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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医患关系

马克思论文

摘要: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和谐的社会需要和谐的医患关系。而我国医患关系正处于紧张状态,本来应是相互信任和相互配合的医生和患者之间彼此缺乏信任,不能够相互理解,矛盾增多,医疗纠纷频发,冲突不断。因此要构建信任和谐的医患关系,应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分析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及现状,通过可实行性高的有效途径改善这一医患关系医疗实践活动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
关键词:医患关系 矛盾分析法 和谐 社会主义

1.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的现状
我国医患关系正处于紧绷与高危状态,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院成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之一。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了相关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有100例左右,到法院诉讼的有20~30例左右。二级医院每年发生20例左右,到法院诉讼的有3例左右,而三级甲等医院的赔偿费一年一般在100万左右。由于医患关系紧张,各地因医疗纠纷难以调解而导致的暴力事件发生也较频繁,全国“医闹”行为的发生率大多超过80%,国家卫生部新闻办透露,2006年全国“医闹”事件共发生10248件,到了2009年上升为16448件,2010年则升至17243件。
随着越来越来越多的患者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医患纠纷近年来大有从民事经济纠纷走向群体性政治事件的危险。据卫生部统计,在医疗纠纷发生后,有70%以上的医院发生过患者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事件;60%的医院发生过患者死后家属在医院内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情况;其中43.86%发展成打砸医院的恶性倾向。由于目前医疗事故处理的机制和法律不健全,患者选择医疗事故鉴定、诉讼途径解决的较少,加上有些媒体对医疗纠纷事件报道的负面倾向,使得医患冲突进一步恶化。
2011年9月11日,北京同仁医院的徐文教授被患者持刀砍了17刀,造成严重受伤并永久丧失执刀手术的能力。此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的关注,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相关报刊杂志都对此事做出跟踪报道并引发了全民激烈的讨论。就笔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社会舆论已经很少会站在理性的一面了,更多的人是毫无底线的宣泄,各种谩骂指责全部指向医生和院方,“医生该砍”的言论让即将步上医学道路的我们心惊胆寒,也让越来越多的医生和医学生开始质疑自己的职业,担忧今后的道路,甚至重新思考将来的选择。医患矛盾依然恶化到如此境地,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医疗问题,而演变为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2.从马克思主义

的角度看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医患关系贯穿于医疗的全过程,它是随着医疗事件的发生而形成的,这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我们不应该回避和掩盖这对矛盾的客观存在。本着以矛盾分析法的精神,一分为二的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医患冲突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笔者就一些主要因素作一分析:
2.1社会因素
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 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 1/5,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2009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24.7%,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75%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55%的平均水平。政府预算支出在中国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已从1978年的1/3左右下降到2009年的27.2%,而居民卫生支出则从1978年的20%上升到2009年的40%以上。
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 虽然国家在大力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在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下,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都是有患者个人承担的。这种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来就医时怀着对医方很高的期望值,一旦治病效果不理想、特别是病情恶化或死亡时,患方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难以承受这巨大压力,患者及其家属会因“人财两空”而迁怒于医方,从而引发暴力事件,激化医患冲突。
社会法制的不完善 我国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仍需要不断完善和补充。医疗卫生事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目前不管是维护患者利益的法律,还是维护医生权利的法律都非常不健全,甚至存在着真空地带,导致了时常发生的医疗纠纷的不当处理,使极少数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规则丧失信心,从而用暴力来宣泄不满。
2.2医院和医生方面的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对经济效益的热衷与追求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不可忽视的因素。医院要考虑如何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来维持医院生存、竞争和发展,原本是以“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却转变成了当前社会畸形的以经济利益为一切指标的观念。医院服务相关的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生产销售等流通环节多,层层加价,一些不法药商通过给医生回扣、提成等;现行医院的药品收入加成机制,也诱导医院买卖贵重药品,医生开大处方、过度检查和治疗。
长期以来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缺乏人文素质培养,造成一些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在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是的医患冲突一触即发。部分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不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

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违背医学原则,盲目地借助于医疗设备为病人做检查,违心采用高额回扣的药品,使患者对医方的信任感大大降低。另外当前卫生事业经费不足、医务人员待遇低,医生工作压力大、工作负担重带来的医务人员工作倦怠,使得部分医生把经济价值置于健康价值和社会效益之上,即使是少数的个例,也在社会上对医生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对其他的医生产生心里负担,使得这部分医生无法全心全意的为患者服务,更加重了医患矛盾。
2.3患者方面的因素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的健康状况,对疾病治疗效果抱有很高的期望。但是对医疗诊疗工作,医学知识和医疗风险了解的缺乏和造成患者内心期望与实际医疗效果存在落差,一旦出现不理想的治疗效果,即可诱发医疗纠纷。同时患者的自主意识和维权观念较以前有了很大强化,不仅有生存、安全的需要,更有获得尊严、平等和知情的需要。另外由于患者获取信息渠道的便捷化,某些新闻媒体的不当渲染造成患者对医生信任的缺失,使其本能地对每一个医学程序都怀着不信任的态度,这种怀疑不仅影响到了治疗本身,而且左右着患者处理个人期望与治疗结果的态度。
3.改善关系的对策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发展生产力的需要,而医患关系的紧张,必将影响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同时社会主义的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体现我们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卫生事业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事业。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积极、主动地处理卫生事业发展的两个主体医患双方的矛盾,改善医患关系,才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政府应强化法制建设,引导医患关系;完善医疗体制,把医疗保障作为社会和谐的基本要素,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形成人际互动中的尊重、理解、信任的风气;医院方面应加强医德建设,严格医院质量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尊重患者权利,注意医务人员的形象和礼仪;患者应该对医护职业的艰辛、繁重和高风险性给予充分理解,了解由于现阶段医疗技术的局限,很多疾病无法治愈,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要求医生一定做到十全十美。当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先与医院共同协商解决,而不是盲目“医闹”。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笔者坚信我国的医患关系必将朝着更为和谐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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