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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滨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滨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目录

第一章“十二五”时期滨州文化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1)

一、主要成就 (1)

(一)文化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1)

(二)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1)

(三)文艺精品创作特色突出 (2)

(四)文物非遗保护成果显著 (3)

(五)文化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3)

(六)广电新闻出版平稳发展 (4)

(七)文化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4)

二、存在的问题 (5)

第二章“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规划原则 (6)

三、主要目标 (6)

第三章“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8)

一、加强滨州文化品牌建设 (8)

(一)梳理滨州特色文化谱系 (8)

(二)实施文化品牌重点工程 (8)

二、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9)

(一)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9)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0)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2)

(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12)

三、保护传承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 (13)

(一)建立非遗保护长效机制 (13)

(二)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 (14)

(三)推进非遗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 (15)

四、发挥文物资源社会服务功能 (15)

(一)满足民众精神文化需求 (15)

(二)推动馆藏文物“活”起来 (15)

(三)实施文物保护样板工程 (16)

(四)实施文化乡村记忆工程 (16)

五、扶持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17)

(一)形成艺术精品创作良好氛围 (17)

(二)培育优秀作品创作群体 (17)

(三)创作一批特色文艺精品 (18)

六、推动广播电视业创新发展 (19)

(一)推进广播电视融合媒体云建设 (19)

(二)加快有线无线卫星融合升级 (19)

(三)终端标准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 (19)

(四)进一步提升广电公共服务水平 (19)

七、发展新闻出版事业 (20)

(一)建立现代出版服务体系 (20)

(二)营造公平诚信出版市场 (20)

八、规范和繁荣文化市场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20)

(一)规范和繁荣文化市场 (21)

(二)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22)

第四章保障措施 (23)

一、加强组织领导 (23)

二、加大财政投入 (23)

三、深化体制改革 (23)

四、完善政策体系 (24)

五、优化人才培育 (24)

六、重视文化供给侧 (25)

七、推进文化法制建设 (25)

第一章“十二五”时期滨州文化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按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目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切实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滨州特色文化形象与文化品牌进一步彰显,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文化氛围更加浓郁和谐。

(一)文化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十二五”时期,滨州市加大了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夯实了市、县(区)、镇、村四级文化网络基础,全市文化基础设施及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改善。现拥有3个国有博物馆,4个民办博物馆,3个纪念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库存文物达1225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1件(套)、二级文物143件(套)、三级文物929件(套)。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16个,每个县(区)建有1所以上数字影院。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建成的市文化中心(含图书馆、博物馆、滨州大剧院)已投入使用。滨州市文化馆为国家一级馆;14个县级两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9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均已达到国家三级站以上标准。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基本实现服务全覆盖,文化小广场覆盖率达90%。9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实现有编制有人员,每个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均配有专职人员。滨州市文化馆获得“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

(二)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滨州市加强对群众性文化活动的规划实施,培育推出了一批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项目。开展了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为主题的广场文化活动、健身舞大赛、“送欢乐下基层”、“免费送戏”等文体活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尽情享受文化繁荣发展带来的成果。实施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目标;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使每个行政村(社区)年均看一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实现为基层群众“免费送戏”活动全覆盖的目标;组织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利用冬季农闲时节为基层群众送去文化大餐;承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曲艺优秀节目展演”,组织博兴董永文化艺术节、秦皇河龙舟赛等特色地域文化活动。获得“全国群众文化优秀节目惠民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曲艺优秀节目展演组织工作奖”;获“全省十艺节筹办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第六届小品曲艺大赛优秀组织奖”、“山东省传统曲艺传承成果展演暨第七届小品曲艺大赛优秀组织奖”等奖励。

(三)文艺精品创作特色突出

滨州市文艺精品创作以打造艺术精品为目标,逐渐探索出了一条基层地方剧种抓亮点特色、市级专业剧团抓创新提升的发展道路。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创作文艺作品3500余件,获得国家级奖项49项,省级奖项300余项。吕剧《杨广和》、京剧《红荆花》等多部戏曲作品荣获国家、省级奖项。继《梨花雨》《杨广和》之后,以无棣县回族女性民营企业家从桂兰的创业历程创编的现代吕剧《兰桂飘香》入选2016年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实现了滨州市少数民族题材剧目创作三部曲和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三连冠”。沾化渔鼓戏剧团的《墙角》、《村里有个烂筐子》和博兴扽腔剧团《廉政灶》等小戏作品入

选全省舞台艺术“4+1”工程扶持项目。截至2015年底,滨州市已连续两年有精品力作入选省舞台艺术“4+1工程”,连续两年有小戏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获得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组织工作奖。

(四)文物非遗保护成果显著

“十二五”时期,加大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工作,开展可移动文物文物普查,进一步摸清了滨州市的文物家底。先后公布了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立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体系。先后编辑出版了《古韵流彩——滨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脉衍风——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二卷)》,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拥有胡集书会、董永传说、沾化渔鼓戏、吕剧(博兴县)、滨州民间剪纸、阳信鼓子秧歌、吕剧(滨州市)、惠民泥塑、博兴柳编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项,省级22项、市级121项、县级356项,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名、省级9名、市级72名。

(五)文化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和市委宣传部安排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市直三家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市京剧团、市吕剧团、市歌舞团组建为演艺有限公司。出台了《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州市艺术创作生产规划》、《滨州市“文艺精品工程”重点剧目创作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扶持奖励精品创作、规范文化事业发展的文件,文化体制改革卓有成效。县区文艺院团根据各自实际,分别采取了划转、撤销、转制的办法。同时,结合滨州实际,制订了更具操作性的政策保障措施,形成扶持改制文艺院团发展的长效机制,保障改革院团尤其是转企改制院团的长远发展。滨州市成为山东省首批文化

体制改革试点市,滨州市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获“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

(六)广电新闻出版平稳发展

以把握导向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播电视宣传事业、产业稳步发展。积极适应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大趋势,努力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将直接管理变为管办分开,将执法变护法,逐步探索出了适应广播电视新形势的管理体制机制;出台《加强广播电视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行了广告黑名单制度,广播电视形成新格局;坚持内容为王,每年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参加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和山东广播影视大奖、牡丹奖等奖项,获得省以上一等奖31项;坚守巩固阵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平台更加坚实,全市共有播出机构9个,广播频率11个,电视频道17个;全力做好广播电视为民服务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新媒体开发,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工程格局初定,完成覆盖布点6处,邹平县率先开通,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与广播电视全并联,广播电视覆盖面100%,有线电视户通率70%,IP电视、网络电视、卫星直播手段多样。

正式报刊4报3刊,5家驻滨记者站,出版物印刷企业16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55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62家,出版物发行单位6家。全市行政机关正版化达到省级标准。

(七)文化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加强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文化干部队伍、人员结构与人员素质明显改善。定期开展基层文化骨干、文化管理干部培训,强化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开展了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培训,开展了基层文艺骨干、基层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培训;整合区域专业文化人才队伍,建立了区域文化人才库,促进了文艺院团、文化单位、文化人才参与滨州市文化活动与

文化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滨州市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滨州市地处经济欠发达的黄河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相对较弱,与山东省其他地级市相比,文化发展差距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文化发展基础薄弱,文化建设投入偏少,文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还不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不够丰富;文化创意人才缺乏,文化精品生产能力偏弱;文化资源挖掘不够,参与性、体验性的文化项目少,吸引力不强,孙子文化、董永文化等文化品牌知名度较高,但影响力未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不强。因此,滨州市必须加快文化建设的力度,加快文化资源积累,以市场为导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为滨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挥文化引领、教育、推动发展的作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滨州市文化品牌影响力,促进滨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协调发展,构建滨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传承与利用。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着力推出一批优秀文艺精品力作。造就优秀文化人才,推动滨州文化强市建设,全面提升滨州文化软实力。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把服务城乡居民文化需求作为滨州市文化建设的着力点与出发点,通过普惠均衡、优质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聚民。

2、统筹规划。立足滨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从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推进滨州市文化的创新式、赶超式发展,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产业布局,协调推进滨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促进滨州文化的科学发展。

3、文化创新。充分发挥滨州市“黄蓝”两区、环渤海经济圈、济南都市圈叠加区位优势,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创新文化发展模式,构建全新的滨州文化管理和运营体制,激发文化发展活力,提高文化发展质量。

4、整合资源。根据滨州市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要求,整合市内文化资源和借助市外文化资源,助力滨州文化建设;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善用社会资源,努力改善社会资源投入文化建设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建设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发展均衡、服务便捷、多元参与、共建共享、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均衡发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

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协同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持续做好送戏下乡工作,通过实施市级政府购买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全面落实文化惠民政策措施,在全市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演出。同时,结合国家、省市“精准扶贫”政策,继续引导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基层,实现为基层群众“免费送戏”活动全覆盖。

1、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力度

文化建设经费逐年增加且不低于当年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到2020年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增速高于国民经济增速,文化经费全部用于公共文化建设。

2、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

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充实滨州市、各县(区)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实现街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多点位”服务全覆盖。

3、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推进重点惠民工程,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性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达到或超过常住人口人均1.8册;滨州市文化馆每年开展各类公益性活动和专业文艺演出不少于100场次;培育3-5个省级文化品牌团队和品牌活动,全部街乡镇均建有文化团队、特色文化活动和基层图书配送点。

4、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吸引更多艺术院团、专业艺术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担任文化辅导员、指导员,逐步建立起街道乡镇、社区村文化辅导员、指导员队伍。不

断加强各街乡镇文艺骨干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举办声乐、舞蹈、书法、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等各类培训。“十三五”期间,设立“滨州市艺术创作专项基金”,引进一批高端文化创意人才,扶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文艺团体。

第三章“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一、加强滨州文化品牌建设

(一)梳理滨州特色文化谱系

根据滨州文化资源特性,梳理研究滨州黄河三角洲生态文化、红色文化、盐业文化、兵学文化、孝文化、佛教文化、吕剧文化、创意文化等“八大特色文化谱系”。深度挖掘开发其文化内涵,推出适合时代特点和人们心理需求的文化产品,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滨州、介绍滨州、美化滨州,助推滨州文化品牌建设,使滨州文化成为在全国叫得响的特色文化品牌,提升滨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实施文化品牌重点工程

根据滨州特色文化资源,鼓励民间资本注资滨州文化事业发展。(1)深度挖掘孙子兵学文化。利用各种媒体,开辟孙子兵学文化专栏,开展孙子兵学专题研究;加大孙子古城旅游区的开发力度,创设民众参与性强的旅游项目,使兵学文化在参与中得到宣传普及;继续举办高水平的孙子兵学论坛,始终占领孙子兵学研究的前沿与制高点。(2)加大黄河三角洲文化生态研究。立足区域特点和区位优势,形成特色鲜明的知名文化品牌。(3)挖掘董永孝文化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核心,开发具有引领性、教育性、参与性强的文化产品,使董永孝文化换发新的生机,助推滨州和谐社会建设。(4)利用“文化+”互联网思维,建设中国最大

的集古典家具、古玩收集、鉴赏、展览为一体的集散地和全国知名的民俗文化产业传承和创新中心,形成滨州独有的文化品牌。

二、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1、加快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滨州作为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的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建设一批具有国家级水准,体现滨州特色的文化设施。加快推进新一轮公共电子阅览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等重点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加强对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文化实施的使用效率,做到建用并举、用管并重。发挥市、县(区)两级公共文化机构在提供服务、组织活动、培训骨干等方面的综合效应,辐射并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加强市、县(区)、镇区域合作,促进文化资源的整合与交流,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综合利用,共建共享,强化村级文化设施规范化管理。

2、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加大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生产,加强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供给,全面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面向社会、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制定措施和计划,积极开展文化服务,组织好文化“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书报刊阅读、文化娱乐、文艺培训、艺术欣赏、文化素质教育辅导等服务,不断扩大服务面、延伸服务区,占领文化服务的主阵地,发挥文化服务的骨干作用,成为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的主要途径。

3、不断提高文化服务质量。实现市、县(区)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建立健全公

示制度,公开服务时间、内容和程序,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实现工作日全开放。

4、推动“全民阅读工程”。加强阅读推广与辅导,推动“全民阅读工程”,提高全民阅读兴趣和阅读水平,建设学习型社会。市、县(区)公共图书馆和有关单位定期组织“图书馆宣传周”、“中华经典诵读”等全民阅读等活动。市、县(区)政府部门引导或鼓励社会团体举办各类大型读书节,开展“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家庭”创建活动,吸引广大读者参与“全民阅读报刊行”活动。引导培养全民阅读、终身阅读的社会文化生活方式,城镇干部职工每月读书一本以上。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室读书活动要以服务老人和儿童为重心,营造“老有所乐,少有所学”的社会文化氛围。

5、提高群众艺术素养。发挥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站)、科技馆、展览馆、文化宫等文化阵地的作用,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开设不同门类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班、公益讲座等,广泛开展文化艺术基础知识的普及和人文素质教育工作,推动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雕塑、绘画、工艺美术等文化艺术到农村、进工厂、进社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以《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为底线,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优于本标准的实施标准。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线(文化大院)、公益电影放映场所和体育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机构都要在完成服务设施建设基础上,制定出台管理和服务标准,完善内

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2、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评估定级等工作为抓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标准化建设。2017年底前,实现市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县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市博物馆全面对外开放,推行“图书馆+书院”模式,在公共图书馆建设“尼山书院”,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社区和行政村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的目标。

3、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把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整合各类公共资源,拓展惠民项目服务内容,把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基地等统筹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2016年起,以每年不低于30%的进度,在社区和行政村全部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儒学讲堂。

4、推行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以市、县区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在城乡基层,特别是偏远的农村设立分馆。市、县建立三级(市-区=街道,县-乡镇-村或社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制定公共图书馆与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农家书屋藏书资源整合、互联互通的实施办法。推行文化馆总分馆制,按照“一个总馆+多个分馆+若干服务点”的模式,构建以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以市、县两级文化馆为龙头,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枢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城乡一体化文化馆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5、设立公共文化场所信息服务终端。在城市和乡镇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广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展示和传输以党报、“三农”、科普、文化生活、健康文摘类报纸等为主的信息服务。

6、保障特殊群体享有均等服务。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少数民族、妇女、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民工和农村留守人群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在市、县区图书馆建设阅读体验区、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推进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数字化建设,借助高科技手段开展情境体验、远程辅导、互动教学等服务,吸引群众体验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最新成果。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单位与科研单位、高科技企业联合开展相关研究,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传输渠道。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晰电视互动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实现公共文化信息安全高效传播。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和平台。积极参与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数字化文化资源有效保护。推进数字化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

(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在政府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的同时,将财

政投入以直接拨款为主转为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基金制等多种方式。对社会资本投资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项目,采用陪同投入的方式,政府按一定比例进行陪同投入。落实国家有关公益性文化捐赠减免税方面的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的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政策。对于进入门槛较低的一般项目,积极向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开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参与;对兼具公益和经营特点、进入门槛较高的项目,采取公办民办并举的模式;对需要扶持或不具备投资吸引力的项目,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加强保障。促进各种民间艺术团体、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基金会等的发展,鼓励成立文化基金会,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增强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社会文化服务机构,适当扩展其发展规模。

按年度制定滨州市(县、区)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目录,支持民营文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采购目录,凡适合面向市场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都从市场招标购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使公共文化服务从文化系统“内循环”逐步转为面向社会的“大循环”。

三、保护传承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建立非遗保护长效机制

1、确立以“人”为载体的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为载体的“活态”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把保护传承人放在关键地位,必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机制建设,一切工作都围绕“人”进行。积极参与世界、国家和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评选活动,以此推动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和保护,提高滨

州非物质文化的知名度,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每年资助传承人一定的传承经费,为开展传承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在市、县(区)艺术馆开设非遗项目展示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为传承人提供展示传习场所。对滨州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抢救性保护,实现数字化信息采集记录留存。

2、统筹兼顾新型城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一要保护好乡村文化生态,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在遗产源生地因地制宜开展传承活动,繁荣当地文化,保持区域文化特色,激发传统乡村活力,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发展相互促进;二要在城乡结合部旧城改造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同等考虑当地原生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随新市民迁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开展理论研讨和社会调查,鼓励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为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培养发展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为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非遗抢救性保护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开发和利用。认真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环境,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服务的个性魅力与文化价值。如博兴草柳编传统技艺、滨州剪纸传统美术等领域,滨州吕剧、渔鼓戏、鼓书等领域必须实施生产性保护,他们既是文化工程也是惠民工程,不仅能够满足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而且能够获取经济收益,提高传承人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规律。

2、充分利用好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建设政策。“十三五”期间,争取建成国家级或省级“黄河三角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并利用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技艺和传承人培训,推动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

(三)推进非遗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

1、完善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制定数字化保护工程标准和工作规范,继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的项目库、专题库,促进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与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度融合。

2、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共建共享;需求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推动滨州文化遗产数据库与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末建成适合滨州社会发展、满足工作需要、兼顾滨州实际、为公众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分享的服务平台。

四、发挥文物资源社会服务功能

(一)满足民众精神文化需求

统筹文物保护与利用,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中的作用,将文物利用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文物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市县区文物开放单位、博物馆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教育功能,提升展陈水平,努力建成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宣传展示、普及弘扬、对外传播的文化中心,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科学知识普及的重要阵地,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课堂。

(二)推动馆藏文物“活”起来

深入挖掘和充分阐释滨州文物的历史价值,推出系列反应滨州历史、展现滨州精神的品牌展览,形成系列宣传文明滨州、文化滨州、彰显滨州

精神的精品力作。建立馆藏文物资源共享机制,提高馆藏文物展出率,推动馆藏文物“活”起来。

利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机遇,开发“文物带你看滨州”系列数字产品;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建立中小学生定期集体参观博物馆长效机制;利用滨州各县区博物馆资源,开发适合青少年教育的设施和数字化课件,通过课堂或远程网络教育,普及滨州文化、文物遗产知识,保障滨州城乡青少年文化鉴赏权益;加强滨州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应用,提高文博信息化水平,按照整合、提升、效能原则,统筹整合文物系统数据资源,建立文博业务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技术兼容、信息共享,建设文化资源数据库。

(三)实施文物保护样板工程

统筹乡土建筑、历史遗迹遗产、名人故居等文化资源,探索形成不同类型文物资源的多种利用方式,实施文物保护样板工程、文物博物展示工程。举办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的博览会,加快文博衍生产品开发,促进文物关联产业、创意产业发展。加强高技术特别是物联网在文物保护、展示、利用中的应用,开展精品文物数字产品制作与推广试点项目。

(四)实施文化乡村记忆工程

根据“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新型城镇化建设理念,统筹推进滨州新型城镇化与乡村特色文化、文物保护利用的互补双赢,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对滨州各乡村的手工技艺、传统民俗、历史印记等进行文化普查,根据独特的的自然和人文历史文化禀赋,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独具特点的美丽乡村或城镇。加强滨州主城区人文城市建设,发掘

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深厚,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注重在旧城市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记忆,促进功能提升与文物保护相结合。加强孙武镇、魏集镇、胡集镇、吕艺镇等历史文化名镇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和生态的整体保护,保存文化记忆、传承历史文脉,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

专栏文物资源社会功能拓展工程

项目名称主要内容

文物博物活化工程拍摄“文物带你看滨州”大型纪录片。

文物保护样板工程出版“历史遗迹话滨州”科普读物或纪录片。

文化乡村记忆工程出版“滨州民俗话乡愁”科普读物或纪录片。

五、扶持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一)形成艺术精品创作良好氛围

1、强化激励措施。对在重大艺术赛事和评选中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如文化创新奖、文华奖、群星奖等)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

2、加强对文艺创作的宏观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扶持艺术创作生产和传播长效机制,创新艺术生产管理机制,探索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活动项目的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3、设立“滨州市艺术创作专项基金”。提高文艺创作扶持专项资金总量,加大文艺创作扶持力度,拓展滨州特色文化艺术精品传播渠道,加强文艺精品的宣传推介。

(二)培育优秀作品创作群体

1、建立以滨州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画院、京剧、吕剧、歌舞演艺有限公司为中心,各县(市、区)艺术社团为基础的文化艺术产品生产供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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