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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国11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保障投资的安全性,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经营的新建、扩建、技改、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参股经营的项目参

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投资部)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权。

第四条投资部应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情况及需要,会同集团公司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子公司投资的项目,由各专业公司、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二章项目建设阶段

第一节建设前期

第六条投资项目获集团公司批准后,项目主办单位可正式实施该项目,需成立项目公司的应立即着手办理项目公司的审批及注册手续(成立项目公司的审批见《投资项目审批规定》。项目公司应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投资部联系。

第七条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建立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履行,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项目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应报投资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公司应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第九条集团公司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项目,其初步设计审查由投资部组织,财务本部、法规室、综合计划部、项目公司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十条集团公司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含三百万元)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公司组织审查,投资部、财务本部、综合计划部、人事本部及有关方面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公司所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投标单位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底的编制、开标与决标、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图纸会审等工作:(一).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的大中型项目,投资部应全过程地直接参与;

(二).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下(含三百万元)的大中型项目,投资部可不直接参与,由项目主办单位自行办理,但应及时地将下列资料报送投资部审核。

(1)施工图图纸;

(2)工程招标文件;

(3)工程招标概(预)算书和中标单位的工程概(预)

算书;

(4)施工组织总设计;

(5)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6)工程用款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公司必须将以下合同报投资部审核:

(一)工程委托设计合同;

(二)工程监理合同;

(三)工程承包合同;

(四)选择设备、材料采购方案、确定主要设备的选型及订货合同。

上述合同由投资部审核后,交财务本部及法规室审核,以上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获准后按有关授权管理规定对外签约。

第二节建设施工期

第十三条项目公司应随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填报工程进度、用款情况及质量状况等报表,及相应阶段所发生的索赔签证和费用,报集团公司投资部和财务本部,并定期进行财务及概算执行情况分析,作出专题报告。如果:

(一)延误工期或财务超支造成损失,经投资部、财务本部和工程监理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调查分析,确定为管理不善,领导失职,则检查小组有权提请总经理给予责任人员

相应的处分;

(二)如延误工期或财务超支属于客观原因,则投资部应会同财务本部及有关专家与项目公司共同研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严格控制成本、限定工期,并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如有大的设计变更或发生重大情况,项目公司应及时向投资部报告。

第十五条投资部应严格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会同购务本部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研究并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措施,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信息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三节竣工、验收期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达标;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达到上述要求时,项目公司应及时向投资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七条项目公司应准备好以下竣工验收资料:

(一)技术资料:应包括建筑、安装、设备等方面的竣工图纸和有关文件,试生产运行报告等。

(二)竣工决算。认真清理所有财产、物资和未用完或应回收的资金,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益。竣工决算资料包括:

(1)竣工项目概况;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和费用签证等资料;

(3)各地造价部门规定可调整的材料明细表;

(4)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5)工程保修合同;

(6)竣工财务决算;

(7)竣工交付使用固定资产表;

第十八条投资部组织财务本部、法规室、综合计划部人事本部、项目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贷款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验收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研究补救措施及处理方案。项目公司应据此尽快实施,问题解决后再进行复查。

第二十条项目公司应有完善的财务、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项目建设的完整资料,投资部有权随时调阅。

第三章生产经营阶段

第二十一条项目竣工投产后,项目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特

点,制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并报投资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应在年末将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利润计划、投资计划报计划部、投资部;资金运用计划、还款计划报财务本部、投资部;经上述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投资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项目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项目公司应按国家现行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定期上报集团公司财务本部、投资部。

第二十五条项目公司应按照投资部的要求,以月报、季报、年报的形式,定期向投资部上报企业的统计报表资料。各类统计报表应真实地反映生产经营中的实际情况,统计年报应附有统计分析报告。

第二十六条项目公司应在每年年末向综合计划部和投资部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投资部会同综合计划部、财务本部对各项目公司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评,并提请集团公司领导对有关项目公司的负责人予以奖励或处罚。

第四章项目后评价

项目跟踪管理办法

项目跟踪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跟踪管理办法为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对业务人员进行考核,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在项目小组与企业签定协议,开始进场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业务部须将项目小组名单、企业的通讯地址、传真和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通知管理部。 二、由管理部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的人员,依照联系方式,根据本管理办法附件一的内容将项目反馈意见表等送达企业负责人。 三、在项目小组进场工作半个月后,由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及时将反馈意见初始表收回。 四、项目进展中的每三个月,由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按时将附件二项目跟踪反馈意见期间表送达企业,并督促企业进行填写和收回。 五、项目发行结束后半年,继续由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将附件三项目回访表送达企业,同时督促企业进行填写和收回。 六、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必须对每次反馈意见表的送达和回收情况进行登记。七、各业务部有义务配合管理部的项目跟踪管理工作,按时提供企业的地址等情况。对违反规定者,将在业务部考核中进行相应处理。八、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须对所收

集到的反馈意见表的内容予以严格保密。非经许可,该反馈意见表仅限投行管理部总经理及其以上领导阅读。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2001年7月20日附件一:尊敬的公司:北京证券非常荣幸为贵公司提供(股份制改造、发行辅导、财务顾问、股票发行上市)服务,并真诚地希望能为贵公司的未来发展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北京证券投资银行管理部,将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对项目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予以监督。我们将在项目人员进场半个月后,发出我们的调查表,并将每间隔一个月发出一份反馈意见表,以便我们了解业务人员的工作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改进工作。希望贵公司能为我们提供宝贵意见,协助我们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圆满完成贵公司的工作。本次为贵公司提供服务的是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部。我们已派遣了以()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小组提供全部服务。我们还将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需要,增派其它业务人员。我们将承诺恪守北京证券一贯的“诚信、高效、服务、进取”原则,为贵公司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以使(改制、辅导、财务顾问、股票发行)工作获得圆满成功,贵我双方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管理部联系人员和电话:E-MAIL信箱:北京证券投资银行管理部年月日项目跟踪反馈意见表(初始表)尊敬的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合作,我们希望贵公司能对项目小组的工作予以阶段性总结和评价,以便我们更好地根据贵公司的要求提供服务,我们将对填写的反馈意见表的内容予以保密。

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xxxxx 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2007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1)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2) 第四章附则 (3)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规范xxxxx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主要是指由xxxxx以及下属子集团进行的基本建设或对外投资项目。 1)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办公场所等土建项目等。 2)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对外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对外长期投资(股权、债权)、 企业兼并收购、合资联营等。 3)其他投资项目,指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项目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以及下属子集团。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四条xxxxx对于基本建设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筹管理。xxxxx拥有各项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各下属子集团的投资项目必须报经总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xxxxx对于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总部及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并报经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审核后,由xxxxx董事会最终审批同意。投资项目预算经xxxxx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可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但是在投资项目资金支出时还必须报经xxxxx财务管理中心审核,然后由集团总裁最终审批。 第六条所有预算外投资项目必须经xxxxx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xxxxx董事会审批同意后,投资项目在资金支出时还必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同意。 1目前xxxxx将所有投资权上收为集团总部的,随着集团管理的正规化,xxxxx可有选择性地将投资权下放到各子集团,可限额进行管理。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保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保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建设的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险、生态建设、环境 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和政权基础设施项目; (四)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财办事、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投资管理的规定,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后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面积需求、项目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体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集约利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的要 求。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 (二)规划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储备库; (三)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四)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 (五)编报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编报和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或项目概算;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检查; (八)项目竣工验收;

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会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是本公司员工。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1、制定基金的募集方案; 2、决定报请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 3、制定投资方案; 4、制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 6、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应取得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出投资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应当取得董事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的同意。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经理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下列政府及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本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使用国家和省投资补助及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政府融资用于建设的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建设: (一)城市公共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 (三)本级政权基础设施; (四)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 (二)坚持量入为出,保证市财政资金正常运转和平衡; (三)坚持以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为主,除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外,一般不参与竞争性项目的投入; (四)坚持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 (五)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库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制、项目审批、招投标方案核准、投资计划下达和实施监督、项目稽察等综合管理。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科技以及综合招投标、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流程 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流程包括项目发现、立项建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行业投资机会论证)、专家论证、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九个环节。

第二节价值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 一、总体选择标准 主要投资于拟上市成长期(创业板)和拟上市成熟期(中小板和主板)企业的股权,同时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机会(定向增发),适时对发展前景良好或有机会迅速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项目相关的扩张期及投产期企业股权进行投资。项目符合基金设立的的重点产业方向和区域需求; 对于所有接触的投资机会,是否进入正式评估阶段,初步必须至少要符合下列必要准则:经营团队诚信、能力、投入及过往绩效、公司具市场竞争地位(特别是成熟期)、新创技术或产品确有独特性、投资价格合理、产业趋势向上、预期产业规模够大; 相对投资成本而言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已成一定的规模; 相对企业的价值而言投资价格低估。 二、成长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过去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60%。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二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成熟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规模或资产价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最近一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不低于3000万元; 过去3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007年颁布,2009年10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投资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管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电广传媒《创业投资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是公司创投流程、管理的基本操作规范及指导制度。 第二章组织设置及职能 第三条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公司内部的最终决策。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是公司投资管理、决策的常设领导机构,由董事会指定成员担任。投委会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解释,并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进行评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及考核,实施奖罚。 第五条部门职责 创投部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对外进行项目的收集、筛选、沟通、谈判、签约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对内按公司管理规定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风控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和投委会的日常事务管理机构,直接对投委会负责。主要职责是代表投委会对投资流程监督、把关,项目的风险监控调查及投资相关事宜的管理。 财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及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投资流程 第六条创业投资项目遵循以下投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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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具体投资流程及管理规定 第七条项目信息收集、筛选 创投部门投资经理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内容包括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项目的行业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主营业务、所有者资料、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 投资经理依照自身经验,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筛选,有继续跟进价值的项目报部门立项讨论。 投资经理从项目开始接触到最终投资需全程记录《尽职调查底稿》(附件一)。 第八条部门立项 创投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立项的责任人。 投资经理根据项目信息收集、项目初步尽调及和企业方初步沟通结果,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对项目立项进行讨论,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达到或超过2/3人数同意,部门立项通过,投资经理方可进行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同意人数未达到2/3的项目,部门立项不通过,部门投资总监可要求投资经理对项目重新调查或放弃项目。 部门投资总监拥有一票否决权,有权决定放弃项目或暂缓立项。 部门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参会成员必须在会议纪要上明示其意见(即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进一步尽职调查 部门立项通过后,项目进入进一步尽职调查阶段。 投资经理是进一步尽职调查的责任人,对项目做进一步的调研和考查。 在进一步尽职调查中,投资经理须注意按照公司行业划分的指导意见,与项目所属行业的投资总监充分合作,对项目进行调查。 尽职调查不合格的项目经部门投资总监批准后终止。 尽职调查符合公司要求,投资经理根据调查情况撰写《尽职调查报告》(附件二)。 第十条投委会立项初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 E投资项目管理制度1.总则 1.1.为了保证PE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实现PE投资资金的收益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1.2.本制度为根据PE投资项目的特点而制定,在项目投资、日常管理和退出等关键环 节的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明确,明确PE投资小组成员对投资企业项目管理的责任分工,为项目经理提供明确、统一的操作指引。 1.3.本制度为应结合先前制定及批准的《PE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制度共同实行。 1.4.本制度在PE投资小组范围内执行。 2.项目管理模式 2.1.对已投资项目采取项目经理制的管理模式 项目经理是负责跟进日常投资管理工作。其使命是把握项目动态信息、预警和化解项目风险、维护股东投资权益、提升项目价值。 2.2.项目经理的职责 项目经理应主动地、动态地发现、分析投资项目的日常营运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投资项目保持良好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项目动态情况,负责收集汇总所负责项目的经营、财务数据; 对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经营表现进行分析,按规定要求,按照PE投资报告路线及时提交必要的报告; 根据我司在项目中的控制和影响程度,对涉及管理项目的重大决定等方面,项目经理应尽量掌握充分资料,提出操作意见; 协助项目提升股东价值; 执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指令安排的其他工作。 2.3.项目经理的职权 在执行上述项目经理职责方面,项目经理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包括沟通信息、收集资料及提出建议等。涉及投资项目重大决策事项时,应形成报告,在小 组集体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报有关领导审批。

2.4.项目经理的素质要求 工作态度积极、富于团队精神; 学习能力强,能尽快熟悉、掌握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 工作技能强,包括财务分析能力、资本市场知识、投资环境知识和综合管理能力等; 良好的沟通协调技能。 3.项目经理的工作内容 3.1.根据对相关项目的控制力和影响力,监控项目发展里程碑的落实情况,掌握重大 资本开支,把握资本市场契机,适时退出,以保证投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提供重要信息、决策依据和建议; 3.2.统筹分析投资企业信息 投资企业信息内容(根据对项目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尽量执行) ?财务信息:包括各月度的管理报表、季度/半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季度/年度预算、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业务信息:与业务发展相关的资料,如业务发展策略、业务发展计划、资本开支计划、收购兼并计划、业务/投资/收购兼并进度报告等; ?项目信息: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投资结构、重大业务合同文件等; ?人事变动:项目骨干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的人事任免、去留及产生的影响; ?公司事务信息:与投资企业业务存续活动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材料; ?股东变更信息:投资企业股东名单和变更情况; ?行业及外部资料:包括行业分析报告、法规和政策、竞争对手分析和动态、技术变化情况等。 企业和行业信息收集 ?项目经理应经常性地与投资企业保持联系,通过实地调查和拜访、电话联系、书面报告、会议、或经由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等多种途径,获得投资企业的 信息;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 (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 (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集团CEO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集团战略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和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形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以上所称项目不包括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改、安改、更新、零购、零星土建、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科研项目(生产经营中自行决策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按照制度规范、决策科学、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的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公司项目建设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政策,符合集团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民品项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 (三)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技术先进可靠; (四)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 (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决策建议草案。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配合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行为,明确投资项目选择、评估、决策、实施、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收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是在交通、市政、环保等方面以BOT/BT等形式实施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控股(参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公司主要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参与控股(参股)公司决策,通过财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参股)公司进行管理,不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对BOT/BT等项目投资。 (二)在已有投资的基础上,向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管理是指对投资的评估、决策、实施、运营、风险控制及后评价等主要环节进行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原则: (一)依法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审慎性原则:投资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状况量力而行,规模应适度,严格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现金流管理,建立风险拨备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寻求收益的最大化,减少投资的机会成本。 (三)收益性原则:投资必须以获取效益为根本目的,选定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合理的预期回报。 (四)战略性原则:投资项目应有利发挥公司优势,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有利于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和战略布局,增强企业区位优势和竞争活力。 (五)程序性原则:公司投资必须进行客观、公正调研评估论证,按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决策。 第七条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一)国家法律、政策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二)与企业改革和发展战略相违背的投资行为;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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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X XX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产及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债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办法、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评审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投资活动,包括内部投资和外部投资。 3 职责 3.1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 3.2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3.3财务部负责投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保障,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算,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检查监督和投资清算。 3.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公司指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4 要求 4.1总则 4.1.1 本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对内、对外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1.2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 1)“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经营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2)“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3)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投资(包括资产抵押、借款、担保)等。 4.2 投资原则 4.2.1公司投资应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规模应与公

项目跟踪管理办法.doc

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 项目跟踪管理办法 为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对业务人员进行考核,特制 定本管理办法。 一、在项目小组与企业签定协议,开始进场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业务部 须将项目小组、企业的通讯地址、传真和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通知管 理部。 二、由管理部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的人员,依照联系方式,根据本管理 办法附件一的容将项目反馈意见表等送达企业负责人。 三、在项目小组进场工作半个月后,由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督促企 业,及时将反馈意见初始表收回。 四、项目进展中的每三个月,由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按时将附件二项 目跟踪反馈意见期间表送达企业,并督促企业进行填写和收回。 五、项目发行结束后半年,继续由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将附件三项目 回访表送达企业,同时督促企业进行填写和收回。 六、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必须对每次反馈意见表的送达和回收情况 进行登记。 七、各业务部有义务配合管理部的项目跟踪管理工作,按时提供企业的地 址等情况。对违反规定者,将在业务部考核中进行相应处理。 八、管理部项目跟踪管理人员须对所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表的容予以严格。 非经许可,该反馈意见表仅限投行管理部总经理及其以上领导阅读。 证券投资银行部 2001 年7月20 日

附件一: 尊敬的公司: 证券非常荣幸为贵公司提供(股份制改造、发行辅导、财务顾问、股票发行上市)服务,并真诚地希望能为贵公司的未来发展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务工作顺利开展,证券投资银行管理部,将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对项目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予以监督。我们将在项目人员进场半个月后,发出我们的调查表,并将每间隔一个月发出一份反馈意见表,以便我们了解业务人员的工作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改进工作。希望贵公司能为我们提供宝贵意见,协助我们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圆满完成贵公司的工作。 本次为贵公司提供服务的是证券投资银行部()部。我们已 派遣了以()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小组提供全部服务。我们还将根 据不同阶段工作需要,增派其它业务人员。 我们将承诺恪守证券一贯的“诚信、高效、服务、进取”原则, 为贵公司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以使(改制、辅导、财务顾问、股票 发行)工作获得圆满成功,贵我双方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管理部联系人员和: E-MAIL信箱: 证券投资银行管理部 年月日

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Q/S 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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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提高投资决策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 3职责 3.1 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责: 3.1.1负责审核批准投资项目申请、合同及项目经费预算。 3.1.2负责建立项目评审组,负责任命新设立项目或对外投资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负责组织协调按计划完成投资项目的实施,保障项目以较低的风险,实现较高的收益或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3.2 项目评审组职责: 3.2.1负责对项目经理提报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论证后对投资项目申请出具审核意见。3.2.2负责对投资项目合同进行审核评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3.2.3负责听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投资项目完工的总结、评估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3.3 项目经理职责: 3.3.1负责向公司提交《投资项目申请》,由投资项目评审组和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项目的评估审核。 3.3.2负责组织编写《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的必要性、总投资、市场调研报告及分析、资金来源及构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的计划进度、项目的经济效益及效果,投资的风险及可行性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 3.3.3 负责组建项目组,制定《投资项目实施推进计划表》,根据投资项目实施总时间将投资项目所有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具体完成时间,并对项目组人员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3.4项目经理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负责,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组人员按投资项目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按投资项目的计划进度、在预算额度内,以较低的风险,实现预定的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和战略目标。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

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 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 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 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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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和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形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以上所称项目不包括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改、安改、更新、零购、零星土建、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科研项目(生产经营中自行决策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按照制度规范、决策科学、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的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公司项目建设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政策,符合集团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民品项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 (三)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技术先进可靠; (四)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 (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决策建议草案。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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