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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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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构建制度标准一体化体系,保障依法治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按规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用以规范本单位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文件,包括通则、办法、规定、规则、准则、细则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具体定义见附则)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参照执行。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包括体系研究、计划、调研、起草、会签、审议、编码、报批、签发、备案、公布(示)、执行、反馈、清理、考核、监督等。公司规章制度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

第五条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应当坚持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党政规章;坚持民主公开,代表公司广大职工意志,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要求。第六条规章制度体系覆盖公司主要职责、业务和流程,实行一元化管理;制度内容层级效力清晰、替代沿革明确;遵循电网发展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坚持实际、实用、实效,与内控管理衔接,切实为公司经营管理、考核、奖惩提供依据。

第七条规章制度必须以单位文件形式发布,行文按照公司公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公司通过信息应用系统的一级部署,推进规章制度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二章规章制度体系

第九条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以公司规章制度为主体,以所属各级单位辅助性规章制度为补充。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框架由公司总部制订、公布、调整。

第十条公司规章制度以通用制度为主,以非通用制度为辅。

通用制度,是指由公司总部制定并在公司系统统一执行的规章制度。省公司级单位(具体定义见附则)可根据客观实际制订差异条款,但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非通用制度,是指由公司总部制定,允许所属各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规定程序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各层级差异性较大,或尚无成熟经验的管理事项,或国家有权机构要求各级单位必须建立的规章制度;具备条件的非通用制度应及时转化为通用制度。

第十一条所属各级单位辅助性规章制度包括通用制度差异条款、非通用制度实施细则和本单位补充规章制度三类。

通用制度差异条款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通用制度差异条款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管理。针对非通用制度,所属各级单位可以明确直接执行,或制定细化对接的实施细则。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未覆盖范围,所属各级单位可以制定本单位补充规章制度,逐级报总部同意后,统一编码,方可印发生效。重复度较大的补充规章制度,总部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制定相应的通用制度。

第十二条所属各级单位的辅助性规章制度应当逐步集约,各级单位可以要求下级单位直接执行本级单位发布的规章制度或履行本级单位审批程序后才能发布规章制度。第十三条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非经上级单位许可不得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的情形除外。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各级单位应依章程等明确本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决策形式。第十五条各级单位可以设立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履行规章制度管理工作集体研究

审议职能,对党组(委)会、章程规定的决策会议(以下统称党政决策会议)负责,履行以

下职责:

(一)审议规章制度建设纲领性文件;

(二)审议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

(三)审议规章制度草案;

(四)协调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督导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六)上级单位和本单位部署的其他规章制度管理职责。上述事项,必要时,提请本单位党政决策会议审议。

审议规章制度相关事项的党政决策会议、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会议以下统称规章制度审议会

议。

第十六条各级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工作程序参照《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

度管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的统筹安排与组织实施;

(二)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框架的构建与发布;

(三)公司规章制度编码规则的发布与管理;

(四)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发解释、宣贯培训、执行落实; (五)审批省公司级单位对通用制度的差异条款;

(六)审批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省公司级单位规章制度制定权限; (七)审批需总部同意方生效的下级单位规章制度;

(八)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督导检查、绩效评估;

(九)规章制度信息应用系统建设;

(十)指导规范下级单位加强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第十八条省公司级单位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过程动态管理本单位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执行落实;

(三)通用制度差异条款、本单位补充规章制度的拟定、报批(报编码)、发布和解释;

(四)本单位非通用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发解释及编码; (五)审批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规章制度制定权限; (六)审批需省公司级单位同意方生效的下级单位规章制度; (七)规章制度的执行督导检查、绩效评估、意见反馈; (八)指导规范下级单位加强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第十九条地市公司级及以下单位(具体定义见附则)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

责:

(一)全过程动态管理本单位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执行落实;

(三)提出并逐级呈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对通用制度差异条款的建议; (四)本单位非通用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发解释及编码; (五)本单位补充规章制度的拟定、报批(报编码)、发布和解释; (六)审批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规章制度制定权限; (七)审批需本单位同意方生效的下级单位规章制度; (八)规章制度的执行督导检查、绩效评估、意见反馈; (九)指导规范下级单位加强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第二十条国网法律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并开展全过程管理;

(二)组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框架;

(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编码规则并实施;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

(五)审查公司规章制度草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统筹管理并参与审查通用制度差异条款;

(七)组织审批下级无企业法人资格单位规章制度制定权限;

(八)参与审批须经总部审批的下级单位规章制度;

(九)组织规章制度清理、废止和汇编;

(十)组织评估考核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十一)组织监督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协调处理规章制度管理有关问题;

(十三)承担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上级单位和公司部署的其他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所属各级单位负责法律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法律部门)在本单位履行相应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作为承办部门,拟订和实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专业体系框架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送交会签审议、公示、报批、清理;

(三)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省公司级单位差异条款进行审查,组织批复,并完善相应通用制度;

(四)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通用制度差异条款批复意见提出专业意见; (五)参与审批下级无企业法人资格单位规章制度制定权限;

(六)组织审批须经总部审批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下级单位规章制度; (七)评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八)宣贯落实、执行监督检查、解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规章制度,编写规章制度培训教材和题库;

(九)指定本部门规章制度管理联络员,负责联系法律部门,做好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和全过程维护工作。

(十)上级单位和公司部署的其他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所属各级单位职能部门在本单位规章制度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职责。同时,省公司级单位职能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通用制度本单位差异条款起草、送交会签审议、下级单位建议反馈工作。

国网企协负责统一行文发布公司通用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企协分会负责发布本单位补充规章制度。

第四章体系研究与年度计划

第二十二条所属各级单位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框架,结合本单位业务活动和治理结构,完善补充本单位规章制度,并进行滚动调整。

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框架、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目录和内容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实时公布。第二十三条各级单位应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计划表见附件1),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章制度名称、属性;

(二)编制、修订或废止目的和必要性论证;

(三)主要内容;

(四)承办部门;

(五)进度安排和拟发布的时间;

(六)法律部门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各级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由法律部门组织编制、上报和印发,应当征求各部门和下级单位规章制度建设需求。

省公司级单位1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上一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目录及本年度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草案及对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建设需求。总部各部门结合上述建议,于2月1日前提出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建议。公司总部每年3月底前向省公司级单位通报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下发5个工作日内,省公司级单位报公司总部备核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并向地市公司级单位通报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省公司级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下发3个工作日内,地市公司级单位

向省公司级单位报批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并向县公司级单位(具体定义见附则)通报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计划。

地市公司级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下发3个工作日内,县公司级单位向地市公司级单位报批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并向下级单位通报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计划。

各级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由规章制度审议会议审定后发布。

第二十五条各级单位职能部门年中需调整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的,应当于7月10日前向法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法律部门汇总形成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年中调整计划,经本单位规章制度审议会议审定后,报上一级单位备核后发布执行,并向下一级单位通报。特殊和紧急需要制订的规章制度可按程序临时申请调整计划。

第五章调研与起草

第二十六条按照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承办部门负责组织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规章制度的内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参加起草。

规章制度起草前,可以组织专题调研或专项咨询,形成调研咨询报告,作为起草规章制度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七条规章制度格式按章、节、条、款、项、目结构编写:

(一)内容广泛、程序复杂的规章制度采用章、节、条、款、项、目格式; (二)内容单一的规章制度可直接采用条、款格式;

(三)规章制度中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汉字依次表述,章、节居中排列,条应提行;款不编序号,但应提行;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应提行;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后缀实心点依次表述,应提行。

第二十八条规章制度应当体例规范、条理清楚、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简明、格式正确。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应当对制订目的、制订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管理程序、管控环节、具体要求、检查考核、责任追究、解释部门、执行监督部门、施行日期、替代文件以及必要的术语解释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管理业务具有规范性程序的应当附流程图。

第三十条新的规章制度代替原有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应当在规章制度文本中明确废止的原文件名称及文号。

第三十一条规章制度承办部门应当切实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各项管理要求应当包含

操作部门、操作条件、操作程序、期限等要素,避免使用“定期”、“及时”、“一般”、“原则上”等用词。

承办部门拟定的规章制度,应当与上级和本单位现有规章制度协调衔接,避免冲突和不必要的重复。

第三十二条承办部门起草规章制度,应当征求规章制度内容相关部门意见和适用单位意见;通用制度,应当征求所适用的各级单位意见。

第六章会签与审议

第三十三条承办部门起草、修改形成规章制度送审稿,应当附《规章制度审查流转单》(见附件2),经所有规章制度内容相关部门和办公厅(室)、法律部门会签。法律部门可责成承办部门补充会签部门。

第三十四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对规章制度送审稿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规章制度的协调性、可行性等提出会签意见。

第三十五条法律部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规章制度送审稿: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二)命名是否准确,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

(三)其他应当审查的事项。

法律部门同意会签的,应当按公司规章制度编码规则对该规章制度予以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3。

第三十六条对会签意见,承办部门不予采纳的,法律部门可组织进行协商。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承办部门在报送规章制度编制说明时应当予以情况说明和理由解释,由规章制度审议会议决定有关事宜。

第三十七条规章制度送审稿完成会签后形成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当经规章制度审议会议审议。

承办部门负责准备规章制度草案、编制说明及相关背景材料。编制说明中应当附件载明规章制度起草人、审核人以及历次审稿专家(如有)。

第三十八条下列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履行公示程序:

(一)劳动报酬、保险福利;

(二)劳动安全卫生;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四)职工培训;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定额管理;

(七)其他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依规定,本单位规章制度中应当经过上级单位审批、编码才能生效的,应当履行报批、报编码手续。

规章制度报批、编码依托信息应用系统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履行报批手续时,由规章制度承办部门组织报批,上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审批。审批各环节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

第四十一条通用制度差异条款由总部批复时按公司规章制度编码规则进行编码。因细化对接非通用制度,所属各级单位颁布的实施细则,由该级单位按公司规章制度编码规则进行编码。

所属各级单位拟颁布的补充规章制度,逐级审查同意后报总部,由总部统一编码后各级单位印发生效。

第四十二条法律部门是编码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应提出专业意见。第七章签发与公布

第四十三条经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履行审批、编码程序后,由有关部门行文,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可以授权分管领导签发相应规章制度。国网法律部提供发布稿交由国网企协负责行文并在统一平台上发布通用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法律部门提供发布稿交由企协分会负责行文发布本单位补充规章制度。其余规章制度由各级单位承办部门负责行文发布。上述文件发文时须会签法律部门。所属各级单位规章制度应当抄送上一级单位。

第四十四条发布通用制度行文时,应当明确该规章制度为公司通用制度及其规章制度编码,“印发传达范围”应当选择“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所属各级单位”。

通用制度实施日期应当晚于发文日期,除紧急事项外,应当在发布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首日起实施。省公司级单位差异条款应当在通用制度实施日期前批复。

第四十五条省公司级单位收到通用制度后,由法律部门会同职能部门和企协分会,按规定期限和方式,统计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应废止的相应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填制《通用制度发布后废止制度标准统计表》(见附件4),报至公司总部。

所属各级单位按统计表所列清单,由法律部门作为行文责任部门,行文废止本单位颁发的相应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

第四十六条收到上级单位规章制度,所属各级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组织学习宣贯,必要时制定通用制度差异条款、非通用制度实施细则,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向本单位法律部门备案上一季度建设情况。

收文单位应当以单位文件等形式,由法律部门组织将公司通用制度转发至所属各级单位。第四十七条对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各级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的原始凭证。

第四十八条经各部门确认后,各级单位法律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公布本单位执行的规章制度目录。

各部门须确认本专业规章制度目录的完整性、分级归类的准确性。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职能调整的,应做好规章制度交接工作。职能调出部门于公司职能调整文件下发5个工作日内填写规章制度承办部门调整情况说明,并经职能调入部门确认后,向本单位法律部门备案。

第八章宣贯与培训

第五十条承办部门在规章制度发布后应对相关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宣贯。宣贯可采取电视电话会议、集中培训等方式,宣贯的内容应包括:

规章制度制订的依据、目的;

规章制度所涉及的部门职责和分工;

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流程;

规章制度中的重点管理要求;

(五)规章制度的执行要求和考核措施等。

第五十一条各级单位应组织对通用制度及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培训。日常培训可采用集中学习、座谈、纳入培训授课内容、调考等方式,确保员工熟悉相关流程和要求。

人资部门会同法律部门、规章制度承办部门应按计划组织规章制度竞赛,承办部门组织命题和参与阅卷,人资部门会商法律部门制定调考计划,以考试促培训。

执行与清理

第五十二条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订已有的规章制度: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文件已作修改,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与之不相适应的;

(二)作为规章制度编制的事实依据发生改变,有必要调整内容的;

(三)同一事项在两个及以上规章制度中有规定并且规定不相一致的; (四)在风险控制、合规评价、审计监察等方面被发现制度性问题的; (五)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形。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有的规章制度应当予废止:

(一)规章制度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文件已被废止;

(二)通用制度颁布;

(三)因特定事项制定的规章制度已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迁,不再开展此项工作和管理业务,无继续施行必要;

(四)同一事项已被新的规章制度取代;

(五)其他需要废止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五十五条各级单位在执行上级单位规章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内容矛盾、管理空白、职责冲突、流程不畅、考核依据缺失等问题,应当向上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法律部门报告。

检查与评估

第五十六条各级单位应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常态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应立即予以纠正,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一)规章制度承办部门应当开展规章制度检查工作,可采用实地检查、问卷调查、专家评估、专项调研等方法进行,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并收集管理对象、执行部门对规章制度的意见建议。

(二)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在日常检查监督工作中,发现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法律部门备案。 (三)法律部门应当组织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学习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督促整改。

(四)各项检查(含自查)活动中,应当将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列为检查内容,同时由检查牵头部门将相关检查结果向本单位法律部门反馈。

第五十七条规章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评估:

(一)实施已满3年的规章制度;

(二)内外部审计或专项检查暴露问题较多的事项配套的管理制度;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代表提案或职工、各级单位反应较大的规章制度;

(四)实施已满1年的非通用制度。

第五十八条规章制度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实施的总体情况;

(二)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可操作性;

(三)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内员工掌握程度;

(四)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五)与专业管理流程、其他专业规章制度的协调程度;(六)与上级管理要求是

否保持一致;

(七)规章制度中的职责分工与责任追究执行情况;

(八)规章制度实施取得的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规章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五十九条各级单位法律部门应当组织各部门(承办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年度

评估计划(计划表见附件5),规章制度年度评估计划由规章制度审议会议审定后发布。各级单位法律部门根据该计划,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评估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配合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通知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确保评估质量。

规章制度评估结束后15天内,法律部门应起草评估报告。

年度汇总后的规章制度评估报告应当经规章制度审议会议审定。

评估报告是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和改进工作的主要参考。法律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动态调整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评估意见。

第十一章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应当对规章制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对违反规章制度管理要求的情形予以纠正。

第六十一条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奖惩制度。考核奖惩办法由国网人资部会同国网法律部制定。

第六十二条规章制度管理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管理范围。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各级单位”,包括总部(分部)、省公司级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所属各级单位”,包括省公司级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本办法所称“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单位。本办法所称“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卓展百货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9日发布实施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严密性、适用性、时效性和可行性,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宣传、贯彻、执行、修订、废止的流程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的各类制度性文件,包括各类章程、制度、办法、条例、规定、方案等(以下统称为规章制度)。 三、职责和权限 (一)总裁负责规章制度的批准和签发; (二)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负责规章制度的审议; (三)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负责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核定或审议等,并有责任、义务收集、听取相关信息和建议(包括来自下属的信息和建议); (四)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司规章制度提供信息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总裁办公室是规章制度唯一的发放和管理部门。 四、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 1、编制 (1)为明确某项工作要求,统一步调,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管理的严密性,各一级部门可按公司领导要求或按部门需要自行提出建立某项规章制度;

(2)编制规章制度时应做到内容充分、全面、适用,可操作性强,易于宣传贯彻和执行; (3)规章制度应结构清晰合理,表意清楚,不可带有不确定性语言; (4)规章制度应按本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写; (5)规章制度在正式定稿发布前应注明“征求意见稿”字样。 第 1 页共 4 页 卓展百货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9日发布实施 2、审批 (1)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由拟稿部门报总裁办公室进行审核,避免工作冲突和制度的不连贯性; (2)各部门编制的规章制度草案统一交由总裁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审; (3)总裁办公室负责跟踪审批过程,并及时将领导审批意见反馈给责任部门; (4)规章制度草案按审批意见修改后应再交总裁办公室报公司领导复审,依此循环,直至公司领导批准发布为止。 3、发布 (1)各类规章制度统一由总裁办公室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发布; (2)公司规章制度文本的统一格式为: , 页眉左侧标注规章制度标题;(小五号宋体字) , 页眉右侧标注规章制度发布实施的日期;(小五号宋体字) , 页码采用“第X页共Y页”格式;(小五号宋体字) , 正文标题采用小二号宋体字; , 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行间距为25磅。 (3)总裁办公室应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选择相关部门以电子公告的形式进行发放;

资金部部门收支管理制度职责

xxxx房产开发 资金部部门职责 部门:资金部 直接上级部门:总经理或主管副总 平行部门:公司各部门或各分公司 部门人员设置:部门经理融资专员 部门概论:资金部是公司为扩大融资、筹措企业运行资本而设立的资金集结机构。 部门职责: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按照规划,负责研究、草拟 中长期筹融资发展战略及规划; 2 负责筹集、融通建设发展资金,保障土地、项目推进等建设发展资 金需求; 3 协调银行、财团、企业和政府筹融资工作的相互支持配合,实现双 赢; 4 负责资本的实际运作,逐步实现自筹资金直接与间接筹融资的合理 配置; 5 负责构建筹融资主体平台与项目载体; 6 负责相关协作银行、财团、企业具体融资事项的协调、管理; 7 负责企业的融资事项的协调、服务,构建企业融资平台,推进企业 成长; 8 负责企业资金融通的还本、承兑汇票及贴现、转贷工作,控制、防

资金链的风险; 9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协调、拓展融资渠道,设计实施融资方案,完成融资计划、融 资目标。 2、策划、设计和实施公司项目融资方案。提高融资量; 3、协助相关部门和机构办理评估、审计、出具法律意见等工作; 4、办理融资租赁、信托等创新性融资工作。 5、与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开展联络和谈判。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融资员岗位职责: (1)、完成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草拟项目融资的相关文件。 (3)、负责与公司各部门沟通并取得相关的融资资料。 (4)、完成与项目融资相关的其它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目的 1.1 为了明确和规资金在收取和支出方面的管理责任及权限而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涉及资金收取和支出的部门和人员。 3.0 释义 3.1 资金:是指公司的货币性款项。包括:现金(人民币、外币)、银行存款(人民币、外币)、其他货币资金。 4.0 容 4.1资金的管理部门: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的管理部门。同时负责组织资金计划的编制、评审、调配和监督工作。 4.2资金的管理方法: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是记录资金收付状况的法定帐册。财务部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手工或电子的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资金计划和调配:每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见《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该表由财务部汇总后呈报总经理或地方负责人,由总经理和地方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资金计划的评审工作。在资金评审决定后财务部按照评审指标进行资金的收支活动(在使用资金时原则上不得超出其评审围和标准)。 (3)资金支付授权:公司仅对总经理及地方负责人赋予资金批付的权利。在总经理或地方负责人不在公司时,由其临时授权的其他人员享有资金审批权。总经理和地方负责人在授予代理人或授权人资金支付权时应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做明确公告。 4.3资金的管理过程:是指资金在收取环节的管理和在支付环节的控制。 4.3.1 资金在收取环节的管理: ㈠收取前的管理: 职责:(1)资本金的筹集:由董事会负责。 (2)销售货款的收回:由销售部负责。 (3)借入金或贷款的收取:由财务部负责。 (4)其他应收款项的催缴:由财务部责令相关部门或人员收取。 ㈡收取后的管理: 职责:(1)达帐资金的确认由财务部负责。 (2)收取的资金(现金、银行票据)送达银行或自行保管由财务部负责。 (3)资金收取后告知相关方面(总经理、地方负责人、资金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由财务部负责。 4.3.2资金在支付环节的控制: ㈠支付前的管理: (1)资金责任部门及其资金支付围的确定:见《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制定规章制度相关的管理办法

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依法治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制定、修改、废止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下属子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集团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管控中心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划; (二)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协助总裁办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 (四)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规范性审查,并向集团公

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五)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六)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七)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八)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二章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名称包括“章程”、“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指导意见”等。 “章程”是指对集团公司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规定。 “规则”是指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原则性的规定。 “规定”是指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 “办法”是指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的具体规定。 “决定”是指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某专项工作作出的规定。 “指导意见”是指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范文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 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2012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体现企业特色的、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废止、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根据本办法制定和生效的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管理指导原则 (一)符合性原则。规章制度要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稳定性原则。从公司长期发展的角度制定规章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三)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规章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执行。 (四)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规章制度,避免规章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为提高制度的管理效率,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制定统一的分级管理权限,对不同级别的规章制度实施分级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行政规章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市分公司、中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标准与分级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名称格式要规范,结构层次要统一,具体内容要清晰。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名称格式要求规范,一般冠“中国****公司××××”字样,具体名称可以为: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内容。需要试行后再作修订的,可在名称后加上“试行”或“暂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规章制度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运作效果难以预测或判断; (三)规章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结构层次要求统一,具体分为:章、节、条。章、条依次排序,“节”在本章内依次排序。(具体模板见附件1)

公司收支管理制度(新)

公司收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管理,规范资金收入及周转速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3.收入管理制度 3.1收入主要包括高中部收入、研学部夏令营收入、小学口才部收入三部分。各部门收入分别存入各部门账户中。 3.2收入流程: 根据收款人开具的收据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交款人签名→在收据上加盖公章→将收据第②联交给收款人,第④联经手人留存→将收据第③联交给财务制作现金收款凭证→财务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3.3收入管理的一般规定。 3.3.1收据使用的规定: (1)收据一式四联(存根联、交客户联、财务记账联、经手人留存联)且必须连号,严禁毁损。 (2)收据的填写应区分现金与非现金,收据一经开出即视同收到款项。在填开收据时,必须序时、逐项、如实、清晰填列。开出收据后必须有交款人的签字。严禁涂改、挖补、或撕毁收据。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写明“作废”字样并保留,以备查验,严禁拆分使用收据。

(3)收据由财务发放,收据使用人领用,双方在《收据领用、缴回签收单》签字并注明日期。收据使用人缴回收据时,财务与收据使用人在《收据领用、缴回签收单》签字并注明日期。收据使用完后缴回后方可领用下一本收据。 3.3.2 部门账户的一般规定: 部门收入由部门负责人存入本部门账户中,该账户只用于本部门收入和支出,不得存入私人钱款,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 3.3.3财务与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底核对部门账户余额,保持账实一致。月底将核对好的各部门利润存入公司主卡中。部门收支做到月清。 4.费用报销制度 4.1日常费用报销: 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品、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4.2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4.2.1报销票据的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票据,且票据背面有经办人签名。收取的票据,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收取的票据应加盖公章,且公章应清晰可见。招待费需在费用报销单上列明时间、地点、人员、事由。 (2)不得白条报销。招待费100元以上的不得用点菜单报销,应开具收据或发票。超市购买物品不得以超市购物小票报销,应开具收据或发票。如是消费个人业务,需收款人打收到条,写清收到金额、事由、

大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发布 实施 ****公司发布

目 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章 规章制度规范格式…………………………………………… 第四章 管理流程……………………………………………………… 第五章 实施与改进…………………………………………………… 第六章 附则…………………………………………………………… 附录 公司管理标准模板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一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二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制 修 订计划申报表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评审报告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机关各部(委)室、各事业部、二级单位、分(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包括管理标准、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及管理实施细则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标准是指由公司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及管理实施细则等通过标准化转换而来的相对固化的规章制度,公司质量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等各类体系认证及产品认证所称的管理标准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五条 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科学设计制度规范,严格履行规章制度的管理程序; (三)坚持完整、简明、易行的原则,制度内容涵盖的管理事项简洁明了,操作性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规章制度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按公司、二级单位(部门)分级管理。 第七条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完善、持续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协调处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负责规范、审核规章制度格式,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号。 (三)负责界定需要综合评审的规章制度,牵头组织规章制度评审。 (四)负责按年度更新、发布公司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目录。 (五)负责按年度编制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并督促实施。

草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即时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对规章制度的长效管理,不断完善集团公司各级规章制度体系,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事务的规范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管理职权,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定发布的,用以调整集团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关系的工作制度、细则、办法、规定、标准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建、改、废并重,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坚持规章制度的经常性清理。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的汇编管理制度,方便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及干部职工查阅使用,促进内部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相抵触,并应及时在企业策划部备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企业策划部(以下简称“企划部”)负责组织并监督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集团公司职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据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二)管理人员负有培训、指引和监督职工依据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的责任,应确保职工遵守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职能范围内规章制

度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宣传、执行和检查等。 第二章体例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并符合集团公司有关公文制定规范。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严格程序,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一般应包括下列事项:(一)制定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二)管理对象、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 (三)主客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四)工作程序(如果管理内容涉及工作流程); (五)实施期限。 第八条规章制度应当措辞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用词准确,不得使用有歧义或易误解的词汇、概念。 第三章申报、立项、起草 第九条规章制度申报。规章制度的建、改、废,必须提前申报,申报包括计划性申报和即时性申报两种形式:(一)计划性申报 企划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年度规章制度需求调查,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科学预测本部门当年的规章制度建设需求,填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附表1)。 (二)即时性申报 根据工作需要,当出现未列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

集团公司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细则

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细则 一. 为了贯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关于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要求和费用预算制度推行,以有效控制成本和费用,规范帐户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集中资金统筹,提高资金流通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下属各单位。 三. 下属各单位必须设置收入和支出结算户两个帐户,并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上述帐户须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四. 收入帐户是指专门用户借记各项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等)的银行帐户,收入帐户的贷方除向总公司帐户上划资金以及通过转帐方式支出银行结算费用外,收入帐户不允许有其他任何支出。 五. 支出帐户是指专门用于贷记各项支出的银行帐户,支出帐户的支付范围包括: 1) 营业成本支出 2) 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 3)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 4) 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六. 支出帐户只借记从总公司拔入的支出预算款和该帐户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对支出帐户借记的其他款项,将按10元/次的标准扣除下属各单位出纳当月工资,并须在第二日将该款转到收入帐户,逾期未转将按违规金额的20%的标准从该机构出纳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 下属各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并做到: 1) 开户银行由总公司指定,未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不得擅自在其他银行开立任何帐户,违者将按500元/次的标准从该单位领导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2) 收入帐户印鉴,统一由总公司财务部管理。 3) 下属各单位应每月自行测算下月资金支出预算计划(附件1)并于每月25日前报总公司财务部核定,总公司于月内下达批准额度,各下属各单位必须在批准的额度内使用。 八. 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不得交叉使用或互相补充有无,总公司月中支出额度的拔付暂定为每周一次,以严防支出帐户资金沉淀,每月底收入、支出两帐户分别和银行对帐单核对正确,支出帐户不得存在银行已支企业未支的情况,收入帐户不得存在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情况,执行本办法的首月初,支出帐户余额就作为首月支出帐户核定拔入额度的抵减额,以后月末余额就作为下一月度核定拔入额度的抵扣款。 九. 严禁坐支现金收入,严禁设置帐外银行户头。 十. 总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资金管理主任)负责银行帐户管理,具体负责收入帐户资金上划,支出帐户额度测度、报批、支出的执行和监督等具体工作,以及对下属各单位的核定,对帐和检查工作。 十一. 下属各单位须建立跟踪检查机制对本单位的支出帐户执行及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规章制度规定

规章制度规定 1

规章制度规定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基本信息 修订信息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xxx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激发和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岗位员工贯彻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考核为员工晋升、奖励与调薪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除外),但不包括以下人员: 因休假、放假等原因,考核期间出勤率不足20%的员工; 新入职人员(当月20日后入职的)、兼职人员、临时工; 采用特殊绩效考评方法的岗位员工。 3.考核内容 考核周期 销售类部门采用月度考核,非销售类部门采用季度考核。 考核方式 个人绩效采用部门负责人评估、人事行政部审核的方式; 部门绩效采用总经办评估的方式,由部门自评、总经办核评、总经理审核评估确定。 考核指标 部门指标由总经办根据各部门年度目标年初确定并执行,确定后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的由部门通过流程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考核指标分月度、季度与年度指标,按比例加权。 考核实施流程 部门考核 A、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上月工作自评,并将各考核指标数据提报至人事行政部; B、总经办对部门进行评分,确定后提交人事行政部; C、人事行政部汇总各部门考核信息并将汇总结果上报总经理; D、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行政部将结果公示; E、公示结束后人事行政部将依据结果审核各部门员工绩效。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doc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1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公司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下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二.资金管理的部门 公司的资金管理部门为财务科,财务科负责对与资金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与核算,并办理公司与业务活动单位(个人)之间的资金结算、支付工作。 三.资金支出的原则与依据 一、资金支付的原则 (一)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原则:依据公司股东审批的年度预算为基础,由公司财务科进行日常的资金预算控制与管理; (二)支付凭证符合财务要求的原则:各项支付业务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具备相应的发票、收据及其它真实有效的附件,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不得作为支付凭据;各类支付

凭证的要素要真实、完整,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费用报销时必须按要求填制报销凭证,经办人背书及审批手续完备。 (三)合理调度、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资金的原则。 二、资金支出的依据 (一)国家政策法规;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三)经批准的预算文件; (四)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合同和验收手续; (五)合法且手续完备的外部单据; (六)经审批的内部单据; (七)公司各岗位的职责文件。 四.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 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背书,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财务科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报批程序和实际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后方可支出;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拒付并予以退回。 三、公司负责人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最终责任。 五.资金审批权限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1.doc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1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创建一支提高公司利益为准则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学员和家长,并且使员工和公司得到共同的发展,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 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任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通过书写文字报告的形式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管理、服从分配、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 影响本公司的形象。 四、公司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员工要服从安排并完成该时段要求完成的工作, 不相互推诿。 五、上课时间非工作电话不准接听,上班时间不准长时间聊私人电话,卫生 实行轮流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六、认真听取每位学员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 窃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七、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学员和家长(您好!欢迎光临!请~!),做好积极、主动、 热诚、微笑的服务; 2、对公司的业务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请教;(工 作中语言——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路走轻、说话轻) 3、每位老师及前台,在工作中要对学生负责,学生学习结束后还要注意后 期服务工作。 员工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 一、员工聘用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两大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的主体,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规定 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兼职员 工、临时工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 定,短期聘用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净本公司同 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试行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制定和发布的具有公开性、普遍性、确定性和权威性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条例、规定、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等。不包括各部门制度的内部工作操作流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管理规定,是指对各类规章制度的计划、起草、审批、发布、执行、解释、清理、修订、废止、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四)坚持依法治企,规范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计划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根据年度各部门的制度建设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汇编公司印发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范围,根据实际在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的规章制度需作出计划安排,并填写《年度规章制度制订计划表》(附件1)。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汇总各部门计划,并形成《公司全年规章制度制订计划》(附件2),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由提出计划的部门具体承担起草工作,起草部门应明确起草人员、完成时间并督促其按期完成,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公司领导明确一个牵头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九条规章制度由各部门按照制度制订计划或公司会议决定,由起草部门承办人员拟定草稿后,经部门内部意见统一后,将制度文本发给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后续报批、发布工作。 第十条规章制度一般分为四类: (一)条例 条例是公司针对每一类业务所作出的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规范。 (二)规定、制度 规定及制度是公司对某一方面的工作和业务作出的原则性规范。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称为“规定”或“制度”。 (三)办法 办法是公司对某项具体工作和业务作出的比较具体的规范,一般规章制度称为“办法”。 (五)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是公司对规定、办法的实施作出的详细规范。 规章制度的命名应按照上述分类确定。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总则

【制度管理】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参考文本

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参考文本) 第一条为坚持依法治企,使本集团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和备案程序化、规范化、保证集团公司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 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规章制度是集团公司为管理其各项工作制定的规定、办法、程序、意见、通知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程序”、“实 施细则”。对某一项具体工作、问题提出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或者为贯彻执行上级某一项决定、规章,可称为“意见”、“通 知”。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分为三级。 一级规章制度是涉及集团公司重大决策、有关集团公司管理体 制、组织机构的设立、职责及工作规划的重要规定。 二级规章制度是对集团公司某一方面业务、但关联较多、比较 重要的工作所做的规定。 三级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为实施一、二 级规章制度而制定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五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以联合制定规章制度,但须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 第六条下级规章制度可以对上级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和细化,但不得与上级规章制度的规定相抵触。

第七条规章制度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也可以用段落形式表述。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使用文字和标点符号应当正确、 规范,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八条集团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计划、审查规章制度草案、协调规章制度发布程 序、收集规章制度执行状况、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方案。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其中起草、审核、决定、公布是必经程序。 第十条对一级规章制度,应组织专门的起草小组起草。对二级规章制度,由负责该项工作或与该项工作关系最密切的部门牵头起 草。对三级规章制度,由各部门根据相应的职责组织起草。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应对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实体规定、程序规定、奖惩办法、解释权、生效条件、有效期等 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有以新的规定取代原规定的,应当写明予 以废止的原规定的名称及发布时间。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草案送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时,应附书面通知,写明要求返回书面意见的期限。 第十三条被征求意见的部分应认真组织研究,在征求意见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书 面答复存档备查。

公司制度及管理规定

公司制度及管理规定 目录 一员工守则 二公司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二)公司物品保管及采购、借用、报销管理制度(三)卫生管理制度 (四)人事录用关系 (五)员工薪资、福利 (六)考勤制度 (七)考核评估与晋升机会 (八)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九)奖励 (十)惩罚 三公司员工岗位职责 (一)前台文员岗位职责 (二)出纳岗位职责 (三)工程师岗位职责 (四)设计师岗位职责 (五)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同时也为使本公司员工了解各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手册。员工应自觉遵守 相应的条款。 第二条适用范围 所有经本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属公司编制的各职能人员均适用。培训 人员、试用人员或因业务需要而聘用的特约人员、顾问在相关范围内适 用。 第三条手册公布须知 1.手册执行时,应在公司内公布,内容变更时,变更部分会及时公布。 2.本手册在公司录用员工时,即提供当事人亲自阅读,了解所有内容 后签字确认。当员工违反本手册规定的内容时,不得以不知其内容为 理由或借口推卸责任或免除处分。 第四条工作守则 1.熟悉并认同公司的理念与企业文化,将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相结合。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 努力工作。 3.严守公司机密,保护公司财产。 4.自觉维护团体荣誉,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确保公 司的完美形象。 5.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内乐于提供建议,对外不谈论公司是非。 6.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 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7.客户至上,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和最高价值。 8.不断学习新知识,开拓思路,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 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9.对工作要协调合作,对同事要互相帮助,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分享 知识与技术。

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教育制度 一、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进入项目工程的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后必须经过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程进行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三、班前安全活动: 四、周一安全活动: 五、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派有关部门和人员对 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六、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教育: 七、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八、外协队伍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分包单位进场须知 一、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签发的入场许可单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的同时提供本单位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进京许可证》4《安全生产认可证》 5《企业进京人员(注册)花名册》、《入场人员花名册》 6公司概况介绍、组织机构系统表及通讯电话。 7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质量人员的职称证书。 8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9负责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机械工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交3张1寸免冠照片及相应的费用,用以办理各种

证件。 第二节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分包单位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专、兼职安全员,纳入总包安全保证 体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总包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总分包合同 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协议书》,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 证》。 4、所管辖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各种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二、业主指定分包单位责任制: 1、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 证》。 2、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接受总包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独立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措 施、设施进行验收。 4、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管辖职工的身体健康负责,为职工提供 安全的作业环境,自带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5、履行与总包和业主签定的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有关安全生 产条款。 6、自行完成所管辖职工的合法用工手续。 7、自行开展总包规定的各项安全活动。 一、大型机械(塔吊、外用电梯等)租赁、安装、维修单位责任制: 1、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 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所租赁的设备必须具备北京市建委统一编号,其机械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 全、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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