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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概念

房地产基本概念
房地产基本概念

1税收基本概念

第一章税收基本概念 第一部分学习目的与要求、知识点、重点与难点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税收的概念,公共经济学和法学的税收概念,中外学者关于税收概念的不同表述;税收“三性”基本特征及对税收“三性”特征的基本认识,通过税收与财政收入其他形式的比较,进一步理解税收的形式特征。熟悉税收术语,特别是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等税收要素术语和有关非税收要素术语。 建议本章的学时数为2课时。 二、本章知识点 1.税收的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定的对象和标准,非惩罚性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分配的一种方式;公共经济学认为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价格;法学上的税概念是指,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主体的纳税者(公民),以自己的给付是用于宪法规定的其享有各项权利为前提,并在此范围内,依照遵从宪法制定的税法为依据,承担的物质性给付义务。古今中外的学者关于税收概念还有许多不同的表述。 2.税收“三性”基本特征及对税收“三性”特征的基本认识。税收的“三性”特征即强制性、无偿性和规定性。“三性”之间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也正是这个统一体,才构成完整意义上的税收,才构成各种社会形态下国家税收的共同特征,即共性。 3.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比较。主要包括税收与行政性收费的比较、税收与公债的比较、税收与罚没收入的比较、税收与财政发行的比较、税收与公共资产、公共资源收入的比较。 4.税源、税基、税本。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来源;税基有两种涵义:一是指征税的基础,二是指计税依据;税本,即税收收入的根本,是产生税源的事和物。 5.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或行为;纳税人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率是税法上对征税对象或税目从价或从量规定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 6.起征点和免征额。起征点即征税对象数额达到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即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7.偷税、骗税、抗税。偷税即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讯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抗税即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骗税:亦称骗取出口退税,指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三、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税收的形式特征 本书对税收“三性”的表述不同于一般“三性”表述之处在于用“规定性”取代了“固定性”。虽然“固定性”与“规定性”内涵相同,但“规定性”表述

税收概念

税收的概念

一、概念、定义——是什么 (一)税收概念的内涵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1. 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 税收,又称国家税收,是国家为了履行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而存在的,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的。因此,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征税是国家独有的专属权,只能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如税务机关、海关等来行使。这也就是说,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征多少税、如何征税等都是由国家通过颁布税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即税收法律由国家制定,征税活动由国家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由国家支配管理。 2. 税收分配的目的是实现国家职能 税收作为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各种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如果没有社会公共需要自然也就不会存在税收。社会公共需要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主权和 2

领土完整的需要,如国防、外交等;二是维持社会安定秩序的需要,如警察、法庭、行政管理等;三是扩大社会再生产的需要,如兴 建农田、水利、交通、通讯设施等;四是提高和保障人类自身发 展的需要,如举办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公益事业。而国家作为一个非物质生产部门,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投入的 社会产品只能通过公共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来予以解决。 3. 税收分配的前提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虽然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但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并非依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税收属于分配范畴,但税收并不是一般的分配,而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马克思 曾高度概括了国家所拥有的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因为从税收本身的运行轨迹来看,税收的取得和使用与财产的所有权状况并没有关系。纵观人类社会 发展的历史,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税收都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这也体现了税收的本质。 4.税收分配的依据是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 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作为税收分配的依据,体现了税收的强制 性特征和固定性特征。 税收与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其他形式如债、利、费等相比, 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又称税收“三性”。其中,强制性即税收征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颁布税收法律依法 3

相与组织的相关概念

材料学中的相和组织 铁渗碳体相图中所有的物质都是由渗碳体和铁素体构成;相:是指合金中具有同一聚集状态、同一晶体结构和性;相(phase)体系内部物理和化学性质完全均匀的;(1)相与相之间有界面,各相可以用物理或机械方法;(2)一个相可以是均匀的,但不一定只含一种物质;体系的相数P∶;气体:一般是一个相,如空气组分复杂;液体:视其混溶程度而定,可有1、2、3…个相;固体:有几种物 铁渗碳体相图中所有的物质都是由渗碳体和铁素体构成的,这两个是相,但由于结晶方式的不同,它们两个的形态,相对数量会有所不同,造成宏观上形貌的不同,即构成不同的组织了。如珠光体和莱氏体,它们本质都是由两种相构成,但是比例不同,当然形貌不同,它们就是不同的组织。 相:是指合金中具有同一聚集状态、同一晶体结构和性质并以界面相互隔开的均匀组成部分;组织:是指合金中有若干相以一定的数量、形状、尺寸组合而成的并且具有独特形态的部分。 相(phase)体系内部物理和化学性质完全均匀的部分称为相。相与相之间在指定条件下有明显的界面,在界面上宏观性质的改变是飞跃式的。体系中相的总数称为相数,用P表示。(1)相与相之间有界面,各相可以用物理或机械方法加以分离,越过界面时性质会发生突变。 (2)一个相可以是均匀的,但不一定只含一种物质。体系的相数P∶ 气体:一般是一个相,如空气组分复杂。液体:视其混溶程度而定,可有1、2、3…个相。固体:有几种物质就有几个相,如水泥生料。但如果是固溶体时为一个相。 固溶体:固态合金中,在一种元素的晶格结构中包含有其它元素的合金相称为固溶体。在固溶体晶格上各组分的化学质点随机分布均匀,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符合相均匀性的要求,因而几个物质间形成的固溶体是一个相。 系统中物理状态、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完全均匀的部分称为一个相(phase)。系统里的气体,无论是纯气体还是混合气体,总是一个相。若系统里只有一种液体,无论这种液体是纯物质还是(真)溶液,也总是一个相。若系统中有两种液体,如乙醚与水,中间以液-液界面隔开,为两相系统,考虑到乙醚里溶有少量水,水里也溶有少量乙醚,同样只有两相。同样,不相溶的油和水在一起是两相系统,激烈振荡后油和水形成乳浊液,也仍然是两相(一相叫连续相,另一相叫分散相)。不同固体的混合物,是多相系统,如花岗石(由石英、云母、长石等矿物组成),又如无色透明的金刚石中有少量的黑色的 金刚石,都是多相系统。相和组分不是一个概念,例如,同时存在水蒸气、液态的水和冰的系统是三相系统,尽管这个系统里只有一个组分——水。一般而言,相与相之间存在着光学界面,光由一相进入另一相会发生反射和折射,光在不同的相里行进的速度不同。混合气体或溶液是分子水平的混合物,分子(离子也一样)之间是不存在光学界面的,因而是单相的。不同相的界面不一定都一目了然。更确切地说,相是系统里物理性质完全均匀的部分。 铁碳合金相图中的相有:铁素体、奥氏体、渗碳体三种。铁碳合金相图中的组织有:铁素体、奥氏体、渗碳体、珠光体、莱氏 体、索氏体、托氏体、贝氏体、马氏体、回火马氏体、魏氏组织。其中铁素体、奥氏体、渗碳体三种既是相也是组织,具有双重身份,其他的都是混合物。 如何区分? 1、根据含碳量:铁素体含碳0~0.0218%,奥氏体0~2.11%,渗碳体6.69%, 2、根据冷却速度:珠光体、索氏体、托氏体、贝氏体、马氏体一个比一个冷速快。 3、根据相变反应:珠光体是共析转变产物、莱氏体是共晶转变产物。

房地产的基本概念

房地产专业术语 培训对象:售楼经理、售楼主管、售楼员 关键词:术语 主要内容: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作用:熟知房地产基本知识,使售楼行为更为专业 1.用地面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建设用地面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3.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处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4.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而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5.套内使用面积:指室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柱了等结构面积。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6.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尺寸计算,墙体有复合保温、隔热层,按复合层内尺寸计算; 7.烟囱、通风道、各种管道竖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8.非公用楼梯(包括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9.住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 10.公用建筑面积:建筑物内可供公共使用的面积,包括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11.建筑密度: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12.建筑容积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3.绿地率: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绿地面积的计算不包括屋顶、天台和垂直绿化。 14、地下室:房间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等于或超过该房间净高难度1/2者。 15、半地下室:房间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等于或超过该房间净高难度/3且不超过1/2者。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1、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l建筑物外的有盖无柱的外走廊、檐廊、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l有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l未封闭的凸阳台、柱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2、建筑容积率的计算 建筑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当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在建筑容积率计算时,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即:建筑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三、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材料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一、基本概念 (一)房地产的概念: 是房屋和土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财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房地产由于其位置固定、不可移动,通常又被称为不动产,简单地说就是不能移动的财产。 ◆房地产业五证: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建筑工程施工证; d.国有土地使用证; e.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表: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 1、房地产业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2、房地产市场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市场,一级市场指最初级原始土地的转让,二级市场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后再开发、建设、销售,一般说在建商品房(期房),三级市场是指已建好的商品房在市场上转让,就是在房产中介所转让的房产。 (三)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1、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万—1.5万户,3万~5万人)相 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区:也称住宅小区,并与居住人口规模(2千—4千户,7000~15000人)相对

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700户, 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四)居住区用地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 称。 2、道路用地:居住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 场地。 3、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 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4、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 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5、其他用地: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 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五)建筑密度 也称建筑覆盖率,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容积率:指建设用地内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使用率:住宅套内净面积即使用面积和住宅面积的比为使用率。 3、绿化率:绿化率=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居住总面积×100% 4、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六)新型住宅类型 1、生态住宅 生态住宅是运用生态学原理和遵循生态平衡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即综合系统效率最优原则,设计、组织建筑内外空间中的各种物质因素,使物质、能源在建筑系统内秩序地循环转换,获得一种高效、低耗、能源在建筑系统内有秩序地循环转换,获得一种高效、低耗、无废无污染,生态平衡的建筑环境。 2、绿色住宅

房地产基本术语3p

房地产基本术语 产权证书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产权类别、产权比例。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有数纪要、他项权利纪要和附记,并配有房地产测量部门的分户房屋平面图。 使用权房 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 公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不可售公房 不可售公房是指根据本市现行房改政策还不能出售给承租居民的公有住房,它主要包括旧式里弄、新式里弄、职工住房等厨房、卫生合用的不成套房屋,也包括部分公寓、花园住宅等成套房屋。 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又称售后公房,就是购买的公有住房 单位产权房 单位产权房是指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房屋,也称系统产权房、系统房。 廉租房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私房

私房也称私有住宅,私产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 二手房 二手房即旧房。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 期房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而在成都市通常对期房的理解是未修建好,尚不能入住的房子。 现房

基本组织

基本组织 上皮组织 1、上皮的概念:由许多排列紧密的细胞和少量的细胞间质组成,覆盖于人体的外表面或衬在体内各种管、腔、囊的内表面。 2、上皮组织的特点:细胞排列紧密、细胞间质少。细胞有极性,分游离面和基底面。一般没有血管和淋巴管。有丰富的神经末梢。 3、被覆上皮的分类:单层扁平上皮,单层立方上皮,单层柱状上皮,假复层纤毛柱状上皮,变移上皮,复层扁平上皮 结缔组织 1、结缔组织的特点:1)细胞排列较疏松、细胞间质多。2)细胞间质中有纤维。3)血管丰富、有神经末梢和淋巴管。 2、猪身上的结缔组织? 猪蹄筋坚韧致密的软组织 猪气泡肉疏松如蜂窝 软骨半固体 猪骨坚硬的固体 猪血流动的液体 3、疏松结缔组织的成分及其形态特征: 细胞:1)成纤维细胞:在光镜下,细胞成梭形或扁的星形,有尖细的突起;依附在纤维旁;核为长卵圆形,有1~2个明显的核仁。2)巨噬细胞:在光镜下,固定巨噬细胞多呈星形或梭形,不易与成纤维细胞区分;胞质中常有其吞噬的大小不等、分布不均的异物颗粒,游离巨噬细胞形状多样,细胞界限清楚,细胞边缘有钝圆形突起;胞核常偏于细胞的一端。3)浆细胞:细胞较小;细胞呈圆形或卵圆形,胞质嗜碱性;胞核呈车轮状,常偏于细胞的一侧。4)肥大细胞:细胞较大,呈卵圆形;核小,染色浅;胞质内充满了粗大、均匀的嗜碱性颗粒;肥大细胞常沿小血管和淋巴管分布。 功能:1)成纤维细胞:胞体较大,细胞器丰富。功能活跃,具有合成和分泌胶原纤维、弹性纤维、网状纤维以及基质的功能。2)纤维细胞:胞体较小;胞核小,着色深;细胞器较少。功能处于静止状态。机体创伤时,纤维细胞可转化为成纤维细胞,与大量新生的毛细血管一起构成肉芽组织。成纤维细胞分裂增殖,并大量分泌基质,从而填平伤口。3)巨噬细胞:活跃的吞噬功能。担负机体非特异性的防御功能。吞噬、处理抗原,并将此信息传递给免疫淋巴细胞;受淋巴因子的作用,可有效杀伤细胞内病原体和肿瘤细胞,从而间接或直接参与免疫反应。4)浆细胞:合成分泌蛋白质——免疫球蛋白,即抗体。故浆细胞是体液免疫的效应细胞。5)肥大细胞:肥大细胞受到某些刺激后,可将其颗粒排放至细胞外,即出现脱颗粒现象(引起组织水肿)。可能主要是参与过敏反应。 纤维种类:1)胶原纤维:肉眼观:新鲜时呈白色,发亮,又称白纤维。物理特性:抗拉性极强,韧性大,但无弹性;化学特性:易被蛋白酶消化;亦可水解。形态特点:纤维束较粗,直径1~20微米,着色很浅。2)弹性纤维:肉眼观:呈黄色,又称黄纤维。物理特性:折光性强,富于弹性,韧性小。化学特性:难溶于水;但易被胰液消化。形态特点:纤维较细,直径0.2~1.0微米,分支交错;染色较深暗。3)网状纤维:形态特点:一般染色法不能使之着色,需用镀银法染色。网状纤维细而短,分支多,交织成网。又称嗜银纤维。由于构成它的胶原原纤维超微结构与胶原纤维的完全一致,其化学成分也为胶原蛋白,故认为网状纤维是胶原纤维的前身。 4、血液的组成及其生理功能1)组成:(1) 血浆:把血细胞从血液中分离出来,剩下的黄色液体即为血浆。血浆相当于细胞间质。(2) 有形成分:包括血细胞和血小板。

最新房地产基础知识及专业名词解释

房地产基础知识及专业名词解释 一、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地产;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房产总是与地产联贯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房地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由房地产经营者投资开发后,从事房屋出售、出租、土地转让、抵押等房地产交易 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转让或出租的房地产交易3、国土局; 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职权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个政府部门 4、商品房; 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地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 5、发展商; 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6、代理商; 经政府批准成立,从事房地产的咨询、经纪、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办理房地产的出售、购买、出租、承租及物业咨询评估报告、销售策划等业务提供有偿服务 7、土地类型; 按其使用性质划分力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8、土地权使用年限; 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命名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使用者,土地命名用权期满后,如该主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

用,如果不符合则该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现政府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 9、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命名用权,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津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外分的权利,简单的说就是拥有使用该房屋或出租该房屋获取租金收入,出售该房屋获取增值,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融资或贷款等权利,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房屋,开发商拥有产权交独立出售,出租的车库等有产权,但像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土地及公建,对购房者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10 、如何办理产权; 每套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必须在开发商取得该套房屋所在整幢楼的大房屋产权证后才能进行分割,买卖双方必须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企业相关资料文件等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契税手续后,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由开发商代办。 11 、房地产产权登记; 指凡在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不论归谁所有,都必须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实施有效管理,并确定房地产权利,房地产登记时要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形状等进行记载,登记机关设置房地产登记册,按编号对房地产登主事项作全面记载 12 、国土局产权登记处; 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继承、赠与等手续的部门 13 、公证处; 是一个国家的证明机关,是法津公证的机构 14 、房地产证; 是房屋土地权属认证二合为一,是房地产权的法津凭证 15 、房地产公证;

房地产开发基本概念总汇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一、房产 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二、地产 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本区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三、房地产 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四、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五、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六、土地开发 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七、土地所有制 现行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矿物、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但地上建筑物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单位和个人所有。因此,同一宗房地产,其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往往是不一致的。 八、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九、房子的居住时间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 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担对该房屋所占用围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业主所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土地使用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由国家收回。业主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 十、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一)

目次 1 总则 2 通用术语 3 价格和价值 4 估价原则 5 估价程序 1 总则 1.0.1 为统一和规范房地产估价的术语,并有利于国内外的交流和合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以及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管理、教学、科研和其他相关领域。 1.0.3 使用房地产估价术语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通用术语 2.0.1 房地产估价real estate appraisal;property valuation 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选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 2.0.2 房地产估价机构real estate appraisal company 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2.0.3 房地产估价师real estate appraiser;property valuer 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2.0.4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licensed real estate appraiser;certified property valuer 经过执业注册,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房地产估价师。 2.0.5 估价委托人client 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2.0.6 估价当事人parties involved in appraisal 与房地产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委托人。 2.0.7 估价利害关系人interested parties 估价结果会直接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2.0.8 估价项目appraisal project;appraisal assignment 估价委托人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某项特定任务。 2.0.9 估价目的appraisal purpose;purpose of valuation 估价委托人对估价报告的预期用途。 2.0.10 估价对象subject property 所估价的房地产等财产或相关权益。

概率论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概率论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随机事件、频率与概率 一、教学目的: 1.通过本节起始课序言简介,使学生初步了解概率论简史、特色,从 而引导学生了解本课程概况及学习本课程的思想方法 2.通过本次课教学,使学生理解随机事件概念、频率与概率的概念, 了解随机试验、样本空间的概念,掌握事件的关系和运算,掌握 概率的基本性质及其运算 二、教学重点:概率的概念 三、教学难点:事件关系的分析与运算 四、教学内容: 1.序言:⑴简史⑵学法 2.§1.随机试验: ⑴实例⑵确定性现象⑶随机现象 3.§2.样本空间、随机事件: ⑴样本空间⑵随机事件⑶事件关系 与运算 4.§3. 频率与概率⑴频率定义、性质⑵概率定义、性质 五、小结: 六、布置作业: 标准化作业第一章题目 第二节古典概型、条件概率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节教学使学生了解古典概型的定义,理解条件概率的概念,并能够解决一些古典概型、条件概率的有关实际问题. 二、教学重点:古典概率、条件概率计算 三、教学难点:古典概型与条件概率分析与建模 四、教学内容: 1.§4.古典概型 2.§5.条件概率(一) 五、小结: 六、布置作业: 标准化作业第一章题目 第三节乘法公式、全概率公式、Bayes公式、独立性 一、教学目的: 1.通过本节教学使学生在理解条件概率概念的基础上,掌握乘法公

式、全概率公式、Bayes公式以及能够运用这些公式进行概率计算。 2.理解事件独立性概念,掌握用独立性概念进行计算. 二、教学重点: 1.乘法公式及其使用 2.独立性概念及其应用 三、教学难点:应用公式分析与建模 四、教学内容: 1.§5.条件概率(二、三)2.§6.独立性 五、小结: 六、布置作业: 标准化作业第一章题目 第四节习题课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习题课教学使学生全面系统对概率论的基本概念进一步深化,同时熟练掌握本章习题类型,从而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重点: 1.知识内容系统化 2.几类问题解决方法 三、教学难点:实际问题转化为相应的数学模型 四、教学内容: 1.本章知识内容体系归纳 2.习题类型: ⑴古典概型计算 ⑵事件关系与运算 ⑶条件概率计算 ⑷乘法公式、全概率公式、Bayes公式使用与计算. ⑸独立性问题的计算 五、讲练习题 第二章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第一节随机变量、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节教学使学生理解随机变量的概念,理解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及其性质,掌握二项分布、泊松分布,并会计算有关事件的概率及其分布.

出租屋租赁税

出租屋租赁税 出租屋租赁税 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单位出租计算:(1)营业税=5000*5%=250元(2)城建税 =250*7%=17.5元(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4)房产税 =5000*12%=600元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我一直搞不懂房屋出租税费是咋算,能不能给举个例子,比如7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房子,占地面积是10平方米,租赁价格是2000元,出租方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咋算的?最后是多少? 答: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 (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即2000×3%=60; (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60×7%=4.2;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 60×3%=1.8;(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60×1%=0.6; (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6)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个月×占地面积,岛内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6元,6÷12个月×10=5(每月);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上述(1)-(7)项合计税费为:153.6。 (8)个人所得税=(2000-153.6-800)×10%=104.64。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①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 ②核定租金收入原则 (2)居民自建房租金收入核定的方法和程序 ①核定租金收入的计算公式 核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商业租金收入 住宅租金收入=可出租住宅面积×住宅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 商业租金收入=商铺面积×商业指导租金×商铺出租率 可出租住宅面积=(整栋房屋层数—业主自用层数)×每层平均建筑面积 居民自建房建筑面积是征收税费的计算依据。居民自建房税费征收以栋为单位计算总建筑面积。如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有效材料表

房地产基础术语知识

房地产基础术语知识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房地产基础术语、知识 房屋建筑概述 通常认为,建筑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其中供人们生产、生活或进行其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等,人习惯上也称之为建筑。而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称为“构筑物”,如水坝,烟囱等。 相关词语解释 什么叫房地产? 指房屋财产和土地财产的总和,指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什么是房产? 指在土地上面以房屋的实物形态体现的财产,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什么是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包括土地的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和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涉及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管理的全过程,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属于第三产业范畴。 什么是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交易是指房地产作为商品而进行的各种交易活动,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各种所有制房屋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租赁、典当、互换、拍卖,以及其它在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法规规定,一切房地产交易活动都必须进入房地产市场,纳入政府管理,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房地产交易的构成要素有三个方面:一是交易的主体,即从事房地产交易的组织或个人,他们在交易活动中构成买卖的双方或供求双方;二是交易的客体,即用于交易的对象,它包括土地和房屋,有关房地产知识、情报信息、有价证券也属房地产交易的市场的客体;三是交易的媒体,即房地产交易活动中介机构,具体可分为交易媒体(如经纪人、信托公司、交易所等)、融资媒体(如各种房地产投资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由于房地产本身具有不可移动性、地区性和个别性的特点,形成了房地产交易与一般商品交易的不同特点,如一般商品交易可以集中一个固定场所供人们选择,而房地产交易则必须对每宗房地产进行实地调查。因而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没有柜台的市

商铺租赁税怎么计算按照国家标准

商铺租赁税怎么计算按照国家标准 房产税税率12%应交房产税=租金*12% 总共要20%税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 征收。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 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①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 ②核定租金收入原则

(2)居民自建房租金收入核定的方法和程序 ①核定租金收入的计算公式 核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商业租金收入 住宅租金收入=可出租住宅面积×住宅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 商业租金收入=商铺面积×商业指导租金×商铺出租率 可出租住宅面积=(整栋房屋层数—业主自用层数)×每层平均建筑面积 商铺面积=商铺租赁双方合同约定实际面积 居民自建房建筑面积是征收税费的计算依据。居民自建房税费征收以栋为单位计算总建筑面积。如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有效材料表明同一栋楼房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属两位或两位以上业主的,可对业主分别计算总建筑面积。 住宅指导租金和商业指导租金为市租赁管理办每年度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租赁管理所上报区、市租赁管理办批准的指导租金。 住宅出租率和商铺出租率为该房屋所属区域的已出租房屋面积占可出租房屋面积的比例。 应缴房屋租赁管理费=核定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率 ②核定租金收入的方法和程序 a、申报登记。凡是本辖区范围内的居民自建房屋,无论出租与否,一律如实登记,纳入管理的范围。 b、核定出租率。每年初,由租赁管理所和税务所组织成立联合审定小组,在分片选点的基础上,对各片区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审核确定出租比率,并以报表形式报区租赁管理办和区地税局备案。

组织行为学的基本概念

气质的差异与应用 (一)什么是气质 心理学中所说的气质与日常人们所说的气质不太一样,而近似于人们常说的脾气。气质是人心理活动的动力特点。 它在人参与的不同活动中有近似的表现,而不依赖于活动的内容、动机和目的 气质是个人与神经过程特征相联系的行为特征,主要指一个人在情绪体验和行为反应的强度和速度等方面的特点。 神经过程可以分为兴奋和抑制,不同的个体的这个过程有三方面的特征:1.神经过程的强度,2.神经过程的均衡性;3.神经过程的灵活性。这些特征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组合表现,形成不同的气质类型。 (二)气质差异——气质类型 根据人高级神经活动的这三个特点将人的气质分为四种类型: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和抑郁质。 (三)气质差异的应用 1.应用范围 (1)职业要求 某些职业或岗位对人员的气质要求非常高,必须具备某些气质特征。如航天员,外交官等。 教师职业也对气质有一定的要求,如胆汁质或抑郁质显然是不适合做教师的。 (2)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也是影响工作效率的,因此,管理人员应了解每一个人的气质,在人事安排上应该考虑不同气质人员的互补,以及在与他们交往时应该注意的人际技巧。 (3)思想教育 在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时,要考虑因气质差异而运用不同的批评方式。同时鼓励不同气质类型人的努力克服自己的弱点,提高心理素质。 2.应用原则 (1)气质绝对原则 气质是人最稳定的心理特征,是很难改变的,因此一些专业工作要求人员具备某些气质特征。教师是专业人员,其任务是教书育人。目前虽然对教师的气质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教师确实应具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 (2)气质互补原则 不同气质类型的人组成团体,可以产生互补作用。气质学家研究了气质对群体协同活动的影响,发现两个不同气质或相反气质类型的人的合作,往往会取得更好的成就。这种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我们的管理者要做有心人,在分配工作时要注意人的气质的协调与互补。 (3)气质发展原则 气质虽然稳定,但并不是不可以改变和控制。气质在实践活动中是可以缓慢地发生变化。例如,加强学习,提高人的修养和自控能力,使气质消极的一面得到制约。同样管理者自己也要认识自己的气质特征,“扬长制短”,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房地产基本知识概念

房地产基本知识及概念 一、什么是房地产 1、房地产的概念 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地产指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同时又被称为“不动产”。 目前,我国商品房最完整的权益包含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典权等。 1)房屋所有权:指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对房地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中国现行的土地政策、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①、全民所有制(国有) ②、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集体) ③、个人所有制 此外,对外还有涉外房产。 2)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和部份处置的权利。 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 ①、行政划拨(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无偿(确属必须)使用土地) ②、国家出让 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招标、拍卖、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综合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③、房地产转让:⑴买卖;⑵赠予;⑶其他合法方式;⑷租赁 B、集体用地(农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征地: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除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 要报国务院审批。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应在到期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地价款并更换土地权属证件。《物权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3)租赁权:是指房地产使用权获得者在其有效期内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以获取收益, 承租人即取得该块土地的租赁权。 A、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能出租: a)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若产权证未办理下来,需持购房合同 b)被司法、行政机关裁定、查封或限制使用的(限制权利) 限制权利:使用、占用、处分、收益 c)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d)权属关系有争议的 e)违章建筑 f)不符合安全标准

房地产基础术语、知识

房地产基础术语、知识 房屋建筑概述 通常认为,建筑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其中供人们生产、生活或进行其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等,人习惯上也称之为建筑。而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称为“构筑物”,如水坝,烟囱等。 相关词语解释 什么叫房地产? 指房屋财产和土地财产的总和,指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什么是房产? 指在土地上面以房屋的实物形态体现的财产,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 什么是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包括土地的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和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涉及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管理的全过程,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属于第三产业范畴。 什么是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交易是指房地产作为商品而进行的各种交易活动,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各种所有制房屋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租赁、典当、互换、拍卖,以及其它在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法规规定,一切房地产交易活动都必须进入房地产市场,纳入政府管理,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房地产交易的构成要素有三个方面:一是交易的主体,即从事房地产交易的组织或个人,他们在交易活动中构成买卖的双方或供求双方;二是交易的客体,即用于交易的对象,它包括土地和房屋,有关房地产知识、情报信息、有价证券也属房地产交易的市场的客体;三是交易的媒体,即房地产交易活动中介机构,具体可分为交易媒体(如经纪人、信托公司、交易所等)、融资媒体(如各种房地产投资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由于房地产本身具有不可移动性、地区性和个别性的特点,形成了房地产交易与一般商品交易的不同特点,如一般商品交易可以集中一个固定场所供人们选择,而房地产交易则必须对每宗房地产进行实地调查。因而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没有柜台的市场。同时,房地产交易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贷”,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转换往往不能在瞬间完成,由此可以概括房地产交易具有以下特点: 1、进行交易的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无形权利的转移,是房产和地产的有机统一。 2、地产交易投资金额大,费用昂贵,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房地产交易活动可以一次完成,也可以分期陆续完成。 3、地产交易区域性强,不同地域的房地产价格有很大差异。 4、房地产交易是有条件的,必须受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交易双方必须签订交易合同,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并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5、房地产的增值保值作用,体现房地产交易还具有消费与投资的双重性质。 什么是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是由房地产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组成。以上三个级别的市场称为房地产市场。 一级市场:即土地市场,是由国土部门掌握,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具有开发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 二级市场:即是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兴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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