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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监控管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建于1958年。2000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设立。截至2005年12月,公司现有在岗职工10309人,总资产78.46亿元。历经40多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拥有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全套生产流程,以及动力、运输、机械制造、建筑安装等配套设施齐全的大型企业集团。

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导产品为“闽光”牌螺纹钢筋系列、钢筋混凝土用线材系列、拉拔用线材系列。近年成功开发出冷镦铆螺用钢材系列和焊条钢系列等多种产品。“九五”以来,所生产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圆盘条产品均为福建省名牌产品。热轧带肋钢筋获国家“金杯奖”、“全国用户满意产品”和国家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近几年来,公司围绕高效低耗、做大做强的主战略,不断推进企业产权制度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坚持技术进步,企业的发展步入快车道。2005年,在钢材市场形势严峻和原燃材料大幅上涨的困难之下,实现年产钢300.07万吨,实现利税8.18亿元,其中利润3.5亿元。企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继续保持行业先进水平。2003年,被评为“全国工业重点行业效益十佳企业”。2005年,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12位;“中国工业企业1000大”第212位;“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第157位。

一、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产生的背景

公司实施物质采购监控管理,其目的在于对外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对内强化管理,降本增效,打造国有企业精品。实施的背景基于四点思考。

(一)背景之一: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需要

1997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步入发展快车道。作为国有企业,公司一方面要按照国家政策、党的建设、行业规定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不

断做大做强企业,增强企业实力和发展后劲;一方面又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与其他体制的企业在市场同一起跑线上,作一番获取资源、扩大市场的拼争,并且在物资采购中力求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取得优势。“九五”以来,在市场经济不断健全与完善的情况下,物资采购市场进一步放开,企业物资采购面临新的形势。如物资采购中的比货、比质、比价更加困难;厂家直供与经销商代理的互有利弊以及企业物资采购人员的管理等等。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每年进厂的大宗铁矿石、球团、燃煤、焦炭等原燃材料600余万吨,使用资金近10亿元;加上其他方面的费用,每年的流动资金使用均在数十亿元。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成本支出,强化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以此降本增效,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二)背景之二:企业创新管理、优化运营机制的需要

随着市场的成本竞争、价格竞争、产品质量竞争乃至售后服务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的转变成为当务之急。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战而胜之,公司与其他企业一样,将健全企业管理、深化内部改革、推行制度创新、完善运营机制提上了企业重要议事日程,提出销售工作、技术进步、企业管理、产品开发、思想政治工作“五个创新”的管理思路以及营造一流环境、培养一流人才、争创一流指标、做出一流贡献的“四个一流”工作方针。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作为公司管理创新体系的一项重要子工程,日益成为弦上之箭,不得不发。

(三)背景之三:企业反腐倡廉、弘扬正气的需要

推行物资采购监控管理,还在于企业弘扬正气,反腐倡廉,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建设诚信公司。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公司时任领导以及一些中层干部在经济上犯了错误,一度影响了企业的外部形象。又由于大宗原燃材料在供应上的日趋紧缺和企业在质量计量管理上的监督不够完善,一些不法供应商勾结内部员工采取各种手段来牟取非法利益,使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受到严重影响。因此,1997年以来,公司领导班子

非常重视企业良好风气的树立,提出了“打造效益好、风气正、环境美、收入高的国企精品”的共同愿景。“风气正”包容了廉政促风正、制度促风正、管理促风正、文化促风正的深刻内涵,也包容了公司人用管理求廉洁、用制度堵漏洞、用正气带队伍的坚强决心。

(四)背景之四:企业持续发展、打造“百年老店”的需要

“九五”以来,公司在企业综合实力上取得了显著增强,但纵观全国经济建设大局和钢铁行业形势,仍有不发展便落后、不抓住机遇便被淘汰的紧迫感。特别是《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出台之后,如何跳出“小钢铁”的危机圈,继续做大做强、做精做细,尽快建成循环经济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持续发展,打造“百年老店”,成为公司“十一五”以来的发展主战略。推行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正是基于这一企业长远发展思路。坚持、充实、完善、规范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才能使企业减轻供应成本压力、获取物质采购优势、树立诚信企业形象、实现持续、科学发展。

1997年,在新任的集团公司董事长欧阳元和的倡导下,公司全面推行以大宗原燃材料招标议标采购为核心的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推行“阳光工程”。1997年下半年,制定了《供应公司物资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2000年3月,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活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交易活动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了物资采购管理。

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实施办法

推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主要是对企业的大宗原燃材料、生产备品备件、新建项目的设备选型、订货等物资采购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管理,是一项多因素、全方位的管理系统工程。它涵盖了企业的组织建设、制度创新、思想教育、合约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等重要环节,形成“六大保障体系”。详见公司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体系图:

公司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体系图

(一)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建立和保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是做好监控管理的重要保证。

组织保障体系分为四个子系统。第一,组建供应采购专业部门。1997年,公司把原供销处一分为二,让一供一销彻底分离,成立了供应公司和销售公司,明确了物资采购工作由供应公司全权负责。第二,专业机构内部设立监管科室。供应公司设立采购管理监督小组和采购管理稽查科,专门负责采购过程中招标、议标、投标的监控与稽查。第三,集团公司组建稽查部门。成立监察审计室,与公司纪委合署办公。把原公司财务处的审计科划归监察审计室,实行统一管理。2002年,公司监察审计室设立监察科,调配精干人员对全公司物资采购交易中的合同签订、原燃材料进厂取

样与复样、设备招标、议标、开标、资金结算等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第四,各二级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

实践证明,公司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之后,从组织上保证了权威部门的权威性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性,保证了物资采购交易公正性,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思想保障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员工思想方面的教育、灌输与引导,增强员工防范意识,自觉、主动做好廉洁自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并产生巨大的物化效果和推动作用。思想保障体系包括教育保障、宣传保障、警示保障。

1、教育保障。“九五”以来,凡有中央反腐败有关精神、中纪委会议精神以及企业发展的关键时刻,首先组织党员学习,其次组织从事涉外业务的人员学习。公司每年的党课教育,均安排反腐倡廉内容,并组织了相关的“最佳党课讲稿”评选和学习心得评选。每月一次的管理干部电化教育,每季度一次的党委书记联席会和党风监督员会议,都安排了廉政教育内容。涉外业务单位,也始终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防患于未然。如供应公司做到“四必讲反腐败工作”即:党委中心组学习必讲反腐败工作;党群口例会必讲反腐败工作;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学习必讲反腐败工作;党组织“三会一课”必讲反腐败工作。

2、宣传保障。公司厂报与电视台常年设立专栏,宣传反腐倡廉的举措与经验,推广物资采购中的“阳光交易”理念,宣传拒腐抗变的典型事迹。如2002年开展的三钢首届十佳廉内助表彰活动和2005年质量计量部开展评选“十佳质量把关卫士”活动,新闻媒体立即在第一时间推出系列报道和人物特写,大力宣传了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中的新鲜做法与好人好事。

3、警示保障。在正面宣传的同时,还相继举办了反腐倡廉展览、典型经济案件电视片展播等。通过反面典型的警示,使物资采购人员始终保持

了自省、自警心态。2005年,企业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副处以上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科长、业务员等182人前往福建永安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物资采购管理人员受到了极大的心灵震撼,增强了防腐抗变的自律能力。

公司的主要领导认为,企业反腐倡廉,要思想为先、教育为重。抓物资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思想保障体系,体现了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为把好思想上反腐倡廉关,奠定了物资采购监控管理坚实的思想、作风基础。使物资采购人员自觉抵制交易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做到以廉为荣,以贪为耻。

(三)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制度保障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管理的核心,没有制度无所谓管理。公司在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中,狠抓制度建设,力图通过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公平、规范、双赢的物资采购秩序。

1997年下半年,公司供应公司制定了《物资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三钢越来越需要有一个规范交易活动的制度性文件,在欧阳元和董事长的提议下,公司纪委、监察室牵头,认真总结交易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于2001年8月制订下发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活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交易活动招投标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产品(副产品)销售、备件外委加工、报废闲置设备和物资处理等交易活动的程序和监督考核等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随着交易量的增加和新问题的出现,又分别于2003年7月和2006年3月做了二次修改。完善后的《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交易活动招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五章三十六条,从供应商的选择、采购计划的编制、合同的签订、信息公开、入库验收、财务结算等方面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使物资采购活动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交易公平、管理公正”。

1、规范职责权限制度。在《办法》的规范下,企业所有交易活动招标工作均由分管交易部门的集团公司领导负责和协调,各交易部门负责准备和实施,企管处、财务处、质计处、法律政策顾问室等参与支持,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在招标前,交易部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人员、监察人员为主体的并有有关部门(财务、质量计量、审计、法律顾问)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招标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2、大额物资采购管理监控制度。公司对大宗原燃料;基建技改项目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及外协件;一次性采购总额在5万元以上或一年采购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同品种物资;一揽子采购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产品(副产品)紧俏,库存量低于正常额定数的;出售、转让的报废、闲置设备和物资,设备单件价值、物资整批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均实行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交易。

3、监督检查制度。公司规范了物资采购的招标程序。如标前准备、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经济合同、履行合同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等环节,除《办法》之外,还有许多单项制度亦作了严格规定。

交易部门招标活动全部接受了监督机构的检查。近年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招标工作是否符合《办法》的有关规定;招标工作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其它应当检查的内容。被检查的单位或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材料,不得拒绝。监督机构根据需要可对交易部门的交易活动进行审计。

4、竞争淘汰制度。除了制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从抓好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出发,制定了许多管理制度。如领导人员及管理人员末位交流制度、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制度、领导人员连带责任制度、签署廉洁自律责任状制度、营销人员竞聘上岗制度、供应销售人员每年轮岗5%制

度等等。通过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使物资采购有章可循,杜绝了人情、面子;端正了党风、企风;塑造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合约保障体系

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合约保障体系,是整个物资采购保障体系的关键所在。合约的订立,决定交易的公平与公正,决定企业与供应商是否在双赢基础上实现互惠互利。公司在物资采购交易活动中,一直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力求在合约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中,堵塞合约漏洞,减少经济损失。

1、合理界定成分,完善合同的质量条款。物资质量是关系企业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质量价格比在合约的订立中,公司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严格把关,较好地杜绝了掺假原料进厂。在质量条款中,在科学界定成份之后,明确所有技术参数,凡有一项不合格即运用赔偿条款加以处理。2004年3月21日至4月7日,三明市某单位供应了16节火车皮氧化铁皮,都掺有富矿粉,平均铁含量为62%。企业在准确取样的基础上,动用赔偿条款,向掺杂使假行为的供应商提出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的要求,挽回了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2、按质论价,完善合同的价格条款。物美价廉是企业所追求的,因此,采购合同应体现按质论价。公司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价格条款之前,首先针对当前的市场价位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力求获得准确的、第一手的价格信息;其次,通过货比三家,确定企业所需的物资产品;最后,确定企业所需物资的价位再进行招标投标、签订合约。

在实践中企业发现,虽然在合约中明确了标的物的价格条款,但仍然要防止不法经销商通过偷梁换柱的形式获得非法利益。因此,在明确价格条款之后,同时启动质量把关工作,使企业不因自身保障的不足和管理上的漏洞蒙受经济损失。

3、责任追究,完善合同的赔偿条款。赔偿条款是保护企业利益的合法

手段,是合约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威慑不法经销商、倡导公平交易的利器。兑现合同中的赔偿条款,主要是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应责任,挽回经济损失,使企业始终拥有一个正常生产经营的物资供应基础。2004年,公司按索赔条款规定,处理了9起加工煤严重分层事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4.5万元,处理了46起情节较轻的分层事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元。

(五)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质量检查保障体系

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是一种长流程的全过程管理,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建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质量检查保障体系,对原燃材料进厂进行严格的检验与把关,是解决企业与供应商在质量上所产生的异议和纠纷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公司质计部门的信誉度的重要工作,是企业最终获得所需生产物资的最后一个关口。

1、建立原燃材料进厂复样复检全分析制度,防范质量投机。制度规定要对复样复检物资的全部元素进行重新检验,并作为结算的最终依据。这一措施实行后,虽然增加了公司质量、计量部门的工作量,但增加了交易透明度,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2004年为例,公司质量计量部门共参与各类物资的复样复检工作54批次,妥善解决了质量异议。

2、建立生铁、合金抽检制度,防范掺杂使假。采取三项举措:一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科学地确定各种物资的取样批量及取样方法。二是对复检后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严格按合同处理。三是实施《外购生铁品质波动抽查办法》、《散状合金品质波动抽查办法》、《散状合金品质波动抽查判定方法》,从制度上得到保证。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抽检措施,及时发现掺杂使假行为。目前,公司物资采购监控人员对合金、生铁抽查达到每月70余次,有效地打击了不法供应商的投机行为,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六)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计量检查保障体系

计量是监控管理基础之基础。进厂物质计量真实、准确、可靠与否,直接影响交易双方的经济效益和信誉。进入“十五”以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进厂物资的数量剧增,运输方式、管理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物流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为确保物质交易过程计量的公平、公正,公司从实际出发,通过规范和完善计量监督制度,将计量工作延伸至物质进厂全过程,强化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取得好成效。仅2004年,就查获汽车运输物资计量违规事件154起,索赔各类物资价值15.39万元。

1、加强对物流公司的管理。由于铁路运输紧张,大量物资由火车运输改为汽车运输,社会应聘的物流运输公司进入公司,车辆违规频频发生。如重车过磅后将水箱中的水放掉,以水充实物;车况变化后不及时申报,一牌多车等等。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物流运输车辆的计量管理办法,即:对量少价高的物资如生铁、废钢、铁合金等采取重车放水过磅;对于量大的物资如铁矿、白煤等采取加水过磅,并建立进厂车辆的空车档案,质量计量部门设立计量监督小组,检查车况、抽查空车车重并登记;这些措施制定实施后,打击了违规违法行为,违规次数大幅度降低。

2、加强厂内运输途中的巡查。公司区域较大,外来车辆在厂内运输途中采取使假行为较易得逞,如:将水箱中的水放掉,或将车上准备好的沙袋等物质丢弃等,来骗取实物的重量。为此,现场稽查人员加强现场的监察力度,不分节假日,全天候对所有进厂车辆的计量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并在这些车辆的必经之地进行巡查,关注随时可能发生的新情况,查处计量使假行为。

3、加强厂内运输物资的物流管理。一些运载生铁的农用车在运输途中,时有生铁散落,造成物资损失;运载合金的农用车在过磅空车后,将水箱中的水或油箱中的油加满,再去装载物资过磅,或在过磅后卸车时,对散落在车上的剩余合金未认真清理,造成进厂合金多次重复过磅,增加了该批次合金的重量。为此,公司规定:运载生铁的农用车必须严防散落;农

用车运载任何物资,卸车时必须清理干净;农用车在承运前,必须将水箱和油箱加满后再去过磅空车,质计部在过磅期间不定期进行抽查。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考核方案并由有关单位监督实施,防止此类情况再发生。

建立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六大保障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一个网络,是一个优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支持。在整个保障体系中,组织保障体系是根本,思想保障体系是基础,制度保障体系是关键,合约保障体系是核心,质量、计量保障体系是物资交易的最后一道关卡。这“六大保障体系”,各有工作侧重,各负工作职能,从而使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获得经验。

三、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成效之一: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公司从1997年以来推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已近10年时间。这10年横跨“九五”与“十五”,是公司发展最快、进步最大的时期。产量由1996年的80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312万吨;利润由1996年的181万元上升到2005年的3.5亿元(2003年实现利润10.67亿元);企业先后获得“全国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双十佳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成效之二:企业采购成本不断降低,经济效益逐年攀升

10年来,通过推行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推行招标、议标“阳光工程”,使企业供应成本逐年降低、原燃材料与备品备件质量明显改善。特别是进入“十五”后半期,钢铁行业形势严峻,在原燃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同时,钢材价位却一路下跌。这种情况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越发显现了降本增效的重要作用。据统计,1997年以来,通过对大宗原燃材料、辅材、备品备件物资采购的监控管理,共节约物资采购成本4.23亿元;挽回企业直接经济损失197.6万元。

(三)成效之三:有效遏制腐败行为,企业风气得以净化

推行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使企业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风气明显好转。近10年间,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没有发现贪污腐败行为。实践证明,建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思想保障体系,使参与物资采购的同志不想腐败;建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制度保障体系,使参与物资采购的同志不能腐败;建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体系的合约保障体系和过程监督保障体系,使参与物资采购的同志不敢腐败。整个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使公司的物资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充满了“阳光”。

(四)成效之四:塑造了企业形象,增强了企业凝聚力

推行物资采购监控管理塑造了企业形象,增强了企业凝聚力。一个狠抓廉政建设、推行廉政管理并洁身自好的领导班子,在员工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企业也由此政令畅通、生产稳顺,经营良好。目前,企业生产的钢铁制品,在福建以及周边省份有着很高的声誉与良好的口碑。纵然“闽光”牌建筑钢材价格高出市场价格近百元,但客户仍然信赖于它而供不应求。

在企业不断增强凝聚力的同时,许多厂商也越来越认可了公司的诚信。他们认为物资交易的“阳光工程”值得信赖。由于厂商如云,近年来凡有物资采购招标,参加投标的商家呈逐年增加。1997年以来,企业先后获得了全国、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税百强企业”、“企业形象300佳”等荣誉称号。

(五)成效之五:企业员工增强了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

通过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使员工充分感觉到公司是一个诚实守信、科学管理、充满朝气、持续发展的国有企业,与一些不讲信誉、偷税漏税以及管理不善的企业完全不同,因此更加热爱公司,对企业充满信心。整个员工队伍积极向上,呈现“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态势。推行物资采购监控管理,还使员工更加感受到了国有企业的自身优势。他们认为一个企业经营好坏与否,体制不是决定性的,关键看企业有否务实创新的精

神,有否持续发展的战略,有否科学管理的举措,有否廉洁自律的制度,有否同心同德的员工队伍。有了以上几点,国有企业一样能发展的更快、更好。

当前,公司正在全力打造“效益好、风气正、环境美、收入高”的国企精品,并朝着这个目标不断前行。

浅谈国有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 张光利

浅谈国有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张光利 发表时间:2018-10-19T09:41:04.400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8期作者:张光利1 段祺茂2 [导读] 摘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国有企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的关键力量。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00) 摘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国有企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的关键力量。而伴随世界经济向着全球化、一体化方向发展,在新的形势背景下,物资采购管理对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越发突显了出来,一些问题伴随时代的发展也显露了出来,从而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分析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找到提高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水平的方法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措施 1当前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于国有企业采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国有企业没有把采购工作放到降本增效的首要位置,缺乏对加强采购管理与企业效益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之间关系的深刻理解,在采购中存在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和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同时,对于加强采购工作做片面化理解,认为采购就是应该“买最便宜的”,在采购中只追求采购价格最低,不重视性价比最高,采购的一些物资从眼前和局部看,节约了不少成本,但从长远和全局看,付出的成本更大。 1.2部分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和自身因素,存在着缺乏标准化、流程化采购流程和制度的情况 在采购过程中,往往强调“品种多、金额小和规模小”的困难,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优化采购管理,并且往往存在“分散采购”和“多头采购”的情况。有些企业采购分工虽然已经归口到位,但具体运行起来仍然存在谁用谁采的现象。更有不少企业供销合二为一,供应工作由销售人员兼管,结果导致物资供应有名无实,有人分工,无人管理。 1.3采购指导思想和观念意识落后 为了避免风险,不少企业思想保守落后、因循守旧、不愿创新,这种情况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新形势下党中央对于国有企业责任担当的要求。因循守旧,企业不敢拓展供应渠道,导致独家采购等不利于企业降本增效的情况层出不穷。很多企业采购前的技术交流只针对个别供应商,造成供应商对技术要求了解深度不一,人为造成只能独家采购。大量独家采购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供应的经济性,在安全性和及时性方面也存在重大隐患。 1.4对于信息时代到来引发的采购模式巨大转变认识不足 即使已经建立了ERP等信息系统的国有企业,往往也存在使用率偏低、数据准确性差、流程烦琐、效率低下等问题。国有企业采购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应当是操作规范、便捷高效、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 1.5.部分企业采购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部分企业负责人从思想上对采购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流程上也建立起了相对完整的操作模式,但忽视了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个人道德素质等,造成“违规操作”“黑箱操作”等情况屡有发生,给国有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部分企业对采购工作专业性认识不足,不重视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往往出现“半路出家”和“照顾性安排”等情况,严重影响采购队伍人员素质。同时,还有部分企业只盯成本质量,不注重供应人员配备,年龄大、学历低、专业水平不高的现象还有一定普遍性。 2提高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水平的方法 2.1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体系 国有企业要想提升物资采购管理水平,首先就需要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以一个拥有三级管理层级的国有企业为例,要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就需要建立三级物资采购管理机构和二级采购平台,构建一个以“三级企业注重成本管理、二级企业注重盈利能力管理、一级企业注重战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物资采购管理体系。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在实际推进中需要涉及到财务、计划、技术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协同推进。 2.2建立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的建立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国有企业应当提升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以便于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及时了解和掌握物资采购工作的相关信息,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杜绝暗箱操作情况的出现。二是采用岗位轮换制度。定期对从事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予以岗位轮换,一方面可以起到对采购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予以丰富的目的,促使其采购工作能力提升;另一方面也能够防止部分采购人员由于长期从事采购工作,而与供应商发生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问题。三是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企业管理层应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任何接受监管的人员都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涉、阻扰监管人员履行自身职责。 2.3建立采购定价约束机制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物资采购的定价权只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有助于为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基础。目前国有企业在进行物资采购的时候,物资采购价格标准主要参考的是国际或国家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情况、专业权威网站发布的物资价格信息、电子商务平台比价等。而为了掌握物资采购的定价权,国有企业有必要积极推行网上竞价采购、战略采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等方式,结合物品类型、地域差异、企业实际等因素,制定采购限制价格和指导价格,建立物资采购定价约束机制,定期发布主要物资价格,加强物资采购的主动性。同时需要注意将物流成本与采购成本分开,应实行“两票制”结算,真实反映实际采购价格。 2.4积极探索新型采购方法 针对部分国有企业使用新方法、新技术的能力不足这一问题,有必要积极探索新型采购方法。目前较为科学的采购方法和技术主要有网络采购技术、准时化采购法、MRP采购法、经济批量采购法等。此外,伴随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基于第三方的大型电子商务采供平台变得越来越成熟,物资采购的网上竞价机制变得更加具有可行性,能够为国有企业的物资采购交易提供更加专业的信息化服务,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物资采购方式。国有企业有必要更新思想观念,尝试运用这种新型物资采购方式来弥补传统物资采购方式存在的不足。国有企业完全可以通过电子商务采供平台进行物资询价、招标采购,也可以将物资需求通过电子商务采供平台发布出来,吸引更多优质供应商介入,由这些潜在供应商进行在线报价,然后国有企业再根据这些供应商的报价选择到最佳供应商。这种新型采购方法的采用无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监控管理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监控管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建于1958年。2000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设立。截至2005年12月,公司现有在岗职工10309人,总资产78.46亿元。历经40多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拥有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全套生产流程,以及动力、运输、机械制造、建筑安装等配套设施齐全的大型企业集团。 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导产品为“闽光”牌螺纹钢筋系列、钢筋混凝土用线材系列、拉拔用线材系列。近年成功开发出冷镦铆螺用钢材系列和焊条钢系列等多种产品。“九五”以来,所生产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圆盘条产品均为福建省名牌产品。热轧带肋钢筋获国家“金杯奖”、“全国用户满意产品”和国家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近几年来,公司围绕高效低耗、做大做强的主战略,不断推进企业产权制度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坚持技术进步,企业的发展步入快车道。2005年,在钢材市场形势严峻和原燃材料大幅上涨的困难之下,实现年产钢300.07万吨,实现利税8.18亿元,其中利润3.5亿元。企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继续保持行业先进水平。2003年,被评为“全国工业重点行业效益十佳企业”。2005年,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12位;“中国工业企业1000大”第212位;“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第157位。 一、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产生的背景 公司实施物质采购监控管理,其目的在于对外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对内强化管理,降本增效,打造国有企业精品。实施的背景基于四点思考。 (一)背景之一: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需要 1997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步入发展快车道。作为国有企业,公司一

国企采购制度守则

国企采购制度守则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国企采购制度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督,根据国家要求,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 本制度是对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备品备件(含进口)、工具(含进口)、油化、包装、产配件、外购外协件、五金电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及劳务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行为的基本规范。 2采购原则 2.1物资采购按照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2.2除公司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或仅有唯一供货单位外,其余每一物资采购均应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实行比质比价,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严格价格和质量监督。 供货单位选择和采购价格的确定,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特权和人情交易。 3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3.1公司对大宗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材料应逐步实行招标采购管理。选点定点原则及具体做法按ts16949“采购控制程序”文件执行。 公司对非定点采购材料、零星采购材料,年累计采购金额较大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3.2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工作机构,由采购、质量、技术、财务部门及相应的副总经理共同负责招标工作。各部门在招标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3.2.1采购部门(包括物资供应、工程部门、工具部门、设备制造部门)负责提供招标单位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2.2技术、质量部门依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单位资料,从技术、质量角度对招标单位的物资(产品)能否符合公司要求进行论证,并做出鉴定意见。 3.2.3财务部门着重进行价格论证,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位的供应商。 3.3经相应部门论证后,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招标评审机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招标评审机构提议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注:查看本文详细信息,请登录安徽人事资料网站内搜索:国企采购制度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办公用品、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和保管实行归口管理制。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采购,并对所采购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品及其他具有公共性质的物资采购由后勤部门负责。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采购审批程序和权限。申请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办公用品采购单笔金额200元及以下,其他物资采购单笔金额500元及以下,分管领导审批即可,超过须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确保所采购物资质优价廉。 第八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指万元以上物资)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九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型设备或金额超5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第十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进厂须落实点验货制度,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如各类种子及包装物等),公司检验员要按相关规定抽检,并形成书面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三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付款程序: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办、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论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论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一、国有企业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2005年国有企业采购领域发生了很多变革,传统采购正在向现代采购转变,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国有企业采购中还存在着一些与现代采购要求不相容的地方,影响了采购的效率和有效性,主要表现在: 1.部分企业没有明确的采购计划,缺乏对采购需求的分析。有些企业采购上随意性很大,没有明确的计划,并且缺乏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衔接。采购与预测和物料需求计划结合不紧,不能有效根据生产需要组织采购,实现物料供应计划与当前需求的平衡,并与企业的库存投资和策略相一致。 2.很多企业仍未与供应商建立起双赢机制。虽然很多企业都认识到建立长期供应商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的采购活动中仍注重谈判、比价、压价,缺乏从关注谈判向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转变,还没有建立起双赢机制。 3.部分企业没有把采购管理上升到战略性高度来考虑。一些企业还没有把采购策略和合作伙伴的选择评估作为企业整体战略中的一部分。有些企业管理者还认为采购只是后勤部门的小事,不会影响发展大局。在公司的合并、兼并和联合,技术规划,新产品开发,资本项目、投资计划以及资源输出等方面,大企业的采购部门发挥的作用或者承担的程序都很少。 4.集团企业的分散采购忽略了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在一些大的企

业集团中,最初的模式是由专职采购部门执行统一的采购,公司集团壮大了,许多子公司开始自行组织采购,特别是在实行了全面经营核算的集团公司里,子公司不满意统一采购而自行采购的情况非常普遍。这种情况分散了采购量带来的价格和售后优势,忽略了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其后果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人工成本的增加,还给企业文化带来不利的影响。 5.有些企业缺乏有效的工具和信息平台进行采购跟踪、评估、分析和科学决策。由于采购信息没有实现有效共享,导致企业响应用户需求的能力迟钝,无法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交货期进行事前控制,经常引发经济纠纷。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工具进行采购的跟踪、评估、分析和科学决策,包括请购单处理、采购单处理、询价单报价单处理,运输处理、收货处理、质量控制等。 二、规范企业采购措施 我国招投标法律颁布很长时间了,但仍然存在很多漏洞。温州市国资委出台了《采购办法》,对企业采购进行了规范,这在全国比较超前。我们企业也进行了规范。 1.建立统一的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平台的核心是合理配置集团内各种采购资源、建立统一的标准以降低成本,新的采购组织机构正是在这种统一的标准下开展各项采购工作,并且新的采购组织机构能够促进统一采购平台向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2.建立统一的代理机构库。培育专业的工程招投标代理中介市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及监督。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强、专业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办公用品、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和保管实行归口管理制。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采购,并对所采购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品及其他具有公共性质的物资采购由后勤部门负责。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采购审批程序和权限。申请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办公用品采购单笔金额200元及以下,其他物资采购单笔金额500元及以下,分管领导审批即可,超过须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确保所采购物资 质优价廉。 第八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指万元以上物资)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九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

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型设备或金额超5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十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进厂须落实点验货制度,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如各类种子及包装物等),公司检验员要按相关规定抽检,并形成书面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第十三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付款程序: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办、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国有企业物资采购规定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国有企业物资采购规定 为规范集团行政物资采购程序,确保行政采购及时,制定了相 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 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购应当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 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须详细进行采购 物资的成本核算,有权根据各部门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产品的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从而控制产品价位,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集团及直属全资子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购管理(不包括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集团行政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单价在1万元,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3、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采购方式

第四条集中采购原则上统一到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实施采购;如果没有集中的采购定点单位,则由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专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按采购规定及程序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本企业情况组织采购。 第五条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同时,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一、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 四、询价采购是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竞争性价格的采购。 五、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厂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范围、内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厚朴金融各分、子公司、直属各部门,驻外地办事处。 第三条采购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物品采购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能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 (二)组织编制公司物品采购业务计划,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物品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三)协调联络在京各分子公司、直属部门,综合掌握物品信息。 第五条行政部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有关物品采购工作,协助大宗物品等重要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品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品统计工作。 第六条稽核部在大宗物品采购时,负责召集主持招标,并主持价格评审,价格核准。 第七条遇大宗物品采购或重要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应组成招标小组,由稽核部牵头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定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小组一般由稽核部、行政部、财务部、总经办(或主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物品采购的分级管理,按以下流程完成: (一)一次性采购物品不满一千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统计,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采购; (二)一次性采购物品一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厚朴金融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联络采购; (三)一次性采购物品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厚朴金融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稽核部会同行政部进行招标评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主办部门派专人负责采购;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 3 —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 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 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 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 4 —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 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

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

国有企业物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办法

Z/LH001G0801?201985 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办法 2019-11-25 发布2019-11-25 实施制度责任单位:企业管理部

目录 前言..................................................... I 1目的. (1) 2范围 (1) 3术语和定义 (1) 4采购分类 (2) 5物资采购原则 (3) 6机构与职责 (3) 7采购方式分类及适用条件 (4) 8要求、检查和考核 (6) 9其他 (6)

前言 《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办法》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办法》与集团所属各单位制订的《招投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竞争性谈判采购实施细则》、《询比价采购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等共同构成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系列制度。 本制度由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文在本公司范围内实施制度责任及解释单位:企业管理部 参与编制的协助单位:磷及磷化工事业部采购中心 责任人:刘木福 主要起草人:田原 参与起草人:魏丹、胡齐鑫、龙章海

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物资采购原则、单位职责和采购方式等要求。 2.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子公司。 3术语和定义 除下列术语和定义由本制度规定并适用,其他术语和定义遵照集团公司的其他管理规定。 3.1物资 指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技改技措、安全环保、发展项目等所需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3.2采购 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的行为,涵盖了集团公司的所有物资采购事项。 3.3采购计划 指按照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规定流程下达、申报、审批通过的满足其生产经营、技改技措、安全环保、发展项目等所需的大宗原料、设备、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动保护用品、信息产品等需采购的物资需求。 3.4采购主体单位

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 理暂行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颁布日期】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 【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采购行为,加强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是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第二章决策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外,企业主要原材料及其他金额较大物资(以下称主要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厂长、经理(以下称企业经营者)、副厂长、副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实行集体决策。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可设立专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不设专门机构的,应当明确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第七条企业各级管理者对审批的物资采购负有审查、监督责任。第三章比质比价采购第八条企业应当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第九条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企业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第十条企业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当审查供货单位资格;对已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变化情况。第十一条企业大宗原燃辅料的采购、基建或技改项目主要物资的采购以及其他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等,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第四章价格监督第十二条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最新版)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加强公司采购物资的管理,统一采购物资的进货渠道和价格,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一、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各类原材料、辅助材料(包括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及职工福利、劳保用品等各类采购物资。 二、采购计划 1、根据办公与生产需求情况,每周一、周四上午由相关负责部门提报采购物资需求计划,经有关副总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采购物资需求计划中要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需求到位时间。一般物资需求计划应于一周前提报;特殊物资(涉及需加工制做的非标件等)应提前15天提报。 2、劳保类用品(如:手套、口罩、扫帚、笤帚、棉纱、拖把等)以及日常消耗类(如:电焊条、切割片、节能灯、生料带、常规螺栓、螺帽、发货托盘等)由仓库部门根据日常消耗量及库存情况提报计划。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紧急采购是指在突发自然灾害、重大隐患、突发事故等情况下,造成物资需求计划不能及时报送,为抢险救灾、安全生产、避免人身伤害等需要所进行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物资紧急采购遵循依法合规、快速响应、规范决策、备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级单位)的物资紧急采购管理。 第二章适用情形 第五条物资紧急采购适用以下紧急情况: (一)因突发自然灾害对生产建设造成损害,为抢险救灾、保障人身安全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二)因生产建设中发现重大隐患,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三)因突发生产事故造成机组停运或限电、供热中断

及其他紧急情况,为尽快恢复生产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四)因主要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所需零星设备或备品无库存,必须立即安排采购,否则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的应急响应工作中,为保障物资供应需紧急采购的。 第六条以上紧急情况下,应优先通过库存储备、协议库存、应急储备、紧急调拨等方式满足使用需求。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七条为提高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能力,满足物资供应保障的需要,物资紧急采购一般由需求单位直接组织实施。 第八条物资需求单位在组织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内物资的紧急采购工作中,需要上级单位予以协调帮助的,可向上级单位书面提出有关协调事项和要求。 第九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满足紧急情况下救援抢险需要,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或特别紧急情况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紧急采购可以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经主要负责人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由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听取采购承办部门汇报后予以确认,其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应提交相关决策会议审议后确认。 第十条各级单位应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物资需求的计划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风险和隐患,避免管理原因导致的物

国企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9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采购行为加强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第二章决策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 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 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外企业主要原材料及其他金额较大物资以下称主要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厂长经理以下称企业经营者副厂长副经理和 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实行集体决策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可设立专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不设专门机构的应当明确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 第七条企业各级管理者对其审批的物资采购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第三章比质比价采购 第八条企业应当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 第九条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企业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 第十条企业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当审查供货单位资格对已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企业大宗原燃辅料的采购基建或技改项目主要物资的采购以及其他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等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第四章价格监督 第十二条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监督采购价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十三条企业主要物资应当经价格监督部门事前进行价格审核物资采购部门应当在价格监督部门审核的价格内进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对所采购的主要物资的价格单据等进行审核对未在审核价格内进行采购损害企业利益的应及时向企业经营者或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了解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并对其审核的物资采购价格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质量检验监督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或验证不能办理正式入库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企业对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或验证时可能影响公正检验的部门和单位不得介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完善必要的质量计量检测条件不具备检测条件的企业需要对所采购物资进行检验的可以委托检验或要求供货单位出具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 第十八条质量检验或验证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对检验验证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对主要采购物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留样存档并进行复检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管理全过程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企业经营者及其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执行本规定和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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