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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电大国际私法试题库题库及答案

2018年电大国际私法试题库题库及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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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库题库及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 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相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2、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3、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简述识别的对象。

2018电大国际私法历年试题

国际私法历年试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无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如送达诉讼文书、传询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 1.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律为准据法,但法院如果认为外国法的适用将违反本国的公共秩序时,可以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2.领事婚姻:是指本国公民在外国结婚时,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许可,可以在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手续,或举行仪式。 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1.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2.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1.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美国法学家柯里提出的,主要观点是: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法院应适用有利益州的法律。如果法院发现两个州都明显存在利益,则适用法院地法。 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国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 1.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二、填空题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关系。 5.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一届会议是1893年在荷兰法学家阿塞尔提议下由荷兰政府组织召开的。 2.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全面阐述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 有里程碑意义。 3.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十年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汇编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十年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汇编 说明:试卷号码:1020; 资料整理于2018年11月29日,收集了2007年7月至2018年7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国际私法的渊源?(B) A.国内立法 B.一般法律原则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2. 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这说明:台湾(D)。 A.不承认反致 B.不承认反致,也不承认转致 C.承认反致,不承认转致 D.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 3.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4.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5.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D)。 A.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C.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D.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6.《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继承制度。 A.区别制 B.分割制 C.同一制 D.共同制 7.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D)。 A.中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英国法律 D.日本法律 8.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 A.目的地法 B.国旗国法 C.法院地法 D.出发地法 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 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 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 D.自动获得保护 10.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C)申请。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更新)电大本科《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和答案

最新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及答案 100%通过 考试说明:《国际私法》形考共有5个任务,每个任务本人给出了两套题答案(任务试卷_0001、任务试卷_0002)。在考试中,可以多次抽取试卷,直到出现这两套试卷中的任意一套,就可以按照该套试卷答案答题。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01任务 01任务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国旗国法是指()。 A.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C.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D.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A. 采用反致 B. 不采用反致 C. 采用转致 D. 采用循环反致 3.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 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A. 驳回起诉 B. 适用我国法律 C. 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 适用一般法理 4.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5.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 D. 特鲁弗特继承案 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电大资料精品

电大机考国际私法案例分析题题库XX40620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题题库2013.12(仅供参考) 年9 月16 日,住在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镇的杰克逊夫妇,邀请邻居巴贝科克小姐乘坐杰克逊先生驾驶的汽车,一起去加拿大度周末。杰克逊先生驾驶汽车行驶至加拿大安大略省境内时,出了交通事故,致使巴贝科克小姐身受重伤。回到美国纽约后,巴贝科克小姐以杰克逊夫妇为被告,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杰克逊先生驾车时有疏忽行为,致发生车祸使其身受重伤,请求予以赔偿。根据美国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即侵权行为依侵权行为地法的规则,适用侵权行为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法律。因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规定,不负赔偿责任。巴贝科克小姐不服此判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决定适用纽约州的法律,允许巴贝科克小姐向杰克逊夫人要求的损害赔偿。 问: (1)纽约地方法院考虑到了哪些因素,使用纽约州法律进行适用? (2)本案例中,纽约州法院采用了国际私法的哪个原则? (3)本案的判决中,哪个国际私法学说得到了体现? 参考答案: (1) 纽约地方法院考虑到以下因素,使用纽约州法律进行适用:从该案的实际情况看,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均为纽约州的居民,住所也均在纽约州,买汽车、办理驾驶执照和汽车保险均在纽约州,此次旅行的出发点和终点也在纽约。因此,与加拿大安大略省相比,选择纽约法律进行适用是合理的。 (2) 本案例中,纽约州法院采用了国际私法中最密切联系原则。 (3) 本案的判决中,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得到了体现。 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 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己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2)关于法律适用。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 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问: 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本案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参与了目前国际上有关

11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

国开(电大)本科2020年7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开(电大)本科2020年7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1020 课程代码:00599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的域外效力也称为(C)。 A.域内效力 B.属地效力 C.属人效力 D.境外效力 2.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C)。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3.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A)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A.直接适用的法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D)。 A.13世纪 B.17世纪 C.18世纪 D.19世纪 5.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 A.巴托鲁斯B.萨维尼 C.戴西 D.库克 6.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履行说 7.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 A.《瓜达拉哈拉公约》 B.《海牙议定书》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8.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B)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9.《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从申请人取得优先权之日起的(D)内,可以单独向其成员国提交申请书译本,交纳规定的手续费。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D.20个月 10.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D)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A.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B.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C.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二、多项选择题 11.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BCD)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12.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 (AB) A.发运地法律 B.送达地法律 C.所有人属人法 D.转让合同的准据法 13.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CD)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14.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ABCD)。 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 15.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BCD)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 B.邮寄送达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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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题干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而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项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题干 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1997 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 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 1.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 .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答:我国反对外国法院采用邮寄的方式向位于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中央机关送达的方式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外交方式送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的司法文书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答: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应可以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 题干 1960年9月16日,住在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镇的杰克逊夫妇,邀请邻居巳贝科克小姐乘坐杰克逊先生驾驶的汽车,一起去加拿大度周末。杰克逊先生驾驶汽车行驶至加拿大安大略省境内时,出了交通事故,致使巴贝科克小姐身受重伤。回到美国纽约后,巴贝科克小姐以杰克逊夫妇为被告,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杰克逊先生驾车时有疏忽行为,致发生车祸使其身受重伤,请求予以赔偿。根据美国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即侵权行为依侵权行为地法的规则,适用侵权行为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法律。因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规定,不负赔偿责任。巴贝科克小姐不服此判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决定适用纽约州的法律,允许巴贝科克小姐向杰克逊夫人要求的损害赔偿C

2020年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二及答案

2020年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考试 试题二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码:1020;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式及比例: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2.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3.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对该案性质认定的行为属于(A)。 A.识别 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一 4.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

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 A.主要问题 B.次要问题 C.先决问题 D.识别问题 5.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B)。 A.一般认许制 B.特别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 6.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A)。 A.单一制 B.区别制 C.分割制 D.联合财产制 7.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 A.法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印度法律 D.中国法律 8.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 A.船旗国法 B.致害人国籍国法 C.受害人国籍国法 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

电大考试《国际私法》(2017整理)

2017年电大考试《国际私法》(已按字母排序)满分版 一、单项选择题 1.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冲突法调整) 2、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学说法)。 3.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B. 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A 1.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识别)。 2.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A中国)法律处理。 B 1.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B同一制)。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自动获得保护)。 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B国民待遇)。 4.《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B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6.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C 1.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B无国籍)。 2.冲突规范由(C范围系属)组成。 3.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国旗国法) 4.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的法律。 5.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是(B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D 1.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A本国法)原则。 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法国民法典》)。 3.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适用我国法律)。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最新十次电大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考试案例题题库

最新十次电大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考试案例题题库 (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试题) 说明:试卷号:1020 课程代码:00599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六、案例题 22.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2008年辞职到美国留学。2011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芝加哥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美国料理后事。经协商,美国方面赔偿200多万美元。 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以何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应以美国法律为准据法。 本案被继承人死亡时未留有遗嘱,故属于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本案中的200万元赔偿款属于动产,故应当适用美国法律。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 六、案例题 22.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请问: 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并对这一系屑公式进行解释。 参考答案: 1

2016年电大国际私法网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最新版

2016年电大国际私法网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单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A. 单边冲突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3、(A. 《世界版权公约》)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 4、(A. 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5、(A. 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6、(B. 凯弗斯)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的概念。 7、(C. 19世纪末)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8、(C. 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9、(C. 静态法律冲突)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10、(C. 戴西)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11、( D. 《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 12、(D. 萨维尼)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1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 自动获得保护)。 1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B. 国民待遇)。 15、《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B. 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 1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A. 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17、《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D. 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18、《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 推定过失责任制) 19、《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B. 双边冲突规范)。 20、《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B. 公共秩序保留)。 21、《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B. 排除反致、允许转致)。 22、《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 同一制)继承制度。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 船旗国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C.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A. 国民待遇)的规定。 27、《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D. 18个月)内予以公布。 28、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C.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29、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 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30、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 冲突法调整)。 31、 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学说法)。 32、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A. 直接适用的法)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33、 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D. 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 34、 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D. 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选择题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考试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题题库 20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 单项选择题库 1.法律的域外效力也称为( )。C.属人效力2.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3.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 )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A.直接适用的法 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D.19世纪 5.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B.萨维尼6.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意思自治说 7.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 )。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8.在我国,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B.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9.《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布。D.18个月 10.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 )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1.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戴西和莫里斯的《法律冲突论》 2.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 )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A.直接适用的法 3.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结婚,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 )。C.先决问题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 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C.船旗国法 6.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萨维尼 7. 2012年,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 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B.中国法律 8.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D.《国际货协》 9.《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布。 D.18个月 10.《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 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1.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A.单一制 2.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侵权行为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B.不采用反致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5.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 A.注册在先原则 6.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 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7.美国公民杰克2000年在我国上海市购置住宅一套。2001年杰克被公司派驻日本。杰克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皮埃尔。后因付款二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运用的法律是()。 B.中国法 8.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 D.船旗国法 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 1

电大国际私法案例期末小抄

一、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 请问: 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答: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本案侵权行为的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发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国,所以法院应适用中国法。我国《民法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 2.依照《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国籍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可使用他们的国籍国法或者共同的住所地法;如果双方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不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则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二、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反致制度。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三、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请问: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答:1.这是英国法院最早采用反致的案例。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定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 本案中,在确定遗属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 2.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依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有效性。而当时,与英国相邻的欧洲国家,都规定遗嘱的形式要件依遗嘱人属人法(包括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或依遗嘱制作地法皆可。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英国法官的做法应具有合理性。 四、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五、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竟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2)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3)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国际私法案例研究 1、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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