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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及车辆出入的暂行管理办法

公司人员及车辆出入的暂行管理办法
公司人员及车辆出入的暂行管理办法

公司人员及车辆出入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门禁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外来人员对公司和广大员工的利益带来损失,现就严格落实车辆、人员进出公司制度,严控外来车辆和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完善和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一、责任管理部门

1.综合办公室

2.安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公司内所有人员及车辆进出各项工作的管理;

2.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3.外来人员(巴方)的管理及请示;

4.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人员出入管理

1.外出遵循安全出行、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原则,事前审批,事后报告的原则;

2.员工外出必须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未请假私自外出人员批评通报,情节严重的视情况严肃处理;

3.因公出差应提前告知综合管理部并联系安保,待落实后方可出行,外出期间必须手机畅通;

4.严格遵守外出期间有关规定,不偏离预定路线,自觉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按时返回公司。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返回应提前告知;

5.外来人员(巴方)进入公司大门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说明其来访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6.对未持有有效证件或没有预约的人员,一律谢绝入内,若有强

行进入的,报中方管理人员及安保人员,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7.任何外来人员,未经综合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区域,经同意进入办公区域时,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

8.政府领导、公司客户等重要来宾到公司参观访问,综合办公室应提前通知门卫,以便门卫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当客人到达公司,由门卫及时电话通知受访部门派人进行接洽、陪同。

四、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1.进出入公司内后必须限速,不得超速,转弯处要慢行,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并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2.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院内,公司车辆进入后应及时关门。

3.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院内。

4.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闭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5.除公司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公司院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6.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7、任何车辆必须接受公司安全保卫(门卫)的统一指挥管理,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2018年6月15日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2.其他出借物品出入厂时应凭“物品出入证”请部门经理核准办理。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或送货外出,须按程序签《用车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1.4 如果是发货,委外加工等情况车辆出厂的,行政部审核同意用车后还必须要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发《货物放行单》保安查对无误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放行。 2. 小车进出规定 2.1公务需用车者凭部门主管核准,填写统一的《用车单》,经行政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放行。 2.2拜访公司人员,应于门卫室登记《来宾登记簿》,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位置。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对屡教不改者由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3.2 除早、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

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指定区域。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上,车头统一朝外,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由当班保安员进行指引。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食堂门口靠边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由、车牌号、进 入时间等。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 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注:公司领导用车及每日早上食堂采购用车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东莞市嘉航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公司人员、物品与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物品与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 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本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入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本公司员工出入生产区必须佩戴员工证件。 (三)本公司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到岗,进行工作前的准备。 (四)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生产区的员工,应有公司负责人签署的指定区域内 出入批准件,作为指定区域出入的凭证。 (五)除(四)条规定的其余人员因公事需要出入公司生产区时,应持《员工请假公 出单》出入。《员工请假公出单》一式三联,且经主管领导签字。第一联存放于其所 属部门,第二、三联交前台签注出厂时间。第二联由员工本人携带,第三联存前台处。员工回公司时,将第二联交由前台处对照检查,连同第三联一起存于前台处。员工于 次日10时前将第三联转送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记录。(六)本公司员工请假于工作时间离开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打卡出公司。(七)图纸、样品、流道等公司资产不得从公司带出(不管有无指定区域出入的批准 件和员工公出单),一经发现按盗窃公司财物处理,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造成泄密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以外的人员出入生产现场 (一)中智光源以外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三佳内部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获得三佳科技或中智光源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邀请参观访问的贵宾须在三佳高层人员或子公司主要 负责人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四)供应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由中智光源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在中智光源业务负责人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工厂版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0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车辆及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证件质押、接洽、放行等要求和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车辆及人员管理。 2.0目的 为加强进入公司的车辆、人员管理,有效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3.0引用标准和文件 无 4.0管理职责 4.1综合办负责进入公司的车辆及人员归口管理工作;及其制度执行的监督及奖罚通报工作; 4.2财务部负责奖惩通报的兑现工作; 5.0管理内容和要求 5.1人员出、入管理 5.1.1内部员工出入公司应着工装,主动佩戴工作证,并遵循《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刷卡上班;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作证、着工装者,且无法证明其身份的不予放行,特殊情况需由该员工所属的部门经理前往门岗进行当面确认,方可进入; 5.1.2政府机关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等)如需进入公司时,公司领导应提前通知保卫,并指派专人前往门岗接待,否则按5.1.3执行。 5.1.3一般人员(洽谈业务、应聘求职、媒体记者、探亲访友等)进入公司时,必须在保卫处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质押代表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手续齐全后,由门岗值勤保卫,发放《访客出入登记表》,予以放行。 5.1.4外来人员携带不易确认属性的物品(手包、手提袋、衣物等明显私人物资除外),应在入司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予以登记。 5.1.5项目工程承包商及其雇佣人员进入公司时,应及时向综合办申请办理相关的《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等证件,凭证件出入公司,工程(或合同)到期后及时将证件上交公司; 5.1.6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没有公司统一发放出入证人员)需通知受访部门派专人予以接待,否则不得让行;因业务需要在公司参观的,需由内部员工陪同,否则对当事人及接待部门(人员)进行每次20元的处罚; 5.1.7进入公司的所有人员不得流动吸烟,不得到处乱逛。务必注重文明礼节,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须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 30 分钟入厂,交 - 班后30 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篇二:公司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xxxx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xxxxx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本台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人员出入管理 1、本xxxx职工上下班出入院区,凭公司统一制发的《智能卡》出入。来台学习、实习人员统一持由办公室开具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2、xxxxxx、xxxxxxx、xxxxxx等区域属安防重点部位,非相关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3、本xxxxx公务车进入院区,实行专职司机负责制,由司机核实搭乘人员。职工私家车进入院区,实行车主负责制,由车主核实搭乘人员。本台公务车、职工私家车未经本xxxxx办公室同意,不允许搭乘任何非本单位人员进入。 4、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进入院区时, 由门卫值守人员询问事由并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入登记手续,并经门卫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业务结束离开时,由门卫签注离开时间。如接洽人员不在或部门不方便接洽的,门卫值班人员应委婉拒绝,请其离开。 5、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院区: ①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②不明身份,衣冠不整者;③推销产品、非洽谈公务人员、拒绝登记检查者;④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证

明其身份者。 二、车辆出入管理 1、进出xxxxxxxxx 的车辆,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做好登记。 2、集团公司内部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入电视台的,经办公室同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登记后方可驶入。 3、xxxxxxx所属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派出时不得私自开出xxxxx,外出加油、检修必须经办公室同意。 4、职工自用上下班的车辆进入电视台时必须停放有序。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台内过夜,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停放者,需报台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停放手续。 5、xxxxxx大门(电动门)平时应保持关闭状态,车辆进入后应及时关闭电动门。 6、门卫值班人员应按岗位要求,认真执行任务,把好出入关,做到公正认真、态度和蔼、文明执勤。 7、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将纳入绩效考核。 三、本规定从8月20日起执行,原xxxxx相关这方面的规定同时作废。 xxxxxxxxxxxx 2015年1月20日

公司厂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制度

公司厂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一、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厂区车辆出入 和停车秩序,保障厂区安全和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园区。 三、适用车辆类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 托车等) 四、区域划定:适用范围内的公司区域划分为停车区(即办公区域) 和禁停区(即生产区域),在停车区域机动车停放设有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设有专用车棚。 五、职责和权限: 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停车区区域的停车规划、设置、引导、 监督及处罚工作;负责车辆出入的引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有权对违规车辆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有权调整停车位停放的 车辆。 2、公司各部门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车辆进出和停放的管理, 各部门领导监督和督促本部门员工车辆和涉及本部门业务的 外来车辆的合规停放,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 3、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安全管理部的处罚和执行结果。 4、公司后勤管理部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公司自有车辆的进出 和停放的管理。 5、对安全管理部报来的涉及公司员工的车辆停放违规的处

罚,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从工资中扣款,公司财务部负责罚款 现金部分的签收。 6、公司总经理负责车辆出入的审批和违规车辆处罚的审批。 六、管理规定: 1、公司安全管理部每天检查停车区和禁停区之间设置的围 栏,确保正常完好。 2、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公司规定的停车区进行车位规划,设立 公司自有车辆专用停车位、普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并进行 编号管理。 3、公司后勤管理部对公司自有车辆进行造册,并报安全管理 部备案,车辆增减时需向安全管理部备案,公司安全管理部对 公司自有车辆的出入进行合规管理。 4、除公司自有机动车辆外的其它机动车辆进入公司时凭《车 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进出。 5、公司员工的私家车(机动车)长期或频繁出入公司的应到 安全管理部备案,并办理《车辆出入证》。 6、未办理《车辆出入证》的公司员工私家车(机动车)凭《临 时出入证》出入;外来机动车辆,包括来访车辆、送货车辆,应由外来车辆司机或与公司有此次业务往来的部门人员办理 《临时出入证》。 7、公司自有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划定的公司自有车辆专用停车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 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 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第五条门卫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 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 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无关人 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 节轻重,严肃处理。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员工 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 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不符合上述手续者, 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录。 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 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 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 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 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 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对物 品进行核对无误可放行。

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公司人身、财物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3.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内容 4.1人员出入管理 4.1.1公司员工 4.1.1.1遵守打卡考勤制度,出入门时出示胸卡并打卡考勤。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在证明单上写明理由,打卡后离开。 4.1.1.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并打卡记录,返回时再次打卡记录,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4.1.1.3员工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4.1.2外来人员 4.1.2.1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项目承包商初次入厂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到门卫登记、引领到工作场所。为方便今后出入,项目主管人员到管理部给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管理部。 4.1.2.2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单》,指引来客行走路线,使访客顺利找到被访者,必要时被访者应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4.1.2.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

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媒体记者来访,按一般人员处理,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车辆出入管理 4.2.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4.2.1.1公司上下班通勤班车除必要的维护保养外,严禁停放公司院内。 4.2.1.2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总经办签发的有效《派车单》门卫才能放行。 4.2.1.3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4.2.1.4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综合办公楼停车位置。 4.2.2外来车辆 4.2.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4.2.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4.2.2.3送餐车、东凯模具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 4.2.2.4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 4.2.2.5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4.2.2.6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成品库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查符合要求才允许出厂。

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出入停放及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厂区车辆出入停放及人员进出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凡来集团访客及联系业务的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事由、人数,由保安员电话联系被访人员或单位后方能在保安员的指引下进入厂区。 2、本单位车辆出厂要有派车单,并核对随车人数,派车单未涉及人员不得随车出厂(司机除外)。如需出厂,应补办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3、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4、物资出厂(包括外来提货车辆)要有物资出厂证明,核准数量,名称,并经相关部门同意,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出门条)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如与出门条不符,门卫不予放行。 5、外来送货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货物名称、收货单位,并由保安员与收货单位取得联系,经确认后方可进入厂区。 6、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厂区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

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小型车辆停放点:办公楼前停车位。大型车辆停放点:卸货区停车位。)靠边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如若车辆较多厂区内停放不下,请按门卫指示停放于厂区门外两侧路边。 2、厂区内通行的车辆一律靠右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人员上、下车后立即驶离,不得在通道上滞留。 三、违章处理 厂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疏导厂区道路上的车辆,保证厂区内道路畅通。对违反规定,不听指挥或造成交通堵塞,道路、设施损坏,污染道路环境的当事人,按规定给予适当罚款处理。 1、对于不服从指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而造成厂区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影响进出货的任何车辆,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当事人罚款50-100元。 2、任何车辆压坏路牙,每次罚款100-300元,损坏路面或人行道,按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损坏路桩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除照价赔偿外再给予罚款处理。 3、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等)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4、在厂区道路上维修车辆,污染地面及乱扔木材、饭盒等垃圾杂物的,除责成当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罚款50-200元。 四、人员进出管理 1、所有员工进出公司厂区,都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2、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所有员工出厂区,必须办理《人员出门条》,并将出门证交门岗检查符合出厂要求后,打卡出门,详见第五条。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 3 职责及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门卫负责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有权拒绝不执行规定的车辆出入厂区。 3.2 市场营销部负责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负责向运输车辆传达公司规定和进行安全教育。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正文 4.1 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 4.1.1 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2 安全防火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3 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准带入装卸区; 4.1.4 穿易产生静电服装或带钉鞋的人员不准进入装卸区; 4.1.5 未经批准,与生产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去装卸区; 4.1.6 不准在装卸禁火区内使用电器、音响设施或修理机动车辆; 4.1.7 无《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在装卸区内动火作业; 4.1.8 未经批准,不准在装卸区内施工作业; 4.1.9 不准用汽油、溶剂油等易燃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等; 4.1.10 不准损坏、圈占或挪用安全消防设施。 4.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带领,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门卫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入厂区。 4.3 进入厂区(包括装卸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十大禁令”和“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门卫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4.4 运输车辆依此排队登记,服从门卫管理和指引,严禁堵塞大门道路。 4.5 进入装卸区或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危险品车辆需自备灭火器,驾驶员应持危险品准运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4.6 车辆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旁监督。 4.7 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不得进入装卸区和装置区。 4.8 车辆出门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出库单查验货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确属私人物品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说明,由门卫负责验看。 4.9 凡车辆违规进出厂区,每车次罚驾驶员和门卫各100元;车辆在厂区内违反规定的,每次罚驾驶员200元;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或车主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带车人员负连带责任。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无。 7 其它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规定

关于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入厂管理 (1)本公司内部车辆 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 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 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 (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同时,要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厂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有急事要离岗需向领导请假,不迟到、早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饮酒、打牌、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门卫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三、其他管理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 1.目的:统一放行标准,规范放行准则。 2.人员放行规定 2.1本公司所有员工出入工厂大门,必须佩带厂牌,且须 正面悬挂胸前,由值班保安查验无误后才能放行。2.2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外出者,必须持按程序审批完备之 请假单方可放行。 2.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人员需部门主管签发出门条方可放 行。 2.4其他临时进出厂区的人员需悬挂出入证方可进出。 2.5离职人员必须持综合部签发的出门条方可检查放行。 3.物品放行规定 3.1 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械、毒品、危险物品及一切违法禁制物品,否则除收缴物品外,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2 员工出厂不得携带公司产品(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或其他公司财物。如因公携带的必须出具经综合部或部门经理签批的出门条方可放行,并经保安核实其品名、规格、数量后在该单上签名。 3.3 业务样品出厂必须持相关部门经理签批的出门条。3.4 出货需凭仓库开出的出货清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

放行。 3.5 员工离职带物品出厂时,必需持综合部签核的放行单方可放行。 4.车辆放行规定 4.1 本厂车辆外出必需持相关部门签批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4.2 本厂员工车辆出入需凭车辆出入证方可放行。 4.3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先予以检查,后通知受访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带领入厂。 4.4 外单位车辆提交货品后,欲出厂区,需经当值保安检查出厂物品是否开具放行单并查验记载内容是否与实物规格数量相符,有承办人部门经理签核的有效单据,查核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4.5 如外宾及政府部门进入厂区内的车辆,均应登记出入厂区时间及车牌号码。 5.出入厂人员、车辆、货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放行:5.1 人员与车辆出入厂时拒绝检查者; 5.2 所载货物与货单不符者; 5.3 货物出厂无货物放行单; 5.4 虽有货物放行单,但未经有效签批者; 5.5 本厂车辆外出没有签核有效的派车单者; 5.6 本公司人员外出,无有效请假单或出门条者; 5.7 公司人员出厂无有效物品放行单,而携公司产品、物料、

14-23-2016 人员、车辆出入门管理规定

Q/FS 佛山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佛山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健 本标准审核人:马书君 本标准批准人:张军龙 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于2016年11月首次发布。

人员、车辆出入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门的人员和车辆出入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人员和车辆出入门的管理、业务关联人员和车辆出入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Q/FSG 11-04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Q/FSG 14-19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Q/FSG 14-12 物品出入门管理规定 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枪支 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3.2弹药 是含有火药、炸药或其他装填物,爆炸后能对目标起毁伤作用或完成其他战术任务的军械物品。它包括枪弹、手榴弹、枪榴弹、地雷、爆破筒、爆破药包等,以及用于非军事目的的礼炮弹、警用弹和狩猎、射击运动的用弹。 3.3管制刀具 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3.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5剧毒物品 是指少量侵入机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4管理职能 4.1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是人员、车辆出入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各门的管理; ——负责出入门人员的检查,以及人员临时出入证的办理发放; ——负责出入门车辆的检查,以及机动车辆出入证的办理发放。 ——负责来公司参观人员证件的办理发放,以及来公司参观、办公的车辆出入的批准。 ——负责公司员工出入证件的办理;负责公司所雇劳务用工出入证件的办理。 ——负责制定厂区各大门功能,划分人员、车辆通行路径。 4.2各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教育,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车辆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的规定。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各门的管理 5.1.1一号门供人员、大小型客车、上下班时间班车、特种车辆出入。 5.1.2二号门供挂车、物流车辆、成品完工车辆出入。 5.1.3三号门为应急通道门;应急状态下,供人员和车辆出入。 5.2公司人员出入规定 5.2.1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各区域,必须主动出示“员工卡”,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无卡人员不准出入厂区。工作时间外出的员工,需填写“员工外出证”(见附表1),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批,综合管理部考勤负责人确认后,将此证交给门卫人员方可出门;返回时由保安人员填写返厂时间后及时交综合管理部留存。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新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交货车辆凭主管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证”或公司交货的“移转交运单”、“材料调拨单”、“材料领用单”及送修、出借、返工的“物品出入证”,经保安确认,并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交货,并由收料人(或接待人)签章。交货完毕出厂时,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4条提运本公司各种物品的车辆凭经理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材料交运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或主管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运单”、“材料调拨单”、“免列账物品出入证”、“托工交运单”,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 第3章物品出入 第5条物品清点 1.物品出入公司时,保安有权参与清点,所涉项目及方式如下。 (1)成品、半成品 可采取方式有:仓库清点数量,出入公司清点数量、重量。 (2)原料、物料 可采取方式有:出入公司清点重量,出厂时清点数量,仓库收料时除油罐车或特别指定项目外可免于清点。 (3)下脚料、废弃物 可采取厂内清点数量、厂门处称重量的方式。 (4)购置的各种事务用品,可免于清点。 2.为加强对出入公司物品的清点管理,保安应填写“物品清点日报表”一式两联,经保安主管核对签注后,第一联由保安处留存,第二联于次日10时前送财务部门留存。 第6条成品交运 1.客户寄存的成品、赠送客户试用或送检验部门试验的样品、无需返厂的成品、返厂再加工或来料加工的成品等,应凭“成品交运单”出厂,并注明出厂原因。 2.如果送客户试用或送检验部门试验的样品数量非常少,可由主办部门凭“样品证”一式三联,详注出货依据及用途,经主管人员核签后送出货部门发货。发货部门留存第一联,第二、三联随样品经保安查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保安处,于次日10时前转送财务部门核对,第三联随样品出厂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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