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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建【2004】132号河南省建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豫建建【2004】132号河南省建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豫建建【2004】132号河南省建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豫

建建【2004】132号)

发布时间:2010-03-30 信息来源:安监站发稿人:安监站信息录入员访问次数:277

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三类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河南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管理的建筑集团司、总公司(见附件一)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施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除企业主营资质为铁路、交通、水利以外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务。

企业主营资质为铁路、交通、水利工程业务范围,但同时兼有其他增项资质的建筑施业的管理人员,经铁路、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必须到河南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进行备案的,不予核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

业务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作的副经理。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督管理工作。

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三类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并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申请

第六条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

(2)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3)学历和职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的专技术职称和一年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应符合项目经理相应资质等级所的资格条件;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和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2004年8月份以前取得安全员岗位证书。

(4)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5)经省建设厅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第七条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二)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第三章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的原件(以下称有关材料)。申请人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有关材料后,应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完整、真实。经审核无后,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条申请人所在单位分批或者集中将本单位三类人员向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管部门上报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填写《申请表》和《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名单》(以下简称《申请名单》,一份,见附件三)。

第十一条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名单》后,根据下列情分别作出处理:

(1)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三类人员考核申请,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2)对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该允许当场更正;

(3)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表》和《申请名单》之日起即为受理。

(4)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名单》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二条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集中统一报省建设厅审查。安全生

考核合格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对不合格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出不合格人员名单及不合格理由和原因,由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所在企业或被考核人。对知识考核不合格人员可组织培训后考核,两次知识考核不合格,取消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对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建设厅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9311374.html,)等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四章考核合格证书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省建设厅对已经颁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法予以撤消: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的;

(4)发现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5)弄虚作假、欺骗获得考核合格证书的;

(6)依法可以撤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省建设厅对已经颁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法予以吊销:

(1)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关部门检查指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

(2)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死亡事故。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被吊销的,一年之后方可重新考核。其中第(2)种情,对于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两起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发

起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安全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9人重大安全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和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内不予考核;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建设厅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其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注销,并告知当事人: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三类人员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被撤销、注销的,三个月之后方可重新考核。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省建设厅应撤回三类人员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放变更后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1)三类人员姓名变更的;

(2)三类人员所在法人单位名称变更的;

(3)三类人员调换施工企业,调换后仍从事原工作岗位的。

第十八条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申请所在单位应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省建设厅提出延期申请。

三类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省建设厅,不再考核,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九条省建设厅对三类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必须重考核:

(1)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2)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3)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业主要负责人考核不合格的,该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得参加工程招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不同岗位工作的,必得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在豫注册建筑施工企的三类人员应参加河南省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三类人员”相关表格下载

1.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名单;

2.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申请表;

3.河南省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核申请名单。

4.《申请表》说明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概述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概述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施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经济实体。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在特定空间进行人、财、物动态组合的过程,并通过这一过程向社会交付有商品性的建筑产品。在完成建筑产品过程中,人员的频繁流动、生产周期长和产品的一次性,是其显著的生产特点。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组织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施工项目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赢得信誉,实现效益等方面占有重要的位置。每当施工项目的管理过程结束,应该交付一件建筑产品。施工企业的效益性目标,正是通过每个施工项目而落实与实现的。 施工项目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等的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项目必须把实现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时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符理的范围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宏观的安全管理包括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三个方面: (1)劳动保护侧重于以政策、规程、条例、制度等形式、规范操作或管理行为,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2)安全技术侧重对 "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管理。包括预防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规范·技术规定、标准、条例等,以规范物的状态,减轻或消除对人的危胁。 (3)工业卫生着重工业生产中高温、粉尘、振动、噪声、毒物的管理。通过防护、医疗、保健等措施,防止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受到有害因素的危害。 从生产管理的角度、安全管理应概括为:在进行生产管理的同时,通过采用计划、组织、技术等手段,依据并适应生产中人、物、环境因素的运动规律,使其积极方面充分发挥,而又利于控制事故不致发生的一切管珲活动。如在生产管理过程实行作业标准化,组织安全点检,安全、合理的进行作业现场布置,推行安全操作资格确认制度,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针对生产中人、物或环境因素的状态,有侧重采取控制人的具体不安全行为或物和环境的具体不安全状态的措施,往往会收到较好的效果。这种具体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实现安全管理的有力的保障。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 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直接从事施工操作的人,随时随地活动于危险因素的包围之中,随时受到自身行为失误和危险状态的威胁或伤害。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调整、强化动态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附件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是指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它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组成明细清单。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评标方式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情况选择合理的评标方式。 第五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程除外),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招标。 第六条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第七条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八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否则无效。招标人应将最高投标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第九条招标人在发布的招标文件中除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定外的,还应注意下列要求: (一)明确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或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避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或幅度; (二)在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时,应同时公布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税金总额,不得只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三)明确将属不可竞争费的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单列,并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四)招标人要求同时提交投标书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

附录 A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汇总表 审查编号: 居住建筑 □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筑 类型 公共建筑 □ 居住+公建□ 建筑 面积 设计单位 审查指标 节地 节能 节水 与水资源利用 与材料资源利用 足□ 足□ 不满足□ 不满足□ 不参审 专业 不参审 专业 不参审 专业 不参审 专业 不参审 专业 节材 室内 提高 类 型 与室外环境 与能源利用 环境质量 足□ 不满足□ 与创新 满 足□ 满 足□ 满 满 满 控制项 不满足□ 不满足□ 加分项 审查专业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评 分 小计 项 适用总分 分类得分 Q i 居住 权 0.21 0.24 0.20 0.17 0.18 0.19 公共 0.16 0.28 0.18 0.19 重 1.0 居住+ 公共 w i 0.185 0.26 0.19 0.18 0.185 加权得分 w Q i i 总得分∑Q =w Q +w Q +w Q +w Q +w Q +Q 8 1 1 2 2 3 3 4 4 5 5 审查机构盖章 审查等级 审查专业 一星级□ 结构 二星级□ 给排水 三星级□ 暖通 建筑 电气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 适用总分=100?不参审分; 2 3 4 分类得分 Q =专业得分/适用总分×100; i 加权得分 w Q =w ×Q ; i i i i 加阴影部分不需填写。

附录 B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 附表 B .0.1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建筑专业) 审查编号: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居住+公建□ 建筑面积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建筑类型 建设单位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条文编号 标准条文 满足情况 技术措施 自评意见 足□ 不满足□ 足□ 不满足□ 足□ 不满足□ 足□ 审查意见 备注 满 4.1.1 4.1.2 4.1.4 4.1.5 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布局的要求,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须满足 满 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定规划的要求。 须满足 须满足 ★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建筑、暖通、给排水) 满 (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布局应满足相应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时 数。 满 须满足 不满足□ 评分项 自评 审查 指 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 审分 得分 得分 审分 得分 得分 备注 3 层及以下:35<A ≤41;4~6层:23<A ≤26; ~12层:22<A ≤24;13~18层:20<A ≤22; 19层及以上:11<A ≤13; 7 15 居住 人均居住区用地 Ⅰ 土 地 利 用 建筑 指标A (m 2 /人) 3层及以下:A ≤35;4~6层:A ≤23; 7~12层:A ≤22;13~18层:A ≤20; 19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4.2.1 1 9层及以上:A ≤11 评价总分值为19分。 0 0 .5≤R <0.8 .8≤R <1.5 5 10 公共 容积率R 1.5≤R <3.5 15 19 建筑 R ≥3.5

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节安全责任制度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1)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 (4) 三、重点工种安全责任制 (15) 四、总分包的安全责任 (17) 五、交叉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 (20) 六、安全责任考核 (22) 第二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3) 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47) 三、安全会议制度 (48) 四、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52) 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6) 二、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7)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8)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规定 (59)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00) 七、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06) 八、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9) 第四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67)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167)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68)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168)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184) 第五节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98) 二、卫生管理制度 (203) 第六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与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12)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215)

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62) 第六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责任制度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载体,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共和,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2)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控制分包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3)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 防范措施,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安全部安全责任制 (1)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组织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汇总、审查安全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3)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进行监督检查。 (5)与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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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一、建筑安全管理概述 (一)安全监理的由来 自我国1988年开始试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到1996 年全面推广实施以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三大控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特别是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及预防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等发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关于安全监理工作和安全事故监理责任问题,一直是争论比较激烈和令人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我国监理行业的定位与发展方向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目前工程建设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尽管国家就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但由于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变化,建设企业施工管理水平尚处于改革发展中,加之,目前政府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管主要还只能采取过程中抽查和事后处理的办法。因此,政府和建设单位都希望监理在管好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安全生产能够预先进行安全审查和严格实施过程中监控,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二)安全监理的含义与现状 安全监理是一项中介的安全专业技术监督、管理与咨询服务。所 谓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要求规定,以及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等合同文件,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过程与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与咨询的活动。监理单位通过对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人、机、方法、环境及施工全过程,采取文件审查、巡视督查、安全评价、指令文件等主要监控方法及措施,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预防和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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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基本知识 一、建筑安全基本知识——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它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作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它包括企业法人、分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它包括生产部门、技术部门、机械设备部门、材料部门等,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一线工人的安全职责。 它包括各工种:瓦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起重工等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以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后,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期对前一阶段进行目标考核。 二、建筑安全基本知识——施工现场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总设计 一个施工现场,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为指导,单凭想到哪干到哪是搞不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气候、季节变化等具体影响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还要根据工程项目特殊情况及时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另外,大型群体工程或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对其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包括:深基坑支护、净空较高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起重吊装作业等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设计严加督查,以防范于万一。二OOO年,南京电视台演播大厅屋盖,因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不严密,项目经理掉以轻心,最终导致因模板支撑失稳,在浇捣砼时坍塌,造成特大安全事故。 2、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要将工程具体情况、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

豫建〔2014〕146号《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豫建〔2014〕146号《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8号令)、《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 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的责任主体,都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2 —. (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

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三)依法单独发包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的统一管理工作,并建立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为施工许可管理提供信息化工作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属地管理,由建设单位向工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编辑本段

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编辑本段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企业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 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编辑本段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编辑本段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正式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四、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

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题库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每题有4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 )。 A.安全责任重于泰山B.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C.管生产必须管安全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正确答案:D 2.我们将施工作业的场所统称为( ),也叫工地。 A.临时工棚B.工厂C.施工现场D.高处作业 正确答案:C 3.( )不属于施工作业的特点。 A.露天作业、交叉作业多B.高温作业多C.高处作业多D.手工操作多正确答案:B 4.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 )的人员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A.脚手架搭拆B.手工操作C.特种作业D.高处作业 正确答案:C 5.下列属于国家标准的是( )。 A.《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 130-2001) B.《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 46--2005) C.《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D.《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正确答案:D 6《法》规定,( )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A.施工企业B.职工自己C.作业班组D.建设单位 正确答案:A 7.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容,包括( )等。 A.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B.安全技术理论 C.实际操作技能D.自学能力 正确答案:A 8.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书有效期为( )年。 A.3 B.4 C.1 D.2 正确答案:D 9.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学时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A.8 B.16 C.24 D.32 正确答案:C 10.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教育部门实施,下列()不属于公司教育容。 A.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B.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的基本知识 C.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D.工程概况、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施工安全特点 正确答案:D 11.属于防护头部安全防护用品的是( )。 A.安全帽、工作帽B.护目镜、防护罩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电气专业) 审查编号: 项目名称建筑类型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公建□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节地与室外环境 评分项 指标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规定分值技术措施 自评审查 备注 不参 审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 审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Ⅱ室 外环境4.2.4 建筑外立面及室外景观照明设计应避免对 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2 1、城市夜景照明规划时,应对限制光污染提出相应 的要求和措施。 2、设计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时,应按城市夜景照明规 划设计。 3、应将照明的光线严格控制在被照区域内,限制灯 具产生的干扰光,超出被照区域的溢散光不应超过 15%。 4、合理设置夜景照明运行时段。 2 本条第1款详见 B.0.1建筑专业 本章合计 2 ——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条文编号标准条文满足情况技术措施自评意见审查意见备注

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 须满足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中电气内容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1、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将变电所设置在负荷中心,以减少低压侧线路长 度,降低线路损耗。 2、照明系统节能 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普 通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大于8w/㎡. 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选择合适的光源,在满足照 明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高效光源。住宅公共 照明选用节能自熄开关。 减少照明系统损耗。 充分合理的利用自然光及太阳光源。 3、建筑设备的节能 选择高效节能的电动机及节能电梯与节能控制, 消防设备控制柜不得选用变频控制系统。 4、电能计量 各部分能耗独立分项计量。 满足? 不满足□ 5.1.3★公共建筑的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暖通、电气) 须满足 满足□ 不满足□ 不参审? 5.1.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规 定的现行值。 须满足 普通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8w/㎡,公建公共 部位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4.5w/㎡。 满足? 不满足□ 评分项 指标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规定分值技术措施 自评审查 备注 不参 审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 审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Ⅲ 照明与电气5.2.9 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照明系统采取分区、定时、感应 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5分。 5 在公建公共照明选用节能自熄开关,做到人来灯开, 人走灯灭。 5 5.2.10 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中规定的目标值,评价总分值为8分。 主要功能房间满足要求;4 公建公共部位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4.5w/㎡. 8 所有区域均满足要求。8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 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 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 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 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 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 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 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 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 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 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 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 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 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 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单元一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 1.安全的概念 1)安全 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 2)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进行保护,同时还要保护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生产进行。 3)事故 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2.安全生产的方针 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确立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肯定了安全在建设工程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安全第一”的方针,就是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包括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以及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树立安全的观念,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牺牲安全。 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生产活动,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生产正常进行,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 “预防为主”的手段和途径,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根据生产活动的特点,对不同的生产要素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对于施工活动而言,“预防为主”就是必须预先分析危险点、危险源、危险场地等,预测和评估危害程度,发现和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指定事故应急预 案,采取相应措施,将危险消灭在转化为事故之前。 总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了国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权利、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指导思想,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1) 第十五章附则 (31) 附件 (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 (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新 版)

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定位: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占总的GDP比例增长率都占有较大份额。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具有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加入WTO后建筑业按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运作,给建筑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业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历来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大局。 纵观建国以来: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文件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最多。《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的立法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终审稿)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问答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 一、《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主要制度 答: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主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安全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由谁负责 答: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4、施工现场安全应由谁来负责 答: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谁应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答: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有哪些处罚措施答: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法》知识问答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职业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哪些职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审核: 批准: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日 目录 目录 (1) 前言 (3) 第一章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指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4) 一、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4)

二、安全指标目标 (5) 三、文明施工目标 (5)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6) 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6)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6)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图 (6)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8)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6)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7) 四、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8) 五、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9) 六、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20) 七、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 八、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26) 九、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28)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8) 十一、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31) 十二、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32) 十三、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33) 十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34) 十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6) 第四章安全培训及考核 (37) 一、培训的方式、方法和内容 (37) 二、培训时间 (38) 三、培训经费 (38) 四、培训效果及考核 (38) 五、奖惩 (38)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39) 一、中毒防护措施 (39) 二、尘肺病防护措施 (41)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43) 一、脚手架 (43)

二、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44) 三、起重吊装作业防护措施 (45) 四、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46) 五、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48) 六、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49) 七、非开挖作业控制措施 (50) 八、拆除作业控制措施 (50) 第七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0)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51)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51) 三、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措施 (52) 四、应急资金、救援器材 (52)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53)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稳定和谐发展,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在试行过程中请公司全体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参考文本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 答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主要制度? 答: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主要制度: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安全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安 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 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由谁负责? 答: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 责。 4、施工现场安全应由谁来负责?

答: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谁应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答: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土建定额总说明 1、实验室出具的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不同时,能否调整? 答:不能调整 2、砌筑用砂浆M2.5、M5.0配合比如何调整? 答:《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河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中M2.5和M5.0砌筑砂浆配合比作以下调整: (1) 砌筑用水泥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0.15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21t。 (2) 砌筑用混合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为0.117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194t。 上述配合比调整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已办理过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无维护结构的底层阳台,但有挡墙(栏板或栏杆),起高度在1.2M以下者是否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答:凡有挡墙(栏板或栏杆)的底层阳台都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面积之内,二层及三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但必须死活层高超过2.2M时才能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也要求层高超过2.2M时才能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中有哪些修改? 答:有部分规则作如下修改: (1)第2条改为“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第5条改为“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第7条改为“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投—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4)第8条改为“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5)第16条改为“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只有栏杆、栏板或挡墙的凹阳台、挑阳台(包括底层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6)第17条改为“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7)第18条改为“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8)第19条改为“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9)第21条改为“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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