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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设计规范

防雷设计规范
防雷设计规范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57-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3、3.0.4、4.1.1、4.1.2、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2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 具有0 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 具有1 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补充知识:O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环境。)

3.0.3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 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4 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 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7 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 a 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A计算。

3.0.4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

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4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1基本规定

4.1.1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0.3条5、6、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针长1m以下:圆钢为12mm;

钢管为20mm。

针长1~2m.:圆钢为16mm;

钢管为25mm。

烟囱顶上的针:圆钢为20mm;

钢管为40mm。

4.1.2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

1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以下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2除本条1款的措施外,尚应考虑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的间隔距离。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当烟囱上采用避雷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4.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2.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即设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4.2.1的规定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4.2.3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在入户处的总配电箱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确定。

2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该电涌保护器应选用Ⅰ级试验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或等于2.5kV,其每一保护模式应选冲击电流等于或大于10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可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但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IP54的箱内。

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J.1.2中的接线形式2时,接在中性线和PE线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当为三相系统时不应小于40kA,当为单相系统时不应小于20kA。

4.2.4当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接闪网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线上或其外。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其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电源线路无屏蔽层时可按公式( 4.2.4-6)计算,当有屏蔽层时可按公式( 4.2.4-7)计算;当无法确定时应取冲击电流等于或大于12.5kA。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和接线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取值。

I imp= 0.5I/nm (KA)(4.2.4-6)

I imp=0.5IR s/n(mR s+R c) (4.2.4-7)

式中:I—雷电流,按本规范表F.0.1-1的规定取值(kA);

n—地下和架空引入的外来金属管道和线路的总数;

m—每一线路内导体芯线的总根数;

R s—屏蔽层每公里的电阻(Ω/km);

R c—芯线每公里的电阻(Ω/km)。

注: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J.1.2中的接线形式2时,接在中性线和PE线

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当为三相系统时不应小于上面规定值的4倍,当为单相系统时不应小于2倍。

4.3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3.3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18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宜使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18m。

4.3.5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连接,或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上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4.3.8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4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5当Yyn0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当有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独自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可在母线上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每台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5kA,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

4.4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4.3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25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宜使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4.5其他防雷措施

4.5.8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6防雷击电磁脉冲

6.1.2在工程的设计阶段不知道电子系统的规模和具体位置的情况下,若预计将来会有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电气和电子系统,应在设计时将建筑物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配电的保护接地系统等与防雷装置组成一个接地系统,并应在一些合适的地方预埋等电位连接板。

6.1.3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总配电箱起供电给本建筑物内的配电线路和分支

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

监控立杆防雷设计方案

监控立杆防雷设计方案 一、概述 每年各种通讯控制系统或计算机网络因雷击而损坏的事例屡见不鲜,其中安防监控系统因受到雷击而引起设备损坏、自动化监控失灵的事件也时常发生。道路监控子系统中,有一部分前端摄像机安装在室外,对于雷雨多发地区,容易遭受雷击损坏,因此极有必要对这些设备进行防雷保护。 道路监控系统中,分布在各处的室外型监控摄像机,其交流220V供电电源通过两芯电缆、视频信号通过带BNC接头的10Base2细缆、RS485通信控制信号通过多芯电缆,传输至中心控制主机,进行集中监控。 为了防止雷电产生的感应过电压和过电流,在所有监控设备的电源线入口、信号线连接的设备两端均应安装相应的避雷器。监控系统中的前端摄像机一般分为室外安装型和室内安装型,室内型摄像机信号传输线缆和电源供给线缆均通过"地埋"方式布线,遭受雷击的机会较少。进行防雷器设备选型时,必须注意防雷保护器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正常运行时,雷电保护器的接入应不影响信号的正常传输,雷电保护器的对地阻抗应尽可能大,串联在电路中的阻抗应尽可能小。 2)在雷电袭击通信总线时,雷电保护器应发挥良好的电压钳位作用,其钳位电压应低于RS485芯片的耐受电压水平。 3)在抑制不超过防雷器最大通流量的雷电袭击过程中,雷电保护器自身应完好。 4)雷电保护器对雷电袭击应具有足够快的响应速度。 二、监控系统防雷总体方案

1、直击雷的防护 直击雷的防护较简易的方法是采用避雷针,室外各球形摄像机由于分别分布在室外,距离较远,因此室外各摄像头须设计安装避雷针。具体设计方案为:在室外各球形摄像头的立杆上(立杆的顶部)分别安装一支避雷针,规格为φ16×1000mm镀锌圆钢,安装方式为焊接。 2、防雷接地要求 防雷接地由引下线、接地线和接地体组成。引下线是引导雷击电流从避雷针入地的通道。接地体埋于地下与引下线相连接,雷击电流由此泄放到大地,接地体满足接地电阻的要求。多种接地体距离无法大于20M时,必须加装地网隔离器。接地线一般采用40×4mm镀锌扁铁或25mm2 以上多股绝缘铜缆,一端焊接到接地体上,另一端引到室内的等电位连接排上。接地体与引下线或接地线一般采用搭接焊,焊接处必须牢固无虚焊,同时为确保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必须将接地体与建筑物大楼的基础地网可靠连接。对于监控中心及靠近建筑物的摄像头我们设计采用抽建筑物主钢筋的方法作联合接地,对于远离建筑的摄像头则需要在摄像头旁做一套人工接地体,具体如下地网设计方案。 3、电源系统的防雷 由于雷电冲击波的主要能量集中在从工频附近几十赫兹到几百赫兹的低端,所以雷电冲击波能量就容易与工频回路发生耦合、谐振,于是雷电冲击波从电源线路进入电子设备的几率,要比从信号线中进入的几率高得多,据统计,约有80%的雷击损坏电子设备的事故是由电源线引入的,因此应特别加强系统中设备电源的防雷措施。 1)在控制大楼总配电柜处,安装第一级加强型电源防雷器; 2)在中心控制室的监控系统配电箱处,安装第二级标准型电源防雷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 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 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 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黄旭张文才徐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力欣王厚余丁杰方磊欧清礼尹君平 王云福关象石杨维林

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向社会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本规范所指的防雷装置检测是对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公共场所易遭受雷击的设施,以及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其他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所安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性能检测。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服务窗口、咨询服务、服务行为、服务环节、收费、用户回访、投诉处理、服务监督、廉洁自律、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 第四条服务窗口应当设置服务标示牌,明示检测资质、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帮助用户了解服务内容和环节、收费依据和标准,设置用户意见簿、投诉监督信箱等。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咨询服务电话以及邮件、信函、传真等联系方式,方便与用户的联系与沟通。

对于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渠道或上门的用户咨询,由咨询服务人员负责解释;对于无法当场回复的咨询,由咨询服务人员负责受理,详细记录咨询的问题及联系方式,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从业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佩戴工号标志或识别卡,出示工作证或者从业资格证书,行为举止符合职业工作要求,服务规范,文明用语。 第七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时,应当告知用户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流程(附件1),与用户签订《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协议》(附件2)。 第八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工作流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并现场填写原始记录表(附件3)。 第九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分析各项检测数据,出具《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报告》(附件4),并通知用户。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第十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依据和标准收取检测技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用户回访制度,通过书面回访、电话回访、现场回访、用户座谈会等形式回访用户,回访率应达到100%。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受投诉应态度诚恳,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5]10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4 【实施日期】2015.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5〕10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防雷减灾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省防雷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雷安全责任意识 雷电是常见的天气现象,也是危害严重的气象灾害之一。江苏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地带,是雷暴多发地区。根据观测记录,2007年至2014年8年间,全省雷暴天数平均每年达到108天,平均每年发生较大雷灾441起,每年因雷灾造成的火灾或爆炸4起,

雷击造成人员伤亡20人,雷电灾害已成为当前我省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的自然灾害。江苏经济较发达,人口密度大,雷电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好防雷安全工作。 二、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防雷安全工作责任机制。 (一)明确各级政府防雷安全领导责任。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防雷安全规划及应急预案,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落实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防御设施建设经费,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生产状况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并将防雷安全考核纳入整个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建筑防雷》 建筑概论知识点

《建筑防雷》2008年备课版本 第一章建筑概论部分知识要点 1、何谓建筑物基础?何谓建筑物的地基?其相互间的关系如何? 基础是房屋最下面的部分,埋在自然地面以下。 基础下面承受压力的土层或岩层称地基,地基按土层性质不同分为两大类,即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 基础作用是承受房屋的全部的荷载,并把这些荷载传给下面的土层——地基,因此,基础必须坚固、稳定并能抵御地下各种有害因素的侵蚀。天然地基指不须人工处理就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的天然岩土层。人工地基是指必须经过人工处理,使其强度提高后才能满足承载能力的建筑地基。 2、何为建筑基础埋深,决定基础埋深的因素有哪些。 从室内设计地面至基础底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埋置深度。 基础埋深的影响因数:建筑物荷载的大小、地基土层的分布、地下水位高低以及相邻建筑的关系都影响着基础的埋深,寒冷地区还要考虑土壤冻胀的影响。 3、吊车梁与牛腿柱的连接方法请采用简图表示,并简要说明。 4、填空题(每空0.5分,共20分) 1、构成建筑物的基本要素是功能、技术、建筑形象。 2、墙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保温、隔热、防水能力。 3、地震烈度随距震中距离不同而变化。 4、窗按照材料不同分为木窗、钢窗、铝合金窗、塑料窗等类型。 5、平面设计中,各空间功能用途分主要空间、次要空间、交通部分。 6、建筑按用途分生产性建筑、非生产性建筑。 7、房间净高是指室内楼地面到楼板结构层(板或梁)底面或吊顶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8、空心板在施工过程中,搭在墙上支承长度应不小于 100 mm ,搭在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小于 80 mm 。 9、变形缝有三种形式,即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按结构形式分板式楼盖、梁式楼盖、无梁楼盖、井式楼板。 11、楼梯段由楼梯板、踏步组成。 12、混凝土基础的断面可做成阶梯形、矩形、锥形。 13、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按照工种的不同,可以分为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施工图。 14、影响基础埋深的因素:土质构造、地下水位高低、冻结深度、相邻建筑物的影响。 15、在总平面图中的标高一般是绝对标高。 16、砖基础大放脚有等高式、间隔式两种砌式。 17、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各空间的平面组合方式大致可以分为走廊式、大厅式和套间式三种。 5、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写在空格中。每小题1分,共10分) 1、当楼梯宽度超过①时,应设双面扶手。 ①2.0m ②1.6m ③1.4m ④1.2m 2、楼梯连续踏步数量最多不超过③级。 ①28 ②32 ③18 ④12 3、平瓦屋面的适宜坡度④。 ①1:1~1:3 ②1:2~1:5 ③1:3~1:10 ④1:1~1:2.5 4、当同一建筑物的相邻部分高度相差在两层以上时,应设置②。 ①伸缩缝②沉降缝③防震缝④①或② 5、山墙挑檐又称③。 ①歇山②硬山③悬山④封山 6、37墙实际厚度③。 ①370 ②365 ③360 ④375 7、当采用混凝土散水时,为防止开裂应每隔6~12m留一条③宽的变形缝并用沥青灌实。 ①10mm ②15mm ③20mm ④25mm 8、民用建筑中,楼梯踏步高h、宽b、有经验公式2h+b= ③mm。 ①450~500 ②500~550 ③600~620 ④800~900 9、楼梯坡度范围是②。 ①10o~20 ②20o~45 ③25o~60 ④45o~90 10、悬挑楼梯踏步长度不大于④。 ①1m ②2m ③ 1.2m ④ 1.5m 6、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条形基础既可用在墙下,又可以用在柱下。(√) 2、桩基础是钢筋混凝土基础中的一种类型。(×) 3、伸缩缝可以兼作沉降缝。(×) 4、如有基础圈梁且位置适当时可不另设防潮层。 (√) 5、从设计室外地坪到基础底面的距离,叫基础埋深。(√)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8306933.html, 发布时间:2004-7-20 点击数:93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江苏省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管理办法》

江苏省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第三条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包括对外部防雷装置(指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指除外部防雷装置以外所有的附加设施,如等电位连接、屏蔽、防静电设施、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的检测检验。第四条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须执行国家防雷技术规范,或参照IEC标准开展工作。第五条从事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工作的单位,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取得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资质证书。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认证管理工作由江苏省气象局负责。第二章资质分类和范围第六条资质认证分为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和防雷装置质量自检资质两类。第七条具有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的单位可从事在用和新建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经当地市级(设区的市)气象主管机构授权可从事防雷装置及防雷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第八条具有防雷装置质量自检资质的单位,可从事本单位内部在用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检测工 1 作。第九条具有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的单位,经当地市级(设区的市)气象主管机构授权,负责对本地具有防雷装置质量自

检资质单位检测结果的抽样复查。江苏省防雷减灾局负责组织对具有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单位检测质量的抽样复查工作。第三章资质认证第十条申请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专门机构并经当地市级(设区的市)气象主管机构初审同意;(二)具有当地物价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收费许可证;(三)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五)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 1、检测单位具有气象、电气或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名以上和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80%; 2、检测单位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熟悉检测技术和管理业务,有任命文件或证书;3、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检测工作5年以上; 4、检测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江苏省气象局颁发的江苏省防雷检测人员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六)

电工基础知识点汇总

1.电是什么? 答:有负荷存在和电荷变化的现象。电是一种和重要的能源。 2.什么叫电场? 答:带电体形成的场,能传递带电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3.什么叫电荷? 答:物体或构成物体的质点所带的正电或负电。 4.什么叫电位? 答:单位正电荷在某点具有的能量,叫做该点的电位。 5.:什么叫电压?它的基本单位和常用单位是什么? 答:电路中两点之间的电位差称为电压。它的基本单位是伏特。简称伏,符号v,常用单位千伏(kv),毫伏(mv) 6.什么叫电流? 答:电荷在电场力作用下的定向运动叫作电流。 7.什么叫电阻?它的基本单位和常用单位是什么? 答:电流在导体中流动时,要受到一定的阻力“这种阻力称之为导体的电阻。 它的基本单位是欧姆简称欧,符号表示为?,常用的单位还有千欧(k?),兆欧(m?) 8.什么是导体?绝缘体和半导体? 答:很容易传导电流的物体称为导体。在常态下几乎不能传导电流的物体称之为绝缘体。导电能力介于导体和绝缘体之间的物体称之为半导体。 9.什么叫电容?它的基本单位和常用单位是什么? 答:电容器在一定电压下储存电荷能力的大小叫做电容。它的基本单位是法拉,符号为F,常用符号还有微法 (MF),微微法拉(PF),1F=10 6MF=10 12MMf(PF)。 10.什么叫电容器? 答:储存电荷和电能(电位能)的容器的电路元件。 11.什么是电感?它的基本单位和常用单位是什么? 答:在通过一定数量变化电流的情况下,线圈产生自感电势的能力,称为线圈的电感量。简称为电感。 它的常用单位为毫利,符号表示为H,常用单位还有毫亨(MH)。1H=103MH 12.电感有什么作用? 答:电感在直流电路中不起什么作用,对突变负载和交流电路起抗拒电流变化的作用。 13.什么是容抗?什么是感抗?什么是电抗?什么是阻抗?他们的基本单位是什么?答:电容在电路中对交流电所起的阻碍作用称为容抗。 电感在电路中对交流电所起的阻碍作用称为感抗。 电容和电感在电路中对交流电引起的阻碍作用总称为电抗。 电阻,电容和电感在电路中对交流电引起的阻碍作用阻抗。 他们的基本单位都是欧姆(?)。 14.什么叫电路? 答:电流在电器装置中的通路。电路通常由电源,开关,负载和直接导线四部分组成。 15.什么叫直流电路和交流电路? 答:含有直流电源的电路称为直流电路。含有交流电源的电路称为交流电路。 16.什么叫电路备? 答:表示由各种元件,器件,装置组成的电流通路的备。或者说用国家规定的文字和 17.什么是发电厂? 答:是将自然界蕴藏的各种一次能源转换为电能(二次能源)的工厂。 18.电厂的类型有哪些? 答: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热能发电厂;核能发电厂;风力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等。

EMC设计规范.docx

印制电路板的电磁兼容性设计规范 引言 本人结合自己在军队参与的电磁兼容设计工作实践,空军系统关于电子 对抗进行的两次培训(雷达系统防雷、电子信息防泄露)及入司后参与706 所杨继深主讲的 EMC培训、 701所周开基主讲的 EMC培训、自己在地方电磁兼容实验室参与 EMC整改的工作体验、特别是国际 IEEE委员发表的关于EMC有关文章、与地方同行的交流体会,并结合公司的实验情况,对印制 电路板的电磁兼容性设计进行了一下小结,希望对印制电路板的设计有所 作用。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总结中只是提供了一些最基础的结论,对具体频 率信号的走线长度计算、应考虑的谐波频率、波长、电路板级屏蔽、屏蔽 体腔的设计、屏蔽体孔径的大小、数目、进出导线的处理、截止导波管直 径、长度的计算及静电防护,雷电防护等知识没有进行描述。或许有些结 论不一定正确,还需各位指正,本人将不胜感谢。 一、元器件布局 印刷电路板进行EMC 设计时,首先要考虑布局,PCB 工程师必须和结构工程师、 EMC 工程师一起协调进行,做到两者兼顾,才能达到事半倍。 首先要考虑印刷电路板的结构尺寸大小,考虑如何对器件进行布置。如果器件分布很散,器 件之间的传输线可能会很长,印制线路长,阻抗增加,抗噪声能力下降,成本也会增加。如果器 件分布过于集中,则散热不好,且邻近线条易受耦合、串扰。因此根据电路的功能单元,对电路 的全部元器件进行总体布局。同时考虑到电磁兼容性、热分布、敏感器件和非敏感器件、I/O 接口、复位电路、时钟系统等因素。 一般来说,整体布局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当线路板上同时存在高、中、低速电路时,应该按逻辑速度分割:布置快速、中速和低速 逻辑电路时,高速的器件(快逻辑、时钟振荡器等) 应安放在靠近连接器范围内,减少天线效应、低速逻辑和存储器 ,应安放在远离连接器范围内。这样对共阻抗耦合、辐射和交扰的减小都是有利 的。 高速电路中速电路(如低速电路 接 (如大规模数字控制电(如低频模 口 集成电路)路)拟电路)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完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 B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 B50057-2010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 “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 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江苏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江苏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国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格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防雷装置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防雷防静电知识点汇总

一、相关定义 1.雷电定义: 雷电是发生于大气中的一种瞬态的、大电流、高电压、高功率、长距离的放电现象

2.防雷装置: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部防雷装置组成。

z 3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4.部防雷装置: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5静电:一种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电荷。 6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质、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7依据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规定,我公司生产厂房(易燃易爆)、仓库(易燃易爆)、配电等防雷建筑物为二类防雷建筑物! 二、我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维护要求——摘自《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规定》 1.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台账,需注明设备名称、接地材料规格、接地编号、测量阻值等。 2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接地装置,特别是接地体(线)焊接和接地体引出线部分处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镀锌、喷漆、刷沥青)。

3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线排查,看有无断裂处,确保导电性能良好。 4 紧固接地极、接地极母线、接地极支线连接处的螺栓,确保接地装置接触良好 5 紧固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的静电接地线和跨接线,确保其进出装置处、分支处、弯管、阀门法兰处的接地良好。 6 罐、容器(直径大于或等于2.5米,容积大于或等于50立方米)接地部分不得少于2 处,接地点应对称布置,接地线的位置应远离物料的进出口处。 7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一般螺栓五孔以下的都要跨接。 8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采取措施或设两处接地引线,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9 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电阻的测量, 10 明装接地装置需横平竖直,无明显凹凸处。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 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 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 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 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 黄旭张文才徐辉

江苏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江苏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服务规范 (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服务窗口、咨询服务、服务行为、服务环节、申请单位回访、投诉处理、服务监督、廉洁自律、监督管理、奖惩等主要内容。 第四条气象主管机构服务窗口应当设置服务标示牌,明示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帮助申请单位了解服务内容、环节和标准,设置意见簿、投诉监督信箱等。 第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咨询服务电话、邮件、信函和传真等联系方式,方便与申请单位的联系与沟通。

对于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渠道或上门的咨询,由咨询服务人员负责解释;对于无法当场回复的咨询,由咨询服务人员负责受理,详细记录咨询的问题及联系方式,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条气象主管机构开展行政许可服务时,行政服务人员应当仪表得体,佩戴工号标志或识别卡,出示工作证或者行政执法证,行为举止符合职业工作要求,服务规范,文明用语。 第七条受理申请单位申请时,行政服务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所需提交的材料。 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件1)。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的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件2); 2.总规划平面图; 3.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5.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的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开关电源防雷知识要点

开关电源防雷知识要点 开关电源是利用现代电力电子技术,控制开关管开通和关断的时间比率,维持稳定输出电压的一种电源,开关电源一般由脉冲宽度调制(PWM)控制IC和MOSFET构成。开关电源和线性电源相比,二者的成本都随着输出功率的增加而增长,但二者增长速率各异。线性电源成本在某一输出功率点上,反而高于开关电源,这一点称为成本反转点。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使得开关电源技术也在不断地创新,这一成本反转点日益向低输出电力端移动,这为开关电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现代通信开关电源为实现无人值守,均具备远程监控功能,例如遥信、遥测、遥控,而与之相联的信号线接口通信距离长,极容易遭受感应雷损坏而造成停机等事故,根据信产部要求应加装相应的信号防雷器予以保护。 二.加装直流防雷器是最近发布的防雷标准中才提出的,因为直流防雷器的残压大大低于交流防雷器,因此能有效地提高通信开关电源通信站内敏感设备抵御雷电电磁脉冲的能力。 三.防雷器的防雷能力与安装方式有密切关系,主要是引线电感会产生额外的残压,应尽可能地缩短电力线与防雷器的连线和防雷器与接地汇接板连线的长度。 四.多级布置防雷器可减小引线电感带来的额外残压,因为前级防雷器已将大部分雷电流泄放入地,在后级的防雷器只泄放少部分雷电流,雷电流的减小必然导致引线上的附加残压减小。为保证防雷器前

后级的能量配合,防雷器之间的电力电缆长度应不小于15米,否则应采用退耦器进行能量配合。 五.进局电力电缆的防雷容易引起重视,而其它进出通信站的电力线常常被忽视,如照明路灯线、塔灯电力线、非电信设施租用电信电力线等。现在宜采用太阳能塔灯,可减少一个雷击入侵渠道。其它出局电力线应在防雷系统的保护范围内,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雷措施。

RJ 以太网口防雷设计总结

以太网口防雷设计总结 关键字:以太网口;浪涌;TVS管;共模;差模; 问题背景介绍: 对于主要的100M网口接口需要做特殊的保护处理,具体要求需要达到6KV设计目标(10/700雷电模拟电压波),作者在调试过程中对传统bob-smith端接和防雷设计做了相关的工作,在此总结出来供以后网口防雷设计参考。 具体原理及步骤: 一、网口的接口模型: 1,网线: 网口室内连接,一般为CAT-5或者CAT-5E(超5类双绞线,四对UTP无屏蔽双绞线)的网线,支持频率为100MHz,最高传输速率1000Mbps。用于1000Base-T,100Base-T,10Base-T一般家用网线。 2,变压器: 变压器用在RJ45端口主要作用:满足IEEE802.3中电气隔离的要求,不失真的传输以太网信号,EMI抑制。具体变压器模型分析在以太网口辐射设计中详述。 3,RJ45接口: RJ45接口在防浪涌选用中需要注意,如果选用带屏蔽的网口座子,需要注意屏蔽罩和插件/贴片脚之间要有足够的电气间隙,不能发生浪涌时候管脚直接对屏蔽罩放电的现象;如果选用非屏蔽的网口座子,需要注意增加座子固定的方式。不推荐选用带LED灯的座子,这样会增加布线的难度和PCB空间。 二、网口防雷概述: 网线雷击主要分为: 1,室外感应雷击或者直接雷击; 2,建筑物内感应雷击; 防雷器对端口的保护,分为共模保护和差模保护两个方面。RJ45接头的以太网信号电缆是平衡双绞线,感应的雷电过电压以共模为主,线缆间的差模过电压/过电流相对小一些。但是非理想网络变压器情况下,共模的过电压/过电流也可以转化成差模。 网口的防雷可以采用两种思路: 一种思路是要给雷电电流以泄放通路,把高压在变压器之前泄放掉,尽可能减少对变压器影响,同时注意减少共模过电压转为差模过电压的可能性; 另一种思路是利用变压器的绝缘耐压,通过良好的器件选型与PCB设计将高压隔离在变压器的初级,从而实现对接口的隔离保护。 我们设计的防护电路要获得满意的防雷效果,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防雷电路的输出残压值必须比被防护电路自身能够耐受的过电压峰值低,并有一定裕量; 2,防雷电路应有足够的冲击通流能力和响应速度; 3,信号防雷电路应满足相应接口信号传输速率及带宽的需求,且接口与被保护设备兼容; 4,信号防雷电路要考虑阻抗匹配的问题; 5,信号防雷电路的插损应满足通信系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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