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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职工休假的规定(精)

《劳动法》关于职工休假的规定(精)
《劳动法》关于职工休假的规定(精)

《劳动法》关于职工休假的规定

1、一般性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

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 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4、丧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 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 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 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 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 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 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 由职工本人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1.目的 1.1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根据XX集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XX集团《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规定了员工考勤的制作、提报、审核、存档,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同时针对使用指纹考勤引起的考勤方式的变更,对考勤管理制度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规范;以及规定了员工休假的种类、适用范围、休假手续及准假权限。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人事行政中心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考勤数据的提取使用。 3.2 每月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考勤员应每月月底将上月考勤表经审核签字后,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未及时报送者,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的负激励。 3.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虚报、漏报、随意涂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给予考勤员2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的负激励。 3.4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实行班前点名考勤制度。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在规定时间进入工作状态。如遇突发事件确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请假。 4.内容 4.1 迟到、早退 4.1.1 未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在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在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离岗者视为早退。 4.1.2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负激励,当月累计三次(含)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同时给予部门第一负责人100元的负激励。 4.1.3 员工因指纹发生变化考勤机无法正常识别时,须当日向人事行政中心申请重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 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在册职工。 3 职责 管理部 3.1.1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制订。 3.1.2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假期。 3.1.3假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工资待遇的发放。 各单位 按权限审核审核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将缺勤人员情况及请假的原始凭证报管理部。

公司领导 按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假期。 4 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 4.1.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1 新年,全体公民放假1天(1月1日); 4.1.1.2 春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4.1.1.3 清明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1.4 劳动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5月1日); 4.1.1.5 端午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1.6 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1.7 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1.1.8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4.1.1.9 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四)。 4.1.2以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探亲假 4.2.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若其配偶与职工团聚居住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4.2.2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探亲假按以下办法执行: 4.2.2.1 现役军人,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的,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审核、公司批准,可给予探亲假。 4.2.2.2 现役军人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与配偶团聚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 4.2.3未婚职工或离异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2.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包括养父、养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四年给假20天,可分两次休假(四年内任何一年均可享受),但往返路费只给报销一次。 4.2.5 从玉柴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自调入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请探亲假。 4.2.6 符合上述条件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路程单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以南宁、北海、玉林为中心),而且不能够利用双休日同家人团聚的。 4.2.7归侨、侨眷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修改)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津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内所指的“正式员工”为公司已经正式录用的员工。计件工时制人员、临时工(保安员、公共卫生员)、外聘人员、试用期人员依照约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以上员工的假期管理。 二、假期类别 1、员工公休假 员工每周休息两天,特殊岗位按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休息日。 2、法定假期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国际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3、请、休假 1)员工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休假、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或休假首先填写请假单,按公司规定事先获得批准,在工作安排处理完后,方可离开。 B:凡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准假。 C:申请休假员工应将审批确认的《请假单》,交回部门考勤员,月末由考勤员交人力资源部。 D:需要请假时,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如病情严重或其它紧急情况不能预先办理正常手续者,可电话代请,但请假本人必须在请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旷工。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备查,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E:请假审批权限 页脚内容1

F:请、休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4、各类假期具体规定 1)事假: A: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B:员工请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 C:员工请事假,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 D: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病假: A:凡因伤、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章的病休证明方可,否则病假不予批准。 B:员工请病假3日以上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依据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请病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C: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停止工作病假 超过十四天,需向公司申请长期病假,经公司批准方能生效,否则按旷职处理。 D:员工休长期病假期间不再享受各种津贴。 E:员工休超过14天的病假,逢节假日连续计算。 F:员工病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3)婚假: A: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3天婚假;晚婚员工(女性满23周岁、男性满25周岁结婚)可增加4天婚假。 B:员工休婚假需凭结婚证,需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月内休完。(结婚登记日以颁发的结婚证书日期为准)C:员工婚假必须一次休完。 D:员工休婚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 页脚内容2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重庆山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考勤请假管理办法 (第二版) 为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考勤管理规定。 一、出勤 、工作时间: 公司目前试行大小周末轮换休息制度。大周末为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两天休息;小周末为六天工作制,星期天休息。 工作时间:上午 至 下午 至 、打卡上下班,第一次打卡上午上班,第二次打卡中午下班,第三次打卡下午上班,第四次打卡下午下班。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事项以通知为准。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公司依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安排,期间为带薪假。 、婚假( 天)、产假( 天)为带薪假。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 、病假 ①、病假应由本人或家属电话请假,身体康复后回公司补办请假手续。员工生病未住院的,应附购药发票或医院证明。 ②、员工生病住院的,应附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和《住院通知单》。 、事假 事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书面请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 天以内的事假由各部门主管审批, 天以上 天以内的的事假各部门主管同意以后由经营部审批, 天以上的事假由各部门主管、经营部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将请假凭证交经营部备案。 、婚假、产假报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假,请假程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和管理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考勤应如实记录,经营部负责监督管理。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时,已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不能及时回来打卡,返回后须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并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加强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明确各类假期和请假程序以及准假权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定依据 第2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章管理部门 第4条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请假和休假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5条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全部员工请假和休假的统一管理。 第6条行政部要如实反映员工的休假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汇总前一个整月的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的员工请假单作 为薪金发放、员工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公休假 第7条公休假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与周休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8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 天)。法定假日遵守国家规定,具体休假时间依公司通知为准。 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日休假的,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公司安排员工串休和轮休。 第9条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七章事假 第10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送行政部备查,方可休假。第11条员工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审批单”,否则按旷工 处理。 第12条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 第13条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日。单次事假3日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日者,须经总经理特批,否 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第15条员工每请事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100%扣除本人工资。 第八章病假 第16条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 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17条请病假2天(含2天)以内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2天以上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斩断证明。否则按 事假处理。 第18条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1)员工每休病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50%扣除本人工资。 2)员工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1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间工资。第九章工伤假 第19条工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20条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报销医疗费和住院费。 第21条工伤休假一般最长为12个月;工伤事故发生后,也可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第十章婚假 第22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 天婚假。 第23条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24条再婚的可享1天婚假。

职工年休假规定文档

职工年休假规定文档 Annual leave regulation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职工年休假规定文档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广大职工对年休假规定都是十分关注的,那么,下面是小泰介绍的职工年休假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带薪休假条例》第2条及第3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新进员工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职工新 进用人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假如刘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 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 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 数是2天。 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如何支付工资? 《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 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1条计算未休年 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劳动法》关于职工休假的规定(精)#优选.

《劳动法》关于职工休假的规定 1、一般性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起草,经公司各部门会签完毕,总经理签发,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休假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阜新冀东祥合混凝土有限公司及细河分公司。 第二章假期分类 第三条员工假期类别主要分为十项,分别为法定假、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不定时工作人员淡季串休假。 法定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五)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四条以上节假日为员工法定休假日,按公司规定执行。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时,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基本工资)/21.75; 二、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延长的工作时间由公司安排补休或串休,不支付加班费; 三、公司中层及以上实行年薪制人员不执行本条加班待遇。 第五条年休假 一、因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在生产淡季——冬季集中休假,公司不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实行放假工资。 第六条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时,应于事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在获得批准后进行休假。员工因突发事情,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时,需在休假当日以其它联系方式与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办相关手续。 二、员工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年度内请事假累计不

职工休假及假期待遇管理规定

职工休假及假期待遇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省、市相关规章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 (一)依据。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第51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二)享受的对象。全体职工。 (三)假期待遇。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二、带薪年休假 (一)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5号主席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二)享受的对象。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 (三)相关规定。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鼓励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分段安排,原则上单次年休假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假期待遇。

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2、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等其它问题,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病假 (一)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5号主席令),以及《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象。取得医疗机构医学证明的职工。 (三)相关规定。 1、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3、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四)病假期间待遇 1、病假在15天以内的,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15天不满2个月(含2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按日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65.25,以下同);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按日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发放,按日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经鉴定的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四、婚假 (一)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63号主席令)有关规定执行。 (二)享受的对象。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用工环境,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勤 第二条:考勤内容 1、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在九点以前报到,算出勤一天;九点以后,十三点以前算出勤半天;十三点以后报到,不计出勤;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3、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4、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6、若因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经部门主管或分管总经理批准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并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7、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小时经部门主管或负责考勤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手续; 8、工作时间: (1)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正常生产,所以作息时间暂定为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班时间为下午13:00-17:00,公休日为星期六、星期日。待生产(工作)需要时再作调整。 (2)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全额薪金假期:即元旦、春

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妇女节。 (3)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指纹考勤机(考勤机设在公司门卫处),具体考勤时间按考勤机系统时间为准;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外出办理业务,须填写《外出单》,每月对因公未及时到岗等其他原因的,各部门需在每月5日之前将本部门的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报人力资源部。 (4)员工逾规定时间到岗: A.8:40分钟后到岗为迟到; B、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C、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D、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论。 (5)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 A、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B、超过30分钟至60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C、超过60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论。 (6)擅离职守 A、擅离职守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B、擅离职守30分钟至60分钟按旷工半日论; C、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 第三条:月考勤须知 1、迟到/早退的处罚: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了规范员工年休假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 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 1、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 2、连续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10 天; 3、连续工作满 20 年的,年休假15 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15天的; 3、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0天的; 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当年待岗天数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6、当年旷工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 7、当年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超过停工留薪期和应休年假天数之和的; 四、年休假待遇: 1

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3、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均享有年休假权利,确因工作原 因不能休假的,经部门主管领导、办公室、总经理批准后可放弃休假,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该员工工资200%计发。 五、休假安排: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本人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1、年休假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段休完。 分段休假仅限休假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的员工,且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员工休年休假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通 过后方可休假。 3、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4、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年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六、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 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3、本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xxx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2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及表格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分公司假期管理有关办法,结合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渭南市分公司的在岗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章请休假管理 第三条员工因故不能上班,需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应事前书面申请,填写《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请假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第四条员工假期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返回工作岗位。因客观情况确需续假时,应事前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续假期。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第五条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书面办理请假或续假手续的,本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或续假手续,或委托他人代办。 第六条员工请假应有相应证明,对员工请假相关证明资料及审批材料,至少保存1年备查。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各类假条等资料的收集、统计及汇总工作,每月5日前将《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请假单》和《考勤 13

汇总表》交人力资源部。各县分由综合人事岗负责各类假条的收集、统计及保存工作。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县分公司总经理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县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3天及以内的,由县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3天的,由人力资源部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市分公司部门经理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市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经理助理)请假3天及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及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3天的,由人力资源部、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其他员工请假3天及以内的,由部门/县分分管领导审批,3——10天的由部门经理/县分总经理审批,超过10天及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三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九条本办法中的假期指除国家、地方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以外的各类假期,包括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等。 第十条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医疗机构诊疗不适宜工作,建议治疗或休息的,可以核给病假。 (一)病假3天以上的,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10天以上的需有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特殊情况由审批单位根据 13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5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休年假应提前7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续假必须得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0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3天。 2、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3、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4、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应第一时间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三、假期计算: 1、假期连续在2天或2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假期连续在2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请假以2小时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4、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5、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业务部、司机: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⑶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⑷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⑸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假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⑹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⑺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四、旷工 1、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5、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3倍。

某集团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试行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2009年5月1日发布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目录 第一章休假种类C2 第二章法定节假日C2 第三章年假C3 第四章病假C4 第五章婚假C5 第六章丧假C6 第七章产假C7 第八章事假C8 附件《请(休)假单》C9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福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休假活动的管理。 3 名词术语解释 员工—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即在编正式员工。 部门负责人—是指店长、经理、总监。 服务年限—是指在新星源工作的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满12个月为1年。 公司—是指对xxxx有限公司的统称。 4 文件执行者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本办法。 人力资源部—负责维护与完善,并监督执行本办法。 总监/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实施过程的假期审批。 5 正文 休假种类 公司为员工提供七种休假。具体种类如下表: 法定节假日 (1)公司全体员工均可享受法定节假日。 (2)因行业特殊情况,如员工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加班者,加班后统一安排补休,人力资源部提前7天公布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调休办法; (3)员工每年享受法定节假日的种类、时间及工资发放比例见下表:

3国际劳动节1天100%05月1日 4国庆节3天100%010月1-3日 5端午节1天100%0农历端午当 日 6清明节1天100%0农历清明当 日 7中秋节1天100%0农历中秋当 日 年假 (1)年休假—是指以年度为单位,公司为员工提供额定天数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2)休假资格 凡在公司工作或服务满一年(12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员工,都可以享受全额带薪年假,全额带薪是指基本工资发放100%,绩效工资为0。 员工在公司工作或服务的年限最早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3)年休假天数。公司员工每年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依据其在公司服务年限而定。具体规定见下表: 序号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年假天数备注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不包括星期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下同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 3已满20年的15天 (4)年休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除非具有特殊理由,由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可在下年第一季度补假。第一季度过后,上年全部未用年假作废。每位员工及其部门负责人有责任作出休假计划。 (5)年休假应一次性享用,若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性休完需多次休假者,必须得到主管领导审批,且每次申请时间不得少于1天。 (6)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计算。年休假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年内病(伤)假与事假之和大于30天者; 一年内休产假或者其他有薪假期30天以上者;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EOZG/Y P 3 10 014-2014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D 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在册职工。 职责 管理部 3.1.1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制订。 3.1.2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假期。 3.1.3假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工资待遇的发放。 各单位 按权限审核审核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将缺勤人员情况及请假的原始凭证报管

理部。 公司领导 按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假期。 新年,全体公民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农历清明当日); (5月1日); (农历端午当日); (农历中秋当日); (10月1日、2日、3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 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 四)。 4.1.2以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全体公民放假的 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 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探亲假 4.2.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天。若其配偶与职工 团聚居住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4.2.2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探亲假按以下办法执行: 4.2.2.1 现役军人,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的,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确因特殊 情况需要到部队 探亲时,经所在单位审核、公司批准,可给予探亲假。 4.2.2.2 现役军人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与配偶团聚的,职工可以享 受探亲假。 4.2.3未婚职工或离异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2.4已婚职 工探望父母(包括养父、养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四年给假20天, 可分两次休假(四年内任何一年均可享受),但往返路费只给报销一次。 4.2.5从玉柴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自调入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请探亲假。 4.2.6符合上述条件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路程单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以南宁、 北海、玉林为中 4.1.1.3 清明节,全体公民放假 1天 4.1.1.4 劳动节,全体公民放假 1天 4.1.1.5 端午节,全体公民放假 1天 4.1.1.6 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 1天 4.1.1.7 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 3天 4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 4.1.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1 20天。 4.1.1.2 4.1.1.8 4.1.1.9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规定(职代会版)

TCL南洋电器(广州)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规定(试行版) 1.目的:为促进公司和员工个人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对员工休假进行有序管 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实施细则: 员工可享受以下带薪假期: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 3.1 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内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可享受年休假。重入职的按 最后一次入司时间计算。休假时间如下: 工作年限X(年)1 年≤X<10 年10 年≤X<20 年 20 年≤X 年休假规定天数 5 天 10 天 15 天 3.1.1 职员可根据工作的安排并征得部门第一负责人书面同意,获得批准后取假。取假原则如下: (1)1 天及 1 天以下的休假申请须提前一天申报,批准后取假; (2)大于1 天小于 5 天的休假须提前一周申报,批准后取假; (3)大于5 天的休假须提前两周申报,批准后取假; (4)未提前申报者,上司可以拒绝此类休假请求。 (5)企业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企业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3.1.2 计算方法: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取假单位为0.5 个工作日,不 足0.5 个工作日以0.5 个工作日计,超过0.5 个工作日不足 1 个工作日以 1 个工作 日计。可多次取假。

3.1.3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 (2)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 个月以上的; (5)享受哺乳假或离岗时间超过年休假时间者; (6)全年旷工时间累计三天及以上者; (7)如在年休假后再请病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取消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3.1.4 员工在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取 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折抵,经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 3.1.5 每年第四季度初,如员工年休假未达到5 天,部门第一负责人应提醒本人,除非员工主动书面声明放弃未休假期,部门第一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完成休假。 同时,经提醒后职员仍未提出休假申请正式取假的,视同职员主动放弃个人休假。 3.1.6 以法定的年休假天数为计算基准,职员未休完的年休假,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休假补贴;国家规定的法定年休假以外的假期未休满,公司不再给与休假补 贴;公司内实行无固定工时的员工不享受未休假的补贴; 3.1.7 适用于补偿条款的未休完年休假,指由于公司安排不批准员工休假的假 期,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员工本人不按照公司要求申报年休假计划导致无法获批的情况; (2)公司因工作原因不批准职员的休假申请但是另行安排员工休假的。 3.2 婚假:公司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员工给婚假3 天。如符合男25 周岁、女23 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享受婚假十三天。但员工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5 个月内凭结婚证取假。 3.3 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取假3 天; 非直系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去世,可取假 1 天。 3.4 产假:90 天(晚育增加十五天;遇难产或而剖腹产增加三十天)享受产假的员 工,须在预产期前二个月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 (男26 周岁、女24 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15 天;产假:以产前后休假累计。)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切实维护员工休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团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办法》和一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时间的行为。 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含晚育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病假、工伤假、公假和事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各部室、作业队。 第二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四条本项目部员工,由项目部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的方式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本项目部员工,工作日适逢星期六和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视为加班。

第五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传统年节、重要纪念日或民族风俗习惯庆祝日期休假的行为。法定节假日包括全部和部分员工放假两种节日。 (一)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 1.元旦,放假1天; 2.春节,放假3天; 3.清明节,放假1天; 4.劳动节,放假1天; 5.端午节,放假1天; 6.中秋节,放假1天; 7.国庆节,放假3天。 (二)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 1.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2.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放假半天。 第三章年休假 第六九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含在其它单位工作的期限)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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