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青教〔2010〕号 - 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青教〔2010〕号 - 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青教〔2010〕号 - 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青教〔2010〕号 - 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附件1

青海省第四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青海赛区)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赵海平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陈刚青海大学副校长

崔巍青海师范大学副校长

马维胜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

梁留元青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委员:王永杰青海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唐敏青海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解宏伟青海大学水利电力学院院长

谢琨青海师范大学科教务处副处长

马有忠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刘康宁青海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秘书长:唐敏(兼)

附件2

青海省第四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青海赛区)专家组名单

组长:李钊年青海大学水利电力学院副院长,教授

成员:李文秀青海大学水利电力学院电工电子实验中心主任,

高级实验师

张志福青海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段新文青海师范大学物理系主任,教授

李银轮青海师范大学物理系教授

蒋维青海民族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授

乜国荃青海民族大学物理电子工程学院教授

附件3

青海省第四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报名表学校专业

选手姓名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选手姓名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选手姓名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指导

教师

单位联系电话

所在

学校

(院

、系)

推荐

意见

盖章

2013年月日

组委

会审

核意见

盖章 2013年月日

附件4

青海省第四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参赛学校报名汇总表

序号学校名称

参赛队

总数本科生

组队数

高职高专

组队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附件5

201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青海赛区)参赛队报名表参赛队所属学校

参加组别

参赛队员

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年月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Email

身份证号码入学年月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Email

身份证号码入学年月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Email

指导老师

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Email

所在学校

(院、系)推荐意见

盖章

2013年月日

学校主管

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2013年月日

组委会审

核意见盖章

2013年月日

备注1、报名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名表。

2、承诺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3、提交人签字须手写。

4、须加盖院、系公章方可有效。

注:1、参赛组别填本科生组或高职高专学生组。只有三个队员都为高职高专学生,该队才能作为高职高专学生组参赛,否则必须作为本科生组参赛。请各学校教务处认真审查,以免出现问题。

2、此表由各学校教务处盖章有效。

提交人签字:

附件6

201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青海赛区)报名汇总表

序号学校名称

参赛队

总数本科生

组队数

高职高专

组队数

备注

1 XX大学

2 XX大学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计

校长培训结业论文

参加青海省民族 欢迎阅读地区中小学校长 化隆县民族中学下一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策略 化隆县民族中学喇春阁 青海省教育厅民教处、青海师大成教学院给大家提供这么一个交流、研讨、切磋和学习的平台,很及时,也是很有必要的。参加这次培训,使我受益匪浅,深受启发,充分理解了校长应具备的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下面我将化隆县民族中学下一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思路谈几点做法,不对之处敬请各位领导、专家、同仁批评指教。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4年,我校发展总体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县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在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党团工会组织建设、民族团结创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推动民族教育内涵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任务 2014年,我校将积极贯彻全县教育系统提出的一个中心: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不动摇,不断创新方法,规范机制体制,改善办学条件,创办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并结合县教育局统一要求与部署,根据校情,在巩固2013年的工作成果基础上,2014年学校工作具体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学质量、维护校园稳定“双一”目标。 ——推行“两个改革”:一是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以推进初中高效课堂改革带动高中课堂改革,提升教学质量;二是推进学生食堂改革,提升后勤服务质量。 ——重视“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党员干部及教师队伍建设;三是团员、学生会及学生队伍建设。

——实现“四个创建”:一是加强值班维稳工作,创建稳定校园;二是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创建文明的校园;三是加强信息化教育,创建电化教学环境;四是通过食堂改革,创建放心食堂。 ——争取达到“六个提升”:一是加强“三风”建设,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养;二是巩固维稳成果,以制度管理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三是充分依靠教职员工,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是生命”的办学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四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提升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五是以积极争取到的少年宫项目为契机,繁荣校园文化,提升打造特色校园水平;六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争取项目和多方面的支持,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师生思想政治水平。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总书记讲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学校课堂、进师生头脑。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党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教育党员干部努力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员的责任重于泰山,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教师队伍新形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2、加强学校党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团建工作与教育工作相结合。将党建工作、政治思想教育和教学工作通盘考虑,全面部署,做到相互协调,互相渗透,有机结合。开展好“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一”活动(宣传一个好事迹、探索一个好模式、开展一项好活动、培养一批好典型、建设一个好支部),大力营造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挣优秀的良好氛围。加强团委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活跃团队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评价,努力将团员意识渗透到班集体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积极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立足点,将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省教育厅文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办[2011]1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教[201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把省级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给全市各普通初级中学。现将指标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分配指标 今年,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凤台一中招生计划数各为1404人,其中统招计划数各为1080人,即分配指标各为756人;淮南四中招生计划数为1188人,其中统招计划数为914人,即分配指标为640人;淮南三中、淮南五中招生计划数各为1080人,其中统招计划数各为831人,减去特长生招生数42人,即分配指标各为552人。 二、分配原则 (一)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参加中考人数分配给指定区域内的初中学校。淮南市首批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面向全市分配,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面向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分配,凤台一中面向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分配。 (二)把首批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分配指标的80%作为基础指标分配给指定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的20%作为奖励指标分配给有奖励资格的初中学校(省、市级特色(示范)初中和2011年度市级德育示范学校)。其他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凤台一中)分配指标分配给指定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三、分配方法 (一)基础指标的计算公式:初中学校基础指标分配数=(各省级示范高中基础指标总数/全市初中应届在籍参加中考总人数)×各校应届在籍参加中考人数。例如:淮南一中基础指标总数为: 1080×70%×80%=605;淮南一中分配给市实验中学的基础指标数为:605/28562×1018=21(用“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二)奖励指标的计算公式:初中学校奖励指标分配数=(各省级示范高中奖励指标总数/有奖励资格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参加中考总人数)×各有奖励资格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参加中考人数。例如:淮南一中奖励指标总数为:1080×70%×20%=151;淮南一中分配给市实验中学的奖励指标数为: 151/7723×1018=20(用“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各初中学校具体指标分配数见附件(一)、(二)。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对象 分配指标的录取对象是具有享受指标分配资格的初中毕业生(详见淮教[2011]10号文件)。

江苏省教育五严规定

江苏省“五严”规定 五严规定,是从2009年6月12日江苏省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文件内容中提炼概括出的一个名词,其中心点就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而作出的“五严(严禁或严格)”的规定、确保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因此,五严规定,又被称为教育新政。 具体内容: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省级招生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青海事业单位招聘:2016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青海事业单位招聘:2016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 告 2016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参考历年发布时间为每年3月份发布,中公教育青海事业单位考试网温馨提示:参考历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 以下内容为2016年青海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西宁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专业对口的历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职公务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其它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请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查看。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验、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9时—4月3日24时;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9时—4月5日24时;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9时—4月4日18时;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调剂时间为2015年4月8日。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特别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2015年4月21日-26日),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基〔2010〕6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初中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教育局,福州一中: 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河北邯郸现场经验交流会的精神,为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引导普通初中进一步确立面向全体学生和为了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撑,现就加强我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好普通初中的责任意识 1.初中是基础教育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是学生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其学额巩固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还直接影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近年来,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努力下,我省普通初中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改革不断深化,进入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新阶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迅

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当前我省普通初中教育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部分初中办学条件较差,教育教学管理薄弱,学生辍学率偏高;部分初中教学偏科严重,实行题海战术和机械重复训练,学生负担过重,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开展。各地和普通初中要充分认识加强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意义,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高度,增强办好普通初中的责任意识。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遵循《义务教育法》中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原则,按照我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的要求,根据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加大对普通初中特别是农村初中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每所普通初中配齐配强校长和师资力量,保证教师编制全额到位,把县域内普通初中建设成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3.各普通初中要进一步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将素质教育理念转化为全校教师的共同信念和追求,引领广大教师增强主人翁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要建立学校依法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结合当地人文历史,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增强学校办学吸引力。 二、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有一位领导分管中学教学工作,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初中教学管理指导工作,要对所属初中学校、

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副处长

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副处长 眭平 尊敬的周厅长①,尊敬的管书记②,任主编③,各位同志: 大家早上好,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承办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协作年会暨2008东部教师培训论坛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我谨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向来自全国8个兄弟省市的同行代表们以及我省28家教育培训机构的同行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之间的联系,交流各自在教师培训过程中的先进理念和成熟做法,凝聚我们这条战线的智慧和力量,研讨教师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寻求我们全新的培训合作模式和工作思路——通过这样的一个论坛和年会可以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刚才我们管书记向大家介绍了江苏的基本情况、江苏教育的基本情况;借此机会,我也就最近两三年来江苏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些情况、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一些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汇报。 江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教育大省,全省有7500万人口,教师人口占了1%,也就是说全省的各级各类教师75万人,其中中小学教师60.5万人,江苏有在籍的全日制学生1280万,占全省人口的六分之一,所以一个六分之一,一个1%,可见我们江苏教育人口是多么庞大,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教育大省。 进入十一五以来,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要求,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摆上了教育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位置,去年年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文件;1996年,省政府专门为师资队伍建设下过一个文件,时隔十一年,又发了这个文件,我想这个文件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强省建设这一决定的一个具体的、落实性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江苏今后一段时期师资队伍建设的四大主题目标: 第一,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大家也都知道,师资队伍的教育体系其实在九五期间、乃至十五初期受到了一个很大的影响和促进,无论是新师资的培养体系,还是我们在职 ①周稽裘,国家督学、原江苏省教科院、教育学院院长、省教育厅副厅长 ②管向群,江苏省教科院、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③任东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总编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材选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 教材选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材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全面清理违规教材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09】1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按课程计划选订教材情况。 2.是否存在选用、使用未经国家、省审定或未列入国家、省审定目录的教学用书。 3.是否存在搭车、摊派征订习题集、练习册及其他课外读物情况。 4.执行落实《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辽教发【2008】79号)情 况。 二、检查方法 1.自查。12月10日前,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 2.抽查。12月中下旬,由省教育厅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市进行抽查,随机抽查部分中小学校。 抽查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听”(听取各市教育局和学校有关中小学教材的选用、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

“看”(查看中小学教材征订单,查看学生抽屉和书包);“座谈”(与教师、学生及家长就教材的选用、使用情况进行座谈和访问)。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检查(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 2.各市教育局立即组织对本地区中小学选用、使用的教科书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未经国家和省审定的国家及地方课程教科书要坚决进行清理,对国家规定开设的必修课程学校却不给学生订阅教材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将自查结果和清理情况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 3.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教材选用的动态跟踪管理工作。今后,凡未经国家和省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一律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对违规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

2018年茶话会上的元旦讲话稿

2018年茶话会上的元旦讲话稿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姓名: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018年茶话会上的元旦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们: 在xx年元旦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学校领导班子向各位教师致以节日的祝福、并通过你们向你的家人表示诚挚的问候。祝福你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年,我校在各级领导和教育同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全体干部教师始终坚持“认真就是能力、扎实就是水平、求是就是业绩”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写作、求真务实、事争一流”的学校精神。可以说,xx年是西城教育大发展大进步的一年,是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一年,辉煌成绩必将载入西城教育发展史册。 一、名师团队崭露头角 学校强化教师培养工作,一年来先后派出20人次的教师外出学习,累计培训费用1万多元,为骨干教师的成长搭建了多种舞台。一年来,涌现出了很多优秀教师,为学校的发展添砖加瓦、增光添彩,马芹、桑月山两位老师被评为寿光市优秀教师;代玉敏光荣加入党组织,使我校党员人数达到9人;杨永刚、王秋兰两位老师被评为街道师德标兵;张瑞凤、张雨珍、李明军、李俊芬、刘俊华、张文远六位老师被评为街道优秀班主任;张雨珍老师的《粘贴树叶》一课被寿光市评为优质课一等奖;在刚刚结束的小学教师基本功大比武中,刘彩萍老师获学科类说课一等奖;王翠翠、桑月山两位老师获学科类说课二等奖;马芹老师获学科类说课三等奖;李玉梅老师获三笔字二等奖,普通话、简笔画获三等奖;马芹老师辅导的《菜乡小水兵》获蔬菜艺术节文艺节目一等奖、学生综合实践展示获得市一等奖、并参与综合实践资源包的撰写工作;另 第 2 页共 6 页

辽宁省教育厅厅长张德祥在我院更名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辽宁省教育厅厅长张德祥在我院更名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志们,亲爱的同学们: 本文由【中文word文档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7b11291778.html,搜集整理。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word文档 今天,锦州医学院更名为辽宁医学院揭牌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这是辽宁医学院的一件大事、喜事,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的一件大事和喜事。首先,受鲁昕副省长委托,我谨代表辽宁省人民政府,也代表省教育厅向辽宁医学院的全院师生员工致以最衷心的祝贺,也向全院师生员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对辽宁医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和关心的锦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内各有关部门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辽宁医学院的发展是我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的教育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我们坚持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努力为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的支撑;我们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近些年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教育的四个专门的重要文件,这四个文件是“辽宁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计划”、“辽宁省职业教育振兴计划”、“辽宁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行动计划”和“辽宁省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城区基础教育推进计划”。我们落实贯彻这四个计划,加大教育投入,创新发展思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就高等教育来说,在十五期间,辽宁省的高等教育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人数已经有九五末期的31万达到2005年的72万;高等学校已经发展为77所,其中本科院校达到40所,在全国排第4位;研究生已经从九五末期的1.5万人发展到5.2万人,研究生的招生数量在全国排第二位;国家级重点学科已经由九五末期的9个发展到28个;博士后流动站新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03〕31号 关于颁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现予颁发,请转发至各中等职业学校并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二ОО三年六月十日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登记注册入学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两周内到省辖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 第五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花名册和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按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在新生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回家休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下学年开学前,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认病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和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请假。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教办[2016]95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12.06 【实施日期】2016.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 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2016〕95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由各高校推荐的各行各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

水平和实践经验的高校教师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推荐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3.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4. 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承担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创业项目选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高校每校可推荐不超过9名优秀导师;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推荐不超过5名优秀导师。每所高校所推荐的优秀导师中高校教师一般不超过30%。 各高校应遵循“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推荐的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遴选程序 我厅将在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厅长办公会审议基础上,确定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名单,并择优推荐100名导师作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高校于12月9日10时前请登录“http://202.118.67.200:18080/cydspx” 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登录初始用户名为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2016cxcyds。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 2011-11-17 17:10:28 辽教发[2011]148号 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及昌图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做好我省2011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现将《辽宁省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 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做好我省2011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 一、考试原则 全省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时间、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公布笔试成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2009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12年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组织,各市人社局负责相关指导工作。 四、考试科目、命题、评卷及考务工作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育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及阅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由各市教育局组织。笔试考场设在各市,各市按照国家标准求设臵考场。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和各市教育局负责。 五、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 在考试内容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内容比例大致为6:3:1。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 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本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各市教育局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岗位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至低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考生名单。 六、聘用工作 各市教育局、人社局做好“特岗计划”招聘工作。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教基[2006]2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 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2001年,根据国家级课改试验区芜湖的课改情况,省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见省教育厅教基[2001]52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规划>的通知》附件),印发到省级课改试验区。由于各地反映该“课程表”小学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主要学科课时偏紧,在大量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02年,省教育厅对“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进行了部分调整(见省教育厅教基[2002]44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的通知》),印发给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近年来,我们发现2003年和2004年进入课改的地方不少县没有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02]44号文件安排小学课程和课时,而是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01]52号文件安排小学课程和课时。为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扎实做好我省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现将省教育厅教基 〔 2002 〕44 号文件重新印发到各市、县(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范周课时。小学每天安排6 节课,每周课时 30 节。鉴于小学一、二年级原课表安排每周26 节课,为了

便于排课和统一放学时间,避免小学一、二年级下午只上一节课就放学的情况,统一增加到每周30节。安排如下:根 据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教体艺[2004]10号)要求,一、二年级增加1 节体育课,也就是 每周安排4 节体育课,同时在没有体育课的一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安排1节体育活动。还可以在一、二年级安排1 节课外阅读(含古诗文诵读)和1节活动课〔有教师辅导,含根据兴趣爱好开设的教学班活动〕。中小学不得擅自增加周课时。 二、统一规范学年教学时间。小学和初中每学年教学时间39 周,其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9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包括在9 年级上课时间35周之内)。寒署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 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上述教学时间安排每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行事历,规范开学、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安排期末考试和放假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提前组织期末考理试,更不得提前放假。学生寒暑假期间,教师应推迟3—5天放假,做好学期结束 工作,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新学期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一周。 三、统一规范作息时间。中小学一律取消走读生统一到学校上早读课和晚自习的规定。部分实行一天三到校的农村中小学一律改为一天两到校。初中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 : 30,小学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 : 50。中小学每天下午到校时问,每年10 月至第二年4 月 不得早于14 :00,每年5—6 月和9月不得早于14 : 30 。小学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7 : 30 。初中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迟于l7: 30 ,每年5—6月和9 月不得迟于18 :00。中午在学校就餐的走读生的作息时间可以根据方便学生的原则适当调整,上午到校时间应推迟,下午放学时间应提前。小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至多不超过6 小时,低年级还应适当减少。

浙江省教育厅文件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浙教基〔2010〕127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切实执行和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精神,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坚决反对和制止造成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类办学行为 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现阶段我省义务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尽管这些年教育系统做了不少努力,但问题没有解决,在有些地方和学校甚至变得越来越严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直接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学生厌学、教 - 1 -

师厌教,妨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担起应负的责任,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把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责任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要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类违规办学行为,努力为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小学校校长要对平衡学生课业负担负总责,严格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要求,切实做到规范办学。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三、从严管理,着力解决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各类突出问题 (一)严格开设课程。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中小学要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 2 -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苏教师[2011]1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2.22 【实施日期】2011.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教师〔2011〕1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 现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首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生将于2011年暑期毕业。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准备工作。

附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精神,确保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推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国家培养优秀教师、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的示范性举措,具有重大的意义。2011年首批免费师范生即将毕业,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做好这批毕业生就业工作。 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辽教办发[2016]20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3.08 【实施日期】2016.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获奖结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6〕20号) 省内各高等院校: 按照《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6号)、《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4号)的规定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校推荐、初评,省教育厅奖助学金管理部门审核,国家奖学金报经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政府奖学金经省奖学金评审组评审现已通过,现将获得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

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布如下: 辽宁大学贾晶雯等1330名同学获得2014-2015学年度国家学金;每人发放奖学金8000元,并由教育部颁发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详见附件1。 辽宁大学申十等1500名同学获得2014-2015学年度省政府奖学金;每人发放奖学金8000元,并由省教育厅颁发省政府奖学金荣誉证书,详见附件2。 辽宁大学吴佳谕等23274名同学获得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发放奖学金5000元,并由省教育厅颁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详见附件3。 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是全省高校学生的优秀代表,他们学习刻苦,征集有意,积极向上,品学兼优,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希望广大青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增强本领,注重培养自己敬业、合作、诚实、善良的品德,全面提升素质,造就健全的人格、良好的情操,成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希望各高等学校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激励他们勤奋学习专业知识,为辽宁振兴和祖国发展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 2.2014-2015学年度获得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 3.2014-2015学年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附件1: 2014-2015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 辽宁大学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 假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教人[2015]24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12.02 【实施日期】2015.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青教人〔2015〕24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健康、规范运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4〕10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4〕10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一)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

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关心职工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二)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天数等政策,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4〕103号)中的规定为准。 二、制定计划,规范管理 (一)年休假时间安排。根据青人社厅发〔2014〕105号文件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工作人员年休假时间应安排在2016年1月1日-10月30日期间。 (二)制定年休假计划。各处室(单位)要根据2016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年休假,合理制定2016年度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应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最多两次),但须休满假期。年休假不跨年度安排,各处室(单位)的正副职应在不同时间段安排年休假。年休假计划备案之后,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安排,在本年度内及时休假。 1.厅领导的年休假,由厅办公室分别征求意见,统筹安排,并填写《2016年度青海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管理台账)备案表》(见附件1),报厅主要领导审定后,于2015年12月25日前送人事处备案。 2.各处室(单位)负责研究提出本处室(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度年休假安排计划,填写《2016年度青海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管理台账)备案表》(见附件1),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于2015年12月25日前送人事处备案。 三、严格把关,狠抓落实 (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带头休假,合理安排本处室(单位)工作人员休假。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