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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事故汇总

中石化事故汇总
中石化事故汇总

中石化七十七件事故汇总

一、关于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7.24”重大事故的通报 (2)

二、关于锦州石化分公司“9.21”火灾事故的通报 (4)

三、辽阳石化“7.24”职工死亡事故的通报 (5)

四、关于华北油田呼和浩特炼油厂“12.29”火灾伤亡事故的通报 (6)

五、关于彩南作业区“9.18”天然气处理站液化气储罐爆炸事故的处理决定 (8)

六、关于抚顺石化公司“1.14”事故的通报 (9)

七、关于新疆石油总公司阿克陶县石油公司因油品泄漏造成人员窒息死亡的通报 (10)

八、关于印发“‘8.14’、‘8.21’事故简报”的通知 (11)

九、吉林石化“6.27”职工死亡事故通报 (12)

十、关于转发乌鲁木齐石化“9.5”事故的简报 (13)

十一、辽阳石化“11.5”事故简报 (15)

十二、苯乙烯试车发生爆炸 (16)

十三、“八四?一?一”爆炸火灾 (16)

十四、去火炬管线倒塌汽车打火成灾 (18)

十五、设备腐蚀酿成火灾 (18)

十六、汽油进水罐引起空间爆炸 (19)

十七、液化气泄漏三小时工厂险遭大祸 (19)

十八、升温过快烧毁道生油炉 (20)

十九、优柔寡断内机报废 (20)

二十、螺丝短少试压爆炸 (21)

二十一、一场罕见的跑油着火 (21)

二十二、液氧含烃上升主冷器爆炸 (22)

二十三、阀门关不严引起爆炸着火 (23)

二十四、疏忽导致己二腈中毒 (24)

二十五、油串系统着火伤人 (24)

二十六、违章动火引燃污水沟 (25)

二十七、内浮顶油罐检修着火造成作业人员伤亡 (26)

二十八、叉车违章进入罐区引发爆燃 (26)

二十九、防范措施不严密焊渣引起火灾 (27)

三十、“八八?十?二二”小梁山液化气恶性爆燃 (27)

三十一、失职违章引发重大电气操作事故 (28)

三十二、进容器作业不加盲板氮气串入人窒息 (29)

三十三、停车方案不落实烧坏炉管 (30)

三十四、盲目操作汽轮机飞车 (30)

三十五、石脑油质量变差一段炉触媒结炭 (31)

三十六、点火不检查炉膛爆炸 (32)

三十七、螺栓松动下沉连续两次断轴 (32)

三十八、焊缝焊接质量差原煤斗脱落 (33)

三十九、合成塔内件损坏触媒报废 (34)

四十、液压系统失灵吊物坠落 (34)

四十一、擅自打开下水井,硫化氢中毒惨重 (35)

四十二、回炼油罐爆炸引起大火 (35)

四十三、排液不当造成恶性中毒 (36)

四十四、“六?三十”氢气充灌钢瓶爆炸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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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系统串入碱液造成全厂停车 (38)

四十六、“十?二一”油罐爆燃恶性火灾 (39)

四十七、违章蛮干铸成大祸 (40)

四十八、外单位施工氨罐爆炸 (41)

四十九、停炉操作不当减压炉爆炸 (43)

五十、缠绕垫片散架设备漏油着火 (43)

五十一、措施未落实井爆崩死人 (44)

五十二、轻油擦设备引火烧自身 (44)

五十三、关阀变开阀烟机遭损坏 (44)

五十四、停工过程错误指挥蒸汽串油烧毁设备 (45)

五十五、吹断滑阀阀杆装置被迫停车 (46)

五十六、停车清扫催化剂突泻 (46)

五十七、单人脱水作业中毒窒息身亡 (47)

五十八、蒸汽撤压未完烫伤检修人员 (47)

五十九、动火前检查欠详作业中爆炸伤人 (48)

六十、停工欠协调分馏塔起火 (49)

六十一、吊装方法不当物掉砸人死亡 (49)

六十二、物料急剧气化塔壁撕裂着火 (50)

六十三、带液开机机毁人亡 (50)

六十四、无知险送命得救教训深 (51)

六十五、带压拆阀阀门崩人 (52)

六十六、串岗开泵误开阀错上加错跑航煤 (52)

六十七、违章指挥采样作业人员中毒 (53)

六十八、盲目作业电弧伤人 (53)

六十九、静电产生火花引燃溢出物料 (54)

七十、长期振动位移管线开裂成灾 (54)

七十一、辅锅长期超负荷运行受损出事故 (55)

七十二、裂解炉烟道积炭对流段炉管烧毁 (55)

七十三、炉颈超温设备损坏 (56)

七十四、进塔不办许可证检修作业把人伤 (57)

七十五、违章进塔无知丧命 (58)

七十六、高压液氨泄漏产生静电着火 (59)

七十七、停车不当氧升高装置爆炸损失重 (59)

一、关于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7.24”重大事故的通报

2000年7月24日11:05,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以下简称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死亡2人,重伤1人,经济损失2000元。

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于7月23日19:40停车检修。7月24日8:00在乙醇车间调度会上,车间主任李东基、副主任于洪研究决定,在新系统成品进料管线上增加一条返料管线。施工前,于洪组织车间技术员张淑娟、化工工长孙玉凤、化工班长陈宏颖等人制定了清洗方案,办理了动火证。8:30,孙玉凤带领工人按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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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方案对管线进行了清洗置换,并加堵了盲板。10:10,经分析工杨彩霞用测爆仪分析合格。于洪、车间安全员牟晓清在现场监护,机械工梁国辉开始动火作业,先切割完底部的放料管,在切割进料管时,于洪和梁国辉为了对接管线方便,将断开的阀门与管线又重新接到成品槽上,没有加堵盲板就开始切割,导致成品槽内残存乙醇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成品槽顶盖飞至房顶后弹回到地面。于洪当场死亡,梁国辉送医院抢救于7月28日16:00死亡,牟晓清左小腿骨折受重伤。

经调查分析,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引起的重大事故,其主要原因是严重违反了《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在没有加堵盲板的情况下,车间领导违章指挥,操作工违章动火作业,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制止不力,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这起事故,给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暴露出这个企业领导存在抓安全生产不力,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监督不到位;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缺乏相对性,自我保护意识差等问题。各企业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特别是重复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出发,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的位置上,继续组织好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活动,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适应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对检维修、工业动火、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坚决制止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落实具体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护和监督。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针对企业重组改制、结构调整、人员分流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补充必要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在施工作业中凡涉及甲乙双方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按有关规定运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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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锦州石化分公司“9.21”火灾事故的通报

9月21日15时5分,锦州石化分公司工三厂储运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2000年9月16日,锦州石化分公司化工三厂储运车间16#混合碳四球罐底部脱水罐液面计有堵塞现象,当班操作工将液面计拆下送到检修班修理。21日15时5分,储运车间主任金为民带领工艺员才玉松、设备员李品和安全员代金伟到现场查找液面计连接管堵塞的原因,做回装液面计前的准备工作。当打开脱水罐底部排出口阀门后,在排出口处发现有白色浑浊物质(该物质初步分析可能是双烯烃自聚物或过氧化物,在高温、撞击等情况下,极易爆炸)排出,在关闭阀门(事故后阀门处在一扣状态)过程中,发生爆炸,引发火灾,16时45分火被扑灭。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发生后,锦州石化分公司立即组织扑救,由于采取措施得力,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这起事故发生在有11个1000m3球罐、12个400m3球罐的液化石油气罐区中心部位,如果火灾失去控制,得以蔓延,其后果不堪设想。目前,当地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为了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经股份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要认真组织讨论,并将该事故通报全体员工。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发生重大事故的严重危害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在国庆节前,要发动广大员工针对这起事故举一反三,严肃认真地排查、纠正事故隐患。尤其对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带压作业,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事前都必须要进行周密研究,精心准备,严格责任分工,严守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

(三)所有生产、储运、使用混合碳四(及相似的有机物品)的单位,都要结合这次事故教训,从技术、管理等方面深入细致地检查是否有类似爆炸物品生成的条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彻底整改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死角。要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有关危险物品性能、操作注意事项的严格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识。

(四)采油(气)、集输、炼油、化工、储运及销售等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都要全面强化节日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得到落实,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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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辽阳石化“7.24”职工死亡事故的通报

2000年7月24日,辽阳石化分公司鞍山炼油厂污水车间在清理污泥沉淀池时,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

1、事故经过:

2000年7月24日15时40分,辽阳石化分公司鞍山厂污水车间开始对污泥沉淀池进行污泥清理作业,用泵往池外抽出污泥。17时许,因污泥粘稠,该车间运转二班班长李景春(男,42岁)穿着叉裤踩临时搭设的铁梯子,下到深约7米的池内,站在第三蹬上往池内注消防水稀释,结束后,李转身准备从梯子往上爬时,由于梯子上有油污及污泥池中挥发产生的油气熏呛,不慎滑跌入沉淀池污浆内(约1.5米深)。站在池上边的一班班长孙宪玉马上下去抢救李景春时,头部撞到池壁上落入池内。现场其他职工急忙将二人从池内救出,送医院抢救。孙于当晚脱离危险,现已恢复健康。李经抢救无效,于7月27日5时30分死亡。

2、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班长李景春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自我保护意识差,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污水车间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特别是在这次清池作业前没有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没有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鞍山炼油厂对车间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具体,针对性不强,规章制度落实不严,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事故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负责清池工作的污水车间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污水车间主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主管安全的副厂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鞍山炼油厂厂长、党委书记李文勖给予通报批评。

3、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几点要求

“7.24”事故的发生,反映出我们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仍存在麻痹思想,对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还存在死角。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刚下发加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正在组织全国性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生这起职工伤亡事故,后果是惨痛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为了防止和杜绝类似及其他事故发生,现进一步重申,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深刻领会江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高度,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年各项生产经营指标顺利完成。

(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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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进入有限空间、工业动火、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土等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的行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办理作业票,检测有毒有害气体,部署各种保护防范措施。对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腰系保险绳,并且至少有两名监护人,一旦出现意外,可以将作业员工拉出至安全地带。

(4)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消除麻痹思想。要把隐患当事故来对待,把违章事件当事故来处理。严厉处罚各种违章行为。同时,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激励机制,奖惩分明,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深入开展夏季防雷防汛、防火防爆、防中毒和防暑降温活动。继续抓好检修期间HSE风险管理。切实落实检修作业中的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夏季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关于华北油田呼和浩特炼油厂“12.29”火灾伤亡事故的通报

1999年12月29日下午3时25分,华北油田呼和浩特炼油厂发生火灾伤亡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轻伤。

12月23日,呼和浩特炼油厂催化车间发现冷换框架平台上油浆蒸汽换热器(E211A、B)油浆出口的蒸汽吹扫线(DN25)冻断。12月28日下午,催化车间副主任夏建平同维修车间副主任卢文元商定,安排安全员许仁德与厂安全处联系准备切除E211A、B出口的蒸汽吹扫线。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厂安全处安监员丁佩宣到催化车间与车间安全员许仁德一起查看现场后签发了一级用火票,9时许维修车间派人到现场作业,因工程车上未带气焊,不能进行切割作业,所以商定下午再干。12月29日下午3时维修车间改派了陈炳炎、史绍军、张治军、牛嗣卿到催化车间,催化车间副主任夏建平、安全员许仁德、维修车间工段长陈炳炎一起再次查看完作业现场后,双方同意,在未通知厂安全处安监员丁佩宣到场的情况下,开始切割作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作业未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当割断E211B一端蒸汽吹扫线,准切割E211A一端吹扫线时,蒸汽吹扫管线与油浆出口线(DN200)连接处100mm短接与对焊法兰焊接部位开裂三分之二,350℃左右的油浆从裂口处喷出,并自燃着火,造成史绍军当场死亡、张治军经抢救无效死亡、孙炳炎、牛嗣卿2人轻伤事故。

经现场勘察认定,这是一起明显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及违章动火作业造成的火灾伤亡事故。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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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设计中对高3.46米、悬空长4.74米的蒸汽吹扫线(DN25)未考虑支撑或吊架固定,该管线与油浆出口管线连接处受力较大,且该管线原焊缝存在缺陷,从断裂处发现管线焊缝存在三分之二未焊透(有待做进一步技术鉴定)。而炼厂对这一明显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多年来没有把该管线缺少支吊架及冬季管线易冻结等安全隐患检查出来。

二是火票管理不严格,在作业人员更换后,没有重新办理火票,且在动火监护人不到现场情况下,擅自动火。同时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易燃易爆要害场所动火及热油浆着火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违反在正常生产的装置内,严格控制动火,凡能拆下来的部件应拆下来移到安全的地方动火的原则。

三是安全措施不落实,没有必要的作业方案和动火措施,施工中没有考虑临时支撑,在切割管线的作业顺序上不合理,造成管线一端切断后,约13米长的蒸汽吹扫管线形成单臂支撑悬摆,以致发生管线与法兰连接处的焊口开裂,酿成热油浆喷出伤人的火灾伤亡事故。

这起事故给一些职工和家属造成严重的伤害,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极为深刻。在三番五次强调安全生产,且刚刚进行完99年安全大检查之时,仍发生这类事故,说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在一些企业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对此各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此对各炼油化工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安全生产当作人命关天的大事,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落实上狠下工夫,狠反各种违章行为。加强炼化企业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检修、工业动火等作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定详细的动火措施,严格用火票管理,严格各项派工程序,落实具体施工作业措施,加强现场监护和监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各企业要把该事故及时向全体职工通报,切实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对于设计、施工可能留下的事故隐患,要发动广大职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并抓紧整改,把各类隐患消灭在事故萌芽状态。

4、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要及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事故规避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6、在当前重组改制的关键时刻,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消弱,尤其冬季是各类事故发生的高峰期,且监近春节,各企业要以此为戒,结合各企业的实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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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好春节前及2000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股份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五、关于彩南作业区“9.18”天然气处理站液化气储罐爆炸事故的处理决定

1、事故经过:

1999年9月18日9时,天然气处理站对501/3液化气储罐进行氮气置换工作。液氮车就位后,10点开始按照氮气置换流程接好管线进行置换,置换前液氮车司机告诉艾尔肯汽化器工作情况不好,置换由艾尔肯进行操作,唐坤利做技术配合并观察储罐的压力表。共消耗液氮1.87立方米,并分三次从排污阀进行排污,累计排污50分钟左右,11点45分观察储罐压力表读数为1.0Mpa。12点20分艾尔肯关闭了排污阀,12点25分准备让液氮车停止充氮时,储罐发生爆炸,造成成直接经济损失25万多元。

2、处理决定:

(1)天然气处理站站长金亮召集站领导改变原拟定的置换工艺,将液化气储罐内压力由0.2-0.3Mpa改为1.0Mpa,把液化气储罐作为其他装置置换的备压储罐,并且在得知液氮车的到达时间后,既未向作业区检修小组负责人报告,又未到现场组织施工,仅对副站长艾尔肯.阿不都克力木泛泛的作了交待。作为本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在该项工作中严重失职,负事故的主要领导责任。给金亮同志行政记过处分,扣款1000元。

(2)天然气处理站副站长艾尔肯.阿不都克力木(维吾尔族)、技术员唐坤利(女)在负责现场氮气置换过程中,充氮速度过快,发现液氮车出口管线结霜后未采取任何措施;违反操作规程,在关闭放空闸门后仍在继续充氮,致使压力进一步升高,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艾尔肯.阿不都克力木同志,唐坤利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并扣款1000元。

(3)作业区总工程师杜文军为天然气处理站检修小组组长,全权负责气站年检工作,在检修方案未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方案不完善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安排施工,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杜文军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并扣款1000元。

(4)作业区生产办工程组副组长刘国良作为这次天然气处理站检修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施工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但在检修氮气置换中,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完整的施工方案,未督促作业人员加强施工中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给刘国良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并扣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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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业区副经理陈振生主管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作业区安全第二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彻底,对检修小组的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陈振生同志全局通报批评,并扣款1000元。

(6)作为区经理邵祖伟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力度不够,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要求做到逐级检查,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邵祖伟同志全局通报批评,并扣款1000元。

六、关于抚顺石化公司“1.14”事故的通报

年初,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调运中心员工在修淋浴器阀门时,。喷淋箱憋压崩裂,造成1名员工死亡的重大事故。现将事故通报各炼化企业,各企业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1、事故经过:

1月14日,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调运中心工段安排白班班长娄立国(男,38岁,装车工)处理淋浴间内Dg15的蒸汽阀门阀盖泄漏问题。娄在10:20左右一个人到现场工作。10:50分,在附近工作的员工听到一声沉闷的爆破声,随后,看到娄侧卧躺在淋浴室门口。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2:00左右死亡。

2、事故原因:

抚顺北天集团众兴公司(存续企业)工程三队建造的喷淋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焊接的长方形喷淋箱(600×500×450mm),为水和蒸汽混合的密闭带压容器(蒸汽压力为0.7MPa),严重不符合规范,为这起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喷淋系统未经验收,尚未投入使用。娄立国在不清楚此项工程管线流程和施工隐患的严重危害程度的情况下,在换完阀门垫片后,打开阀门试漏,引入0.7MPa蒸汽进入喷淋水箱,致使水箱憋压崩裂,娄被水箱击中胸部,导致事故发生。

抚顺三厂调运中心疏于管理,对施工作业监督不力,致使该项违章工程没有得到及时制止,间接为事故发生提供了条件。

3、各炼化企业都要从“1.14”重大事故中吸取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各单位不仅要重点抓好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生产,同时不能忽视非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对非重点部位,也要严格要求,认真检查,要提高警惕,不能有麻痹思想,不能留下死角。

(2)加强施工作业管理,规范甲、乙方关联交易程序,明确关联交易中各自的安全职责。同时,严格施工各环节审查和监督,避免施工留下隐患。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队伍,坚决停止施工作业,整顿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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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新疆石油总公司阿克陶县石油公司因油品泄漏造成人员窒息死亡的通报

2000年7月15日新疆石油总公司喀什地区阿克陶县石油公司油库接卸90#汽油过程中,由于油品泄漏造成高架罐室油气浓度过高,致使油库保管员徐春菊中毒窒息死亡。

7月15日上午8时30分,保管员徐春菊使用机动泵向高架罐卸油(90#汽油),12时55分卸油结束。与司机一同到办公室办完手续后,徐春菊一人上罐关闭人孔。13时05分,班长发现罐室砖墙渗油,便从罐室后门进去,爬上去罐顶,发现徐春菊在油罐两个底座槽内俯卧不动,此时槽内约2厘米深的汽油。送往医院后,经鉴定人已死亡。

该油库90#汽油储存在三个12m3室内高回罐中,流程是采用机动泵卸油,卸油时打开油罐人孔,将泵出口胶管直接插入高架罐人孔内,卸油完毕后再关闭人孔。高架罐座落在两堵高约2.8m的砖墙上,两墙之间自然形成一个深槽。

经现场初步认定事故原因:卸油过程中产生气阻,导致管线持续震动,卸油快结束时,胶管从人孔脱出,约300公斤汽油流入槽内。由于罐室内温度高,油品挥发快,油气浓度大,徐春菊在罐顶作业时间过长,导致中毒后跌入槽内窒息死亡。

销售总公司类似事故已发生二起。1999年6月24日,吉林省公司延边分公司延南加油站在检查储油罐底部阀门是否漏油时,未按规定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便下到地沟井内进行检查,因沟内二氧化碳浓度过高,造成一名职工窒息死亡。

近期,国内外一些石油企业的生产装置或管路不断发生原油、天然气及其加工产品严重泄漏情况,造成重大安全、环保险情或事故。股份公司于7月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防重大泄漏事故的紧急通知》,目前天气炎热,油品经营量较大。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求各单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防重大泄漏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

(2)利用目前各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油库的覆土罐、室内罐和相应管线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整改。覆土罐、室内罐装卸油应改为室外进行,对一时难以改造的设施,必须采取通风装置并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教育,对有可能进入有限空间工作的所有职工必须进行一次进入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及防范措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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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印发“‘8.14’、‘8.21’事故简报”的通知

最近,接连发生兰州石化“8.14”、辽阳石化“8.21”一般火灾事故。现将事故简报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应认真组织事故案例的学习,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这些事故的发生,表现出事故有抬头趋势,为此,要求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遏制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企业要做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和演练。要检查消防、冷却设施的完好性,强化消防训练,特别是初期火灾、防止事故扩大的灭火方案编制和演练。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违章惩处力度。加强设备管理和检测,严格采购、安装、检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防止可燃物泄漏。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深刻吸取“8.14”、“8.21”事故教训,排查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兰州石化、辽阳石化要高度重视,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将小事故当大事故处理,做好事故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今年以来,石(炼)化企业因事故引起非计划停车较多,严重影响公司效益,为此,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平稳操作,定期检测更换设备,配全配好消防、防灾和劳动保护设施,强化员工技能、应急措施培训,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确保一方平安,确保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为股份公司稳步发展做出贡献。

(一)兰州石化“8.14”事故

8月14日5:25分,兰州石化分公司石化厂毫秒炉车间有三台炉子正在运行。石脑油输送泵(124JB)突然出现出口压力低报警,备用泵自启动。值班长发现此情况后,与操作工姚、彭、付三人到现场检查,发现124JB泵出口法兰处有石脑油喷出,立即停了石脑油泵124JB,油气喷出无法关出口阀门,关了泵的入口阀门。这时班长叫姚、彭、付三人切换投拨头油流程、给初馏塔补充中油。5:50因高压蒸汽裸露管壁(495℃以上)引燃石脑油和空气爆炸性混合气体并起火,造成三人灼伤(姚重伤、彭轻伤、付轻伤)。原料油罐区输送油泵区着火,经保护、灭火,7:20,终将火扑灭。事故中部分电线、接线盒、灯具、仪表烧毁。

事故原因:

(1)石脑油泵出口管道上逆止阀联通管线(DN25-PN25)存在安装应力,在运行中突然断裂,石脑油大量溢出、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被超过自燃点的管道裸壁点燃。

(2)124JB泵压下降原因是管线断裂。值班长和操作工判断为阀门垫呲,想尽力确保炉子投油,没有立即停车,延误了事故处理时间。

(二)辽阳石化“8.21”事故

8月21日22:30,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一厂芳烃装置400工段C401塔(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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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塔)底泵P401C突然发生泄漏着火。因火势猛,人员无法靠近关闭泵的出入口阀,系统内物料为C8-C10烃,且油温高,工艺上无法将物料排出。为防止灭火后泄漏的油气发生爆炸,没有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在控制火势的同时,并用消防水掩护、冷却周围设备,22日4时,待油气泄漏量减少,一举将火扑灭。火灾造成部分电机、电缆、钢结构、物料烧毁。

事故直接原因:P401C泵的入口法兰的缠绕型垫片内圈点焊脱落后,金属缠绕带被带入泵叶轮,法兰的密封破坏,大量油气从法兰口喷出,同时由于金属缠绕带进入泵内,泵的阻力加大,致使轴节的磨擦片断裂和电机轴过热扭断产生高温,从而引燃法兰口泄漏的油气发生爆燃,引起大火。

聚酯厂防范措施:垫片加内支承钢环。改用双支承泵(现为单支承型)。上在线监测仪、工业电视,随时监测泵的泄漏。加消防蒸汽和水幕。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装质量,做好法兰热紧。

九、吉林石化“6.27”职工死亡事故通报

2001年6月27日,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酚丙酮车间发生一起因苯酚丙酮混合物导致操作人员刘秉库死亡的事故发生。

1、事故经过:

经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因违章作业引起的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2001年6月27日1时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酚丙酮车间内操发现C区离子交换树脂脱酸器内阻力增加,分解工序出料困难,通知外操刘秉库(男,34岁)更换离子交换床顶部过滤网(圆柱型过滤网外型尺寸为:直径100m、长240mm)。1时20分外操刘秉库到二层现场操作平台进行更换作业。当刘秉库将过滤器上部顶盖螺丝卸下后,突然从过滤器中冒出一股物料(50%苯酚、32%丙酮、13%异丙苯),溅到刘的裤子和脚面上,造成刘脚面部灼伤。刘到地面淋浴室冲洗,出来后,遇到前来的副班长,副班长问了一句“秉库怎么了?”,刘回答说“被物料烧了一下”说话的瞬间,刘倒在地上。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点20分死亡。

3、事故原因:

(1)由于作业人员刘秉库违章作业,在更换过滤网时,混合物料冒出,诱发作业者猝死,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者忽视安全,作业时没有佩带防护面具。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物料没有完全泄压后,带压松螺丝,导致物料冒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单位对职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对违章现象查处不严,对物料危害性认识不深,规章制度落实不好,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吸取事故教训的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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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事故的发生,说明安全生产仍存在盲点,事故后果严重,教训也是十分惨痛的。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员工学习事故案例,消除麻痹思想,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有力保障员工生命和健康。

(1)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全配好各类劳动保护器具,杜绝违章,确保人身安全。

(2)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组织学习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对照“6.27”事故,查找身边的隐患和违章,克服麻痹意识。重新清查所有有毒化学品的物化特性,认识其毒性,掌握保护、防护措施,正确配备劳动防护器具。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加大查处违章力度。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两人及两人以上,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3)应认识到苯酚有毒,是一种局部麻醉剂。若通过皮肤吸收,会引起死亡。吸入高浓度蒸汽可致头痛、头晕、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可能与苯酚接触的人员,应根据工作情况,戴防护眼镜、面罩、橡皮手套,穿工作服、防毒服,应急处理人员宜戴防毒面具。

(4)企业员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熟悉工艺、设备危险情况,严格执行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作业时要认真佩带各种劳动防护器具,学会正确使用急救设施。认真对待每一次操作,每次操作前要思考30秒,警钟长鸣,杜绝违章,杜绝蛮干,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十、关于转发乌鲁木齐石化“9.5”事故的简报

1、事故经过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二化肥装置于8月28日大检修结束恢复开工,由于宁夏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忠厂)承担检修的氨泵出口调节阀FV-151漏量大,氨流量无法调节。9月4日检查该阀时发现连接块螺纹磨损,为维持二尿素运行,工艺操作流量调节改为泵出口截止阀控制,当时负荷约为100%,氨流量40吨/小时,压力15MPa。由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代管的乌鲁木齐石化总厂化肥仪表车间(简称仪表车间)与吴忠厂现场检修组商议后决定拆下该阀的执行机构,重新加工一个连接块予以更换。9月5日上午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内容为拆除执行机构、上阀杆连接块、回装执行机构、恢复气源。11:30仪表车间仪表工俞兵(男,29岁)等人和吴忠厂人员携带防毒面具到现场做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仪表负责人提出为防止作业过程中阀芯下落,憋停氨泵,建议要在阀杆上加一个固定套。14:30,作业人员在阀杆上部螺纹处加背帽,在阀杆上加固定套,拆下执行机构。期间,2名监护人因另有任务离开了现场。拆下连接块后发现阀杆与连接块连接的螺纹有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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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工的连接块不合适,商议重新加工一个连接块。吴忠厂又派钳工张克俭(男,46岁)参与修阀。为修复阀杆螺纹,俞兵到仪表车间库房领取了板牙回到现场,将板牙套在阀杆上开始修复阀杆螺纹,当修到背帽处时由于无法继续向上修,退出板牙。取下背帽,张克俭接着修丝。21:03分,突然阀杆飞出、液氨喷出外泄。飞出的阀杆击中张颈部,张立即倒下,其余人员立即向外撤。俞兵没戴上防毒面具,误撤到窗户下,中毒死亡。此次事故造成张克俭、俞兵2人死亡。

2、事故原因:

9月3日,FV-151出现内漏,现场检查发现阀杆随着管线振动有旋转现象。反馈杆变形,扭曲90度。装置停车后,仪表人员修复了反馈杆,为防止阀杆旋转,用木块固定了阀杆。第二次开车投用后,该阀仍然不能正常控制流量,漏量仍然很大。9月4日吴忠厂仪表人员打开膜头发现膜头连接杆松动,加装了一个弹簧垫片。当晚在对该阀阀杆行程进行调整时发现连接块螺纹损坏,于是当夜加工了新的连接块,准备9月5日更换。在9月5日的作业中发生事故。

该阀由吴忠厂检修后,在回装过程中装配质量不合格导致膜头松动。由于膜头松动,无法压紧阀杆,造成阀杆在高压冲击下晃动,固定销断裂,螺纹磨损。作业中作业人员在线修螺纹时又向下套丝,使阀杆受到很大的扭力,加速了螺纹连接的失效,最终造成阀杆飞出,导致事故的发生。经事故调查组确定,吴忠厂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乌石化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1)直接原因:

该阀的阀杆与阀芯是通过套管螺纹连接,并有定位销固定,阀杆与阀芯的连接定位销断裂,阀杆、阀芯与阀杆连接的螺纹都已完全磨平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①在作业过程中修理阀杆原有螺纹时又向下套丝8毫米,使阀杆受到很大的扭力,加速了螺纹连接的失效。

②事前维修人员只是对防止阀芯下落采取了防范措施,没有意识到阀杆承压下可能会飞出。思想麻痹,对事故预想不周全,防范措施不全面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③在作业过程中,2名监护人因另有检修任务离开作业现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不到位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吸取事故教训的几点要求。

①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9.5”事故通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②要认真研究新体制下保证检维修质量的管理办法,明确甲、乙方安全职责。

③各单位要继续抓好事故应急计划的编写和演练工作,提高员工在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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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严抓作业票的有效执行。作业内容与作业票一致,明确签字人的职责,保证作业人、监护人、签发人各负其责。

十一、辽阳石化“11.5”事故简报

1、事故经过

2001年11月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公司聚酯一厂化工二部PTA装置精制乙班中班接班后,进行隔离G1-1221泵的作业。班长签发了工作票,设备人员更换G1-1221泵。21时32分,对该泵送电、打通工艺流程,控制室安排现场岗位人员王月礼(男、44岁)、高某二人启动G12-1221泵。二人到现场后,高先点动一下G1-1221泵,试试该泵的正反转后停止。21时42分,高第二次启动该泵后,伴随着“轰”的响声,泵盖与泵体连接处突然崩开,3.15MPa、242℃的高温水汽喷出。站在高身后、正对崩口的王被冲撞倒地,高从现场奔出。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高轻伤。

2、事故原因:

发生事故的G1-1221泵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检修分公司(承包商)一车间从10月8日到10月18日检修完的备用泵。该泵的泵盖是由旅顺第二化纤机械厂按原进口件测绘制造的国产新泵盖。由于在泵盖与泵体安装时,作业人员使用连接螺栓的规格错误,即泵盖螺孔(共16个)为7/16”英制螺纹,应采用7/16”央制螺栓,而安装时误用M10的公制螺栓,造成螺栓脱扣,连接强度大大降低;泵盖与泵体在压力下瞬间突然崩开,酿成了事故,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检修作业人员在使用螺栓组装泵盖与泵体过程中,发现螺栓有疑虑时没有对螺栓的规格进行检查、确认;设备管理人员也盲目地予以提供螺栓,没有认真核对,使错误的螺栓安装在泵盖与泵体上,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设备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向备件公司索要检修、组装G1-1221泵新泵的图纸;在布置检修、组装G1-1221泵的工作时也没有交待新泵盖零部件尺寸设计上没变化的细节;加上新泵盖制造上有偏差,造成了检修作业人员误判断,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检修分公司检修作业人员在检修、组装G1-1221泵时,检修记录不认真、填写缺项;检修作业结束验收程序不完善,缺乏严格的验收组织和机制,这是事故发生的又一个原因。

聚酯一厂、检修分公司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力,设备管理有漏洞,特别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心教育不够,现场检修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满足不了实际的需要,这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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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吸取事故教训的要求。

各单位要组织学习“11.5”事故案例,特别是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仔细学习研究该事故案例。同时,在承包商安全培训时,要加入“11.5”事故案例的学习。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检维修过程监督控制,认真履行作业规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单位、各人的安全职责,确保检维修质量,保障人身安全。

十二、苯乙烯试车发生爆炸

1983年12月10日,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合成橡胶厂苯乙烯车间新建的绝热式乙苯脱氢装置(15C),在化工试车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1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

事故原因:

在装置的化工试车过程中,由于乙苯供料中断20分钟,在恢复供料时,后系统尾气放空管道已经冻堵憋压,尾气(主要成分为氢气)串到油水分离中,与脱氢液混相跑料,在厂房内形成了氢气与空气混合爆炸性气体。在乙苯中断过程中,前系统温度变化,导致乙苯过热器上部的一个D g25试压排气管法兰漏料,自燃着火,为事故提供了着火源,引起了厂房空间爆炸。

这次事故也暴露出设计、施工、操作、管理上的问题。设计对泄压面积考虑不周;施工中对管道吹扫不彻底;操作人员培训不够深入,缺乏对问题的应急处理能力;没有一个完整的审核批准的方案。

十三、“八四?一?一”爆炸火灾

1984年1月1日凌晨5时32分,大连石化公司石油七厂催化车间气分装置发生一起重大爆炸火灾伤亡事故。

气体分馏装置于1983年12月24日开车,为丙烷脱沥青装置生产溶剂丙烷。开车前,整个系统是在0.588MPa压力下停放。开车后,系统提高到正常操作压力1.715MPa。直到事故前,装置生产正常。

1月1日5时26分左右,在岗工人突然听到气分塔区发出泄压的尖鸣声,4名操作员相继迅速赶到现场查找原因。开始,均认为是蒸汽泄漏,操作员便首先关了脱丙烯塔底重沸器的蒸汽入口控制阀,又关了气分伴热蒸汽总阀。但声音和漏汽量却不减。此时,值班的车间副主作赶到现场,与大家一起寻找原因。突然,泄压声由尖鸣变为沉闷,在场有人感到全身发凉,液化气味很浓,透不过气来。车间副主任便和两名操作员摸出装置,到距装置60多米远的门岗打电话,向总厂值班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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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当班班长在操作室一边命令紧急熄火停炉,一边拿

起电话向厂部调度室汇报。话音未落,巨大的爆炸就发生了。气分装置和催化装置的吸收稳定区域顿时一片火海。从听到泄压尖鸣声,到发生爆炸,历时6分钟。大火燃烧1小时18分钟,于6时50分才被扑灭。

这次事故燃烧面积达5760m2,破坏面积为4万多m2。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东北方向波及到距厂10公里外的金州重型机器厂,西南方向波及到6公里外的大连纺织厂,使721户民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此爆炸事故,在大连地震台测到1.2级和0.8级两次震波。爆炸火灾使气体分馏装置摧毁;催化裂化部分装置及吸收稳定区部分空冷和管架倒塌,设备受到严重破坏;3个泵房和“三机”厂房、4个配电室倒塌;催化裂化操作室、重整车间仪表室部分受到破坏,仪表被毁坏;东测的热电站油泵房1#、2#、3#锅炉顶盖建筑结构遭到严重破坏;新建尚未投入运行的电站升压站房屋损坏;电站3台锅炉的联合烟道被震塌;全厂一度停汽,发电机组停运,各生产装置被迫停产。此次爆炸火灾事故还造成85人伤亡,其中5人死亡、18人重伤、6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52万元。

事故原因:

由于管线焊口断裂,致使大量液化气丙烷泄出,迅速扩散,遇到加热炉明火引起空间爆炸。

气分装置脱丙烯塔与该塔底重沸器之间连接的φ300mm管线接出一个φ100×80mm的变径管。在变径管的小头,接焊出φ80mm的丙烷抽出线。变径管缩口处的焊口,由于低周疲劳而产生断裂,使压力为1.715MPa、温度为54℃的丙烷液体喷出,在空间急剧气化。形成的爆炸混合性气体,沿催化塔区管排的通道由北向南迅速扩散,与距泄漏点162m的催化装置炉201明火相遇,引起爆炸着火。

此处焊口发生断裂,其原因有两条。

(1)焊接质量低劣,有严重的夹渣和未焊透现象。整个焊缝有3个气孔,其中有一个气孔直径达2mm,有的焊肉厚仅为1~2mm。

(2)在开车、停车扫线、试压等运行中的压力、流量变化,是造成焊口低周疲劳的外部原因。

教训:(1)在安排装置检修时,不是按劳动定额安排工作量和工期,单纯从产、销需要上提出工期要求,因此检修质量得不到保证,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

(2)工艺管道的管理薄弱,施工标准不高。在此事故中,气分装置液化气管道共发现28处断口,其中就有24处从焊口处断裂的,占85.7%。

(3)从领导到职工,对液化气的危害性、危险性认识不足,尤其对瓦斯、液化气管道的管理重视不够,没有必要的防范措施。

(4)对低周疲劳致使管线断裂,从概念和危害上缺乏理论知识和认识,因而出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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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去火炬管线倒塌汽车打火成灾

1984年1月23日16时50分,燕山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向阳化工厂第二聚丙烯装置去火炬放空管线,在横跨燕山岗北路的架空处断裂倒塌,气体外漏。一辆212吉普车强行通过瓦斯区,由于空气不足熄火。当再次发动打火时,引起爆炸着火。当场烧死5人,烧伤11人,烧坏吉普车1辆、后三轮摩托车2辆、自行车7辆。直接经济损失达3.03万元。

事故原因:

(1)火炬系统管理不善。开车过程中,长明灯点了一天没有点着,也不认真查找原因。在长明灯没有点燃的情况下,操作人员错误地向火炬管线排放液态丙烯。液态丙烯在放空管线内急剧气化,大量吸收热量,使管线的温度突然降低。钢材遇冷收缩,牵动本来就不牢固的

支架,引起去火炬管线倒塌断裂。

(2)去火炬放空管线倒塌部分全长168.3m,共有24道焊口,其中有8道焊口由焊缝处断开。经检查和化验分析发现,各焊口都存在未焊透、夹渣和气孔,弯曲和抗冲击性能不好,韧性贮备极低等情况。

(3)倒塌部分共有10个管架,原设计为T型水泥架。实际上,从厂东围墙往东连续6个管架在施工中改成钢制单脚型管架,而且管托与管架又都焊在一起,起不到滑动补偿作用。当有可燃气排放时,温度的变化使管线产生一定的伸缩,同时牵动支架左右摆动。加之,管线支架的地脚栓埋入地下,腐蚀严重,支撑点少而且单薄。在长期的外力作用下,6个钢制管架除1个弯曲变形外,其余5个全部倒塌。

(4)管架找正用的不是垫铁,而是红砖,这样就大大减弱了其稳定性,极易失去平衡而倒塌。

十五、设备腐蚀酿成火灾

1985年4月17日,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化工二厂二甲酯车间71#装置氧化工段氧化塔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6万元。

17日10时35分,化工二厂71#二甲酯装置氧化工段的一个氧化塔(反应器)和两个氧化物料罐之间,突然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瞬间黑烟腾起,火焰蹿出四、五米高,火势越来越大,最严重时火焰高达30余米。大火将氧化工段112台大小仪表、设备及3000余米各种电缆不同程度地烧损和破坏,还烧掉105吨氧化混合物料。大火历时50分钟才被全部扑灭,经3天奋力抢修才恢复生产。

事故原因:引进设备氧化塔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其本体空气分配管焊口突然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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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反应物料高速喷出,因静电引起着火。

十六、汽油进水罐引起空间爆炸

1985年7月22日8时35分,燕山石化公司合成橡胶厂一成品车

间后处理工段发生一起爆炸着火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重伤、14人轻伤,942m2的厂房倒塌,部分生产设备被砸坏。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

事故原因:

(1)凝聚操作工在给热水罐补水操作中违反“补水量不能超过釜顶冷凝水量”及“保证水中间罐溢流管有水流出,防止将油送到热水罐”的有关规定。长时间没有注意水中间罐液面的变化,以致将水中间罐的水基本抽空,造成水中间罐的溶剂油被送入热水罐。这是发生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凝聚操作人员在操作中没有遵守“随时注意水中间罐油层情况,注意及时往油中间罐顶油”及“星期一白班应顶油一次”的规定,在25天内没有及时顶油,使水中间罐存2.19m3,为此次事故的发生增加了可能性。

(3)洗胶岗位操作工经验不足,在发现热水罐有油气时未能及时切断补水阀门,以致进油时间过长,造成大量油气弥漫。后处理工段的电气设备设计为非防爆型,电火花将油气与空气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引爆燃烧。

十七、液化气泄漏三小时工厂险遭大祸

1985年11月9日凌晨,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炼油厂油品分厂半成品车间的球罐区,一条倒油线上的对焊法兰颈部横向断裂,大量液化气从这里泄出。泄漏从3时48分左右开始,6时40分才将阀门关闭。在长达2小时52分的时间内,跑损液化气54.56吨。如果不是附近装置处于停汽检修期间,夜间现场又无明火,很可能发生毁灭性爆炸事故。

事故原因:

(1)法兰选材不当,焊接工艺不严。管线是20#钢的,而法兰是Cr5Mo的。法兰颈部原有一道0.5mm深的机械划痕,同时法兰本体硬度高达布氏340度,超标1倍。在长期工作压力下,由机械划痕的薄弱处发展成穿透性裂纹。由于液化气泄漏,气化的降温作用,法兰脆性增加,裂纹扩展,最后形成长395mm、宽2mm的裂纹。

(2)管理松懈、纪律松弛。当班操作工长期脱岗不巡检;司泵工擅自回家;球罐区无人管理;厂总值班负责人未到厂值班;调度室三次接到二套常减压工人的电话报告瓦斯气味大,没引起重视,给球罐区打电话没人接,就没再做进一步处理,直到凌晨5时许,被值班警卫发现,才意识到出了事故,急忙采取措施。此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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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气已蔓延至方圆18000m2,云雾状气层厚达3m。操作员冒着生命危险冲进弥漫的液化气层中关掉阀门,才控制了液化气的继续泄漏。

十八、升温过快烧毁道生油炉

1985年12月12日17时50分,金陵石化公司烷基苯厂F501道生油加热炉发生一起历时2小时38分钟的火灾事故。88根辐射管有24根严重弯曲,其中一根炉管中段7-8m处爆破一个长约200mm的梭形破口;对流段钉头管及废热锅炉水管全部烧化;炉衬局部损坏,外壳体一半烧变形,炉体倾斜度达90mm;炉子周围的照明设备、导线烧毁,一次仪表53台全部报废;炉子其余部件及附件等也有不同程度损坏;炉管内道生油从炉管破裂处泄出,烧掉34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53.8万元。

事故原因:

大修后匆忙开车,炉膛升温过快,炉管内凝固的高膨胀系数的道生油局部受热,导致炉管破裂。经计算,道生油从凝固升温到60℃时,辐射管(ф168×7.1)内压力大于33.026MPa时,就有爆破的危险;对流管(ф141×6.5)内压力36.554MPa 时,也有爆破危险。但在没有开车方案的情况下,35分钟就把温度升到150℃。加上停车时没有按规定退油,炉管内凝固了大量道生油;点火前锅炉未按规定加水;开工准备不充分,点火后发现温度计不好用,20分钟后才修好,此时温度已达110-116℃。直至15分钟后温度达150℃时,现场没有任何人觉察到升温速度快会有什么问题。因此,人员素质低,开工准备不足和组织不力,是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十九、优柔寡断内机报废

1985年12月29日21时30分,洛阳炼油厂催化裂化主风机操作人员发现正在运行的2#主风机组有振动和异常声音,同时发现风机前轴封处有继续的磨擦声及火花,风机入口端轴瓦温度上升7-8℃。操作人员将以上情况汇报给班长,20时40分以后,班长、车间主任和厂领导陆续来到现场,研究决定,先提高2#主风机风量,准备启动1#机。20时50分,2#机轴瓦温度上升很快,机组声音加重,振动增大,转数、流量下降。23时,2#风机内有清脆、断续的金属撞击音,前轴封冒青烟,风机出口处温度已达到仪表的满量程(90℃)。23时10分,正当在场的人忙于1#机组的切换工作时,2#机一声巨响,壳体破裂,被击穿两个大洞。碎块飞出将1#机组联轴节罩打坏,同时轻伤2人。巨大的惯性使2#机组继续转动,定子和转子摩擦引起润滑油失火,2#机组的离心式鼓风机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催化裂化装置停产12天。

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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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1.22”中石化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安全事故反思材料_中石化油气泄漏

山东“11.22”中石化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安全事故反思材料_中石化油气泄漏 山东“11.22”中石化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安全事故反思材料近日,本人通过新闻报道与单位组织的专题学习,我进一步了解了“11.22”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此起安全事故引起死伤人员众多,一场输油管线爆燃,50余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作为一名石化员工,对些实在感到痛惜。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以下是我对此次事故的反思材料: 第一、石油事故频发必须要敲警钟石油石化行业是危险行业,火灾爆炸是主要危险石油石化行业是危险行业,火灾爆炸事故多,重大火灾事故损失。而管道是油企的“大动脉”,负荷着大量的储运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巨大。这些警示着我们:“海洋石油作业时刻伴有风险,安全警钟必须长鸣,丝毫不可有所大意。” 第二、如何不让石化安全事故灾难卷土重来?我们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严把安全生产关,强化主体责任; 而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也都应该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企业生产线与民众生活线高度重合的今天,要牢记“安全重于泰山”,坚持“防患于未然”,中央企业更要带好头做表率,杜绝事故发生。守护安全,就是守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线。 第三、个人在安全方面还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差距。安全意识薄弱,主动参加安全教育积极性不高,对事关安全的问题不名敏感。没能从安全生产的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项管理制度,做到全方位的执行。 二是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知识还不能完全掌握。对各种规章制度,相关安全知识学习比较少,使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是日常安全不规范。在日常工作中,主要安全问题是防火防盗工作。自己不能完全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从而产生了许多安全隐患。如:在会议室设备放置柜内存放纸杯、纸抽等;办公室内电器、电源开关没能及时关闭; 门窗不反锁等问题,同时对消防灭火设备的使用不熟练等,都给日常安全工作造成了隐患。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坚决改正。 第三、安全生产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改革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往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地政府和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历年来各地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来看,可以说人为因素占了很大成分,真正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并不多。这次山东省“11.22”中石化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如果从一开始发现问题就及时通报当地政府,也许就不会发生如此伤亡惨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因此,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强化各级各地各部门的责任落实。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个弦,警钟长鸣,须臾不可松懈。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要监督企业对日常的作业程序、操作规程进行深入检查和修订,以防止企业员工按“老经验”、“老方法”盲目操作,从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还要强化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第四、无规矩不成方圆。 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而是企业长期不依法依规而导致或造成的。因此,要认真汲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反思及体会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反思及体会11月22日,在黄岛发生了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至今为止已 经造成了55人死亡,是国内输油管道极为少有的严重事故,国家安全局局长连发了十五个问题:“为什么会发生泄漏?泄漏的原因是什么?直接原因是什么?管理上的原因又是什么?为什么泄漏的原油会进入市政排水涵道?是规划的问题还是设计的问题?是技术上的问题还是管理上的问题?是企业的问题还是政府的问题?都必须要查清楚。为什么泄漏以后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为什么不警戒?为什么不封路?为什么不疏散群众?为什么不通知群众?为什么引起爆炸?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这些问题问得都很尖锐,也很有技术含量,当前的报道虽然很多,但是基本没有能够回答这些问题,很多问题还在在调查中。我认为大家一定要注意了,建议最好能记住这些问题,不能只看个热闹,而是要跟踪本次事故调查组下一步公布的调查情况,看调查的结论能不能回答这些问题,因为这和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安全有关,中国的输油气管道很多,到“十二五”末要建成10万公里,和现在的铁路公里数差不多,而且今后还会不断增加,我们每个人的脚下就可能有输油气管道,我们出行都必然会经过输油气管道,所以这其中的安全隐患涉及到我们每个人,而且这种安全风险不像交通事故一样可以通过我们个人自身的注意对其进行一定的控制,这种安全风险是我们个人完全不可控的,必须通过管道企业和政府的管理,所以我们大家要做的就是要通过严格监督政府和管道企业的管道保护行为,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本文中,我将结合自身理解,对管道维护中企业的工作方法方式做浅显的论述,并对企业与政府的职责划分做简要解释,力求能使大家对可能引起这次事故的原因有一个初步了解。 东黄输油管道起点是东营的胜利油田,终点是黄岛油库,是属于中国石化所有的,具体属于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公司,这家公司的总部在徐州,是一家典型的管道运营企业,管道运营公司是干什么的呢?是专门管理管道的运行和维护,有点类似于原来的铁道部,或者现在的铁路总公司,管理铁路的运行和维护,但是他们自己不建设铁路,他们找专门的企业来建设铁路。同样,管道运营公司的业务也不是建设管道,而是找专门的企业建设管道,当然找哪家公司来建设管道,一般他们自己说了不算,要通过中石化集团公司总部来决定。像这种大型国有企业,内部一般有非常多的部门,但实际上真正有业务只有两方面--运行和维护,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两项工作。 管道运行的工作是指将油气按照规定的时间、流量输送到指定的地点,这要求管道上的各种设备正常启动和运行,并且管道的压力、温度、流速等各种参数保持在正常的水平,在信息化的时代,启动设备以及查看仪表参数的工作都有计算机自动控制,不用人工现场操作设备或查看参数,关键是在制定输送方案时要考虑各种因素,把启动哪些设备,参数如何设置考虑好,不但使运行所花费的成本尽可能降低,还要保障管道在运行中的安全。这里不对其详细论述了。 另一项工作是管道维护,包括管道本体的维护维修以及管道上设备的维护,这里主要讲管道本体的维护。维护的最终目标就是安全,安全也是管道运营企业

学习《中国石化近期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心得

学习《中国石化近期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心得 《中国石化近期典型事故案例汇编》通过近12年国内外石化行业共134起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分析了每一类、每一起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及今后预防措施和改进方向。事故经过触目惊心,事故分析发人深省,实为一本安全学习的生动读本。 我所在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油化品储运,因此,我主要学习了该书中的炼化企业典型事故。其中,又重点学习了所占比例最大的操作错误导致的17起事故,在此浅谈一下感想。 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学习,我总在思考一个问题:到底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在哪里?为此,我把相关数据做了一个简单的整理。在炼化企业49起事故案例中,操作错误为主要直接原因的事故为17起,占总数36%,属主要事故类别。而在这17起事故中,纯粹操作错误(无其他直接、间接原因)造成的事故只有5起,其余都有这样那样的直接、间接原因。分析如图: 17起操作错误事故主要间接原因工艺管理 31%风险识别设备管理相关培训 13% 从图中数据可以看出,即便是操作事故,从其他直接、间接原因看,也是各个环节平分秋色的。所以安全生产不是哪一个环节关键,而是所有环节,环环紧扣,缺一不可的。没有关键环节,但有关键因素,那就是所有环节的直接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也就是全员安全意识。如果企业的每个员工,乃至社会的每个公民,都将安全意识当成是一种社会文明的意识,当成一种提高自身修养的意识,真正从灵魂深处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企业的安全生产才有了可靠保证,才有可能将一切安全事故化解于无形。 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过这样那样、或轻或重的安全事故,小到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大到火灾、地震。可能有人会问:地震跟安全有关吗?废墟中屹立不倒的建筑就是最好的证明,它是人造的,不是上帝赐予的!看的多不如想的多,想的多不如做的多。如果把安全比作一根指针的话,我希望它永远在我们生命的时钟上不停地走下去、走下去。 黄利年 17起操作错误事故直接原因 12%残留物违规违

(整理)中石化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定,适用于石化总公司系统内各企业。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的分类和性质 第四条事故的分类 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施工、使用、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等损坏的事故。 4、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规定、岗位操作法、指挥错误,以及停电、停水、停汽(气)、停风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的事故。 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人员伤亡,车辆、船舶损坏和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6、人身事故: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企业在册职工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第五条事故的性质按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性质划分为: 1、企业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企业级事故: ⑴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无重伤、无死亡。 ⑵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 ⑶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在10吨以下(不含10吨),无论回收多少,均以跑损数量为准(以下同)。

⑷一次事故造成1-2套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50%及以上。 2、上报总公司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上报总公司一般事故: ⑴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无死亡。 ⑵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万元及以上,15万元以下(不含15万元)。 ⑶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在10吨以上,50吨以下(不含50吨)。 ⑷一人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及以上。 3、上报总公司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上报总公司重大事故: ⑴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9人。 ⑵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⑶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⑷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50吨以上。 4、上报总公司恶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上报总公司恶性事故: ⑴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⑵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⑶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5、上报总公司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上报总公司特大事故: 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⑵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典型事故十七: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9.23”焦炭塔火灾事故

典型事故十七: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9.23”焦炭塔火灾事故 一、事故调查分析 (一)事故概要 1、事故简介 2011年9月23日22点25分,高桥石化2#延迟焦化焦炭塔南塔顶部起火,24日凌晨1点28分,火被扑灭。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焦炭塔关盖操作时,焦炭塔自动顶盖机的锁环未关到位。 (2)间接原因 ①对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未在预留螺栓孔加螺栓紧固。 ②应急处置不当,没有及时停工处理。 ③承包商监管不到位,没有对承包商员工的日常作业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没有检查确认程序。 (二)基本情况 1、装置简介 2#延迟焦化装置年加工能力为140万吨,原料为减压渣油,其加工目的是从重质渣油中获得较多的轻质油品和石油焦。该装置采用一炉二塔的工艺路线,加热炉、焦炭塔大型化。焦炭塔直径为φ8600mm,塔高36m,顶部除焦孔为φ900mm,生焦周期为18h,焦层高度控制在低于22m,生焦量约700吨。重油的自燃点为220~230℃,石油焦自燃点低于200℃。2#焦化2007年建成投产,焦炭塔顶盖机由洛阳涧光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直径900mm。事发前,南塔已生焦16.5小时,焦层高度20m,塔压为1.3Kg/cm2,塔进口温度约500℃,塔内温度约400℃。 2、自动顶盖机介绍 (1)设计使用情况 高桥石化炼油3部2#焦炭塔使用的顶盖机为洛阳涧光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生

产的DGJ -II 型自动顶盖机,其设计参数见表1。该设备2008年12月左右投用,于2010年12月左右,随2#焦化装置停工大检修之际也进行了整体检修。 表1 顶盖机设计参数 (2)自动顶盖机结构 DGJ-II 型自动顶盖机由洛阳涧兴公司生产,主要由连接法兰、头盖、锁环、转动臂、提升油缸、锁环油缸、转角器油缸、液压螺栓、液压站、控制柜等部件组成。 图1 DGJ-II 型自动顶盖机结构图 塔口法兰和连接法兰以及连接法兰和密封头盖之间的连接为螺栓 (双头螺柱) 液压螺栓 hydraulic bolt 转角器 提升油缸 lifting oil cylinder 连接法兰 connecting 锁环 lock ring 锁环油缸 lock ring 转动臂 rotating arm 头盖 Head cover 塔口法兰 tower mouth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2316亿元。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公司),是中石化集团公司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油气勘探与生产、油品炼制与销售、化工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3.中石化股份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是中石化股份公司下属的从事原油储运的专业化公司,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下设13个输油生产单位,管辖途经14个省(区、市)的37条、6505公里输油管道和101个输油站(库)。 4.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以下简称潍坊输油处),是中石化管道分公司下属的输油生产单位,位于山东省潍坊市,负责管理东黄输油管道等5条、872公里管道。

5.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黄岛油库(以下简称黄岛油库),是中石化管道分公司下属的输油生产单位,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港口原油接收及转输业务。黄岛油库油罐总容量210万立方米(其中,5万立方米油罐34座,10万立方米油罐4座)。 6.潍坊输油处青岛输油站(以下简称青岛站),是潍坊输油处下属的管道运行维护单位,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负责管理东黄输油管道胶州、高密界至黄岛油库的94公里管道。 (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4年10月成立的。目前管理区域总面积478平方公里,有黄岛、薛家岛等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镇,322个村(居),常住人口近80万人。201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65亿元。 (三)东黄输油管道相关情况 东黄输油管道于1985年建设,1986年7月投入运行,起自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首站,止于开发区黄岛油库。设计输油能力2000万吨/年,设计压力6.27兆帕。管道全长248.5公里,管径711毫米,材料为API5LX-60直缝焊接钢管。管道外壁采用石油沥青布防腐,外加电流阴极保护。1998年10月改由黄岛油库至东营首站反向输送,输油能力1000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6.26” 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6月26日凌晨1时50分左右,位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的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发生了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导致1人死亡。 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追究责任,提出防范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宁东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副局长杨克峰任组长,管委会安监局、管委会监察室、自治区总工会、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事实材料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单位及事故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号:916400005541616821)是中国石化长城能化持有95%股权、国电英力特集团持有5%股权共同出资建设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C区,距银川市52公里,规划占地8.33平方公里,注册资本51.3亿元。现设11个职能部门、9个专业中心(含消防大队)、8个运行部、2个在建煤矿,现有员工2083人。主要经营化工、电力、热力、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煤炭开发、运输、销售及上下游相关产业开发经营等业务。 该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包括:2×330MW发电机组,50万吨/年甲醇、75万吨/年电石、23万吨/年乙炔、45万吨/年醋酸乙烯、10万吨/年聚乙烯醇、30万吨/年醋酸、20万吨/年1,4-丁二醇、10万吨/年THF、9.2万吨/年PTMEG、100万吨/年水泥和配套公用工程等,还有两个总产能300万吨/年的煤矿。 (二)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始于1952年,前身为电力部上海基建局第二十二工程处,正式成立于1956年,是世界500强中国电建集团骨干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守民。拥有电力工程总承包特级、火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高耸构筑物专业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站调试甲级、起重设备设计制造A级等20余项资质,具备对外承包工程和进出口经营资格,持有ASME组织A、PP、U证及NBR资格证,是中国建筑企业信誉AAA级单位和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该公司自2018年5月1日起,承揽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热电运行部发电机组及锅炉、汽机、化水、除灰、脱硫脱硝系统的动、静、电仪等设备维护维修业务,配置人数87人,管理人员7人。 (三)宁夏中能博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翟勇盛,办公地址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401室。公司办公面积616.97㎡,公司现有人员2000人,下设保洁部(含11个项目部),技术与业务部(含技术部、业务采购部、工程部、售后服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工会、财务部、法务部等多个职能部门,经营项目涉及电厂产品设备的销售、安装、运行、维修及维护;节能技术及信息咨询;保洁、消防服务;劳务派遣及劳务分包;餐厅、酒店的服务管理;空调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环网柜制作等。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详细-中石化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 1事发过程 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

场相继发生爆燃。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2事故救援 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现场已经成立指挥部,包括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正在现场进行处置。市、区两级领导及开发区公安、消防、安监、市政、环保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紧急处置。青岛120急救中心派出8辆救援车前往,伤者被送到青医附院西海岸园区。医院门口准备了大量推车,医护人员正全力救治伤者. 据“黄岛发布”通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到位,事故原因由调查组调查后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11月22日晚派出由2名烧伤科、2名重症医学、1名骨科、1名呼吸科专家组成的国家级专家组赶往青岛协助开展爆燃事故伤员救治工作。 据青医附院黄岛分院一名负责组织救治的工作人员通报,该院已接收48名伤员,其中一人死亡,五人重伤,仍有伤员被陆续送往医院。青医附院从总院调动20名医生赶往黄岛分院。 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同志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调度,市领导牛俊宪、王鲁明、张大勇也在现场参与指挥调度和组织扑救。

青岛中石化管道爆炸事故分析及后感

青岛中石油管道爆炸分析及后感事故回顾及原因分析: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原油泄漏。上午10时30分左右,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在清理油污过程中,开发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街交会处发生爆燃,初步查明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另外输油管线明显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却紧挨居民小区,距此地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 此次是够造成的人员伤亡就不多说相信大家也一直在关注这些,任何事故都是以偶然的形式来表现的,但是任何一次偶然都存在一定的必然。媒体可能是去指责,去谩骂,去吸引读者眼球的注意,这样才能引起老百姓的共鸣。可是从略微了解这个行业的人来讲,这些义愤填膺的指责根本解决不了办法,真正的是要弄明白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我感觉事故发生往往与三个字有关,就是“变”和“不变”。什么叫变?什么又叫不变呢? 经常听说世界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爆炸的时代,这说明这个世界是变的。变是什么特点?那就是它充满了一定未知,要超出我们目前知识的理解范围。可为什么要变呢?一是自然本身的变化,另外就是人类自身寻找进步的结果。气候在变化,资源在变化,这些是自然的变化。比如大连石化储运公司的进口南美石油,就是因为优质石油资源减少造成的。另外人类为了更好的生活而研发的新技术,进行重大的社会活动,也引起世界的变化。那什么叫不变呢?那

就是自己脑海中的认识仍停留在某一个水平上。变与不变能造成什么后果呢? 前几个月去内蒙玩,那里好多地方伫立成吉思汗的雕像。成吉思汗是一个不识字的人,当时他生活的那个年代,草原人力物力相当匮乏,几乎所有的蒙古人都不识字,人口不过几十万人。可就是这么个弱小的民族,却在成吉思汗的带领下打败了横跨亚欧的文化、经济都发达的大帝国花剌子模,灭掉了军事和技术都先进的金朝,靠的就是成吉思汗能识“变”。金朝虽然军事技术都占优势,但作为其指挥中枢的皇帝却是一个养尊处优,自以为是的人,造成了金朝整个国家体制的呆滞。花剌子模虽然文化经济发达,雄兵百万,可开战前对蒙古是一无所知。面对着蒙古骑兵疾风般的行进速度,面对着火药爆炸产生的巨大威力,脑海里装满了骑大象和骆驼打仗的花剌子模军队根本没法应对,结果不到三年就亡国。这就是变和不变在历史中的一个例子。 话题转回来,说说青岛中石化,相信青岛中石化管道公司的管理者起码得有着本科、硕士文凭,而更高一层的领导者甚至兼职着硕士生导师,高级工程师。这其中有哪些变和不变呢? 青岛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从输油管破裂,原油泄漏到最后爆炸,这一切都在混沌中演绎着,不知不觉的在酝酿、发展直至失控爆炸。爆炸发生了,人们炸蒙了,还在纳闷怎么会爆炸呢?年年演练,天天教育,不变的一套的程序,一年一年的传承,怎么就变出来震惊全国的爆炸案呢?

中石化近年来事故汇总

中石化七十七件事故汇总 一、关于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7.24”重大事故的通报" f; {0 Y% N3 J 2000年7月24日11:05,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以下简称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死亡2人,重伤1人,经济损失2000元。3 E2 `' |' |* d$ _7 ~ ]3 Q1 e* c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于7月23日19:40停车检修。7月24日8:00在乙醇车间调度会上,车间主任李东基、副主任于洪研究决定,在新系统成品进料管线上增加一条返料管线。施工前,于洪组织车间技术员张淑娟、化工工长孙玉凤、化工班长陈宏颖等人制定了清洗方案,办理了动火证。8:30,孙玉凤带领工人按清洗置换方案对管线进行了清洗置换,并加堵了盲板。10:10,经分析工杨彩霞用测爆仪分析合格。于洪、车间安全员牟晓清在现场监护,机械工梁国辉开始动火作业,先切割完底部的放料管,在切割进料管时,于洪和梁国辉为了对接管线方便,将断开的阀门与管线又重新接到成品槽上,没有加堵盲板就开始切割,导致成品槽内残存乙醇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成品槽顶盖飞至房顶后弹回到地面。于洪当场死亡,梁国辉送医院抢救于7月28日16:00死亡,牟晓清左小腿骨折受重伤。 经调查分析,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引起的重大事故,其主要原因是严重违反了《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在没有加堵盲板的情况下,车间领导违章指挥,操作工违章动火作业,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制止不力,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D( _' {) E y, \. Z f 这起事故,给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暴露出这个企业领导存在抓安全生产不力,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监督不到位;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缺乏相对性,自我保护意识差等问题。各企业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特别是重复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江总**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出发,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的位置上,继续组织好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活动,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适应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对检维修、工业动火、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坚决制止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落实具体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护和监督。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针对企业重组改制、结构调整、人员分流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补充必要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在施工作业中凡涉及甲乙双方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按有关规定运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A/ m l- V3 d0 E 二、关于锦州石化分公司“9.21”火灾事故的通报7 ]) z" D( S9 R 9月21日15时5分,锦州石化分公司工三厂储运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2000年9月16日,锦州石化分公司化工三厂储运车间16#混合碳四球罐底部脱水罐液面

事故案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

事故案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附件 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 分析材料 一、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分析点评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xx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 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中石化股份公司、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和青岛站对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管道保护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 __,存在死角、盲区, - 1 - 未能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发后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 2.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1)青岛市人民政府及青岛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 __生产法律法规不力,督促指导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 __,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黄岛街道办事处对长期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失察,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2)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青岛开发区安监局、石

化区安监分局)履行职责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不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 (3)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青岛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对相关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导致市政排水设施划入厂区规划;事发区域危化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违规同意对排水明渠设置盖板使之变为暗渠,道路整治工程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未发现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 (4)青岛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应急办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还存在压制、拖延事故信息报告和谎报问题。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 - 2 - 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总计63人)及责任单位被严厉问责。 (五)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追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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