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网站信息安全二级等保要求

网站信息安全二级等保要求

网站信息安全二级等保要求
网站信息安全二级等保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建设方案 2016年3月 目录 1. 项目概述 (3) 1.1. 项目建设目标 (3) 1.2. 项目参考标准 (4) 1.3. 方案设计原则 (5)

2. 系统现状分析 (6) 2.1. 系统定级情况说明 (6) 2.2. 业务系统说明 (6) 2.3. 网络结构说明 (7) 3. 安全需求分析 (8) 3.1. 物理安全需求分析 (8) 3.2. 网络安全需求分析 (8) 3.3. 主机安全需求分析 (8) 3.4. 应用安全需求分析 (8) 3.5. 数据安全需求分析 (9) 3.6. 安全管理制度需求分析 (9) 4. 总体方案设计 (9) 4.1. 总体设计目标 (9) 4.2. 总体安全体系设计 (9) 4.3. 总体网络架构设计 (12) 4.4. 安全域划分说明 (12) 5. 详细方案设计技术部分 (13) 5.1. 物理安全 (13) 5.2. 网络安全 (13) 5.2.1. 安全域边界隔离技术 (13) 5.2.2. 入侵防范技术 (13) 5.2.3. 网页防篡改技术 (13) 5.2.4. 链路负载均衡技术 (13) 5.2.5. 网络安全审计 (14) 5.3. 主机安全 (14) 5.3.1. 数据库安全审计 (14) 5.3.2. 运维堡垒主机 (14) 5.3.3. 主机防病毒技术 (15) 5.4. 应用安全 (15) 6. 详细方案设计管理部分 (16) 6.1. 总体安全方针与安全策略 (16) 6.2.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7) 6.3. 安全管理机构 (17) 6.4. 人员安全管理 (17) 6.5. 系统建设管理 (18) 6.6. 系统运维管理 (18) 6.7. 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20) 7. 咨询服务和系统测评 (21) 7.1. 系统定级服务 (21) 7.2. 风险评估和安全加固服务 (21) 7.2.1. 漏洞扫描 (21) 7.2.2. 渗透测试 (21) 7.2.3. 配置核查 (21) 7.2.4. 安全加固 (21) 7.2.5. 安全管理制度编写 (23)

等保二级基本要求

1 第二级基本要求 1.1 技术要求 1.1.1 物理安全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2)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2)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2)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主机房应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施。 1.1.1.4 防雷击(G2)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1.1.1.5 防火(G2) 机房应设置灭火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6 防水和防潮(G2) 本项要求包括: a)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1.1.1.7 防静电(G2) 关键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1.1.1.8 温湿度控制(G2)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1.1.9 电力供应(A2)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b)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关键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1.1.1.10 电磁防护(S2)

安全等级保护2级和3级等保要求

二级、三级等级保护要求比较一、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项二级等保三级等保 物理位置的选择1)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 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 等能力的建筑内。 1)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 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2)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 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3)机房场地应当避开强电场、强磁场、强 震动源、强噪声源、重度环境污染、易 发生火灾、水灾、易遭受雷击的地区。 物理访问控制1)机房出入口应有专人值 守,鉴别进入的人员身份 并登记在案; 2)应批准进入机房的来访 人员,限制和监控其活动 范围。 1)机房出入口应有专人值守,鉴别进入的 人员身份并登记在案; 2)应批准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限制和监 控其活动范围; 3)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 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 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度区域; 4)应对重要区域配置电子门禁系统,鉴别 和记录进入的人员身份并监控其活动。 物理安全 防盗窃和防破坏1)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物 理受限的范围内; 2)应对设备或主要部件进 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 易除去的标记; 3)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 蔽处,如铺设在地下或管 道中等; 4)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 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5)应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 设施,以防进入机房的盗 窃和破坏行为。 1)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物理受限的范围内; 2)应对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 明显的无法除去的标记; 3)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如铺设在 地下或管道中等; 4)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 案室中; 5)设备或存储介质携带出工作环境时,应 受到监控和内容加密; 6)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的防盗报 警系统,以防进入机房的盗窃和破坏行 为; 7)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系统相关工作准备清单

1.总体准备: 系统网络拓扑图,要求与实际系统一致,及时更新 上机检查(抽查):核心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防火墙)、服务器主机 2.检查重点: 身份鉴别:复杂度,唯一性,非法登录次数,超时处理措施 访问控制: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控制粒度:网段级、单个用户,修改默认账户,删除多余过期账户,权限分离,最小权限原则,尽量 避免Telnet,限制登录网络设备网段 入侵防范:网络层:网络边界处监视以下攻击行为:端口扫描、强力攻击、木马后门攻击、拒绝服务攻击、缓冲区溢出攻击、IP碎片攻击和 网络蠕虫攻击等。 主机:最小安装(包括系统服务)的原则,及时更新。 安全审计: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记录;内容:事件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审计记录无 法删除、修改或覆盖。 恶意代码防范:及时更新,统一管理(规定和记录) 备份和恢复:对重要信息进行备份,关键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数据处理系统硬件冗余 应用系统容错性:输入有效性检查:数据格式或长度,故障和恢复 3.相关记录* 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定期维护核查记录、更新升级记录、备份和介质管理记录、安全事件记录等。

1.总体性工作文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文件、信息安全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书面明确安全管理机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责任部门,人员),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信息安全建设规划(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设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行业、部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行业标准规范) 2.定级、备案材料(新建信息系统是否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并备案) 3.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资产和设备管理制度 □数据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用户管理制度 □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 □密码管理制度 □安全审计管理制度 □岗位和人员管理制度 □技术测评管理制度(包括监督措施) □信息安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教育培训制度 □自查和整改的规定 4.岗位职责说明书、责任承诺书 □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 5.记录文件: □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自查和整改的方案和记录 (□等级测评监督记录) 6.资质证明: 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单位相关证明: □产品生产单位营业执照 □产品版权或专利证书 □产品或生产单位的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国外信息安全产品的,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并请有关单位对产品进行专门技术检测)测评机构相关证明: □营业执照、声明、证明及资质材料等 □保密协议 □技术检测方案 □检测报告 □安全整改

医院里信息化安全系统等保解决方案设计(二级)

医院信息化安全等保解决方案 一、行业背景与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范和指导全国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卫生部办公厅于2011年12月下发卫生部《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11〕8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贯彻《指导意见》,办公厅同时下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112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卫生行业各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 ■根据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情况开展等级测评工作,查找安全差距和风险隐患,并结合自身安全需求,制订安全建设整改方案; ■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工作,并通过等级测评。 《指导意见》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以下简称《定级指南》)、《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建议县区级医院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不低于二级。各省卫生厅根据《指导意见》、《定级指南》、《基本要求》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域现状提出本区域内县区级医院定级要求,大部分省(市)定级要求如下: 二、迪普解决之道 为帮助县区医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卫生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迪普科技从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四个层面为县区医院提供全方位的等级保护解决方案。 ■整体思路 县级医院网络一般分为两张物理网络:内网(业务网)和外网(办公网)。内网主要承载着HIS、LIS、PACS等医院信息系统,外网主要承载医院OA、网站、mail等信息系统。《基本要求》中规定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应该具备相应的基本安全保护能力,应满足相应的基本安全要求,根据实现方式的不同,基本安全要求分为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

等保二级管理系统要求

1.1 管理要求 1.1.1 安全管理制度 1.1.1.1 管理制度(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制定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说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围、原则和安全框架等; b) 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c) 应对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1.1.1.2 制定和发布(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b) 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 c) 应将安全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1.1.1.3 评审和修订(G2) 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1.1.2 安全管理机构 1.1. 2.1 岗位设置(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并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 b) 应设立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岗位,并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1.1. 2.2 人员配备(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 b) 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 1.1. 2.3 授权和审批(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部门及批准人,对系统投入运行、网络系统接入和重要资源的访问等关键活动进行审批; b) 应针对关键活动建立审批流程,并由批准人签字确认。 1.1. 2.4 沟通和合作(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加强各类管理人员之间、组织部机构之间以及信息安全职能部门部的合作与沟通; b) 应加强与兄弟单位、公安机关、电信公司的合作与沟通。 1.1. 2.5 审核和检查(G2) 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容包括系统日常运行、系统漏洞和数据备份等情况。 1.1.3 人员安全管理 1.1.3.1 人员录用(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人员录用; b) 应规人员录用过程,对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其所具有的技术技能进行考核; c) 应与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签署协议。 1.1.3.2 人员离岗(G2) 本项要求包括: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备注:其中黑色字体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系统要求,蓝色字体为第三级系统等保要求。 一、物理安全 1、应具有机房和办公场地的设计/验收文档(机房场地的选址说明、地线连接要求的描述、建筑材料 具有相应的耐火等级说明、接地防静电措施) 2、应具有有来访人员进入机房的申请、审批记录;来访人员进入机房的登记记录 3、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三级明确要求);电子门禁系统有验收文档或产品安全认证资质,电子门禁系 统运行和维护记录 4、主要设备或设备的主要部件上应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5、介质有分类标识;介质分类存放在介质库或档案室内,磁介质、纸介质等分类存放 6、应具有摄像、传感等监控报警系统;机房防盗报警设施的安全资质材料、安装测试和验收报告; 机房防盗报警系统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7、应具有机房监控报警设施的安全资质材料、安装测试和验收报告;机房监控报警系统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8、应具有机房建筑的避雷装置;通过验收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检测; 9、应在电源和信号线上增加有资质的防雷保安器;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防雷装置的检测 报告 10、应具有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的自动消防系统;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记录、检查和 定期维护记录;消防产品有效期合格;自动消防系统是经消防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11、应具有除湿装置;空调机和加湿器;温湿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12、应具有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防水检测装置的运行记录、定期 检查和维护记录 13、应具有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14、应具有短期备用电力供应设备(如UPS);短期备用电力供应设备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 记录 15、应具有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如双路供电方式) 16、应具有备用供电系统(如备用发电机);备用供电系统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等保二级管理要求

1.1管理要求 1.1.1安全管理制度 1.1.1.1管理制度(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制定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说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安全框架等; b) 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c) 应对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1.1.1.2制定和发布(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b) 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 c) 应将安全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1.1.1.3评审和修订(G2) 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1.1.2安全管理机构 1.1. 2.1岗位设置(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并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 b) 应设立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岗位,并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1.1. 2.2人员配备(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 b) 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 1.1. 2.3授权和审批(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部门及批准人,对系统投入运行、网络系统接入和重要资源的访问等关键活动进行审批; b) 应针对关键活动建立审批流程,并由批准人签字确认。 1.1. 2.4沟通和合作(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加强各类管理人员之间、组织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内部的合作与沟通; b) 应加强与兄弟单位、公安机关、电信公司的合作与沟通。 1.1. 2.5审核和检查(G2) 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系统日常运行、系统漏洞和数据备份等情况。 1.1.3人员安全管理 1.1.3.1人员录用(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人员录用; b) 应规范人员录用过程,对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其所具有的技术技能进行考核; c) 应与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1.1.3.2人员离岗(G2) 本项要求包括:

2、信息安全二级等保

第二级基本要求 1 技术要求 1.1 物理安全 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2)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1.1.2 物理访问控制(G2)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主机房应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施。 GB/T 22239—2008 1.1.4 防雷击(G2)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1.1.5 防火(G2) 机房应设置灭火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6 防水和防潮(G2)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1.1.7 防静电(G2) 关键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1.1.8 温湿度控制(G2)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1.9 电力供应(A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b) 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关键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1.1.10 电磁防护(S2) 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铺设,避免互相干扰。 1.2 网络安全 1.2.1 结构安全(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保证关键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b) 应保证接入网络和核心网络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二级等保管理要求

二级等保管理要求 二级等保 实现情 况 安 a) 应制定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说 明 全 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安全框架 等; 管理制 b) 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 理 管 度 (G2 ) 制度; c) 应对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理操作 理 制 建立操作规程。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 度 度 的制定; 制定和 b) 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 发布 审定; (G2 ) c) 应将安全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 中。 评审和 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 修订 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G2 ) 安 a) 应设立安全主管、 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 位, 全 岗位设 并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 置(G2 ) b) 应设立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岗 管 位,并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理 a)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 全 机 人员配 管理员等; 备(G2 ) b) 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数 构 据库管理员等。 a) 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部门 及 授权和 批准人,对系统投入运行、网络系统接入和重要资 源 审批 的访问等关键活动进行审批;

(G2 ) b) 应针对关键活动建立审批流程,并由批准人签字 确 认。 沟通和 a) 应加强各类管理人员之间、组织内部机构之间以 及 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内部的合作与沟通; 合作 b) 应加强与兄弟单位、公安机关、电信公司的合作 与 (G2 ) 沟通。 审核和 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 括 系统日常运行、系统漏洞和数据备份等情况。 检查 (G2 ) 人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人员录用; b) 应规范人员录用过程,对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背景 员 人员录 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其所具有的技术 技能进行安 用(G2 ) 考核; c) 应与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 一、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增强安全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科学合理,对促进我国信息安全的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法律和文件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1999年9月13日国家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200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明确指出,“要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要求。 三、工作分工和组织协调 (一)工作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二)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部署,由省公安厅主管网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小组,组织本系统和行业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7月24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 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公安部 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文件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公通字[2007]43号 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备注:其中黑色字体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系统要求,蓝色字体为第三级系统等保要求。 一、物理安全 1、应具有机房和办公场地的设计/验收文档(机房场地的选址说明、地线连接要求的描述、建筑材料具有相应的耐火等级说明、接地防静电措施) 2、应具有有来访人员进入机房的申请、审批记录;来访人员进入机房的登记记录 3、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三级明确要求);电子门禁系统有验收文档或产品安全认证资质,电子门禁系统运行和维护记录 4、主要设备或设备的主要部件上应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5、介质有分类标识;介质分类存放在介质库或档案室内,磁介质、纸介质等分类存放 6、应具有摄像、传感等监控报警系统;机房防盗报警设施的安全资质材料、安装测试和验收报告;机房防盗报警系统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7、应具有机房监控报警设施的安全资质材料、安装测试和验收报告;机房监控报警系统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8、应具有机房建筑的避雷装置;通过验收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检测; 9、应在电源和信号线上增加有资质的防雷保安器;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防雷装置的检测报告 10、应具有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的自动消防系统;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记录、检查和定期维护记录;消防产品有效期合格;自动消防系统是经消防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11、应具有除湿装置;空调机和加湿器;温湿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12、应具有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防水检测装置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13、应具有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14、应具有短期备用电力供应设备(如UPS);短期备用电力供应设备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年度等保工作总结.doc

年度等保工作总结 根据电监会、集团公司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定级为二级保护的基础上,按照二级等级保护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自查和整改工作,落实等级保护各项任务,提高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现将2012年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信息安全规划,明确公司信息安全策略,规划信息安全技术层面和管理方面的建设内容。 2、制、修订《Q/AEPC.G09-6-2009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制度》、《Q/AEPC.G09-7-2009信息机房管理制度》、《Q/AEPC.G09-9-2009服务器管理及数据备份管理制度》、《Q/AEPC.G17-21-2011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Q/AEPC.G17-20-2009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风险应急预案管理制度》、《Q/AEPC.G17-25-2009信息保密管理制度》、《Q/AEPC.J11-3-2009网络控制策略规范》、《Q/AEPC.J11-4-2009信息机房环境和监测规范》等信息安全制度规范,规范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涉及的机房、服务器、网络、用户接入、数据保密、数据备份和恢复、边界防护、风险防范等各方面的内容。 3、网络边界购置部署防火墙、IPS等设备,设置过滤、入侵检测策略,提高内部网络安全性。采取ip-mac-port绑定的方式对用户接入进行管理,防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内部网络。部署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根据策略管控规范用户上网行为。对登录网络设备的用户进行身份鉴

别,设置唯一的管理员标识和登录地址限制。 4、管理员统一管理主机,操作票审批通过才能操作主机,监督人旁站监督。关闭服务器远程桌面管理,对服务器的操作只能在机房监控室通过KVM切换进行。操作系统管理员口令满足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启用登录失败处理功能,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进行保护。 5、梳理现有应用系统,根据应用系统的重要性以及新环境下的需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实施SSLVPN宕机和网页篡改两个预案的演练。 6、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合肥、宿州、田集、虎山等4个项目部进行了信息安全检查、MIS应用及信息安全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1、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还不完善,未能覆盖到信息系统安全所有方面。 2、专业技术人员较少,技术力量薄弱。 3、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投入的经费不足。 三、整改方向 1、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实现信息安全的规范管理。 2、建立集中日志分析审计管理系统,对防火墙、SSLVPN等网络设备产生的日志统一管理,并能自动分析并产生告警。 3、部署网络管理平台,实时对网络设备、物理链路的运行情况等进行监测,对于设备和链路的异常提供告警等服务。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