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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土地类别区分(M1M2M3)

工业土地类别区分(M1M2M3)
工业土地类别区分(M1M2M3)

工业用地分类M1、M2、M3

工业用地分类: M1一类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的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对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工业用地中的行业分类

一类行业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二类行业

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

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三类行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1.概述 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 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 2.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 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国内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1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A.0.1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A.0.1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条文说明 编写说明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 1总则8 2用地分类 9 2.1一般规定9 2.2村庄规划地分类9 3村庄建设用地11 4非村庄建设用地13 5非建设用地14 1总则 1.0.1《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导,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1.0.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用于指导各地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等工作,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总结问题和经验,修改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含义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 1.0m,北方宽< 2.0m的沟、渠、路和田埂。 耕地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水浇地旱地农用地园地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 不包括居民点内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 1.0米、北方宽度≥ 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渠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 1.0米、北方宽度≥ 2.0米的地坎。 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表 A.1(续1)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一级类二级类城市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三级类含义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包括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风景旅游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 指城镇、农村区域已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等。 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1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A.0.1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A.0.1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条文说明 编写说明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 1总则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字段代码字段名称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利用地 ,新增, 1550 田坎 2000 建设用地字段代码字段名称城乡建设用1000 农用地 2100 地城镇用1100 耕地 2110 地 1110 水田 农村居1120 水浇地 2120 民点用地 1130 旱地采矿用 2130 地 1200 园地 其他独可 2140 立建设用地 1201 调整园地 交通水利用1300 林地 2200 地 1310 有林地铁路用 可2210 地 1311 调整有林地公路用 灌木林2220 地 1320 地民用机 其他林2230 场用地 1330 地港口码 可2240 头用地 1331 调整其他林地管道运1400 牧草地 2250 输用地天然牧水库水1410 草地 2260 面 人工牧水工建1420 草地 2270 筑用地 可其他建设用1421 调整人工牧草地 2300 地 风景名1500 其他农用地 2310 胜设施用地设施农 特殊用1510 用地 2320 地农村道 1520 路 2330 盐田

坑塘水3000 其他土地 1530 面 3100 水域可河流水1531 调整坑塘水面3110 面 1540 农田水 字段代码字段名称 湖泊水 3120 面 1、若只是喜欢,何必夸张成爱。——林 3130 滩涂 2、擦光所有火柴难令气氛像从前闪耀,至3200 自然保留地 少感激当日陪着我开甜蜜癿玩笑。——《失恋 太少》 3、你是千堆雪我是长街,怕日出一到彼此 瓦解。——《邮差》 4、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 忘。——《当时癿月亮》王菲 5、我愿意做你癿老师,示范着执子之手如 何解释,不愿为深奥癿感情变白痴。——《诗 人癿情人》方大同 6、有一梦便造多一梦,直到死别都不觉任 何阵痛,趁冲动能换到感动,这愉快黑洞苏醒下面是经典歌词100句,以后谁亦会扑空。——《梦死醉生》张国荣 7、谁能改变人生癿长度,谁知道永恒有多朋友们可以享受下,不需要 么恐怖,但现实往往比命运还残酷,只是没有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人愿意认输。——《无间道》 8、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即使再见面,除!!谢谢!! 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不如不见》

土地性质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球场、加油站、洗车场、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

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 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 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 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 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 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 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 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 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 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 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 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 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 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 道沟、护林;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 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 属设施用地; 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 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 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 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 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 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 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地; 6、农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城市用地分类 1.1.1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说明样本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50号文的要求, 由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 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 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中国城市规划的实践 经验, 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 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 并广泛征求了全 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 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 在执行过程中, 希望各单位结合规划工作实践和科学研究, 认真总结 经验, 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 计研究院(地址: 北京百万庄, 邮政编码100037),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3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 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 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 保证城市正常发展, 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共分10大类, 46中类, 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 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 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表2.0.5

土地规划分类表

土地规划分类表土地规划分类表

规划分类表中部分分类指标的解释 1、耕地还包括南方宽﹤1.0m,北方宽﹤2.0m的沟路渠和田埂 2、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3、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4、田坎——主要指用耕地中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地坎 5、城市——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 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6、建制镇——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 7、集镇——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 8、村庄——指农村居民点 9、采矿用地——指独立于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 矿堆放地(不含盐田) 10、独立建设用地——指采矿地以外,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 的各类建筑用地。 11、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2、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 面; 13、水工建筑用地——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闸、 坝、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14、风景名胜用地——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 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15、特殊用地——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16、盐田——指以经营盐田为目的,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用地; 17、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 水库水面;

土地性质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商服用地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 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 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 保险、信托、证券、期 货、信用社等用地; 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 餐厅、茶馆、酒吧、宾 馆、招待所、度假村等 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 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 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 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 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 洗染店、废旧物资回 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 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 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 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 C23、C24、 C25、C26、 T23、S31 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 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 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 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 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 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 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 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 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 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 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 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 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 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 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 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R、C1、C3、 C4、C5、 C6、C7、 C8、T1(铁 路站场用 地)、S32、 D、U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地利用的类型、含义。 本标准还适用于土地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在使用本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分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本标准。 GB/T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3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覆盖度(盖度) cover degree 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3.2 郁闭度 canopy density 指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称为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 4总则 4.1为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

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制定本标准。 4.2维护土地利用分类的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和继承性,满足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4.3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进归纳、划分。反映土地利用的基本现状,但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 5编码方法 5.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5.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数字编码,一级采用二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二级采用一位阿拉伯数数字编码,从左到右依次代表一、二级。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见表1。

土地的性质、分类及建设流程

一、土地的性质及分类 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3.什么是房地产权证 2000年以前,房管局是分开《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两本证给业主的,若要办理房屋的买卖或抵押,必须要两个证同时出示才可以办理上述业务。在2000年之后,房管局就将上述的两个证合并成一个叫《房地产证》。即《房地产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如果你现在办的证件的封面是写明《房地产证》的,那么就只是一本证了。 4.房产证的性质分为商品房和房改房.已购公房又叫房改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 区别: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拆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简单的说,商品房经过批准,面向大众。 房改房有优惠在里面。 拆迁房: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房子

2017版土地现状利用分类文档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GB/T 21010—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增加了“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等内容; —删去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总则中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保证不重不漏,不设复合用途''等内容; —二级类数量变更为73个,二级类改用两位阿拉伯数字编码; —完善了“耕地”“林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一级类的含义; —完善了“水浇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监教场所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河流水面”“水库水面”“沟渠”“沼泽地”“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等二级类的含义; —原“公共设施用地”名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 —将原“有林地”细分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和“森林沼泽”;将原“批发零售用地”细分为“零售商业用地”和“批发市场用地”;将原“住宿餐饮用地”细分为“餐饮用地”和“旅馆用地勺将原“科教用地”细分为“教育用地” 和“科研用地勺将原“医卫慈善用地”细分为“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将原“文体娱乐用地”细分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和“娱乐用地。 将原“铁路用地”细分为“铁路用地”和“轨道交通用地”;将原“街巷用地”细分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和“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将原“裸地”细分为“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 —増设了“橡胶园”“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分别从“其他园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 “采矿用地"中分离出来; —附录A中,将“水库水面”从“建设用地”调整到“农用地”中; —增加附录B“湿地”归类表。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冷宏志、高延利、冯文利、李宪文、杨地、周连芳、曾巍、孙毅、梁耘、张炳智、姜开勤、张凤荣、赵伟、牛春盈、刘志荣、李琪。 I

土地性质分类表

土地性质分类表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 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 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

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 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 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 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 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 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 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 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 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 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 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 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 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 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 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 堑、道沟、护林;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 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 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 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 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 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 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 地; 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 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 地; 6、农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土地分类》(-12大类)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水田、旱地、园地、林地、草地、采矿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路用地、河流水面、坑塘水面、内陆滩涂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 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 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 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 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 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 的耕地。 01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 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 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 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土地性质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 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 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 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 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 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 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 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 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 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 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 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 宇、寺院、道观和教案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 改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 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 沟、护林;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 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 用地; 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 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 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 水位以下部分; 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 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 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 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地; 6、农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城市用地分类 1.1.1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 作。 1.1.2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 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 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小类。 1.1.4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 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b5E2RGbCAP 1.1.5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 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p1EanqFDPw 1.1.6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含义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 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 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m,北方宽小于2.0m的 沟、渠、路和田埂。 11灌溉水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稻、莲藕、 席地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2望天田 指无浇灌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 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土地规划分类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含义 编码名称 编 码 名称 编 码 名称 1农 用 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 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11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 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 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 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 宽<1.0m,北方宽<2.0m的沟、渠、路和田埂。 111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 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112 水浇 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 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 的大棚用地。 113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 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2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 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 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13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 括居民点内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 的护路、护岸林。 131 有林 地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 林地。 132 灌木 林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133 其他 林地 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14 牧 草 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141 天然 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 的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142 改良 草地 指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 良的草地。 143 人工 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包括人工培植用于牧业的灌 木地。 15 其 他 农 用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151 设施 农用 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 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 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耕地的三级编码为:1山地;2丘陵;3平原;4大于25度的坡地(如“113”为 平原水田)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乔森51070803030 资环院城区系人文地理学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定稿版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 划建设用地标准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2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2.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3人口规模 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政策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一 级分类二级 分类 三级 分类 含义政策 农用地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 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 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 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 括南方宽<1.0m,北方宽<2.0m的沟、渠、 路和田埂。 我国先行的土地法还是99年的。04年修订的《土 地管理法》和我国所有的行政法都差不多——说 的好,做难做,并且缺少监督管理机制。关于 土地征收,不得不说国家补偿。征地补偿分为: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 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是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 产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补助费是该耕地前三年平 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最高不得高于15倍,但是 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 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 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 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青苗和地上附着 物按照你们当地的情况有具体规定。另外,征地 安置方案应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还可以要求听证。 政策就是这样。但我觉得你的不满还不只是这 些吧。现在的国情就是这样,立法,行政,司法, 体制都很不健全……仿佛法制就是维护特权一 样。有时候真的很不公平,真的很无奈。好在一 切都在好转,只要不失去信心,再经过几代人的 努力,我相信会建立起那种公平平等的国度的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 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 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 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 土地。不包括居民点内绿化用地,以及铁 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牧草 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其他 农用 地 设施 农用 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 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 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 等农业设施用地。 农村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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