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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合金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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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AQ 2024-2010替代标准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0-09-06

技术说明书编码:2011-05-01时效状态:

实施日期:CAS No:现行

铁合金安全规程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湖

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赵丹力、王洋、胡东涛、刘维国、余宏彦、李贵仁、张敬东、刘珂君、

韩永光、王松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合金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铁合金生产企业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验收以及生产和检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14 钢铁冶金企业建筑防火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AQ 2001 炼钢安全规程

AQ 2002 炼铁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铁合金ferroalloy

由铁元素不小于4%和一种以上(含一种)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在钢铁和铸造工业中作为合

金添加剂、脱氧剂、脱硫剂和变性剂使用。

注:金属铬、金属锰、五氧化二钒按定义不是铁合金,但习惯上人们把这几种产品纳入铁合金范畴。

3.2配料proportioning

将熔炼所需的合格原料(矿石、还原剂、造渣剂、成分调制剂)按规定的料比进行称量、混合均匀

的过程。

3.3熔炼melting

就是将矿石、还原剂、造渣剂、成分调制剂在高温下经过物理化学变化生成合金、炉渣和炉气的过

程。

3.4出铁tapping

根据熔炼反应进行的程度或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将炉膛中的液态铁合金从出铁口引入铁水包中

的过程。

3.5取样sampling

为化验产品所进行的采样的过程。

3.6浇铸casting

将液态铁合金倒入锭模或坑池成型的过程。

3.7筛分screening

根据粒度大小,用一个或几个筛子分离铁合金的过程。

3.8精整finishing

将浇铸成型的固态铁合金按牌号要求进行整理的过程。

4总则

4.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2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4.3新建、扩建、改造的设施,应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并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才能投入运行。

4.4铁合金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4.5铁合金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对相关人员,应进行专

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7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资格要求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4.8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9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应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

4.10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

施、应急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11企业应建立火灾、爆炸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定期

演练。

4.12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并及时分

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5基本规定

5.1梯子、栏杆和平台应遵守GB 4053.1~GB 4053.4 的有关规定。

5.2人行道、梯子和厂房的出入口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处所设置,否则,应有防护装置或

醒目的警示标志。

5.3生产厂房内应设净宽不小于lm 的安全通道,仅通向一个操作点或设备的安全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0.8m。

5.4需要经常清扫的主厂房屋面,四周应设防护栏杆。

5.5人员能触及的设备运转部分、不便绝缘的电气设备以及裸电线,均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5.6联动的多台设备,应有联系信号和联锁装置。

5.7凡需提醒人员注意安全的地点,均应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制作、安设与管理应符合

GB 2894 的规定。必要时,可设声、光警示信号。

5.8行走设备和无法安装防护罩的转动设备,均应设开动前的(必要时加上动转中的)声、光警示信号

及可靠的制动闸。

5.9在有易燃、可燃和自燃物质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

5.10高处动火,应有防止火花飞溅而引起周围易燃、易爆物质燃烧或爆炸的措施。

5.11进入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道、设备、容器工作时,应首先检测有害物质的浓度,应在允许范围内;

氧气浓度应接近作业环境空气的氧气浓度。同时,作业人员应佩带防毒面具,并加强通风。

5.122m 以上的高处作业又无完善的防护设施时,应佩戴安全带。

5.13遇六级以上强风时,不应进行室外高处作业。如有紧急情况,应采取相应可靠措施后方能进行。

5.14多层同时作业,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督和协调安全工作。

5.15设备检修应停机进行,并挂停机检修牌。

5.16采用爆破法拆炉、维修铁水包,应遵守GB 6722 的有关规定。

5.17环保设备应满足安全技术的要求。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等物质,应有安全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6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

6.1厂址选择及厂区布置

6.1.1铁合金企业的主要建(构)筑物,应避开不良地质条件。

6.1.2厂址标高,应高出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0.5m 以上或高出历史最高潮水位1m 以上。

6.1.3新建铁合金企业,应位于居民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1.4厂区办公室和生活室宜建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距电炉100m 以外。

6.1.5氧气站、油库、煤气柜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设施,以及产生大量烟、尘或有害气体等的设施,

应布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1.6弃渣场应位于厂区、居民区和水源等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外。

6.1.7电炉煤气净化设备间,应布置在厂房外,并保证通风良好,主要设备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

1m。设备与建筑物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m。

6.1.8电炉煤气净化区域,不应设置生活室和与净化无关的操作室。

6.1.9精整工作场地,不宜设在浇注间。

6.1.10厂内铁路、道路布置应符合GB 4387 的有关规定。

6.1.11标准轨铁路通入有桥式起重机的厂房时,铁路中心线与厂房柱子内侧的距离,不应小于 2.5m;

如果起重机的吊具(吊钩、抓斗等)极限尺寸大于 2.5m 时,则该距离应不小于吊具的极限尺寸。

6.1.12厂房、仓库两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 3.5m 的消防车道。如无车道,应沿厂房、仓库两侧保留宽

度不小于6m 的平坦空地。

6.1.13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路面净宽及路面至建(构)筑物的净高均不应小于4m;穿过大门处,

路面净宽不应小于 3.5m。

6.2厂房及其内部建、构筑物

6.2.1厂房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守GB 50016 及GB 50414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6.2.2铁合金企业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耐火等级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铁合金企业火灾危险性类别及耐火等级

生产场所耐火等级生产类别

焦炭一般应为一、二级丙

矿石一般应为一、二级戊原料车间

转运站、栈桥、贮仓一般应为一、二级丙

变压器室

炉子跨

炉子跨的仪表室、操作室

浇注跨

成品跨

一级

一、二级

一级

一、二级

一、二级

煤气

净化区

抽风机室

加压站

二级

二级

6.2.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或框架承重结构,并宜采用敞开

式或半敞开式的厂房。

6.2.4放散大量热能或有害气体的厂房,应有足够面积的通风天窗或排气设施。

6.2.5厂房建筑物的屋面、地平面和地沟等,应有防积水的措施。

6.2.6湿法冶金厂房的承重结构、围护结构、隐蔽结构及附属设施,应具有抗湿、防腐蚀性能。

6.2.7生产易爆产品和制粉车间的建筑物,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并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地面。泄压面

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m2/m3),不宜小于0.05。

6.2.8越过厂房的以及供输送可燃粉料、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之用的栈桥,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6.2.9冶炼出铁、出渣、浇铸区均应保持干燥。

6.2.10易受高温辐射、炉渣喷溅或物体撞击的梁柱结构和墙壁、设备等,应有隔热、防撞措施。

6.2.11易遭腐蚀的楼板和墙面,应减少开孔,管道宜集中穿越楼板和墙面。

6.2.12含有腐蚀性介质的地下污水管道,穿越或靠近厂房基础的部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基础遭

受腐蚀。

6.2.13电炉渣铁运输线的地表及地下,不应设置水管、电缆等管线,如果管线必须从附近经过,应有

可靠的保护措施。

6.2.14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管沟(廊),应有防止火势蔓延的保护措施。

6.2.15电极壳焊接平台和出铁口操作平台,应采用绝缘材料铺设。

6.2.16电炉冶炼厂房内的坑、沟,应位于地下水位线以上,如果条件不允许,应采取防水措施。

6.2.17浇注间不应采用整体混凝土地坪。

6.2.18经常行人的平台、走台,如需铺设钢板,应采用网纹或花纹钢板。

6.2.19防火墙应直接砌在基础之上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

6.2.20管道或机轴等通过防火墙的部位应填塞严密。

6.2.21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防火安全门。

6.2.22存放或产生易爆物质的厂房,应有可靠的防爆措施。

7原料

7.1贮存

7.1.1装卸场地和堆场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3.5m。

7.1.2原料或成品不应堆放在烟囟、厂房、围墙和管道支架等建(构)筑物的基础上。

7.1.3料堆与铁路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

7.1.4道路转弯处和交叉路口附近的料堆,不应影响车辆驾驶员的视线。

7.1.5原料不应堆放在地下设施之上。

7.1.6硝石、硅铁粉等原料,应设专用库。库房建筑与库房设施应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潮措施。

7.1.7容易自燃的煤不应自然堆存,必须自然堆存时,应采取防止自燃措施及必要的消防措施。

7.1.8料仓上口应设格栅。

7.1.9人员进入料仓捅料时,应系安全带(其长度应适宜),在作业平面铺设垫板,并应有专人监护,

不应单独作业。应尽可能采取机械疏通。

7.1.10封闭电炉的料仓,料位不应低于料仓高度的4/5。配料完毕,作业人员应立即离开料仓与煤

气净化系统。

7.1.11使用同位素放射源监控料位或用作计量的核子称等,在其设置的区域内,应采取有效的防辐射

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1.12应建立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防止放射源脱落、丢失、被盗。

7.1.13闲置的放射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7.2破、粉碎及配料

7.2.1破碎机的机座底部,应采取防震措施。

7.2.2粉碎机前应设有自动卸铁的电磁分离器。

7.2.3在配料小车行驶路线的地面和空间范围内,不应堆放杂物及炉料。

7.3焙烧、干燥

7.3.1回转窑应设双回路供电。热状态下的回转窑,如遇停电或其他事故,应每隔30~60min 盘窑一

次。

7.3.2焙烧、干燥设施用煤气作燃料时,应遵守GB 6222 的有关规定,宜设有高温带温度、废气温度、

煤气压力等自动记录仪表。当煤气压力低于500Pa 时,应能自动切断煤气和停止风机。

7.3.3焙烧、干燥设施用重油作燃料时,应装设压力表。

7.4浓缩、浸出、固液分离

7.4.1采用普通夹套式浓缩罐时,罐口应加盖密封,并留有窥视孔,排气管应高出屋面。

7.4.2采用浸出槽浸出时,其上部应加排气罩。

7.4.3压力容器应安设压力表和防止超压的安全装置。

7.4.4溶液储罐应有液位指示及液位控制装置。

7.4.5球磨机不应加入热料。湿球磨机不应干磨,不应超负荷运转。清理滚筒内部或往外取球时,应

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

7.4.6蒸发罐的真空度突然降低时,应立即关闭蒸汽阀门。操作中严防冒槽。

7.5原料输送

7.5.1带式输送机通廊两侧的人行道,净宽均不应小于0.8m,如系单侧人行道,则不应小于1.2m。人

行道上不应敷设蒸汽管、水管等妨碍行走的管线。

7.5.2沿带式输送机走向,每隔30~50m 宜设一个横跨输送机的过桥。

7.5.3带式输送机侧面的人行道,倾角6°以上的应有防滑措施;大于12°应设踏步。输送机下方如

有人行道,应设防护网。

7.5.4带式输送机应有下列装置:

——皮带打滑、跑偏,溜槽堵塞,皮带负荷和皮带纵裂等的探测器;

——自动纠偏装置和自动清扫装置;

——倾斜皮带的防逆转装置;

——紧急拉线停机装置。

7.5.5输送带下列地点应加安全罩,无法加罩的,应在机架两侧的下列地点设挡板:

——人工挑拣杂物处;

——电磁分离器下面需要人工拣出铁物的部位;

——起落皮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

——人工采样处;

——其他经常有人操作的地点。

7.5.6带式输送机支架的高度,应使输送带最低点离地不小于0.4m。

7.5.7带式输送机上需要人工清扫的溜槽,上部应设平台。

7.5.8卸料小车应有夹轨钳,小车轨道两端应有限位器。

7.5.9带式输送机横跨道路时,应与路面保持足够的高度,以保证车辆通行。

斜桥下应设有防护板或防护网。

7.5.10主卷扬机应有钢丝绳松弛保护装置和极限张力保护装置。料车应有行程极限和超极限双重保护

以及高速区和低速区的限速保护装置。

8冶炼

8.1电炉冶炼

8.1.1封闭电炉炉内冷却构件漏水时,应立即停炉处理。

8.1.2电炉的水冷构件应设流量、温度极限指示及警报器。

8.1.3电炉的通水胶管应用石棉包裹。

8.1.4电极周围不应有障碍物和导电物,密封圈的地脚螺栓应绝缘。

8.1.5各相短网应保证良好绝缘,铜排间隙中不应有灰尘和导电物。

8.1.6采用可燃液体的液压式电极升降装置,应有防火措施。

8.1.7封闭电炉应设置泄爆孔。

8.1.8封闭电炉的下料管宜保持满料。

8.1.9有倾炉装置的电炉,倾炉装置与电极升降装置应互锁。

8.1.10吊运电极糊时,竖井应设防护网,竖井下不应有人。

8.1.11电极糊工作平台附近不应有金属物品,不应同时接触两相电极壳或电极壳与其他导体连通。

8.1.12电炉(倾动式)水冷炉盖应通水试压合格。

8.1.13电炉送电前,应发出送电信号,危险区域不应有人。

8.1.14送电期间,不应擅自关闭水冷循环水管。

8.1.15料管悬料时,不应用金属棍敲振。

8.1.16电炉运行时,不应爬上炉盖。

8.1.17封闭电炉运行期间,不应打开炉门。

8.2金属热法冶炼

8.2.1熔炼间不应存放硝石,不应提前将硝石倒入配料台。配料完毕,硝石不应放在配料台上。

8.2.2在炉料反应过程中,应有专人看管,5m 之内不应有人。

8.3真空冶炼

8.3.1真空炉各开口处应密封,并用水冷却。

8.3.2真空炉炉体应设泄爆孔。

8.3.3真空炉冷却水压应大于0.15MPa。

8.3.4真空炉两侧的工作平台和炉上各过道应用防滑材料铺设。

8.3.5封炉门上螺栓时,不应有人员上下同时进行操作。

8.3.6炉子接地,应经检查合格才能送电。

8.3.7炉子正常停电时,泵机组应继续抽气20min,然后关闭炉尾总阀。

8.3.8出炉时,应先挂好炉门吊环,重新抽真空后,方可破真空,且待炉内压力达到大气压后,才能

吊走炉门。

8.3.9在炉门吊走10min 内,不应有人员在炉前停留或工作。

8.4高炉、转炉冶炼

高炉、转炉冶炼,应分别遵守AQ 2001、AQ 2002的有关规定。

9出炉

9.1出炉

9.1.1电炉运行时,在铁口、渣口下或渣罐内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9.1.2炉前工在操作台作业时,不应有他人从后面通过或上操作台。

9.1.3不应用铁管烧铁口、捅铁口或堵铁口。

9.1.4扒渣、分渣应在挡板后进行。

9.1.5沙基前、流渣道、渣罐和渣坑等,应保持干燥。

9.1.6接触液态合金或炉渣的金属器具,应干燥后使用。

9.2铁合金粒化

9.2.1粒化时,应将铁水浇到缓冲模上,不应直接浇到喷头的水流上或粒化池内。

9.2.2放包池内应无积水。

9.3摇包

9.3.1装入摇包的铁水,不应超过摇包有效容积的3/5。

9.3.2不应使用未经烤干的摇包。

9.3.3开包眼的钢钎,长度不应小于4m。

9.3.4摇包运行时,作业人员应处于安全距离之外。

9.3.5把摇包吊起后,不应有人钻入包内和三角架内清理卫生和撬渣壳。

9.4炉渣水淬

9.4.1水淬水压应大于0.25MPa。渣水重量比应小于1/10。

9.4.2水淬时,应防止渣液流量过大和渣液盖住喷头。

9.5真空处理

9.5.1往真空罐内放包时,应有专人指挥。

9.5.2不应带负荷开启真空罐盖。

10 煤气净化与回收

10.1一般规定

10.1.1煤气区域宜独立、密闭,并应有警示标志。

10.1.2在煤气区域巡视、检查净化设备时应有两人以上,并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

10.1.3铁合金炉煤气的输配、贮存,煤气设施的操作、检修、试验及事故抢救等,均应遵守GB 6222

的有关规定。

10.1.4煤气作业区各操作点、易泄部位,宜设一氧化碳自动监测报警装置。

10.1.5煤气含氧量不应超过2%,达到2%时,应能自动报警并处理放散。含氧量分析的间隔时间不应

超过1h。

10.2封闭电炉煤气净化设备的结构

10.2.1净化系统的负压管道及设备,不应多炉共用。

10.2.2净化回收装置应设置泄爆孔,泄爆膜上应有保护罩。

10.2.3净化设备应设放散管,管上的放散阀应位于管道最高处、管道末端或靠近阀门。

10.2.4净化设备及管道应设蒸汽、氮气或合格烟气吹扫管。吹扫气体压力不应超过被吹扫设备或管道

的试漏压力。吹扫管不用时,应与被吹扫设备或管道断开。

10.2.5净化抽风机的出口应设逆止水封,水封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加

5×10-3Mpa。

10.2.6净化烟道下降管的上端,应设清扫孔。

10.2.7湿式除尘洗涤塔和文氏管等设备,其污水排出管的水封高度,应根据系统负压情况与水封槽的

几何尺寸确定。水封槽应封闭,并设放散装置。

10.3煤气设备的严密性试验

10.3.1煤气设备应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试验压力:抽气机前的煤气管道,采用抽气机最大负压的绝对值加

5×10-3Mpa;其他部分,采

用计算压力加5×10-3Mpa,但不应低于0.03 Mpa;

——试验方法:用压缩空气打压,达到规定值后,用肥皂水检查;

——合格标准:试验2h,室内外管道每小时平均泄漏率不大于1%。

10.3.2闸阀、水封、冷却塔等,安装前应进行单体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计算压力的1.05 倍。打

压后稳压5min,用肥皂水检查焊缝、填料、密封面,如无渗漏,则为合格。

10.4煤气回收

10.4.1煤气回收前,应用炉内煤气燃烧产生的合格烟气置换煤气系统的空气。

10.4.2煤气回收时,电炉各部位应严密封闭,不应随意打开炉门。如需打开炉门,应事先通知煤气净

化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10.4.3炉内压力宜保持微正压,压力过大时,操纵工应给煤气净化人员发出信号,调整回流装置。

10.5煤气净化

10.5.1净化停止后,应封闭抽气机出口逆止水封,同时打开机后放散阀。

10.5.2长时间停用的净化设施,应采取可靠的切断装置,并应用蒸汽、氮气将其中的煤气置换干净。

11电气安全

11.1防火防爆

11.1.1铁合金企业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主要场所,其等级划分应遵守表2的规定,其电力装置的设计

和施工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表2 主要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序号名称场所或装置等级备注

1 金属热法生产间收尘室、筛分间、成品室G—2

2 电炉、高炉、锰、铬、硅锰生产间煤气净化回收系统、抽气机房、加压站Q—2 煤气回收管道

10m以内有火

灾爆炸危险

3 电极液压装置油泵、油管、液压阀、液压缸、电磁阀等H—1

4 电炉变压器室电炉变压器、油水冷却器、短网、高压断路器及其控制设备H—1

5 总降压变电所(包括动力配电所)

110KV以下的电力变压器,电压、电流互

感器,电力电缆等H—1

6 电磁站500V以下控制屏,控制盘硅整流互感器,电力电缆等H—3

7 焦炭破碎加工间对辊破碎机、振动筛、皮带机H—3

8 回转窑间传动控制设备及管线、煤气管及控制阀(或重油管道及喷油嘴、阀等) H—3

9 电炉出炉口热池、牵引车及其管线、控制箱等H—3

10 移项电容器室补偿电容器、高压熔断器、电压互感器等H—3

电容器内部故

障能引起电容

器爆炸

11.1.2配电室、变电室、电磁站和电炉变压器室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11.1.3电炉变压器室、电磁站、电缆沟等,宜设烟、火自动监测报警装置。

11.1.4需要防火防爆的场所(如油库、乙炔发生间等)应有防雷防静电措施。

11.2供电

11.2.1铁合金企业应采用双回路供电。电炉变压器供电应与动力供电分开。

11.2.2一次电压为35kV 以上的电炉变压器,应在断路器与变压器之间装设避雷装置。

11.2.3电炉变压器高压侧铝母线与变压器高压瓷套管的连接处,应有能够承受足够电流密度的铜铝过

渡板。

11.2.4固定式高压开关柜的门,应与隔离开关、断路器等互锁。手车式开关柜,应设有带负荷拉不出

手车的联锁装置。高压裸母线的遮栏,应有母线不停电则遮栏门打不开的连锁装置。

11.2.5电炉变压器的高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之间,电动无载调压开关与断路器之间,均应设连锁装置。

11.2.6配电室、变电室及电磁站的人行道,其上部有裸导体且离地面高度不大于2.2m 时,导体下面

应设隔板,隔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1.9m。

11.3电炉控制

11.3.1电炉变压器的断路器跳闸时,应有灯光和音响信号通知操作室。

11.3.2电极升降装置失控时,应有能紧急切断卷扬机电源的开关。

11.3.3电极升降装置的电动机应点动控制,并应设有过载、单相、短路保护。正、反向之间,应有机

械联锁和电气联锁。

11.3.4操作台应设有电炉变压器分合闸控制开关及切换开关。

11.4接零、接地

11.4.1所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都应可靠接地。

11.4.2手持电动工具和电线的金属护管,应保护接零或接地,并使用漏电保护器。

11.5照明

11.5.1电炉变电所、电炉操纵室、总降压变电所、厂调度室、锅炉房、煤气站等均应设事故照明。

11.5.2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如用于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作业的照明,则不应超过12V。不应

用自耦降压器或附加电阻取得安全电压。

11.5.3料场照明度不应小于0.5lx。

12气液管线

12.1易燃液体、乙炔和煤气管线,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和设备。

12.2氧气管道与燃油管道不应共沟敷设;架空氧气管道与燃油管道不宜共架敷设,必须共架敷设时,

氧气管道宜布置在燃油管道的上方,且净距不应小于0.5m。

12.3在多层的管架上,热料及蒸汽管线宜布置在上层,腐蚀性液体管线宜布置在下层。易燃液体管线

与热料或蒸汽管线应避免相邻布置。

12.4氧气、乙炔、燃油管道,一般不应埋地敷设,并应有良好的静电导除装置。

12.5电炉煤气管道,不应埋地敷设,并应有静电导除装置。

12.6蒸汽管道与腐蚀性液体、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管道不应同沟敷设。

12.7管线涂色应遵守GB 7231 的规定。

12.8停止供水会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应采用安全供水措施。一般要求安全供水0.5~1h,水量为正

常水量的1/2~1/3。https://www.wendangku.net/doc/791945941.html,

12.9厂内应有双线供水管路,其中一线管路发生故障时,另一线的供水量应能达到正常供水的70%。

12.10气温在-5℃以下的地区,应对间断用水的部件采取防冻措施。

12.11酸、碱管线的法兰应加保护罩。法兰位置应尽量避开经常有人操作的地点。

12.12油管道应设蒸汽吹扫管,并应在连接处采取措施,防止油窜入蒸汽管网。

13起重与运输

13.1起重机械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GB 6067、GB 5082 以及国家有关冶金起重机械的有关规定。

13.2起重机械应有额定荷重的铭牌,不应超负荷运行。

13.3重型工作制的起重机,两端外侧应有贯通的安全走台;一般工作制的起重机,至少一侧设置贯通

式安全走台。

DL/T572-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72-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变压器(下称变压器)运行的基本要求、运行方式、运行维护、不正常运行和处理,以及安装、检修、试验、验收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为1kV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调压器等同类设备可参照执行。国外进口的电力变压器,一般按本规程执行,必要时可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2 引用标准 GB1094.1~1094.5 电力变压器 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645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725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GB/T15164~199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J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00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SDJ7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SDJ8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SDJ9 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J2 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573—95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574—95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3 基本要求 3.1 保护、测量、冷却装置 3.1.1 变压器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装设保护和测量装置。

3.1.2 油浸式变压器本体的安全保护装置、冷却装置、油保护装置、温度测量装置和油箱及附件等应符合GB6451的要求。 干式变压器有关装置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3.1.3 变压器用熔断器保护时,熔断器性能必须满足系统短路容量、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分级绝缘变压器用熔断器保护时,其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 3.1.4 装有气体继电器的油浸式变压器,无升高坡度者,安装时应使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方向有1%~1.5%的升高坡度。 3.1.5 变压器的冷却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制造厂的规定安装全部冷却装置; b.强油循环的冷却系统必须有两个独立的工作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当工作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自动投入备用电源并发出音响及灯光信号; c.强油循环变压器,当切除故障冷却器时应发出音响及灯光信号,并自动(水冷的可手动)投入备用冷却器; d.风扇、水泵及油泵的附属电动机应有过负荷、短路及断相保护;应有监视油泵电机旋转方向的装置; e.水冷却器的油泵应装在冷却器的进油侧,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冷却器中的油压大于水压约0.05MPa(制造厂另有规定者除外)。冷却器出水侧应有放水旋塞; f.强油循环水冷却的变压器,各冷却器的潜油泵出口应装逆止阀; g.强油循环冷却的变压器,应能按温度和(或)负载控制冷却器的投切。 3.1.6 变压器应按下列规定装设温度测量装置:DL/T 572—95 a.应有测量顶层油温的温度计(柱上变压器可不装),无人值班变电站内的变压器应装设指示顶层油温最高值的温度计; b.1000k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800kVA及以上的油浸式和630kVA及以上的干式厂用变压器,应将信号温度计接远方信号; c.8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装有远方测温装置; d.强油循环水冷却的变压器应在冷却器进出口分别装设测温装置;

变压器运行维护规程精编

变压器运行维护规程精 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变压器运行维护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规程给出了设备规范,规定了其运行、操作、维护与变压器异常或事故情况下进行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变压器运行管理。 2.引用标准 DL/T572-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GB/T1516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3.设备规范(见表1) 表1 主变压器运行参数

4.主变正常运行与维护 一般运行条件 主变运行中的顶层油温最高不允许超过95℃,为防止变压器油质劣化过速,正常运行时,顶层油温不宜超过85℃。主变的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该变压器各运行分接额定电压的105%。

主变的三相负载不平衡时,应监视电流最大的一相,且中性线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5%。 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按调度命令执行。正常运行方式下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主变周期性负载的运行 主变在额定使用条件下,全年可按额定电流运行。 主变允许在平均相对老化率小于1或等于1的情况下,周期性地超额定电流运行。但超额定电流运行时,周期性负载电流(标么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倍,且主变顶层油温不允许超过105℃。 当主变有较严重缺陷(如冷却系统不正常、严重漏油、有局部过热现象、油中溶解气体分析结果异常等)或绝缘有弱点时,不宜超额定电流运行。 主变短期急救负载的运行 主变短期急救负载下运行时, 急救负载电流(标么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倍,且主变顶层油温不允许超过115℃,运行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当主变有较严重缺陷或绝缘有弱点时, 不宜超额定电流运行。 在短期急救负载运行期间,应有详细的负载电流记录。 主变的允许短路电流应根据变压器的阻抗与系统阻抗来确定。但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

质检部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质检部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868-51 质检部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建立质检部各检验室用电、用水及在实验检验过程中的安全规则,预防伤害事故发生,特别制定质检部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现仪器设备在通电情况下发生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来修理,不得擅自动手。 第三条接触有毒有害液体和试剂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应穿戴好规定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所有产生有刺激性、腐蚀性、恶臭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条实验前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第六条对有毒有害的溶液移取时,绝不可以用中吸移液管,吸取有毒液体时,应用吸耳球或专用工具。

第七条使用易挥发或有腐蚀性化学试剂时必须带上橡皮手套和口罩,启开易挥发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尤其是在夏季,启开时极易大量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的伤害事故。 第八条凡盛装过强腐蚀性、易燃或有毒药品的容器或移用过此类药品的移液管,必须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清洗干净。 第九条实验时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如:有异味、冒烟等)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并及时向部门管理人员报告,遇到此类情况,实验者不得擅自处理、或不报告就擅自更换仪器。 第十条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沙浴或用电热套,绝不能用明火,如果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以防爆沸。 第十一条使用各种玻璃器具,要轻拿轻放,小心清洗。避免碰破面被划伤。

最新变压器运行规程

变压器运行规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电力变压器的许可运行方式、操作、监视、维护、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的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尼日利亚帕帕兰多电站发电机组的运行技术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T 15164-199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T 17211-1998 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F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FL/T 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设备制造厂家技术规范 3 变压器许可运行方式 3.1 额定运行方式 3.1.1 在规定的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按照制造厂铭牌及技术规范规定参数下运行,此方式称为额定运行方式下,变压器可以在这种方式长期连续运行。3.1.2 运行中的变压器的电压变动范围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变动,此时额定容量不变。加在所有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大于其相应额定电压的105%。电

压下降至额定值的95%以下时,容量应相应降低,以额定电流不超过额定值的105%为限。 3.1.3 油浸自冷和油浸风冷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宜超过85 ℃ , 最高不得超过 95 ℃ , 温升最高不能超过 55 ℃。 3.1.4 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的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75℃, 最高不得超过85 ℃ , 温升最高不能超过 45 ℃。 3.1.5干式变压器线圈、铁芯表面和构件表面的温升不得超过80℃。F级绝缘干式变压器绕组的最大温升100℃,环境温度在35℃时,温度不宜超过130℃。容量8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装设风扇,温度到120℃时自动开出,也可手动开出。 3.1.6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先投入冷却装置 , 不允许在未投冷却装置的情况下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3.1.7强力通风冷却的变压器其上层油温高于 55 ℃时开启冷却风扇 , 低于45 ℃可停用风扇。有风扇自启动装置者 , 其选择开关应投 " 自动 " 位置。若风扇自投装置不能用时 , 变压器在投运前应先开启风扇。 3.2绝缘规定 3.2.1变压器检修或停电后,在启动投入运行或投入到热备用状态前,均应测量其绝缘电阻值并应做好记录以便查阅核对。 3.2.2油浸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值 , 按公式1换算到同一温度下 , 与上次测量结果相比 , 不应低于40%。否则应通知检修检查处理 , 必要时应测量变压器的介质损耗和绝缘电阻吸收比 , 并抽取油样化验 , 以判断绝缘是否良好。

变压器安全运行规程

编号:SM-ZD-30562 变压器安全运行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变压器安全运行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有关规定 1.变配电所(站)应能防火、防雨水,防雷电,防小动物。 2.变压器运行中,加在各电压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超过相应额定值的105%。 3.一般变压器不得超负荷运行,在事故情况下,许可超负荷30%运行两小时,但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 4.当油浸风冷变压器吹风电机不能运行时,允许负荷降至额定容量的2/3。如果上层油温不超过55℃,则可不开风扇带额定负荷。 5.强制风冷变压器上层油温达到55℃时,吹风电机应自动或手动投入,到45℃时自动或手动停止。 6.测定变压器绝缘电阻时,应将线圈充分地对地放电、验电后再进行。使用兆欧表应按等级选择。所测定绝缘阻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测定绝缘电阻的次序应为高压对地,中压对地,低压对地,高、中压,高、低压及中、低压。 7.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1)变比差不超过0.5%; (2)短路电压差不超出10%; (3)线圈结线组别相同; (4)变压器的容量比,不得超过3:1; (5)相序相同。 8.变压器第一次并列前必须作好相序校验。 9.无载调压变压器不允许带电倒换分接头。320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分接头倒换前后,应测量直流电阻。有载调压变压器,则应根据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10.变电所的主变压器,每班要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其它变压器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 11.大修后或新装变压器。开始运行的48小时,每班要进行两次检查。 12.变压器在异常情况下运行时(温度高,声音不正常,有严重漏油现象等)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

变压器运行维护规程

变压器运行维护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1.1本规程给出了设备规范,规定了其运行、操作、维护与变压器异常或事故情况下进行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2本规程适用于变压器运行管理。 2?引用标准 DL/T572- 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GB/T15164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3 ?设备规范(见表1) 表1主变压器运行参数

4 ?主变正常运行与维护 4.1 一般运行条件 4.1.1主变运行中的顶层油温最高不允许超过95C,为防止变压器油质劣化过速, 正常运行时,顶层油温不宜超过85C。 4.1.2主变的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该变压器各运行分接额定电压的105%。 4.1.3主变的三相负载不平衡时,应监视电流最大的一相,且中性线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5%。 4.1.4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按调度命令执行。正常运行方式下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4.2主变周期性负载的运行 4.2.1主变在额定使用条件下,全年可按额定电流运行。 4.2.2主变允许在平均相对老化率小于1或等于1的情况下,周期性地超额定电流运行。但超额定电流运行时,周期性负载电流(标么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5倍, 且主变顶层油温不允许超过105C。 4.2.3当主变有较严重缺陷(如冷却系统不正常、严重漏油、有局部过热现象、油中溶解气体分析结果异常等)或绝缘有弱点时,不宜超额定电流运行。 4.3主变短期急救负载的运行 4.3.1主变短期急救负载下运行时,急救负载电流(标么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8倍, 且主变顶层油温不允许超过115C ,运行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4.3.2当主变有较严重缺陷或绝缘有弱点时,不宜超额定电流运行。 4.3.3在短期急救负载运行期间,应有详细的负载电流记录。 4.4主变的允许短路电流应根据变压器的阻抗与系统阻抗来确定。但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 4.5短路电流的持续时间不超过下表之规定

质检部安全操作规程

质检部安全规程 一.造纸车间及箱纸板车间质检员安全规程 1.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口罩、耳塞等,并对所在岗位活动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和确认,确保无人身安全隐患。 2.使用仪器前应了解本仪器的机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各个操作旋钮的功能。 3.仪器在未通电前,应对仪器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电源线接线应牢固,接地良好,各个调节旋钮的起始位置应该正确。水路、气路按要求顺序启开,然后再接通电源,若仪器前有稳压电源则待电压达到额定要求时再启动电源。 4.仪器开动后,记录好仪器的运行参数。 5.停机时,按要求顺序关闭仪器电源、气路及水路,各个旋钮按规定置于原始位置。 6.仪器运行过程中不得拆卸、挪动、维修仪器,须关机后方可进行。 7.停机后,检查仪器各部位,使之处于正常状态,做好仪器运行记录。 8.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9.使用玻璃仪器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破裂伤人。若割伤以后,应用1%过氧化氢水溶液洗净伤口,用洁净夹子取出玻璃碎片,涂上药水并用纱布包扎。 10.使用切纸刀、取样器等设备时,严禁将手伸入刀刃下方。刀具需擦抹润滑油防锈时需带手套,不得用手直接接触。

11.取浆样时,注意放浆阀门的压力大小控制,应缓慢开启适当调节并注意浆料温度,以防造成热浆伤人。发生烫伤马上用冷水降温处理。 12.取废纸及挤干浆时,应注意现场的链扳机、铁丝、叉车、吊车及地沟等,以防被夹伤、划伤、压伤、撞伤、摔伤等,禁止在链板机上行走。 13.检测期间要精心操作各种仪器和器具。操作烘箱时防范烫伤要使用专用工具;使用操作搅拌器、容器要拿稳不得脱落,防范叶片伤人;操作使用离心甩干机时要保持机器平稳,样品摆放平衡,盖好防护盖后方可开机,以防伤人。 14.注意工作室的空气流通情况,及时调节温湿度,以免造成身体危害等。 15.禁止在生产工作区吃零食、喝茶水,禁止嬉戏打闹以免摔伤碰伤。 16.链板机运输时严禁踩踏,即使不运转时也不要靠近,以免开动时被扭伤或带倒。 17.在车间里行走时时刻注意车间内的安全标识,远离行吊、叉车、吊装口、大型设备,不得随意碰触机器设备的开关。 18.当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机检查原因,原因不明或不能排除要立即报维修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19.当突然停电停水,应立即停止与电、水、气有关的仪器设备的工作,关闭各电、水、气阀门,了解停水电原因并记录情况。 20.若发生其它意外事故,需立即采取保证人员安全、仪器设备安全为第一的各种相应措施。

油浸式变压器操作规程

油浸式变压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使本岗位的工作或作业活动有章可循,使作业安全风险评估和过程控制规化,保证全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同时规设备操作和工艺指标的严格执行,为本工序的生产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紧急预案及事故处理程序,以保证本工序及后序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也可用作员工的学习与培训教材,以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2.围 25MW电站油浸式变压器。 3.作用 电能转换,将一种电压、电流的电能转换成相同频率的另一种电压、电流的交流电能。 4.变压器的运行维护 4.1 变压器投入运行前的检查 4.1.1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值班员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 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送电条件,收回所有有关工作票,拆除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刀闸,临时标示牌和临时遮栏全部拆除,现场清洁,照明充足,安装检修人员对设备状态交代清楚。 4.1.2运用中的备用变压器随时可以投入运行;长期备用的变压器, 应进行充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4.2变压器投运前的绝缘检测 4.2.1检修后的变压器投运前应有绝缘合格报告。停用时间超过一个 月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测量绝缘电阻,测量后应对地放电。 4.2.2变压器线圈电压500V以上者使用1000-2500V摇表,线圈电压 500V以下者使用500V摇表。 4.2.3应分别测量高、低压对地及高、低压间绝缘电阻,其阻值应不

低于上次测量值的1/3,并测量“R60/R15”吸收比不低于1.3,最低不能低1MΩ/KV。如测量值低于规定值时应汇报值长及有关领导;及时将绝缘值记录在《绝缘记录登记本》上。 4.3变压器投运前外观检查包括以下各项 4.3.1变压器的温控装置应正常投入,温度应与实际相对应。 4.3.2变压器套管外部清洁完好、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4.3.3变压器各侧接线应完整正确,分接头分接位置正确,外壳接地应良好,中性点接地良好。 4.3.4变压器顶盖清洁无杂物,风冷装置试转良好,无异音。 4.3.5变压器控制回路、继电保护等二次接线完整,定值符合规定,正确投入保护压板。 4.3.6变压器柜门应上锁,且应标明变压器名称编号,门外应挂安全警示牌。 4.3.7初次投运的变压器及大修后变更分接头后,应测定变压器的直流电阻值,用以检查各分接开关的接触情况,可参考变压器出厂测试记录,并及时记录在《设备变更记录本》。 5.变压器运行中的监视 5.1变压器运行中应认真检查变压器的各种表计指示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定期每小时抄表一次。 5.2每班应对运行中的变压器进行巡检,下列情况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视检查,增加巡检次数 5.2.1新设备或经检修、改造的变压器在投运72小时。 5.2.2有设备缺陷时。 5.2.3高温季节,高峰负荷期间。 5.2.4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 5.3运行中的变压器外部检查项目包括

DLT572-2010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变压器(下称变压器)运行的基本要求、运行方式、运行维护、不正常运行和处理,以及安装、检修、试验、验收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为1kV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调压器等同类设备可参照执行。国外进口的电力变压器,一般按本规程执行,必要时可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2 引用标准 GB1094.1~1094.5 电力变压器 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645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725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GB/T15164~199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J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00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SDJ7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SDJ8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SDJ9 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J2 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573—95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574—95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3 基本要求 3.1 保护、测量、冷却装置 3.1.1 变压器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装设保护和测量装置。 3.1.2 油浸式变压器本体的安全保护装置、冷却装置、油保护装置、温度测量装置和油箱及附件等应符合GB6451的要求。 干式变压器有关装置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3.1.3 变压器用熔断器保护时,熔断器性能必须满足系统短路容量、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分级绝缘变压器用熔断器保护时,其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 3.1.4 装有气体继电器的油浸式变压器,无升高坡度者,安装时应使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方向有1%~1.5%的升高坡度。 3.1.5 变压器的冷却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制造厂的规定安装全部冷却装置; b.强油循环的冷却系统必须有两个独立的工作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当工作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自动投入备用电源并发出音响及灯光信号; c.强油循环变压器,当切除故障冷却器时应发出音响及灯光信号,并自动(水冷的可手动)投入备用冷却器;

变压器运行规程

变压器运行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对大广坝水电开发公司变压器的运行、维护、操作和事故处理作了具体规定,适用大广坝水电开发公司变压器的运行管理。 2.引用标准 水电部颁发的《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1982;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厂家有关技术资料 3.运行规定 3.1 变压器在规定的冷却条件下,可按铭牌规定运行。 3.2 无论变压器分接头在任何位置,如果所加一次电压不超过相应 额定值的5%,则变压器二次侧可带额定电流。 3.3 主变压器分接头运行位置按中调要求确定,近区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坝顶变压器、励磁变压器的运行挡位按生产部通知单确定。 3.4 分接开关的切换必须在变压器停电状态下进行。 3.5 220KV主变压器冷却器运行规定。 3.5.1 主变压器不允许在无冷却器条件下运行,冷却器工作电源两段均正常投入使用,并互为备用。 3.5.2 主变压器冷却器共三组,正常运行时,一组主用,一组辅助,一组备用,每月应按规定进行一次定期轮换。 3.5.3 当冷却器全停时,在变压器上层油温不超过80℃的条件下,变压器满负荷运行最长允许运行时间从冷却器全停时算起不得超过30分钟。 3.5.4 主变冷却器easy继电器运行规定 3.5. 4.1 正常运行时两个指示灯在闪烁。调试状态时指示灯亮但不闪烁。

3.5. 4.2 正常运行时,显示屏显示ESC.AC及时间。如检查接点的动作情况,则按两次OK键后显示屏出现“PROGRAMA、STOP”等字,按向上或向下键移动光标到PROGRAMA后再按OK键,出现梯形图,可以检查相应的接点是否接通或断开(接点接通显粗线,断开为细线)。退出梯形图时操作ESC键即可。 3.5. 4.3 easy控制继电器退出运行操作,按两次OK键后把光标移动到“STOP”后按OK键这时“STOP”变为“RUN”,程序退出运行,再按OK键进入可以编辑状态。如需投入运行则按ESC键后把光标移到“RUN”,再按OK键即可。这时“RUN”变为“STOP”。然后按ESC键回到首页。 3.6 变压器温度极限规定 3.6.1 油浸式变压器在运行中应经常监视其上层油温不得超过下表规定值,同时应监视变压器各部温升不超过规范规定的数值。 3.6.2 干式变压器线圈外表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3.7 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的注意事项。 3.7.1 过负荷前和过负荷终了要记录变压器上层温度,环境温度及时间。 3.7.2 在过负荷时间内每20分钟记录一次上层温度和过负荷电流值,每小时记录一次环境温度。当上层油温或各部温升已到最高值时,不论负荷和时间是否达到表中数值,均应停止过负荷。 3.7.3 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其冷却器应全部投入运行。 3.7.4 变压器允许事故过负荷倍数及时间 3.8 变压器绝绝缘电阻的规定 3.8.1 凡额定电压1000V以上的线圈用2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凡额定电压在1000以下的线圈用500V 或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 3.8.2 变压器的绝缘吸收比R60/R15不低于1.3。 3.8.3 主变压器绝缘电阻不得低于前次在相同温度下所测值的 70%。 3.8.4 厂用变绝缘电阻值最低不得小于1KV电压1MΩ,并与上次测量结果比较不得低于上次测量的50%。 4 运行操作

质检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质检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部门职责: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负责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领导质量管理体系, 将质检工作层层落实,持续改进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负责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做好原材料进厂、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 抽检工作。审核“出货检验记录表”,对是否发货做出批示。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内部的工艺手册,对文件的适用性、合理性负 责并监督执行。 ●每月 5 日前上交上月质检部报表,检查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检 验记录及质量统计报表。 ●每月 9 日统计并总结上月质量问题,将结果向全体员工白板公 布,并召开质量分析会,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制定企业的质量管理计划和开展质量活动方案,组织公司内各部门和生产骨干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推动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负责公司产品质量信息反馈的汇总分析,及时与董事长、其它部 门沟通协商,切合实际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处理措施。

●负责下达临时质量授权通知书,制定各车间质检人员的考核标准 和考核表格并组织实施,有权对各负责人的工作做出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负责进公司的各类原材料检验,对质量问题提出质疑及处理意见。 ●负责对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对不合格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对产品质量的统计工作。 ●负责对质量问题原因的进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验。 ●协助做好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公司有关质量的工作计划。 ●协助建立有关计量质量保证体系。 ●协助组织抽查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协助做好质检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和上岗工作。 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DLT 572—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2—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7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72—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5-06-29批准1995-11-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电力变压器(下称变压器)运行的基本要求、运行方式、运行维护、不正常运行和处理,以及安装、检修、试验、验收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为1kV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调压器等同类设备可参照执行。国外进口的电力变压器,一般按本规程执行,必要时可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2 引用标准 GB109 4、1~109 4、5 电力变压器 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645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725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GB/T15164~199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J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00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SDJ7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SDJ8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SDJ9 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J2 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573—95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574—95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3 基本要求 3、1 保护、测量、冷却装置

3、1、1 变压器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装设保护和测量装置。 3、1、2 油浸式变压器本体的安全保护装置、冷却装置、油 保护装置、温度测量装置和油箱及附件等应符合GB6451的要求。 干式变压器有关装置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3、1、3 变压器用熔断器保护时,熔断器性能必须满足系统 短路容量、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分级绝缘变压器用熔断器保 护时,其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 3、1、4 装有气体继电器的油浸式变压器,无升高坡度者, 安装时应使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方向有1%~ 1、5%的升高坡度。 3、1、5 变压器的冷却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制造厂 的规定安装全部冷却装置; b、强油循环的冷却系统必须有两个 独立的工作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当工作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自动 投入备用电源并发出音响及灯光信号; c、强油循环变压器,当 切除故障冷却器时应发出音响及灯光信号,并自动(水冷的可手动)投入备用冷却器; d、风扇、水泵及油泵的附属电动机应有过负荷、短路及断相保护;应有监视油泵电机旋转方向的装置; e、 水冷却器的油泵应装在冷却器的进油侧,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冷 却器中的油压大于水压约0、05MPa(制造厂另有规定者除外)。冷却器出水侧应有放水旋塞; f、强油循环水冷却的变压器,各冷 却器的潜油泵出口应装逆止阀; g、强油循环冷却的变压器,应 能按温度和(或)负载控制冷却器的投切。

配电变压器运行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配电变压器运行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配电变压器运行管理规定 一、室内配电变压器的装置要求: (一)、配电变压器的选择应选用节能型低损耗变压器,位置靠近负荷中心,避开易爆、易燃、污染严重及第十低洼地带。 (二)、变压器的中型卓及外壳应可靠接地,连接于接地极采用焊接方式,连线与设备应采用螺丝或焊接。 (三)、配电变压器的三项负荷应尽量平衡,不得使用一项或两项供电。 (四)、配电变压器不得长时间过负荷运行。 (五)、变电器高低压熔丝的选择应负荷要求。 二、配电变压器巡视检查规定: (一)、变压器护手是否清洁、有无裂痕、损伤、放电等现象。 (二)、变压器为油温、油色、油位是否正常,有无异声等。 (三)、变压器呼吸器是否畅通、有无堵塞情况等。 (四)、变压器的哥哥连接点有无锈蚀、过热或损伤等现象。 (五)、变压器外壳有无脱漆、锈蚀,焊机有无裂痕、渗油,接地是否良好。 (六)、变压器各部位是否老化、开裂,裂缝有无渗油等。 (七)、变压器各部位螺丝是否完整,是否松动等。 (八)、变压器铭牌机其他标志是否完好。 (九)、一、二次熔断器是否齐备。 (十)、一、二次引线是否松弛,绝缘护罩、绝缘线是否完好,相间或构件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十一)、变压器台上的设备是否完好。 第 2 页共 4 页

淄博龙威化工有限公司 2010年元月 第 3 页共 4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4 页共4 页

小区变压器运行管理规程

小区变压器运行管理规程 小区变压器运行管理规程 1.0目的 让所有管理或操作本设备的人了解相关规定,为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帮助。 2.0适用范围 电力变压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工程主管。 3.2值班电工按规定巡查设备,并填写《变压器运行记录表》。 4.0内容 4.1值班电工应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变压器,并记录变压器电压、电流、绕组温度,分析各运行参数是否正常;观察变压器外观、汇流排接头无异常变色、烧焦、闪烁情况;变压器无异常声响及气味.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人员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2运行中变压器的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值;变压器的绕组温度不得超过+95℃,三相负荷力求平衡,偏差不允许超过25%。变压器输出电压必须保持在额定值的±10%以内。 4.3久置不用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电缆端头、汇流排接头处螺丝;清除各部位积尘;摇测变压器高低压绕组的对地绝缘,高压绕组选择2500V摇表,低压绕组选择500V摇表,其阻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4.4新投运或维修、保养后投运的变压器,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严密监视变压器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或报告相关主管人员处理。 4.5变压器停、送电操作规程 4.5.1变压器停、送电操作应严格遵守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4.5.2变压器停电操作顺序为:先断开低压侧馈电断路器,然后断开高压侧负荷开关,验明无电后合上接地开关。 4.5.3变压器送电前,应按相关规定检查变压器,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并具备送电条件后,才能进行送电操作。 4.5.4变压器送电顺序为:先断开高压侧接地开关,然后进行三次冲击合闸,如无异常,则合上高压负荷开关,再合上低压侧馈电断路器,最后合上各分路断路器向负载供电。 感谢您的阅读!

质检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质检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质检部门要严格把关好产品的质量,确保生产的产品是合格的产品!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质检部安全生产责任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质检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认真贯彻中交二航局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方针:诚信守法,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顾客满意,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追求卓越。 3、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4、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项目部的安全负责。 5、按要求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活动,对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6、负责对项目监视、检测、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7、对作业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仪表定期检维修,确保精度和灵敏度。 8、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

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须准确及时。 9、负责对本部门新工人进行三级、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10、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二、目标: 1、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2、不发生严重分析质量事故,将分析差错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3、不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设施设备完好运转率100%。 5、重大危险源按要求辨识率100%。 6、监视和测量设备送检及时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项目部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项目部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项目部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变压器运行规程

变压器运行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操作、注意事项、异常及事故处理; 1.2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枢纽变压器的运行工作; 1.3运行人员应掌握本规程; 2引用标准 2.1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2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2.3原电力部颁发的有关专业技术规程 2.4设备厂家的技术资料 2.5本厂有关技术文件 3设备技术规范 3.1主变压器技术规范

3.2厂高变主要参数 3.3 厂低变主要参数 3.4 船闸变、照明变、坝顶变主要参数 3.5励磁变压器技术规范 3.6一般说明 4运行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主变及所属保护运行方式的改变应向调度申请批准4.1.2主变运行时主变纵差动保护和重瓦斯保护不得同时退出。 4.1.3主变重瓦斯保护出口由跳闸改投信号位置时,必须经灯泡贯流发电有限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4.1.4变压器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各侧引出线必须连接良好,并具有明显的相色标志。 4.1.5干式变压器外壳上的门应上锁。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和运行编号,门外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1.6主变上层油温不能超过95℃和主变绕组温度最高不得超过115℃,正常运行时上层油温不宜超过85℃;干式变压器绕组最高温度不得超过厂家规定值。 4.1.7当主变油温60℃时第一组风机启动,70℃时第二组风机启动,85℃时报警,95℃时跳闸。 4.1.8当主变绕组温度70℃时第一组风机启动,80℃时第二

组风机启动,,105℃时报警,115℃时跳闸。 4.1.9主变压器运行电压不应高于该运行分接头额定电压的105%。 4.1.10变压器分接头的运行档位应按系统运行情况确定。变压器分接头接触电阻及变比应在合格范围。 4.1.11变压器过载能力(正常寿命,过载前已带满负荷、环境温度40℃) 4.1.12事故情况下,干式变压器可以短时过负荷运行,允许过负荷倍数及运行时间不得超过下表之规定值。 4.1.12.1干式变压器允许过负荷能力

配电变压器运行管理制度

配电变压器运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配电变压器的运行管理及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某某供电分公司直属各供电所所辖配电变压器的运行管理。 2.配电变压器运行管理 2.1配电变电器应严格按《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执行。新装或更换的配变必须是低耗节能型变压器,严格控制高耗能变压器投入运行,对现有高损配变应作出规定逐年更换,运行的配变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由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用户配变由用户委托电力部门试验。 2.2根据我县气候环境,配变投入运行时,必须附有完整的附属设备,如吸潮剂、高低压避雷器、防盗帽、温度计、防污闪帽。 2.3配电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及外壳,中性线必须可靠接地,公用(未装保安器)配变在主干线上每隔一公里支线始端,楼房进户前应进行重复接地,并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要求。 2.4配变要经常保持器身清洁,在严重污秽地区运行的变压器,每季清扫一次,其它地区每年清扫一次。 2.5配变各密封部件,不得有渗漏油现象,发现渗漏油要及时处理,使配变经常处于一类设备下运行。 2.6配变的油位,必须符合要求,不得过高或过低。 2.7用户变压器发生故障又没有能力维修的。可委托电力部

门,电力部门要及时处理。 2.8经常监视负荷的变化尽量保持三相负荷的平衡,三相负荷的不平衡最高不得大于25%,若超过此范围,其用电负荷应进行调整。 2.9要定期进行电压的监测,保证其出口电压。对没有电压监测点的,要每季上报一次电压的情况。 2.10 10KV配变应每年按照评级标准进行设备的评级工作,保证配变的完好率。 3.配变应县挂的标记 3.1安全用电警告标志。 3.2按有关规定评定设备的等级,悬挂类别牌。 4.配变的预防性试验 配变应根据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公用配变每一年进行一次,试验不合格者必须退出运行。要做好试验记录和试验周期的安排用户的配变由用户委托电力部门进行试验及时处理缺陷,凡试验不合格或不按期预试者,应退出运行。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2-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变压器(下称变压器)运行的基本要求、运行方式、运行维护、不正常运行和处理,以及安装、检修、试验、验收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为1kV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调压器等同类设备可参照执行。国外进口的电力变压器,一般按本规程执行,必要时可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2引用标准 GB1094.1~1094.5电力变压器 GB6450干式电力变压器 GB6451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7252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GB/T15164~1994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J14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00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SDJ7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SDJ8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SDJ9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J2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573-95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474-95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3基本要求 3.1保护、测量、冷却装置 3.1.1变压器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装设保护和测量装置。 3.1.2油浸式变压器本体的安全保护装置、冷却装置、油保护装置、温度测量装置和油箱及会件等应符合GB6451的要求。 干式变压器有关装置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3.1.3变压器用熔断器保护时,熔断器性能必须满足系统短路容量、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分级绝缘变压器用熔断器保护时,其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 3.1.4装有气体继电器的油浸式变压器,无升高坡度者,安装时应使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方向有1%~1.5%的升高坡度。 3.1.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制造厂的规定安装全部冷却装置; b.强油循环的冷却系统必须有两个独立的工作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当工作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自动投入备用电源并发出音响及灯光信号; c.强油循环变压器,当切除故障冷却器时应发出音响及灯光信号,并自动(水冷的可手动)投入备用冷却器; d.风扇、水泵及油泵的附属电动机应有过负荷、短路及断相保护;应有监视油泵电机械转方向的装置; e.水冷却器的油泵应装在冷却器的进油侧,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冷却器中的油压大于水压约0.

制剂企业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制剂企业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要做到随领随用。 2、接触浓酸、浓碱等工作必须在通风橱进行。 3、配制稀酸时,应将浓酸慢慢倒入水中,并慢慢的搅拌。 4、在工作后,饭前必须将手洗净,食物不准放在工作橱内。 5、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不准自行安装修理,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 6、分析工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7、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低沸点易燃物、能相互发生激烈作用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贮存,药品库中不得超量,不得混放,严禁将危险品大量放放在分析室内,试剂与分析所用的药均需标明标签。 8分析工取样要遵守GB3723-83有关规定进行并注意遵守现场生产车间有关安全规定。

9、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分别存放,对氢气应限量贮存,化验室不得超过两瓶,不得泄漏。氢氧钢瓶不得混放。 10、对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原料进行分析采样时,要严格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操作( GB3723-83)。 11、加强通风,防止空气中有害气体超标。 12、化验室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经过批准,不准私自动火。 13、电加热器固定地点使用,不准随便移动。 14、分析过程如有毒气产生在通风厨中进行分析。 15、有毒、具有腐蚀性物品操作者必须了解制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载好防护用具,操作中严防不慎扩散沾污。 16、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设备和科研、试验分析,必须首先报请公司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分析。

17、试验产品分析时要了解试验所需原料、中间 产品、产品和副产品的毒性及有关安全的物理、化学性质。 18、试验产品分析必须提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设想,且试验分析后剧毒品及爆炸性物质必须集中收回,以防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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