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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幼儿园、托儿所名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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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幼儿园、托儿所名称一览表

2005-8-3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城设字第466号 (一九八七年九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国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火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l~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基地选择 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 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问。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60m2。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十一条托儿所、幼儿同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罱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垒、美观、通透。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平面设计 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 4.1.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 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 (1)幼儿生活用房。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 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 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JGJ 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定。 (2)1988年7月,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见表4-3。 ·乳儿班主要房间的设置及其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4的规定。 幼儿园主要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m2)表4-1

(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76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年九月六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 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文教办,各委、办、局(总公司)学前教育工作主管处室:为了使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托幼儿园所发展规划,改善办园(所)条件时有章可循,北京市教委、卫生局制定了《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对园(所)工作人员配备、园(所)房舍规划面积定额、玩教具配备、保健室医疗卫生器械配备及办公家具设备配备等五个方面的办园(所)条件标准作了规定。 《标准》把办园(所)条件分为基本、一般、较高三个层次。该《标准》业经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发,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举办托幼儿园所,改善办园(所)条件的依据。 附件: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 幼儿园设置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表(此表适用于基本、一般、较高三个标准) 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 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同意调剂使用。 (1)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数,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员。 ④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2、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职工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教师业务水平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其余教师基本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百分之八十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二)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基本标准。 1、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标准说明 (1)本《定额标准》是根据[(88)教基字108号]文的有关规定,从我过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园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园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的。(2)本《定额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幼儿园,所列基本、一般、较高三项标准均系低限,有条件的单位均可相应提高标准。 (3)活动室是幼儿园最基本的用房,根据寓教于活动之中的原则,活动室必须满足幼儿开展各种游戏活动(如角色游戏、建筑游戏、表演游戏、智力游戏等)和教育活动的需要。考虑到全日制幼儿园每天午睡时间仅2小时,本《定额标准》将午睡、进餐和活动合并于一室。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与寝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4)凡具备场地条件和新建园舍或改建,扩建(包括新建小区配套园舍)都应执行《定额标准》中的一般标准,有条件的应执行《定额标准》中的较高标准。 (5)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0、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6)幼儿园的规模与本表列标准不一致时,可参考6班、9班的定额适当增加或减少。

(完整版)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修订条文 (2019年版) 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1总则 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 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

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 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5living room 供婴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6unit of living room 供婴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9多功能活动室multi-functional room 供全园婴幼儿共同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10(此条删除) 2.0.11喂奶室nursing room 2.0.12 2.0.13晨检室(厅)morning inspection room 供婴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

3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1.1 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2. 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 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 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6. 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1.3 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 3.2 总平面 3.2.1 托儿所、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3.2.2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A 合建的既有建筑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其基地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规定; 2

幼儿园办园标准

陕西省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教育现 代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中小学校、幼儿 园办学(园)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陕西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学(园)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普通中 小学校、幼儿园的依据,各项办学(园)指标,是我省举办普通中小学校、 幼儿园的基本标准,改建、扩建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地在建设、评估和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应因地制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在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国 家及地方现行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评估和管理等的要求。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幼儿园、中小学校,托儿所、乡镇所在 地普通高中,依据有关规定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标准由陕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上篇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标准 第二章幼儿园 第一节设置与规模 第六条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第七条幼儿园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二、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 输变电线路、加油(气)站等。 三、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 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1 总则 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 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宜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 幼儿园的规模 表1.0.3-2 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

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 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 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1.1 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3.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2 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 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 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6 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1.3 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 3.2 总平面 3.2.1 托儿所、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3.2.2 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幼儿生活用房应设在居住建筑的底层; 2 应设独立出入口,并应与其他建筑部分采取隔离措施; 3 出入口处应设置人员安全集散和车辆停靠的空间; 4 应设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场地周围应采取隔离措施; 5 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措施。

幼儿园资料大全-幼儿园经验介绍

好习惯成就好人生 小门家镇中心园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各位领导老师来我园参观指导工作,我代表蓬莱市小门家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衷心的感谢。非常高兴能与大家一起探究和分享办园体会和经验。 通过刚才的参观和介绍大家对我园大体上有了解。蓬莱市小门家镇中心幼儿园最初坐落在校园内东南角,随着社会的发展,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2008年总投资100多万元新建了现幼儿园。几年来,我园的办园质量不断提高,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3——6岁幼儿入园率达95%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100%。小门家镇共有29个自然村,适龄幼儿全部在我园就读。2005年被评为烟台市示范园,2007、2008年被评为蓬莱市红旗单位,2009年、2010年被评为蓬莱市先进单位。 我园的办园理念是:“一切为了孩子,处处服务家长”,2010年,我园存在教师年龄老化问题,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现状,2011年,我园从蓬莱市第二职业学校幼师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了6名幼儿教师,实习期3个月,月工资1000元,实习期满考察合格后,幼儿园与教师签定用工合同,月工资为1200元,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免费提供食宿,宿舍装有电视、电脑。现在我园共有教职工13人,其中园长、三名幼儿教师、事务长及保洁员为我校选拔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公办教师。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大计。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则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年

轻教师有活力,有热情,工作积极主动,但是缺乏教学经验,缺乏与家长交流沟通的经验,有许多看似不经意的小事,都能使她们困惑迷茫,甚至束手无策。为此,学校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一、规范管理,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规范化管理,实际上就是当前所提倡的“向管理要素质”的经验总结。在幼儿园工作中,加强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幼儿教育不仅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而且还要承担法定的监护责任。所以幼儿园的管理如果不规范,就容易发生问题。向管理要素质,实际上就是要通过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让规章制度成为制约教师行为和加强工作效益的指挥机制。我园制定了《蓬莱市小门家镇中心园教师考核制度》,《制度》中从“思想道德”“出勤与工作量”“班级学期计划和周计划”“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考核教师。考核多样性:园长评、实习期满评、家长评、学校选派领导评、平日专项评、学期末综合评。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每学期学校出资7200元用于奖励幼儿教师。 在知识不断更新的年代,幼儿教师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途径。1、我园姜甜甜、付丽慧老师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自律能力、传授知识等有与众不同的方法,效果显著,园长每周三组织教师进行经验交流。由两位教师主讲,其他教师补充。经常组织教师观摩研讨两位老师的活动课,园长每天跟踪听课,课后指导。教师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另外经常组织教师到其它幼儿园参观学习、参加培训也是提高教师素质的有效办法。今年我园组织全体幼师到龙口市徐福幼儿园、芦头镇幼儿园、蓬莱市实验幼儿园、教委幼儿园等省级示范园参观学习,把许多成功教育经验迁移到我园。2011年五月十四、十五日我园组织教师参加了艾山逐峰拓展训练,活动以“启迪人生哲理,凝聚团队精神”为目标,以“团结、互助、

学校、幼儿园资料建档内容

学校、幼儿园资料建档内容 注:以下档案资料在7月31日前准备完成,8月1日起,教体局创卫办进行督查。 1、基本情况 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2、组织管理 (1)单位爱卫、创卫组织(爱卫、创卫领导小组)文件 (2)爱卫、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人员名单 (3)爱卫、创卫年度计划、总结 (4)各项创卫经费开支依据 (5)爱卫、创卫工作会议记录、大事记、工作记录、检查记录、活动照片集 3、健康教育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健康教育 1)学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文件(必须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 2)健康教育专(兼)职老师人员名单 3)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4)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等资料 5)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等资料 6)健康教育宣传栏个数,出版记录和底稿或照片 7)健康教育工作记录(会议、培训、健康教育课、文体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 8)健康教育知识、行为、基本技能考核或调查资料 (2)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 1)学校领导分管健康教育文件(必须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 2)学校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3)健康教育专项计划、总结 4)健康教育教研小组名单和教研活动记录 5)健康教育任课老师名单 6)健康教育任课老师培训情况 7)健康教育教具一览表 8)健康教育教材 9)健康教育教案

10)健康教育课程安排表 1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照片 12)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情况资料 13)健康教育知识、行为、基本技能考核情况资料 14)中、小学疾病防治工作情况(含防治工作措施和计划、总结,每年学生体检情况综合分析报告和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统计分析报告等) (3)控烟工作 1)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控烟制度和措施 3)控烟宣传资料 4、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有关文件和经费 (2)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名单 (3)四害消杀记录 (4)病媒生物防制检查评比、监督资料 5、环境卫生管理 (1)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员名单 (3)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和有关资料 (4)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书 (5)日产垃圾及清运情况 (6)厕所数量及位置图 (7)厕所保洁人员名单和卫生管理制度 (8)绿化面积和保养制度 6、食品安全管理 (1)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监督管理资料(包括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资料,药监部门日常监督资料,有效食品安全许可证,患“五病”从业人员调离制度和调离情况、食品安全自查被查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除四害措施落实情况 7、与创卫相关的其他需要建档的资料

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完整版

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 条件标准试行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文教办,各委、办、局(总公司)学前教育工作主管处室: 为了使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托幼儿园所发展规划,改善办园(所)条件时有章可循,北京市教委、卫生局制定了《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对园(所)工作人员配备、园(所)房舍规划面积定额、玩教具配备、保健室医疗卫生器械配备及办公家具设备配备等五个方面的办园(所)条件标准作了规定。 《标准》把办园(所)条件分为基本、一般、较高三个层次。该《标准》业经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发,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举办托幼儿园所,改善办园(所)条件的依据。 附件: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 幼儿园设置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表(此表适用于基本、一般、较高三个标准) 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 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同意调剂使用。 (1)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教,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 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 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 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 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 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员。 ④? 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 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平面设计 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 4.1.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 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 (1)幼儿生活用房。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随着

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 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 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定。 (2)1988年7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见表4-3。 ·乳儿班主要房间的设置及其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4的规定。 幼儿园主要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m2)表4-1

彭阳县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彭阳县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2、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学生宿舍应指定专人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室内体育场等场所门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每半年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7、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演练。 8、加强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9、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应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10、厨房的排烟罩应当每天擦拭一次,每月清洗一次,排烟管道应由专业公司每季度清洗一次。 11、在建筑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12、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全体师生参加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应超过3层;当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且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3、建筑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4、建筑疏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4m,紧靠门口1.4m内不应设置踏步。 5、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等处应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6、厨房使用燃气灶具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7、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的标志。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 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城设字第466号 (一九八七年九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国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火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l~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基地选择 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

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 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问。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十一条托儿所、幼儿同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罱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垒、美观、通透。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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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幼儿园简介范本-公司简介 原创幼儿园简介范本***市解放路幼儿园,位于甘肃省***市***区西关,创办于1953年,是***市最早的一所公立幼儿园,隶属于***区教育局,2000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省一级一类幼儿园。经过55年的发展,如今全园占地面积66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6名,在职教师中,高级教师14人,一级教师14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17人本科,5人大专,全部经过蒙台梭利全程培训。有市级学科带头人1人,市级骨干教师2人,区级骨干教师12人,有13名教师获得市、区级优秀“园丁”荣誉称号。近年来,我园先后有29人通过不同途径完成了学历的提高,先后有28人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通过学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普遍提高,教研能力明显增强。幼儿370人,开设大、中、小11个年龄班,是一所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的日托制省级一类幼儿园。 园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清洁舒爽,童趣盎然,园内环保氛围浓厚,师资力量雄厚。园内有大、中型玩具50余件,幼儿图书3500余册,教师用书260余册,教学挂图200余幅,幼儿教学光碟、录音带、录像带等1500余套,设有幼儿活动室、寝室、保健室、隔离室、游艺室等,每班配有电子琴或钢琴、电视机、VCD、录音机、投影仪等电化教学设施,配有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电视柜、衣帽柜、保温桶、幼儿洗手池、紫外线杀菌灯,冬有自供暖气,夏有空调、电风扇,开设汉、回两灶,灶房达到了***市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B级标准。幼儿园教学设备先进,已建成全园信息网,教师电脑备课室,具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为教师提供网络交流的平台,并拥有音响室、电教室、多功能厅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中型:6个班至9个班。小型:5个班以下。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第2.2.4条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第2.2.5条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第3章建筑设计 3.1 一般规定第3.1.1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第3.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3.2.1条、第3.3.1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

学校(幼儿园)

关于学校(幼儿园) 年度财务报表的 审计报告 目录页次 一、审计报告………………………………………… 二、已审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明细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注:适用于深圳市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审计报告 深××审字[ ]第号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贵校财务报表,包括。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三、审计意见 四、其他说明事项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二年月日

学校(幼儿园) 财务报表附注 (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学校(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批准文号),于年月日领取了[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为(未办证需注明):学校(幼儿园)办学地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园)长:,办学类型:,办学内容:。有效期至年月日。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收费批复文号:,收费标准:。 教育部门核定的最大办学规模:(分别填写幼儿园或小学、初中、高中的班级数、人数和总人数),目前有学生(分别填写小学、初中、高中的人数和总人数),(分别填写幼儿园或小学、初中、高中的班级数和总班数),实有教职员工人,其中:专任教师人,职工人。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为%。本年教职工月平均工资元,其中专任教师(不含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本年教职工工资总收入(含福利及社保)占学杂费(或保教费)收入的%。 学校(幼儿园)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会计期间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2、存货计价 (1)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计价。 (2)存货的领用和发出法计价。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 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 4.1.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 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 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1)幼儿生活用房。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 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 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 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 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 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定。 (2)1988年7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 积,见表4-3。 ·乳儿班主要房间的设置及其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的规定。 幼儿园主要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m2)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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