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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标准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标准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标准

华润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规定(草案)

一、目的:确保华润中心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保障

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

二、检查消防设备范围:华润中心内消火栓,公共区域内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消防

沙桶,其他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由工程部负责

三、检查区域划分及检查负责人:

华润大厦区域(包含租户区域消火栓):华润大厦1至30F 负责人:大厦区域主管韩付保停车场区域:B2、B3F车场、车楼、B1卸货区负责人:停车场区域主管徐华伟

万象城区域:B1F至5F商场公共区域负责人:消防监控班组林文涛

万象城租户区域内消火栓:B2F-5F 负责人:消防监控班组林文涛具体检查位置见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表。

四、检查方式:定期每月检查和抽查

定期检查:由所在区域主管安排负责区域人员完成,每月一次;

抽查:1、消防班组负责对各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结果进行抽查;

2、抽查率在15﹪-20﹪左右;

3、抽查出的异常情况会及时反馈各区域,班组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改进;

五、检查注意事项及规范: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通用标准:

检查位置与编号是否相符;

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存在缺少配件现象;

各机件、部件存在位置或摆放位置是否正常,使用功能是否完好;

是否被其他物品遮挡,封堵现象;

检查清洁情况,有无明显污垢现象;

注意事项

1、消火栓:(检查注意事项见附件)

检查卡放置方式卡片应水平放置在卡套内;

消防小卷盘水管应稍出卷盘大概20公分;

消防大水带两个接口方向应对向主管道接口且摆放整齐;

各接口及把手开关处应保持关闭状态,无漏水现象;

封条贴置的内侧是与消火栓铝框平齐。

消防栓玻璃、锁、外门是否受损,外门是否能正常开启;

2、灭火器:

灭火器筒体是否生锈、箱是否变形或损伤,标识是否完好;

压力是否正常(正常状态指针指向绿色区域);

保险销是否完好,喷管是否裂缝不能正常使用;

3、疏散指示灯:

充电式疏散指示灯是否不亮,是否有障碍物阻挡,不易发现;

各种类型疏散指示灯玻璃面板是否完好、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指示灯疏散方向是否指向就近消防疏散通道;

4、应急灯:

应急灯是否完好无损坏,是否被物品阻碍,安装是否牢固;

应急灯是否正常有送电(可按下试验开关灯查看灯具是否会亮,或断开交流电、拔掉应急灯插头灯具是否会亮)

5、消防沙桶:

沙桶摆放位置与安排位置是否相符;

沙子是否有结块,明显水湿受潮影响使用;

沙桶外观是否完好无损;

六、检查问题整改及处理:

1、各区域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设备被移位或其他小问题,能现场及时处理解决的,在检查过程中进行复位;

2、各班组每月检查结果汇总交由所在区域主管审核后,把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报修呼叫中

心。并将报修内容抄送给消防班组;

3、检查结果20日前将手写检查记录、电子版及按照统一格式总结后移交给消防班组,消

防班组统一整理存档;

4、消防班组负责跟进对各个区域报修内容的复查跟踪工作;

5、工程部相关班组对检查隐患问题及时修复;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华润中心安全部

2008-10-23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判定标准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判定 标准 Revised at 2 pm on December 25, 2020.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判定标准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一.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 二.检查方法 1.确认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加烟器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烟气,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 加烟器:能够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试验烟或气溶胶。 注:试验烟可由蚊香、棉绳、香烟等材料阴燃产生。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二.检查方法

1.确认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热风机向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感温元件加热,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 热风机:能产生使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的热气流。 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温度一般在54℃~78℃范围内,进行试验时,气流温度应大于80℃。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二、检查方法 1.确认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火焰光源(如打火机、蜡烛,火焰高度4cm左右)置于距离探测器正前方1m 处,静止或抖动,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也可利用生产厂商提供的现场测试光源按其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 打火机或蜡烛; 秒表:测量范围为0s~60s。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消防设施检查方法、标准

消防设施检查方法/标准 一、水泵房 1、检查频率:每天9次,白天3次晚上6次; 2、检查内容:水泵及组件外观、水泵电源、水池水位、管道阀门、压力、点动; 3、检查方法/标准: a、水泵房保持干燥、整洁,水泵、控制柜和管道外观无损坏; b、控制箱电源指示灯和停止指示灯亮,转换开关指向自动位置; c、水池水位在水位器正常位置,老水池溢水口不冒水,新水池水位监视模块不报警, 高水位和低水位指示灯无闪烁; d、水泵主管蝶阀和泄水阀应该在“开”的位置,回水阀应该在“关”的位置; e、老喷淋泵和消防泵压力保持在0.5-0.7mpa之间,仓库喷淋泵压力保持在0.6-1mpa 之间; f、每周至少点动一次,如压力低于上述值,查明原因后补压。 二、稳压泵 1、检查频率:每天9次,白天3次晚上6次; 2、检查内容:水泵及组件外观、气压罐、水泵电源、水箱水位、管道阀门、压力; 3、检查方法/标准: a、稳压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和管道外观无损坏; b、控制箱电源指示灯亮,控制开关指向自动位置,选择开关指向1#泵或2#泵; c、水箱保持满水,溢水口不冒水; d、稳压泵水管蝶阀全部在“开”的位置; e、稳压泵压力指针应该在压力表的起泵指针和停泵指针之间,即不低于0.1mpa,不 高于0.25mpa,气压罐压力应与水泵压力表压力相当,如压力低于起泵下限不起泵或 停泵上限不起泵,应上报维修。 三、消防栓 1、检查频率:每月1次,间隔时间要均衡,要求在上半月内完成; 2、检查内容:外观、消防栓阀门、水枪、水带、起泵按钮、灭火器; 3、检查方法/标准: a、消防栓外观和内部卫生整洁、无锈蚀,配件齐全,消防栓前无堵塞物; b、消防栓接头牢固,阀门无渗漏,水枪、水带和接头完好无破损; c、起泵按钮外观完好,安装牢固,指示灯无异常亮灯;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建筑消防设施 检 测 方 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消防设施检测法规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 1、变压器室; 2、高(低)压配电装置; 3、低压配电箱(盘);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5、电气照明装置; 6、开关、插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法规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详解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 一、探测器 1、测试频率:烟感、温感探头每年1次,手报按钮每季度1次; 2、测试内容:探测器报警能力,探测器地址,探测器物理位置; 3、测试方法/标准: a、烟感探头采用加烟测试,温感探头采用加温测试,手报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 行测试; b、各种探头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探测器的 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火警信息应和现场探测器的信息一致,包括地址码和物理 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进行修改。 二、消防栓按钮 1、测试频率: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2、测试内容:消防栓按钮报警能力,消防栓按钮地址码和物理位置以及起泵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消防栓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行测试; b、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起泵后绿色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 收来自该探测器的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消防栓报警信息应和现场消防栓按钮的信息一致,包括地 址码和物理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属性进行 修改。 三、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 1、测试频率: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 2、测试内容:各种风阀地址码和物理位置,远程启动,反馈信息,复位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排烟、送风阀采用消控主机远程启动进行测试; b、测试时控制模块应该有红色启动指示灯亮,风阀打开后有红色反馈指示灯亮, 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风阀的反馈信息,停止后能正常复位; c、消控主机远程启动的风阀和现场动作的风阀地址信息应该一致;

d、如不能正常启动风阀(控制模块有或无启动信号)应进行维修,如反馈信息 和现场不一致应对主机或风阀属性进行修改; e、防火阀采用现场关闭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防火阀监视模块应该有红色报警 指示灯亮,消防报警主机能接收到该防火阀的火警信息,且地址码和物理地 址应和现场一致,如不能接收报警信息或反馈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进 行维修。 四、电源强切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非消防用电,门禁控制用电,地址信息,远程断电,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启动断电; b、启动强切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断电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受 来自该强切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如不能正常断电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 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五、防火卷帘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迫降,卷帘迫降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迫降; b、启动卷帘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迫降到底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 能接受来自该卷帘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卷帘能迫降到底部正常位置,无卡槽现象; d、如不能正常迫降、迫降停止位置异常或卡槽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 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六、常开式防火门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关门,闭门器或脱扣器关门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关门; b、启动防火门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电动闭门器或脱扣器动作后反馈指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模板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 —?GB5135.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 —消火栓箱 GB14102 —防火卷帘 GB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 —1998火灾显示盘 GB179459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 —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50193 —93( 1999 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 —9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 GB50219 —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判定标准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判定标准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一.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 二.检查方法 1.确认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加烟器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烟气,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 加烟器:能够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试验烟或气溶胶。 注:试验烟可由蚊香、棉绳、香烟等材料阴燃产生。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一.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

二.检查方法 1.确认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热风机向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感温元件加热,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 热风机:能产生使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的热气流。 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温度一般在54℃~78℃范围内,进行试验时,气流温度应大于80℃。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二、检查方法 1.确认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火焰光源(如打火机、蜡烛,火焰高度4cm左右)置于距离探测器正前方1m处,静止或抖动,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也可利用生产厂商提供的现场测试光源按其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 打火机或蜡烛; 秒表:测量范围为0s~60s。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二.检查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与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 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33—2005 挡烟垂壁 DB37/T386—2004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3.1 检验性质 3.1.1 初次检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 补充检验: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2 不合格项目分类 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不合格项: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标准

技术人员检测工作需提交的资料 1检测方案(需根据工作人员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写);附件一:检测方案模板 2、准确完整的原始记录 2.1要求原始记录根据现场情况按照《检测工作法》(附件二)进行检测,按照公布的原始记 录模板和填写细则(具体详见附件三:新版现场记录表填写细则、附件四:原始记录填写模版文件)填写。 22检测过程要求全数检测,检测实施组长负责制。检测标准就是广东省标准DBJ/T 15-110-2015《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3原始记录包括初检的原始记录和复检的原始记录(若初检不合格)。原始记录填写完毕 后,附上现和报警打印记录。 2.4 原始记录要求每页签名完整(检测组长、检测人员、甲方或施工方负责人),检测时 间要填写完整,以(XXXX年XX月XX日或者XXXX.XX.XX的形式填写。 2.5 检测完成填写完毕后检测组长负责审核,按照单项和子项顺序装订汇总统一编号,在 第一个系统的封面写好该项目所设置的单项和子项具体编号;原始记录后面要附照片 页(分公司提供word电子版);各系统 2.6 分公司项目原始记录封面需要分公司负责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并在分系统原始记录 封面签字确认。 2.7原始记录当面交接时,检测组长与报告部信息管理人员直接对接,发现不合格情况不予交接。通 过电子文档交接时,原始记录通过扫描件进行传递,须按照编好顺序(且已经标记页码)进行扫描、传递,发送邮件时标注好项目的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及特殊情况。信息管理人员收到信息后,需要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格情况立即打回上报的分公司或业务部门, 全程跟踪,直至解决。 2.8 项目初检合格或复检合格后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不具备条件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3、照片:各种照片要按照项目分类打包,标注好项目的名称、面积等重要信息。 3.1现场的工作照片和项目全景外观照片(公司业绩宣传用); 3.2现场检测的重要定量、定性检测照片,如消火栓的静压和动压、风速以及充实水柱等(做 成word文档打印,同原始记录一起存档,备查); 详细如下: 3.2.1水泵控制柜的自动和手动切换照片; 3.2.2室外消火栓的供水压力; 3.2.3室内消火栓最有利点的静压和动压; 3.2.4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的消火栓静压、充实水柱以及消火栓栓口压力; 3.2.5气体灭火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充装压力; 3.2.6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外观及自检正常显示; 3.2.7加压送风口的风速; 3.2.8排烟口的风速; 3.2.9灭火器的压力及有效期检查; 3.2.10双电源装置切换试验。 3.3现场整改的视频和照片,存在重大缺陷的项目是复检时由检测人员拍摄,问题不是很严 重且比较直观的项目可以由甲方拍照发给业务部或分公司,由其传到报告部信息收集人员手中,作为项目的整改和复检档案存档备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docx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一、为了确保甲方的建筑消防设施完整有效,不断提高消防设施的整体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及财产损失,依据《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DB22/162-2010),《建筑电气防火检验规程》(DB22/T288-201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BG25201-2010)等规定,特制定本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二、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供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梯、应急照明及疏散标识等。 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前准备工作 1、了解被检单位的情况,包括客户建筑类型,地理位置,系统情况,施工单位情况,联系人等。 2、查阅各系统设计说明、相关平面图、编码表、联动说明,特别要明确一些设计原理图、系统图、泵房平面图。 3、为了便于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业主提供工程竣工时的检测报告和验收报告。 4、会同被检单位消防主管部门制定维保工作计划,于检测前5日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申请》,经被检单位批准后并通知被检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后方可进行检测作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5、检测人员配证作业,带好所需检测工具进入现场。 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实施方案 (一)消防供电系统; 项目检测工作内容 消防供电检查供电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消防用电是不是专用回路。 配电柜配电柜的外观应完整,其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查看并记录供电电源回路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主备电源对最末级配电箱主备电源进行手动、自动切换试验,观察并记录切换情况。 检查下列场所是否设有主备电源: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防排烟设备机房、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各楼层消防配电箱、消防水泵房。 发电设备(一类高层建筑)检查是否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消防设施检测的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施检测的合同

编号:FS-DY-20730 消防设施检测的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方: 公司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XX)》的规定,就目前甲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测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对该工程现有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并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报告。 对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保养维护。 对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咨询。 二、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1、甲方应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检测时提供下列文件:

(1)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设备及器材的“三证”。 (2)申检单位技术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等应到现场配合。 (3)在消防工程开工前甲方需通知乙方进行现场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工期为_____天。 三、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证号省090823为标准。 1建筑电气设备检测标准按元每平方米收取。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为_____,合计金额_____元,大写____。 2 系统项目检测列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火栓灭火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工程设备材料检验标准

消防工程设备材料检验标准 设备类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1)、报警控制器外壳不得有翘曲及锈蚀等现象,无加工缺陷和碰伤划痕。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外观平整光滑,平面垂直度应不大于 1.5~3/1000。 2)、报警控制器应有保护接地和设备专用接地输入端子。 3)、报警控制器控制盘面开关、按钮应有防护措施,防止误操作。 4)、报警控制器液晶显示、液晶屏显示清晰,打印机打印正常。 5)、报警控制器抑制外界干扰信号能力较好,动作灵敏,稳定可靠。 6)、具有点对点的操作功能。 7)、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具有线路开路、短路检测等故障的声光报警功能。8)、报警控制器供电方式为双路交流220V、50HZ电源,同时应有24V 直流备用电源。 9)、多线控制盘既能独立工作,也可与报警控制器(联动型)配套使用。10)、电源盘、功率放大器、电话主机应输出稳定,性能可靠。 2、气体灭火设备 1)、气体灭火控制盘不得有明显的歪斜、翘曲及锈蚀等现象,同时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外观平整光滑、无加工缺陷和碰伤划痕。 2)、气体灭火控制盘既可独立工作,也可与报警控制器(联动型)配套使用。盘面启动开关、按钮应有保护措施。 3)、气体灭火控制盘应有线路开路、短路等故障的声光报警功能。 4)、具有点对点的操作功能。 5)、气体灭火控制盘供电方式为交流220V、50HZ同时应有24V直流备用电源。

6)、灭火设备启动延时时间的调整范围为0~99 秒。 7)、灭火设备选型应符合要求,动作灵敏可靠、性能稳定。 8)、灭火剂储存装置外观应平整光滑、涂层颜色均匀一致 9)、灭火剂的实际压力应不低于充装压力的95%。 10)、储存容器上应设永久固定标牌,标明每个储存容器的编号、容积、灭火剂名称、充装压力和充装日期。 3、泡沫灭火设备 1)、泡沫灭火系统设备及辅件应涂成红色。涂层应平整光洁、均匀一致。2)、设备、管件外观无加工缺陷、机械性损伤、变形、锈蚀等现象。 3)、设备、管件焊接处焊缝应饱满无夹渣、气泡、虚焊等缺陷,结构牢固。4)、泡沫液储罐为钢制时,其内壁应作防腐处理。 5)、常压储罐应设置液面计、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口、呼吸阀或带控 制阀的通气管;压力储罐应设安全阀、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孔。 6)、泡沫液储罐、泡沫产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铭牌应清晰、牢固,方向标志明显且不易脱落。 7)、泡沫灭火系统所有阀门应有明显启闭标志。 8)、压力储罐、泡沫产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标定的工作压力应不低于系统的工作压力。 9)、各手动机构应灵活、无卡阻。 4、消防泵、潜污泵 1)、泵体各部件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磕碰伤痕、变形等缺陷。表面涂层应平整,颜色应均匀一致。 2)、消防泵体上应铸有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其标志应明显、醒目、清晰。

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标准版)

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0目的 通过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大厦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 3.0职责 3.1专业消防公司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安部、工程部员工协助检查。 4.0工作程序 4.1月度检查、保养 4.1.1检查项目:日探CPF-5L主机、日探CPF-50L主机、消防联动柜、水泵、水泵接合器、1211气体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1、湿式报警阀2、湿式报警阀3、湿式报警阀4、湿式报警阀5、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排烟及加压送风系统、流水制、破玻、警铃、事故照明、消

防广播、排烟阀、消防栓、消防对讲电话、压力表、烟感、温感。 4.1.2检查内容: a.日探CPF-5L主机、日探CPF-50L主机:各部件是否完好,能否正常投入使用,卫生是否良好。 b.烟感器: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按5%比例喷烟测试报警。 c.温感器: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按10%比例加温测试报警。 d.手动报警:a、消防电话:检查电话插孔是否良好,按10%比例通话测试: f.玻玻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完好无损,按10%比例测试报警。 g.消防广播:检查各楼层喇叭安装是否牢固,按5%比例测试音量效果。 h.正压送风阀:检查安装是否牢固,窗页有无积尘,零部件是否完整,开启/关闭是否良好。 i.应急照明:检查灯箱安装是否牢固,灯箱面有无积尘,电源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j.正压风机、排烟风机、送风机、排风机:各项设备能否按设计要求在消防中心启动(或停止),运行是否正常;有关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器材设施检查维护要求

消防器材设施检查维护要求 一、工作要求 熟悉各类消防器材设施的位置,检查时对照检查登记表,做到无漏检,检查标签上清楚地签上检查日期和检查人的全名,缺陷及处理情况在检查登记表上清楚、如实填写。保证全厂消防器材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发现的缺陷要当天处理,不能当天处理的缺陷要报告给安健环分部。 安健环分部对现场消防器材设施检查维护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维护不合格项属于人为漏检、提前签卡等行为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二、灭火器检查要求 1、灭火器箱检查要求 (1)配置灭火器箱的地方要在明显处张贴灭火器指示牌(高1.7m左右),灭火器指示牌应正确指示灭火器存放位置,并且保持清晰、整洁; (2)灭火器箱应完好的摆放在阻塞线内,箱体保持颜色鲜艳无严重褪色、损坏等问题; (3)灭火器箱阻塞线应保持清晰,阻塞线内禁止摆放任何其他无关物品; (4)灭火器箱及箱内瓶体都应有清晰的编号,灭火器瓶身上应写上出厂日期。 2、CO2灭火器检查要求 (1)钢瓶身油漆保持完好,钢瓶身无锈迹,瓶身生产商标及使用说明图案文字清晰; (2)钢瓶外观无撞击、刮损痕迹,不变形,钢瓶底座无严重锈蚀; (3)压把保险销、保险线及铅封完好,瓶身重量无明显减轻; (4)喷筒、金属导管护套无破损,喷射导管无裂纹、老化,金属导管能转动自

如; (5)推车式CO2车轮能灵活转动; (6)首次出厂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使用生产出厂日期的五年;再充装后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充装日期的两年。 3、水基型灭火器检查要求 (1)钢瓶身油漆完好,钢瓶身无锈迹,瓶身生产商标及使用说明图案文字清晰; (2)瓶身外观无撞击、刮损痕迹,不变形,钢瓶底座无严重锈蚀; (3)压把保险销、保险线及铅封完好; (4)压力表指针指示压力应在正常工作压力区域(绿色区域),压力指示不能过高或过低(黄色区域为压力过高、红色区域为压力过低); (5)喷射导管无裂纹、老化,喷嘴或喷枪无破损; (6)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车轮能灵活转动,喷枪端阀门在常开位置; (7)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使用生产出厂日期的两年。 4、干粉灭火器检查要求 (1)钢瓶身油漆完好,钢瓶身无锈迹、瓶身生产商标及使用说明图案文字清晰; (2)瓶身外观无撞击、刮损痕迹,不变形,钢瓶底座无严重锈蚀; (3)压把保险销、保险线及铅封完好; (4)压力表指针指示压力在正常工作压力区域(绿色区域),压力指示不能过高或过低(黄色区域为压力过高、红色区域为压力过低); (5)喷射导管无裂纹、老化,喷嘴无破损; (6)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车轮能灵活转动,喷嘴端阀门应在常开位置; (7)首次出厂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使用生产出厂日期的五年;再充装后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充装日期的两年。 三、消防应急照明灯检查要求

单位日常消防设施检查表

是否完好有效检查人备注时间消防设施(消火 栓、灭火器、疏 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灯) 1月1日 1月2日 1月3日 1月4日 1月5日 1月6日 1月7日 1月8日 1月9日 1月10日 1月11日 1月12日 1月13日 1月14日 1月15日 1月16日 1月17日 1月18日 1月19日 1月20日 1月21日 1月22日 1月23日 1月24日 1月25日 1月26日 1月27日 1月28日 1月29日 1月30日 1月31日

是否完好有效检查人备注时间消防设施(消火 栓、灭火器、疏 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灯) 2月1日 2月2日 2月3日 2月4日 2月5日 2月6日 2月7日 2月8日 2月9日 2月10日 2月11日 2月12日 2月13日 2月14日 2月15日 2月16日 2月17日 2月18日 2月19日 2月20日 2月21日 2月22日 2月23日 2月24日 2月25日 2月26日 2月27日 2月28日 2月29日

是否完好有效检查人备注时间消防设施(消火 栓、灭火器、疏 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灯) 3月1日 3月2日 3月3日 3月4日 3月5日 3月6日 3月7日 3月8日 3月9日 3月10日 3月11日 3月12日 3月13日 3月14日 3月15日 3月16日 3月17日 3月18日 3月19日 3月20日 3月21日 3月22日 3月23日 3月24日 3月25日 3月26日 3月27日 3月28日 3月29日 3月30日 3月31日

是否完好有效检查人备注时间消防设施(消火 栓、灭火器、疏 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灯) 4月1日 4月2日 4月3日 4月4日 4月5日 4月6日 4月7日 4月8日 4月9日 4月10日 4月11日 4月12日 4月13日 4月14日 4月15日 4月16日 4月17日 4月18日 4月19日 4月20日 4月21日 4月22日 4月23日 4月24日 4月25日 4月26日 4月27日 4月28日 4月29日 4月30日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版)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机构名称 检测机构资质 报告日期

说明 1、本报告书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由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按照规定的式样制作。报告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填写的,应在空白处填写“无”。 2、本报告书包含封面、《检测报告汇总表》、《检测报告记录表》及检测现场照片。每份报告书应按顺序编写页码,在“共页第页”处分别填写总页数、页码,如:“共6页第2页”。 3、本报告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审核确认,并加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印章、骑缝章。 4、《检测报告记录表》内的“检测结果”应当载明所检查测试的设施所在具体位置、名称及编号、型号、数量等,并客观记录其运行的具体数据(值)或状态,根据实测记录给予“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判定。 5、应在《检测报告汇总表》的检测情况汇总及结论栏内要写明《检测报告记录表》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和内容的编号及不符合情况描述,并对单项项目给予“合格”“不合格”判定。 6、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应使用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全程记录检测过程并生成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唯一编码。 8、委托单位可使用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报告唯一编码查验报告真伪。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无唯一编码或查验报告内容与纸质报告内容不一致的,均视为虚假报告。 9、本报告书一式三份,一份本机构存档,一份送委托单位,一份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编制人:

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规范

1. 目的 规范各消防设备日常检查和测试工作,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及隐患,确保各类消防设备性能良好,正常运行,依据消防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及内容 2.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的技术要求、方法、流程及检查频次,适用于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测试。本规范未涉及的消防设备,其检查和测试可参照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 2.2 检测方法 2.2.1外观检查 2.2.2(控制柜、按钮)手动测试 2.2.3(消控中心)远程测试 2.2.4 联动测试 2.3 检测设备 序号系统类别设备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声光报警、楼层显示器、手动报警按钮、红外火焰探测、声光报警器 2 自动灭火系统喷淋头、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组、消防水泵、消防稳压装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气体灭火系统 3 消火栓系统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消防栓报警按钮、灭火器 4 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室内步行街气动窗或移动天窗 5 应急广播与照明消防广播、应急照明 6 安全疏散设施智能疏散指示标识、防火门、防火卷帘 7 其他消防电话、消防电源、水炮

2.4检测频率及范围 各项目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须每季度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测试: 1)地下部分(停车场、设备间、库房):每季度检测的消防设施设备数不得少于总数的25%,以防火分区为单位的联动测试不能相连且不得少于总数的25%; 2)室内步行街(商户、公共区域、设备间、管井):每季度检测的消防设备不得少于总数的25%,步行街一至四层均应抽测且必须平均分布; 3)主力店:每季度联动测试须覆盖不少于防火分区总数的25%;其他方式测试的消防设备须确保每个主力店、每个防火分区抽测不少于总数的25%; 4)以上测试须确保全年覆盖所有消防设备。 2.5 检测时间要求 1)消防设施设备单点测试时间安排须遵循以“不影响正常运营“为原则; 2)已开业项目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测试时间安排 序号系统类别设备 1 地下室商户测试时间宜在闭店后30分钟开始 2 地下室停车场测试时间宜在闭店结束后1小时开始 3 室内步行街区域 (含主力店) 测试时间宜在次日清晨7点-9点间进行 3)新开业项目步行街联动测试须在清晨7点-9点进行。 3. 职责与组织 3.1职责 1)地方商管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消防设备检测,物业部、营运部配合实施; 2)安全品质部负责监督检测计划、问题整改的实施,对测试及整改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3.2 组织与分工 地方商管公司须安排专人、专岗组成消防设备设施检测小组,检测小组由指令员、测试员、消控员、监护员四个岗位组成: 3.2.1 指令员:由工程部经理担任工程部弱电主管配合。负责消防检测流程中所有测试指令的发出,反馈信号的确认,紧急处理措施的制定以及与测试区域的相关主力店、商铺的协调工作。 3.2.2 测试员:由弱电技工或维保单位人员担任。负责模拟火灾现场情况,如模拟烟雾、

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标准

消防验收标准 目录 前言……………………………………………………………………………………II 01、范围 (1) 0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03、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1) 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05、水灭火系统 (13) 06、气体灭火系统 (30) 07、防排烟装置 (47) 08、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49) 09、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51) 10、防火卷帘、防火门 (52) 11、资料 (58) 12、检验规则 (59) 13、检测结果处理 (60) 前言 本标准共分13章,适用于7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等。 本标准中如有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不符之处,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星旭东、火花、李芳、董国才、丁曼、高琳、高先伟、韩玉平。 本标准从2002年03月01日起实施。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工业和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后的竣工检验、质量评比检验及系统的定期检验、特殊检验。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消防设施评定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DJ8—79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范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52—83 工业及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3.1 系统单位产品及项目,按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关键项)、B类(主要项)、C类(一般项)。 3.2 A类(关键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报警及信号有反馈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喷水灭火及信号有反馈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 防排烟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设施能防烟或排烟及信号有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 联动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实施设计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系统联动,并有信号反馈显示。 3.3 B类(主要项) 可能间接影响系.统基本功能稳定可靠性的辅助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或者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和项日特性不存在严重缺陷。 3.4 C类[一般项) 可能间接影响系统辅助功能稳定可靠性的必要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或者单位产品一般质量和项日特性不存在缺陷。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 系统布线 4.1.1 管路加固措施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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