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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卫医专治字4号关于印发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饶卫医专治字4号关于印发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饶卫医专治字4号关于印发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饶卫医专治字…2011?4号

关于印发上饶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上饶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饶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上饶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市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为组织好这项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结合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严肃行业纪律,推动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卫生行业形象有新改善,人民群众感受有新变化,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活动对象为各县(市、区)卫生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实行。

三、评议方法

采取问卷调查、自查自评、暗访检查和组织考评等形式进行。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市卫生局对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院和市管民营医院开展评议,县(市、区)卫生局对县属县管医院

开展评议。根据工作需要,市卫生局专项治理办可抽查部分县级医院和县(市、区)卫生局。

四、评议内容

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找准主要问题,分类实施。

(一)卫生行政部门

通过“八查八看八纠”,强化监管职能,规范行政行为。

1.查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看是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活动,纠正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2.查涉及医药购销中的行政行为,看是否存在程序不公开、不透明,纠正借职务便利收受工作对象钱物或其他好处等问题。

3.查《江西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纠正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4.查机关工作效能,看是否提供便捷、高效、优质行政服务,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5.查机关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生、冷、硬、顶”现象,纠正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用语不文明问题。

6.查所辖医院管理情况,看是否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纠正监管不力问题。

7.查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看是否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纠正漠视群众呼声与疾苦问题。

8.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是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纠正制度缺失、执行不力问题。

(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通过开展“八查八看八纠”活动,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查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看是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活动,纠正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2.查药品采购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药品采购各项制度、履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纠正有关违纪违法行为。

3.查《江西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为群众办实事,纠正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4.查依法行医和依法经营情况,看是否存在非法行医、刊登虚假医疗广告、科室出租承包、违规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行为,纠正法律意识淡漠、执业行为不规范问题。

5.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情况,看是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纠正过度医疗问题、乱收费问题。

6.查赞助学术会议情况,看是否规范社会捐赠资助管理,纠正医院内部的职能部门、个人接受捐赠资助问题。

7.查收入分配制度,看是否规范经营行为,纠正开单提成、奖金分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问题。

8.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是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纠正制度缺失、执行不力问题。

(三)民营医院

通过开展“八查八看八纠”活动,规范民营医院管理,鼓励民营医院健康发展。

1.查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看是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活动,纠正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2.查“规范化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看是否全面加强医院管理,纠正服务和经营不规范问题。

3.查依法行医情况,看是否存在非法行医问题,纠正法律意识淡漠问题。

4.查依法经营情况,看是否存在刊登虚假医疗广告行为、有偿转诊问题,纠正执业行为不规范问题。

5.查医疗服务情况,看是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纠正过度医疗、乱收费问题。

6.查诚信服务情况,看是否全面公示主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纠正医务信息不透明问题。

7.查群众投诉处理情况,看是否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纠正损害群众健康权益问题。

8.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制度体系是否健全完善,纠正制度缺失、执行不力问题。

五、工作步骤

民主评议从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4月1日-5月31日)。对照评议内容,通过深入调查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找准群众对涉医行政和医疗服务中不满意的主要问题并主动整改。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7月20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上级专项治理办反馈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建立整改台帐,研究得力措施并认真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7月21日-8月31日)。根据检查评议方案(另行制定),8月中旬前完成检查评议工作,采取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检查考评占总分30%,由卫生行政部门专项治理办组成检查组进行考评,其中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和其他评议内容各占总分10%。各卫生行政部门对检查评议情况进行统分,并对评议结果进行排名,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各地、各单位分别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8月15日前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六、结果运用

(一)大力表彰先进。对在民主评议活动中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评议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卫生局、前3位的市直医院,排名前1-3位的县(市、区)级医院,由市予以表彰。各县(市、区)专项

治理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表彰先进单位。

(二)通报鞭策后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综合评分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较多,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实行违纪否决。参评单位年内发生以下违纪行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单位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受到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严重违法违纪的;多次发生不正之风问题,不能及时纠正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民主评议活动在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专项治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纠风办协助配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构建坚实群众基础,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点带面,搞好结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大型公立医院要率先垂范,为全系统做表率。要将民主评议活动与深化医改、开展“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四)端正态度,加强督导。督导检查要贯穿于民主评议活动的全过程,采取行政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民主评议活动顺利进行。

主题词: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民主评议活动方案通知

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政府纠风办,市纪委办公室

市卫生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4月7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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