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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4——2012标准编制

1、堤基清理(1、基面清理;

2、基面平整压实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堤基清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 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料碾压筑堤(1、土料摊铺;2、土料碾压);

单元工程划分:1.新堤填筑——宜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老堤加固培厚——宜按填筑工程量500~2000m3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3、土料吹填(1、围堰修筑;2、土料吹填);

单元工程划分:1.土料吹填筑堤宜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2、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4、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1、建筑物表面涂浆;2、结合部

填筑);

单元工程划分: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五个以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防冲体护脚(1、防冲体制备;2、防冲体抛投);

单元工程划分:1.防冲体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为一个单元工程。(散抛石、防冲体抛投P420页)

6、沉排护脚(1、沉排锚定;2、沉排铺设);

单元工程划分:1.沉排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

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工程为一个单元工程。

7、砂(石)垫层(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8、土工织物铺设(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9、毛石粗排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0、石笼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1、干砌石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2、浆砌石护坡(1.基础面处理;2.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3.浆砌石护坡外观质量检查,其中第2道工序含养护为主要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3、混凝土预制块护坡(1.基础面处理;2.模板安装;3.钢筋制

作及安装;4.混凝土浇筑含养护与脱模;5.预制块护坡外观

质量检查);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4、现浇混凝土护坡(1.基础面处理;2.模板制作及安装;3.钢筋制作及安装;4.混凝土浇筑含养护与脱模;5.现浇混凝土护坡外观质量检查);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5、模袋混凝土护坡(1.基础面处理;2.钢筋制作及安装;3.混凝土浇筑含养护;4.模袋混凝土护坡外观质量检查);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6、灌砌石护坡(1.基础面处理;2.模板制作及安装;3.混凝土浇筑含养护;4.灌砌石护坡外观质量检查);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7、植草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8、防浪护堤林(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9、河道疏浚(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按设计、施工控制质量要求,每一疏浚河段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河道疏浚施工宜以200~500m疏浚河段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是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附录A,结合堤防工程实际情况,对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见表。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 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属归档长期保存资料,其填写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填表基本规定 (1) 《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2) 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3)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9、0);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如:MPa、m、m2、mm、t .等)。 (4) 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如%。 (5) 需改错时,将错误用两道直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墨等方法。 例:表面有裂,抗压强度。 (6)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 (7)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 表头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和编码:按项目划分确定之名称和编码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完成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实际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

填写实际日期(1~31日),检验日期由施工单位填写,评定日期由项目监理机构填写。 (8) 在质量标准栏中,凡未列出具体要求的,其内容应由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确定并填入该栏中。如:质量标准栏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条款。 (9) 在检验记录或检查结果栏中,应填写检查、检测的实际数据或情况,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保留位数应符合本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表中缺项的填写栏用斜线划去,以表示无此项。 (10) 监理人员的复核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并进行必要的签认,同时做好自己的抽查记录,作为复核《评定表》的依据;对于检验结果用符号表示的(如打“√”、“×”等),其施工原始记录应作为备查资料附于表后。 (11) 表尾填写: ①施工单位“三检”人,分别由负责初检、复检及终检的人员签名;金结及机电类单元工程表尾签名栏中的测量人员,由负责该表格项目测量、测试、检验的人员签名。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三检”人由分包单位负责初检、复检及终检的人员签名;对于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应由联合小组核定质量等级;当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自评时,由分包单位填写表格,并进行初验、复验,总包施工单位进行终验。 ②监理单位:填写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名称,相应栏目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 ③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签名字迹不得潦草。 二、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机构核定。 (2) 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机构、质量监督、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3) 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 工程项目划分 3.1 项目名称 3.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249.1~6—88,SL 38—92及SL 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 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 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6 —88,SL 38—92及SL 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 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4——2012标准编制 1、堤基清理(1、基面清理; 2、基面平整压实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堤基清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 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料碾压筑堤(1、土料摊铺;2、土料碾压); 单元工程划分:1.新堤填筑——宜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老堤加固培厚——宜按填筑工程量500~2000m3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3、土料吹填(1、围堰修筑;2、土料吹填); 单元工程划分:1.土料吹填筑堤宜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2、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4、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1、建筑物表面涂浆;2、结合部 填筑); 单元工程划分: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五个以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防冲体护脚(1、防冲体制备;2、防冲体抛投); 单元工程划分:1.防冲体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为一个单元工程。(散抛石、防冲体抛投P420页) 6、沉排护脚(1、沉排锚定;2、沉排铺设); 单元工程划分:1.沉排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

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工程为一个单元工程。 7、砂(石)垫层(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8、土工织物铺设(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9、毛石粗排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0、石笼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1、干砌石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2、浆砌石护坡(1.基础面处理;2.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3.浆砌石护坡外观质量检查,其中第2道工序含养护为主要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

1 总则 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l、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工程项目划分 一般规定 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1 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

负责的工程可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3 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 堤岸防护和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和护坡等分部工程。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工程。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 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1 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 2 吹填工程按围堰仓、段划分。 3 防护工程按施工段划

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63969

工程质量评定时有关单位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1.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质量复评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认定意见; 1.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 2.建筑物平面坐标及高程测量控制资料;形体测量资料(轴线、高程、外形尺寸);建筑物运行观测资料(渗流、位移、沉降变形、应力变形及裂缝情况等); 4、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钢材、水泥、外加剂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资料; 6.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砂、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 7.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8.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安装和试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 9.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 10.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地基处理、混凝土、砂浆、填筑土体等)的取样试验资料和质量检验成果汇总表;

11.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或质量缺陷处理备案表等; 12.工程项目划分表和各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新规程有关表格摘录: 表0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表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表03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表04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5 河道(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6 水工建筑物(闸、泵站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7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8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09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0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1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嘉兴市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参考一、水闸工程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 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 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 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6 —88,SL 38 —92及SL 239?—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 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项目划分程序 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 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怎样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如何划分? 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252—2000)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等。分等的指标有库容、防洪、灌溉、治涝、供水和发电等。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如何划分? 答: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1、2、3、4、5级。堤防工程的级别,应该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50286-98)确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由防洪对象的防洪要求而定,分别为1、2、3、4、5级。 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有哪些? 答:水库的特征水位有:(1)校核洪水位;(2)设计洪水位;(3)防洪高水位;(4)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5)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6)死水位。 河道工程特征水位有:(1)设防(防汛)水位。开始组织群众防汛的水位。(2)警戒水位。当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后继续上升到某一水位时,防洪堤随时可能出险,防汛人员必须迅速开赴防汛前线,准备抢险,这一水位称警戒水位。(3)保证水位。即堤防的设计洪水位,河流遇堤防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案例7: 背景资料某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我国西北某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型为土石坝,粘土心墙防渗;坝址处河道较窄,岸坡平缓。 工程中的某分部工程包括坝基开挖、坝基防渗及坝体填筑,该分部工程验收结论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80个单元工程,其中合格30个,优良50个,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 问题: 1.根据该项目的工程条件,请你选择合理的施工导流方式及其泄水建筑物类型。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

1 总则 1.0.1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化、规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l、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0.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1.0.5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1.0.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工程项目划分 2.1 一般规定 2.1.1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 2.1.2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2.2单位工程划分 2.2.1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2.2.2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 2.2.3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1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为

一个单位工程。 2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3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堤岸防护和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3 分部工程划分 2.3.1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2.3.2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2.3.3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和护坡等分部工程。 2.3.4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工程。 2.3.5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4 单元工程划分 2.4.1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2.4.2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1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 2吹填工程按围堰仓、段划分。 3防护工程按施工段划分。 4混凝土工程按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划分。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

1.0.1 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 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I、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 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0.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1.0.5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质 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1.0.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和 规定的要求。 2工程项目划分 2.1 一般规定 2.1.1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 A。 2.1.2 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 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单位工程划分 2.2.1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2.2.2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 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 2.2.3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为 一个单位工程。 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堤岸防护和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3分部工程划分 2.3.1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2.3.2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2.3.3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和护坡等分部工程。 2.3.4 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 — 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 工程。 2.3.5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4单元工程划分 2.4.1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2.4.2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

1 总则 1、0、1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l、 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得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0、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优良”两级。 1、0、5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得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得质量评定标准与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1、0、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与规定得要求。 2 工程项目划分 2、1 一般规定 2、1、1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与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 2、1、2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2、2单位工程划分 2、2、1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与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2、2、2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与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 2、2、3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1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得工程可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得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3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堤岸防护与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得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3 分部工程划分 2、3、1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得各个分部工程得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得各个分部工程得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2、3、2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2、3、3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与护坡等分部工程。 2、3、4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工程. 2、3、5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4单元工程划分 2、4、1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与考核得原则划分。 2、4、2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资料

精品文档 3 工程项目划分 3.1 项目名称 3.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249.1~6—88,SL 38—92及SL 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3.3 项目划分程序 3.3.1 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 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3.3项目划分程序 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 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021年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欧阳光明(2021.03.07)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是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附录A,结合堤防工程实际情况,对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见表1.1。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 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属归档长期保存资料,其填写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填表基本规定 (1) 《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2) 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3)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9、0);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如:MPa、m、m2、mm、t.等)。 (4) 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如95.0%。 (5) 需改错时,将错误用两道直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

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墨等方法。 例:表面有裂,抗压强度25.323.3MPa。 (6)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 (7)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 表头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和编码:按项目划分确定之名称和编码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完成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实际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检验日期由施工单位填写,评定日期由项目监理机构填写。 (8) 在质量标准栏中,凡未列出具体要求的,其内容应由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确定并填入该栏中。如:质量标准栏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条款。 (9) 在检验记录或检查结果栏中,应填写检查、检测的实际数据或情况,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保留位数应符合本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表中缺项的填写栏用斜线划去,以表示无此项。

二道河涵闸项目划分评定表

二道河涵闸项目划分评定表 由于二标堤身填筑设计变更图纸没有出来,二标项目划分工作暂时不能做。二标二道河涵闸质量评定表请参照一标友好河涵闸制定。 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 (沈阳和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5]项分001号)

说明:本表一式4 份,由项目法人填写。项目法人2份、监理机构、承包人各1份。

附件1: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至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项目划分说明 一、工程基本概况: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范围为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白塔堡河回水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干流新建堤防6805m,穿堤建筑物3座,穿堤道口2处,堤坡踏步23处以及护堤地范围内的护堤林栽植(迎水30m,背水20m);支流回水堤加固2828.5m,设置堤坡踏步8处。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范围为浑河左岸南阳湖桥-长大铁路桥段。一标段新建堤防2259.1m(桩号H4+637.8至桩号 H6+896.9)。其中H4+637.8-H4+670.4为堤防到南阳湖桥引桥的过渡段,纵向坡比1:84,H4+637.8-H4+687.8段堤防迎水侧采用石笼防护;H5+269.7-H5+319.7之间为预留车库段; H6+783.8-H6+896.9为悬臂式挡墙段,一标段设置穿堤道口一处和友好河闸穿堤建筑物一座。堤坡踏步7处。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二标段工程范围为浑河干流白塔堡河口至南阳湖桥及白塔堡河支流河口至高速桥回水段右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浑河干流新建堤防1567.9m(桩号H3+029.9至H4+597.8),白塔堡河右岸回水堤加固1470.1m(桩号BR0+000至BR1+470.1)。二标段包含二道河闸穿堤建筑物一座,堤坡踏步10处,其中干流6处,支流4处。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三标段工程范围为浑河左岸白塔堡河口-和平区与苏家屯区界以及白塔堡河回水段(河口至高速桥)左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浑河干流左岸三标段堤防建设工程新建堤防1333.2m,支流堤防加固1358.4m。三标段桩号范围为H1+644.4~H2+977.6及BL0+000~BL1+358.4。 H1+644.4-H2+968.6段与老堤线有交叉,对老堤进行清基后拆除,按照设计断面重新填筑堤防,其中H1+644.4-H2+552.3之间堤线穿过鱼塘,对鱼塘淤泥进行彻底清理后,再按设计断面进行堤防填筑,并对堤脚护堤地进行回填平整;白塔堡河左岸BL1+325-BL1+358.4段迎水边坡为石笼防护,三标段包含1号穿堤建筑物一座,堤坡踏步8处,干支流各4处。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四标段工程设计范围为浑河左岸浑河闸至和平区与苏家屯区界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堤防1644.4m。桩号H0+000-H0+022.9堤顶清基后铺设沥青路面;四标段全段(H0+000.0~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模板(下发)▲▲

附件: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划分标准(试行) 一、堤防工程项目划分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分项工程) 单元工程类别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分项工程划分 △堤身工程△1.堤基清理堤基清理 沿堤轴线方向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 元工程 / 2.堤基防渗 混凝土防渗墙以每一个槽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 孔深小于20m,以相邻的30~50个高喷 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孔深大于20m,连续600~1000m2的防 渗墙体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水泥土搅拌防渗墙按沿轴线每2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土工膜防渗 以每一连续铺设的区、段或每 500~1000m2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3.堤身防渗同堤基防渗工程_ / △4.堤身填筑工 程 堤身填筑 以每一施 工段的每 一碾压层 划分为一 个单元工 程 新堤填筑,按100~500m堤 轴线长划分单元工程 / 老堤加高培厚,按填筑工程 量500~2000m3划分单元工 程 / 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 填筑 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5个以 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5.填塘固基填塘固基以每一处坑塘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6.压浸平台压浸平台填筑 沿堤轴方向以100~500m划分施工段, 每一施工段的每一碾压层为一个单元 工程 / 7.堤身防护 现浇混凝土护坡 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浆砌石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 工程 / 干砌石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 工程 /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分项工程) 单元工程类别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分项工程划分 △堤身工程7.堤身防护 灌砌石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混凝土预制块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模袋混凝土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植草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砂(石)垫层与面层结构单元划分一致/ 土工织物铺设与面层结构单元划分一致/ 8.堤脚防护 散抛石护脚 以施工段长60~8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石笼防冲体 以施工段长60~8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预制防冲体 以施工段长60~8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土工袋防冲体护脚 以施工段长60~8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9.小型穿堤建筑 物 (视工程量,以一 个或同类数个小 型穿堤建筑物为 一个分部工程) 土方开挖按验收区、段划分单元工程/ 土方回填 按每一验收区、段的每一碾压层划分单 元工程 / 堤身与建筑物结合 部填筑 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5个以 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进口连接结构物按结构性质划分为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 出口连接结构物按结构性质划分为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 钢筋混凝土穿堤结 构物 视工程量划分为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 金属结构划分为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 10.堤顶道路 (1~3km划为一 个分部工程) 路槽开挖以每一验收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灰土基层以每一验收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3 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划分.docx

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见表 1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表 2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表 3 引水(渠道) 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 1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类别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说明 1.坝基开挖与处理 ( 一 ) 土质心( 斜) 墙土石坝△2.坝基及坝肩防渗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3.防渗心( 斜) 墙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4. 坝体填筑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5.坝体排水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6.坝脚排水棱体( 或贴坡排水)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7.上游坝面护坡 (1)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8.下游坝面护坡(2) 如为混凝土面板( 或预制块) 和浆砌石护 坡时, 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 9.坝顶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10.护岸及其他 一、拦河坝工程 11.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 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2.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单独招标时, 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3. 坝体填筑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4.坝体排水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5.坝脚排水棱体( 或贴坡排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水) 6.上游坝面护坡 ( 二) 均质土坝(1)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7.下游坝面护坡(2) 如为混凝土面板( 或预制块) 和浆砌石护 坡时, 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 8.坝顶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9.护岸及其他 10.高边坡处理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1.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单独招标时, 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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