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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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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实施细则.doc

liao××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行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强化岗位监督和约束,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易发风险岗位。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分为管理类关键岗位及操作类关键岗位。

(一)管理类关键岗位

总行部门正、副总经理;分(支)行正、副行长及行长助理;二级支行行长;分(支)行财会部经理;分(支)行公司银行部经理及个人银行部经理。

(二)操作类关键岗位:

对公客户经理岗、个人客户经理岗、财务核算岗、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岗、印章管理岗、清算岗等。

详见附件一《××银行关键岗位一览表》。

第二章岗位轮换

第三条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岗位轮换实施

(一)总行部门正、副总经理;分(支)行正、副行长及行长助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由总行人力资源部报行务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分(支)行委派会计主管、授信审批官、财会部经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由总行人力资源部及总行条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分(支)行公司银行部经理、个人银行部经理、二级支行行长等管理类关键岗位、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由各分(支)行自行组织实施。原则上在本机构、本部门进行,通过在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岗位轮换。对个别特殊岗位在本机构内轮换确有困难的,由所在机构提出申请,经总行人力资源部同意并进行统一调配后,可进行跨机构轮换。

(四)总行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由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第五条岗位轮换期限

(一)定期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根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共3个档次:4年1次、3年1次、2年1次。1、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

(1)在同一机构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4年的分行正、副行长及行长助理,必须进行轮岗;

(2)在同一机构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3年的支行正、副行长及行长助理;总行部门正、副总经理;分(支)行财会部经理、公司银行部经理及个人银行部经理,必须轮岗。

(3)2年1次:在同一机构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的委派会计主管、授信审批官,必须进行轮岗。

2、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

(1)在同一机构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财务核算岗……(供参考,待完善)

(2)2年1次:在同一机构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的: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岗、密押岗、授权岗、外汇控制文件经办岗、事后监督中心经办岗、清算岗、对帐岗、空白卡保管岗、作废卡保管岗……必须轮岗(供参考,待完善)

(3)因客户经理岗位特殊性,其岗位轮换受到一定制约,为此,客户经理岗位轮换采取每3年更换1次管户的方式进行。

(二)不定期轮换。

1、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2、因特殊原因,纪检监察和内控合规部门提出须轮换岗位的,应立即轮换岗位。

因改革需要,部分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名称变动,若工作内容大部分未改变者,一直在这些内设机构或岗位工作的员工视同一直在同一内设机构或同一岗位工作,亦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

进行岗位轮换或岗位分工调整。

第六条岗位轮换流程

(一)制定岗位轮换计划

1、总行部门正、副总经理;分(支)行正、副行长及行长助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的年度轮岗计划由总行人力资源部拟定并报送行务会。计划确定后抄送合规部、审计部备案。

2、分(支)行委派会计主管、授信审批官、财会部经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的年度轮岗计划由总行人力资源部及条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抄送合规部、审计部备案。

3、分(支)行公司银行部经理、个人银行部经理、二级支行行长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及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客户经理除外)的年度轮岗计划,由各分(支)行自行制定,报送总行人力资源部、合规部、审计部及条线主管部门备案。

4、分(支)行客户经理管户轮换计划由各分(支)行自行制定,报送总行人力资源部、合规部、审计部及条线主管部门备案。

5、总行部门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的年度轮岗计划,由部门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此基础上,人力资源部制定总行关键岗位人员的年度轮岗计划,抄送合规部、审计部备案。

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岗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于每年1月底前报。

(二)岗位轮换通知

做好轮岗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轮换通知以《××银行员工岗位轮换通知书》(附件二)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工作。(三)落实交接手续

轮岗人员在离岗换新岗时,应在部门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办理交接手续,并对所交物品等进行造册登记,由交接双方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因工作需要,也可由分(支)行指定相关专业部门派出专人负责监交工作。

第七条岗位轮换离岗审计、检查

(一)审计、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

所在机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各项经营指标反映是否真实合理;对前任及其本人任期内发生的重要问题或风险事项是否积极解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费用开支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是否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越权行为;有无渎职及其他过失行为等。

2、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

是否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授权,有否越权、违规操作和失职行为;经管的业务是否正常,各类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岗位制约是否到位;有否隐瞒、漏报的风险隐患;有否其它履职不当行为等。

(二)审计、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不同情况,安排对轮岗人员进行离任审计或离岗检查,并形成审计或检查结论。

1、总行部门正、副总经理;分(支)行正、副行长及行长助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由总行审计部负责离任审计。总行审计部门根据总行人力资源部通知,根据具体情况专门组织审计力量对轮岗人员实施离任审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后,

及时出具书面报告。向轮岗人员提出审计事实确认书,由轮岗人员签字确认,通报审计结果。根据审计结果,决定是否再进行专项检查、审计。

2、分(支)行委派会计主管、授信审批官、财会部经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由分(支)行、总行条线主管部门负责对轮岗人员实施轮岗检查,并出具《××银行岗位轮换检查报告》(附件三),归档留存。

3、分(支)行公司银行部经理、个人银行部经理、二级支行行长等管理类关键岗位,总行部门、分(支)行操作类关键岗位(客户经理除外),人员岗位轮换,由分(支)行、总行各部门自行负责对轮岗人员实施轮岗检查,并出具《××银行岗位轮换检查报告》,归档留存。

4、分(支)行客户经理管户轮换由总行条线主管部门负责人检查,并出具《××银行客户经理管户轮换检查报告》(附件四),归档留存。

审计、检查结束后,发现异常情况的,经进一步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根据《南昌市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给予轮岗人员相应处理。

第八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九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机构的原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须经总行人力资源部批准,在执行强制休假和实施离岗审计后,轮换期限最长可延期1年。第三章强制休假

第十一条强制休假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并派员接替工作,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关键岗位人员应实行强制休假。

(一)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实行岗位轮换。

(二)为强化管理、防范风险而进行的专项安排。

1、经手的资金、账务、项目等出现异常的;

2、个人行为表现异常,工作质量较差的;

3、有风险隐患、案件线索举报的;

4、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其它情形。

(三)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

(四)其它工作需要。

第十三条强制休假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

1、总行部门正、副总经理;分(支)行正、副行长及行长助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制休假方案,由总行人力资源部拟定,报分管行领导批准。批准后的方案抄送合规部、审计部备案。

2、分(支)行委派会计主管、授信审批官、财会部经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制休假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及总行条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报分管行领导批准。批准后的方案抄送合规部、审计部备案。

3、分(支)行公司银行部经理、个人银行部经理、二级支行行长等管理类关键岗位、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制休假方案按岗位层面,由分(支)行自行制定,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及条线主管部门备案。

4、总行部门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制休假方案,由部门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此基础上,人力资源部制定总行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制休假方案,抄送合规部、审计部备案。

方案应包括休假时间、代职安排、工作交接、离岗审计方式等内容,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

(二)强制休假通知

在实施强制休假前一天下班前,以《××银行员工强制休假通知书》(附件五)书面形式通知强制休假人员,并落实代职人员。为确保实施效果,在强制休假决定正式公布前,有关机构和知情人要严格保密。

(三)即时办理交接手续

组织实施机构按有关规定办理强制休假人员与代职人员的交接手续并限期离岗,未经组织实施机构许可,强制休假人员在强制休假期间须暂停行使职权,不得返回工作岗位,也不得向行内机构和人员发出任何工作指令或处理有关工作。交接工作在指定专人的监督下实行。必要时监审部门可对强制休假人员的经办业务和钱账实行先封存后交接。

第十四条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检查

(一)审计、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

所在机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各项经营指标反

映是否真实合理;对前任及其本人任期内发生的重要问题或风险事项是否积极解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费用开支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是否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越权行为;有无渎职及其他过失行为等。

2、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

是否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授权,有否越权、违规操作和失职行为;经管的业务是否正常,各类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岗位制约是否到位;有否隐瞒、漏报的风险隐患;有否其它履职不当行为等。

(二)审计、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不同情况,安排对强制休假人员进行离岗审计、检查,并形成审计或检查结论。

1、总行部门正、副总经理;分(支)行正、副行长及行长助理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

总行审计部根据总行人力资源部通知,根据具体情况专门组织审计力量对强制休假人员实施离岗审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后,及时出具书面报告。向休假人员提出审计事实确认书,由休假人员签字确认,通报审计结果。根据审计结果,决定是否再进行专项检查、审计。

2、分(支)行委派会计主管、授信审批官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离岗检查,由总行条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出具书面《××银行强制休假顶岗检查报告》(附件六),归档留存。

3、总行部门、分(支)行操作类关键岗位人员,分(支)行财会部经理、公司银行部经理、个人银行部经理、二级支行行长等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检查由分(支)行、

总行条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并出具书面《××银行强制休假顶岗检查报告》(附件六),归档留存。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审计、检查期间,审计、检查部门有权要求强制休假人员随时回行提供有关资料或进行必要的情况说明。强制休假人员应当保持通畅联系,按要求配合做好有关离岗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审计、检查结束后,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强制休假人员,由各分(支)行办公室、综合部通知其回行办理销假手续,继续回原岗位工作;不适宜回原岗位工作的,则调离;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依据根据《南昌市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强制休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含),强制休假按照实际离岗天数抵扣当年带薪年休假,超出年休假按年休假处理。强制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四章管理监督

第十八条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十九条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由总行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合规部、总行条线主管部门及各分(支)行分工负责。

各分(支)行应建立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台账,进行维护和管理,管理台账每半年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一次。

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与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台账,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指导与

监督总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进程。

总行条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人员的离岗检查,指导与监督各分(支)行相关条线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进程。

总行合规部负责全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的执行检查工作。

总行审计部负责指导全行管理类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的离岗审计。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分(支)行、部门或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强制休假或不配合审计人员工作的;

(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强制休假交接手续或故意拖延交接时间的;

(三)员工在强制休假期间未经许可,擅自回到行内或自行外出旅行以及不能保证与行内正常联系的;

(四)除指定的监审人员外,擅自开拆强制休假人员钱账封条的;

(五)审计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六)审计人员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根据《南昌市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情节严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一条各分(支)行、总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强制休假和轮岗工作的责任人。对因未按规定实施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而出现工作过失或发生案件的,要追究有关直接和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总行人力资源部要定期对总行部门、分(支)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因违反本规定发生案件或导致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

XXXXXXXX有限公司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公司在岗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连续工龄当年满1年、10年、20年的,从到期的下月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 三、职工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奖金按所在单位当月的考核比例计发,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上岗工作餐等岗位性特殊津贴和福利。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若在休年休假后,再请病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3. 凡有哺乳假(不含生育假)和工伤假职工,其假期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若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 凡属受开除公司籍留公司察看期间的人员;受刑事、治安处罚拘留人员,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 若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患病时,其年休假天数不能顺延,病休天数仍作为年休假计算。年休假期满后仍需休病假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六、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必须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根据当年工作、生产的具体情况和职工在每年初拟订的年休假计划,统筹合理安排职工休假。 一线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应充分利用设备检修、待料等停产期间,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因工作需要实在无法安排职工休假的,经本人认可,根据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由二级单位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公司原则上不对各单位单独审批年休假工资报酬。 八、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在所跨年度内必须安排年休假。 九、职工应服从组织的计划安排休年休假,各单位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要做好记录;对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本人自愿不休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修改)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津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内所指的“正式员工”为公司已经正式录用的员工。计件工时制人员、临时工(保安员、公共卫生员)、外聘人员、试用期人员依照约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以上员工的假期管理。 二、假期类别 1、员工公休假 员工每周休息两天,特殊岗位按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休息日。 2、法定假期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国际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3、请、休假 1)员工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休假、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或休假首先填写请假单,按公司规定事先获得批准,在工作安排处理完后,方可离开。 B:凡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准假。 C:申请休假员工应将审批确认的《请假单》,交回部门考勤员,月末由考勤员交人力资源部。 D:需要请假时,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如病情严重或其它紧急情况不能预先办理正常手续者,可电话代请,但请假本人必须在请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旷工。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备查,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E:请假审批权限 页脚内容1

F:请、休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4、各类假期具体规定 1)事假: A: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B:员工请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 C:员工请事假,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 D: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病假: A:凡因伤、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章的病休证明方可,否则病假不予批准。 B:员工请病假3日以上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依据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请病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C: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停止工作病假 超过十四天,需向公司申请长期病假,经公司批准方能生效,否则按旷职处理。 D:员工休长期病假期间不再享受各种津贴。 E:员工休超过14天的病假,逢节假日连续计算。 F:员工病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3)婚假: A: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3天婚假;晚婚员工(女性满23周岁、男性满25周岁结婚)可增加4天婚假。 B:员工休婚假需凭结婚证,需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月内休完。(结婚登记日以颁发的结婚证书日期为准)C:员工婚假必须一次休完。 D:员工休婚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 页脚内容2

信用社(银行)员工强制休假暂行办法

信用社(银行)员工强制休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省信用社(银行)内部控制建设,强化监督制约,防范道德和操作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银行业监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信用社(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强制休假是指信用社(银行)以随机和突然的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重要岗位员工休假,达到强化内部监督,防范内控风险,促进信用社(银行)稳健发展的目的。 第三条信用社(银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强制休假工作。 第四条强制休假范围包括会计、出纳、储蓄、信贷、经费、资金调剂、资金清算、资产管理、计算机科技管理、计算机操作管理、银行卡管理、货币市场、票据等业务岗位经办员工及相关管理岗位员工。 (一)业务岗位经办员工。 1、会计岗位。主要有会计主管、会计接柜员、记账员、复核员、票据交换员、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联行记账员、复核员、编押员、经费会计、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员工; 2、出纳岗位。主要有收款员、复核员、管库员等岗位员工; 3、储蓄岗位。主要有储蓄员、复核员、综合柜员等岗位员工; 4、信贷岗位。主要有信贷员(业务员)、客户经理、资产管理等岗位员工; 5、资金调剂及资金清算岗位。主要有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资金调剂和资金清算部门的会计核算及复核、通存通兑业务及复核、联行业务及复核、前置机系统业务主管及管理员、档案管理等岗位员工;县级联社负责资金管理工作的员工; 6、单位认为有必要强制休假的其他岗位员工。 (二)管理岗位员工。包括机关(机构)中层人员,信用社(银行)主任、内勤和外勤主任,农村合作银行支行行长、副行长,分社(分理处、储蓄所)负责人等。 (三)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网络等部门的相关岗位员工。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总结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总结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总结

抓落实控风险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年,在×银监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行紧紧围绕省局和×分局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行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年初,×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年度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银监局和×分局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

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月底,全行已有×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与员工稳定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假原则 安排员工带薪年假,应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行、保证公司业务管理工作不增加额外成本为原则。 第三条带薪年休假条件 (1)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期限标准按员工参加工作年限统一划分; (2)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3)员工入公司不满1年的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入职后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办法为:(入职后当年度在公司剩余天数)÷365×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四条带薪年假标准 (1)带薪年假期限 连续工龄10年(含)以下的,休假期限为5天;

连续工龄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休假期限10天;连续工龄20年以上的,休假期限15天; (2)员工工龄年限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期。 第五条带薪年假的审批流程与权限 (1)带薪年假有员工个人提出休假计划,填写《员工年假审批表》,由所在部门经理及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交行政部备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申请带薪年假应经总经理同意后,填写《管理人员年假审批表》,报业务区总经理批准,交行政部备案。 (3)申请年假须提前20天递交《年假申请表》,并安排好本职工作。 (4)原则上当年休假应批准其一次性休完,如确因工作需要,报备行政部后主管领导有权根据明确的工作计划安排将年休假拆分为最多不超过三次,分批次休完。 第六条员工出勤业绩考核与带薪年假期限 (1)对符合带薪年假条件的员工,上年平均出勤率必须达到85%,并按规定全面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上年平均出勤率70-80%以内者,减扣带薪年假期限50%;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 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在册职工。 3 职责 管理部 3.1.1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制订。 3.1.2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假期。 3.1.3假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工资待遇的发放。 各单位 按权限审核审核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将缺勤人员情况及请假的原始凭证报管理部。

公司领导 按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假期。 4 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 4.1.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1 新年,全体公民放假1天(1月1日); 4.1.1.2 春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4.1.1.3 清明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1.4 劳动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5月1日); 4.1.1.5 端午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1.6 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1.7 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1.1.8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4.1.1.9 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四)。 4.1.2以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探亲假 4.2.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若其配偶与职工团聚居住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4.2.2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探亲假按以下办法执行: 4.2.2.1 现役军人,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的,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审核、公司批准,可给予探亲假。 4.2.2.2 现役军人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与配偶团聚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 4.2.3未婚职工或离异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2.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包括养父、养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四年给假20天,可分两次休假(四年内任何一年均可享受),但往返路费只给报销一次。 4.2.5 从玉柴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自调入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请探亲假。 4.2.6 符合上述条件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路程单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以南宁、北海、玉林为中心),而且不能够利用双休日同家人团聚的。 4.2.7归侨、侨眷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强制休假制度

银行强制休假制度 为加强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和各类案件发生,防范金融风险,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会计主管、微机管理员、重要凭证管理员、贷款业务客户经理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休假,特殊情况可强制性休假。具体规定如下: 一、休假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休假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二、对强制休假的人员,休假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强制休假期间个人待遇不变。强制休假期间,风险合规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十五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强制休假对象审计不及时,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案件或不按审计程序、走过场,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反映问题避重就轻的,将追究审计人员责任。 三、对顶岗代班人员在代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监守自盗而引发责任事故和案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四、休假待遇 (一)参加工作满一年至十年者,每年休假5天;参加工作满十一年至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二)以下人员不享受本休假待遇: 1、脱产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 2、凡一年以内,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如当年休假后又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下年度不享受公休假待遇; 3、停职检查或受行政、刑事拘留者。 (三)享受公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探亲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分两次使用。公休假不能跨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加强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明确各类假期和请假程序以及准假权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定依据 第2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章管理部门 第4条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请假和休假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5条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全部员工请假和休假的统一管理。 第6条行政部要如实反映员工的休假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汇总前一个整月的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的员工请假单作 为薪金发放、员工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公休假 第7条公休假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与周休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8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 天)。法定假日遵守国家规定,具体休假时间依公司通知为准。 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日休假的,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公司安排员工串休和轮休。 第9条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七章事假 第10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送行政部备查,方可休假。第11条员工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审批单”,否则按旷工 处理。 第12条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 第13条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日。单次事假3日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日者,须经总经理特批,否 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第15条员工每请事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100%扣除本人工资。 第八章病假 第16条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 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17条请病假2天(含2天)以内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2天以上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斩断证明。否则按 事假处理。 第18条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1)员工每休病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50%扣除本人工资。 2)员工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1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间工资。第九章工伤假 第19条工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20条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报销医疗费和住院费。 第21条工伤休假一般最长为12个月;工伤事故发生后,也可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第十章婚假 第22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 天婚假。 第23条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24条再婚的可享1天婚假。

农商行强制休假暂行办法

XXX 农村商业银行强制休假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健全本行内部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确保本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内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行的实际,特制订本暂行办法。第二章实施强制休假制的重要性 第二条强制休假制,是内控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内部监控,防范内生性风险有效手段。实行强制休假制,可以及时发现和有效预防各类违规违纪案件,因此,各级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强制休假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支行行长要结合具体情况亲自负责,严格把关,切实抓好落实。 第三章强制休假的对象 第三条总行机关部(室)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技术人员,总行会计员、出纳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 第四条辖内基层行正副行长、主管会计、农贷会计、客户经理、出纳、记账员、上机操作员、信贷员。 第四章强制休假的时间规定 第五条凡属强制休假的对象,每一个年度原则上对其实行一次强制离岗休假制。 第六条实施强制离岗休假的时间一般掌握在5 至10 天。 第五章强制休假的操作规定 第七条强制休假制实行分级负责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总行机关正副经理、各支行正副行长和总行机关其他人员的强制休假由总行领导班子统一组织实施;基层支行其他人员的强制休假由各支行组织实施。 (二)强制休假实行临时决定制。知情人不得提前告知任何人员。在

确定强制休假人员后,有关领导应当天找其谈话,当天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当天离岗休息。期间,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安排离岗休假人员到原岗位上班或代班。 第六章强制休假的检查内容 第八条在强制休假期间,由稽核部或基层支行组织工作组对实施强制休假人员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 面报告总行。 第七章强制休假期间的有关待遇规定 第九条凡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原则上休假期的一半使用年休假冲抵,其他一半实行奖励休假(休假时间按公休处理)。第十条不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一半实行奖励休假,另一半调换其他公休时间冲抵。 第十一条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按现有制度执行。 第八章强制休假应注意的事项 第十二条对在强制休假期间经检查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或不适宜担任重要岗位的人员,必须立即给予撤换,并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要科学合理调度人员,既要执行强制休假制,又要落实好其他各项内控制度,切不能顾此失彼,影响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强制休假的具体休假时间、人员,各支行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第十五条各支行要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员工的强制休假工作,否则,出现问题从严追究社行长的责任。 第十六条各支行要建立强制休假登记簿,以备检查。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XXX 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总结

抓落实控风险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年,在×银监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行紧紧围绕省局和×分局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行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年初,×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年度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银监局和×分局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月底,全行已有×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范意识。×行注重将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抓教育、抓引导,抓防范。今年以来,×行开展各种警示教育×场次,组织全行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要求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例,用鲜活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定期分析案防工作情况。一是将案防工作常态化。通过晨会、周会、行务会等形式,讲案防、说安全,时刻提醒员工合规操作。二是组织召开案件防控联席会,及时传导监管部门案防工作精神,加强政策传导和风险提示,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各项案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案防经验信息交流。在内网上专门设立学习交流专栏,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思想认识交流,达到了总结提高的目的,保证了案防工作的整体效果。 (四)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全员学习、开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进行,进一步转变了员工的思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控执行力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是案件防控的关键。今年以来,×行以强化规章制度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为突破口,抓好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经营合规化、工作标准化。 (一)完善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今年以来,×行以内控管理中案防要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在业务流程管理和控制环节提出防范案件风险的要求,通过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努力实现违规违纪风险的提前消除,将案防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两张皮”问题。坚持每月自查,监事会每季度抽查,半年总行考核通报,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重点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履行案防工作职责,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草稿1) 一、总则 为维护员工的休假权利,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年休假期限 1、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

以上的; (3)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员工已享受带薪休假后,年度内又出现(1)(2)(3)情况的,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休假。 4、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以个人档案记载为准。 每年12月31日前对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进行确认。累计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尾数满半年的按1年计算。 三、年休假的申请 1、一般员工的年休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管的年休假由总裁批准。 2、申请休假时,需至少15天填写《休假申请单》,并注明是带薪休假,由本部门负责批准后,到行政总监或者总裁处备注确认。 3、部门负责人须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安排,以不耽误工作原则,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4、行政总监确认完后,转到行政文员处存档,并计入当月考勤。 5、公司可根据生产或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6、因工作原因当年度没有休完的,在下年度的春节期间给予带薪补齐。 四、附则 1、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报总裁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

抓落实控风险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2014 年上半年,在市分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行紧 紧围绕市分行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年初,我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 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年度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我银监局和上级行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 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我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我行案防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 际上却最容易被忽 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 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我 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我月底,全行已有10 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XX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规定如下: 第一条享受资质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并有一年度完整出勤记录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 第二条年休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第三条员工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根据进入集团及各公司入职登记资料计算。如要求以往工作年度累计计算的,必须提供与以往工作经历有关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原始证明材料(如: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前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就业登记等证明材料);员工不如期提供本条款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全部证明材料的,其累计工作时间自入本公司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员工年休假以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算周期。 第五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当年度在本公司服务时间折算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度未休的年休假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给予补偿。折算方法: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员工拟于2011年6月23日离职,则本年度在公司服

务174天,若其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则2011年度年休假标准为5天,所以2011年度该员工离职前在本公司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为:174÷365×5=2.4(天)。去除不足1天部分,该员工离职前可享受年休假为2天。 第六条休假办法 (一)春节除法定假、公休假外,其它放假天数作为统一安排的年休假天数,抵扣当年度(指公历)年休假天数。 (二)、除当年公司已安排的年休假外,剩余的年休假天数原则上安排到下一年度休假,以便正确计算和管理年休假天数;若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下年度休假的,不允许再转入下个年度合并使用,应在年终结算时根据《亨通集团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集团发[2012]2 号)文件规定给予员工年休假补助。 (三)、若 2013 年度员工已休完当年度全部年休假的(含 2012 年留存),则 2014 年度除公司安排的年休假(如春节)外,不再安排年休假;2014年度剩余年休假应安排到 2015 年度休假,以此类推。 (四)公司应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结合员工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计划,尽量结合春节放假及在生产淡季时安排,同一部门不允许多人一起休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应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在工作安排许可的前提下,经公司人资部门审核,相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后休假。 (六)年休假审批权限: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起草,经公司各部门会签完毕,总经理签发,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休假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阜新冀东祥合混凝土有限公司及细河分公司。 第二章假期分类 第三条员工假期类别主要分为十项,分别为法定假、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不定时工作人员淡季串休假。 法定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五)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四条以上节假日为员工法定休假日,按公司规定执行。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时,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基本工资)/21.75; 二、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延长的工作时间由公司安排补休或串休,不支付加班费; 三、公司中层及以上实行年薪制人员不执行本条加班待遇。 第五条年休假 一、因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在生产淡季——冬季集中休假,公司不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实行放假工资。 第六条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时,应于事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在获得批准后进行休假。员工因突发事情,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时,需在休假当日以其它联系方式与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办相关手续。 二、员工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年度内请事假累计不

XX银行强制休假实施细则.

XX农村商业银行强制休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的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业务发展依法合规,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9号和《XX省农村信用社强制休 假制度》(冀信联发[2007]37号,结合XX农商行的实际,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休假是为加强岗位风险控制,有计划地组织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本行重要岗位人员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并相应对其岗位工 作实施业务检查的一种休假办法。强制休假列入员工正常休假范围,具 有一定的强制性。 第三条强制休假坚持“先进行工作移交后离岗,实施业务检查并得出结论,无特殊情况再行上岗”的原则。 第四条强制休假对象。 1.金库管理人员(金库正、副密钥保管人员; 2.出纳岗位人员; 3.综合 柜员制柜员;4.会计岗位人员(包括主管会计、信贷会计、会计;5. 结算岗位人员(包括电子联行、票据交换岗位人员、内部往来岗位人员 以及印、押、证岗位人员;6.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7.

信贷岗位人员;8.电脑系统管理员;9.支行行长及分理处主任;10.计划 财务部、会计结算部经理及相关人员。11.在例行检查、稽核中发现有违 规违纪现象的;12.被群众举报的;13.有其他行为举止异常可能引发违 规隐患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强制休假由总行统一组织,成立强制休假领导小组。强制休假领导小组下设强制休假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地点设于稽核监察部。 第三章实施程序 第六条确定强制休假人员。强制休假人员由总行从符合休假条件的人员中抽取确定,由人事部门和稽核部门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同意 后,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员工所在单位(或部门,并安排有关工作。第七条确定顶岗人员。网点负责人以下人员休假后,由接管组安排人员顶岗; 网点负责人休假后,由接管组组长临时负责。 第八条离岗交接。强制休假通知书发出后,由接管组直接送达应休假人员手中,同时按规定确定顶岗人员后,立即办理强制休假人员离岗交接手续,并 详细填报移交表,交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可顺 延至一个工作日;移交结束后,由接管组对休假人员出具移交事实确认 书,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第九条强制休假审计。被强制休假人员离岗后,由接管组组织稽核监察人员对其任职期间内工作进行重点审计,顶岗人员要对顶岗期间所办理的业务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

抓落实控风险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2014年上半年,在市分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行紧紧围绕市分行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年初,我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年度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我银监局和上级行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我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我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我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我月底,全行已有10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范意识。我行注重将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抓教育、抓引导,抓防范。今年以来,我行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我场次,组织全行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要求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例,用鲜活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定期分析案防工作情况。一是将案防工作常态化。通过晨会、周会、行务会等形式,讲案防、说安全,时刻提醒员工合规操作。二是组织召开案件防控联席会,及时传导监管部门案防工作精神,加强政策传导和风险提示,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各项案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案防经验信息交流。开展学习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_年休假管理办法

年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意义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 1、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3)工作已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4、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 (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第四条年休假流程1、年休假类别 1、员工申请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两周至综合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综合部在相应表格处填写员工可休年休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及表格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分公司假期管理有关办法,结合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渭南市分公司的在岗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章请休假管理 第三条员工因故不能上班,需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应事前书面申请,填写《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请假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第四条员工假期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返回工作岗位。因客观情况确需续假时,应事前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续假期。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第五条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书面办理请假或续假手续的,本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或续假手续,或委托他人代办。 第六条员工请假应有相应证明,对员工请假相关证明资料及审批材料,至少保存1年备查。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各类假条等资料的收集、统计及汇总工作,每月5日前将《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请假单》和《考勤 13

汇总表》交人力资源部。各县分由综合人事岗负责各类假条的收集、统计及保存工作。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县分公司总经理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县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3天及以内的,由县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3天的,由人力资源部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市分公司部门经理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市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经理助理)请假3天及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及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3天的,由人力资源部、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其他员工请假3天及以内的,由部门/县分分管领导审批,3——10天的由部门经理/县分总经理审批,超过10天及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三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九条本办法中的假期指除国家、地方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以外的各类假期,包括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等。 第十条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医疗机构诊疗不适宜工作,建议治疗或休息的,可以核给病假。 (一)病假3天以上的,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10天以上的需有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特殊情况由审批单位根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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