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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宜宾芙蓉电力公司

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公司的党群工作,调动各级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芙蓉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群工作奖励

(一)奖励类别

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2、先进工会分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3、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4、优秀妇女工作者。

(二)奖励标准

1、先进党支部、先进工会分会、先进团支部,分别为1000元;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50元;

3、其他人员100元。

(三)奖励办法

按照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条件,依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评比,符合规定条件者,即进行表彰并按上述标准实施奖励。由综合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岗位津贴发放

(一)发放范围

下列人员兼职从事党群工作任职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包括:党总支委员、纪检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工会(职代会)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委书记、团委干事;女工主任。

(二)发放标准

1、享受每人每月100元岗位津贴人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干事、女工主任。

2、其余人员享受每人每月50元岗位津贴。

3、工会兼职会计、出纳等其他有关人员的岗位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发放程序

1、工作考评。由党总支牵头,对党群工作兼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2、提出方案。由综合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岗位津贴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

3、领导审批。实施方案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

4、发放领取。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实施方案,由综合部发放到个人,领取人签字确认。

三、加强对所需经费的管理

(一)党群工作奖励所需经费分别从党费、工会费用中解决。党群工作兼职岗位津贴由公司管理经费中解决。

(二)奖励和岗位津贴一般以发放现金为主,必要时也

可发放等额纪念品。

(三)要严格执行预决算等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纪检监察审计组、资产财务部、工会经费审查小组要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奖励和岗位津贴标准可适当调整,由党总支研究决定;其他相关人员确有必要实施奖励时,可参照执行。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宜宾芙蓉电力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

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 (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 天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

(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 (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 (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 (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 (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 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 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 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 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 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 ;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三)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场批准的内退人员,可按原岗位比照《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人员加发综合补贴的通知》(场字〔2004 〕号160 号文件)规定执行。

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标准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 企业标准 Q/HY.CG.KM19.002—2012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标准 2012—7—12发布 2012—7—13实施 企业管理部 发布

Q/HY.CG.KM19.002-2012 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群工作部的组织机构、工作范围及职责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党群工作部的综合管理工作。 2 岗位名称、职责及任职资格 2.1 主任岗位职责 2.1.1 在厂党委领导下,主要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和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厂内宣传管理、昆烟网站建设工作。 2.1.2 在厂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做好宣传统战工作。 2.1.3 负责相关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制定,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1.4 负责指导基层党总支(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总支(支部)的履职能力。 2.1.5 负责组织召开党总支(支部)书记例会。 2.1.6 负责对《党建对标工作责任书》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向党

委推荐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2.1.7 不断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与生产管理工作的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2.1.8 按照厂党委工作安排,抓好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培训工作。 2.1.9 负责厂内宣传管理、昆烟网站建设工作。结合企业经济工作,组织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2.1.10 负责组织宣传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教育工作。 2.1.11 负责组织宣传企业四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总结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 2.1.12 负责与集团党群工作部、宣传策划部的业务联系,负责审核对外和对内宣传报道的材料。 2.1.13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好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 2.1.14 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1.15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2.1.16 任职资格 大学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党群管理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生产经营管理或安全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组织、决策能力,有较好的理解和执行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

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2013)

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对特殊作业岗位津贴相关文件的精神,公司 2013年4月9日总经理组织召开了制度修订研讨专题会议,经会议讨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调动在特殊环境作业员工的积极性,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特拟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一、根据公司现状,分为两类: 1类为: 井下采掘、地质、测量、取样、井下安全管理岗位、井下专职安全员。 2类为: 机修工(焊工、钳工)、电工、从事环保工作岗位、从事危化品、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岗位。 二、津贴标准: 1、1类按下井作业时间计算,具体为: 井下时间≤ 4.0H/日 井下时间> 4.0H≤ 6.0H/日 1类津贴标准 井下时间> 6.0H≤ 8.0H/日

井下时间> 8.0H/日40元/次50元/次20元/次30元/次 2、2类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为8元/日。若2类人员下井作业,按一类津贴标准兑现。 3、除1类和2类人员外,其他人员下井检查工作,工程验收等按一类标准给予下井津贴。 三、实施考核办法 1、以人力资源处为主体对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进行考核,要求井巷二处井口调度室每天做好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的时间记录,按月统计报部门领导复核、人力资源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计算当月津贴。 2、2类津贴类别的要求部门在做考勤时注明当月矿区出勤天数,考勤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否则一律不给予计发津贴。 3、人力资源处将不定时进行现场抽查,若发现个人弄虚作假,一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5分,两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10分,并扣除个人当月考核奖金,三次取消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奖。 4、若井巷二处调度室统计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统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5分,两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10分,并扣除个人当月考核奖金,三次取消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奖。 四、调离该岗位以后按照新的岗位标准执行,新近人员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类别确定享受对应津贴标准。 五、考核与监督 本办法的日常考核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由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 六、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在环保安全措施费中列支,不列入个人工资总额。

岗位津贴制度

蓬莱市虎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津贴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公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为执行国家关于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根据鲁劳社[2006]70的调整,切实落实员工的相关待遇,提高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矿山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建立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 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岗位津贴的种类及标准 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一)井下津贴 1、井下采掘工:30元/工; 2、井下辅助工:30元/工。 3、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 (二)中餐补贴:8元/工。 每班中餐补贴由公司每月支付给职工个人。 (三)夜班津贴 1、前夜班: 10元/工; 2、后夜班: 12元/工。

(四)高温津贴 1、工作场所33度以上的劳动者:20元/工。 三、通讯信息费、交通费津贴 (一)、通讯信息费: 1、发放范围。主管以上人员和部分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人员。 2、定额标准。总经理500元/月,副总经理300元/月部门经理150元/月、主任工程师120元/月、主管100元/月、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及其他50元/月。 (二)、交通费: 1、发放范围。居住在莱州、招远、栖霞市区、蓬莱市区、烟台市区的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主管。 2、发放标准。居住在莱州市区域的每人每月300元;居住在招远区域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栖霞市市区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蓬莱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居住在烟台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 (三)、有关规定: 1、交通费发放,必须由个人提供有效、合规的票据,在定额范围内由财务部负责据实报销(每季度末报销一次)。 2、通讯信息费发放,由办公室根据发放标准于季度末统一采购充值卡,发放到相关人员。 3、享受通讯费的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四、属下列人员之一者,从当月起停发津贴补贴 1、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人员;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 3.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 *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 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 (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 (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 (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 (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 (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 (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党群工作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党群工作部“三定”方案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根据***号关于颁发试行《***新架构部门岗位职责》的通知中党群工作部职责要求,拟出如下党群工作部三定方案和各岗位职责: 一、党群工作部三定方案 1、人员编制(含领导职数):10人、其中:领导职数4人, 2、岗位:经理1人、副经理(监察负责人)1人、团委书记(副书记)1人、经理助理1人、组织专员1人、宣传专员1人、工会专员1人、《企业报》主编1人、纪检专员1人、《企业报》采编记者1人。 3、定员:1、根据***号《关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用的通知》,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组织专员:***(兼),宣传专员:***,工会专员:***,《企业报》主编:***,团委书记(副书记):暂缺,纪检专员:暂缺,《企业报》采编记者:暂缺 二、党群工作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公司党委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做好公司党委日常工作,抓好组织、宣传和作风建设工作; 3、负责做好公司工会日常工作; 4、做好企业文化宣贯和VI工作,办好《企业报》; 5、做好开展团员、青年教育工作和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6、围绕公司战略目标,负责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和向公司报告; 7、贯彻传达公司的各项指令,指导、协调、督促及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 8、领导本部门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内部建设; 9、经常深入基层部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10、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副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精神,根据公司纪委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针对性地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惩防并举”措施和参与服务承诺监督,促进廉洁从事和客户满意率的提高。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着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与之相配套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市国资委的《所出资企业违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与《****》的宣贯、监督、评估和提出惩处建议等项工作。 3.负责公司工程、物资等各项招投标过程中的纪律监察。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对招标采购活动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督,使程序合规、过程阳光、结果公正。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经理助理(兼组织专员)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根据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部署,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和党内文件的起草、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体现薪酬的公平公正性,针对部分岗位在特殊环境或条件下的额外付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津贴的种类】公司目前实行的岗位津贴包括两大类: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夜班津贴、值班津贴、节日津贴、驻外津贴;2、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 第二章夜班津贴 第三条【适用对象】适用于长期性从事夜班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质检员、生产大班长岗位。 第四条【夜班津贴的种类、标准】 前夜班:10元/班(20:00-24:00); 后夜班:20元/班(00:00-8:00); 全夜班:30元/班(20:00-8:00) 第五条【执行时间】5月1日-9月30日,执行后夜班、全夜班津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执行前夜班、后夜班、全夜班津贴。 第三章值班津贴 第六条【适用对象】适用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延长工作时间或应急处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超过1小时的情形,具体发放对象包括:仓储组仓管员、机修/电工、内勤、行政司机。 第七条【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或手机畅通;

2、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进行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工作岗位,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值班津贴标准】 第四章节日津贴 第九条【适用对象】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当天正常上班的员工,公司原则上鼓励在当月其他工作日进行换休,此外,公司同时给付节日津贴,作为因不能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给付的额外津贴。节日津贴适用对象包括:职能人员与生产车间工人。 第十条【节日津贴标准】职能人员100元/日,生产车间工人50元/日;采取倒班制的员工,法定节假日当天时段包括:00:00-24:00。第十一条【节日值班安排】公司鼓励员工保证合理休息时间,法定节

党群工作部干事岗位描述

党群工作部干事岗位描述 一、岗位名称 党群工作部干事 二、直接上级 党群部部长 三、岗位工作理念 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尽职尽责 四、岗位任职条件 本岗位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党建、工会等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计算机网络、办公自动化操作,具备一定的应用写作能力、协调沟通和团结协作能力。 五、岗位职责 ㈠、岗位职能、工作任务 协助党群部部长宣传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抓好中心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落实工作,积极负责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及中心各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疏导和形势教育工作。 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在工作上支持和服从上级领导,维护本科室的形象和声誉。协助党群部部长检查、监督和指导基层单位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㈡、岗位工作内容 1.负责贯彻执行中心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和指示。 2.负责分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及实施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实施指导和监督。 3.负责完成党建和工会的基本台账工作。 4.负责分公司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宣传分公司在经营服务和日常管理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而在分公司上下形成风清气正,“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4.协助工会积极搞好中心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和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㈢、岗位工作标准 1.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2.通过宣传工作,对外树立机关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强中心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对内为分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中心的凝聚力,使分公司的宣传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4.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保守党内机密,维护企业的利益。 六、岗位主要工作流程 按照党群工作部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党群部部长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协调解决所发现

高校各岗位和业绩津贴管理规定

高校各岗位和业绩津贴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岗位和业绩津贴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项校内津贴必须在考勤、考绩基础上发放。年度考核属基本合格者,从下一年度起减发3个月校内津贴;年度考核属不合格者,从下一年度起停发全年校内津贴。 (二)对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出国探亲、自动离职、解聘、拒聘或停发工资的人员,由发生出国、离职、解聘、拒聘的下个月起(停发工资的当月起)停发校内津贴;对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由变动的下月起按新的岗位发放校内津贴。 (三)经学校批准在职学习、进修等人员的津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对于脱产学习、进修人员,从办理相关手续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岗位和业绩津贴;对于不脱产进修、在职提高的人员,能够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经二级单位申报,人事部门审批,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和业绩津贴。 (四)退休人员自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岗位和业绩津贴;课时津贴按照二级单位发放计划核发。 (五)新来(回)校工作的人员,从报到之日开始考勤,从考勤满一个月后的下一个月起,依据考勤结果和所在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和业津贴标准。 1、新调入人员,来校工作的当年和第二年可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级,第三年起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2、学院培养的硕士人员,回院工作的当年和第二年享受相应专

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级

。 3、新参加工作的博士(含内部培养),来校(回校)工作的当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含内聘职务)的最低级标准,来校(回校)工作的第二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含内聘职务)的最低级标准,第三年起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4、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及以下人员,六个月以内执行见习期的岗位和业津贴标准,见习期结束的第一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最低级别津贴标准,之后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5、对于当年评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职文件公布的当年可享受同等级别的最低一级,第二年正常参加评定。 (六)岗位和业绩津贴标准中的职务,是指现岗位聘任的职务,不在岗人员不享受岗位和业绩津贴。 (七)工作人员的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岗位和业绩津贴从聘用岗位的下月起,按标准中新任职务对应的标准金额执行。从事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和教辅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中,副职主持工作的,可按照正职对应的岗位和业绩津贴标准执行。 (八)兼职教学秘书(或综合秘书)比照科级员业绩津贴标准核发;各兼职分工会主席、兼职党支部书记、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工勤岗位的班组长,每月享受兼职津贴50元;辅导员和(一、二年级)班主任津贴为100元/月,辅导员编制总体上按1:200师生比配备,对辅导员缺编的教学院,其缺编指数按科员标准核发兼职人员业绩津贴;

班主任工作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班主任工作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班主任是学生的直接管理者,应该经常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为全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信息。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思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的质量,依据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一、班主任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工作 1、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政治学习或班会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班级稳定。做好本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在军训、实习、就业等各阶段思想教育工作。努力使本班成为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班集体。 2、认真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班级凝聚力。 3、加强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安全事故的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 4、班级无恶性事件发生(主要指恶性打架、打群架、或因其它构成刑事案件的)。 (二)班级管理 1、班级档案齐全(含花名册、考勤表、学生住宿情况及联系方式、学籍卡、课程表、班级各层次学生干部及党员、入党积级分子、团员名单和相关考核材料、评优及处分文件材料等),记录详细准确。 2、学生流失率、交费率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要求。 3、经常下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巡视检查课堂、升国旗、课间操、宿舍卫生、早操及晚自习情况,每周检查早操、课间操、晚自习,学生宿舍各不少于二次。对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宿学生能够及时教育、批评处理。 4、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评定及学校布置的各项评优工作,做好学生各学期、各学年鉴定。 5、积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无弃权。 6、经常深入课堂,与任课老师联系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班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注意优秀生的发展与培养,对学习差的学生进行督促和帮助,指导班级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高班级的学习成绩。 (三)其他 1、积极参加班主任会议,进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通过各种方式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交换学生在校的学习、思想情况,密切家长和学校的配合,共同开展对学生成长进行教育。 二、专兼职班主任月考核 月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安全考核两项内容。 (一)日常工作考核 1、日常工作(满分100分) (1)两操:要求专职班主任每周准时跟班出早操5次、出课间操5次,每次得1分(周10次得10分;按月4周得40分)。兼职班主任每周准时跟班出早操2次,出课间操3次;每次得3分(周5次得15分;按月4周得60分)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没有出操时,班主任也要求签到。 (2)晚自习:专职班主任能检点学生上好晚自习,每次得2分(周5次得10分,按月4周得40分)。兼职班主任能检点学生上好晚自习,每次得3分(每周2次得6分;按月4周得24分)。

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辅导员工作是高校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环节。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加强学校学生工作系统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北京市有关政策和资源,充分尊重各学院意见并调动一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补贴发放既要惠及全体辅导员,又要体现绩效导向。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辅导员工作考核等有关辅导员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全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开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与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经费来源

自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为党的关系在北京市委的54所高校按年度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中央在京高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在北京市与中央高校共建经费中列支,按年度拨到学校。北京市按照每200个学生设立1个辅导员岗位,每个岗位每月500元的标准下拨辅导员岗位补贴。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及分配方案,在对辅导员进行学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发放至辅导员。 四、发放范围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辅导员岗位的界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范围为: 1、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工作者,包括学院等基层单位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学生规模较大的学院还可包括从事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科工作人员、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及党员日常管理的党务秘书; 2、学校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包括党委组织部(学生党校)、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 3、根据工作需要,由学院聘请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人员; 4、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备案,担任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职务的在校学生; 5、工作业绩突出的班主任。 五、发放方式 学校将每学年辅导员岗位补贴总额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辅导员岗位补贴,占当年度北京市下拨经费额度的

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

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 一、党群工作部部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党群工作部的各项工作。 2、制定本部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工作。 3、负责公司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党员管理、党员发展等党务管理活动。 4、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确保党的章程和各项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 5、负责指导团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和组织团的各项活动。 6、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7、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组织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公司的安全宣传教育十二法活动,并对基层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9、组织职工年度体检、计划生育等工作。 10、参加公司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11、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发掘、提炼公司文化中的积极元素,宣传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组织、组织员)岗位职责 1、协助党群工作部部长开展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基层党

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参加基层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党建会议,检查了解党委班子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等方面的工作。 4、协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检查基层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6、负责接待处理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7、每年年底根据公司工作开展情况和调研情况,向党群工作部提交一份工作调研报告。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宣传)岗位职责 1、协助党群工作部部长搞好宣传工作,制定和实施公司宣传工作战略规划,全面进行宣传工作制度的优化设计。 2、负责报纸、电视、网络的新闻发布和宣传,及时更换牌板及橱栏阵建设。 3、积极发展与社会各方的公共关系,维护与新闻媒体的紧密联。 4、保持与公司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并上传下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5、协助党群工作部部长开展公司的安全宣传教育十二法活动,并对基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 3. 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 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 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 *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 (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 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 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 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5. 3工程项目津贴的标准: 5.3.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在广州市内的,按工程造价划分津贴标准: 1)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

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 贵州赤天化集团天福物业管理公司 企业标准 党群工作部部长岗位职责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群工作部部长的职责、岗位人员资格要求、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2职责 2.1全面主持党群工作部工作。 2.2负责抓好党总支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3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2.4负责抓好本部门管理工作。 2.5负责做好工作范围的沟通协调工作。 2.6负责党委以及本部门重要文件材料的审核。 3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3.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2中共党员并具有三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3.3熟悉企业党建、工建、团建、纪检监察、综治维稳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法规和主要政策,了解掌握企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基本规律和主要方法。 3.4熟悉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具备较强综合管理知识和能力。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3.5具有较强的职权范围内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 3.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7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8具有娴熟的现代化办公能力。 3.9具有较强的党性、原则性、事业心和执行力。 3.10身体健康、心理素质优良,能适应本职工作。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执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4.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指示与决议,按照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抓好党群工作部全面工作。 4.3拟订公司党的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并按党总支决定指导实施。 4.4负责拟订公司年度思想政治、宣传工作、纪检监察、综治维稳、干部培训计划、党员发展计划等重要文件。 4.5负责公司党政联席会会议议题的收集、汇总和报告,以及会议组织工作。 4.6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党建党务信息以及干部员工思想动态,做好党总支的参谋和助手。 4.7负责对外来文件的处理及党总支文件、对外宣传报道的审核工作。 4.8负责以党总支名义发出的文件材料的审核工作。

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的管理,并使之纳入公司的激励机制中,为公司管理效率和企业文化及形象的提升服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的责任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监督落实执行、意见收集、 修订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1.2.2 适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劳务工、兼职、实习生除外)。 2.0 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 包括职务津贴、技术津贴、特殊津贴等。 2.1职务津贴 根据在公司内担任的职务发放,职务一旦有所调整,职务津贴随之调整,领取职务津贴的管理人员不再计算加班费,职务津贴标准如下:

2.2 技术津贴 岗位技术要求高于岗位职级等级的,有特殊技能的和有中级以上国家技术类职称的人员,给与技术津贴。 2.2.1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二级)的津贴标准:200元月.人。 2.2.2高级职称的津贴标准(或职业资格高级):300元月.人。 2.2.3教授级高工的津贴标准:500元月.人。 2.3特殊津贴 拥有特殊专利技术或其他符合公司规定的人员可享有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须由本人申报,并经上级主管-分公司经理-人事部-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3.0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 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用车补贴、异地补贴、书报费补贴等。 3.1交通补贴 本福利规定适用于非公司提供住宿或交通工具的在职员工。补助标准如下:

3.2通讯补助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需要对需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及费用标准进行核定,按照行政管理制度中通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如下:(单位:元/月) 3.2.1 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另行处罚; 3.2.2本人在每个月的25号前将本月通讯费的正式发票交到财务部领取充值卡; 3.2.3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综合部→综合主管副总; ?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3用车补贴 行政级别为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由公司配车;分公司总经理(含)以上因务需要经常用车,但目前尚未配车辆者享受每月2000元用车补贴。用车补贴与交通津贴不得同时享受。 3.4异地津贴 因业务需要,长期派驻在外地工作,且劳动关系建立在北京的员工,标准为100元/天,根据外派员工实际工作日发放,且不能同时享受交通津贴、 3.5书报费补贴 是指员工为使本人职业技能不断提升所需购买的有关专业报刊书籍,公司给予报

温州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

温州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国人部发[2006]56号)、《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岗位津贴分配的新型模式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建设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岗位津贴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突出岗位、按岗取酬”的原则,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 (二)坚持“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兼顾效率与公平,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与学校办学效益挂钩,建立固定工资与岗位津贴双轨运行的分配制度。 (三)坚持“职责分明、责酬一致”的原则,全面推行校院两级管理,明确校院两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津贴分配经费总额切块、动态包干的分配办法,强化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 (四)坚持“总量控制、稳步增长”的原则,建立岗位津贴的正

常增长机制,确保岗位津贴在学校财力承受范围之内,并使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岗位系列和等级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分类,学校设置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四个系列,学校依据总量控制与结构比例控制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岗数和各岗位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 (一)教学科研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设11个等级。一级岗位最高,十一级岗位最低。 (二)管理岗位 学校管理岗位设置10个级别,即管理岗位一级(正校级)、管理岗位二级(副校级)、管理岗位三级(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管理岗位四级(正处级)、管理岗位五级(副处级)、管理岗位六级(正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副科级)、管理岗位八级(科员1级)、管理岗位九级(科员2级)和管理岗位十级(见习岗位)。 (三)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分为一级岗位(正高级)、二级岗位(副高级)、三级岗位(中级)、四级岗位(初级)、五级岗位(员级、见习人员),共5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一级岗位(高级技师)、二级岗位(技师)、三级岗位(高级工)、四级岗位(中级工)、五级岗位(初级工)、六级岗位(普通工和见习人员),共6级。 三、教职工收入的构成 教职工的收入由档案工资、岗位津贴和学习活动费三部分组成。档案工资由学校根据国家人事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津贴(税前)由基础津贴和绩效津贴构成,根据本办法进行分配;教职工的学习活

党群工作部职责

党群工作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部门使命 党群工作部的全部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集团公司发展大局,通过党群工作体系与企业管理流程的融合,使思想政治工作直接参与管理,间接的为企业创造财富。 第二条部门组织架构 (一)目前在岗3人,其中部门主任兼职。 (二)岗位安排:1.部门主任;2.部门副主任;3.团委书记;4.党务干事。 第三条部门职责 (一)党建工作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要求,提出集团公司党建工作任务,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负责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时事的学习宣传,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队伍政策理论水平;

3、负责集团公司党的组织建设。抓好党委换届,负责指导集团子企业党组织的建设,提出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审核基层党组织建制,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抓好党的组织发展、党员管理; 4、负责集团公司党的制度建设。抓好党的制度在集团公司的落实,制定完善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承担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的职责,确保党委工作正常运转。承办上级党委来文、来电等工作;负责党委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等草拟工作;审核、办理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及对外交往的文件; 6、协同做好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协同做好所属企业“四好”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指导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对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实施指导和督查。检查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8、负责党委系统评优、推优工作,组织集团公司各所属企业开展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干部和优秀党员的评选和向上级的推选工作;选树典型,弘扬先进; 9、负责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与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开展党内民主管理、党务交流与党建宣传活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信息,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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