司法 C、票据法 D、海商法

四、名词解释
1.18、国际商法: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19、“先例约束力原则”:英国于19世纪上半叶确立的原则,即上级法院在判决中所包括的判决理由对作出判例的法院本身和对下级法院日后处理同类案件均具有约束力。这种先例约束力原则,对普通法和

衡平法都同样适用。
1.20、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的主要渊源,它是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律规则。

五、简答题
1.21、简述商人习惯法的特点。:国际性、统一性、自治性、公正性。
1.22、简述大陆法的结构和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大陆法各国都将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并且,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
1.23、简述大陆法的渊源。:法律、习惯、判例、学理。
1.24、简述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含义。:①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判例的约束;
②须受联邦法院特别是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的约束;
③联邦法院在审理涉及州法的案件时,则须受相应的州法院的判例的约束,但以该判例不违反联邦法为原则;
④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其确立的先例的约束,而确立新的法律原则。
1.25、简述大陆法的结构和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大陆法各国都将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并且,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
六、论述题 1.26、论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1.26、提示:①法律渊源不同;②法律推理方式不同;③法律结构不同;
④法律分类不同;⑤诉讼制度不同;⑥受罗马法影响的方式和程度不同。
单元练习二
一、单选题
2.1、在下述国家中,规定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享合伙利润的是(C )。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2.2、下列国家中,采取“法定资本制”的国家是(A )。
A、德国 B、英国 C、美国 D、荷兰
2.3、世界上最早规定公司的成文法为(D )。
A、法国1966年《商事企业法》 B、法国1967年《商事企业法规》
C、德国1892年《有限责任公司法》 D、法国1807年《商法典》
2.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D)。
A、法律上一般都加以严格限制 B、只能是自然人
C、只能是法人 D、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5、在英美公司法中,公司越权订立的合同(D)。
 A、是有效的 B、订约双方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强制履行
 C、股东大会对此必须追认 D、是一律无效的,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2.6、关于英美法国家与大陆法国家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属性的描述正确的是(C)。
 A、都属于授权资本 B、都属于法定资本
 C、前者属于授权资本,后者属于法定资本 D、前属于法定

资本,后者属于授权资本
2.7、设立监察人以加强对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的检查和监督的国家是(A)。
 A、日本 B、德国 C、英国 D、美国
2.8、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为(B )。
 A、记名股票须实际交付;无记名股票须背书登记
 B、记名股票须背书并登记,无记名股票须实际交付
 C、都为实际交付的转让方式
 D、都为背书并登记的转让方式
 
二、多选题
2.9、合伙的特征包括:(ACE)。
 A、合伙是“人的组合” B、合伙是“资本的组合”
 C、合伙人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D、合伙人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E、合伙企业一般不是法人
2.10、公司的法律特征包括:(ABCD)。
 A、公司是法人 B、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
 C、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D、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
 E、公司的存续一般受股东变化的影响
2.11、采取授权资本制的是下列国家中的(AB)。
 A、法国 B、德国 C、美国 D、英国 E、荷兰
2.1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AB)。
 A、发起设立 B、募集设立 C、申请登记设立 D、以上均不对
2.13、英美法国家公司章程的组成为(ABCD)。
 A、组织大纲规定公司对外关系的 B、内部细则是规定公司内部事务的文件
 C、内部细则是在组织大纲基础上订立的 D、内部细则的内容不得与组织大纲相冲突
2.14、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AD)。
 A、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负有限责任 B、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
 C、股东人数一般是没有限制的 D、股东人数一般有限制

2.15、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关系为(ABCD)。
 A、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是业务执行机关
 B、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C、股东大会有权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等
 D、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2.16、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C)。
 A、可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B、股东要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份
 C、可发行公司债券 D、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散公司
 E、股东人数一般有限制
2.17、依公司法原理,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享有的优先权是(AB)。
 A、分派公司的红利 B、公司清算时分派公司剩余财产
 C、行使表决权 D、检查公司账册
 E、参加股东大会
2.18、依公司法原理,董事对公司的义务包括(ABCE)。
 A、谨慎地履行职责
 B、

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C、不应使自己的私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
 D、不能购买公司的股票
 E、不得从公司经营中谋取任何私利
 
 三、判断题
2.19、狭义的公司资本仅指公司的自有资本。(√)
2.20、优先股是股份公司最重要的一种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
2.2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2.22、对于公司资本的最高数额,各国法律一般都加以限制。(×)
2.23、合伙企业是“资本的组合”。(×)
2.24、公司是一种“资本的组合”。(√)
2.2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款一般只能以现金和支票缴付,不能用实物抵作股款。(×)
2.26、英国公司法认为,董事兼有公司的受托人与代理人的双重身份。(√)
 
 四、名词解释
2.27、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公司资本分成相等的股份,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公司。
2.28、商事组织:商事组织,亦称“商事企业”,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
2.29、公司: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是一种“资本的组合”。
2.30、合伙: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而组成的企业。是一种“人的组合”。
2.3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程确定的、股东出资构成的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财产总额。
2.32、“撩开公司面纱”的制度:“撩开公司面纱”的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法院若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在于利用公司作为手段从事妨碍社会利益、进行欺诈或犯罪活动的,法院将不考虑公司所具有的法人资格,而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五、简答题
2.33、简述合伙的特点。: ①合伙的成员至少有两个;
 ②合伙组织设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
 ③合伙是“人的组合”
 ④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⑤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
 ⑥合伙企业一般不是法人。
2.34、简述公司及其法律特征。: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特点:①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②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
③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⑤告诉有日常经营管理权;
⑥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
2.35、简述各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主要规定。: 广义的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用以从事生产经营

的全部资金,包括公司自有资本和借贷资本两部分。狭义的公司资本仅指自有资本。
 △授权资本制
英、美、荷兰等国采取“授权资本制”。根据该制度,公司资本被分为“授权资本”和“发行资本”。
⑴授权资本——又称核准资本,是公司按其章程有权发行的全部资本。
⑵发行资本——公司发行的用以让投资者认购的股本。
授权资本是公司有权通过发行股份而募集资本的最高限额,是一种“名义资本”,而发行资本才是公司真实的资本。
 △法定资本制
法国、德国等多数大陆法国家采取“法定资本制”。根据这一制度,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资本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全部由认股人认购完毕,否则公司不得成立。
2.36、试述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主要区别。: 不同点:(1)有限合伙中不同合伙人承担责任不同。
 (2)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3)有限合伙人的名称不得列入商号名称。
 (4)有限合伙人有权审查企业的帐目。
 (5)有限合伙人的死亡或退出、破产的不影响企业存续。
 (6)有限合伙人不得发出通知解散企业。
 
 六、论述题
2.37试述两大法系在公司章程上的差异。:(1)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章程由单一的文件组成。
其内容根据重要的程度分成三类:一是绝对记载事项;二是相对记载事项;三是任意记载事项。
(2)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章程由两个文件组成一是组织大纲。是规定对外关系的法律文件;二是内部细则。
三是在组织大纲的基础上订立的,其内容不得与组织大纲相冲突。
单元练习三
一、单项选择题
3.1、在代理制度中,行为人的行为对本人具有拘束力的情况为(A)。
 A、行为人是在本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事 B、行为人可以不在本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事
 C、行为人是以本人的名义实施的一切行为
3.2、依大陆法,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了本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义务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转移于本人的,称为(C)。
 A、直接代理 B、再代理 C、间接代理 D、复代理
3.3、德国法中代理人对于商业信誉赔偿请求,必须在代理合同终止后几个月内提出(A)。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个月 D、九个月
3.4、在大陆法中,委任表明了(B)。
 A、本人与代理人的外部关系 B、本人与代理人的内部关系
 C、本人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 D、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
3.5、某甲经常让某乙替他向某丙订购货物,并如数向丙支付

货款,在这种情况下,乙便认为是具有:(B)。
 A、明示代理权 B、默示代理权 C、客观必需的代理权 D、追认代理
3.6、英美法规定,违反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诉讼(C)。
 A、可以由本人起诉 B、可以由代理人起诉
 C、只能由第三人起诉 D、本人与第三人均可起诉
3.7、未被披露的本人行使了介入权之后,(A)。
 A、他自己须对第三人承担义务
 B、他自己可以不对第三人承担义务
 C、仍可以让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义务
3.8、法国法律规定,对于在代理合同中未定期限者,本人在终止合同以前必须向代理人预先发出通知,通知的期限,在订约后的第3年为:(A)。
 A、三个星期 B、三个月 C、六个星期 D、六个月

二、多项选择题
3.9、大陆法中,(BCD)法律认为委任与授权行为是有区别的。
 A、法国 B、德国 C、日本 D、瑞士
3.10、在代理关系中涉及的当事人有(ABC)。
 A、本人即被代理人 B、第三人 C、代理人 D、任何一个法律关系的主体
3.11、大陆法国家,法定代理权的产生的情况有(ABC)。
 A、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享有代理权 B、根据法院的选任而取得代理权
 C、因私人的选任而取得代理权 D、由本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代理权
3.12、英美法认为,代理权可以产生的原因有(ABCD)。
 A、明示的指定 B、默示的授权 C、客观必需的代理 D、追认的代理
3.13、代理人的义务有(AB)。
 A、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实
 B、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
 C、代理人可以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
 D、代理人可以把他的代理权委托他人
3.14、在代理关系中,本人的义务有(ABC)。
 A、支付佣金
 B、偿还代理人因履行代理义务而产生的费用
 C、本人有义务让代理人检查核对其账册
3.15、在大陆法中,根据第三人究竟是同本人还是同代理人订合同的标准,把代理分为(BD)。
 A、法定代理 B、直接代理 C、意定代理 D、间接代理
3.16、在代理关系中,包括(AB)。
 A、本人与代理人的内部关系
B、本人与代理人对第三人的外部关系
 C、本人与代理人的外部关系
 D、只有当经纪人把他从该合同中所得到的权利转让给本人之后,本人才能对第三人主张权利
三、判断题
 3.17、我国现行法律尚无明文规定的代理是间接代理。 (×)
 3.18、追认是不具有溯及力的。 (×)
 3.19、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是代

理关系中基本的法律关系。(√)
 3.20、根据各国的法律,原则上都不允许本人在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单方面撤回代理权。 (×)
 3.21、按照英美法的规定,第三人一经发现未被披露的本人,也可以直接对本人起诉。 ( √)
 3.22、代理人根据本人的指示在当地法院对违约的客户进行诉讼所遭受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本人不必予以补偿。 (×)
 3.23、被代理人必须在第三人撤回其与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之前予以追认,并且其追认的代理行为必须合法。 (√)
 3.24、代理人应及时将有关客户的资料披露给被代理人。(√)

四、名词解释
3.25、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3.26、默示的授权:默示的授权是指一个人以他的言词或行动使另一个人有权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他就要受该合同的约束,就象他明示地指定了代理人一样。
3.27、法定代理:法定代理,凡不是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代理权称为法定代理权,具有这种代理权的人称为法定代理人。
3.28、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欠缺代理权的人所作的代理行为。
五、简答题
3.29、简述英美法代理权产生的原因。:英美法认为代理权可以由于以下原因产生:
①明示的指定;②默示的授权;③客观必须的代理权;④追认的代理。
3.30、简述无权代理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权代理是指欠缺代理权的人所作的代理行为。产生原因:①不具备默示授权条件的代理; ②授权行为无效是代理;
③越出授权范围行事的代理;④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3.31、简述代理人的义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义务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代理合同中明文规定的义务。其二,法律上的义务。(1)合适注意的义务(2)代理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行事(3)应当保守本人的商业秘密
(4)申报帐目的义务(5)亲自完成代理的事务
3.32、简述本人的义务。:(1)付佣金(2)偿还代理人因履行代理义务而产生的费用
(3)向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的资料和信息(4)允许代理人检查帐目
(5)本人对代理人的业务活动进行合理监督。
六、论述题
3.33、当代理人未披露被代理人的存在,而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时,其法律后果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有何差异?
英美法中未被披露的本人的法律地位同大陆法上的间接代理的本人的法律地位是截然不同的。按照大陆法,间接代理关系中的本人不能直接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而对第三人主张权利,而必

须由代理人与他再订立合同把前一个合同的权利移转给他,他才能对第三人主张权利。但按照英美法,未被披露的本人有介入权,不需经过代理人把权利移转给他,就可以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而第三人一经发现了未被披露的本人,也可以直接对本人起诉,即只需有代理人与第三人间的一个合同就可以使为被披露的本人直接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不需要再有另一个合同。
七、案例分析
3.34英国铁路公司替原告运一批西红柿到A地,由于铁路工人罢工,西红柿被堵在半路上,眼看西红柿将要腐烂,铁路公司遂就地卖掉,并为原告保管了这笔钱。原告认为被告无权这样处理原告的货物。法院判决被告败诉。请说明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
分析提示:本案属于客观必须的代理权问题。
客观必须的代理权的含义及适用条件。
客观必须的代理权是在一个人受委托照管、托运另一个人的财产,为了保存这种财产而必须采取某种行动时产生的。
行使这种代理权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行使这种代理权是实际上和商业上所必需的;
②代理人在行使权力前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以得到指示;
③代理人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善意的,并且必须考虑到所有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单元练习四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4.1、在英美法系各国中,除(A),都没有一套系统的、成文的合同法。
 A、印度 B、加拿大 C、美国 D、英国
4.2、英美法与大陆法在时效问题上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D)。
 A、英美法仅规定了诉讼时效 B、英美法仅规定了取得时效
 C、英美法认为时效属于实体法 D、英美法认为时效属于程序法
4.3、对违约金的性质,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B)。
 A、德国认为是损害赔偿性 B、英美法认为是损害赔偿性
 C、德国认为是罚金 D、法国认为是罚金
4.4、英美普通法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出的(D)。
 A、合意 B、法律行为 C、协议 D、许诺
4.5、无论是英美法国家还是大陆法国家都把(C)作为合司成立的要素。
 A、当事人所作出的许诺 B、合同的标的与内容必须合法
 C、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D、合同必须具有约因或对价
4.6、下列哪个国家认为普通商业广告只要文字明确肯定,足以构成一项允诺,也可视为要约(A)。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日本
4.7、违反担保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附随条款。那么违反担保的法律后果(D)。
 A、与违反条件的法律后果相同 B、蒙受损害的一方

可以解除合同
 C、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D、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4.8、抵销也是债消灭的根据,它要求(B)。
 A、相抵销的债务的种类可以不相同 B、相抵销的债务必须是种类相同
 C、相抵销的债务并非已届清偿期 D、相抵销的债务并非在等额范围内抵销
 
二、多项选择题
4.9、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可能因为(AC)而无效。
 A、标的物违法 B、当事人对合同性质认识错误
 C、订约人无行为能力 D、预期违约 E、领受迟延
4.10、按照英国的法例,必须采用签字蜡封形式订立的合同有(BCD)。
 A、有对价的合同 B、没有对价的合同
 C、转让船舶的合同 D、转让地产或地产权益的合同,包括租赁土地超过三年的合同
4.11、下述属于要约引诱的是(ACD)。
 A、普通广告 B、悬赏广告 C、商品目录 D、商品报价单 E、订货单
4.12、凡是承诺中对下列事项有所添加或变更,就可视为是实质性改变了要约的条件?(ABCD)
 A、货物价格 B、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C、付款方式 D、争议的解决
4.13、世界上有关承诺生效的时间的主张有(ABC)。
 A、到达主义 B、投邮主义 C、了解主义 D、到达主义加了解主义
4.14、按英国法,下列错误都不能使合同无效(ABE)。
 A、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 B、在凭说明买卖中,对说明的含义理解发生错误
 C、在合同性质上发生错误 D、在认定当事人上发生错误
 E、一方在判断上发生差错
4.15、提存的效力是(BCD)。
 A、债务人不能免除责任 B、提存物风险转移至债权人
 C、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支付 D、债务人可免除责任
 E、提存费用由债务人支付
4.16、对不可抗力的理解正确的有(ABCD)。
 A、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B、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事件
 C、它可以是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
 D、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有解除合同与延迟履行合同两种情况
三、判断题
 4.17、英美的衡平法院对是否判令实际履行有自由裁量权。 (√ )
 4.18、英美法认为时效属实体法,大陆法认为时效属程序法。(错)
 4.19、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法的各项原则适用于一切合同。(√ )
 4.20、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无论高于或低于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违约一方都必须支付给守约一方。(错)
 4.21、非因债务人的过失所引起的给付不能,债务人

可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
 4.22、到期汇票的付款人成为最后一个被背书人时,该汇票的债权债务发生混同。(√ )
 4.23、按照《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的,要约就不能撤销。(√ )
 4.24、对于对话要约必须立即予以承诺,否则要约失去拘束力。(√)
四、名词解释
4.25、合同: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德国将合同认为是法律行为,法国把合同作为一种合意,而英美法国家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的许诺。
4.26、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4.27、承诺: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4.28、已履行的对价:已履行的对价,—当事人中的一方以其作为要约或承诺的行为,已全部完成了他依据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只剩下对方尚未履行其义务。
4.29、共同条件:叫附合合同或标准合同,指完全由一方当事人拟定的一种标准合同。
4.30、债权让与:债权人不必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将其债券转让给第三者,后者基于债权让与成为新的债权人,他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救济。
五、简答题
4.31、论英美法上的合同对价的有效条件。:(1)对价必须是合法的;(2)对价必须是待履行的对价或者是已履行的对价,而不能是过去的对价;
(3)对价必须具有某种价值,但不要求充足;
(4)已经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4.32、在要约(offer)是否可以撤销问题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何分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是如何调和折衷的? :(1)英美法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无拘束力,要约人在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之前,任何时候都可以撤消或更改要约内容。除非要约人采用签字腊封式的要约,或者该要约有对价的支持。
该原则对受要约人缺乏应有的保障,已与现代经济生活不相适应。英美都在考虑改变上述法律原则。
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在货物买卖中,在一定条件下要约人不得撤消其要约。条件是:
①要约人必须是商人;②要约已规定期限,或若没有规定期限,则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撤消,但无论如何不超过三个月;
③要约须以书面作成,

并由要约人签字。
(2)大陆法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要约人不得撤销或改变其要约。
(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80年《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要约在其被受要约人接受之前,原则上可以撤消,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不能撤消:
①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本着对该项要约信赖行事。
4.33、试述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该包括拟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件。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4.34、简述在如何构成违约的问题上,英美法与大陆法存在着的重大差异。:(一)归责原则:
1、大陆法系,以过失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2、英美法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失原则。
(二)催告制度,所谓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的一种通知。
催告是大陆法上的一种制度。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确定的履行日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作出催告,然后才能使债务人承担延迟履约的责任。
英美法没有催告的概念。英美法认为,不论合同有无规定履行期限,债务人须在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期间内履行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债权人毋须催告即可请求债务人赔偿由于延迟履约所造成的损失。
六、论述题
4.35、试述合同成立的基本过程及必要条件。:合同成立的基本过程:合同成立的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法律上把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分别称为要约和承诺。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一项要约,而对方对该要约表示接受即承诺,意思表示即为一致,在当事人之间就有了法律上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
必要条件: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项:(1)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3)合同必须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4)合同内容合法;(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6)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4.36、试述错误、欺诈和胁迫的特征及其法律后果。:(1)所谓错误,是指当事人的认识与事实不相一致的行为。在双方当事人彼此都有错误且该项错误涉及合同的重要条款,以致影响合意成立时,表意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或要求撤销合同或要求更改错误之处。
(2)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假象或隐瞒真相,致使对方陷入误解或发生错误的行为。由于在欺诈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是违背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志的,所以,各国法律都允许蒙受欺骗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但需将欺诈与商业吹嘘严格分开。
(3)所谓胁迫,是指以使人发生恐怖为目的的一种故意行为。胁迫包括一方当事人本人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或其亲属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施加身体上的强制和精神上的压力。因为在受胁迫的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达,不是自由表达的意思表示,因此,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或者主张合同无效。
七、案例分析
4.3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7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优质铁矿砂10万吨,乙公司于7月1日预付货款的50%,余款于交付货物后10日内付清。7月1日,乙公司得悉,由于丙公司出价优惠,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订立铁矿砂买卖合同,并已将确定给乙公司的10万吨铁矿砂中的5万吨运给了丙公司,并在继续发运。7月5日,因甲公司的生产基地遭遇特大洪水,损失惨重,甲公司被迫宣告破产。为满足生产,乙公司以高于合同价格的市场价格购买铁矿砂。
 问:(1)甲公司7月1日的行为在合同法上称为什么?
(2)7月1日,乙公司可以采取的合理的补救措施是什么是? 立即通知甲公司,在甲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
答:(1)预期违约。 (3)中止履行合同。立即通知甲公司,在甲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
4.38、我某进出口公司向西欧一厂商发价,出售苎麻制品一批,发价限对方接受于5月底前复到有效,5月10日我公司接该商电传称“你5月8日电悉,报价太高无法接受,请考虑降低价格,再行商议。”半月后苎麻制品的市价明显趋涨。5月26日,该商再次发来电传:“你5月8日电接受,请速寄销售确认书,以便会签后开证。”此时,我公司也已获悉苎麻制品行市看好,以高价卖给他人。
 问:我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答:我公司不构成违约。因合同未成立。西欧某厂商5月10日的电传实际上已构成对我公司要约的拒绝,因而我公司5月8日的要约已失效。
西欧厂商5月26日的电传应视为要约。
单元练习五
一、单项选择题
5.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于____获得通过,于____起生效。(B)
 A、1964年 1979年 B、1980年 1988年
 C、1969年 1978年 D、1964年 1978年
5.2、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

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C)。
 A、8月5日 B、8月9日 C、8月10日 D、8月11日
5.3、衡量国际合同的标准是(C)。
 A、当事人的国籍 B、货物运输是否经过第三国
 C、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分处于不同国家 D、当事人是否分处于不同国家
5.4、如果合同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依公约规定(D)。
 A、按交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B、按提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C、按照进口国法律规定确定价金 D、应按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5.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是(C)。
 A、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一样 B、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
 C、它具有涉外因素 D、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
5.6、下列对逾期接受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C)。
 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认为逾期接受原则上是无效的
 B、公约认为逾期接受是无效力的
 C、公约认为逾期接受只要发价人毫不迟延地将其认为该逾期接受仍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发价人,仍有接受的效力
 D、邮递失误造成的逾期接受,如果发价人不及时通知受发价人发价已因接受逾期而失效,仍具有接受的效力
5.7、作为国际贸易惯例之一的《华沙――牛津规则》是针对(A)制定的。
 A、成本加运费、保险费合同 B、货交承运人合同
 C、装运港船上交货合同 D、装运港船边交货合同
5.8、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C)。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卖方交付货物时 D、买方支付价金时
 
二、多项选择题
5.9、目前国际上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主要有(ABD)。
 A、《1964年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公约》
 C、《汉堡规则》 D、《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5.10、《销售合同公约》把违约主要区别为(ADE)。
 A、提前违约 B、重大违约 C、违反条件 D、根本违约 E、非根本违约
5.11、依照我国法律,须经国家批准才能成立的涉外经济合同有(ABCD)。
 A、技术转让合同 B、补偿贸易合同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D、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5.12、我国

外贸公司在外贸业务中使用的“实盘”与“虚盘”,错误的理解是(AC)。
 A、都是发价 B、都是发价邀请
 C、前者是发价邀请,后者是发价 D、前者是发价,后者是发价邀请
5.13、下列哪些国家采用以交货时间决定风险转移时间原则(CDE)。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德国 E、奥地利
5.14、合同法对违约的补救措施规定为哪几种(ABCDE)?
 A、赔偿损失 B、中止履行合同 C、支付违约金 D、解除合同
E、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5.15、下列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ACD)
 A、买卖双方的义务并非是严格相对应的
 B、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买方仍可随时要求卖方交货,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C、卖方应保证买方不会因其购买的产品而被第三人起诉
 D、支付货款是买方的单方义务,不需要卖方的协助
5.16、《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是(AD)。
 A、营业地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B、营业地处于同一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C、当事人中有一方的营业地处于缔约国内,他们订立的买卖合同
 D、营业地处于不同的非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但因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其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三、判断题
 5.17、卖方根本违反合同并不影响货物风险按公约规定移转给买方。( 对)
 5.18、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是用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对)
 5.19、销售确认书实质是一份要约引诱。(错)
 5.20、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在转让时没有时间限制。(错)
 5.21、《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了卖方或买方宣告撤销合同后,就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仲裁条款亦告失效。( 错 )
 5.22、货物在风险移转给买方前发生灭失或损坏,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 ( 错 )
 5.23、公约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的情况通知卖方,他就丧失了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对)
 5.24、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若是合同中未规定具体的交货时间,原则上讲,买方无权要求即时交货。(错)
 
四、名词解释
5.25、海上路货:海上路货指卖方先把货物装上开往某个目的地的船舶,再寻找适当的买主订立买卖合同,在运输途中卖掉货物。
5.26、确认书:确认书指在双方交易成功后,由一方将交易内容记录成书面形式并签名以确认有关交易内容。
5.27、

权利担保: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者都不会就合同标的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它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两部分。
5.28、特定化:货物特定化,是指将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即指定以该项货物作为履行某一项合同的标的。
5.29、品质担保:品质担保:买卖合同对货物品质规格有具体约定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交货;若合同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未作具体规定的,则卖方应按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的有关规定办理。
5.30、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跨越国界的货物买卖合同。又称为:货物进出口合同。
五、简答题
5.31、我国加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提出哪两个重要保留?:(1)关于采用书面形式保留;我国要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关于对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我国认为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双方的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5.32、简述公约对品质担保义务的内容。:(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
(2)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3)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卖方所交的货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货物应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用途;
②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用途,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买方的技能或判断力;
③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的样品或模型相同;
④货物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则应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
5.33、简述《销售合同公约》中对要约人未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时,应如何计算承诺期限?:(1)以电报方式发出要约,承诺期间从电报发出时起计算。所谓发出时间应指发报人将申报送交邮电局的时间。
 (2)以信件发出要约,承诺期间以信上所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若信上无日期,则以发送邮局在信封上加盖的邮戳日期为准。
 (3)以电话、电传或其他快速方式发出要约,承诺期限应从受要约人收到要约时开始计算。
 (4)承诺期间内的正式假日和非营业日包括在承诺期间内。
 (5)承诺生效的时间是承诺被送达到要约人处时,也就是说,确定承诺的最后期限是以承诺是否被送达到要约人处。如果承诺通知在要约有效期内送达到要约入处,则属有效承诺;如果承诺通知逾期送达到要约入处,则属迟延承诺。
 (6)如果承诺通知在承诺期限的最后一天,因

遇要约人营业地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而未能送达要约人处,则此项承诺期限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5.34、简述英美法对于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补救方法的规定。:英《货物买卖法》规定下述救济权利:1)索要价金。2)买方无理拒收货物,卖方可请求损害赔偿。3)物权方面的救济:
(1)留置货物。指卖方有权保留仍处于其控制下的买方预购买的货物。
(2)停止交货权。货物已在运输途中,如发生买方无偿付能力的情况,卖方就可指示承运人不将货物交给买方。
(3)卖方转售货物的权利。
六、论述题
 5.35、试述公约对卖方权利担保义务规定。:(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
除非买方同意在受制于这种权利或请求的条件,收取该货物。
卖方对所售货物享有合法权益,往往涉及到货物的所有权或担保物权方面的问题。应注意,公约是不涉及买卖合同对货物所有权所产生的影响等问题的,只能按照合同所应适用的国内法来处理。
“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请求”,意味着,若有第三方对买方起诉,主张某项权利,即使第三方的请求不能成立,卖方仍须对此负责。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比较复杂,因而公约对侵权责任作了许多限制。总的来说,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
此外,公约规定,买方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对货物的权利或请求后,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否则,买方就丧失请求卖方承担权利担保义务的权利。除非买方对未及时通知提出合理的理由。
5.36、试述公约对风险转移的时间规定。
答:(1)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关风险移转的规则。
(2)买卖合同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
①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则自货物按合同交付给第一运人时,风险转移给买方承担。
②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则货物灭失的风险只有在卖方于该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才转移到买方。
③卖方有权保留控制货物处分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这同美国法的原则是一致的,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分权的单据,只是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一种担保权益。
(3)货物在运输途中出售时风险何时转移
①对于在运输途中出售的货物,原则上从订立买卖合同时起,风险移转给买方承担。
②如果情况表明有需要时,则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移转于买方。
③如果卖方

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知或理应知道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而对买方隐瞒这一事实的,则这种损失应
由卖方负责。
(4)根本违反合同对风险移转的影响根据公约的规定,即使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但并不影响货物的风险,按公
约的规定移转给买方,但买方对卖方根本违反合同所应享有的采取各种补救方法的权利不应受到损害。
七、案例分析
5.37、买方从国外进口一批供圣诞节出售的火鸡。卖方交货的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期间晚了一个星期。由于圣诞节已过,火鸡难以销售,使买方遭受重大损失。此时买方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是什么?:提示:卖方迟延交货属于根本违反合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收迟交的货物。
5.38、买卖双方购售机床,价金5万美元,12月1日前交货。7月1日卖方函告买方,市价上升,年内有继续上涨趋势,除非买方同意将价格提到6万美元,否则不交货,买方答复卖方必须按合同价5万美元交货,但卖方不同意。在7月1日以后的这段时间内,买方完全有可能与其他供货者以总价5.6万美元的价格订立12月交货的合同,但买方拖到12月1日才与其他供货者以 6.1万美元的价格订立了次年3月1日交货的购货合同。问违约方应赔偿买方多少损失? :提示:0.6万美元。
5.39、A公司向B公司订购大米1万吨,买卖合同规定每月装运一批,每次装运1千吨,分10次运完。买方在收到第5批大米时发现有霉变,不适合食用,因此要求卖方撤销以后各批装运的合同。A公司和B公司的所属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买方能否主张此权利?为什么?:买方A公司无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因为在米并非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货物,在前几批货物均合格的情况下,不能因其中一批货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而推断以后数批货都将不符合合同.所以,买方只能撤销第5批货的合同,而不能撤销以后各批合同。
5.40、某年6月,中国上海某电子公司A与美国某电子有限公司B之间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向B购买2万台电脑,US$1000/台CIF上海,D/P(付款交单)方式结算,同年10月交货。合同签订后,考虑到当时中国对电脑的需求量不大,A拟减少购买5千台,通过与B在上海的全权代理人协商后,双方协定将合同数量改为1.5万台,并签订了修改协议。但B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B。同年10月,B仍按原合同规定的数量(2万台)发货给A,并通过D/P(付款交单)方式向A收款。A未向银行付款赎单,而是通过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全部(2万台)提出,并全部销售。A以B违约为由拒绝付款,后经多次催促,并经协商,A直至2年后才向B付清货款。问


(1)B应按原合同还是修改后的合同履行?为什么?:B应按修改后的合同履行,因为此修改构成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效力。
(2)B发货2万台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构成违约,B公司未能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因而构成违约。
(3)A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按《公约》的规定应采取什么做法为妥?:不合理。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卖方(B)多发货的情况下,买方(A)要么拒收卖方多发的部分(5千台),要么收下多发的部分,并按合同价格付款,A既收下B多发的部分,又拒绝付款,显然不合理的,且构成违约。
(4)B能否以迟期付款为由向A要求赔偿利息损失?为什么?:B可以要求A赔偿利息损失.因为A有违约的事实,且给B造成了相应的利息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B可以要求A赔偿利息损失。

单元练习六
一、单项选择题
6.1、在以疏忽为理由提起诉讼时,(A)。
 A、原告可以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
 B、原告不能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
 C、原告与被告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6.2、违反担保之诉是(D)。
 A、原告与被告之间不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B、依美国普通法原则,买方以外的任何人都有权对卖方起诉
 C、依美国普通法原则,买方可以对卖方以外的其他人起诉
 D、根据买卖合同提起的诉讼
6.3、产品责任法中对原告最为有利的诉讼依据是(C)。
 A、疏忽 B、违反担保 C、严格责任 D、未有疏忽
6.4、对于严格责任的理解错误的是(B)。
 A、以严格责任为依据对原告起诉是最为有利的
 B、它要求原告承担证明被告有疏忽的举证责任
 C、它不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D、它是新近发展起来的一种产品责任理论
6.5、在涉外产品责任诉讼中,按美国的冲突法规则通常适用的法律是(A )。
 A、损害发生地的法律 B、对原告最为有利的法律
 C、购买产品地法的法律 D、原告国籍国法
6.6、《指令》规定,原告的诉讼时效是(B)。
 A、10年 B、3年 C、2年 D、5年
6.7、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A)。
 A、州法 B、联邦统一立法
6.8、在涉及汽车事故的产品责任案件中,是按照(D)来确定法律适用问题。
 A、损害发生地法 B、产品制造地法
 C、购买产品地法 D、对原告最为有利的地方法
 
二、多项选择题
6.9、《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规定

,产品责任的主体包括(ABCDE)。
 A、成品生产者 B、部件生产者
 C、产品供应者 D、天然产品生产者
 E、产品销售环节的有关人员
6.10、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ABD)。
 A、原告必须证明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即被告有疏忽之处
 B、原告必须证明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自己的损失
 C、如果由于原告自己疏忽造成了损失,原告也能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D、原告与被告之间不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6.11、按照美国普通法的原则,违反担保之诉(AD)。
 A、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有直接合同关系 B、买方以外的任何人都无权对卖方起诉
 C、买方不能对卖方以外的其他人起诉 D、原告毋须证明被告有疏忽
6.12、严格责任原则中的“卖方”包括(ABCD)。
 A、直接订立合同的卖方 B、为制造该项产品提供零部件的供应商、批发商
 C、零售商 D、生产者
6.13、严格责任原则中“买方”包括(ABCD)。
 A、直接买方 B、买方的亲友 C、买方的客人 D、过路行人
6.14、《指令》中产品包括(BC)。
 A、初级农产品 B、经工业加工的农产品
 C、电脑 D、赌博用品
6.15、欧共体《指令》的“生产者”包括(ABCDE)。
 A、制成品的制造者
 B、任何原材料生产者
 C、零部件的生产者
 D、任何进口某种产品在共同体内销售、出租、租赁或在共同体内以任何形式经销该产品的人
 E、任何将其名称、商标或其他识别标志置于产品之上的人
6.16、依《指令》规定,在产品责任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的抗辩有(ABC)。
 A、无罪责 B、时效
 C、赔偿的最高额 D、产品的缺陷
三、判断题
6.17、产品责任法的主旨是加强生产者的责任,保护零售商与消费者的利益。( × )
6.18、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州法。(√)
6.19、违反担保之诉是根据买卖合同提起的诉讼。(√)
6.20、根据美国的判例,广告也有可能构成卖方的明示担保。(√)
6.21、产品的缺陷包括设计和生产上的缺陷,还包括说明和包装上的缺陷。(×)
6.22、严格责任在产品责任诉讼中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
6.23、《指令》采取无过失责任原则的出发点是为了使消费者获得更充分的保护。(√)
6.24、《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对产品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包括修理人和仓库管理员。×
四、名词解释
6.25、产品责任:产品责

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而致消费者或其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任。
6.26、严格责任:严格责任,又称侵权法上的无过失责任。按照这种理论,只要产品有缺陷,对消费者、使用者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并因而使其人身及财产遭到损害,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应对此负责。
6.27、疏忽:疏忽指由于生产者或销售者的疏忽,造成产品缺陷,致使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对此,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对其疏忽承担责任。
6.28、违反担保:违反担保指因产品有缺陷,销售者或生产者违反了对货物明示或默示的担保,以致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了伤害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简答题
6.29、简述在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中,严格责任的优点及其举证责任。:优点:严格责任消除了违反担保或以疏忽为理由提出损害赔偿时所遇到的种种困难:①不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直接的合同关系;②原告不需承担证明被告有疏忽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①产品存在缺陷;②产品出厂时缺陷即已存在;③产品缺陷直接造成了损害。
6.30、在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中,被告可以提出哪几种抗辩? :(一)原告自己的过失行为(二)担保的排除或限制(三)自担风险
(四)非正常使用产品或误用、滥用产品(五)擅自改动产品(六)带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因素
6.31、《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有哪些?确定三项法律适用规则:
(1)适用侵害地国家的法律
条件:侵害地国家同时又是①直接受害人惯常居所地;②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或③直接受害人取得产品的地点。
(2)适用直接受害人的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
适用条件:直接受害人的惯常居所地国家同时又是(1)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要营业地;或(2)直接受害人取得产品的地方。
(3)适用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的国家法律
在原告基于侵害地国家的国内法提出其请求的情况下适用。 
六、论述题
6.32、试述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原告可以请求赔偿的范围。:按照美国法院的判例,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原告可提出的损害赔偿的请求范围相当广泛。具体可包括下列方面:
(1)人身伤害,赔偿一般包括:①痛苦与疼痛;②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
③收入的减少以及失去谋生能力的补偿;④合理的医疗费用;⑤身体残废。
(2)财产损失,财产损失的赔偿通常包括替换受损坏的财产或修复受损财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3)商业上的损害赔偿,通常指有缺陷的产品的价值与完好、合格产品的价值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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