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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

(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2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3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21-50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 国家安监总局《安健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编制导则》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

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

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 突发事件共分四类四级。 一、一般突发事件(蓝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与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3人(不含3人,下同)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下生命、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及一般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3人(道路交通事故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指出现乙类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病人数明显增加及其她易扩散、流行的传染病疫情,5人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其它一般性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指造成3人以下人员伤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与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黄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与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造成3人以上(含3人,下同)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害,以及

发生M≥5、0级地震灾害、森林火灾与重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5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达6小时以上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指发现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肺炭疽及其她易扩散、流行的甲类传染病疫情,5人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或新发生的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与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三、重大突发事件(橙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大风与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水库溃坝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00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的灾害,以及发生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地震灾害,连续燃烧7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与造成重大损失的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民用运输航空器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重要港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 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广铁集团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部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项目分部向建设单位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 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各分部应及时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本管段突发事件信 息。 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 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第五条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收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按照重大突发事故报送标准,经领导同意后,以《中铁三局怀邵衡项目分部突发 事件信息专报》(附件1)形式报送建设单位。报送地方政府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过电传方式报送。 第六条上级领导对上报信息作出批示或者指示的,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要及时传达、落实,有关分部要及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第二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种类和主要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 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紧急重要情况等。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台风、暴雨、冰雹、洪涝、雨雪冰

冻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影响施工生产、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墩深水、隧道冒顶涌 水突泥、桥梁制运架、支架造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既有铁路公路运河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涉外 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冲击公司机关,阻断铁路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请愿、越级集体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紧急重要情况。 1.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兆信息。 2.管段周边不稳定的因素可能影响施工生产的信息。 3.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诱发因素,以及职工队伍倾向性的思想反映。 第八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 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分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地分部主要承担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公众应急的主要对象就是各类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严重程序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级,社会安全事件不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及紧急程度,对事件的预警一般也分为4级。 预警级别标示 ●蓝色预警:可能发生一般(Ⅳ级)突发事件 ●黄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Ⅲ级)突发事件 ●橙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Ⅱ级)突发事件 ●红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 遇险求救办法 根据自身及周围环境情况,发出求救信号。 ●声响求救 喊叫、吹哨子、敲打能发声的物品,甚至砸碎玻璃发出求救信号。 ●光线求救 用手电筒、镜子等能发光、反光的物品反复闪照,发出求救信号。 ●抛物求救 在高楼等处遇到危难时,可向路人抛掷枕头、空塑料瓶等软物,发出求救信号。 ●旗语求救 将颜色鲜艳的衣物绑在竹竿或木棍上挥舞,发出求救信号。 ●烟火求救 在野外遇险时,在确保不发生火灾的前提下,白天可燃烧潮湿树枝、青草等产生浓烟,夜晚可点燃间隔距离相同的三堆火,发出求救信号。

●标志求救 如原地待援,可利用树枝、石块、帐篷、衣物等,搭建某种标志(如SOS等)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如在移动中,可一路上留下方向标志物,有助于救援人员寻找,也有助于自己迷路时作为向导。 ●辨识方向 ☆指北针:当指北针的磁针静止后,通常标有“N”所指的方向即为北方。 ☆太阳:根据日出:日落判断东方和西方,也可根据太阳下物体的阴影由西向东运动来判断南北。 ☆星体:在夜晚时,可先找到北斗七星,沿着“勺柄”的延伸线即可找到明亮的北极星,北极星所在的方向就是正北方。 ☆树木:树木通常朝南的一侧树叶茂盛、色泽鲜艳、树皮光滑,向北的一侧则相反。朝北一侧的树干上可能生有青苔。 ☆岩石:在岩石众多的地方找一块较醒目的岩石观察,布满青苔的一面为北侧,干燥光亮的一面为南侧。 高温 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的天气称为高温天气,大于或等于38℃的天气称为酷热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高温称为持续高温或“热浪”天气。高温预警信号分为2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应急要点: ☆白天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启外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系统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司及所属管理各单位均应制定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实事求是;提高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使事故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电厂应根据电厂地理位置和当地气象特征,辨识重大地质灾害和重大气象灾害;依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出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建设和生产强制性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和在用危险化学品生产

使用情况,辨识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风险评价,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设备设施损害以及重大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分类 第三条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和上市发电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对公司上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后,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15 种。 (一)事故灾难类,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二)社会安全类,包括: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涉外事件,重大金融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自然灾害类,包括: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气象灾害。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三)社会安全方面。指在县内有特别异常情况发生,以及群体性信访,10人以上有异常情况发生的(三级);损坏办公设备,工作人员受到极大威胁,严重影响办公秩序,造成部分人员受伤的(二级);部分上访人员受到意外伤害、自杀、杀人、引燃危险品、冲入办公楼实施暴力等(一级)。 (四)安全事故方面。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及交通事故。一次性发生伤人3-5人,没有死亡的,造成经济损失3-5万元的(三级);一次性发生伤亡10人以下,或死亡1人的,造成经济损失5-10万元的(二级);一次性发生伤亡大于等于10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上的,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一级)。 (五)公共卫生事件方面。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因各种疫情、饮食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等造成中毒或受传染,出现呕吐、腹泻、头晕等不适症状,甚至出现抽搐、昏厥、心跳停止等人员伤亡严重情况,严重影响了工作秩序和安全。一次性发生职业性中毒3人以上,一次食物中毒人数5人以上的,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三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疑似病例、霍乱、鼠疫等各种疫情的,一次性发生职业性中毒5人以上,食物中毒人数10人以上,出现死亡病例的(二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病例,有典型病历和扩散趋势的,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 (六)处置工作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处置要求,一旦预案启动,即刻开展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反应与报告 (一)实行联合办公。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取消工作人员休假和一般性出差,进入工作状态。 (二)开展紧急救助。针对突发应急事件发展的性质、特点、规律,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三)逐级进行上报。对突发的应急事件,坚持分级负责,在得知时间发生后的半小时内以口头方式上报县应急办,在1小时内以书面电传等方式报县应急办。 (四)报送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事件性质;事件的影响与危害程度;采取了哪些处置办法;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跟踪与续报。事件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每次应急处置完成后,都要进行综合评估,对损失进行评估,对改进工作提出建议,形成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六)做好善后处理。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在上级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救助情况、所采取措施效果评价、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表彰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追究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暂行)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型银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流程。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 重大突发事件指可能对我行自身经营发展、区域或全国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违规经营事件; (二)被诈骗、抢劫、盗窃等外部事件; (三)因IT系统故障导致金融业务中断的事件; (四)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 (五)重大涉诉事件和舆情事件; (六)客户经营出现危机引发重大风险事件; (七)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处理流程 (一)事发机构出现突发事件后,由各一级分行及时报送总行办公室和相关牵头部门。发生在总行、附属公司的突发事件,

由部门、附属公司报送分管行领导和总行办公室。 (二)总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负责报送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分管行领导。牵头部门不明确时,办公室就处置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提出建议。 (三)牵头部门在分管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主要流程包括:1、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等作出评估,提出处理措施;2、向行领导报告最新情况;3、指导分行做好应急处理;4、拟订媒体应答口径报办公室;5、持续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及有关部委进行报告。 (四)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总行可成立临时应急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小组设在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五)办公室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协调牵头部门和相关分行应对舆情。 三、牵头部门 (一)IT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由信息科技部牵头负责。 (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引发我行营业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由渠道管理部牵头负责。 (三)聚众上访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党务工作部牵头负责。 (四)外部侵害且无我行人员参与的涉案事件,由安全保卫部牵头负责。 (五)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或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净水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公司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公司运营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九)有与地方政府联动机制预案。 第六条公司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七条公司根据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突发事件,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交孟加拉卡纳普里河底隧道项目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参建各方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和方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参建单位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等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项目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标段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突发事件的分类 突发事件是指具有发生的突然性和不确定性,严重影响工程进展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政治、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事件,分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洪水、地震灾害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等)、群体性阻工、集体械斗等社会治安类事件、火灾、高墩、隧道内作业、箱梁制运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施工安全事故灾难。 第六条突发事件的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各类突发事件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级标准按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中交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突发风险事件是指对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各平台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使员工人身安全、公司正常经营和信誉面临损失、损害的各类内、外部突发风险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生产营销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类: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经营能力; 6、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本标准根据《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增减调整后制定。该标准作为各部门、街道办报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并作为分级处臵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2.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重点水库发生垮坝或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4.洪水造成公路主干线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多个地方发生,或全市范围内发生影响辖区的特大干旱; 6.本辖区内发生极度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或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 3.洪水造成公路主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多个地方发生,或全市范围内发生影响辖区的严重干旱; 5.本辖区内发生严重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包括: 1.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发生死亡5一10人的山洪灾害;

3.街道办各村发生严重干旱。 一般水旱灾害包括: 1.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发生死亡5人以下的山洪灾害; 3.街道办各村发生中度干旱。 (二)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龙卷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辖区,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失踪),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对辖区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毗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辖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小龙卷风、和大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热风、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公路主干线重点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较大气象灾害包括: 1.24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的气象灾害; 2.24小时内出现冰雹; 3.出现连续2个月月降雨量≤历年同期平均值的40%;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终止与善后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理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根据《公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1.3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1.4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稳定的紧急事件的处置。 1.5 本办法适用于发生在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企业形象受损或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然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2.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水、冰雪、雷击等灾害。 2.2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2.3 公共卫生事故。主要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

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2.4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三、应急工作原则 3.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对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按组长--副组长--各组员三个层次分级负责。 3.4 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应急预案及措施的管理,使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5 加强宣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员工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四、应急预案体系 4.1 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制定,是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4.2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由集团会同各子公司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是企业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

最新整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最新整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 号) 国家安监总局《安健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GB/T 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洪水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污水厂站运营、企业生产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新闻媒体事件、wang 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公共场所和文化活动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是指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与各部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副职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公司总经理团队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厂站、项目主要负责人。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经理任主任,成员安全监察部组成。 第九条遇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任副职领导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指定公司其他领导层成员及相关厂站、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召集有关负责人作为指挥成员,安排其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统筹指挥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前移至现场,整合厂站、项目应急力量,组成相关现场工作组,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公司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其职责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响应分级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响应分级标准 1、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级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及(重大)?Ⅲ(较大)和Ⅳ(一般)?《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了分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或部门应急预案确定? A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响应 (1)造成30人及其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及其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超出省(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员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B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及其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机10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上?1亿元以下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C、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及其以上?10人以下死广(含失踪),或危机10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应急响应和事故预警存在一定的差别,预警级别是动态的,根据事件信息和事件的变化,预警级别应当时进行调整? 2、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国家将矿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公司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保证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预防、降低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3 引用规性文件 3.1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3.2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3.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3.5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AQ/T9006-2010; 3.6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评分细则》 4 术语和定义 4.1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2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保障。 4.3应急响应: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4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4.5 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5 工作职责 5.1公司应急机构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副总指挥,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通讯联络组、治安维护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抢险救援组。 5.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5.2.1 组织制定各项应急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督促落实;5.2.2 负责二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的应急救援指导和善后处置; 5.2.3 督促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质,协调外部应急救援资源配置; 5.2.4启动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5.2.5 向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和饲料部及中粮贸易报告紧急事故; 5.3 总指挥职责 5.3.1 贯彻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5.3.2 建立完善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5.3.3 根据事故应急抢险的需要,确保相应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资金落实到位;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学校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各项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应对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控制,保障学校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学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处置。 2、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控制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以多种方式通知用户。 5、写出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完整版)医院应急管理办法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证应急情况下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部门。本办法供各部门、科室在制订本部门、科室牵头负责的应急预案时参考。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对应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定义 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电气水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非法侵害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四、标准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灵敏、反应及时,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统一院级应急组织机构,构建三级网络体系。建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下设工作小组,主要包括应急决策小组、执行小组、信息小组、宣传小组。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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