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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1)在开考前如发现试卷份数不足或有其他问题,主监考人员应立即与课程负责人或命题教师取得联系,使有关问题尽快得以解决,并将此情况告之教务处有关人员(或巡考人员);

(2)在开考前如发现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与考试安排有很大差距,要及时将此情况向教务处有关人员(或巡考人员)反映。

(3)考核方式(开卷、闭卷)要在考前向学生说明,如果是开卷考试还要向学生说明考试中可以参考的资料。

二、考试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提醒考生填写相关信息:发卷后,及时提醒考生准确填写其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

2、明确考生考试的时间要求:

(1)对于迟到超过20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在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开(部分特殊考试除外)。

(3)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

(4)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要求上厕所的考生,既要人性化也要提高警惕,一般情况下,可以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考生前往,但必须全程跟踪监视,每次每个考场只能去一人,每名考生只能去一次。

3、对监考人员的纪律要求:

(1)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手机要关机。

(2)考试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考场,如要上厕所或临时有特殊事情需要处理,应事先向其他监考教师说明,并且离开时间不能过长(不得超过30分钟)。

(3)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在考场前后交替进行巡视,不得看书看报、聊天及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要及时提出警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作弊者,应当立即中止其该课程的考试,并当场填写违规记录。

4、填写考场记录材料: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人数、考场纪律、违纪作弊及其它特殊情况进行详尽如实的文字记录。填写“考生签到表”,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一一签字确认,以避免替考等现象的发生。

5、考试结束前的提醒:在考试即将结束前,监考人员应向考生进行适当的提醒,一般情况下可在距考试结束10-20分钟之间,提醒考生关于考试结束的时间,以及

填写好相关信息等。

6、宣布考试结束和收卷: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宣布结束考试,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向考生强调不准将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要求考生暂不要离开,在收卷完毕,监考人员验收、清点无误后方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三、考试结束后应注意的事项

1、验收、清点并送回试卷:监考人员在验收、清点试卷无误后,由主监考人员将试卷送回开课院系的取送卷处,与有关人员进行试卷交接。

2、反映或汇报有关问题: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如还没来得及向有关人员反映,那么在考试结束后一定要及时向教务处或院系有关人员汇报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3、违纪、作弊事件的处理:对于在考场中出现的违纪、作弊事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纸条、书籍、资料、手机等),并要有考生当场签字确认的“考试违纪作弊记实表”(如果学生在现场拒绝签字,需由两位以上的监考人员共同加以说明并签字),如果是巡考人员发现的违纪、作弊事件,也要积极配合及协助巡考人员来共同处理学生的违纪、作弊事件,并做好相应的考场记录。违纪作弊的相关材料要及时上交到教务处的学籍与考试管理办公室。

4、考试中教学事故的处理: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教学事故如监考教师未到、迟到、擅离考场、丢失试卷、命题错误以及因监考不严格而导致考场秩序混乱等等,学校将根据《xxx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校教质字〔2011〕3号)进行处理。教学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配合教学管理部门以及院系的调查核实工作,不得纠缠或电话骚扰有关工作人员。若对事故的处理有异议,可向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提出申诉。具体的申诉程序参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务处

2012.11.22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到第三考场领取试卷、监考证,统一佩戴,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科教科。 2、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乡医证、座次表并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检查考生试卷单位、姓名是否填写完整,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3、开考之前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试的起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4、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考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巡考人员。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5、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证送第三考场。 8、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教师监考须知

教师监考须知 考场布置: 1、考场黑板无污渍,地面干净无杂物、桌椅摆放位置均匀整齐,室内物品摆放合理有序。明示出考生放置个人物品的位置。 2、黑板布置:书写字迹端正秀丽。布局清晰合理,左面(上)写出两天考试时间表,左面(下)放置钟表或绘制考试时间倒计时图,右面是学生座位号码。 3、为前后监考教师安排椅凳。 考试前: 4、监考教师指导学生正确填涂考试卡,卡上是9位数,而我们的考号是7为数,所以前两位不填,后面7位填涂学生考号。学生填涂后,认真检查学生答题卡填涂是否正确。(提醒学生①用2B铅笔涂卡,涂卡颜色深一些,防止涂错行、错位。②机读卡右侧保持干净)。 5、提前5分钟发机读卡和试卷,监考教师提醒考生:试卷和答题纸的左上角书写准考证号、姓名、座次号。机读卡姓名框里填写姓名和座次号,并填涂准考证号和考试科目。 6、考生填涂完毕,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每个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座次号是否正确填涂和书写。尤其是准考证号和填涂号码是否一致。 7、开始答题时,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按照题号顺序涂卡。 8、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按座次号顺序收机读卡,并再次检查考生的填涂各项是否完整。 9、收取答题纸时,要按照座位号顺序收取。再一次检查学生是否正确填写座位号。 10、如有缺考,监考教师必需将缺考考生的机读卡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填涂完整并在答题纸的右上角书写缺考考生的座次号,然后按照顺序将缺考考生的机读卡及答题纸排在其中上交。 11、当试卷批完之后,备课组长组要在全体备课组教师到齐之后组织拆封试卷。并按照试卷左上角的姓名、座次号在教务处下发的电子表格和纸制版中分别填写对应姓名和座次号的学生的主观成绩及核算总成绩。(注意:要认真核对试卷左上角上的姓名和座次号,防止成绩填写错误,学生成绩上交教务处后不能更改,特殊情况教务处另行处理)。 12、教务处在上交主观题成绩表格之后的两个工作日之内排出年级大榜。 13、如果学生准考证号自己填涂错误。则机读卡成绩记为0分。 14、两场考试之间,两位监考教师任务分别为交试卷和取试卷。上交试卷的老师要保证上交的考题卡和试卷份数的份数及答题卡和试卷顺序正确,取试卷的老师要确认所取试卷即为所监考的考场所需试卷。 15、考试中如果班级有学生中途有病或有急事退出考试,不参加班级排名请及时上 报教导处 16、班主任通知学生上午和下午第一场考试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监考要求: 8、监考教师要严格听铃声指挥。 9、教师监考期间,要全神贯注关注学生,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需上遇特殊情况,申请由流动监考暂时接替监考后方可离开教室,教室内不得只留一人监考。 10、考试结束收试卷时,前面教师监督学生原位置坐好。待后面教师将答题卡和试卷按顺序收取完毕并核实份数后,方可结束考试。 11、考场出现违纪考生,要当场留下违纪证据并有当事学生签字,监考教师需在考场纪实上写明情况,考试结束时上交教导处。

监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承诺书(五篇)

监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承诺书(五 篇) 【--考试祝福语】 篇一:监考人员承诺书我申请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工作。为维护国家考试秩序,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务管理,使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平公正。我承诺: 一、无亲属参加该次考试,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务手册,按要求布置好考场。 三、严格执行教育部、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各项规定,进入考场时应佩戴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的“监考员”标志牌,不携带各类通讯设备。 四、注意仪表,不穿带有硬质鞋跟的皮鞋,以免影响考生考试。 五、遵守考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考前考后不与考生闲聊,不擅离考场,监考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观窗外、门外,不抄题、做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六、从严执考,规范操作。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考场无差错。严格执行考试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做好考场记录,如实记录考试情况,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七、诚信施考,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舞弊,廉洁自律,不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因工作失职产生的后果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八、考试结束时,将试题试卷收齐、按要求整理好交到考务办公室。 九、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楼层负责人,不与考生发生争执。考生若有舞弊行为,注意搜集证据;有舞弊行为而拿不到证据的,请证明人、当事人在舞弊处理决定书上签字;发生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先让考生继续考试,待主考与考务小组协商后,按规定来考场妥善解决。 监考教师签字: 年月日 篇二:中考监考员诚信监考承诺书经慎重挑选,您光荣地被聘为黄冈市中考监考员,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如认可并接受,请签名。 1、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 2、按时参加考区或考点组织的监考员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达到上岗监考条件。 3、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监考工作,服

监考须知

附件9 监考须知 一、监考人员按照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参加监考,若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系部提出申请。 二、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于考试开始前顺序完成下列工作: 1.检查考场座位及有关设备; 2.监考教师安排考生按指定座位(单人、单行)就坐; 4.查验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前监考教师要求考生将携带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存放于指定位置(一般存放于讲台旁边); 6.考试开始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袋,清点试卷,发卷,发卷时卷面反扣于桌面。 三、考试开始后,指令考生翻转试卷,先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然后答题。 四、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逐一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的专业年级及姓名。开考四十分钟后学生可交卷。 五、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一般不得解答题意。若考生对试题字迹不清楚而提问时,应当众说明。 六、监考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为人师表,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闲谈、吸烟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手机一律关闭或静音。对监考不认真负责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秉公尽责。发现学生有作弊苗头时要进行口头警告,及时提醒制止,防患于未然。对于不听劝告仍实施作弊的学生要坚决取消考试资格,取得作弊证据后,将作弊情节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及时报开考部门,同时做好作弊证据的交接工作,各系部应将各种违纪违规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对考试作弊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老师,学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监考人员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拖延或提前考试时间。 九、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监考。 十、考试宣布结束后,指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整理试卷,卷面反扣于桌面,监考人员将试卷、草稿纸一并收回。收卷后要认真清点,查验试卷份数是否与实考人数相符,确凿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十一、各考场监考教师负责填写试卷档案袋中的考场记录。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提示

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提示 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考试工作是我们教学工作重要的环节之一。营造一个良好的考风,是营造良好的学风的重要因素之一。给学生营造一个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考风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下面从以下几点做些提示: 一、考前工作做细致 1、学生考试前的辅导公正做细致:包括对学生知识点的梳理,对学生考试方法的指导,对学生考前心理的辅导,对学生复习考试的动员工作等,教育学生考试是严肃的事情。尤其,要注意学生考试的心理辅导,既要给压力太大的学生减减压,又要督促那些毫不在乎的学生,保持适度紧张才能发挥好的水平。 2、考场布置工作做细致:一定要打扫卫生,把教室座位摆放整齐。请监考老师在黑板上写上相关提示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座位单人单座,桌兜内不允许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书包统一放在前面。图书馆、阶梯教室、实验室三区域考场的钥匙1月9日找周洪良取。 老师1月9日下午放学前完成考场布置。钥匙暂时由各考场的监考老师妥善保管,至考试结束后交给各区域管理老师。 3、听力设备检查公正做细致:班主任和英语教师检查各班听力设备,有问题及时报告信息技术组。请信息技术教师及时做好维修工作。 4、营造安静的环境: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提醒和教育工作,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二、监考工作做严格 1、监考准时到。请各位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领试卷,提前5分钟发试卷。 2、对考生信息负责。发试卷后提醒学生填写相关信息,请各位老师答题卡发完后提醒督促学生完成,注意检查每个学生填写情况是否正确。 3、监考要严肃。监考教师一前一后坐。老师不要聊天、接打手机、看书、读报等。严肃认真,关注一下每个学生,让学生感觉到老师还是很重视考试的。关注每个学生,特别是不认真的学生,可以提醒认真完成试卷。最后十分钟给全体同学提醒,注意掌握答题时间。禁止提前交卷。 4、收齐答题卡、试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数量要齐,请各位收完试卷后一定再按序号数一遍。一定要与参考学生数相符。避免漏收试卷。摆放要整齐。请整理好,按顺序,整齐摆放,不能泄露学生信息。 5、考勤工作做严格:考试期间每天对学生的考勤工作也拜托各位特别关注。不能松懈。 三、考后工作做完美 1、明确分工,认真阅卷。备课组长牵头,作为本学科的阅卷负责人。请负责人提前协调评卷要求,明确分工、共同商量答案的评分标准,和谐阅卷。 2、准确核分,确保无误。本次考试涉及分班,各位老师一定要做到认真仔细,准确核查,全部核完总数才能登记分数,并把试卷保存完好,电子成绩发给周洪良老师 3、完成时间:1月15日上午。 2、分析试卷 考完后,认真分析试卷,各学科做好质量分析工作。 最后,希望大家能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我们的考试工作能圆满而顺利完成。辛苦大家啦! 高一年级组2017年1月9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1.主监考应提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了解考场、 根据考场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在黑板上画出学生座位示意图,并要求学 生按考试座位示意图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副监考应检查座位内外有无考试非指定要用的物品,并予清除。 3.监考人员要检查学生证件,确认考生资格。凡未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证件已被涂改者, 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主监考应宣读考试规则。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分钟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巡回 监考,不得做其他工作、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交谈,不允许使用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警告制止,不得视 而不见;如考生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中止该学生的考试,收回试卷,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将学生作弊经过填写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学生的作弊材料、试卷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6.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 更不准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将离开考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 9.考试时间到点,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并检查全场,副监考收取试卷,经当场清点无误后 再宣布允许学生离开考场。一旦发现考卷缺失,其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送交研究生院学 位与培养办公室。 11.监考人员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学生证(身份证) 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2、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其他考试无关物品。考试可用物品由监 考教师宣布。研究生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 3、考试开始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作 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4、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不得多拿试卷。 5、试卷分发后,除短缺、字迹不清等学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答外,其他问题,监考教 师一律不予解答。 6、迟到者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 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不可交卷离场。 7、考场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及走廊内讲话、喧哗。 8、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 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试卷一律不得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9、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网上阅卷对主监考教师考务工作重点提示

网上阅卷对主监考教师考务工作重点提示 一、考生信息填写与条形码的粘贴 (一)条形码的粘贴:共有两个条形码,一个贴在答卷上,一个贴在答题卡上。答卷实行一卷一码,由主监考教师将考生条形码逐一粘贴在试卷总分栏处,并完全盖住总分栏;答题卡实行一卡一码,答题卡上的条形码在监考教师指导下,由考生粘贴,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准考证号填涂区域。并在答题卡上规定地方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二)发卷时,要求考生在试卷首页必须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考点和县、(市),并与条形码信息逐一认真核对一致后才可答题。 (三)缺考考生由主监考教师在答卷首页卷头空白处和答题卡姓名处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缺考”字样,并将缺考考生的条形码粘贴在指定位置。 二、考生答题要求 (一)要在指定的答题区域答题。即:答题字迹距离试卷上下左右边界在1cm以上(并在考场黑板上画出答题区图样,便于考生理解)。超出答题区域的,超出部分做无效答题处理。考试过程如发现考生有超区域异常答题的,要将情况标注在《答卷袋》上。 (二)考生必须使用0.5黑色签字笔答题,遇到作图题使用2B铅笔画图,以保证字迹和线段扫描成像后清晰。卷Ⅰ选择题部分,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三)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和标记。 (四)、要保持答卷的平整、洁净,不要折叠、污损或弄皱。 三、收卷要求 卷二(答卷)收回后不装订,将答卷同侧同面完全展开平铺,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含缺考卷、空白卷),(尾场空白卷放在最后)的顺序进行排序,之后,将整场答卷对折(英语答卷不对折),连同一份《考场报告单》一并装入统一配置的《答卷袋》内,然后将原试卷袋内两个密封签取出,一个横向贴在《答卷袋》上方开口处,一个竖向贴在背面中缝和下方封口交界处。 卷Ⅰ(客观卷)和草稿纸收集后装入原试卷袋内,注明考点、考场。原试卷袋内的线绳和试卷封面(包头纸)不上交,由招办保存。 另一份《考场报告单》交考点办公室。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监考工作流程 1、考前半个小时到明德楼430签到并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试卷到其它地点。 2、考前要清理黑板,务必写明考试时间和重要注意事项,组织学生清场。 3、监考教师检查证件,清点人数,宣读考场纪律。 4、发放试题及答题纸。 5、学生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前5分钟,禁止考生交卷。 6、教师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离开考场。 二、重点注意事项 1、清场:一是要提醒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二是考生按要求就座后,提醒考生须检查桌椅、座位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机考时检查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如未报告者,不论是否为本人所写,该座位考生均按作弊论处。 2、试卷发放:证件检查后方可发放试卷及答题纸,要直接发到学生手里,不要传。发试卷后不允许学生再出去开证明,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学生辅导员当场确认。 3、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适当位置监考或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看书,不坐着监考;不聊天。 4、试卷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答题纸数量,以小班为单位,将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英语班按各班名单顺序排列。答题纸或试卷数量一定要和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在试卷袋上注明所收试卷份数。凡提供名单的考试,将缺考学生姓名填写在考场情况表内。 5、凡违纪作弊学生,需当场在考场情况表签字,如学生拒绝签字,两名监考教师签字同样有效。 6、考试结束后,如违纪学生找教师出具任何证明,请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不要随意出具无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作弊处理 1、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时,应予以及时提醒、制止,避免学生犯错误。 2、对于考场上发现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要当场收缴并保留证据,并立即中止考试、收回试卷,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四、经常出现的问题 1、学生证件——考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替考者,中止考试,通知教务处,由所在系将学生领回。 2、每场考试黑板上务必写明重点注意事项——通讯设备关闭后上交;检查桌椅或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有关资料。 3、考前务必提醒要到位——说明利害关系,使学生放弃作弊的想法。 4、清点试卷——要排序。试卷或答题纸一定要与参考人数相一致。 5、老师与学生的冲突——要灵活处理考场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同教务处联系。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一、监考注意事项 1、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请务必到指定的考务值班室领取试卷,当场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将试卷领出。监考人员在未到达考场之前不得拆封试卷。 2、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完成考场清理工作,按照教室实际安排座位表。 3、考前10分钟:引导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考场座位表就坐;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按座次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此时不能答题。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查对试卷是否有误,要求学生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考试相关信息。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可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更换。 6、监考老师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听音乐、聊天和打瞌睡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7、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负责清点试卷。试卷、答题卷以及空白卷均应如数收回,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待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回卷: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场学生名单签到表》等交到考务值班室,老师在《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注明试卷份数,并交至回卷点。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等,除考试需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材料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类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放至座位右上角备查。凡座位桌面及抽屉内留有物品的,考生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 4、考试铃响后方可开始答卷。如发现试卷分发有误、印刷不清或缺页等情况,考生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由监考老师进行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交谈议论。对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监考人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考生必须在考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如不按规定填写,责任自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5、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学生提前交卷后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返回。 6、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依次理好,正面朝下放置于本人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7、在考试过程中及考试后,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测评笔试考场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做相应处理。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模板】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我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月18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公选课、通选课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9-2015年1月2日,由于今年元旦假期正好在本周内,元旦假期中的考试可以按照原计划安排进行,也可以在不影响所有考生考试安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具体程序是,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院系教务员报教务部处理。 2、公选课、通选课以外的各类课程考试一律安排在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月18日的考试周内进行,原则上不能提前考试。 3、考试周内的考试时间安排是: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晚上6:30-8:30 4、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大学英语:大学英语:2015年1月6日(周二)晚上6:30——8:30(所有大英课程都在此时间考试,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在教务部电子公告栏、北大BBS课程版面和大学英语教研室版面、化学北楼二层以及文史楼三层楼道内公布)军事理论:2015年1月7日(周三)晚上 14级本科生 政治理论: 2015年1月8日(周四)晚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4级学生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4级学生2015年1月9日(周五)下午:形势与政策 12级学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3级学生

2015年1月9日(周五)晚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3级学生 文科计算机基础(上): 2015年1月14日(周三)上午 14级学生以上四类公共必修课的考场安排分别由大学英语教研室、武装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学院另行通知。其他多个院系学生修读的课程,如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普通物理等的考试,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 二、纪律要求 **大学一贯提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各院系考前要开好“三会”――院/系办公会、教师培训会和学生动员会,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特别是闭卷考试时不允许考生以任何理由将手机、纸张带入座位。同时对学生进行考前思想动员和教育,把违纪作弊的思想扼杀在萌芽状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2位以上监考老师的签字。 作为**大学学生则更要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除教师指定的用书用具外,严禁将参考书、复习资料、草稿纸、手机、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辞典等电子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凡因故不能参加考试或准备放弃考试的课程,必须提前履行书面申请缓考或申明的手续,未经批准缓考而未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处;对没有参加考试却出现写有其姓名的考卷,按我校有关管理规定视为“代考”处理。凡发生在论文和报告中抄袭或在考场违纪作弊,将根据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的相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监考须知及有关事宜

监考须知及有关事宜: 1、全校初高中各班主任务必于1月19日下午第八节课布置好考场,并且由年级部主任检查合格后方可离校。 2、所有教师均有义务和职责参加监考工作,严格执行监考纪律,做到守时、认真、负责。 3、监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各年级部主任处签到并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 4、开考铃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不得提前交卷。要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各种作弊情况发生。 5、监考老师应严格按照监考表监考,不迟到、不缺席、不擅自调换,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的,须经年级部主任同意。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不看书报,不能批改试卷,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不能接打电话(要求手机关闭),发现学生违纪应及时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应按考试作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填好《考试违纪情况报告表》。考试结束各考场按年级收取试卷,务必按考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缺考学生在相应的位置夹缺考条(填写相应内容),缺考、多余试卷统一交年级部。 6、凡学生考试作弊,监考教师未发现其作弊行为,被巡视人员发现或阅卷发现考场雷同现象严重者扣除监考教师业务考核中相应的考试工作分数。 7、考试结束前,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学生应先快速安静地离开考场,教师再行收卷。交错安排的年级因考试结束时间不统一,先考完的年级学生应起立,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快速安静地离开考场,监考老师收齐考卷后,要分别及时交给教务处。 8、各监考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考期间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脱离监考岗位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9、每场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统一装订试卷、密封后,交给教务处。

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

一、监考教师职责 1、对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督促考生按规定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须监督其改正。 2、监督考生按规定要求答卷,制止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事实如实进行记录,同时做好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处罚的相关取证工作。 3、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年级主任。 4、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5、遵守监考纪律,规范监考行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监考人员既要对考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关爱考生,为考生创造温馨、和谐、公平竞争的良好考试氛围。 6、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准庇护、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收齐考生的试卷,不准遗漏。按要求整理、装订、密封,并经验收合格方可。 8、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考场,确保考场干净整洁考试安全。 二、考生守则 1、考生须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中途考生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3、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出考场。 4、考生只准携带0.5mm黑色中性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削笔刀,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并须将文具盒打开放在考桌上。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5、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须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7、考生接到试题后,必须首先检查试题有无错发、漏印、重印、脏页、空白页、破损、页码不全、字迹不清等问题。若遇到上述情况,可举手提出更换。但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准向监考教师询问。 8、考生答卷用笔必须使用同一规格同一颜色的笔作答(作图可使用铅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卷,不准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考生书写在试题密封线内的答案无效。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考试材料,不准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1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按顺序整理自己的试卷,待监考教师将试卷清点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 1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监考须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 考 试 监 考 须 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考试监考须知 为了更好更完整地完成2012年秋季学期青中的监考,服务好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青中实际,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提示: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垚 副组长: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成员:王光贵杜能邓波肖松松熊波黄合格唐寒刘飞陈燕胡冬孙荣矫王琴刘中武张红陆永明敖归 组长负责整个监考工作的安排和调度,副组长曾勇负责1月7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李雪萍负责1月8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吴有华负责1月9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1月9日考完试后统一收集、整理上交。各成员负责好当场监考,有效地收好试卷,交到该日负责工作的副组长处。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彭垚(兼) 成员: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办公室负责收好试卷,查阅好试卷,装订无误后保管好试卷。 二、报到安排 由于我校到青中路程较远,加上气候恶劣,根据上级安排所有监考教师1月6日下午3:30到5:30准时到青中签到,1月6日到9日上班制度沿用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交通食宿等工作安排

1、本次监考学校不统一包车,自行联系车辆,报出差费40元每人,去来安全自己负责。 2、食宿工作由青中统一安排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教师后果自己全权负责。 四、其他工作 1、在这个考试期间严禁老师打麻将、喝酒,如有违反者后果自负。 2、注意好一切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丢失自己负责。 4、如英语有听力,需要用人读的话,张红负责读七年级听力题,刘中武责读八年级听力题,邓波负责读九年级听力题,邓波监考的1月9日第三考场第一场由彭垚代其监考。 五、监考须知 1.每科开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员。 2.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携带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带领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待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有关事项。 3.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答题纸,并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报告考点主任,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和答题纸,然后分发试卷、答题纸和空白草稿纸。考生可以读题但不答题。4.考生答题前,监考员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齐全,监考员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校名、班名、

考务、监考人员承诺书

考务、监考人员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 1、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2、考前40天内不跨县流动,严格落实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外出、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考试当天持标注健康合格的工作证、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进入考点。 4、做到以人为本考生服务。爱护、关心考生,提示、提醒到位,绝不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发现考生发热、生病,应及时通知医务人员进行处理。 5、不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6、注意仪表,不穿带有硬质鞋跟的皮鞋,以免影响考生考试。 7、不违反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主动上报要求回避。 8、不擅自串岗、离岗、抄答试题,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吸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始终确保考场内有两名监考教师。 9、不泄露考场工作机密,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

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10、不玩忽职守、发现违纪舞弊,立即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11、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12、进入考场后,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考试,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及考生答题卡的填写。 13、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经请示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14、考试结束时,将试题试卷收齐、按要求整理好交到考务办公室。 15、从严执考,规范操作。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考场无差错。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 承诺人签名: 时间:2020年月日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各位监考教师: 欢迎大家参与今年的职称水平考试监考工作。在这里首先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请大家务必逐一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去做,避免造成错误。 1、8:20开始组织考生入场。入场前要先检查考生的身份证件、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无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只限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无效)者不得入场考试。考生只允许带2B铅笔、橡皮、尺子、钢笔或圆珠笔、准考证和身份证。其它书本、资料、词典、电子词典、手机、掌上电脑等一律不准带入场内。已带的必须放在讲台前面。所有电子产品必须关机。检查考生是否坐在与考号相应的位置。 2、8:40考生应全部入场。开始宣读考场纪律和考试时间。宣读后拆试卷袋,启封前必须先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并须有两位考生当场检查并在试卷袋上签字。试卷袋为双舌头袋子,在拆试题袋时,注意不要割掉内舌(考试结束后需要翻出内舌密封试卷袋)。开封后首先检查试卷袋中物品。英语、政治理论试卷袋中应装有试卷册、答题卡、考场记录、考生签字表、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密封条等。俄语、日语试卷袋中除以上物品外,还有二卷翻译题答题纸、试卷密封包头纸(用以密封装订翻译题答题纸)。 3、8:50开始发答题卡和答题纸。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俄语、日语、政治理论考生还需填涂申报职称级别(高级或中级)、考试科目等。要求俄语、日语考生在二卷翻译题答题纸密封线以外用钢笔或圆珠笔正确填写单位、考点、考场、姓名、考号。监考教师应在黑板上演示填涂答题卡的方法及要求,并指导考生正确填涂准考证号。发考生签字表,要求到场考生依次按照要求在签字表上签字。 4、9:00发试卷册。英语考试试卷类型共有24种,对于英语语种考生,分发试卷时一定要注意考生准考证号末两位要和发给他的试卷类型相一致,否则影响考生成绩。俄语、日语、政治应按照分发示意图根据考生座位发给相应的甲、乙卷。发下试卷后,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试卷类型(俄语、日语、政治填涂甲卷或乙卷、英语填涂四位数字的试卷类型)。 5、迟到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9:00-9:30,监考教师甲监控整个考场,监考教师乙再次逐一检查考生在答题纸和答题卡上填写的考号、姓名是否与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一致。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记录在案由人事部门严肃处理。 以往每年都有一些考生漏涂或者错涂了答题卡上的内容而导致一卷零分。所以,请监考教师仔细检查每位考生是否仔细正确填涂了答题卡横线以上的内

监考教师须知

. '. 监考教师须知 一、监考教师要求及职责 1、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临考前准备。准时发(收)试题、试卷,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核实参加考试人数,并作好记录。 2、除非工作需要,监考人员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振动,不得发出任何铃声和音乐声。 3、监考教师违纪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属教学责任事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例如,在监考过程中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 二、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出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校园一卡通。如有遗失,必须在考前到财务处补办。另外,没有一卡通,持有学院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和学生证,也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嘱咐学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且将其放入书包,放到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统一视为作弊处理; 3、考场要保证座位排列有序,监考教师可根据情况调整考生座位,若不按监考教师要求入座者,可以将其清出考场。 4、监考人员必须通知考生在清理桌面、桌内、窗台及椅子上的书本及纸张后才能发卷,否则监考人员按违纪处理。在监考教师通知之后,如在考生所在的桌堂内发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一切材料,均对考生以作弊处理。 三、违纪作弊处理流程 当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作弊时,一定要证据确凿,并按照流程来处理: 1、当众告知当事学生,你已经违纪(作弊),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2、收集证据:包括试题、答题纸、作弊材料,必要时通知教务处拍照为证。 3、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考生违纪作弊情况。 4、在一卡通、作弊证据、试题等收齐完善后,考场的一名监考教师携带考生材料,带领考生至考务办公室。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

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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