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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_公布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_

中国标准导报 2015 / 12北京:公布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11月3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全国能源基地与管理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李爱仙解读时指出,《方案》提出构建体现北京特色、指标水平先进、系统构成完善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其中众多标准是国内首次提出。

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2015—2022年标准化工作的五项主要任务:完善标准体系、支持标准创制、加强标准评价、强化标准运用、狠抓标准落实。

(一)完善标准体系。统筹考虑控制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空气质量等综合发展目标,全面构建相互协同、互为支撑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框架。系统梳理国家、行业、地方以及本市相关团体和企业的现有标准,调研分析地方标准需求,合理确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范围、内容、类型和属性,并以3年为周期提出标准制定修订清单,分批开展制定修订工作。在项目建设、产业准入环节,突出总量控制,重点提高用能、用水、用地和碳排放准入要求;在资源能源利用环节,突出利用效率,重点提高建筑系统能效指标和环境设施的环保指标要求;在末端排放环节,突出强度控制,合理确定全市、功能分区、产业园区、社区等不同层面的资源能源限额和排放减量值。

(二)支持标准创制。积极推进中关村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支持科研机构、企业和产业技术联盟积极开发、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标准。围绕建筑能效管理、绿色照明、再生资源回收、节能低碳与循环化改造等领域,支持企业开展先进技术和产品标准制定。支持节能环保低碳领域的产业联盟,加强标准协同创新合作,并将企业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支持本市节能低碳地方标准转化为京津冀通用的地方标准,加快推进京津冀标准一体化进程。支持本市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主导或参与国家相关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创制,支持地方标准升级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支持本市科研机构、企业等参与和主导制定一批节能低碳国际标准,促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向国际市场。推动本市节能环保低碳企业和标准化组织与国内外先进标准化专业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吸引国内外标准化组织及其技术机构围绕本市建设发展需求开展标准化专业服务。

(三)加强标准评价。建立地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后评价机制,标准发布实施1年后应开展后评价,客观评估标准实施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效益。建立便捷通畅的评价反馈渠道,及时收集标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标准复审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对主要技术内容有较大变更的,应及时修订;对不适应当前需要或已被其他标准代替,无存在必要的,应予废止。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公开实施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开展比对、评价和咨询,确保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标准运用。选择发展基础较好、能效水平较高的园区、社区、企业、公共机构,组织开展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成100个市级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单位)。在发电、供热、交通、大型公共建筑、教育、医疗、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能效和碳排放“领跑者”制度,并指导其他社会单位开展达标改进行动,进行节能低碳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用能工艺设备,系统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建立重点行业能效和碳排放标杆数据库并及时更新,适时将“领跑者”单位的能耗、碳排放水平指标作为相关行业的准入指标。

(五)狠抓标准落实。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强化节能低碳标准准入管理。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和交通节能相关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至少达到一星级标准要求;推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将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纳入节能监察计划,开展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执行情况和产

品能效标识使用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宣传推介活动,编写知识读本、宣传手册,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

实施步骤

此项标准化工作从2015年开始,分两批发布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制定清单,分三个阶段滚动推进。

(一)第一阶段(2015—2017年)。完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工作机制,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制定一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全面梳理节能低碳领域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厘清各类标准之间的关系,建立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开展标准制定修订清单(2015—2017年)编制工作,并对现行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复审,清理废止不符合实际需求的地方标准。

(二)第二阶段(2018—2020年)。完成各领域、各行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以试点示范为基础,大力推动发展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更好地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需求。

(三)第三阶段(2021—2022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使本市进入国际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创制先进地区行列,为成功举办2022年冬奥会提供标准化工作支撑。开展“十三五”标准化工作成效总体评价,启动新一轮标准动态调整更新工作。

标准体系框架

当前公布的北京市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框架,由能源节约子系统、碳排放管制子系统、循环经济子系统、综合子系统、环境保护子系统五个子系统组成。其中,能源节约子系统包括综合基础、设计、技术与产品和评价与设计四类,碳排放管控子系统包括综合基础、核算与核查、管理与评价、技术四类,循环经济子系统包括综合基础、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循环链接五类,综合子系统包括综合基础、绿色设计、绿色管理与评价三类。

(摘编自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和中国政府网)

上海:印发《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明确了上海市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牵头及参加单位和进度要求。

《方案》提出,上海市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科学合理、支撑发展、服务社会的地方标准体系,增加市场化标准的有效供给;健全标准化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体系,努力把上海建成标准化意识和能力较高、创新创业标准化服务到位、标准创新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准化工作高地。

《方案》明确,上海市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强化标准化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拓展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强地方标准化法制建设,制定专项计划,加强优化政策支持。二是强化地方标准管理。整合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优化推荐性地方标准体系,加强地方标准全程管理。三是主动适应标准市场化需求。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成果转化。四是合力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提升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水平,构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节能减排标准支撑效应。五是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力推进国际标准化,服务“走出去”战略,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六是夯实标准化支撑体系。打造专业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人才高地,做强标准化技术组织。

(摘编自国家标准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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