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东鸿图
证券代码:0021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高要市南岸镇新城路六十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南岸镇新城路六十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高要市南岸新城路二十七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南岸新城路二十七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高要鸿图及高要国资在广东鸿图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鸿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持股计划 (8)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前6 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备查文件 (10)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及/或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高要鸿图指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
高要国资指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鸿图指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高要鸿图
1、公司名称: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南岸镇新城路六十号
3、邮政编码:526100
4、法定代表人:陈德甫
5、注册资本:陆佰柒拾伍万美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企合粤肇总副字第000015号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8、主要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涡旋压缩机、风机、负压泵、电磁液体泵、蒸气家电等机械产品。
9、经营期限:自1988年3月10日至2013年7月9日止
10、税务登记证号码:441283617861062
11、电话:0758-*******
12、传真:0758-*******
(二)高要国资
1、公司名称: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南岸新城路二十七号
3、邮政编码:526100
4、法定代表人:赵廷均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柒千捌佰万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12831100040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8、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经营与管理
9、经营期限:至长期
10、税务登记证号码:441283195480648
11、电话:0758-*******
12、传真:075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高要鸿图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1 陈德甫董事长中国肇庆无
2 邹剑佳董事中国肇庆无
3 李肇佳董事中国香港无
4 陈志雄董事中国肇庆无
5 谭小良董事中国肇庆无
6 林石华董事中国肇庆无
(二)高要国资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1 赵廷均董事长、总
经理
中国肇庆无
2 丁建武副董事长中国肇庆无
3 廖坚董事中国肇庆无
4 陈德甫董事中国肇庆无
5 陈金葵董事、副总
经理
中国肇庆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高要鸿图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高要国资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
高要国资
高要鸿图
广东鸿图21.14%
76.28% 5.29%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广东鸿图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高要鸿图原持有广东鸿图股份18,400,000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27.46%;高要国资原持有广东鸿图股份5,429,800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8.10%。
自2009年12月29日,高要鸿图和高要国资所持广东鸿图股份解除限售以来,至2010年10月25日前,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高要鸿图累计减持广东鸿图股份657,112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0.98%,成交均价28.028元;高要国资累计减持广东鸿图股份665,599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0.99%,成交均价27.709元。至此,高要鸿图尚持有广东鸿图股份17,742,888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26.48%;高要国资尚持有广东鸿图股份4,764,201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7.11%。
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股于2010年10月25日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广东鸿图的总股本从6700万增加至8200万,导致高
要鸿图和高要国资的持股比例被稀释。高要鸿图的持股比例被稀释为21.64%,高要国资的持股比例被稀释为5.81%。
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2月16日,高要鸿图累计减持410,588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0.5%,成交均价33.337元;高要国资累计减持426,701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0.52%,成交均价33.465元。至此,高要鸿图尚持有广东鸿图股份17,332,300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21.14%;高要国资尚持有广东鸿图股份4,337,500股,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5.29%.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要求,自2009年6月19日起至今,高要鸿图所持广东鸿图股份中的625,600股被冻结,高要国资所持广东鸿图股份中的184,613股被冻结。2010年12月20日,高要鸿图将其所持有的广东鸿图股份6,700,000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基本建设中长期贷款提供担保。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广东鸿图股份的情况
高要鸿图2010年6月24-25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104,612股;2010年8月16-23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301,500股;2010年9月16-27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250,000股;2010年10月29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12,888股;2010年11月4-16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397,700股;前6个月无买入广东鸿图股份的情况;
高要国资2010年6月24-25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371,499股;2010年8月23-24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241,500股;2010年9月16-27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50,000股;2010年10月28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4401股;2010年11月4-16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397,700股;2010年12月16日,卖出广东鸿图股份24,600股;前6个月无买入广东鸿图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备查文件
本权益变动报告中有备查文件列示如下:
1、高要鸿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高要鸿图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高要国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高要国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德甫
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廷均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高要市股票简称广东鸿图股票代码0021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广东省肇庆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8,400,000股持股比例:27.4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17,332,300股变动后比例:21.14%
由于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股票1500万股于2010年11月1日上市,导致本公司股权被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
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陈德甫
日期: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高要市股票简称广东鸿图股票代码0021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广东省高要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5,429,800股持股比例:8.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4,337,500股变动后比例:5.29%
由于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股票1500万股于2010年11月1日上市,导致本公司股权被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
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赵廷均
日期: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