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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门店的规章制度

房产中介公司门店的规章制度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机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不得在公司内吵架、斗殴,违反者交纳成长基金200元,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3、员工必须在早上8点30分前正式上岗,吃早点、换衣服等事项必须在此之前完成。上班时间吃早点交纳成长基金5元,迟到在5分钟以内交纳成长基金5元,5分钟以上交纳成长基金10元。迟到3次计旷工一次,旷工3次作除名处理。非值班人员早上8:30分前打卡,下午16:30——17:00之间打卡,值班人员早上8:30分之前打卡,晚20:30分后打卡。

4、每日实行早(8:30)晚(17:00)会制度,由店长或指定人主持。未能按时参加早晚会的,须提前30分钟以上通知店长。因其它原因而未能按时打卡的,补填“未能参加早晚会的说明”单。交于店长后,再实行签卡考勤,有效签卡期3天以内。

5、公司每月1日和15日开店内销售会议,晚5点准时举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由店长主持。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未能参加者交纳成长基金20元,迟到5分钟以内者交纳成长基金5元,10分钟以上者交纳成长基金10元。

6

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

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经店长同意后生效,

如请假半天,须在中午

12

00

——

13

00

点之间打卡。调休需提

前一天申请,必须填写调休单并经店长同意后生效,事后说明无

效,作请假处理。

7

、公司实行早晚班制度,每日安排两位人员轮流值班,早班时间上

8

30---

下午

2

30

,晚班时间下午

2

30

——晚上

8

30

,轮

到值晚班的员工,

晚上

20

30

分后下班关闭电脑电源、

插座电源、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灯箱、照明灯电源、服务器等一切电源,每漏关一件交纳成长基

20

元(由店长抽查)

,打扫卫生后,收场关门。并于次日早上

8

20

分前打卡、搞卫生、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卫生每日由店秘检查

2

次,早(

8

30

分前)中午(

1

00

)各一次。

卫生分类如下:

(

实行当班人员责任制

)

1

)玻璃门、玻璃桌、前后台桌椅及饮水机无痕

2

)厕所无痕、无异味

3

)员工个人水杯及相关工作物品摆放有序、整齐

4

)地面清洁无异物

5

)派报架、报纸架摆放整齐,保持阅报带夹,及时更新每日报纸

6

)接待桌椅保持客户走后及时清理保洁

以上事项经检查未能达标,则当班人员交纳成长基金

1

/

/

项。

8

、员工上班时间须穿着工作服,外出时可更换便装,回到公司30

分钟以内须更换工作服,

违反一次交纳成长基金

10

元。

前台接待

人员要保持积极、热情的精神状态,语言应做到文明、规范,绝不允许说忌语,

违者交纳成长基金

10

元。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和

顾客吵架,违者交纳成长基金

200

元。

9

、员工的个人物品随意放置的交纳成长基金

5

元。吃饭完毕应立即

收拾干净,

违者每一次交纳成长基金

10

元。

报刊应放在规定位置,

阅完后立即放回原处,违者交纳成长基金

5

元。员工自备水杯,

不得使用公司一次性纸杯,

违者交纳成长基金

5

元每次。

(

以上事

项由店务秘书监督执行,所收款项做为团费

)

10

、员工任何时候不得在前台吃东西,发现一次交成长基金

10

元。

11

、员工在公司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第一次发现交纳成长基金

200

元,发现两次以上立即开

除。因员工违反国家政策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导致公司受到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如有损害公司利益,出现“飞单”

“黑单”等,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追究其

相关责任。

12

上班时间公司内原则上禁止播放音乐,

特殊情况报店长批准后可

播放轻缓,欢快励志类歌曲。

13

经纪人不得随便进入店长、

店务秘书及财务办公室,

违者交纳成

10

元。

14

员工应爱护公司各种办公设施,

凡有人为损坏公司办公设施的将

按原价赔偿。

15

、经纪人不得带公司员工以外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包括使用

公司电脑、电话等)违者一经发现交纳成长基金

50

/

次。

16

、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针对不良现象应及时上报。

17

、离职须知:

1

)员工离职前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店长提前

3

个月,

店务秘书提前

1

个月、主管提前

15

天,经纪人提前

3

天。

2

)经纪人离职时,需归还所有公司物品、上交客户房源资料,经纪人不得使用。

3

)离职申请需经店务秘书,所在组经纪人主管,店长三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交由财务结帐。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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