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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外来施工队伍、劳务用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招用的外来施工队是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二条分公司、项目部及负责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有
统一协调、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应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来施工队作业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必须将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安全监督管理之中。要将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
危险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来施工队伍及劳务用工,对发包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分公司、项目部应与外来施工队建立较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形成固定的劳务基地。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个劳务队的情况,要进行清理,原则上同类型作业只能使用一个外包队,且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对不服从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外来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必须立即终止合同或辞退,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
用,严禁外来施工队伍将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二次转包。
第四条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对招用的外来施工队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登记。各分公司、项目部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外来施工队应提交以下安全施工资质证明: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
印件,
3、外来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
格证书复印件
4、外来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5、外来施工队伍按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
件。
第六条分公司、项目部对聘用的劳务用工和施工队必须进
行入厂前三级安全教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与考试。
第七条分公司、项目部聘用的劳务用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
陷。
3、外来施工队主要负责人是外来施工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和有关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并建立记录,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事故整改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文明施工,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第八条外来施工队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进行危险源的辩识,
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同施工人员划分班组及班组安全员组建情况,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审核备案。分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应组织外来施工队和劳务工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及时传达施工安全
情况和安全要求。外来施工队和劳务工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主动向分公司、项目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九条外来施工队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由外来施工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伤者工伤待遇;发生死
亡及死亡以上事故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分公司、项目部及时上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并会同当地安监、公安部门、工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第十条公司对外来施工队及使用劳务用工过程中发生的
安全伤亡事故纳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考核之中,各分公司、项目部对外来施工队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5%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定安全生产抵押金管理办法,按照死亡事故的性质、情节等情况,进行管理。
第二节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外包施工队发生各类事故,根据《项目职工
安全教育制度》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施工队进场时现场工程师,必须及时将进场人员名单通知项目安全环保部,有安全部组织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项目、工区、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告知,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三条承包施工工程的分部负责人,必须按时组织员工参加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学习。队(组)班前会上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使每个员工懂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自我防范,做到三不伤害
第四条调换工种人员必须到项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再经过队(组)安全教育,项目部记录在案后,才能上岗作业;员
工必须自觉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技术学习。
第五条离岗15天以上的员工必须经过项目部、队(组)的安全教育,方能安排工作。
第六条队(组)安全教育内容:
(1 )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违章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措施;
(3)安全、消防、环保装置及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办法。
(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护知识。
第七条处罚
(1 )项目部对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必须列为本单位职工教育计划的内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复岗、转岗等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情况登记台帐,并建立外包施工队班组建设台帐。此项工作项目将纳入安全管理综合量化评估考核
的内容;
(2)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员工上岗的,一经查实,
一次给予外包施工队500元/人?次,年内出现三次,不再允许其承包工程。
第三节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综合量化评估办法第一条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真正落实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
职责,做到谁经营、谁主管、谁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全方位推进我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项目综合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办法的指导思想
以制度有效为原则,结合实际,履职到位为核心,分级管
理,层层负责,杜绝以包代管为主线,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全方位实施施工队安全管理职责的评估与考核。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办法》的有效贯彻与落实,项目成立外包施工
队考核领导小组:
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WHMCMDQG009—2006 1、总则: 为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本单位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参照上级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2、目的: 现结合我司搬迁到新工场的实际,制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以加强对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以及公司所有的对外发包业务(不含外协零件制作等)。 4、管理与职责: 4(1资质 4(1(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资质,主要包括: a(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证明; b(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 c(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d(具有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e(具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f(过去一年的事故情况记录; g(建筑施工、高层外墙清洁等施工作业单位必须持有《广州地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 资质证》和《广州市高层建筑外墙清洁维修作业安全资质认证书》。 4(1(2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由我司对应的发包部门负责,必须作好审查记录,并保留上述资料的
复印件各一份。发包部门必须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合格后,才能与其签定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安全承包 外包单位必须就工程项目对我司进行安全责任承包。工程施工前,我司发包部门必须与外包单位签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防火治安承包协议书》,并到安全保卫科登记备案,未签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防火治安承包协议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4(3安全教育 4(3(1施工前,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知识、我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消防禁烟制度以及针对我司安全防火、治安防范特点的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受教育的 1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WHMCMDQG009—2006 施工人员必须在《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4(3(2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加或更换施工人员的,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 4(4安全检查 4(4(1外包施工单位携带到甲方场地施工的设备设施(包括移动电器工具)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接受我司安全检查人员按《外包施工安全检查日检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不合格的设备设施禁止进场使用。 4(4(2施工前,我司发包部门负责通知施工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外包施工单位我司发包部门和施工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三方都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作业区域的明显位置悬挂《建筑施工项目标识牌》。 4(4(3施工作业过程中,我司发包部门必须负责对工程施工和外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按《外包施工安全检查日检表》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发包部门要作好检查及整改记录。 4(4(4 检查周期: 类别负责部门/人员周期备注 工程项目现场监护人日常检查不少于1次/天 (发包部门)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简易版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简易 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 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 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 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 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 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
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
安徽xx发电有限公司 外包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包工程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理清管理界面,简化工作流程,达到外包工程管理高效、流畅、简洁、规范的目的,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工程项目的界定: 1、生产类外包工程项目:检修工程(包括大修、小修、公用系统大小修、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大修、特殊项目)、维护项目、技改项目及以上项目中所需的劳务合同。 2、基建类及(包括小型基建)工程项目; 3、铁路代维护、通信线路维护等管理类外包工程项目。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是全公司生产类外包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工程部是全公司基建类(包括小型基建)外包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计划经营部是全公司铁路代维护、通信线路维护等管理类外包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类外包工程项目。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总经理:负责批准年度外包工程项目计划、立项申请、施工单位推荐、合同会签、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外包工程项目计划、立项申请、施工单位推荐表、合同会签表、工程结算单,负责批准资金支付表、质保金单。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是外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报外包项目的立项申请;招(议)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招议标邀请函)的编写;组织招(议)标及合同谈判;签定技术协议,办理合同会签;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及监督;负责办理付款及结算手续。 第八条计划经营部:是外包工程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单位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参加外包工程的招(议)标及合同谈判;合同会签结束后负责盖章并留存正本。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土建外包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认定、审核,对土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全面负责,参加土建工程质量及工程量的检查验收,负责土建类工程量的审核及认定。 第十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外包队伍的安全资质、安全措施进行审查,负责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费用审核、支付及结算。 第十二条监审:负责对外包项目合同招投标过程及合同谈判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检修维护部:是外包工程实施的具体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全面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分段验收及工程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来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外包单位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承担公司外包工程项目从事施工作业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外包单位与公司在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必须符合本公司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有项目承包合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外包单位应配备在公司进行施工作业所需要的安全用具、所用机械设备设施、生活物品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第五条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外包单位对其单位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是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 第三章安全责任与考核 第七条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1、公司或发包方应对承包方的相应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及具备的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进行审查。 2、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前,项目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就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源、危险因素、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说明。 3、外包项目存在交叉施工作业时,其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统一协调和指挥。 4、公司对外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相关处理。 第八条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1、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2、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3、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认真佩戴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4、负责向公司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本。 第九条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5.用火用电必须向公司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动火施工公司安委会申请办理动火证。生活施工、用电向安委会申请,综合办审批公司专业电工负责接电。
外包施工队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经理管理工程; 2、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工程量来制定施工队的人数,工程期间主要的施工人员不允许随便调动; 3、施工前一天由施工队长负责准备施工工具如:水钻、电锤、锤子、钳子、壁纸刀等,如果工具未按时准备齐全,延误进场,则罚款100元; 4、工人必须保证每天工程项目所需工作时间,如果项目有具体要求必须服从项目经理安排;如有事情需要离开工地必须与我方项目经理沟通,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离开(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5、施工队长每天要对当天的施工内容交待清楚,要落实到人头,例如:要安装多少模块,几楼的工序要提前完成,施工人员要进行钉线槽、打孔、放线等工作,具体几个人,在什么位置都要交待清晰;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进入工地必须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证,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发现违反一次扣20元);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用水、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吸烟、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7、施工过程中未经项目经理或甲方允许,不得施工人员单独进入甲方房间或办公室;(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8、不得向甲方人员索取或接受任何物品;(发现违反一次扣200元); 9、禁止乱拿、乱用外单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护;(违反一次扣50元); 10、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1目的 1.1加强对外包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对承包方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核,与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杜绝外包施工事故的发生。 1.2对公司承包商的EHS方面问题进行管理,保障施工单位和本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入本公司的设备安装、修理工程、建筑(基建)工程以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承包方:在本公司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3.2发包部门:指公司内提出委外需求的部门。 3.3工程项目:指需要签订工程合同的工程项目。 3.4零星工程:为提高工作效率,无需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的临时性小工程。 4职责与权限
4.1发包部门和采购部门负责承包商的选择和询价。基建类工程由管理中心负责承包商的选择和询价,涉及重大项目的由公司领导另行安排。 4.2总经办负责基础设施维修、废弃物处理、厂房新、改、扩建,承包商服务过程的监督管理。 4.3设备维修、工装夹具加工与维修等承包商的服务过程由工程设备部负责监督管理。 4.4除上述承包商之外,如出现其他类型承包商,负责管理部门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4.5承包商涉及到环境、职业卫生、安全相关事项的,由EHS专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要求。 4.6EHS专员对承包商在工厂内部行为规范进行监管,发现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及时予以制止,情况恶劣,可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4.7工程完工后,由发包部门、使用部门、总经办进行验收和评估,由发包部门填写《工程验收单》。EHS专员对工程的健康、消防、安全、环保方面的合规性进行验证和评估。 5工作流程 5.1外包管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一。 5.2公司发包部门管理规定 5.2.1发包部门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包含保障工程安全的内容,并保证在实际操作中有效执行。 5.2.2公司发包部门在发包工程的合同签订前,应负责对承包方的以下各项进行查验和确认,复印相关资料备案后,方可签订工程发包合同: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版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发包工程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切实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以及省、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用于规范工程外包
安全管理行为。 1.3 本规定适用于**中心所属各部门从事电力生产建设工程的工程项目外包(或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 2 外包工程的适用范围 2.1 必须严格控制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外包施工队的施工范围,仅限于施工资质证批准的作业范围。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时,应核查外包施工队的作业资质,并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规范招投标形式发包有关工程。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承包商,严禁参加本**中心范围内的工程竞标。 2.1.1 外包施工队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
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范本)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强化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包单位。 3职责 3.1发包单位(机动部、设材部、原料部)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3.2安全部负责外包单位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3.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并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3.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3.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3.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3.2.5 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3.3 现场施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负责外包工程在本单位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2 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 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f. 工程施工计划/方案/安全措施; g. 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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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XXXX 审核人: 批准人: 2010-3-1 批准2010-3-1 实施
更改状态表
XX/QP6.3-3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中外包施工单位的管理,保证外包工程顺利完成,营造安全第一、质量一流、进度保障,材料节约、文明争先的良好氛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设备安装公司所负责工程的外包施工单位。 3主要职责 3.1项目建设处负责对外包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外包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进行监督与考核,以及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按时结算合同的结算。 3.2安环处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与考核。 3.3设备安装公司、业主单位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现场文明进行检查和管理,向安环处或项目建设处提出考核意见。 3.4总工办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外包合同(包括考核细则),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总价合同的结算,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供方评价。 3.5财务处负责根据安环处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管理要求 4.1资质审查 4.1.1在工程招投标时,招标办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由总工办同其签订外包合同,同时与其签订外包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的协议。
4.1.2外包施工单位同总工办签订外包合同后,同安环处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并向财务处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在外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由项目建设处对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和人员是否符合如下要求进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进厂施工。 4.2.1外包施工单位施工前须明确:施工管理网络机构、主要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 4.2.2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明确来源,确保安全性能可靠,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4.2.4员工上岗作业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法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4.3施工管理 4.3.1安全管理 安环处、业主单位以及其他联系外包施工单位的职能处室按照《外来单位和 人员的安全生产规定》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4.3.2质量管理 a. 设备材料进厂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和联锁试验必须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参加。 b. 施工过程中实行专人巡查制度,尤其是重点部位作业和设备试运转时,须做好记录。 c. 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外包工程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外包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外包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外包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第三条 *******公司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外包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通过项目工作组进行;本办法所列条例由*******公司(工程管理组)实施管理职责。 一、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外包施工程序。 2.编制审核外包工程各项报告、报表及施工方案。 3.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协调各施工队伍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验收工作。 4.给施工队伍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图纸,参与技术论证,为外包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及技术依据。 5.做好外包施工项目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月份施工的内容、进度和资金。 6.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8.办妥水、电源接通等,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场地情况清楚。 9.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
督工作。 10.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作质量;是否能达到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除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施工进度表等;场地对生产设备是否影响等。 11.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记录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完工。 12.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3.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审查确认施工工程量,上报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结算。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4.组织落实应由************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及时到货验收工作,确保物资质量,保证工程进度。复核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必要时查看化验报告。 15.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16.办理与做好分项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三级验收工作,参加设备运行调试及质量评定,办理工作移交。 二、(施工管理项目组)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Q/X B P307Z H003-2014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5年7月30日
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外包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外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常维护、定期检修、技改、重大修理、小型基建等委托本公司外实施的项目管理。本标准是规范外包项目管理行为、明确企业各部门与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流程、考核评价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 3 适用原则 已包含在年度检修计划中的外包项目。技改项目以建投能源批准下达为准。 设备需返厂检修的项目。 无设备、技术力量或需经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的技术监督项目和特殊项目。 可改进、提高设备系统性能的技改项目,其本身技术含量高、须设备厂家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项目。 检修中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因工作量大、工期紧迫、施工难度大等经认定由公司检修人员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 4 引用制度 《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公共设施施工管理规定及要求》 《关于加强外包焊接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文件包管理标准》 5 专业术语 外包工程:根据工作需要由我公司通过招(议)标方式,将某项工程、项目给予有资质的相关方进行施工或维护。 6 职责与分工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类外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项目的立项申请、招(议)标文件的编写、负责招(议)标中投标人的技术资质审核及推荐。参加招(议)标及合同谈判、签定技术协议、办理合同会签。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及验收。负责办理付款及结算手续。负责合同变更及变更手续的履行。 经营策划部:是外包工程招(议)标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公司基建类(包括小型基建)外包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包工程的招(议)标工作及公司基建类(包括小型基建)外包工程项目立项申请、招(议)标文件的编写、招(议)标中投标人的技术资质审核及推荐、招(议)标及合同谈判、签定技术协议、办理合同会签。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及验收。负责办理付款及结算手续。
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外包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公司的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外包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降低法律风险,创造更大更佳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包给其他施工方的所有外包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外包工程项目,不包括设计外包。 3.0制度 3.1工程项目外包申请 3.1.1由于项目部技术力量不足、资质欠缺、人员不够或项目过多,不能内部自行完成工程项目时, 可考虑将工程项目外包给外部施工方进行施工。 3.1.2项目部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将整个工程项目或部门业务外包时,可以填写《外包 工程项目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外包。 3.1.3外包工程项目须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议标。 3.2招标 3.2.1已确定外包的项目由项目部统筹小组组长牵头,会同招标小组成员确定对外招标的参考价格 和相关条件,制作标书。 3.2.2由招标小组组长组织外包项目的公告、招标会等相关的招标、评标工作,并与外包施工方签 定合同,合同需要评审,具体参照《合同评审程序》执行。合同签订三日内将外包项目的有关资料报档案室存档。 3.2.3具体的招标过程请参照《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3.3外包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 3.3.1每个外包工程项目,项目部须委派驻地片区经理(甲方)一名,作为甲方的代表监督施工方 (乙方)组建安全、质量、技术、物料、进度控制体系,全权对承包方项目建设过程安全、质量、进度、施工资料等进行监督验收管理,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3.3.2对于大型的施工项目,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 3.3.3适当时,应委派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的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3.4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准备 3.4.1项目片区经理(甲方)应按项目计划在施工方进入场地之前,协调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 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的准备工作。 3.4.2索要施工方的项目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3.4.3索要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及专项方案。 3.4.4掌握合同条款及质量、工艺要求。 3.4.5与施工方、监理单位、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委派人员充分沟通,掌握工程项目的各项细节内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外来施工队伍、劳务用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招用的外来施工队是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二条分公司、项目部及负责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有统一协调、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应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来施工队作业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必须将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安全监督管理之中。要将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来施工队伍及劳务用工,对发包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分公司、项目部应与外来施工队建立较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形成固定的劳务基地。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个劳务队的情况,要进行清理,原则上同类型作业只能使用一个外包队,且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对不服从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外来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必须立即终止合同或辞退,限期退
出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严禁外来施工队伍将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二次转包。 第四条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招用的外来施工队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登记。各分公司、项目部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外来施工队应提交以下安全施工资质证明: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3、外来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4、外来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5、外来施工队伍按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第六条分公司、项目部对聘用的劳务用工和施工队必须进行入厂前三级安全教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与考试。 第七条分公司、项目部聘用的劳务用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50周岁。
项目外包施工队及现场管理办法 一施工管理 1、施工队要接受公司项目部的统一管理。配合公司项目部及时、准确填报工程情况的各种表格。 2、施工队负责人需在公司项目部的指导下,领导施工队全体成员全面、实际、认真履行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与工程相关事宜。 3、施工队长要对施工队的施工工地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施工规范、现场管理、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等诸多方面。 4、施工队因施工费用(工资)问题与工人发生纠纷由施工队自行解决,公司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质量管理 1、施工队工程项目部要接受公司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2、施工队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两项中没有约定,质量必遭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队应很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承担修理、重做、减少价款、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4、施工中公司项目部将派相关人员对在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和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咨询调查、征求意见。 5、检查、监督制度 (1)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应及时上报,以便于公司项目部了解施工队材料使用的大体情况;以便于及时采购。如因施工队所提材料计划的因素找出材料数量偏差和进场时间延误所造成的工期责任由施工队自行承担不予顺延。 (2)公司项目部将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检查项目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材料、文明施工5大项的控制情况和技术、商务资料、甲方、监理满意程度等的情况。 (3)施工队项目人员每月认真填写“工程项目报表”,按照表格内容将每月的“现场五大项控制情况”反馈公司项目部。每月25日通施工形象进度计划一同上报工地项目部。 (4)施工队必须编制施工项目周报,详细描述项目部施工情况并由施工队负责人签字。三安全管理
第一节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确保####煤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矿招用的外包施工队是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二条矿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有统一协调、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并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包施工队作业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安全监督管理之中。将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包施工队伍,对发包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与外包施工队建立较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形成固定的劳务基地,且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并坚持同类型作业只使用一个外包队的原则,对不服从石家坡煤矿安全管理的外来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立即终止合同或辞退,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再重新录用,并严禁外来施工队伍将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二次转包。 第四条矿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招用的外包施工
队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登记。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应具备以下安全施工资质证明: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3、外包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4、外包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5、外包施工队伍按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第六条矿对聘用的劳务用工和施工队及时进行入矿前三级安全教育,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与考试。 第七条矿聘用符合下列规定的劳务用工: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外包施工队主要负责人是外来施工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和有关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并建立记录,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事故整改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文明施工,保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 总局令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2号令) 来源: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作者:原创日期:2013年9月6日浏览11014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3年7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年8月23日?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从事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通建设的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以下简称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条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发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发包单位应当审查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不得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的项目部承担施工作业的,发包单位除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承担施工作业的项目部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发包单位不得向该承包单位发包工程。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投入保障;
1. 目的 因为半导体厂设备与种类复杂繁多,工厂内长期派驻装机厂商是常有之现象,但就厂商在公司活动期间,为防止职业灾害,保障厂商安全与健康,同时可降低公司财产损失与维护公司形象之故,特建立“FAB1监工与外包商施工人员管理办法”,借由各部门之训练与宣导以达“工安人安”之最终目的。 2. 说明 此管理规章着重与装机监工人员职责之范围,请各级长官加强宣传督导,使工安概念得以顺利推广。 3. 适用范围 FAB1各区装机厂商,包含FAB区与SUB_FAB区所有生产性机具之厂商。 4. 管理执行单位 工安环保部,工程部,制造部,Hook-UP Team。 5. 内容 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 为方便使用此管理办法,特别画处GSMC Hook-Up Team/Contractor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使各位在短时间内得以了解整个规章之精神与架构(附件1)。 a) 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 附件1 b) 施工人员教育训练 工业安全讲习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 监工人员 宣导执行地点:Seminar Room或训练教室 为了加强厂商对工业安全之了解与GSMC FAB内安全规范,降低意外事件发生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之故, GAMC会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业安全讲习,并宣导“GSMC厂区施工安全卫生规定”。训练完毕后,厂商人员应在“厂商个人资料表”之“工业安全讲习”栏签名,以便查询。
FAB内安全逃生与防护宣导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监工人员 宣导执行地点:FAB内与Sub-FAB 新进厂人员进入FAB需接受GSMC监工人员就装机区域实施安全逃生与防护训练,训练重点如下: ü训练区域包含FAB与Sub-FAB ü GSMC厂区施工安全卫生规定 ü逃生门之位置与疏散路线 ü灭火器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ü冲洗器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ü Gas Alarm与火警警报之疏散 宣导完毕后,机台负责人与装机厂商在“厂商个人资料表”之“FAB 内安全逃生与防护宣导”栏签名,以便查询。 c) 施工人员组织管制 建立合格施工人员组织表及人员名册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 施工人员组织表需有以下人员编制: ü Site Manager ü Safety Manager ü Material Control Manager ü Q.C Team 申请施工人员“警卫室列册名单” 宣导执行单位: Hook-Up Team监工人员,警卫室。 对于长期驻厂之装机厂商,由于业务之需要可申请“警卫室列册名单”。有了此项证明表示厂商已经经过厂内一系列之工安宣导与训练,熟悉厂内之工作环境与作业模式可从事装机施工工作;至于未申请之厂商就必须有监工人员陪同,始可进行装机施工。 洁净室注意事项宣导与人员管制 宣导执行单位:制造部,警卫,Hook-Up Team监工人员。 洁净室注意事项,其重点如下: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制度控制表 目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2.安全管理 3.安全责任
4.处罚规定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及电厂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及处罚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来检修工作。 2.安全管理 2.1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以包代管”。 2.2 工程管理按公司外包工程管理监督制度(规定)执行,外包工程接受电厂安 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公司外包工程部门对外包工程负有全过程安全管理领导 责任。 2.3 外包工程无论采用任何承包方式,都必须签订合同,同时签订安全协议,明 确承包双方安全负责人和双方安全责任,安全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安全协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订。 2.4 外包工程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制度。 2.5 承包单位的资质条件:承包单位在进行报价的同时,应提供承包单位的有关 资料,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与所承包项目相适应的安监机构和人 员、装备情况、拟到本公司工作的人员基本情况等。具体要求为: 2.5.1 承包单位应具有上级颁发的“三证”即: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 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 应。 2.5.2 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公司安委办对其资格审查、确认 后,备案公布。 2.5.3 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的 要求;特殊工种需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明确工程合同双方安全责任与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控制现场违章作业,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包建设工程。 2.2在*********内从事工程建设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制度。 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 3.1.1 审核承包方现场主管安全人员的资质,并要求承包方到公司安全环保科备案。 3.1.2 审核承包方安全资质。 3.1.3 审核承包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资质证)并备案。
3.1.4审核承包方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3.1.5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纠正不安全行为,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提示、教育、考核,直至停止其工作。 3.2工程部 3.2.1 审核施工队伍资质。 3.2.2 审核施工队伍现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 3.2.3 审核完善施工队伍制订的现场安全措施。 3.2.4 审核施工队伍满足安全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 3.2.5 审定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3.2.6 负责作业前的安全交底和作业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2.7 对环保部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及时整改。 3.2.8 代表公司与承包方签订合同。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外包方在建设工程启动前应当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