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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

试谈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
试谈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

第一节复式预算的原理

一、单式预算与复式预算

预算不仅要满足立法要求,而且还要满足决策者不断变化的要求,由此,产生了预算编制形式的选择问题。预算编制形式是指预算安排的外在组织形式,其实质体现预算收支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一般而言,预算编制形式应该始终如一、连贯一致、切实可行,以增强预算资料的有用性,使得所编制的预算能够体现全部目标所用的方法,并保证能使许多机构理解一致地执行任务。预算一般包括两种形式,即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一)单式预算

单式预算是指将政府同一预算年度内的全部财政收支汇集编入单一的总预算内,排列在一张表上。表中的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包括结余),这是一个恒等式,而不去区分各项或各级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单式预算是传统的预算组织形式。

单式预算的优点:一是符合预算的完整性原则,并且由于把政府全部财政收支分列于一张预算表上,单一汇集平衡,整体性强,便于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和社会公众了解;二是简单易懂,一目了然,收入与支出科目的划分与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相关,口径一致。

单式预算的缺点是财政收支未按经济性质分类分列和分别汇集平衡,难以对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深入考查、追踪管理,透明度较差,不便于有选择的宏观经济控制,不利于经济效率的分析。另外,单式预算把不同性质的支出汇总成一个会计平衡表,不能清晰地反映各类公共商品的成本。二战前,大部分国家都采用单一预算形式。战后,西方国家陆续采用复式预算组织形式。目前,实行单一预算的国家有美国(联邦预算)等。

(二)复式预算

1.复式预算的含义。复式预算是指将政府同一预算年度内的所有项目的预算收支按照预算收支科目以一定的方式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对照表中,分别编列,而形成的由几个分预算组成的一组预算。复式预算可采取双重或多重组成方式。

复式预算通常是按不同资金的经济性质、来源和用途,分别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准确、完整地汇编在不同的收支对照表上,以特定用途的收入来源,保证特定用途的支出项目,并使收支之间保持相对平衡和稳定的对应关系,以便于按资金性质进行预算管理。在复式预算中,几个分预算一方面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各部分的预算分别以各自来源应付各自的支出,各自平衡;另一方面相互之间又具有内在联系、内容相互补充,预算的平衡相互关联,必须在一定的规则上相互流通,由此,共同构成一个科学、完整的预算体系。

2.“双轨”复式预算的一般分类。为了便于根据资金的来源分析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复式预算最常见的划分方式是将预算划分为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两个部分。

(1)经常预算。经常预算用于反映政府一般行政上的经常性收支项目。主要通过税收筹集收入来满足经常性支出,收方以各项税收为主,支方为各种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以及政府行政经费支出。经常预算体现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国家机器职能,也是一国政府的最低活动界限。经常预算一般不能有赤字,否则意味着政府财政收入陷入极度困境,以致于最基本的支出都无法满足。对经常性预算支出主要从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角度进行监管。复式预算要求经常支出应该通过税收来满足,并且盈余可供使用。

(2)资本预算。资本预算用于反映政府的资本投资,即通过借款筹措资金、公共资产运营而获得社会新生资产,并提供公共商品的财力培植计划。其中,资本预算收入反映政府投资及财产出售收益、经常预算结余收入以及收不抵支时的借债收入;资本预算支出包括为取得新生产的资产而发生的支出——此支出是全国总投资的一部分,但折旧备抵和以前生产的这部分资产并不影响生产总量,却会涉及政府资产的定期估价。资本预算还可包括外援。

3.复式预算的特点。复式预算的特点有三点:一是以推动发展和增长为。一般理论分析认为,为添置资产而借款是可以接受的,所以预算赤字和盈余只与经常帐户有关;但借款收入如果用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不足,就会减少净资产,从而使债务增长与资产增长不相匹配,因此,从净值方面看,必须区分创造资产的支出与不创造资产的支出。资本支出进行相对独立的预算管理就应该用借款来供应资本支出的需要,这有利于明确借款及其使用范围,简括地说明资本形成的情况,并且,由于资本或建设性预算支出主要考核投入、产出的情况,使得资本预算成为推动发展和增长的工具,因此,发展中国家资本预算的范围一般与发展计划相衔接。二是按资金性质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复式预算打破了传统的收支统一平衡观念,也打破了预算的完整性原则,可能会给预算平衡增加现实的困难。

但复式预算如果良性运行,又会促进预算平衡,因为复式预算可清楚地表现出哪个预算出了赤字,从而便于采取措施有目的地压缩支出,以减少预算赤字,并采取措施弥补赤字,因此,复式预算便于按资金性质的差异性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复式预算的编制要求广泛应用较高的技术,如电子计算机的应用等。

20世纪80年代,瑞典、英国等工业发达国家陆续停止使用复式预算,主要是因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由传统做法过渡到采用现代化宏观管理手段,即主要采用税率、利率、价格和产业政策等手段进行宏观调节,政府直接从事的资本性投资减少,无需再单设资本性预算。但英、美等不实行复式预算制的国家还是按复式预算方法,将支出按其经济性质划分为经常性开支和资本性开支两部分进行预算分析。

二、复式预算的理论基础

复式预算的核心是建立相对独立的资本预算,根据经济学原理,资本应该具有增值的内在特性,因此,西方复式预算的理论基础在于资本预算不同于经常性预算、而具有不同的管理要求。但在公共财政模式下,构建复式预算的理论基础如下:

(一)国家经济职能的实现方式是构建复式预算的起点

国家职能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政府财政活动来进行,而政府预算是一国政府活动范围与方向在财政上的集中体现。

任何国家都具有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两大职能。在我国,由于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现阶段还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其经济管理职能是双重的:即一般经济管理职能和特殊经济管理职能,两者在依据、范围、手段和目标上有着明显的差别。前者依据政权制定和颁布各项法律、法规,从外部来影响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经济环境的合理有序;后者则通过控制产权从内部来影响所有国有企业的行为,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若将两者交叉混同,不仅会降低各自应有的效能,而且还会产生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阻碍经济的发展。这两种经济管理职能分别对应于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财政,反映到预算上,就是分别对应于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

(二)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双重关系是构建复式预算的现实条件

国有企业与政府有着双重关系,一方面,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企对政府公共财政的贡献应同其他非国有企业一样,主要通过照章纳税来体现;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国企对政府的贡献,应通过向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上缴投资收益来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高度重合,企业国有资产的最大问题是政资不分、政出多门、产权虚位,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种种矛盾,如混淆税收和资产收益的界限,不利于资产收益的及时再投入;以社会目标冲击盈利目标,企业负担沉重;产权职能影响政权职能的发挥,政府经济管理方面的精力几乎全部用在管理国有企业上,以致政府无暇顾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微观干预过多,宏观调控不力等。由此导致国有资产运行效率低下和流失严重。通过将政府的两种职能分离,两种预算分列,从制度上保证了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强调国有资本预算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要削弱国家财政的整体职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向国有企业收取产权收入,进行资本投资,并编制资本预算的。因此,国有资本预算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财政的整体职能不仅不能因机构、预算的分立而被肢解,相反必须得到加强。

(三)国有资产属性的差异形成构建复式预算的客观需要

国有资产是一个大概念,可分为行政事业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和以企业资产为主的经营性资产三大类。这些资产由于基本功能、来源、使用方法的不同,不应将其简单地划归同一管理体制,纳入同一预算。

1.行政事业性资产。由于行政事业性资产主要由财政拨款形成,其基本功能目标与公共行政机构的业务密切相关,政资之间天然不能分开,且基本的财务、会计制度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差异很大,因此一般适宜采取由相应的公共行政机构管理的体制,纳入公共预算的范畴。

2.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资产不宜纳入国有资本预算,原因有四:第一,这些资产在形成方式上一般是依照国家法律,如《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经由政府的投资行为形成的;第二,这些资产一般都有各自相应独立的专业管理部门,如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部门;第三,这类资产的价值无法准确计量;第四,产权管理目标具有非盈利性。虽然有些自然资源项目如资源勘探、评价的管理及开发权、使用权的管理可适用利益最大化原则,但大多数自然资源的管理是以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如环境资源、人文资源。因此,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体制与一般的资本管理有所不同,应保持独立性。

3.政府投资的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之外政府投资形成的以企业资产为主的经营性资产,具有资本的特性,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共同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受益对象的边界明确,便于设置排他机制,由此,这类资产需要、

也能够进行保值增值。

三、我国的复式预算模式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单式预算编制方式,近年的宏观经济分配格局以及财政收支结构发生很大变化,需要探讨复式预算的管理框架。

(一)复式预算改革初期:双轨式预算的试行

财政部1992年试编复式预算,但未能完全实施和推广,地方仍按单式方式编制地方总预算,预算组织方式仍在不断地探讨之中。

1.双轨式预算的基本框架。1992年试编的复式预算是将原有的单一预算按各种预算收支不同的来源和资金的性质,划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由此形成双轨式预算。国家以管理者身份取得的税收等一般收入和用于维护政府活动的经常费用,保障国家安全和稳定、发展教科卫文农等各项事业和社会保障支出、非生产性基建支出、国家政权建设支出、价格补贴、其他支出和预备费、用于人民生活方面的支出,列为经常性预算;国家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的收入以及国家特定用于建设方面的某些收入和直接用于国家建设方面的支出,列为建设性预算,包括生产性基建支出、企业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增拨流动资金、地质勘探费支出、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建设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双轨式预算将“吃饭财政”与建设财政区分开。

2.我国双轨式预算存在的问题。双轨式复式预算方案对推动分税制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以及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只在原有的收支规模的基础上对现行的预算收支科目按性质和用途进行划分,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1)政府收支活动反映不完整。双轨式预算试行中,有大量名目繁多的专用基金仍在预算外循环,由各主管部门自行收取、使用和管理,脱离了财政预算监督,严重影响了财政预算宏观调控能力的发挥,也使国家预算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

(2)债务管理滞后,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差。由于国家债务收支的管理不统一,债务管理办法未进行大幅改革,因而债务收入用途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的资金来源不明晰,缺乏透明度。

(3)预算管理缺乏配套性。预算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当时的预算编制程序、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和财务的编制方法等都没有按复式预算的要求进行改革,仅在预算科目的划分上进行一些技术性处理,而有关预算收支科目的分类设计、国库制度的改革和政府采购等预算支出管理方式的配套改革相对滞后,没有真正从运行机制上改变,使我国的复式预算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复式预算的划分缺乏科学合理性。我国先行的经常性预算更多地是承认现状,而不是强调符合社会公共需要,只要是经常性的支出,财政就必须拨款。建设性预算中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部分性质混合,未加区分,如地质勘探费、支援不发达地区建设等和社会公用事业都属非盈利性建设,与生产经营性建设支出合为建设性预算,建设预算中经营性与非经营性项目混合,不便于管理和调控。

我国在1992~1997年间将预算分为经常预算和建设预算是在单式预算的基础上对当时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按性质和用途进行简单的划分,而从1998年将预算分为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务预算后,出现了性质上相互交叉、界限不清的问题。这种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设计的、简单的复式预算,只是财政部门本身在预算编制上所做出的技术性处理,所体现的也只是“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指导思想,各级政府部门尚没有进行有效的复式预算管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因此,需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重新构建我国复式预算体系。

(二)我国复式预算的目标模式:多轨式预算

复式预算要求对政府以不同身份进行的收支活动加以区分,以便反映不同性质预算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对不同的预算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从而更加有效地管理预算资金。

我国各级政府复式预算的改革目标是逐步建立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债务预算和其他预算等功能互补的多轨式预算,各个预算都应规定各自的收入来源、各自平衡,形成相互独立的预算体系,但三种预算又密切联系,每一分支预算都是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国家预算的有机整体。

公共预算的收支具有非经营性,因此,广义的公共预算应包括狭义的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子预算。经营性国有资本归入国有资本预算,反映财政在市场领域的营利性活动,克服市场关系与非市场关系通过政府预算混为一体的问题,从而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第二节公共预算的管理

一、公共预算体系

(一)公共预算的特点

公共预算主要保证政府一般管理职能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满足政府和公共部门维持日常运转的需要。即: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收入,用于维持政府活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发展公益性事业等保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公益事业不断发展的政府预算。

1.公共预算的活动具有非营利性。我国复式预算的目标模式应分为两大体系,其中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部分,应归入公共预算体系,使之只涉及市场失效领域,只进行非营利性活动。相对于我国现行的政府预算支出的范围而言,公共预算应该不再包括对私人部门和某些准公共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设想的公共预算的范围没有涵盖国家财政现阶段财政的全部支出范围和介入的领域,而应该限于非经营、非盈利性的财政支出和公共投资。

2.公共预算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要功能。公共预算支出是以优化社会经济结构为目的,对经济资源进行再分配,其本身的需求也可拉动经济增长,为竞争性产业长期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在促进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中具有主导作用,因此,公共预算是国家的主体预算,也是整个国家预算体系的基础,对各分预算起着联络、协调和平衡的作用;其他预算属于辅助性预算,对公共预算起补充作用。

3.公共预算坚持平衡原则。公共预算是对已生产出的社会产品的纯消费,它与生产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再生产出新的社会产品,因此,应严格按照收支平衡、不打赤字、略有节余的原则安排公共预算,贷款(债务)收入一般不得用于消费性支出。

(二)公共预算的内容

在我国,狭义的公共预算可以包括政府行政过程中的公共经常性收支预算和公共建设性收支预算两大构成部分。

1.公共经常性收支。公共经常性预算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收入以保证政府职能正常运转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支出而形成的财力配置计划。公共经常性预算用于维持政府机关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发展各项文教科学及社会公益事业,其收支的大体内容如下:收入主要是各项税收收入以及规费、罚没等其他收入;支出为保证政府职能正常运转的国家机关,保障国家安全、维持社会秩序的部队、警察及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性领域中的经费,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科教文卫体、农林水气、地震、海洋、广电、公安、国防等部门的经费。

2.公共建设性预算。公共建设性预算是指用于公共性、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而确定的财力配置计划,一般适用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其价值难以通过市场增值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公共经常性预算的收支内容大体如下:收入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遗产税(应该尽快开征)、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专项基金征缴收入、土地批租收入、环保收入、经常性预算结转收入、项目使用收入、预算拨款收入、贷款收入和捐赠收入等;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防、教育、科研、卫生、环保、市政、水利、交通、能源、通讯、广播、电视等各种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公共建设性预算是各级财政的基本职能,财政资金供给必须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前提,以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弥补市场缺陷和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为目标,提供市场无法满足和无法有效满足的公共商品和准公共商品。

二、公共经常性预算的内容及其管理方式

(一)行政经费的管理

行政经费是政府行政机关和类似行政机关的单位为社会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所需要的经费。国家财政对行政经费支出采取“保证供给、厉行节约”的原则。行政经费的效率可通过民意调查或公民投票进行评价,并根据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对行政管理支出进行考核。此外还应服从国家政治经济任务的要求。

衡量行政支出规模的指标一般用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表示;在控制办法上可对其规模规定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指标,并由司法和民意机关施行严格监督。

提高行政支出效率的途径:一是精简机构,合理定员定编。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压缩机构人员,精减会议和文件,坚持勤俭办事,节省财政开支;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行政费用开支;三是净化行政管理费。逐年增长的事业性和社会保险性支出造成我国行政支出的“虚假”扩大,不利于国家宏观制约;四是健全经费定额包干制度。现实中经常会因为定额不健全、出现包而不干的局面,从而使预算失控,提高行政支出效率还必须健全经费定额包干制度,并切实控制追加预算的口子。

(二)事业经费的管理

1.教科文卫体广事业费的管理。科教文卫体广等事业的发展可以提高和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水平,改善物质生产条件,培养有觉悟、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代新人,科教兴国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

(1)科技经费的管理。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贯彻“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对科研经费进行分类管理。一是技术开发型项目推行技术合同制。二是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和国家重大研究项目攻关实行基金制,如国家设立的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只拨给一定额度的事业费用以资助。三是对社会公益、技术基础、农业科研机构实行经费包干制,采用经费与任务挂钩等办法。四是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实行课题制。五是多种研究类型的科研机构,其经费来源多种渠道解决,通过财政政策进行间接的资金投入,加大科技贷款力度。六是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逐步推行招标制。七是对企业科技投入采取减税让利优惠;八是为高新技术建立风险基金。高新技术具有高风险与高收益的特性,应发挥政府组织和政策导向的作用,鼓励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2)教育经费的管理。一是基础教育以地方政府免费提供为主,非政府组织有偿性提供为辅,充分发挥个人投资的多渠道筹资方式。二是大学教育和职业教育实行付费制。此类教育个人收益率大于社会收益率,属于混合商品,因此可以由私人市场来提供。如果政府经营,也应通过收费来弥补成本。

教科文卫体事业资金筹集要注意合理性,一是以公共性程度确定政府财政的资金支持力度,对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需的资金应主要由国家财政来提供;对其他事业单位或由国家供应部分经费或彻底推向市场;二是合理考察支出绩效。主要考核支出的实际结果与目标之间的差距。事业成果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除关注数量外,更应关注质量。对科教成果还应考察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状况。

2.农林水气支出的管理。农林水气支出直接构成农林生产的外部条件。财政对此类支出可采取如下方式:一是财政补贴制。例如对农民个人所种粮食采取的财政直接补贴方式,对粮食流通企业实行的补贴等;二是财政补助制,如对水利气象部门的事业费等采取财政拨款或补助。农林水气类支出的有些收益可以内在化,比如科研成果可采取有偿形式转让,有些活动可进行企业化经营,用市场效率的方式予以评估,其所需经费可由部门自己负担。

(三)国家安全经费

1.国内公共秩序和安全支出。这是有关单位为社会提供国内公共安全服务、维护并稳定社会秩序所需要的经费,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国家保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提供公共安全的单位往往具有执收执罚权力,并提供事关人们切身利益的公共商品,因此,一方面需要对其执收执罚过程中形成的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避免钱权交易,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另一方面,财政通过部门编制综合预算、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安全的资金需要。

2.国防和外交支出。

(1)国防支出。这主要是用于保家卫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武装性支出。国防费的性质:一是不直接用于生产,但消费社会财富,具有非生产性。二是形成财富生产的社会条件,保护人民生产与生活的安全。三是调节社会经济的循环周转,影响生产。

国防支出的合理规模缺乏明确的衡量指标,最低限度是必须保证国家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抵抗外来侵略,保证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但是,由于可能侵犯之敌的方位,侵犯的程度、力量以及遏止某种侵犯所需的军事力量,都可较为准确地估算出来,并可量化为若干指标,因此,根据计划方案预算法可首先确定本国所需的军事打击力量规模,然后为此制定军事措施计划,再为执行各个计划项目拟定各种可以替代的实施方案,选定其中成本最小而效益最大的方案,最后,根据被选定方案所需资金,编制出国防支出预算。

(3)外交支出。这是用于发展国际关系的交往性支出,包括外交管理事务、驻外机构、对外援助、国际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外宣传、边界勘界联检、其他外交支出。

三、公共建设性预算的管理

(一)公共建设性预算的管理方式

公共建设性预算主要用于公共基础建设项目,其管理方式包括:

1.政府垄断方式,即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直接经营和管理。公共提供、公共生产的经营管理体制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是一种普遍被采用的方法。这种方式下,企业由政府建、领导由政府派、资金由政府拨、价格由政府定,政府包盈亏。政府对基建的垄断性管理方式往往会形成一批政府垄断企业,而政府垄断企业往往缺乏创新的动力,政府搜集信息的动力不足,政府承担额外的责任——具体事物,容易导致质差量乏、价格高的公共产品,资源浪费严重。因此,对基建投资项目的建设,政府除设立国有企业,对公共产品项目进行管理、经营和服务外,还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私人和国外资本融资投资功能,我国改革以来已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2.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我国1996年起要求建设项目要明确投资主体,实行政企分开,投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项目法人从建设项目的筹措、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本息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从而真正建立起一种各类投资主体自求发展,自觉协调,自我约束,讲求效益的

微观运行机制。这不仅是一种新的项目组织管理形式,而且是转换建设项目投资经营机制,提高投资效益的基础。国家可以参股、控股、联合投资、兼并等方式进行基建投资,并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保证重点产业、社会急需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预算可以直接投资或引导投资,或为投资创造基础条件等方式,促进基础行业发展。我国近年来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基本程序是:政府决定某项目后,随即拨出一定的款项作为资本金组成项目法人,由该项目法人以政府的名义融资,然后统筹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的全过程。

3.对项目实行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方式主要有:一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由政府与私人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权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承担该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和经营,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向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用于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的收益。特许期结束后,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这项基础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二是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方式,指委托方(政府)与被委托方(外商或私人企业)签订协议,规定委托方将已经建成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被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经营,委托方凭借所移交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未来若干年的收益(现金流量),一次性地从被委托方那里融到一笔资金,再将这笔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营期满后,被委托方再将项目移交给委托方。三是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方式,即以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高档证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由于它以项目资产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可预见的现金流作为融资保证,且能够进入国际高档证券市场大规模融资,融资方式不是收购股权,不会改变原始权益人的股东结构,能在有效保护国家对基础设施所有权的基础上解决资金问题。此外,PPP(私人建设——政府租赁——私人经营)、BOOT(建设——所有——经营——移交)、BT(建设——移交)等都是国外新出现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

一般而言,公路、桥梁等类公共工程项目,通过提供使用或服务而收回投资或部分投资,在投资管理上可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对不宜回收投资的工程项目,政府可通过补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帮助企业收回成本,从而调动企业参与公益性投资的积极性。

4.以招投标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的或一定范围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按某种事先确定并公布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中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竞争制度。该制度具有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性的特点,能够保证政府获得价廉物美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降低基础设施的成本,同时减少腐败。招投标制度不仅仅在货物购买、建筑工程承包、租赁、技术转让等领域可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大型公共工程的建设和经营领域里也被世界许多国家广泛运用。政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授权企业投资、经营,并提出服务要求,激励企业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以便按期收回投资成本。

(二)公共建设性预算的管理环节

1.公共基建项目的立项采取计划管理。基本建设影响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国家宏观调控,因此,需要加强基建的计划管理。基建计划管理既是控制基建的总规模,合理分配投资结构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完成计划、实现投资预期效果的重要条件。凡属国家规定为全民所有制的基建项目,不论是何种资金来源,都要纳入国家的基建计划。

国家基建计划在基建总规模确定后,还要根据国家的投资政策,合理地分配投资。年度基建计划是确定基建任务,安排基建预算支出的年度执行计划。它确定计划年度当年的基建项目、进度要求的建设规模、投资方向、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当年需要的基建投资额、投资构成、以及建成后能新增的生产能力等。计划所列的年度基建投资额是用货币表现的基建工程量,它反映了一定时期国家基建的规模,是安排当年基建预算支出的主要根据。

2.财政投资资金的供应实行拨贷并存方式。财政投资的范围应该在公共领域,但为了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率,财政投资可根据项目的属性,在资金的供应方式上实行拨贷并存,分别管理和核算。

(1)无偿拨款方式。适用于没有回收能力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如属于社会再生产共同的外部条件的基础设施、大型公共设施建设。

(2)贷款方式。这是指国家对基建投资以信用原则,采取有借有还的贷款方式,通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按国家计划对有关基建项目供应资金。

我国传统的基本建设财政投资曾经采取无偿拨款方式,改革开放后,对实行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基建项目全部由预算拨款改为银行贷款。但由于政府投资具有非盈利性,这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对贷款方式的偿还能力,因此,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属性,采取拨贷并存、有偿贷款和无偿拨款方式相结合是较为现实的选择。

3.项目建设进程中强化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对建设单位需要配备专职基建财务管理人员,基建财务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在平常,对建设单位费用实行定总量、按标准的双向控管办法;基建财务与一般经费账务分开,促使工程决算和财务月报统计制度的有效实施;对建设单位财务加强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防止各部门层层滞留和挪用资

金。在期终,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应该包括建立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和年度决算签证制度,通过这项制度核减不合理开支,严格基建预算的约束。

4.建立“三算”审查制度,实行财政全程监管机制。“三算”审查制,即财政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的全过程进行评审,控制项目造价。由此,强化对财政基建支出预算的成立、执行、管理、考核等各环节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执行中拨款和管理结合,控制项目造价结算环节。基建拨款除以支出预算为依据外,拨款进度要与工程建设进度适应,拨款比例必须与项目配套资金来源落实和到位比例相适应,财政可参与工程采购,进行项目年审,为资金拨付提供参考,在资金管理环节要建立建设资金来源审批制度,加强基建专户管理,建立健全基建资金“专户储存,专项拨付”管理制度,改变“重拨款、轻监督”的状况。

5.项目完工环节健全效益分析报告制。对基建项目,通过定期分析,及时、准确反映和分析预算投资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扭转投资领域热衷于分钱上项目的弊端。效益分析报告要以数据为依据,突出重点分析。包括进行投资情况和预算投资来源情况、投资效果和投资政策分析。效益分析报告要求高,内容多,有关数据收集的难度也比较大,需要逐步完善起来。

第三节社会保障预算的管理

一、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化解公民老年风险而提供定期收入,为实现劳动者老有所养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创建,80年代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90年代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构成,前者具有政府强制性,后两者具有自愿性。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这是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保证基本养老需要,形成权利与义务、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承受能力相对应;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和规范化的企业养老保障体系。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运作方式如下:

(1)部分积累制的混合筹资模式。现收现付就是退休人员在退休前本人没有任何养老金积累,退休后其所需的养老费用完全由在职职工负担,年轻一代养老—代的代际转移模式。为了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我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部分积累制,1991年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部分积累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即现职职工要为将来退休积累部分养老金。

(2)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职工个人按不低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缴费;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费比例由各省级政府确定,为了一般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上限比例。

(3)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规定划转记入的金额以及储存额的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规定发给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或全部)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4)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分两步实施:第—,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即各市县将基金收入按一定比例上解省级社会保险机构,由省级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各市县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余缺调剂。调剂金比例由各省自定,原则是确保养老金能够足额发放。第二,实现三个统一,在各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调度使用养老保险基金。

(5)推进社会化管理进程,基本养老金的计发由财政兜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规定年限者,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国家根据工资增长和生活费用提高的情况,定期增加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养老保险基金由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

过去养老金由退休人员所在企业发放。目前劳动保障部已委托银行和邮政储汇局,通过其服务网点直接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这种社会化发放养老金是无偿的服务。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按国家规定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非强制性的辅助养老保险险种,这种雇主责任计划鼓励个人也负担一部分费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实行全额个人账户制,不设立共济基金。单位和个人供款实行完全基金积累模式,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职工(雇员)退休后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也可以分次领取。职工流动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并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补充养老保险的好处:一是对国家而言,通过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节区域经济水平的差异性所带来的养老待遇差异;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分散保险责任,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二是对企业而言,作为对员工的一项福利措施,可增加企业薪酬方案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在规定限额内还可享受延迟纳税待遇,有利于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三是对企业员工个人而言,账户在规定限额内可在税前扣除,享受延迟纳税待遇,能更好地提高和改善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提升生活质量,减少后顾之忧。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2004年,我国有效地统一了全国企业年金的实施方法,从制度上规范了企业年金的运行程序,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可见,企业年金的性质是补充养老保险,建立的前提之一是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当事主体之间主要表现为相互制衡的信托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实现了年金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相对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言,企业年金注重效率优先。我国目前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在企业年金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建立了明确的信托关系,受托人成为负责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受托责任主体,对企业和职工承担最终的法律责任。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运作方式和企业年金类似,都是采取完全累积的方式。在将来企业年金运作规范成熟之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有可能并入企业年金,成为企业年金中“强制性缴费”部分,那么在员工的退休收入来源中,企业年金将占到更高的比重。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与作为国家养老储备基金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基金以及未来将要建立的区域养老金一起,共同构成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3.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这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实行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以提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

1.计划体制下的离退休制度。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养老制度是沿用计划体制下的退休制度,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费用由国家或单位负担,个人不用缴费;养老金给付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

离退休养老制度的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国家机关公务员退休后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发给,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比例发给。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项之和的—定比例发放。三是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生活补贴制度。离休干部是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落实好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和福利保障,对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982年建立离退休制度以来,老干部离休费包括100%原工资,离休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以及国家明确应计入离休费的各项生活补贴等。离休费发放的总原则是:老干部离休后按国家规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离休费。

2.离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以后,行政体制的改革日益紧迫,需要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1)为人才的流动解决后顾之忧。人才最优配置要求允许人才自由流动,自主择业,因此,需要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建立一种保险金相互转移的机制。

(2)改善公务员素质。废除公务员终身制必须以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为前提;机关事业单位较高的退休待遇水平使高素质的公务员不因羡慕企业单位的高工资而流失,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公务员的队伍中来,从而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

(3)减轻财政的负担。近20年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占了财政支出很大的比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

高和平均寿命的延长,财政的负担也越来越重。必须建立由个人、国家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委员会,保证基金具有较高的增值率,尽早建立一整套多元化、运作良好、保值增值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

(4)增强公务员的风险意识。机关事业单位新养老保险制度的费用由个人、国家共同负担,人人都必须为自己今后的养老尽一份力,而不能完全依赖国家,公平和效率相结合,多投多保,每个人的参保工资基数、参保时间、个人账户的增值都与其今后的退休待遇水平息息相关,增强了每位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

(5)反腐倡廉的需要。较低的工资水平和退休待遇可能使某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而谋一己之私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政府的形象,阻碍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给予公务员较丰厚的退休待遇可减少腐败。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由离退休制向养老保险制转轨的实践探索。

(1)财政、个人共同缴费,共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型,缴费和待遇脱节的保险模式。1996年,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较好地实现了由原来的退休制度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其特点是:保险模式为共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型,缴费和待遇脱节。一是由财政、个人共同缴费,缴费的比例按投保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部分按比例进入个人账户,部分进入共济。二是仍沿用计划体制下的按工龄来计算退休待遇的办法,只是发放的途径由原来财政全额支付,改为一部分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仍由财政支付,退休待遇水平保持不变。三是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个人账户的资金计算利息;投资时当年获得的各项收益,扣除计算的利息后,其剩余部分按一定比例分别用于职工个人账户增计利息、留作投资风险准备金、计入共济基金三方面,其中,建立个人账户相当于退休金的预提,如果个人账户不能做到很好的增值,跟不上工资增长的幅度,最后的负担还将转化到财政头上。

(2)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退休待遇在原有基础上加发个人账户的保险模式。1997年,湖南省益阳市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制度。2004年7月,大连市事业单位开始运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机制,退休待遇在原有基础上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直至职工本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毕为止。

(三)农村的养老制度

1.我国农村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模式应逐步向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我国传统的农村养老主要靠延续了千年的子女赡养或靠自己长年的积累,对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实施吃、穿、住、医、葬“五保”;采取分散供养、集体供应、统筹供养、划定供养、由组织代耕等办法;集体供养确有困难的,由国家给予临时或定期救济,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改革开放以后,家庭小型化、农村生产要素由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不断加快加剧的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单纯依靠子女养老、以土地为依托的保障和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面小单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已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和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

2.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作方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要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方式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济等方面相结合;以家庭保障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坚持政府组织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办法,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建立自我保障为主、储备积累的机制。

目前我国城镇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主要方式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式。如果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可以适当加大集体补助的比例,使村、镇集体更多的分担起保证居民老有所养的责任,减轻家庭和国家的负担。

根据1995年民政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建立起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特点如下:

(1)资金筹集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如河北省适龄的农村从业人员,可以缴纳养老保险费,其所在单位还应给予不低于其参保数额的一定比例的补助。

(2)“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储备积累、按积累总额确定发放标准”。参保人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保险金,领取数额按照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养老保险积累总额确定。

(3)农村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实行务工、务农、经商农村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农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籍义务兵、乡镇招聘干部等非城镇户口的农村从业人员;对参保人员实行统一制度,统—保险编号,统—管理。

(4)农民自我保障为主。强调农民自我保障为主,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关系明确,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有条件的地方、有条件的群体以及影响农民社会保障的突出问题上,如:

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及有稳定收入的农民等,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参保办法,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有序流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例如:北京2004年将农转居、农转工人员全面地纳入城镇社会保险;将失地未转非的农民全面纳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把统一征地农转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险,按照“政府补贴、集体出资、个人缴费”的原则,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并逐步建立城镇和农村可以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形成了部、省、地、县、乡、村(乡镇企业)上下贯通的六级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但总体上看,保障力度小,效果不明显,基层管理机制不健全。

二、城镇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

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以及事业单位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适用《条例》,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现实中,城镇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覆盖面窄,部分非国有经济的从业人员和大部分事业单位职工没有纳入失业保险,造成了这部分人“有险无保”。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

1.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我国失业保险制建立的初期,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仅限于用人单位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单方缴费,收缴的比例低、集中的失业保险费数额有限,基金承受能力较弱,为了完善失业保险机制,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1998年开始将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比例由企业工资总额的1%提高到3%,由企业单方负担改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和其他资金。基金的存款利息、基金按规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都并入基金,以保证基金不贬值;对于不按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及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也应并入基金。但罚款不在此列。

3.财政补贴。在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需要时,政府有责任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保证基金支出的需要。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及地方财政补贴。

(二)失业保险负担的分配

各国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有:一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二是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三是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四是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五是全部由雇主负担。全部由雇主负担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国家,主要采取征收保险税的办法,目前只有个别国家采用。各国主要采取的是征缴费用、建立基金的方式。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自1999年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即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践证明,基金制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可以为失业保险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但由于只限于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用缴费,造成收缴数额有限,基金承受能力弱。若大幅度提高征缴比例,势必增加用人单位负担。在目前国家财力尚不充足和一些企业经营状况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并实行个人缴费较为可行,也有利于增强职工个人的保险意识。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等特点。

(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三,一是原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必须符合失业不是因自己意愿造成的,三是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经历。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下列支出:一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原则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的低保标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最长领取时间不超过24个月。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本人给予补贴,以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并减轻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五是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四)失业保险金的管理

1.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政府规定。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实际执行过程中,失业保险基金主要实行市县统筹,只有部分地区建立了调剂金制度,统筹程度不高,失业保险社会互济的功能不能得以充分发挥。

3.财政专户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4.预算、决算管理,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在其支出预算中列支。此项基金收支要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中单独反映,并在保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统筹使用。

(五)失业保险和其他保险的协调。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的并轨。为了配合国有大中型企业脱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造成职工大量下岗。因此,1998年推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制度,各地按财政预算、企业、社会筹集(主要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各负担1/3的“三三制”原则筹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用。财政承担的部分,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对于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资金,由财政部门按专项资金管理。资金的安排,由再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然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培训的,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和促进再就业经费,由财政部门核拨。

2003年规定,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新的减员原则上也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但2005年底以前,各级财政原来安排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规模不减。原来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两种制度并轨、统一到失业保险制度中。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逐步形成,企业新的减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符合城市低保制度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制度待遇。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应参照对当地职工的规定办理,一次性发放。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城市低保制度)用于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物质帮助,宗旨是扶助困难,救济贫困;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1993年民政部在上海等地试点后,1994年国家决定在全国普遍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当时资金渠道主要由地方财政负责。1999年后,中央财政开始连年追加预算,2002年后推进“应保尽保”的目标。低保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为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1.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范围和标准。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范围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制度标准的。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低保标准由市或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政府批准。

享受城市低保方式:一是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低保制度标准全额享受;二是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制度标准的差额享受。

2、城市低保的资金管理体制。城市低保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财政统一负担保障资金。由于城市低保资金投入扩大,低保对象超常规增长,低保迅速扩面,因此,城市低保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低保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低保资金。1999年,中央财政开始投入低保资金。2001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都空前地加大了低保资金的投入。地方政府城市“低保”支出的不足,有一部分是通过中央财政和国有资产的变现收入来补充的。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架。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差别加大,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日益成为中国经济高速稳定发展的最大隐忧。农村低保制度是指在农村推行针对特贫人口的、真正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6年民政部总结山西省左云县、上海等试点地区的经验,制定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指导方案,并在全国推广。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架为:一是低保对象,主要是那些已建立低保制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二是保障标准考虑的因素,包括:维持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当地经济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当地物价水平,农民自我保障能力等。三是农村低保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和乡(镇)村集体共同负担,具体比例各地不一。四是保障方式通常有现金和实物两种,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发放现金。

2.财政投入是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前提。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村集体经济大多成为空壳,加上农业税费和企业所得税共享改革导致地方财力剧减,农村低保工作的进展不尽人意,针对对此,可取消村级负担,主要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此外,相对于农民而言,城市居民不必考虑生产性开支,还能享受医疗和失业等多种福利补贴,今后,需要仿效自下而上的“城市低保路线”,加大高层级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的投入力度,因为,弥补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农民不能长期被排除在外,农民也应当逐步拥有平等分享的权利。

目前打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长年涌动的民工潮是中国农村改革陷入停滞的折射,说明依靠农村和农业本身无法自我平息根本性的人地矛盾,因此,对数亿农民工应该规定最低工资线水平,并将其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以保持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四、医疗保障制度

(一)医疗保险的构架

1.医疗保险的含义。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2.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结构。建国后,形成了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存的医疗保障体系。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而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工作人员的诊疗、药品、住院费用全部由国家财政拨款支付,是一种免费医疗制度。国有企业单位实行劳保医疗制度,职工诊疗、药品、住院费用全部由企业支付,职工无收入的直系亲属还可以享受半费医疗的福利。

3.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演变。

(1)不同形式的医疗改革的特点:医疗单位管理为主。1995年后经历了不同形式的医疗改革,基本实行以医疗单位管理为主,财政和享受单位主动配合,实行公费医疗经费包干,并适当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办法。有的单位门诊发给一定补贴,节余归己,超额部分个人负担一定比例;有的单位规定职工看病不报销门诊费用;还有的单位要求职工个人负担一部分住院费用。此后,全国又陆续开展了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制定了公费医疗药物报销目录,对医药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措施。

这些改革大都针对免费医疗造成的浪费问题,期待通过一些手段使公费—劳保医疗的受益者和提供者约束自己的就医和医疗行为,未能触及到医疗保障制度本身,更不可能解决体制滞后的根本问题。这种制度性弊端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包统揽的福利制弊端,单位和个人没有自我保障和约束;二是单位保障的非社会管理弊端,既没有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也导致不同单位负担畸轻畸重,更导致职工待遇苦乐不均;三是医疗与保险一体化运作,没有第三方制约。

上述弊端形成了花费高、效率低的最终结果,具体表现为:第一,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第二,以单位自我保障为主,社会互济程度低,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企业社会负担过重且不公。劳保医疗分散由各个企业自行管理,企业“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加重了企业的社会负担,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缺乏统筹互济,职工医疗待遇苦乐不均,困难企、事业单位无力执行劳保医疗制度的规定,而使其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第三,覆盖范围狭窄。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纳入到公费、劳保医疗的范围内,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也不利于保护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使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2)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宗旨。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质是改变以往国家和企业大包大揽的医疗制度,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增加职工个人自负比例,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逐步形成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以及商业医疗保险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改革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

(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缴费制为基础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1.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为基础。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采取银行计息办法。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2.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各地的社会医疗保险方案虽有不同,但一般来说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要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控制,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特定倍数。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三)国家公务员医疗制度的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加“医疗补助”制度

1.公务员医疗制度的改革思路。即保证待遇、体现差别、相互衔接、统一管理,公务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医疗费用,国家实行医疗补助。

(1)保证待遇。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不下降,借鉴国际惯例,考虑我国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勤政廉政,并与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2)统一管理。由于医疗消费和医疗结算的连续性,为了方便就医和简便费用结算,同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应与单位形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

2.医疗补助的管理。我国实行的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福利性医疗待遇,福利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拨付,不设基金,个人不缴费;二是在补助办法上主要用于补助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直接计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尚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办法、标准和具体政策,各地具体补助办法、医疗消费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但共同框架如下:(1)补助经费的拨付标准。医疗补助经费可按改革前公务员实际医疗费支出,减去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水平后的实际余额、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合理核定,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目前,总体的经费标准一般为当地公务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加以控制。

(2)补助经费的给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享受医疗照顾的人的医疗费用,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

(3)医疗补助经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统一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3.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相结合。即将推行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是政府给予国家公务员的一种医疗福利待遇,国家拟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根据公务员年龄、职务等因素,确定不同比例计入公务员的个人账户,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办法进行管理;另一部分用于补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上海、北京、湖南、贵州等地的公务员及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事业单位职工将实行新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其中,

上海率先告别了传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对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外资、私企和个体工商户等城镇职工,全面实施目前在企业中推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海城镇职工持一张印有本人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可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中任选一家看病买药,一旦医疗费用超过规定的自负数额,全市统筹的医疗保险基金就应承担患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贵州省级医保覆盖范围是在贵阳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级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事业单位,其中大部分是原省级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实行医保后,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根据医保制度规定,在职职工按照本人上月工资收入的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7.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前者用于支付门诊(小额)医疗费用,后者用于支付住院(大额)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此外,医保制度还对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作出了相关规定。贵州省级医保实施后,基本能够满足职工合理的医疗需求,而且职工在实施医保前已经享有的待遇水平并不降低。随着经济发展,保障水平将相应提高。

(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的改革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的人民公社时代,一度覆盖了全国农村约90%的地区。人民公社自己经营医院,公社的下级组织——生产队都配有诊所,除了重病之外都可就地就医解决。但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人民公社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大潮中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随之解体。2003年,新型农民医疗合作制度开始在县(市)试点,即由中央政府、当地政府以及农民三方共同出资建立一个医疗基金,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民医疗合作制度的要点:

1.确定筹资标准,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多方分担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筹资上实行个人缴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当扶持、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多方分担制,并进一步发展为财政为主导的筹资模式。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一定额度,经济发达地区可提高缴费标准。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适当扶持,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平均每年每人按定额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农民个人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为前提,采取符合农民意愿的缴费方式。地方各级财政要在农民个人缴费到位后,及时下拨补助资金,防止弄虚作假套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2.设置统筹基金与家庭账户。各县(市)要坚持大病统筹补助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助的方式,可用个人缴费的一部分建立家庭账户,由个人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或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个人缴费划入家庭账户的比例由各地区确定。

3.采取起付线、封顶线的方式,满足基本医疗保障的需要,据此确定补助标准。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根据基线调查、筹资总额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民就医可能增加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大额或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既要防止因补助比例过高而透支,又要防止因支付比例太低而使基金沉淀过多,影响农民受益。在基本条件相似、筹资水平等同的情况下,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县(市)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差距不宜过大。各地区根据实际确定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家庭账户资金,家庭账户节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4.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基金专用账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全部进入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立的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审核汇总支付费用,交由财政部门审核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然后提交代理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由代理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的信息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县(市)要把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纳入当地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计划,定期予以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各行政村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至少每季度张榜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目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能完全解决农民大病的治疗问题,因此,今后,应该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尽快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患大病的贫困农民提供一定医药费用补助,对患特种传染病的农民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注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扶贫和医疗救助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和发展。

(四)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制度

1.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这类人员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个人不缴纳医疗费,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这类人员所需医疗费用实行统一管理,由统筹地

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按上年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核定基数,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进行筹集、管理和支付。按照统一医疗保险行政的要求,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应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管理范围,具体医疗经费可由原资金渠道、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按期足额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统一结算。此类人员的医疗费用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报实销,全部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此类医疗费的结算,可以采用总额预付、定额包干、病种结算和项目付费等办法。不论采用哪种办法都必须保证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费收支平衡。离休人员、老红军就医原则上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照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等项规定。超出规定范围以外的,需定点医疗机构专家会诊,提出会诊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给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应把离休人员、老红军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详细记录在医疗保险费用台帐上,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足额拨付。

2.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管理办法。退休人员的医疗费采取如下管理办法:一是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二是新制度实行前已退休人员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新制度实行后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中的资金不再增加;三是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医疗账户支付,没有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或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已用完的,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四是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时,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今后,随着职工在职时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积累的增加,这种照顾将逐步减少和取消。

3.职工公(工)伤医疗的基金制度。我国职工因公(工)受伤的医疗费和女职工生育费尚未纳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范围。制度规定,职工因公(工)受伤的医疗费、女职工怀孕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有的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但在现代灵活性用工制下,因公(工)受伤的职工和怀孕女职工的基本权利往往被侵害。

由于从事高风险行业的劳动者大多是农民工,建立健全建筑业、采矿业等高风险行业的工伤保险制度是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工伤保险由雇主单一出资,可采取二种可选择的思路:一是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伤保险基金按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存入在银行开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的风险储备金,不足时由同级政府临时垫支。二是现付制,职工工伤损失补偿不需要实行基金积累制,而是在事故发生后进行现付。二种思路下,企业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率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特定比例,尽量减轻企业负担。工伤保险金支付的范围包括: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亡补助金。

4.在校大中专学校学生的医疗费管理。在校大中专学校学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医疗制度改革范围,仍按原学生公费医疗的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以每年人均定额标准下拨到学校,由学校包干。大专院校在校生(不含自费生)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应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负担比例由地方确定。为了改善学生医疗费用超支的状况,必须贯彻医疗服务社会化的方针。近年来,一些高校纷纷革新高校医疗服务体制,不再直接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自建校医院为学生提供医疗服务,也不再对学生医疗费用实行全免。例如中山大学珠海校区通过保险公司转化筹集医疗费用,校方为学生投保,由医院垫付学生医疗费;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保险服务。学校按年人均的定额标准为学生投保,保险公司一次性收齐保费后,即承担在校学生为期一年的医疗保险责任。学生在保险金额内自付部分门诊医药费;保险公司特别设立的、由学校拥有特定总量的住院公共保额,用于学生重病所花费的超出定额医疗费的医药费的赔付。实际上保险公司承担了学生大部分的门诊和住院医药费,有效地解决了学校医疗费不足的问题。

5.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保险。由于医疗保险费大部分进入个人医疗账户,原实行劳保医疗的单位,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实行个人医疗账户,也不实行个人自付一定金额后再报销的办法,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按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承担支付责任。原实行公费医疗的单位,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仍然采取个人自理的办法,也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合作互助的方式。

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应该尽可能覆盖一个国家的所有的社会成员,因此,除了上述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或保险项目外,还需要建立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等制度,以解决无工作能力者、无就业单位者以及未成年的大病患者等人基本医疗保障的需要。

五、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

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目的是促进住房建设,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

(一)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1.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各机构分别承担规定的职责。

(1)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其职责。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的职责: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是根据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是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是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是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是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职责。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是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是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是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是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是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是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委托银行的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2.住房公积金的监督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3.住房公积金的财政管理。一是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三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五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1)住房公积金专户的开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2)住房公积金的帐簿记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其利息处置。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是离休、退休的;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是出境定居的;五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四)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六、社会保障预算的建设

(一)社会保障的财政管理环节

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按管理环节划分,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收支管理,基金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结余基金的投资管理、保险基金的调剂使用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

1.社会保障收支管理。主要是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支付的管理。一般包括财政拨款的社会保障经费预算管理(即政府经常性预算)、划转社会保障经费预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管理费预算管理等。其重点在于:查验国家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否到位,企业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是否及时足额收缴;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政策的规定;编制社会保障收支的周转计划,应付运行中可能存在的暂时性周转危机。

2.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管理。管理的重点是社会保障结余基金的投资管理,即从保值增值的角度对结余基金的投资方向进行控制。应将结余基金投向风险性较小或无风险的领域。

3.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管理。主要是对调剂基金的收支在预算上予以列收列支,并监督调剂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4.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会计管理。主要是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管从财务上作出统一规定,并通过对这些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监督管理。此项管理贯穿于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的全

过程。

财政部门应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管,从财务上加以规定,并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还要编制社会保障收支的周转计划,应付运行中可能存在的暂时性周转危机。

(二)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取向

1.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过渡,社会保障范围逐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将职工保障与企业职能分离,实现职工保障的社会化。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范围仍然狭窄,统筹层次低。要尽快将行业统筹纳入省级管理,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再由地区统筹逐步过渡为全国统筹,先城市后农村,逐步推行。

2.社会保障基金由部门所有转为财政预算外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为了扭转社会保障基金部门所有、部门控制的局面,形成了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的制衡机制,为建立社会保障预算打下基础。

3.社会保障资金未纳入预算内管理。虽然已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但是其管理仍然脱离立法机构的监督,管理透明度差,缺乏严密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一系列控制程序,难免低效。

目前,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未纳入预算内管理,存在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这不利于准确反映社会保障收支的总体情况,难以体现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能作用。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混乱的情况下,还有可能造成社会保障收支现实或潜在的危机。随着社会保障基金统筹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社会一体化,需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

(三)社会保障预算的界定

1.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的定义。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是由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架所决定的,并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对社会保障各项目筹资责任大小的影响。一般而言,社会保障体系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济等构成,我国则进一步细分为多种具体的项目。在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的情况下,难以准确确定社会保障预算编制的规模和内容,增加了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的难度。尽管如此,依然可以大致归纳社会保障预算收支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预算是指国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生活、实施扶贫救助及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活动中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直接体现收入公平分配、稳定经济和社会的职能,发挥国家预算的整体调控功能。

2.社会保障预算收支管理的内容。社会保障预算的收入应包括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交付的保障基金,以及财政安排的收入,主要有工资税或社会保险税收入、社会福利基金、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经常性预算补助(转移支付)收入和社会捐赠收入等;社会保障预算的支出应包括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支出、社会救济支出、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支出等内容。

以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为依据,我国的社会保障预算应该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中的彩票资金收入等收入;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中的企业政策性补贴等、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中的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支出的经济分类。。

(四)社会保障预算编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即社会保障预算应该反映所有与社会保障事务有关的收支,以利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与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这就要求将现行各部门掌握的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及各项基金结余的投资运营活动统一归并,纳入到社会保障预算之中,实行统一核算、统筹安排。任何社会保障收支都应以总额列入预算,而不应以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列入预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可弄清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来龙去脉,掌握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规模。目前已纳入政府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社会保障经费,要从政府预算各科目中单列出来。对没有纳入政府预算,但已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如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解困资金、下岗职工生活补助费、通过社会筹集的资金等,要纳入社会保障预算;对既没有纳入政府预算,也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如面向社会募捐的各类福利基金、依法收取的各类民政保障金等,也要纳入社会保障预算。

2.政策性原则。即社会保障预算要贯彻国家社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国家的社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是政府引导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应充分体现国家社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的宗旨,从财力上予以支持,该倾斜的就倾斜,该控制的就从严、从紧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使国家的社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落到实处,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3.专款专用原则。即社会保障资金只能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资金的专用性要求编制预算时,要严格按规定安排各项支出,确保资金的专门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以防止挪用、浪费现象的发生。对结余资金,应按规定进行投融资活动,并保证其完整和保值增值,不得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赤字。这就要建立一套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科目和用途规定,以规范各项收支行为。社会保障资金不同于政府公共预算资金,它的使用具有递延性、滞后性,也就是说,当年筹集的社会保障资金并不一定都用于当年,而且其中的很大一部分是作为个人资金

并通过逐年积累,在未来的某一时期再逐年使用。对这部分资金不仅要使其保值,而且还要使其增值。通过社会保障预算筹集的资金绝对不能用于平衡政府公共预算。

4.适度结余原则。保障支出是为面临生存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资助的,而困难的成因又是多方面的,其中有许多是不确定因素,诸如寿命的不确定性,失业,病残的风险等,这就意味着社会保障支出有相当一部分在编制预算时是难以测算的,为不给经常性预算造成太大的压力,年度社会保障预算收支相抵后应留有适度结余,同时这样也有利于社会保障资金的投资增值和调剂,规范资金分配,完善财政职能。

(五)社会保障预算编制的目标和模式

为了使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做到稳妥、科学与完整,既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又有利于保障职工生活安定,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以社会保障税为主要收入来源,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得到全面反映,收支管理及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活动规范化、各项政策措施完整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据此,需要把分散于各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活动和由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收支活动合为一体,建立统一的、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预算。全面反映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运营情况,并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资金供求做出全面统一的安排。

但是目标一步到位比较困难,宜遵循“明确目标、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逐步推进这项工作。我国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近期目标应先着眼于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基金以及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险金、社会福利基金等纳入社会保障预算,实施专门管理;同时对政府一般税收安排的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支出也应编列到社会保障预算中去(或在政府公共预算中单独编列、统一反映)。

社会保障预算编制的模式大致有四种:一是基金预算,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实行的是这种模式;二是政府公共预算,即社会保障收支同其它政府收支混在一起,英国、瑞典等福利国家实行的是这种模式;三是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即将政府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社会筹集的其他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的收入等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编制涵盖内容全面的一揽子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四是政府公共预算下的二级预算,即半独立性子预算。这四种模式各有利弊。

从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国情来看,可采取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方案,即: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应该拨款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政府公共预算中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社会筹集资金、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的收入等,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

(六)建设社会保障预算的配套措施

1.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管理手段,完善各项社保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预算约束力关键在于管理的手段和办法是否恰当。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仍然主要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缺乏严格的财政管理和监督,致使各项基金提取比例以及保障待遇水平偏高,结余投资运营混乱,挪用、浪费甚至贪污的现象时有发生。很显然,如果我们在资金管理手段上仍维持现状,即使编制了社会保障预算,也只是流于形式,其结果仍然是主管部门报多少或缴入专户多少,财政部门就列多少,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混乱的局面。

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二种:一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等各项基金的财政专户。各项基金先进国库,随即转入到财政专户,按照政府规定的一定比例,将一部分社会保障结余基金借给社保基金信托投资公司,用于特殊投资经营,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这种办法在国际上有很多先例,如日本在其大藏省设有许多种特别会计账户,实质上就是财政专用账户,各项社会保障缴费由税务部门先缴入国库后再分解到各个财政专用账户;美国在其财政部设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账户,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障税先进入国库后再转入相应的信托账户。这种办法既有利于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又有利于保证专款专用,不会被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金预算的赤字。二是直接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纳入国库,与其他一般性财政收入实行混库管理,混库管理容易引起国库内不同性质的资金相互串用,难以保证专款专用,不利于保证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为了增强社会保障防线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财政风险,当前最紧迫的事情就是尽快分级建立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筹集“五大社会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筹集方式主要包括募捐、赞助、发行专项彩票等,筹集的社保资金应纳入财政社保专户统一编制社会保障预算,把社会保障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2.明确社会保障预算收支内容。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原则要求社会保障预算必须反映所有与社会保障事务有关的资金的收支,而且应避免重复反映。具体思路主要有:一是利用政府收支新分类,归并社会保障收支。政府收支新分类将隐含的社会保险支出“显化”出来。我国原有预算支出中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支出隐含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如教科文卫事业费中的部分社会保障性支出、价格补贴支出等,有必要将经常性预算中的社会保障支出“显化单列”出来,纳入社会保障预算,以便加强对社会保障收支的统筹安排,强化其支出的管理。政府收支新分类对不同管理

项目预算编制分析总结

附件 1 工程 项目预算 同1、合同收入预算元 2、项目成本预算元 3、其中:现场管理费预算元 注:封面的项目名称要全称填写,编制人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公司名下管理的项目,项目点项目经理签字后分公司经理签字。项目经 理部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项目经理签字(取消封面分公司经理签字项)。 分公司经理: 项目经理: 编制:

编制单位:(章)日期:年月日 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业主(总包)、设计、监理单位名称,项目投资规模、产品规模、工艺生产装置的组成、合同工期等。 (二)工程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暂定工程造价等。 (三)工程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承包方式:包括合同价款允许调整范围和方法。承包方式为定额计价方式的,应将合同确定的定额与定额配套使用的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规则予以说明。 (四)工程付款: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质保金预留时间等。 (五)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供货范围,确认价格的标准,甲供主材转账情况,材料设备卸车及二次倒运,剩余材料的处理等。 (六)合同费用情况 1.如果合同是按照定额取费的,请把取费情况做成表格。举例如下表1和表2(如合同有让利条款,取费表中应插入让利栏表示)。

举例: 表1:建筑工程取费

表2:安装工程取费工程名称:宝丰能源DMTO项目

费用分类、按投标项目的单位工程划分编制出预算汇总表,便于审查和输入系统。

举例: 表3: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空分装置土建及安装工程投标商务报价汇总 表3 说明:套用《陕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工日单价土建、安装工程42元/工日,装饰工程50元/工日。配套的安装工程取费(人工费为基数):管理费为20.54%,利润为22.11%;配套的土建工程取费(直接费为基数):管理费为5.11%,利润为3.11%;配套的装饰工程取费(直接费为基数):管理费为3.83%,利润为3.37%。

工程预算编制报告(范本)

渝银咨(2014)第号 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编制报告(初稿) ——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改扩建项目 涪陵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接受贵单位委托,对贵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改扩建项目”的清单、预算价进行编制,现将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目的: 合理确定工程预算造价,为委托方限价招标提供合理的工程限价标准。 二、编制范围及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重庆涪陵党校改扩建工程,由学员宿舍、图书馆、多功能综合楼、车库等组成。学员宿舍为地下3层,地上7层的的公共建筑;图书馆为6层的公共建筑,多功能综合楼为地下2层,地上3层的公共建筑,地下车库为Ⅳ类车库,作为停车库、设备用房用途。 原教学楼改造包括钢结构和外立面装饰。 工程范围:原教学楼立面整治、综合管网、场平、多功能综合楼、学员宿舍楼、图书馆及车库等,招标文件、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原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包括:轻钢结构屋架,屋面为彩钢瓦,立面GRC造型柱,立面GRC窗套线,GRC线条,空调板加塑钢百叶,外墙砖剔打、重贴外墙砖,外窗更换为塑料框中空玻璃5+9A+5、内墙天

棚刷乳胶漆等。 三、委托单位责任与咨询单位责任: 提供预算编制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预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单位的责任;按行业规范要求出具工程预算编制报告,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本公司的责任。 四、编制依据: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改扩建项目工程招标文件》。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0-2009)、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 4、重庆同乘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改扩建项目施工图”,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区委党校教学楼外立面装饰改造工程钢结构设计图”和“区委党校教学楼外立面装饰改造工程设计图”。 5、本工程人工及材料价格参照涪陵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1年10月份公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调差,没有的按同期《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并接合市场价调差。 五、工程类别: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之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划分。 六、计算说明: Ⅰ.土建部分

国家预算的原则

国家预算的原则 1、公开性,其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政策,与全民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国家预算及执行情况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公开。 2、可靠性,预算数字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得出。不得假定、估算、更不得任意编造。 3、完整性,国家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列入预算,不得打埋伏、造假账、预算外另列预算。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4、统一性,虽一级政府设一级预算,但所有的地方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起共同组成了统一的国家预算。因此要求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每个科目都应按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填列。 5、年度性,按法定年度编制国家预算,要反映全年的收支活动,不允许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度国家预算。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国家预算最根本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国家预算分为五级,具体包括: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地市级预算、县市级预算、乡镇预算。 其中,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暂不设立预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不作为一级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原则。 1、中央预算: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给予补助数额。 3、总预算: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级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若下一级政府只有本级预算的,则下一级政府总预算即指下一级政府的本级预算,没有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㈠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 1.单价法是用事先编制好的分项工程的单位估价表来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按施工图计算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并乘以相应单价,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之和;再加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便可得出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造价。 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计算公式表述为: 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直接费=∑(工程量×预算定额单价) 2.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步骤 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步骤:搜集各种编制依据资料→熟悉施工图纸和定额→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编制工料分析表→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汇总造价→复核→编制说明、填写封面 具体步骤如下:⑴搜集各种编制依据资料。⑵熟悉施工图纸和定额。⑶计算工程量。 ⑷套用预算定额单价。 ⑸编制工料分析表。 ⑹计算其他各项应取费用和汇总造价。 单位工程造价=直接工程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 ⑺复核。 ⑻编制说明、填写封面。 ㈡实物法编制施工图预算 1.实物法的含义 实物法是首先根据施工图纸分别计算出分项工程量,然后套用相应预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定额用量,再分别乘以工程所在地当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实际单价,求出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并汇总求和,进而求得直接工程费,最后按规定计取其他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就可得出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 实物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其中直接费的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程预算直接费=∑(工程量×人工预算定额用量×当时当地人工工资单价) +∑(工程量×材料预算定额用量×当时当地材料×预算价格)

政府预算练习题及答案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政府预算练习题及答案,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政府预算练习题及答案 篇一:政府预算练习题及答案 四、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2.政府采购 是政府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实体以法定方式向社会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的一种经济行为。 3.政府预算收支分类 是对政府预算收入和支出按一定的标准和层次进行的分类。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是对预算收支结构进行划分。 4.BOT方式 由政府与私人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权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承担该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和经营。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向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用于收回投资成本,

并取得合理的收益。特许期结束后,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这项基础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 5.政府预算法 是政府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是组织和管理政府预算的法律依据。狭义的预算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有关预算管理的法律文件,广义的预算法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政府部门制定和颁布的与预算管理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条例。 6.债务依存度 是指在当年政府预算中,公债收入占预算支出的比重,它反映财政支出对公债的依赖程度。 7.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是处理一国财政体系中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核心问题是各级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及管理职权的划分和相互间的制衡关系。 8.公债负担率 是指政府债务存量规模与国民经济活动规模的关系,反映政府举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 9.年终结算 是指各级财政在年终清理的基础上,结清上下级财政总预算之间的财政调拨收支和往来款项。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教案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增进学生对我国政府预算结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通过对我国复式预算目标模式的介绍,使学生对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债务预算有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本章提要:政府预算组织形式分单式预算与复式预算,单式预算的优点是完整,简单;缺点是不便于按资金性质管理,不利于效率分析。复式预算可采取双式和多式,打破了传统的平衡观念。 我国实行复式预算的可行性:一是体现国家双重职能;二是经济建设方针的要求;三是便于体现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四是便于按资金性质管理;五是可促进预算平衡。 我国现行复式预算特点:一是划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二是只在原收支规模的基础上,对现行科目按性质和用途进行技术处理。弊端:一是政府收支活动反映不完整;二是债务管理滞后,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差;三是预算管理缺乏配套性;三复式预算的划分缺乏科学合理性。 我国复式预算改革的目标模式是:逐步建立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债务预算四个收支对应、各自平衡的预算。 本章关键词:单式预算,复式预算,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 重点难点:本章重点:政府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本章难点:我国 复式预算目标模式的各组成部分。 课堂设计:通过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复式预算以及政府预算目标模式等内容的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辩证认识问题的能力。 具体为: 1、要求学生识记:单式预算、复式预算、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含义;掌握预算组织形式的划分方式、含义及特点; 2、要求学生理解:我国过去复式预算的划分、特点以及改革的必要性;我国复式预算管理的目标; 3、要求学运用:设想我国复式预算目标模式构建的基本框架及各组成部分的理想模式。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关于增加财政经费预算的报告

关于申请追加2010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 卫生局: 财政局: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启动以来,我院在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的领导下,稳步推进医改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四川省补充药物目录、药品零差率制度,认真落实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建立健全药物采购监督管理机制。财务上,严格按照“2010年剑阁县部门预算方案”进行财务管理,实施10个月以来,经费严重不足、人员不稳定等问题凸显出来,特申请我院追加2010年度财政经费预算,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10个行政村,10个村卫生站,11个乡村医生;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1人,退休职工5人,其中正式5人、临时6人。占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设有住院部、门诊部、预防保健科、手术室、医技科(B超、化验、放射、心电图、生化)等临床科室,拥有B超工作站、全自动血球仪、200X光机、生物疼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开放床位16张。 2010年我院财政预算拨付情况:全年预算拨付268988元,其中部门收入(任务)219918元,全年实际拨付49070元。 2010年我院费用预算支付情况:全年预算费用支付268988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含村卫生站7200元)2013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66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62元。 二、实际运行情况 1、收入情况:实施药品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后总收入44.5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0万元、药品收入30.4万元,其他收入4.1万元(防保收入)。医院全年用于支出的实际收入,即医疗收入10万元加财政实际拨付经费4.9万元,共计14.9万元。 2、主要支出情况:经常性支出:全院人员工资(2010年剑阁县部门预算方案)全年20万元,不含节假日补助;村卫生站补助0.7万元;上缴养老、医疗保险3.3万元;水电费2.8万元;差旅接待生活费用3.8万元;网络、办公电话费用0.6万元;各类耗材印刷打印费1.3万元;医疗设备、其他设备、房屋维护费用2.6万元;合作医疗补偿垫付周转费用4万元。临时性支出:规范化建设2.6万元,中医工作1.9万元,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费用3.8万元。医院全年实际支出47.4万元,存在缺口32.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制度、2010年剑阁县部门预算方案的深入推行,由于医院收入减少,财政投入的严重不足,医院使用的资金有限,后期越来越多的问题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不稳定因素,因个人福利待遇低部分正式人员要求上调上一级医院,部分临时人员有退出医院的想法;二是个人福利待遇低,工资实行大锅饭,工作积极性、热情不高,病人转院率高,增加患者的经济

1.政府部门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指南

附件: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期间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部门和单位准确、完整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5〕212号)和相关会计制度,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府部门(单位)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具体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 第三条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和净资产差异表。

(一)资产负债表。反映政府部门年末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 (二)收入费用表。反映政府部门年度运行情况。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费用和盈余分类分项列示。 (三)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反映政府部门权责发生制基础当期盈余与现行会计制度下当期预算结余之间的差异。 (四)净资产差异表。反映政府部门权责发生制基础年末净资产与现行会计制度下年末净资产之间的差异。 (五)报表附注。重点对会计报表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第四条政府部门财务分析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以及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等。 第五条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由纳入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逐级编制。各单位应当按照本指南规定编制本单位财务报告并报送上级单位;上级单位除编制本单位财务报告外,还应当按照本指南规定对所属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合并,撰写财务分析,形成合并财务报告。主管部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告,即部门财务报告。

(完整word版)我国财政预算编制流程

(一)我国国家预算的编制过程 我国在每年的年中就开始了对下年预算的编制工作,国务院要下达中央预算编制的通知,对编制下年预算提出要求,同时还向地方下达编制地方预算的通知。一般在每年9月底以前,中央各部门需按统一的部门预算编报格式,编制本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项目支出要同时报送《中央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和项目排序建议,其中涉及到有预算分配职能部门的,还要提前报送这些相关部门。财政部要在10月底以前,依据中央各部门上报的预算报表及项目排序建议进行审核,会同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提出分配意见,将综合平衡汇总后的预算方案上报国务院审定。在11月底以前,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审定的按功能分类的中央支出预算(草案)确定分部门的预算分配方案,并向各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中央各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正式部门预算,并于12月上中旬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汇总后编制中央预算(草案),于年底前报国务院审批。拟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央有关部门的预算也一并上报。 每年1月中上旬,财政部将当年中央预算(草案)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从工作层面进行预先审查,为初审和审批做准备。每年2月上中旬,财政部将当年中央预算(草案)提交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每年3月上中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央预算草案,法定预算正式产生。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的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在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 151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在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进行初步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审查时,财政部要派有关负责人到会,对预算草案作出解释,回答代表的提问。 中国预算编制程序分为国家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和国家预算的正式编制两个步骤。 准备工作①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预计和分析。一般地说,下一年度的国家预算,要在本年度的下半年开始编制。财政部门在编制国家预算之前,首先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并结合历年预算收支规律,对本年度的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做出尽可能准确的预计。中国国家预算收支指标的测算方法,多年来主要采用“基数法”加“因素法”,即下一年的预算收支指标主要以本年预计数字为基础,并参照下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有关指标进行测算。当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分析预算包括:分析当时的实际执行数,例如前几个月该收的是否都收上来了,该支的是否都支出去了;分析后几个月的特殊因素,如调整工资、价格,开征新税种和调整税率等重大措施出台对预算收支的影响;分析增收节支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检查年初预算指标安排的增收节支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进度,及其对本年度预算收支的影响;分析预测国民经济发展情况,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工农业生产、商品流通、基本建设、市场供应和各项事业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当年预算收支计划的影响。 ②拟定下年预算收支控制指标。财政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拟定下一年国家预算收支控制指标,经国务院核定后下达,作为各地区编制总预算的依据。控制指标初步规定了预算收支的规模和增长速度,是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年度预算资金筹集和分配的一个基本框架。 ③修订国家预算科目和制定总预算表格。国家预算收支科目是国家预算收

预算编制报告

(桐乡分公司) 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建立 1、建立健全档案,为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工作和对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2、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按要求建立档案。 3、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档案,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或以工程项目建立均可。 (二)档案立卷 1、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2、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有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3、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留存。 (三)档案补充 1、员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2、外来文件、函件由人事秘书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四)档案转递 员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分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五)档案查阅 非本公司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的人事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六)档案安全保密 1、档案资料室门窗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2、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2016年8月29日

财政 国家预算编制原则

财政与国家预算: 财政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是国家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和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国家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有财才有政。 而国家预算,是国家(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 国家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从形式上看,国家预算就是按一定标准将财政收入和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表格,可以使人们清楚地了解政府的财政活动,成为反映政府财政活动的一面镜子。但从实际经济内容来看,国家预算的编制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预算的执行是财政收支的筹措和使用过程,决算则是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所以,国家预算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同时,由于国家预算要经过国家权力机构的审批方才生效,因而又是国家的重要立法文件,体现国家权力机构和全体公民对政府活动的制约与监督。 不同性质的国家,其预算的性质不同。中国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主义建设,节减军政费用、腾出资金用于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以及社会福利事业,这是中国安排预算资金的一贯方针。 国家预算的作用: 1.确定政府可获得的资源,有利于全面安排支出。通过预算的编制,事先进行预测,使我们能掌握一年内能筹集到多少收入,并根据财力的多少和支出的需要确定支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量人为出。如在 2004年预算中,全国预算收入安排了23570亿元,相应地安排支出26768亿元(赤字3198亿元)。 2.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预算上的一收一支,决不仅仅是数字的排列,

它必然要反映在政府的各项活动上。从预算收入安排上看,每一笔收入都必须落实到项目上,在某一个收入项目上征多少收入,减多少收入,能反映出政府的政策取向。如在2004年的预算中,确定减征农业税,就反映出国家要通过减轻种粮农户的负担来鼓励农民种粮的政策。从支出安排上看,国家对哪些方面增加投入,反映出国家鼓励哪些方面的发展。如近些年来,国家每年都加大对教育、农业、科技的投入,就反映出国家重视农业、重视科教兴国的政策。 3.有利于人民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对预算的讨论决定和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是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体现。预算草案编出后要送由人民代表组成的权力机关进行审查,经其批准后预算才能成立。倘若预算草案不符合人民的意愿,权力机关有权进行修改,有权不予批准。国家权力机关对预算的批准,实质上是对政府工作安排的批准,体现权力机关授权政府可以干哪些事。当预算经国家权力机关批准后,其执行还要受到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府在年度终了要向权力机关报告执行结果,权力机关对执行结果还要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 4.有利于政府活动的有序进行。由于预算对政府一年要做哪些事,做某件事要给多少钱都事先作出了安排,在新的年度开始后,征收部门按法律规定组织收入,财政部门按预算拨付资金,相关职能部门得到资金后按事先安排开展工作。这样就能有利于政府及其部门对所要干的事情能早作准备,按计划开展工作,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政府预算

1、中央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 (一)“一上”:财政部门印发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文件、通知,明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部门从基层预算单位起按财政要求编制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建议计划,逐级报送给主管部门。部门对各基层单位的预算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分析、汇总,并编制部门收支预算建议计划上报给财政部门。 (二)“一下”:财政部门内部有关业务处室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预算建议计划,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财政预算主管处。财政预算主管处审核汇总后,根据财力情况提出总量支出建议控制指标,报同级政府同意后下达给部门。 (三)“二上”:各部门按财政预算控制数重新调整本部门预算草案,上报财政部门审核。(四)“二下”:财政部门内部有关业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核汇总部门预算,提出意见报财政预算主管处。财政预算主管处汇总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上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提请同级人代会审议。部门预算草案经人代会通过后,财政部门直接将预算批复给部门,再由部门逐级批复给基层单位。 在二上、二下的过程中,各部门与财政部门随时可就预算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及时、充分地交流有关预算信息。 2、预算周转金是各级财政为平衡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预算周转金只作平衡预算收支临时周转使用,不能安排支出。 2、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意义是什么?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用超收收入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或用于统筹安排下年度支出。作用:是对财政“超收”实施了“分流”,使一部分“超收”不再直接形成“超支”,从而可在今后调剂使用,并进入预算监督视野。注意与预算周转金的区别:资金来源和使用不同。 3、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通过财政资金的无偿拨付来调节各预算主体收支水平的一项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之间通过财政资金的无偿拨付来调节各预算主体收支水平的一项制度,据以完成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是指在一定的预算管理体制下,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或同级政 府之间财政资金的无偿转移。 3.试述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1)存在问题:①制度运作基础问题:财权与事权的划分,政府职能定位②制度的规范问题: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过大额度计算有问题支付方式不规范,基数法为主③制度的体系性问题:缺少激励缺少监督 (2)完善:①规范制度:因素法代替基数法②以法律形式明确事权限制专项:突出重点:如新农村建设、大江大河治理,扶贫开发等③完善省以下的转移支付

《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00八年五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工信部规[2008]75号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通信建设发展需要,合理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范通信建设概、预算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邮部[1995]626号)以及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标准。 新修订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配套文件包括:《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第一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原邮电部《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等标准的通知》(邮部[1995]626号)以及《关

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2项定额标准的通知》(邮部[1996]5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2、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3、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 4、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章)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另发) 主题词:邮电通信建设预算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08年5月27日印发

对我国政府预算管理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看法

对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看法 所谓政府预算,是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编制和执行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组织和规范财政分配活动的重要工具,在现代社会,它还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我国政府预算组成体系是按照一级政权设立一级预算的原则建立。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与政权结构适应,并同时结合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相应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人民预算。 就目前而言,我国政府预算编制的现状,要适应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部门预算,重构复式预算和预算科目体系化,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增加预算透明度,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法律性和权威性 我国政府预算是分配财政资金的主要手段,具有分配的功能,是我国财政的集中体现。政府总预算直接集中了相当数量的以货币表现的社会资源,国家通过税收,公债等分配工具把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及个人手中的国民生产总值的一部分集中起来,形成政府预算收入。 政府预算作为财政分配的中心环节,在对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不仅仅是一般的财政收支活动。如果通过收支活动有意识地为财政的调控功能服务,那么收支手段就成为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即是他主要通过年度预算的预先制定和在执行过程中的收支平衡调整。实现其调节地方经济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通过预算收支规模的变动,保持一个地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 2,通过调整政府预算收支结构,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 3,公平社会分配 此外,政府预算还有监督控制功能,能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监督各方理财,预算作为财政的控制系统,它本身是制度体系。预算的监督控制效力乃是制度效力问题。从此意义上看,预算实际上是一种对政府以及政府官员实施的制度控制方法。 但从长远上看,我国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和预算管理体系还很不完善,主要存在一下几个问题: 1、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长期以来,我国的预算编制只是在既定的收支之间安排资金,缺乏科学的分析预测,没有很好地将预算编制与经济预测结合起来,并以经济预测为基础,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来确定预算收支总体水平的发展变化及收支结构的调整。我国尽管也编制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但实际执行中与年度预算基本上还是两条路致使年度预算对财政经济的约束相当有限,不能瞻前顾后。 2、预算编制方法不尽科学。各部门经费多少不是取决于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而是取决于原来的基数。“基数法”固定了财政资金在部门间的分配格局,预算资金被套牢,财政无法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相应调整支出规模,制约了财政对经济结构和布局的宏观调控。不利于控制支出规模。“基数法”实际上是增量预算,即财政支出只能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一般不能比上年基数减少。因此,不利于控制支出规模,长年使用“基数法”,经过多年积累,基数成了常数,形成支出刚性,不管财政状况如何,支出一味地增长,不利于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

施工图预算编制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2010级 科研训练 报告 班级:工程管理10-1班姓名:刘

学号:0210 指导教师:宁 日期:2013-12-25 目录 1绪论 (4) 1.1研究背景 (4) 1.2课题的提出 (5) 1.3目的和意义 (5) 2国内外研究现状 (6) 2.1国内研究现状 (6) 2.2国外研究现状 (7) 3课题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8) 3.1研究思路 (8) 3.2研究依据 (9) 3.3研究方法 (9) 4课题研究的内容及预期成果 (13) 4.1主要内容 (13) 4.2设计框架 (14) 5课题研究的进度安排 (15)

6参考文献 (16) 徐州开元四季四期K01#楼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

1绪论 1.1研究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引进了前苏联的概预算制度。50多年来,几经沿革,工程定额种类繁多,既有国家统一定额、行业定额,又有地方定额;既有投资估算指标,又有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由于我国单位估价法确定人、材、机数量的定额是按一定的时期、一定的范围、由行政部门编制颁发,反映了这个时期、这个行业或这个地域的“共性”,它与某个具体工程项目“个性”之间必然有差异,且这种差异有时较大。定额计价模式采用的是指令性计价的模式,这种计价模式有两个基本特征:首先,从本质内容上看,是“量价合一”;其次,从表现形式看,是以定额子项目构成直接费,并以直接费为基础,乘以各种费用项目的费率,从而得出其他费用,组成建安工程造价。“量价合一”是指人工、材料水平和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是统一的,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费水平。改革开放以后,生产资料的价格逐步放开,“活价格、死预算”的矛盾日趋突出,部分地区采用主材调差、系数调整的办法进行调整,对费用也规定了竞争性和非竞争性费用,但最终仍摆脱不开预算价格和法定费率的“指导”。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能真实反映投资个别企业的实际消耗水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不能反映市场的灵活变动,各项费用的费率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消耗和竞争策略。因此,定额计价模式形成的价格,是一种带有计划色彩的指令性价格。[1] 2003年2月17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3作为国家标准,己由国家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该规范为强制性规范。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量清单计价改变了定额计价法采用国内平均先进水平,宏观控制投资的基本观点,根据工程施工条件、工程进度、施工方法等编制更贴近每个工程具体情况的合理造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政府预算管理概述

一、政府预算的含义与基本内容 政府预算又称国家预算、财政预算,是政府根据国家法定程序和施政方针所编制的某 一年度内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一旦立法机关通过后,即成为该财政年度内政府经费支配 的依据。预算不仅是各级政府进行事前管理、控制政府收支的有效工具,而且反映了该财 政年度内,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应该达到的各项目标和政府公共活动的需要。预算是财 务管理工作的指南,是会计制度的基础和处理财政问题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政府预算作不同的分类。以形式差别为依据,政府预算可分 为单式预算与复式预算。单式预算指财政收支计划通过一个统一的表格来反映;复式预 算则指国家财政收支计划通过两个以上的表格来反映,一般分为经费预算和资本预算两 个独立的预算,并分别编为两个表格,单式预算则不作这种区分。以内容上的差别为依 据,预算可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增量预算指新的财政年度的收支计划指标以上年 度指标执行数为基础,并考虑本年度的实际情况之后调整确定;零基预算则指财政收支计 划指标的确定,只以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为依据,不考虑以前的财政收支状况。世界 各国一般以增量预算为主,零基预算通常只用于具体的收支项目。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组成。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 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收入可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 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支出 可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我国实行的是多级预算制,即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中央政府预算(以下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地 方向中央上缴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地方预算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以下简称本级预算)和汇总 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 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 下同)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缴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 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此外,我国《预算法》还规定: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 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 制,预算年度自公历!月!日起,至!月!日止。 二、预算管理职权 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是廉政、勤政和优政的根本性措施之一。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首 要任务是推行部门预算,将部门所有收支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明确 预算管理职权,切实做好预算管理。根据法律规定,我国预算管理的职权划分如下: (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主要有:预算、决算的审批权;预算、决算的监督 权;对有关预算、决算不适当决定的撤销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主要有:预算执行的监督权;预算调整 方案的审批权;根据授权,对决算进行审批;对预算、决算方面不适当决定的撤销权,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 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二)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主要有: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权;预算预备费动用的决定

工程预算编制方案

北京公司2015年度预算编制方案 为贯彻集团的管理要求,规范和加强北京公司工程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工程预算编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经公司经营发展部认真研究和讨论,对北京公司的预算编制原则及流程做出统一要求。 一、施工图预算(开工预算) 1、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2)、2001年及2012年新版《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相关补充定额及有关部门颁发的造价文件;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北京工程造价信息》。 2、编制方法 工料单价法和清单综合单价法。 3、编制流程 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研究选用计价基础文件(定额)工程量计算清单编制(如工料单价法无此步骤)选套定额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询价人材机价格选用确定取费标准预算文件分析预算文件调整预算文件完成 4、价格标准(已有合同的按照合同标准计算,投标可看参照下述标准) (1)、如依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体系完成,以“元”为单位的人工费、其他人工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机具费、模板摊销费、机械费以系数2调整,钢筋加工费增加150元/吨,脚手架租赁费不用调整。 (2)、参考北京市《北京工程造价信息》水泥、砌块、砼、电缆、电线、保温价格下浮10%;由于钢筋价格浮动比较大,风险较大按照实际钢筋使用期价格是否浮动。 (3)、整项分包的分项工程价格应依市场价为依据,例如:土方工程依据工程所在地和工程的土方特征询价,作为报价直接费标准;卷材防水定额价格严重偏高,SBS3+3普通材质市场价为80-90元/平米,如为品牌如东方雨虹高约20元/平米;新定额即2012年憎水膨胀珍珠岩砂浆保温定额价严重偏低,市场价为60-70元/平米;垂直运输严重偏高,类似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工程造价预算员毕业实习报告

顶岗实习报告 系部:建筑与信息工程系 专业:工程造价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导师: 学院导师: 实习时间: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 2013年05月20日

实习报告 班级: 姓名: 实习单位: 实习岗位:预算员 一、实习时间及目的 根据学校安排,我于2012年10月14日到***建筑施工实习,这是一个让我了解施工现场的好机会,让我更深一步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差别。本工程是莱芜市验货台村开发的住宅楼,承建单位是山东地矿开元勘察施工总公司,由莱芜市钢城企业集团设计院设计。采用砌体结构,柱子为异性柱。面积为2400平方米,现浇钢筋混泥土六层砌体结构。 这是我第一次踏入工地体验生产活动,也是踏入社会进行实践的过程,也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特别是对与建筑这种实践性能非常强的一门学科更要强调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而且教材的更新速度肯定比不上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这门学科,在很大程度上与书本有一定程度的差异,技术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在这次实习中能使我们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得以升华,把理论与实践找到一个最好的切入点,为我所用。所以就要有一个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机会。在实习中可以得到一些只有实践中才能得到的技术,为我们以后参加工作打好基础,这就是这次实习的目的所在。 我在**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我却知道这次实习的重要性,因为这次实习是我们认识专业的一个窗口,同时又是择业,社会交往乃至认识社会的第一次机会,所以我决定,在这次实习生活中,严格的要求自己,并虚心向各位师傅请教,让自己通过这次实习,确实学到一些东西,减少自己将来踏入社会的一些盲目性,让自己在今后的工作道路中能够走的更自信。 二、实习内容 首先熟悉图纸。对施工图及有关标准图集要由粗到细,由整体到细部进行审阅。收集和掌握各个和工程有关的材料。包括设计文件、各种定额、验收规范以及各种施工规范等。 通过集中查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熟悉如何让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文件,并掌握以上文件编制的主要内容、标准格式与要求。 套用预算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各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分项工程量*预算单价。计算工程量。包括土石方量计算、桩基工程量计算、砌筑工程计算、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屋面工程量计算、装饰工程量计算、门窗工程量计算、脚手架工程量计算等。深入现场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掌握建筑面积的构成内容,自己亲自深入现场,准确计算出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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