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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民航总局第57号令 CCAR-91FS-Ⅱ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民航总局第57号令  CCAR-91FS-Ⅱ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民航总局第57号令  CCAR-91FS-Ⅱ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

民航总局第57号令 CCAR-91FS-Ⅱ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57号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已经1996

年10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陈光毅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六日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安全和有秩序地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实施的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

行(以下简称Ⅱ类运行)。

第三条凡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均应依据本规定制订Ⅱ类运行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精密进近: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微波着陆系统(MLS)或精密进近雷达(PAR)提供方位和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

(二)非精密进近:使用全向信标台(VOR)、导航台(NDB)或航向台(LLZ,或ILS下滑台不工作)等地面导航设施,只提供方位引导,不具备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

(三)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机场适用于起飞或着陆的限制,对于起飞,用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表示,如果需要应包括云高;对于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或/和跑道视程(RVR)和决断高(DH)表示;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最低下降高(MDH)和云高表示。

(四)超障高(OCH):以跑道入口的标高平面为测算高的基准,按照适当的超障准则确定的最低高。

(五)决断高(DH):在精密进近中,以跑道入口的标高平面为基准规定的高,航空器下降至这个高,如果不能取得继续进近所需的目视参考,必须开始复飞。

(六)能见度(VIS):白天能看到和辨别出明显的不发光物体或晚上能看到明显的发光物体的距离。

(七)跑道视程(RVR):航空器在跑道中线上,驾驶员能看到跑道道面标志或跑道边灯或中线灯的最大距离。

(八)精密进近和着陆运行类别

Ⅰ类(CATI)运行:决断高不低于60米(200英尺),能见度不小于800米或跑道视程不小于5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Ⅱ类(CATⅡ)运行:决断高低于60米(200英尺),但不低于30米(100英尺),跑道视程不小于3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A类(CATⅢA)运行:决断高低于30米(100

英尺),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不小于20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B类(CATⅢB)运行:决断高低于30米(100英尺),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小于200米,但不小于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C类(CATⅢC)运行:无决断高和无跑道视程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九)ILS临界区:在航向信标和下滑信标附近一个规定的区域,在ILS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不得进入该区域,以防止其对ILS空间信号造成不能接受的干扰。

(十)ILS敏感区:是临界区延伸的一个区域,在ILS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的停放和活动都必须受到管制,以防止可能对ILS空间信号的干扰。

(十一)无障碍区(OFZ):由内进近面、内过渡面、中止着陆面和部分升降带所包围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内,除少量规定的项目外,没有任何固定的障碍物穿透。

(十二)机场机动区:机场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

的区域,不包括停机坪。

(十三)机场活动区:机场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区域,包括机动区和停机坪。

(十四)机场控制区: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入受到限制的区域。

(十五)排灯:紧密地排在一条横线上的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航空地面灯。

(十六)灯的失效:当由于某些原因,光束偏离规定的垂直或水平方向或平均光强低于规定的新灯平均光强的50%时,该灯即为失效。

(十七)灯光系统的可靠性:指全部装置在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运行,并且该系统维持在可用状态的概率。

(十八)标志:为了显示航行信息设置在机场活动区道面的一个或一组符号。

(十九)易折性:物体保持其结构的整体性和刚度直至一个要求的最大荷载,而在受到更大荷载冲击时就会破损、扭曲、弯曲,使对飞机的危害减至最小的特性。

第二章营运人

第一节申请与批准

第五条计划实施Ⅱ类运行的营运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民航地区管理局按本规定的标准审核合格后,报民航总局批准。营运人在取得民航总局的批准后,方可实施Ⅱ类运行。

在实施Ⅱ类运行的过程中,营运人必须持续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否则,可视情况取消对其Ⅱ类运行的批准。

第六条营运人在申请Ⅱ类运行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Ⅱ类运行准备工作概况;

(二)飞行机组训练和检查情况;

(三)航空器设备检查和维修工作情况;

(四)制定的各项文件目录和副本;

(五)Ⅱ类试运行的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六)拟实施Ⅱ类运行的国内外机场跑道目录和拟用的起飞着陆最低标准;

(七)民航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申请Ⅱ类运行的营运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按本章第二节的要求对参与Ⅱ类运行的航空器进行了审定,建立了Ⅱ类运行的维修制度;

(二)按本章第三节的要求建立了飞行人员Ⅱ类运行训练管理制度,已有飞行机组完成了Ⅱ类运行训练,并经检查合格;

(三)按本章第四节的要求制定了Ⅱ类运行程序和安全措施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获得批准;

(四)经过试运行,证明其飞行机组的训练和技术、规定的程序和安全措施是符合要求的,能保证飞行安全。

第八条初始批准营运人Ⅱ类运行时,只批准其按决断高45米/RVR500米的标准进近着陆。

在初始批准后6个月内,无论天气是否低于Ⅰ类运行标准,营运人均应尽可能使用Ⅱ类运行机载设备、按Ⅱ类运行程序练习进近和着陆,以积累Ⅱ类运行经验,保持系统的持续性能和可靠性。

在营运人实施Ⅱ类运行期间,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

将派人对其Ⅱ类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以确定其能否继续使用该标准,或降低标准至决断高30米/RVR350米进近着陆。

第九条按照民航总局关于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订与实施规定,已获准执行决断高30米/RVR350米进近着陆的营运人对执行Ⅱ类运行任务的机组,应根据使用的机型、机载设备、机组技术和经验的不同情况,确定机组能执行的最低起飞和着陆标准,该标准不得低于Ⅱ类运行机场的最低起飞和着陆标准。

第十条外国航空器已由注册国政府批准实施Ⅱ类运行的,经民航总局对其资格核准后,可以在中国开放的Ⅱ类运行机场实施Ⅱ类运行。

第二节航空器

第十一条实施Ⅱ类运行的航空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有效适航证;

(二)其型号设计(包括改装、加装)经过民航总局的审查,机载设备及其安装经过验证符合仪表飞行规则(IFR)

Ⅱ类运行的有关要求,并写入经批准的航空器《飞行手册》的有关章节;

(三)航空器及其维护方案符合本节规定,并得到民航总局的批准。

第十二条航空器必须至少装有下列仪表和设备:(一)仪表故障警告系统。申请人必须制定机组程序和职责分工,以便能立即发现基本仪表和设备的故障;

(二)双套ILS和下滑道接收机;

(三)一套有双显示器的飞行指引仪(基本的下滑道信息应显示在同一仪表上)和一套自动进近耦合器(或轴分离型进近耦合器),或者双套独立的飞行指引系统。对于双发螺旋桨飞机,最低要求为单套飞行指引仪(基本的下滑道信息应显示在同一仪表上)或单套自动进近耦合器(或轴分离型进近耦合器);

(四)识别决断高的设备。识别决断高的设备是指无线电高度表和内指点标接收机;

(五)复飞姿态指引设备。复飞姿态指引设备可以是带有

定标俯仰标线的姿态陀螺仪,也可以是飞行指引仪俯仰指令,或经计算的俯仰指令;

(六)自动油门系统。使用双套飞行指引仪运行的所有涡轮喷气航空器都需要自动油门系统。申请人不能证明使用轴分离型进近耦合器的航空器能显著减小飞行人员的工作负荷的,该航空器还应当装有自动油门系统;

(七)排雨设备。

第十三条机载导航、仪表和飞行操纵设备及其安装,必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有关要求和民航总局认可的标准。第十四条航空器机载设备及其安装的Ⅱ类运行的型号验证必须按民航总局批准的方法进行。

第十五条营运人必须建立符合民航总局要求的维护方案,以保证机载电子设备处于评估时所验证的性能和可靠性水平。对其中与Ⅱ类运行有关的维修工作所进行的任何修改,应报民航总局认可。

第十六条航空器Ⅱ类运行系统经批准后,营运人应当在该系统获准后的第一年内,每月向民航总局提供下列情况:

(一)按机型记录使用Ⅱ类运行系统机载设备实际或模拟的Ⅱ类运行进近成功的总次数;

(二)按机场和航空器登记号记录的不成功的进近总次数及其理由。所报内容应当按机载设备故障、地面设备故障、空中交通管制指令放弃进近等分类;

(三)经批准的Ⅱ类运行的机载设备的总拆换次数。

第十七条航空器Ⅱ类运行系统获准一年后,营运人必须在每年的九月三十日前向民航总局报告第十六条所要求的情况。

第十八条营运人必须建立符合民航总局要求的Ⅱ类运行机载系统和设备维修人员的初始和再次培训大纲,培训记录的内容应当保持最新状态。

第十九条营运人的外场试验设备、车间测试设备的维修方案,以及维修所用的与Ⅱ类运行相关的所有标准的清单,必须提交民航总局,以确定与仪表着陆系统接收机、飞行指引仪、自动驾驶/耦合器和无线电高度表等相关的各项标准是否充分。

第三节飞行人员

第二十条飞行机组所有成员,必须按本节规定进行训练并经检查合格,方能批准该机组在Ⅱ类运行天气条件下执行生产营运任务。飞行机组任一成员未经训练或未按本节规定取得合格证,该机组不得在低于Ⅰ类运行天气条件下执行生产营运任务。

第二十一条机长在被批准执行Ⅱ类运行飞行任务前,至少应当在本组类螺旋桨、涡轮喷气飞机上已担任机长飞行500小时以上,在本型飞机上已担任机长飞行100小时以上,并取得了ILSⅠ类运行标准。

副驾驶在被批准执行Ⅱ类运行飞行任务前,应熟练地掌握本机型起飞、进近、着陆和中断起飞、中断进近等特殊情况下的驾驶技术。

第二十二条营运人应当制定每个机型的飞行人员Ⅱ类运行飞行训练大纲。Ⅱ类运行飞行训练大纲应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编制,并应符合本节的训练与技术检查要求。Ⅱ类运行飞行训练大纲应报民航

地区管理局审批,并报民航总局飞行标准管理部门备案。该机型的飞行人员Ⅱ类运行飞行训练大纲获得批准后,营运人方可开始训练。

第二十三条初次申请Ⅱ类运行飞行标准的飞行人员(包括机长、副驾驶、飞行机械员、飞行领航员、飞行通信员)必须由营运人组织进行Ⅱ类运行初始训练,训练与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在本机型训练大纲中规定。Ⅱ类运行初始训练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非驾驶专业的训练内容可以减少,并由营运人在训练大纲中规定):

(一)地面理论训练

1.机场Ⅱ类运行仪表进近系统和目视助航设备,包括进近灯光、跑道滑行道灯光、大气透射仪等的使用特点、能力和限制;

2.机载设备包括飞行指引系统、自动进近耦合设备、用于识别决断高的设备、仪表与显示设备、自动油门系统以及复飞指引、故障监视与警告系统等其他设备的使用特点、能力和限制;

3.决断高的识别;

4.使用复飞指引显示进行复飞的技术;

5.跑道视程(RVR)的使用与限制;

6.在Ⅱ类运行天气条件下以不同的下滑角、驾驶舱观测遮蔽角和正常看清各种目视地面标志的高度,使用与跑道环境有关的目视地面标志的方法;

7.利用合格的有视景飞行模拟机或其他训练设备,熟悉在跑道视程(RVR)500米、350米及更低值时从仪表飞行转为目视飞行的景象;

8.垂直和水平风切变的影响;

9.Ⅱ类运行仪表进近与中断进近飞行程序,机组分工与配合;

10.Ⅱ类运行飞行有关规定,飞行手册、训练手册的有关部分。

(二)飞行训练

通常应在合格的有视景飞行模拟机上进行,每个机组至少4小时。无模拟机的机型可用真实飞机训练,但除正常进近

着陆动作外,不得结合生产训练。飞行训练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在模拟Ⅱ类运行最低天气条件下,使用本机型规定的Ⅱ类运行进近程序进近、着陆和复飞;

2.在进近、着陆和复飞过程中发生系统故障后的处理;

3.起飞期间发动机和设备故障的处理。

(三)技术检查

训练结束后应由局方飞行监察员和委任检查代表对其理

论和技术水平进行检查。飞行技术检查可在合格的有视景飞行模拟机上进行,也可在飞机上进行,至少应在模拟Ⅱ类运行最低天气条件下检查2次起落,其中1次正常着陆,1次复飞。检查合格后,报地区管理局审核批准办理Ⅱ类运行授权。

经检查合格的正驾驶、副驾驶和非驾驶专业飞行人员经Ⅱ类运行训练和检查合格后,由检查员填写《飞行经历记录本》和《飞行记录簿》作为对Ⅱ类运行的批准。

第二十四条需执行Ⅱ类运行任务的飞行人员,每年必须进

行一次定期复训,复习有关Ⅱ类运行任务理论和操作技术,具体内容和要求在训练大纲中规定。在年度飞行执照考核中,应对其掌握Ⅱ类运行有关理论和技术的熟练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其能否保持Ⅱ类运行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获得Ⅱ类运行批准的飞行人员转其他机型,可在转机型训练中进行Ⅱ类运行训练,也可单独组织新机型上的Ⅱ类运行训练,训练要求按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但训练内容和时间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飞行员转机型后,必须在取得符合第二十一条有关新机型上的飞行经历的规定后,方可办理新机型上的Ⅱ类运行批准手续。

第四节其他运行要求

第二十六条营运人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每个机型的Ⅱ类运行程序和安全措施,报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后发给每个飞行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在训练、检查和实际运行中贯彻实施。Ⅱ类运行程序和安全措施至少应对以下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一)起飞前和飞行中,对飞机设备工作状况是否良好的

检查;

(二)进近、着陆、滑跑和中断进近的程序;

(三)在设备故障、警告和其他不正常情况出现时应遵守的程序;

(四)在决断高上和决断高之后所需的最低目视参考;

(五)目视参考变差时应采取的必要行动;

(六)实施上述程序过程中,机组成员的各自职责、标准喊话以及配合要求;

(七)有关风向风速、风切变、颠簸、跑道污染等信息的使用,以及几种跑道视程(RVR)报告的使用;

(八)在未完全实施Ⅱ类运行程序的跑道上,进近、着陆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营运人应制定Ⅱ类运行签派程序和规定。在所用飞机、飞行机组、机场等条件符合Ⅱ类运行要求,并在飞行任务书和飞行签派单上注明允许Ⅱ类运行的情况下,飞行机组方能在所签派的机场实施Ⅱ类运行的进近和着陆。

第二十八条营运人应修订每个机型的使用手册、训练手册、

最低设备清单等文件,使其包括Ⅱ类运行有关内容和要求。第二十九条营运人在被批准实施Ⅱ类运行前,应在高于Ⅱ类运行条件下进行一段时间的Ⅱ类运行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应采用本单位的Ⅱ类运行程序,以验证其Ⅱ类运行有关程序和各项安全措施的适合性与可靠性。

第三章机场

第一节申请与批准

第三十条开放Ⅱ类运行的机场,其机场管理机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新建机场启用一年后方可提出开放Ⅱ类运行申请,但经民航总局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应按照本规定对机场设施和低能见度程序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和联合试运行。

第三十二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验收合格后,应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要求将有关文件上报民航总局审批。

第三十三条申请开放Ⅱ类运行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机场Ⅱ类运行设施竣工项目一览表(见附录二);

(二)目视和非目视助航设备校验飞行报告;

(三)机场仪表着陆系统(ILS)运行低能见度程序;

(四)仪表着陆系统(ILS)Ⅱ类运行仪表飞行程序;

(五)联合试运行总结报告;

(六)民航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机场Ⅱ类运行仪表飞行程序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制订,报民航总局批准。

机场管理机构应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供详细的机场飞行区、端净空、侧净空的地形测绘资料;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制订符合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四《航图》要求的精密进近地形图,报民航总局审核公布。

第三十五条机场必须经民航总局批准,方可实施Ⅱ类运行。

在实施Ⅱ类运行的过程中,机场管理机构和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持续保持机场设施和实施低能见度程序符合本规定的

要求。否则,可视情况取消其实施Ⅱ类运行的资格。

第二节机场设施

第三十六条在规划和建设Ⅱ类运行等级的跑道时,在符合Ⅰ类运行等级的机场地面环境条件外,至少对以下方面作出更为严格的具体要求:

(一)障碍物限制;

(二)跑道入口前地形特征;

(三)跑道、滑行道道面及其标志;

(四)仪表着陆系统(ILS)设备和信号的保护;

(五)目视助航设施和第二电源;

(六)地面活动引导和管制设备;

(七)安全保卫和消防救援。

第三十七条机场的障碍物限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Ⅱ类运行的机场跑道必须设置锥形面、内水平面、进近面、过渡面、内进近面、内过渡面和中止着陆面(复飞面)等障碍物限制面,并应当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航行服务程序——航空器运行》(PANS—OPS)和《障碍物的控制》(机场勤务手册——第六部分)关于Ⅱ类运行的要求;

(二)新建或扩建物体不得高出进近面和过渡面,除非为

飞机仪表和电子系统

1、航空仪表按功能分为哪三类? 飞机仪表、发动机仪表、其他系统仪表 2、航空仪表的T型布局:空速表姿态仪表高度表 航向仪表 3、飞行高度的定义 直升机的飞行高度指直升机的重心距某一个基准点的垂直距离绝对高度:直升机重心从空中到平均海平面的垂直距离。 相对高度:直升机重心从空中到某一既定机场场面的垂直距离。真实高度:直升机重心从空中到正下方最高点水平面垂直距离。标准气压高度:直升机从空中到标准气压海平面的垂直距离。 4、全静压系统高度表少指 静压管路升降速度表几乎无影响 在增压舱泄露空速表少指 高度表固定读数 静压管堵塞升降速度表指零 空速表不确定 5、气压式高度表的工作原理 传动机构 静压 真空膜盒

基本组成:真空膜盒、传动机构、指示机构 工作原理:当气压改变时,真空膜盒感受压力变化,压缩或膨胀,通过传动机构,将此变化转化成高度的变化,传到指针指示。6、升降速度表(开口膜盒、测量组件毛细管、指针) 工作原理:在地面或者平飞时,静压管路、膜盒内部气压等于表壳内气压,盒内外没有压差,仪表指针指零。直升机周围的气压随高度的改变而改变,盒内部可以随时探测到直升机周围空气的气压变化,但由于毛细管阻碍了气流,使表壳内气压的变化会以一定的速率延迟,这样就在膜盒内部与表壳之间产生了压差。膜盒的膨胀与收缩驱动指针只是出直升机的升降速度。 7、空速表 空速表(ASI)指示直升机在飞行中相对于气流的速度,它是一种压差表,通过比较全压和静压,利用动压指示出直升机的飞行速度。 指示空速:想对于标准大气压而说,敏感动压 真空速:是利用飞行高度的气压而得。动压与密度有关。 在标准海平面飞行时,指示空速=真空速 8、陀螺仪 陀螺仪分二自由度陀螺和三自由度陀螺(具有稳定性和进动性)三自由度陀螺摆作用:是自转地平仪修正系统轴平行于地平线 控制装置修正电机测量飞机的姿态角

简述仪表着陆系统及其发展应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11913698.html, 简述仪表着陆系统及其发展应用 作者:刘磊 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24期 摘要:着陆系统是机场航班飞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仪表着陆系统被国际民航组织确定为飞机标准进近以及着陆设备,在确保飞机安全起降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对仪表着陆系统及其发展应用进行阐述,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仪表着陆系统;工作原理;发展应用 仪表着陆系统(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ILS)是目前民航应用最为广泛的飞机精密进近以及着陆引导系统。仪表着陆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从地面传输的2束无线电信号实现航向道以及下滑道的指引,并建立由跑道指向空中的虚拟路径。飞机凭借机载接收设备,判断自身和该路径的相对位置,以确保飞机沿正确方向飞向跑道同时平稳下降,最终达到安全着陆的目的。 一、仪表着陆系统 仪表着陆系统是飞机进近以及着陆指导的国际标准系统,它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于1947年认可的国际标准着陆装置。世界上所有的仪表着陆系统都符合ICAOI的技术性能要求,所以任意配备仪表着陆系统的飞机均可以在全球任何配备有仪表着陆系统的机场接收统一的技术服务。目前,仪表着陆系统已经成为国际范围内被广泛运用于航空器进近和着陆的一种辅助导航设备。仪表着陆系统主要由1个甚高频航向信标台(VHF)、1个特高频下滑信标(UHF)、以及若干甚高频指点标(VHF)组成。 二、系统分类 一个全面的仪表着陆系统通常涉及到3各方面:方向引导、距离参考以及目视参考系统。 (一)方向引导系统 (1)航向台(Localizer,LOC/LLZ),处在跑道进近方向的远端,波束为角度较小的扇形,给出航空器相对和跑道的航向道(水平位置)指引; (2)下滑台(Glide Slope,GS或Glide Path,GP),处在跑道入口端的一边,主要穿过仰角为3-左右的波束,给出航空器相对跑道入口的下滑道(垂直位置)指引。 (二)距离参考系统

仪表着陆系统概述及原理

仪表着陆系统 仪表着陆系统(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ILS) 又译为仪器降落系统,盲降系统,是 应用最为广泛的飞机精密进近和着陆引导系统。它的作用是由地面发射的两束无线电信号 实现航向道和下滑道指引,建立一条由跑道指向空中的虚拟路径,飞机通过机载接收设备,确定自身与该路径的相对位置,使飞机沿正确方向飞向跑道并且平稳下降高度,最终实现 安全着陆。 盲降是仪表着陆系统ILS的俗称。因为仪表着陆系统能在低天气标准或飞行员看不到 任何目视参考的天气下引导飞机进近着陆,所以人们就把仪表着陆系统称为盲降,即飞行 员在肉眼无法看清机场跑道的情况下操控航班降落。 1.简介 仪表着陆系统是飞机进近和着陆引导的国际标准系统,它是二战后于1947年由国际 民航组织ICAO确认的国际标准着陆设备。全世界的仪表着陆系统都采用ICAO(国际民 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1]的技术性能要求,因此任何配备盲降的飞机在全世界任何装有盲降设备的机场都能得到统一的技术服务。 “盲降”一词即使对经常坐飞机的人来说也有些陌生,它是普通旅客接触不到的航空专 有名词,并非字面意思“闭着眼睛降”或“盲目降落”。盲降是仪表着陆系统ILS的俗称,在低 能见度天气时,地面导航台与机载设施建立相关后,系统可由自动驾驶仪完成对准跑道及 后续着陆等行为。有别于天气正常时的“目视进场”,此方式依靠仪表着陆系统引导飞机进 近着陆,可理解为“不依赖眼睛”即称“盲降”。 仪表着陆系统通常由一个甚高频(VHF)航向信标台、一[3] 个特高频(UHF)下滑 信标台和几个甚高频(VHF)指点标组成。航向信标台给出与跑道中心线对准的航向面, 下滑信标给出仰角2.5°—3.5°的下滑面,这两个面的交线即是仪表着陆系统给出的飞机进 近着陆的准确路线。指点标沿进近路线提供键控校准点即距离跑道入口一定距离处的高度 校验,以及距离入口的距离。飞机从建立盲降到最后着陆阶段,若飞机低于盲降提供的下 滑线,盲降系统就会发出告警。

II_III 类仪表着陆系统场地设置与保护指导材料

信息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编号: IB-TM-2013-003 下发日期: 2013年3月13日 II/III类仪表着陆系统 场地设置与保护指导材料

目 录 1 前言 (1) 1.1目的与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2 总则 (1) 2.1定义 (1) 2.2总则 (3) 3 航向信标台 (4) 3.1航向信标 (4) 3.2航向信标台的设置 (4) 3.3场地及其环境要求 (5) 4 下滑信标台 (9) 4.1下滑信标 (9) 4.2下滑信标台的设置 (9) 4.3场地及其环境要求 (10) 5 指点信标台 (12) 5.1指点信标 (12) 5.2指点信标台的设置 (12) 5.3场地及其环境要求 (13)

1 前言 1.1 目的与依据 为指导II/III类运行的仪表着陆系统场地保护区设置与保护工作,根据《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 6364)与《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MH/T 4003),参考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航空电信》、美国联邦航空局《仪表着陆系统选址规范》(FAA ORDER 6750.16D)与国际民航组织欧洲和北大西洋办事处《仪表着陆系统航向信标临界区与敏感区管理指导材料》,编制本指导材料。 1.2 适用范围 本指导材料适用于实施或者计划实施仪表着陆系统II/III类运行的机场对航向信标、下滑信标与指点信标的场地保护区域划设。 2 总则 2.1 定义 2.1.1 仪表着陆系统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ILS) 为飞机提供航向道、下滑道和距跑道着陆端的距离信息,用于复杂气象条件下,按仪表指示引导飞机进场着陆。包括航向信标设备,下滑信标设备、指点信标设备和测距仪以及连带的监视系统、遥控和状态显示系统。 2.1.2 决断高度 decision height 按仪表着陆系统进场着陆时,决定复飞或继续进场的最低限定高

中国民航仪表着陆II类进近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57号) 【颁布日期】1996-10-16 【实施日期】1996-10-16 【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民航总局 【文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安全和有秩序地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实施的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以下简称Ⅱ类运行)。 第三条凡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均应依据本规定制订Ⅱ类运行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精密进近: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微波着陆系统(MLS)或精密进近雷达(PAR)提供方位和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 (二)非精密进近:使用全向信标台(VOR)、导航台(NDB)或航向台(LLZ,或ILS下滑台不工作)等地面导航设施,只提供方位引导,不具备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 (三)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机场适用于起飞或着陆的限制,对于起飞,用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表示,如果需要应包括云高;对于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或/和跑道视程(RVR)和决断高(DH)表示;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最低下降高(MDH)和云高表示。 (四)超障高(OCH):以跑道入口的标高平面为测算高的基准,按照适当的超障准则确定的最低高。(五)决断高(DH):在精密进近中,以跑道入口的标高平面为基准规定的高,航空器下降至这个高,如果不能取得继续进近所需的目视参考,必须开始复飞。 (六)能见度(VIS):白天能看到和辨别出明显的不发光物体或晚上能看到明显的发光物体的距离。(七)跑道视程(RVR):航空器在跑道中线上,驾驶员能看到跑道道面标志或跑道边灯或中线灯的最大距离。 (八)精密进近和着陆运行类别 Ⅰ类(CATI)运行:决断高不低于60米(200英尺),能见度不小于800米或跑道视程不小于5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Ⅱ类(CATⅡ)运行:决断高低于60米(200英尺),但不低于30米(100英尺),跑道视程不小于3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A类(CATⅢA)运行:决断高低于30米(100英尺),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不小于20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B类(CATⅢB)运行:决断高低于30米(100英尺),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小于200米,但不小于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C类(CATⅢC)运行:无决断高和无跑道视程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九)ILS临界区:在航向信标和下滑信标附近一个规定的区域,在ILS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不得进入该区域,以防止其对ILS空间信号造成不能接受的干扰。 (十)ILS敏感区:是临界区延伸的一个区域,在ILS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的停放和活动都必须受到管制,以防止可能对ILS空间信号的干扰。 (十一)无障碍区(OFZ):由内进近面、内过渡面、中止着陆面和部分升降带所包围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内,除少量规定的项目外,没有任何固定的障碍物穿透。

航空仪表基本知识汇总

概述——航空仪表的分类:发动机仪表、大气数据仪表、陀螺仪表。 第一章压力测量仪表. 压力表……测量飞机上气体或液体压力的仪表,叫做压力表。按动作原理分:机械式、电动机械式和电动式;按仪表供电的电源形式分为直流压力表和交流压力表。 2BYY-1A 功能:用来测量歼八飞机助力液压系统和收放液压(又叫主液压)系统的液压油压力。组成:两个GYY-1传感器、两个完全相同装在一个表壳的2ZYY-1A指示器,测量范围0-250公斤/厘米2。原理:测量压力时,弹簧管在压力作用下自由端产生位移、压力越大、位移量越大、当自由端向外移动时,经过曲臂连杆和活动摇臂改变电位器电刷在电阻上的位置从而改变指示器中两线框的电流比值,使指针在刻度盘上指出相应的压力数值。当仪表不通电时,指针轴上的小磁铁受拉回磁铁的作用,使指针停在刻度以下的限制柱处。 弹簧管……由于弹簧管的横截面为椭圆形,所以弹簧管受流体压力作用后,压力沿短轴b方向的作用面积大于沿a方向作用的总面积,因而沿短轴方向的作用力也就大于沿长轴方向的作用力。流体压力对弹簧管横截面积作用的结果,使长轴变短,短轴变短,即横截面由椭圆形向圆形转化。在弹簧管的横截面由椭圆向圆形转化的过程中,弹簧管外管壁受到

拉伸,内管壁受到压缩,因而外管壁产生反抗拉伸的拉应力,内管壁产生反抗压缩的压应力,这两个应力在自由端形成一对力偶,使弹簧管伸直变形,在自由端产生位移。 第二章温度测量仪表. 热电极:一般把组成热电偶的两种金属导体又叫做热电极,所产生的电势叫热电势。热端:热电偶温度高的一端叫热端或测量端。冷端:温度低的一端叫冷端或参考端。 几种常用的热电偶①铂铑-铂热电偶……属于贵重金属热电偶,分度号为LB-3热电性能稳定,测量温度范围大,精度高,可以在氧化性或中性介质中长期使用。由于这种热电偶电势率较低,金属材料价格昂贵,故一般只用这种热电偶作为标准热电偶使用。②镍镉-镍铜热电偶……这种热电偶属于廉价金属热电偶,其分度号为EA。这种热电偶的热电特性近似线性,热点率较高,价格便宜。缺点:有寄生热电势和冷端温度误差。③镍钴-镍铝锰热点偶——属于高温廉价金属热电偶,其分度号为GL。这种热电偶在300℃以下,其热电势很小,可以不进行冷端温度误差补偿,在300℃以上,其热电特性近似线性。缺点:热电特性不稳定重复性较差,故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成型热电偶电势大小对热电偶进行分组,并与显示仪表配套使用。 2BWP-2喷气温度表……功用:测量歼八飞机、左右机涡轮后燃气均温度。组成:2ZWP-2指示器,八个GR-10热电偶和两

170号191号令考试题

民航总局第170号令和第191号令考试题一.总局170号令部分 1.民航总局第170号令中所称车辆,包括()(含机动车牵引的航空器活动区专用设备)和()。 2.在航空器活动区道路通行的车辆、人员一般遵循()的原则,按规定路线通行,避让()。 3.各驻场单位应当配合()实施民航总局第170号令,加强对所属车辆、人员的管理,对为航空器提供保障服务的车辆应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 4.()对全国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5.()具体实施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6.()是本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24小时内向()报告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和车辆碰撞航空器事故;负责()向()上报本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情况。 7.已申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车辆号牌的机动车应接受机场管理机构组织的(),未按规定()的,不得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 8.禁止未悬挂()的机动车进入航空器活动区。悬挂()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应当报()核准,发给()。 9.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有效期满前到机场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未办理手续的()。 1 0."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未持有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航空器活动区驾驶机动车辆。特殊情况下,需要驾驶车辆进入航空器活动区的,应当由机场管理机构指定单位()。 1

1."机场管理机构可根据本机场的实际情况,实行()管理,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2."行驶到客机坪、停机坪、滑行道交叉路口时,停车(),在()后,方可通行。 1 3."遇有航空器滑行或被拖行时,在航空器一侧安全距离外避让,不得在滑行的航空器前()穿行或()尾随、穿行。 1 4."行李车拖挂托盘行使时,挂长 3."4米、宽 2."5米的大托盘不得超过(),长 1."9米、宽 1."8米的小托盘不得超过()。拖挂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拖车的最高载量。行李车在拖挂托盘行驶时()。 1 5."驶入跑道、滑行道、联络道作业的机动车辆应当配备能与塔台保持不间断通讯联络的()的通讯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穿戴()。 1 6."车辆应当停放在机场管理机构指定的(),且按照()地面表明的所示方向停放。 1 7."车辆接近、靠接航空器作业时,应当使用(),时速不得超过()。

仪表着陆系统概述及原理

仪表着陆系统概述及原 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仪表着陆系统 仪表着陆系统(InstrumentLandingSystem,ILS)又译为,盲降系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飞机精密和。它的作用是由地面的两束信号实现航向道和下滑道指引,建立一条由跑道指向空中的,飞机通过机载设备,确定自身与该路径的相对位置,使飞机沿正确方向飞向跑道并且平稳下降高度,最终实现安全着陆。 是仪表着陆系统ILS的俗称。因为仪表着陆系统能在低天气标准或飞行员看不到任何目视参考的天气下引导飞机进近着陆,所以人们就把仪表着陆系统称为盲降,即飞行员在肉眼无法看清的情况下操控航班降落。 1.简介 仪表着陆系统是飞机和着陆引导的系统,它是二战后于1947年由ICAO确认的国际标准着陆设备。全世界的仪表着陆系统都采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1]的技术性能要求,因此任何配备的飞机在全世界任何装有盲降设备的机场都能得到统一的技术服务。 “盲降”一词即使对经常坐飞机的人来说也有些陌生,它是普通旅客接触不到的航空专有名词,并非字面意思“闭着眼睛降”或“盲目降落”。盲降是仪表着陆系统ILS的,在低天气时,地面与机载设施建立相关后,系统可由完成对准跑道及后续着陆等行为。有别于天气正常时的“目视进场”,此方式依靠仪表着陆系统引导飞机着陆,可理解为“不依赖眼睛”即称“盲降”。 仪表着陆系统通常由一个甚高频(VHF)信标台、一[3]个特高频(UHF)下滑信标台和几个甚高频(VHF)指点标组成。航向给出与跑道中心线对准的航向面,下滑信标给出仰角°—°的下滑面,这两个面的交线即是仪表着陆系统给出的飞机进近着陆的准确路线。指点标沿进近路线提供键控校准点即距离跑道入口一定距离处的高度校验,以及距离入口的距离。飞机从建立盲降到最后着陆阶段,若飞机低于盲降提供的下滑线,系统就会发出告警。 2.系统分类 一个完整的仪表着陆系统包括方向引导、距离参考和目视参考系统。 2.1方向引导系统 (Localizer,LOC/LLZ),位于跑道进近方向的远端,波束为角度很小的扇形,提供飞机相对与跑道的航向道(水平位置)指引; 下滑台(GlideSlope,GS或GlidePath,GP),位于跑道入口端一侧,通过仰角为3度左右的波束,提供飞机相对跑道入口的下滑道(垂直位置)指引; 2.2距离参考系统 指点标,(MarkerBeacon),距离跑道从远到近分别为外指点标(OuterMarker,OM),中指点标(MiddleMarker,MM)和内指点标(InnerMarker,IM),提供飞机相对跑道入口的粗略的距离信息,通常表示飞机在依次飞过这些时,分别到达最终进近定位点(FinalApproachFix,FAF)、I类运行的决断高度、II 类运行的决断高度。 有时(DistanceMeasuringEquipment,DME)会和仪表着陆系统同时安装,使得飞机能够得到更精确的距离信息,或者在某些场合替代指点标的作用。应用DME进行的ILS进近称为ILS-DME进近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令215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 第215号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已经2012年10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家祥 2012年12月11日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用机场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机场运行安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及相关空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 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 空管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运输机场工程按照机场飞行区指标及投资规模划分为A类和B类。

A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工程。 B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工程,以及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D(含)以下的工程。 第六条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是指用于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的、与飞行安全直接相关的运输机场建设工程以及相关空管工程,其目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运输机场选址 第七条运输机场选址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选址报告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第八条运输机场场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机场净空、空域及气象条件能够满足机场安全运行要求,与邻近机场无矛盾或能够协调解决,与城市距离适中,机场运行和发展与城乡规划发展相协调,飞机起落航线尽量避免穿越城市上空; (二)场地能够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电磁环境条件良好,地形、地貌较简单,土石方量相对较少,满足机场工程的建设要求和安全运行要求; (三)具备建设机场导航、供油、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设施、系统的条件; (四)满足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要求; (五)节约集约用地,拆迁量和工程量相对较小,工程投资经济合理。 第九条运输机场选址报告应当按照运输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提出两个或三个预选场址,并从中推荐一个场址。 第十条预选场址应征求有关军事机关、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市政交通、环保、气象、文物、国土资源、地震、无线电管理、供电、通信、水利等部门的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运输机场选址审批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拟选场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审查申请,并同时提交选址报告一式12份。 (二)民航地区管理局对选址报告进行审核,并在20日内向民航局上报场址审核意见及选址报告一式8份。

飞机的仪表系统

飞机的仪表系统 飞机的电子仪表系统共分为三部分,飞行控制仪表系统、导航系统和通信系统。飞机的电子仪表系统是飞机感知和处理外部情况并控制飞行状态的核心,相当于人的大脑及神经系统,对保障飞行安全、改善飞行性能起着关键作用。 (一)飞行控制系统 飞行控制系统的基本功能是控制飞机气动操纵面,改变飞机的布局,增加飞机的稳定性、改善操纵品质、优化飞行性能。其具体功能有:保持飞机姿态和航向;控制空速及飞行轨迹;自动导航和自动着陆。该系统的作用是减轻飞行员工作负担,做到安全飞行,提高完成任务的效率和经济性。 飞行控制系统一般由传感器、计算机、伺服作动器、控制显示装置、检测装置及能源部分组成。 飞机的控制仪表系统通过提供飞机飞行中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使驾驶员及时了解飞行情况,从而对飞机进行控制以顺利完成飞行任务。早期的飞机飞行又低又慢,只装有温度计和气压计等简单仪表,其他信息主要是靠飞行员的感觉获得。现在的飞机则装备了大量仪表,并由计算机统一管理,用先进的显示技术直接显示出来,大大方便了驾驶员的工作。 飞行控制仪表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第一类是大气数据仪表,由气压高度表、飞行速度表、气温度表、大气数据计算机等组成; (2)第二类是飞行姿态指引仪表,该系统可提供一套精确的飞机姿态数据如位置、倾斜、航向、速度和加速度等,实现了飞机导航、控制及显示的一体化; (3)第三类是惯性基准系统,主要包括陀螺仪表。20世纪70年代以前是机械式陀螺,现代客机使用更先进的激光陀螺。 (二)电子综合仪表系统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计算机的小型化及显像管的广泛应用,飞机飞行仪表产生了革命性变化,新一代电子综合仪表广泛应用。该仪表系统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电子飞行仪表系统(包括电子水平状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91号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已经2007年1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杨元元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机场安全管理 第一节机场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节机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节人员资质及培训 第三章 民用机场使用手册 第一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批准 第二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第三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修改 第四章 飞行区管理 第一节飞行区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第二节巡视检查 第三节检查程序及规则 第四节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 第五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第一节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 第二节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 第六章机坪运行管理 第一节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 第二节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第三节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四节机坪作业人员管理 第五节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节机坪消防管理

第七章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一节净空管理基本要求 第二节障碍物的限制 第三节障碍物的日常管理 第四节电磁环境的管理 第八章 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生态环境调研和环境治理 第三节巡视驱鸟要求及驱鸟设备管理 第四节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 第五节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 第九章除冰雪管理 第十章 不停航施工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不停航施工的批准程序 第三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航空油料供应安全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运行安全管理 第三节应急处置 第十二章 机场运行安全信息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机场运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最新中国民航大学职业技术学院17-18-1期末考试A卷:航空仪表系统(电子版)

职业技术学院17-18-1期末考试A卷:航空仪表系统 一、填空题(20分) 1、当飞机接近音速飞行时,阻力急剧增加,甚至产生现象,因此必须测量参数。 2、指示空速大小仅与参数有关,利用部件敏感其大小;和真空速相比,只有在两者才相等。 3、大气数据系统中计算飞机飞行状态参数,需要输入原始参数,即、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等。 4、微处理器是大气数据计算机的核心部分,其软件结构通常分为三部分: 、和。 5、在静压管路堵塞的情况下,当飞机以一定空速下降时,升降速度表指示,高度表指示。(增大、减小、正常、不变、为零) 6、电子飞行仪表系统(EFIS)包括两种显示器,称为和。 飞机的姿态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器显示。显示有气象雷达信息的页面名 称为,显示器名称为。 7、在情况下,警告系统抖杆马达接通,发出警告提示。 二、选择题(30分) 1、航空仪表显示数据的基本“T”形格式里,左、中、右、下显示的飞行参数是() A、空速、姿态、气压高度、航向 B、姿态、空速、气压高度、航向 C、航向、空速、姿态、气压高度 D、空速、姿态、航向、气压高度 2、升降速度表中的开口膜盒的作用() A、感受外部气压变化。同时把它转换为压力差 B、将毛细管两端的压力差转换为位移

C、仪表中的传送部分 D、感受全压与静压之差 3、哪些飞机需要对大气数据计算机进行静压源误差修正:() A、流线完好的飞机上大气数据计算机不需要修正静压源误差; B、在全/静压接收部分安装正确的飞机上大气数据计算机不需要修正静压源误差; C、所有飞机上大气数据计算机都需要修正静压源误差; D、在装有数字式大气数据计算机的飞机上。 4、如果全压管完全被堵塞,将得到什么指示?() A、空速指示器指示增加; B、空速指示器与高度表指示变化是一样的; C、高度表指示减少,VSI指示为0。 D、所有指示器指示为0; 5、飞行数据记最器测试组件开关放在“NORMAL”位置,只要得到除()信号以外的其他三种信号,FDR接通115V交流电便开始工作。 A、发动机滑油压力信号 B、空速信号 C、起落架发出“在空中”信号 D、自检BITE信号 6、EFIS系统亮度调节信号来源为() A、驾驶舱中的远距光传感器和人工调节电位计; B、显示器安装的光传感器,驾驶舱中的远距光传感器和人工调节信号; C、显示器交叉安装的光传感器和人工调节信号; D、驾驶舱中的远距光传感器和显示器交叉安装的光传感器; 7、飞行数据记录器上的水下定位器的作用是() A、帮助确定飞机出事地点 B、发出救援信号 C、测量水下的深度 D、帮助确定记录器的水下位置 8、通用飞行数据记录器容量为() A、30小时的飞行数据 B、20小时的飞行数据

航空无线电导航设备第一部分:仪表着陆系统(ILS)技术要求

航空无线电导航设备 第1部分:仪表着陆系统(ILS)技术要求 MH/T 4006.1-199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它是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设备制定规划和更新、设计、制造、检验以及运行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行业各类仪表着陆系统设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要求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364—86 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Mt{/T 4003—1996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设备运行、维护规程(1985年版)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Ⅰ类运行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7号)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航空电信(第一卷)(第4版1985年4月)国际民航组织8071文件无线电导航设备测试手册(第3册1972年)

3 定义、符号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符号。 3.1航道线course line 在任何水平面内,最靠近跑道中心线的调制度差(DDM)为。的各点的轨迹。 3.2航道扇区course sector 在包含航道线的水平面内,最靠近航道线的调制度差(DDM)为0.155的各点迹所限定的扇区。 3.3半航道扇区half course sector 在包含航道线的水平面内,最靠近航道线的调制度差(DDM)为0.0775的各点轨迹所限定的扇区。 3.4调制度差difference in depth of modulatlon(DDM) 较大信号的调制度百分比减去较小信号的调制度百分比,再除以100。 3.5位移灵敏度(航向信标)displacement sensitivity(10calizer) 测得的调制度差与偏离适当基准线的相应横向位移的比率。 3.6角位移灵敏度angular displacemeat seusitivity 测得的调制度差与偏离适当基准线的相应角位移的比率。 3.7仪表着陆系统下滑道ILS glide path 在包含跑道中心线的垂直平面内.最靠近水平面的所有调制度差(DDM)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CCAR-118TM 民航总局第7号令]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 [CCAR-118TM]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航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 * 第三章航空无线电台站执照 * 第四章航空无线电台站呼号、频率的指配 * 第五章外国航空公司使用航空无线电台的管理 * 第六章航空无线电台站干扰的申诉与处理 * 第七章无线电通信纪律与保密 * 第八章附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保障民用航空飞行的安全与正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设置、使用民用航空无线电业务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民用航空无线电业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中国民航地区管理局、飞行院校分别实施。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律、规章及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定。 二、审批民用航空各类航空无线电业务台站的设置,指配工作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三、检查和监督各类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无线电干扰的申诉,并负责处理与协调。 四、参与制订有关航空业务无线电管理的国家技术标准。 五、办理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电信联盟的有关航空无线电管理的事宜。 第五条 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办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的日常业务。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飞行院校成立相应的地区管理局、飞行院校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承办本地区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航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 第六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民航局根据民用航空机场、航线和航空通信、导航、雷达网络建设的需要确定。 负责设台的单位,应当填报《民用航空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经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民用航空各单位需要设置航空无线电台站,应当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向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填报《民用航空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经批准后实施。并由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向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或地方相应的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上报备案。 第八条 设置、使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二)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 (三)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四)设台单位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 各类民用航空地面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地点,应当符合保证飞行安全的需要,并满足所用设备的技术要求。 第十条 民用航空地面无线电台站的设台审批权限是: 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指配给民用航空机场使用频率的甚高频、特高频移动无线电话台,由地区管理局(飞行院校)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审批,报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备案。其他航空地面无线电台站由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 迁移民用航空地面无线电台站,必须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并应向原批准设置该台的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撤销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由设台单位向原批准设置该台的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报告,办理撤销手续。 第十三条 设置在机场范围以外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的台址,在设台前应当报请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同意。设置在军民合用机场的台站的台址应当征得军方同意。第三章 航空无线电台执照 第十四条 凡经批准设置或迁移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在启用前必须办理民用航空无线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号解读

精心整理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文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96号 发布日期:2000-12-18 执行日期:2000-12-18 (简经审定批准的机场总体规划是机场建设及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机场总体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机场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和内容 第五条机场总体规划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满足近期和远期发展的要求;机场总体规划目标年,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第六条机场总体规划在满足机场安全正常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的前提下,

遵循以功能分区为主,行政区划为辅的原则;功能分区及设施系统应当布局合理,容量平衡,满足航空业务量的发展需要。第七条机场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家及民航行业的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机场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家国防要求。 第九条编制机场总体规划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飞行区设施和净空应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 畅; ( ( ( 发展; ( ( (一编制依据,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采用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二机场场址的基本情况,包括机场地理位置、空域、净空条件、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电磁环境、矿藏、地震、地面交通、与周围城市及邻近机场的关系; (三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及相关数据分析;

(四跑道位置、方位及飞行区各部分的平面尺寸,各功能分区的位置范围、相互关系及平面规划布局,机场分期发展规划及分期建设用地范围,空管设施规模及导航台站的位置,机场建设和生产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评价,场内外交通及公用设施系统,公用设施干管走向及机场控制点高程; 1、飞行区规划,包括跑道、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地区、滑行道系统、机坪、目视助航系统设施、机场围界及巡场路、净空障碍物限制等设施的规划; 2、空中交通管理系统规划,包括航管、通信、导航、气象等设施的规划; 3 4; 5 7 8 9 10 区的土地使用规划和建设控制原则;11、机场竖向设计及管(线网综合规划; 12、专业技术培训设施、公务航空飞行等通用航空设施的规划;(五规划方案的分析及比选,包括对各功能分区、子系统或设施间的工艺流程及相互关系,分期实施的可能性等进行多个完整方案比选; (六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包括阐明上述各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并进行分析、对比; (七在工程技术及经济效益的综合论证基础上,提出推荐方案;

电子飞行仪表系统知识点

电子飞行仪表系统知识 点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子飞行仪表系统课程知识点1、航空仪表担负着测量飞机飞行状态参数的重担,是操作飞机实现安全可靠飞行所必不可少的重要设备。 2、众多飞机测量参数中,根据描述功能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描述飞机飞行状态的擦数(如:飞行字体参数、航向参数、大气数据参数、自动飞行系统的状态参数,用于测量这些参数的仪表称为飞行仪表或航行仪表);另一类用于描述飞机上各机载系统工作运转情况的参数(包括发动机状态参数、电源、氧气、增压等其他系统的监测参数及告警参数等,对应的仪表归类为发动机系统参数和告警仪表和其他机载设备(装置)仪表)。 3、航空仪表按功能分为三类:飞行仪表、发动机仪表、其他系统的监控仪表。 按工作原理分为三类:测量仪表、计算仪表、调节仪表。 测量仪表可以用来测量飞机的各种运行参数和机载系统状态参数,如发动机工作参数——压力比,飞行运行参数——空速等。 计算仪表指飞机上的一些领航(或称导航)和系统性能方面的计算仪表,如自动领航仪、惯性导航系统、飞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等。 调节仪表是指机载的某些特定自动控制系统,在机务维修工作中仍由仪表或电子专业人员负责,如自动驾驶仪、马赫配平系统等。 4、以下一些飞行参数的定义:

真航向:指真北(地球经线方向)沿顺时针方向与飞机纵轴在水平面的投影之间的夹角。 磁航向:指磁北(磁子午线北端方向)沿顺时针方向与飞机纵轴在水平面的投影之间的夹角。 真航迹角:真北与地速矢量VS之间沿顺时针方向的夹角。 地速:是风速和空速VTAS的矢量和,它是飞机相对地面的实际运动速度,它的方向是飞机的航迹方向。 空速:是飞机相对气流的运动速度。如果飞机有侧滑飞行,则空速与飞机纵轴在水平的夹角为侧滑角。 电台方位:以飞机所在位置为基准点观察地面电台时,飞机位置处真北顺时针量到飞机与电台连线的角度。飞机方位角则是以电台为基准观测飞机时,电台处真北顺时针量到电台与飞机连线之间的夹角。 相对方位:指的是飞机纵轴在水平面的投影顺时针转到飞机与电台连线的角度。 偏流角:飞机纵轴与地速VS之间的夹角,表明飞机航迹与航向的偏差。 预选航向:是人工在方式控制板(MCP)上选择的航向,也显示在EFIS的显示器上。 5、军机和民航机飞行仪表的发展,均可分成五代。 6、飞机仪表系统的四种配置:单管配置、四管配置、五管配置和六管配置。

仪表着陆系统

仪表着陆系统(ILS)简介 ILS的原理 ILS的作用和历史 仪表着陆系统ILS(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是“非目视”进近和着陆的标准助航系统。它为飞机提供对准跑道的航向信号和指导飞机下降的下滑道信号,再加上适当的距离指示信号,使飞机能在低的能见度和恶劣天气条件下借助这些仪表提供的信号指示就可以安全着陆。随着新技术和新器件在ILS上的应用,ILS所提供的精确导航信号使得全天候的着陆成为可能。 为了着陆飞机的安全,在目视着陆飞行条例(VFR)中规定,目视着陆的水平能见度必须大于4.8Km,云底高不小于300M。在很大一部分机场的气象条件都不能满足这一要求,这时着陆的飞机必须依靠ILS提供的引导进行着陆。 ILS是采用“等信号”原理来实现的,即通过比较两个信号的幅度差来给出左右和上下指示,当飞行器处于指定航线时,两个信号幅度相等,差值为零。 最早的ILS雏形出现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那时有一种叫“AN系统”的设备来帮助飞机着陆。如图一所示。它将“A”和“N”两个字母的MORSE码分开发射,当飞机偏离跑道中心线时,飞行员只能听到其中一个字母的MORSE 码,“A”或“N”,只有飞机对准跑道时,才能同时听到两个字母。而飞机下滑的角度是这样形成的:飞机沿着一个固定信号强度(比如100uA)降落。

后来这两个 MORSE 码被两个音频所代替(90Hz 和150Hz ),并且载波提 高,航向为VHF ,下滑为UHF 。如图 二所示。 但上述两种系统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误差大,波瓣宽度十分大,容易受干扰。现代的ILS 通过采用多个对数周期天线,并添加其它技术元素,如采用双频系统、分离辐射和空间调制、信号频谱精确控制和变换等措施来提高ILS 的精度和可靠性。 图一:AN 系统 图二:双音频系统

民航空勤人员运输飞行小时费暂行规定

民航空勤人员运输飞行小时费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85]民航局字第507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4月8日实施日期:2003年4月8日)废止(原因:劳动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民航直属企业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及空地勤人员伙食费标准的复函》(1994年1月3日[94]劳部发59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及空勤地勤人员伙食费标准的批复》(1994年10月26日[94]人薪函6号)二个文件对该规定规范的内容已经重新作出规定,该规定应当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1985.11.02 【实施日期】1985.11.0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航空勤人员运输飞行小时费暂行规定 ((85)民航局字第507号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日) 根据运输飞行小时费制度试行以来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空勤人员的生产积极性,更好地保证飞行安全,改善服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现结合今年企业的工资改革,将原暂行规定修订如下:

一、定员 (一)机组定员 1.五人制:机长、副驾驶、领航员、空勤机械员、空勤报务员各一人。 2.三人制:机长、副驾驶、空勤机械员各一人。 3.二人制:机长、副驾驶各一人。 值勤时间(包括航前一个半小时,航后一小时,过站及空中时间均按班机时刻表规定的时间计算)在十一小时以上的航线派双机组,十一小时(不含)以下的派单机组,有带飞或检查任务时,包括教员、检查员和被带飞人员在内,单机组最多可增加二人,双机组在定员内安排。 (二)乘务组定员 乘务人员(含主任乘务长、乘务长)有配餐任务的每二十五~三十客座配一人;无配餐任务的每三十五~四十客座配一人。各型飞机的标准定员一般为:波音747(SP、COMBI)配主任乘务长一人,乘务长二人,乘务员九人;波音707、MD-80、伊尔62、图154M、波音737-300配乘务长一人,乘务员四人;波音767、A310配乘务长一人,乘务员七人;波音737-200、三叉戟、伊尔18配乘务长一人,乘务员二人(国际线三人);安24配乘务长一人,乘务员一人;肖特360、伊尔14、里二配乘务员一人。 以上标准可根据实际旅客人数适当调整。 (三)安全员根据规定与任务需要派出,国际航线飞行每次最多不超过两人。 (四)专、包机按实际需要配备机组和乘务人员。 二、飞行小时费的标准和发放办法 (一)飞行小时费按机组、乘务组定员和空中实际飞行时间计发,其日间标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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