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最新201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最新201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最新201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最新201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最新201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其不只是给受害人亲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也是受害人亲属巨大的财产损失,基于受害人死亡而产生的赔偿,也只是对死者亲属的些许抚慰。

基于死亡而产生的赔偿可因受害人的死亡过程和受害人的身份做具体的分析。

一、因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立即死亡的。

此时因被害人的死亡导致的赔偿项目较少,一般包括

1、死亡赔偿金;

2、丧葬费用;

3、被扶养人生活费;

4、受害人近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

5、车辆及财物损失。

二、被害人经过医院的抢救治疗后才死亡的。

此种情况下会额外增加一些因医疗上的费用担当,除了因立即死亡存在的赔偿项目外,还囊括了因伤者抢救治疗的费用和一些交通费、住宿费用之类的损失。

三、死亡赔偿标准的划分与计算。

赔偿标准与赔偿项目紧密相关,不同的赔偿项目依据的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对于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涉及下面两个标准:

(一)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

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因城镇居民的标准不同于农村标准,导致死亡赔偿金因法院所处的地域不同存在的赔偿数额也不同。

(二)死亡赔偿金与受害死亡人的实际年龄有关。

1、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实际年龄-60)/ ×5(大于75岁时)。

2、被扶养人生活费用也与法院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和受害人的实际年龄相关:

(1)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被扶养人是一个阶段;

(2)60岁以下无劳动能力又五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是一个阶段;

(3)60周岁至74周岁的被扶养人是一个阶段;

(4)同时,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又是一个阶段。

以上四种阶段的计算方式不同,但都以法院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和受害者的实际年龄直接相联系。

交通事故一旦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且涉及到事故赔偿问题的,则必然会与诸如受诉法院所在地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和受害人的年龄等赔偿标准问题,掌握赔偿标准,在诉讼中尽可能的获得最大的赔偿效益,对最大程度的保护受害者(弱者)一方有积极地意义。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 合同书 (20 年版) 信用服务合同编号: 中美证字〔20 〕号 委托单位(甲方): XXX有限公司(盖章) 认证机构(乙方): 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盖章) 法律责任: 认证机构对证书和报告及铭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委托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要求暂停或撤销引起的责任。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合同书 信用服务合同编号:〔20 〕号 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认证机构: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原则,在双方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 合同类型 ?初次审核□续证审核□复评审核□转换审核□其它 2 合同范围 2.1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索引: 2.1.1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杜绝虚假资料;广大企业老板对广告宣传、招标投标使用虚假资料意识增强;各地“信用监督官亮剑招投标市场”,依法调查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行为,净化投标市场、维护国家利益。新《广告法》明确规定:①.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②.禁止医药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同时还要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③.在朋友圈发虚假广告,从事虚假宣传、不失宣传、垮大宣传等,新广告法第55条规定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2.1.2 2014年5月1日新修订《商标法》正式实施。继“国家免检”、“中国名牌”、“名优产品”、“消费者满意品牌”等叫停之后,5月1日起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实施,“驰名商标”标识也被明确禁止用在商品包装上或广告宣传、展览上。驰名商标退出广告市场,为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进入消费指引扫清路障,亿万消费者对 E-315:9002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的期待! 2.1.3 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对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背诚信行为。 2.1.4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明确指出了“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1、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哪个机关进行协调处理? 市人民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关,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依法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案件。 各县(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协调机构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事宜,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办理。 2、可以申请协调的范围? 属于下列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 (一)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

(二)被征收土地的种类、等级的认定;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 (四)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倍数的确定; (六)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适用; (七)因青苗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八)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第(七)、(八)项争议,由市人民政府处理。 3、申请协调的期限?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批准该公告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人民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未告知申请人申请协调期限,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提出协调申请。 4、谁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由被征收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所有权人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适用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对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 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争议的,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5、在申请人申请协调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人申请协调,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有效期: 2019.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 4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发[2013] 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3] 23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因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而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征收本区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月亮岛街道、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黄金园街道、金山桥街道、廖家坪街道、丁字湾街道、书堂山街道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货币安置。 征收白箬铺镇、乌山镇、铜官镇、桥驿镇、茶亭镇、东城镇、乔口镇、靖港镇、格塘镇、新康乡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为主要安置方式。 第二章职能职责 第四条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地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 (一)发布预征地公告;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五)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报区人民政府批复后发布;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概算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应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六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七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纳入和费用的发放以及基本生活补助费的发放等工作。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国家标准》GB 12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钠的测定动态法GB12155—89 Analysis of water used in boiler and cooling system-Determination for sodium-Dynamic method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29批准1990-1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钠离子含量的动态测定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除盐水、发电厂锅炉给水、蒸汽、凝结水等水样中微量钠离子的测定,测范围为0~2300μg/L。 2 引用标准 GB 6903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通则 3 方法提要 当钠离子选择电极——pNa电极与甘汞参比电极同时浸入溶液后,即组成测量电池对,其中pNa电极的电位随溶液中钠离子的活度而变化。用一台高阻抗输入的毫伏计测量,即可获得与水样中钠离子活度相对应的电极电位,以pNa值表示: pNa=-lg Na+ a b (1) pNa电极的电位与溶液中钠离子活度的关系符合能斯特公式: E E RT nF a = 0+2.3026lg Na+ (2) 式中E——pNa电极所产生的电位,V; E0——当钠离子活度为1mol/L时,pNa电极所产生的电位,V; R——气体常数,8.314J·K-1·mol-1; T——热力学温度,K; F——法拉第常数,9.649×104C·mol-1; n——参加反应的得失电子数; a Na+——溶液中钠离子的活度,mol/L。 当溶液中钠离子浓度小于10-3mol/L时,钠离子活度近似等于浓度,离子活度系数γ≈1。当钠离子浓度大于10-3mol/L时,离子活度系数γ≠1。在测定中要注意活度系数的修正,为此,水样应预先稀释,否则误差较大。 当测定溶液的CNa+<10-3mol/L,被测溶液和定位溶液的温度为20℃,则式(2) 可简化为: 00581g . ' = C C E Na Na + + ?(3) 0058 .(pNa-pN a)'=?E(4)

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项目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征地成为必然,作为被征地者的村民、居民最关心的的就是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不服征地补偿该找谁解决?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知识根据收集整理,为您详细介绍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仅供您参考。 一、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发生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呢? 1、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征地过程中,我们要依法办事,要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兼顾起来,一方面要支持政府征地工作,对征地补偿不能漫天要价,要严格按照补偿标准进行。

2013年国家标准各种硬度值换算表

国家标准各种硬度值换算表 Steel Rockwell Rockwell Superficial Vickers Brinell Shore HRA HRB HRC HRD 15N 30N 45N HV HB HS 60kgf 100kgf 150kgf 100kgf 15kgf 30kgf 45kgf 50kgf 3000kgf jis 85.6 68.0 76.9 93.2 84.4 75.4 940 97.6 85.3 67.5 76.5 93.0 84.0 74.3 920 96.4 85.0 67.0 76.1 92.9 83.6 74.2 900 95.2 84.7 66.4 75.7 92.7 83.1 73.6 880 94.0 84.4 65.9 75.3 92.5 82.7 73.1 860 92.8 84.1 65.3 74.8 92.3 82.2 72.2 840 91.5 83.8 64.7 74.3 92.1 81.7 71.8 820 90.2 83.4 64.0 73.8 91.8 81.1 71.0 800 88.9 83.0 63.3 73.3 91.5 80.4 70.2 780 87.5 82.6 62.5 72.6 91.2 79.7 69.4 760 86.2 82.2 61.8 72.1 91.0 79.1 68.6 740 84.8 81.8 61.0 71.5 90.7 78.4 67.7 720 83.3 81.3 60.1 70.8 90.3 77.6 66.7 700 81.8 81.1 59.7 70.5 90.1 77.2 66.2 690 81.1 80.8 59.2 70.1 89.8 76.8 65.7 680 80.3 80.6 58.8 69.8 89.7 76.4 65.3 670 79.6 80.3 58.3 69.4 89.5 75.9 64.7 660 78.8 80.0 57.8 69.0 89.2 75.5 64.1 650 78.0 79.8 57.3 68.7 89.0 75.1 63.5 640 77.2 79.5 56.8 68.3 88.8 74.6 63.0 630 76.4 79.2 56.3 67.9 88.5 74.2 62.4 620 75.6 78.9 55.7 67.5 88.2 73.6 61.7 610 74.7 78.6 55.2 67.0 88.0 73.2 61.2 600 73.9 78.4 54.7 66.7 87.8 72.7 60.5 590 73.1 78.0 54.1 66.2 87.5 72.1 59.9 580 72.2 77.8 53.6 65.8 87.2 71.7 59.3 570 71.3 77.4 53.0 65.4 86.9 71.2 58.6 560 70.4 77.0 52.3 64.8 86.6 70.5 57.8 550 505 69.6 76.7 51.7 64.4 86.3 70.0 57.0 540 496 68.7 76.4 51.1 63.9 86.0 69.5 56.2 530 488 67.7 76.1 50.5 63.5 85.7 69.0 55.6 520 480 66.8 75.7 49.8 62.9 85.4 68.3 54.7 510 473 65.9 75.3 49.1 62.2 85.0 67.7 53.9 500 465 64.9 74.9 48.4 61.6 84.7 67.1 53.1 490 456 64.0 74.5 47.7 61.3 84.3 66.4 52.2 480 448 63.0 74.1 46.9 60.7 83.9 65.7 51.3 470 441 62.0 73.6 46.1 60.1 83.6 64.9 50.4 460 433 61.0 73.3 45.3 59.4 83.2 64.3 49.4 450 425 60.0 72.8 44.5 58.8 82.8 63.5 48.4 440 415 59.0 72.3 43.6 58.2 82.3 62.7 47.4 430 405 58.0 71.8 42.7 57.5 81.8 61.9 46.4 420 397 56.9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少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少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 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 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 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 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2012年现行标准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 标准和规程 2012年执行标准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如下述标准及规范有新出版者 以新出版者为准。 1. 桥梁施工规范 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1.2《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 1.3《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 2. 桥梁验收规范 2.1《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2.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 2.3《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J075-1994 3. 道路施工类 3.1《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3.2《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3.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3.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3.5《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

3.6《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 3.7《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E50-2006 3.8《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3.9《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3.10《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 3.1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3.12《粉煤灰石灰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 3.1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3.14《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6-98 3.15《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3.1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3.1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3.1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4. 检验评定类 4.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 4.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5. 给排水施工 5.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5.2《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5.3《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 5.4《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国家征地补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6-1号实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 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二)其他税费 1备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备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最新发布电气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资料

?2015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2015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2015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2015年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2015年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2015年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2015年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2015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2015年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2015年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2015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

162 51393-2015 JB/T 12383-2015 剪切机用圆刀片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3 51394-2015 JB/T 12301-2015 YBSD系列矿用隔爆型双速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4 51395-2015 JB/T 12302-2015 TBZY系列(IP55)螺杆抽油泵专用直驱式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225~355)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5 51396-2015 JB/T 12303-2015 YA2系列增安型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355~56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6 51397-2015 JB/T 12304-2015 TZYW系列正压外壳型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4P、6P)技术条件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7 51398-2015 JB/T 12305.1-2015 高效率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BX3系列高效率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355~63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8 51399-2015 JB/T 11202.2-2015 高压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2部分:YAKK、YAKK-W系列高压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355~63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9 51400-2015 JB/T 12306.1-2015 10kV高效率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BX3系列(10kV)高效率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400~63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0 51401-2015 JB/T 12307-2015 YBBZ泵站用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1 51402-2015 JB/T 12308-2015 YB3系列(10kV)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400~63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2 51403-2015 JB/T 12309.1-2015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B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400~50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3 51404-2015 JB/T 5337.1-2015 无火花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W2系列无火花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 JB/T 5337-1991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4 51405-2015 JB/T 9593.1-2015 煤矿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BK3系列煤矿井下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 JB/T 9593.1-2002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5 51406-2015 JB/T 9595.1-2015 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A2系列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 JB/T 9595-1999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

2015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 随着农村征地的日益增多,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

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 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有了进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被提请会议审议。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分两步走,先集中精力对第47条进行修改,待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条例。” 宋大涵表示,从补偿原则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十八大报告也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按照现行的30倍上限估算,目前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不足十分之一。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以占比最大的水稻田的产值计算:全国水稻平均亩产470公斤,以目前稻谷价格2元/公斤可获940元产值;冬季种植经济作物的产出,按占比最大的油菜籽计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2007年报告称平均每亩产值508元。两项相加,平均每亩产值在1500元左右。按最高补偿30倍计算,最高可获得4.5万元/亩左右。 而土地增值收益远高于这一数字。国家统计局披露,2011年全国开发商购置土地共花费8049亿元,购置了4.0973亿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平均单价1964元,折合每亩的平均价格是131万元。这些土地的前身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因为整体的地段优势会更贵一些,所以由集体土地改性而成的部分单价应该较低。虽然没有分类统计,但即使按均价的一半计算,也有65万元/亩。 按此粗略估算,农民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偿款只有最终卖价的6.9%,也就是1/14左右。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 少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我国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情权 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 意见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

国家标准查询

国家标准有成千上万个,希望能够迅速得到国家标准GB有下列几个方法: 1、对于没有积分的朋友,首先到本网的论坛附件: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bb s/AttachmentList.asp?sel=&Keywords=&page=3输入标准号,如:4706,点击“查找”,得到相应的标准。 2、本网的资料中心: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download内也已经有用户上传了几千篇标准,请找标准的用户在发贴求标准前先去资料中心查找一下,避免重复上传相同的标准。 3、无需注册免费下载国家标准 标准总库(pdf图书)http://218.246.35.10/bz/login2.aspx?uid=gdsd&pwd=gdsd 食品伙伴网--食品相关标准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standard/ 电子图书检索系统:GB/HJB/GJB/行业标准/国外标准---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6003/浙江公共安全标准信息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safety/fenglei/std.html 中国棉花协会网国内外标准--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quality/more.php?t=quality& newkey=棉花标准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standard.htm 石油工业标准化信息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 化验室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fxfa/index.htm 化工标准-食品商务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spbz/183-1.html 食界网(食品工业信息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standard/ 菲莱达贸易------世界各国钢铁标准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standard.htm 中国现代制造网-----国际机械全文数据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5205589.html,/biaozhun1/jixie1. htm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