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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前言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有关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了这本《药品安全知识手册》,旨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如何购药、用药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了通俗易懂的说明,是一剂贴身的“良药”。希望《药品安全知识手册》伴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目录

一、职能篇

1、基本情况

2、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

二、监管篇

1、《药品管理法》涵盖了哪些内容?

2、《药品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4、具备什么资格的企业才能生产药品?

5、具备什么资格的企业才能经营药品?

6、具备什么资格的单位才能使用药品?

7、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从何渠道购进药品?

8、医疗机构能否自行配制制剂?

9、个人诊所的用药有何规定?

10、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有何规定?

11、什么是假药?按假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12、什么是劣药?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13、何谓医疗器械?

14、医疗器械按使用风险分为几类,如何划分?

15、经营医疗器械有何规定?

16、对商场、超市及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滋补类中药材是怎样规定的?

17、药品广告和药品价格的主管部门是食品药品监管局吗?

18、什么是疫苗?

三、购药篇

1、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2、目前,哪些药品列入处方药管理范围?

3、抗菌药物为什么不能随便购买使用?

4、非处方药是安全保险药吗?

5、非处方药选用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6、到药店购买药品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7、购药不宜只看药名

8、怎样识别伪、劣药品?

9、如何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

10、如何识别药品包装上的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11、购买了不合格药品怎么办?

四、用药篇

1、怎样用药才适当?

2、“五先五后”的用药原则?

3、怎样理解药品说明书上的“慎用”、“忌用”和“禁用”?

4、服药前后需要注意什么?

5、吃错药怎么办?

6、用药为什么不宜求新?

7、价格贵的药品是否更安全有效?

8、中药汤剂能过夜吗?

9、小儿感冒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0、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1、儿童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2、老年人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3、补充维生素应注意什么?

14、何时服药最佳?

15、头痛为什么不要长期乱用止痛药?

16、肝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17、肾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18、高血压患者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9、何谓药源性疾病?

20、何谓耐药性?

21、何谓依赖性?

22、何谓耐受性?

23服药时为何不能饮酒?

25、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有哪些?

26、为什么一定要按时按量服药?

五、提醒篇

1、家中的药品应如何存放?

2、家庭常用药品失效的特征?

3、怎样合理使用抗菌药?

4、使用抗生素的5个误区

5、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6、中药泡茶常服有害

7、服药忌口并不多余

8、如何区分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

9、如何正确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

10、不能把保健品当药用

11、怎样识别骗人的违法药品广告?

六、投诉举报篇

1、药品质量投诉电话

2、药品价格举报投诉电话

3、药品广告举报投诉电话

一职能篇

1、基本情况

宁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5月9日,前身是于2001年12月25日组建的思茅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洱分局,2010年10月由省直属单位划归地方政府管理。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1)起草或拟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3)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受上级委托,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4)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其他特殊药品。

(5)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

(6)监督检定、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负责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辖区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初审上报;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新药评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制剂生产许可证核发中的相关工作。

(8)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开展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县医药产业政策。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管篇

1、《药品管理法》涵盖了哪些内容?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涵盖如下内容: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药品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药品监督以及法律责任。

2、《药品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药品管理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

或者个人。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4、具备什么资格的企业才能生产药品?

企业在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药品。

5、具备什么资格的企业才能经营药品?

企业或个人在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后,可以开展药品批发活动。企业或个人在取得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后,可以开展药品零售活动。

6、具备什么资格的单位才能使用药品?

依法登记成立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疾病预防、保健、戒毒等活动的单位,可以使用药品。

7、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从何渠道购进药品?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8、医疗机构能否自行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9、个体诊所的用药有何规定?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自

2004年开始,山东省卫生厅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山东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规定个体诊所用药必须实行备案制度,且只能配备不超过240个品种的药品。对于超范围购进和使用品种的,将按照无证经营进行处罚。

10、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有何规定?

机场、车站、码头、宾馆和饭店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销售药品。

11、什么是假药?按假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12、什么是劣药?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13、何谓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的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目的是: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或补偿;

(3)对解剖或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14、医疗器械按使用风险分为几类,如何划分?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按使用风险不同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如创口贴、医用棉签;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血压计、医用脱脂棉;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血管支架。

15、经营医疗器械有何规定?

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经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流通中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少数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已公布了第一批不需“办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包括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医用无菌纱布等13种产品。

16、对商场、超市及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滋补类中药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商场、超市等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尚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人参、鹿茸等滋补保健类中药材的,无论是这些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是否有包装或包装礼品盒,都不需要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

17、药品广告和药品价格的主管部门是食品药品监管局吗?

不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各级物价部门是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机关。

18、什么是疫苗?

答:疫苗是对各种免疫制品的总称,它是由特定的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等病原体以及寄生虫或其代谢产物,又称抗原。经过人工减毒或灭活方法制成,主要用于疾病的预防,如卡介苗。人体接种后会产生特异的免疫物质——抗体,以抵抗传染病的发生。

三购药篇

1、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又分为甲、乙两类。安全性更高一些的药品为乙类。按照规定,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都印有国家指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红色的OTC标识代表甲类非处方药,绿色的OTC标识代表乙类非处方药。

2、目前,哪些药品列入处方药管理范围?

以下类别的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3、抗菌药物为什么不能随便购买使用?

滥用抗菌药物对人体有如下危害:

(1)诱发细菌耐药。病原微生物为躲避药物,在不断的变异,耐药菌珠也随之产生。目前,几乎没有一种抗菌药物不存在耐药现象。

(2)损害人体器官。抗菌药在杀菌的同时,也会造成人体损害,如影响肝、肾脏功能、胃肠道反应及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3)导致二重感染。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口腔、呼吸道、肠道都有细菌寄生,寄殖菌群在相互拮抗下维持着平衡状态。如果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敏感菌会被杀灭,而不敏感菌乘机繁殖,未被抑制的细菌、真菌及外来菌也可乘虚而入,诱发又一次的感染。

(4)造成社会危害。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引起一个地区某些细菌耐药现象的发生,对感染的治疗会变得十分困难,这样发展下去,人类将对细菌束手无策。

4、非处方药是安全保险药吗?

非处方药具有下列特性: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在体内蓄积,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因为有这些特点,加上某些药品的不适当宣传,给患者的感觉往往是:非处方药可以放心使用,绝对安全,其实,这是安全用药的一大隐患。

非处方药虽说安全性较高,但只是相对于处方药而言,非处方药也是药品,同样具有药品的各种属性,因此非处方药并非绝对“保险”,同时,由于非处方药在使用时大多靠患者自已的判断,没有特定的医嘱,所以,在应用时更要多加小心。

5、非处方药选用应注意什么?

判断疾病购药前,应根据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也可向销售药品的专业人员咨询,以便准确选择药品。对无法自我判断的疾病,则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看说明书正规药品说明书,须具有批准文号、药名、主要成份、药理作用与适应症、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禁忌症等内容。应将其与自己的症状相对照,看适应与否。

准确用药遵照药品说明书,结合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掌握用法、用量、次数、疗程。其中药量特别重要,因药物进入血液后,必须达到一定浓度,方能奏效。若用量不足,非但无效,反而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若用量过大,又会增加毒副反应,乃至引起药物中毒。

避免联用有些病人对药存在贪多心理,认为品种愈多(如中西药合用等),则保险系数愈大。殊不知相互配合不当,尤其品种愈多,毒副反应愈严重。

6、到药店购买药品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是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店堂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是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请向店内的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治疗什么病。

三是购买处方药时必须要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四是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五是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向店内的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六是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的药品。

七是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7、购药不宜只看药名

药品一般有三种名称,即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西药和中药不同。不同厂家生产的中药都是同一个通用名。而西药则不同,各个厂家的同一种化学药品一般都有自己的商品名,这样同一种药品可能就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商品名。所以,无论是到医院看病还是自己到药店买药,都必须分清药名和成份,弄清自己现在正在服用的药以及新购买的药是不是存在名字不同成份相同的现象。否则,很容易造成重复用药,导致药物中毒等严重后果。购买某种药品一定要多询问并仔细阅读说明书,最可靠的办法是在医生指导下购药服用。

8、怎样识别伪、劣药品?

(1)看标签: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2)看药品:无论针、片、丸、粉和水、酊剂以及药材,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者,即可视为劣药。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3)看药的真假:游医和地摊药贩以及“卖艺人”,这些人为了赚钱,大都信口开河,或说“奉送”;或说“无效退款”等,实则他们在欺骗人,卖的是假药。街头墙上张贴的广告,吹虚所谓“祖传秘方”、“包治”某某的药,基本上都是假药。求神弄鬼“讨来”的药,不需鉴别,都是假药。

9、如何正确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

法律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一般包括对这个药品各方面的简单介绍,患者服用前应该认真阅读,特别要认真阅读其中有关本品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介绍,服用药品一定要遵守说明书的规定。

说明书上列出了用药方法,如肌内注射、静脉注射、一天几次等,一定不要弄错;一次用药的剂量是指大多数人的安全有效剂量,有些人因为个体差异,对药品的作用特别敏感,很低的剂量就可能出现不良反应。这种情况在药品上市前不一定能发现。所以用药前,不仅要认真地阅读说明书,按说明书的规定服用,还要经常留心药品的不良反应。

10、如何识别药品包装上的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药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这三项内容,企业一般使用一组阿拉伯数字或数字加字母的形式来标示,它们分别代表的含义是:

1、产品批号

2、生产日期2003年2月1日生产的。

3、有效期

在了解了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标示方法及具体含义后,广大消费者在用药时就不会导致服用过期失效的药品,从而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11、购买了不合格药品怎么办?

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凭购买药品的凭据(如销售发票或小票,购买药品不要忘记索要购药凭证)及时与销售该药品的药店或医院联系,要求解决;或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

四用药篇

1、怎样用药才适当?

(1)适当的药物。根据身体状况,选择最为适当的药物。

(2)适当的剂量。严格遵照医嘱或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服药。

(3)适当的时间。有的药物需要饭前服用,有的需要饭后服用,有的要在两餐之间服用。如果不遵守服用方法,随意服用,就会影响效果或对胃造成刺激。

(4)适当的途径。患者适合用口服的药物,就尽量不要采用静脉给药。现在提倡一种序贯疗法,即输液控制症状之后,改换口服药物进行巩固治疗。

(5)适当的病人。同样一种病发生在两个人身上,由于个体间的差异,即使使用同一种药物,也要进行全面权衡,一个治疗方案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人。

(6)适当的疗程。延长给药时间,容易产生蓄积中毒、细菌耐药性、药物依赖性等不良反应的现象,而症状一得到控制就停药,往往又不能彻底治愈疾病。只有把握好周期,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7)适当的治疗目标。病人往往希望药到病除,彻底根治,或者不切实际要求使用没有毒副作用的药物。医患双方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积极、正确、客观的态度,达成共识。

2、“五先五后”的用药原则

(1)先用食疗后用药。例如喝姜片红糖水可治疗风寒性感冒,便秘可食菠菜粥。食疗后不见好转,可考虑用理疗、按摩、针灸等方法,最后再用药治疗。

(2)先用中药后用西药。中药多属于天然药物,其毒性及副作用一般比西药要小的多,除非是使用西药确有特效。一般情况下,最好是先服中药。

(3)先以外用后用内服。为减少药物对肌体的毒害,能用外用药治疗的疾病,比如皮肤病、牙龈炎、扭伤等外敷外用药解毒、消肿,最好不用内服消炎药。

(4)先用内服后用注射。有些老年人一有病就想注射针剂,以为用注射来得快,其实不然。药剂通过血液、血管壁流向全身,最后进入心脏,直接危机血管壁和心脏。因此,能用内服药使疾病缓解的,就不必用注射剂。

(5)先用陈药后用新药。近年来,新药不断涌现,一般说来他们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的疗效,但由于应用时间短,其缺点和毒副作用,尤其是远期副作用还没有被人们认识。因此,中老年人患病时最好先用中西成药,确实需要使用新药时,也要慎重,特别是对进口药物尤其要慎重。

3、怎样理解药品说明书上的“慎用”、“忌用”和“禁用”?

绝大多数的药品说明书上都印有“慎用”、“忌用”和“禁用”的事项,这三个词语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嘱咐的轻重程度却大不相同。

“慎用”提醒服药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就是在服用之后,要细心地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所以,“慎用”是告诉你要留神,不是说不能使用。比如利他林对大脑有兴奋作用,高血压、癫痫病人应慎用。

“忌用”,比“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人有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忌用”一词以示警告。比如患有白细胞减少症的人要忌用苯唑青霉素钠,因为该药可减少白细胞。

“禁用”,这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禁用就是禁止使用。比如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的人,就要禁止使用青霉素类药物;青光眼病人绝对不能使用阿托品。

4、服药前后需要注意什么?

(1)服药之后不能马上睡。服完药马上就睡觉,特别是饮水量少的时候,往往会使药物粘在食管上而不易进入胃中。有些药物腐蚀性较强,在食道溶解后,会腐蚀食道粘膜,

导致食道溃疡。

(2)服药之后不能马上运动。因为药物服用后一般需要30-60分钟才能被肠胃溶解吸收、发挥作用。

(3)服药前后少食水果。蔬菜和水果中含有一些化合物和生物酶,这些物质可以和药物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作用发生改变。一些水果与抗生素相互反应,使抗生素的疗效大大下降。

(4)用药吃醋要坏事。服用某些药物时必须禁忌食醋。如服用红霉素、螺旋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等药物时吃醋,会使这些抗生素在酸性条件下,容易在肾脏结晶,损坏肾小管。

(5)服药勿饮酒。酒中含有的酒精(乙醇),可与多种药物发生反应,会降低药效或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服药时一定不能用酒来送服药物,在服药前后也不能饮酒。

5、吃错药怎么办?

(1)如果错服的是一般药物,如维生素、滋补药、抗生素等,副作用小,不必作特殊处理(除非大量服用),但应观察病情变化。

(2)误服或多服了巴比妥、氯丙嗪、阿托品、颠茄等药物易造成中毒。若服用量在正常服用范围内,只需多饮开水促进其排泄即可,但必须注意观察病情变化。

(3)如果误服剧毒药品,则应采取紧急措施。首先应把剩余的剧毒药品收集起来,供医生参考。尽快将胃内毒物吐出是抢救成功与否的关键。可用手指、汤匙柄或筷子刺激咽后壁(舌根)引起呕吐,从而将误服的毒物吐出。接着再让病人喝下500毫升凉开水(可加入25克食盐),再用上述方法催吐,然后速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

(4)误服强酸、强碱或腐蚀性药物,如来苏儿、石碳酸等,应禁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应让病人喝生鸡蛋清、牛奶、豆浆等,能保护粘膜以及中和毒性,然后迅速将病人送医院抢救。

6、用药为什么不宜求新?

众所周知,一种新药的问世,尽管经过临床使用,证实有较好的临床疗效,但这些药物中的很大一部分实际效果、毒副反应的实践检验时间不很长,病例亦有限,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其实际性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很大一部分新药由于疗效不佳或毒副反应重而被淘汰。而真正经得起考验的,确能超过原有同类药物疗效的新药,则为数不多。

例如:70年代,抗结核新药利福平问世后,当时对它的宣传有的几乎达到了理想化的程度。然而,经过数年的临床实践和基础研究发现,它的抗结核效果仅与异烟肼相当,而价格则是后者的几十倍。在单独应用利福平时,结核杆菌对它极易产生耐药性,使它迅速失效。有的患者使用后出现了肝损害等副作用。

事实证明,一种新药的出现,只是一个探索、实践、检验的过程,病人不可盲目追求。因此,家庭用药中切记:对症下药,疗效显着就是好药,切忌一味地迷信新药。

7、价格贵的药品是否更安全有效?

药品的价格取决于研制过程的花费、生产的成本等各种因素,而药品的安全性则取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和治病的效果。它们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问题。因此,价格高的药品不一定是更安全有效的药品。

8、中药汤剂能过夜吗?

有些人煎煮中药,喜欢把药液分成几次吃,当天服不完,就留到次日服,从医疗卫生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不好的。中药里含有淀粉、糖类、蛋白质、维生素、挥发油、氨基酸和各种酶、微量元素等多种成份,煎煮时这些成份大部分溶解在汤药汁里。一般服法是趁温热时先服一半,4~6小时后再服一半。如果过夜服用或存放过久,不但药效降低,而且会因空气、温度、时间和细菌污染等因素的影响,使药液中的酶分解减效,细菌繁殖滋生,淀粉、糖类营养等成份发酵水解,以致药液发馊变质,服用后对人体健康不利。

9、小儿感冒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感冒是小儿常见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治疗小儿感冒的药物较多,但如果使用不当,会事倍功半。小儿应怎样正确服用感冒药呢?

(1)不要急于退热。发热是身体的一种防御性反应,既有利于歼灭入侵的病菌,又有利于孩子的正常生长发育。但高热时(39℃以上)应在医生指导下退热。退热的最好办法是物理降温,如冷敷、酒精擦浴等。如物理方法不能使体温下降,可配合使用退热药。

(2)不要随便使用抗生素。感冒大多为病毒感染,抗生素对病毒无效。常用的抗病毒药有:三氮唑苷、板蓝根冲剂等。

(3)下列情况可考虑合用抗生素:服用抗病毒药物不能退热;预防6月龄以下婴儿发生继发性细菌感染;血液检查白细胞数明显增高;经常患扁桃体炎;出现支气管炎和肺炎。

无论用何种药物都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剂量不得过大;服用时间不应过久;服药期间多喝开水,以利药物的吸收和排泄;3岁以下小儿肝、肾还未发育成熟,不要口服或注射普热息痛;如小儿或其家庭成员有解热药过敏史者,不要用退热药。

10、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服药后,药物会通过乳汁进入新生儿体内,所以用药要特别谨慎。须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合理用药原则,否则会对宝宝的身体造成损害。

(1)不可自己随意乱服药。哺乳期妇女一定要慎重使用药物。需要用药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己正在喂奶,不可自己随意乱服药。

(2)不应随意中断哺乳。除了少数药物在哺乳期禁用外,其他药物在乳汁中的排泄量,很少超过哺乳期妇女用药的1%-2%,这个剂量不会损害宝宝的身体。对于服用安全的药,不应该中断哺乳。

(3)服药后调整哺乳时间。为了减少宝宝吸收药量,哺乳期妇女可在哺乳后马上服药,并尽可能推迟下次哺乳时间,至少要隔4小时,使乳汁中的药物浓度达到最低。

(4)不宜服用避孕药。避孕药中含有睾丸酮、黄体酮等进入哺乳期妇女体内,会抑制泌乳素生成,使乳汁分泌量下降。而且,避孕药中的有效成分回随着乳汁进入宝宝体内,使男婴乳房变大及女婴阴道上皮增生。因此,哺乳的妇女不宜采用药物避孕的方法。

(5)不可滥用中药。有些中药会进入乳汁中,使乳汁变黄,或有回奶作用,如大黄、

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知识

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知识 一、毒蘑菇、野菜勿采勿食 所谓的毒蘑菇,就是一类有毒的菌类、真菌,它的毒性非常非常大,它的天然毒性对人的伤害非常严重,轻一点抢救及时胀气而且会留下后遗症,重一点就是死亡,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有效的解药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催吐,尽量在短时间内稀释、吐掉,并及时到医院救治。流传甚广的鉴别野生毒蘑菇和野菜的方法并不靠谱,鉴别其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预防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和野菜! 二、严防亚硝酸盐 成人摄入0.2——0.5克亚硝酸盐即可中毒,亚硝酸盐,在肉眼看来跟食盐没有什么差别,因此在购买食盐时,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要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过久,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尽量不用“苦井水”煮饭,不得不用时,应避免长时间存放。此外,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时,可搭配富含维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亚硝酸盐的毒性。 三、严防工业酒精 不可食用也不能用于人体消毒工业酒精(甲醇)不能饮

用,不能用于人体消毒,否则可能导致失明甚至死亡。甲醇的致命剂量大约是70毫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急性中毒症状有:头疼、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以至失明,继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四、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特别提醒中老年人,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谨防上当受骗。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一、食品安全知识 1、如何挑选酱油。酱油食前要验明正身。在市场上购买酱油时,特别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买酱油要一看二摇三尝味。看质量指标,看颜色;好酱油摇起来会起很多的泡沫,不易散去,也可贴着瓶口闻味道,好酱油往往有一股浓烈的酱香味,尝起来味道鲜美,而劣质酱油摇动只有少量泡沫,并且容易散去,尝起来则有些苦涩。 先看标签。从酱油的原料表中可以看出其原料是大豆还是脱脂大豆,是小麦还是麸皮。看清标签上标注的是酿造还是配制酱油。如果是酿造酱油应看清标注的是采用传统工艺酿造的高盐稀态酱油,还是采用低盐固态发酵的速酿酱油 看清用途。酱油上应标注供佐餐用或供烹调用,两者的卫生指标是不同的,所含菌落指数也不同。供佐餐用的可直接入口,卫生指标较好,如果是供烹调用的则千万别用于拌凉菜。 闻香气。传统工艺生产的酱油有一种独有的酯香气,香气丰富醇正。如果闻到的味道呈酸臭味、糊味、异味都是不正常的。 看颜色。正常的酱油色应为红褐色,品质好的颜色会稍深一些,但如果酱油颜色太深了,则表明其中添加了焦糖色,香气、滋味相比会差一些,这类酱油仅仅适合红烧用。 慎买袋装酱油。市场中存在大量不合格的袋装酱油、醋是由水、糖色、工业用醋精勾兑成的,这种产品带有刺激性气味,并含有重金属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2、如何避免水果蔬菜的农药残留。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蔬菜和水果,为降低吃入残留农药水果蔬菜的概率,建议采用如下避免毒害的自保之道: (1)以水果蔬菜专用清洗配方清洗水果蔬菜。 (2)尽量选购时令盛产的水果蔬菜。 (3)在自然灾害或节庆日前后,应避免抢购水果蔬菜,以防止农民为抢收水果蔬菜,加重农药喷洒剂量。 (4)勿偏食某些特定的水果蔬菜。 (5)可选购市面上信誉良好的水果蔬菜加工品(如罐装及腌渍水果蔬菜等)或冷冻蔬菜,因为上述的水果蔬菜于加工过程中(如“杀菁法”)已除去大部分的农药。 (6)外表不平或多细毛的水果蔬菜(如猕猴桃、草莓等)较易沾染农药,因此食用前,可去皮者,一定要去皮,否则,请务必以水果蔬菜清洗配方及清水多冲洗后再食用。 (7)可选购含农药概率较少的水果蔬菜,如具有特殊气味的洋葱、大蒜、九层塔;对病虫害抵抗力较强的龙须菜;需去皮才可食用的马铃薯、甘薯、冬瓜、萝卜,或有套袋的水果蔬菜。 (8)当发现水果蔬菜表面有药斑,或有不正常、刺鼻的化学药剂味道时,表示可能有残留农药,应避免选购。 (9)对于连续性采收的农作物(可长期而连续多次采收),如菜豆、豌豆、韭菜花、小黄瓜、芥蓝菜等,是需要长期且连续地喷洒农药,消费者应特别加强这些作物的清洗次数及时间,以降低其农药残留量。 3、清除水果蔬菜上的农药残留方法。清水浸泡洗涤法:主要用于叶类蔬菜,如菠菜、生菜、小白菜等。

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内部资料妥善保存) 汇元新茂化工有限公司

目录 ◇公司寄语 (3) ◇安全生产知识 (4) ◇安全文化知识 (14) ◇安全须知 (18) ◇事故案例分析 (22)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 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无重大生产、设备安全事故 5、无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6、人身轻伤事故小于三例 7、无剧毒品、财产失盗事故

安全承诺 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做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保证其有效运行,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 ■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最大限度的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加强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改进,防止火灾、爆炸、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泄漏及伤亡事故的发生; ■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宁可停车减产,绝不允许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安全思想。 安全理念 安全生产幸福生活 化工生产特点 高温、高压、低温、负压、有毒、有害、有辐射、易燃、易爆、易腐蚀。 安全 各类工作、劳动对人和物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运行正常、生产稳定、进展顺利。 安全生产 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公司危险化学品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3

温水镇峡口小学食品安全知识 宣传资料 1、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 2、在您选购食品时,务必做到“六不买” (1)无证无照经营的食品不能买。在您选购食品时,尽可能选择在大中型商场、超市、粮油专卖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证照齐全的食品店等正规店铺购买。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摊贩或流动商贩处购买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您将很难追偿或索赔,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2)有包装的食品标签内容不全的不能买。标识内容不全、不清楚的包装食品,一般都不是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3)感觉不好的食品不能买。感觉不好的食品是指变味、变色、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结块、异物、发粘、返砂、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腐败变质等现象。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4)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不能买。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是指一些不法分于为谋取暴利对食品采取掺兑、替代、抽取、粉饰、混充、假冒等手段,使食品质量降低,有的甚至带毒,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议您最好到正规的店铺购买,以防上当受

骗。 (5)露天经营的食品不能买。露天经营的食品一般情况下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其食品极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您的健康。 (6)过期食品不能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旦过期,食品质量就会发生变化,失去原有的风味和滋味,有的甚至会变质,食用后可能影响到您的健康,还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这样的食品不能卖。 3、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除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5元,那么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10倍价款的赔偿,即为150元的惩罚性赔偿。因此,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就近到辖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或分会、消费维权投诉站、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举报、投诉或申诉。

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1、餐饮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2、所使用的刀、菜(门)板、桶、筐、篮、抹布、碗、筷必须彻底洗净并用开水烫煮后方可使用;用于切生菜和熟食品的刀、菜(门)板要严格分开,不能生熟混用,如因条件简陋须混用者,必须在每次使用前用开水彻底烫洗干净后方可使用。每餐用过的碗筷必须洗净用开水彻底烫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3、采购食品及原材料时,要从合法渠道购进以保证原料品质。不得采购变 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和“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及其制品,不得采购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青番茄等有毒动植物。采购熟食品时,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超过制作时间4小时的必须重新回锅加工。 4、熟食存放、切配必须避免交叉污染。对提前购买、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必须存放在冷藏设施中。各类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夜隔顿菜肴必须彻底回锅加热。夏季高温天气,如凉拌肉、蛋菜等冷(荤)素凉菜尽量不用,同时要加强对调味品的管理,防止误食无用。 5、家宴用菜肴实行每餐每样菜品留样50克48小时冷藏备查制度。 6、从事家宴的厨师或帮工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 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自觉离开,不得参与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7、洗碗盆(池)、洗蔬菜盆(池)、洗肉盆(池)必须保持三池分开,不得混用。 8、宰杀的家畜家禽必须放在冰箱等冷藏设施内存放,如没有冷藏设施,可在阴凉干燥的房间内存放。总之必须保证在家宴期间不用腐败变质的肉类及其制品。

药品安全宣传标语

药品安全宣传标语 1、学习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保健康; 2、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3、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4、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5、遵照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6、药品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 7、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8、您的健康就是我们的心愿; 9、强化药品质量意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10、关注药品、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11、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 12、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13、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利国利民; 14、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5、保障药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16、建药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17、树立诚信意识,保障药品安全; 18、依法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 19、建设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20、营造药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21、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2、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23、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24、营造药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25、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人民生命健康; 26、拒绝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27、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健康你我他; 28、药品质量安全行,健康保健人生路; 29、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自我保健意识; 30、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标语 1、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打造美好幸福洪泽新家园! 2、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构建和谐洪泽! 3、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4、依法管药,造福人民 5、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6、抓好药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7、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购买药品,请索取销售凭证。 8、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百姓用上安全、有效、经济的放心药品 9、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维护您的用药合法权益。 10、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11、管好药,为人民;供好药,利百姓! 12、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 13、用药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4、普及药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5、构筑药品安全“防火墙”,撑起人民群众健康“保护伞” 16、贯彻《药品管理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 17、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保障药品安全 18、药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19、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20、药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21、药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22、群策群力共保药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23、药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24、温馨提示: ①药品质量问题请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7280611) ②药品价格问题请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58) ③药品广告问题请向工商行政行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

大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生物系分团委、学生分会 2010年9月 1

防震减灾篇 中国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太原更是在地震带之上。想必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大家还记忆犹新。如何在地震中减少损失,值得我们每个人思考。大家要掌握相应的知识,在灾难降临时才能临危不乱。 地球,可分为三层。中心层是地核;中间是地幔;外层是地壳。地震一般发生在地壳之中。地壳内部在不停地变化,由此而产生力的作用(即内力作用),使地壳岩层变形、断裂、错动,于是便发生地震。超级地震指的是震波极其强烈的大地震。但其发生占总地震7%~21%,破坏程度是原子弹的数倍,所以超级地震影响十分广泛,也是十分具有破坏力。 地震波发源的地方,叫作震源(focus)。震源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地面上离震源最近的一点称为震中。它是接受振动最早的部位。震中到震源的深度叫作震源深度。通常将震源深度小于60公里的叫浅源地震,深度在60-300公里的叫中源地震,深度大于300公里的叫深源地震。对于同样大小的地震,由于震源深度不一样,对地面造成的破坏程度也不一样。震源越浅,破坏越大,但波及范围也越小,反之亦然。 中国地震火山分布带破坏性地震一般是浅源地震。如1976年的唐山地震的震源深度为12公里。破坏性地震的地面振动最烈处称为极震区,极震区往往也就是震中所在的地区。观测点距震中的距离叫震中距。震中距小于100公里的地震称为地方震,在100-1000公里之间的地震称 2

为近震,大于1000公里的地震称为远震,其中,震中距越长的地方受到的影响和破坏越小。 地震所引起的地面振动是一种复杂的运动,它是由纵波和横波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震中区,纵波使地面上下颠动。横波使地面水平晃动。由于纵波传播速度较快,衰减也较快,横波传播速度较慢,衰减也较慢,因此离震中较远的地方,往往感觉不到上下跳动,但能感到水平晃动。 3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 1、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 2、在您选购食品时,务必做到“六不买” (1)无证无照经营的食品不能买。在您选购食品时,尽可能选择在大中型商场、超市、粮油专卖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证照齐全的食品店等正规店铺购买。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摊贩或流动商贩处购买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您将很难追偿或索赔,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2)有包装的食品标签内容不全的不能买。标识内容不全、不清楚的包装食品,一般都不是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3)感觉不好的食品不能买。感觉不好的食品是指变味、变色、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结块、异物、发粘、返砂、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腐败变质等现象。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4)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不能买。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是指一些不法分于为谋取暴利对食品采取掺兑、替代、抽取、粉饰、混充、假冒等手段,使食品质量降低,有的甚至带毒,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议您最好到正规的店铺购买,以防上当受骗。 (5)露天经营的食品不能买。露天经营的食品一般情况下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其食品极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您的健康。

(6)过期食品不能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旦过期,食品质量就会发生变化,失去原有的风味和滋味,有的甚至会变质,食用后可能影响到您的健康,还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这样的食品不能卖。 3、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除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5元,那么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10倍价款的赔偿,即为150元的惩罚性赔偿。因此,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就近到辖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或分会、消费维权投诉站、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举报、投诉或申诉。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二)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农村饮水安全知识

农村饮水安全知识 ◆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 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组成,其中任何一项达不到基本安全指标即为饮水不安全。 ◆农村饮水不安全类型有哪些? △水质不达标:水质不达标是指饮用水水质没有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判断标准饮用水质的四大类三十四项指标中,影响我市水质标准比较大的两项指标是铁和锰,它们的标准分别是0.5 mg/L、0.3mg/L。 △水量不足:按照国家标准,我市农村饮水水量不足是指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少于40升。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源条件和生活习惯,国家将全国分为5个类型区,津市市属于第五区。虽然人均用水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加上地形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山丘区,农村生活用水量依然不足。 △用水方便程度不够:用水方便程度不够是指供水不到户且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 △供水保证率偏低:供水保证率偏低是指供水水源保证率低于90%。 ◆您喝的水是安全的吗? 饮用水的基本卫生要求是:无致病微生物;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

质;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等。可以通过看水中是否有可见物,闻水中是否有异味,摸水是否有稠度,来自我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安全。当然,水质是否安全,最稳妥的办法还是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中心对水进行全面的化验。 ◆何时饮水是最佳时间? 早晨起床后饮水,补充一夜之间的水消耗;(2)上午10时左右饮水,可补充流汗及尿液排出的水分;(3)下午3时左右饮水,再度补充体内排出的水分,也使体内囤积的废物顺利排出,防止人体酸性化;(4)晚上8时左右,睡前饮水是饮水最佳时间,因睡眠时血液浓度增高,睡前饮水可以冲淡血液,能加速血液循环。 ◆人每天喝多少水合适? 人体大约每天肾脏排尿1.5公斤,加上皮肤蒸发、肺呼吸和粪便排出,人体每天排水大约2.5公斤,要维持生命,达到水平衡,正常人每天需要摄入水分2.5公斤。其中一日三餐混合膳食中补充水分约1公斤,体内营养物质氧化产生代谢大约0.3公斤,其余1.2公斤,则需要通过饮水来补充。所以,每天饮水1.2公斤比较合适。 ◆饮用不卫生的水有什么危害? 饮用水质不达标的水,容易引发腹泻、霍乱、伤寒、肝炎、痢疾等传染病和氟中毒、砷中毒等地方病。 ◆您对身边的饮用水污染知道多少? 饮用水水质不良与水源、管网、给水设备受污染有关。水源污染主要由于自然界影响或人类活动造成,如土壤及表层中的有害矿物质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手册(doc 50页)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2013“全民消防员”大型电视竞赛活动组委会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消防工作实行的基本制度是(C) A.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B.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C.消防安全责任制 D.国务院领导,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2、我国的消防工作按照(C)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A.全国人大 B.公安机关 C.政府 D.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3、(A)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C),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A.经济建设规划 B.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 C.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D.公安队伍建设发展计划 5、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对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A)。 A.监督检查 B.业务指导

6、城乡消防规划是城乡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和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所作的(A)规划,是城乡消防建设的依据。 A.专业 B.行业 C.部门 D.行政 7、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A)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A.消防车通道 B.安全出口 C.疏散通道 D.防火分区 8、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A)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A.必须事先通知 B.应当时候通知 C.可以事先通知 D.必须事后备案 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A)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10、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B)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A.有偿 B.无偿 C.视情形 D.有偿或无偿 11、(B)火警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A.瞒报 B.谎报 C.误报 D.迟报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识宣传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识 宣传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识宣传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什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价能降吗?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使药品价格下降。 一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规模较大,成本较低。 二是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逐步实现零差率销售,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价格加成。三是基本药物实行国家制定零售指导价格,省级根据招标情况,在指导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格,确保合理的性价比。 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有何区别? 凡是纳入医保报销基本目录范围的药物,因病情需要使用且符合医保相关报销规定的,均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基本药物如此,非基本药物也是如此。 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在医保报销方面的不同有:一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的范围,而非基本药物仅有部分纳入;二是国家鼓励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是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是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 三是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是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 此外,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还可以规定不能纳入遴选范围的其他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如何调整?

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淮滨高中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宣传条幅 1、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建设。 3、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 4、齐抓共管构筑牢固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5、热烈庆祝《国家安全法》颁布周年。 6、国家安全牢记不忘。 7、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8、安全教育重在青年。 9、国家安全重如山重任在肩不畏难,家喻户晓广宣传,于无声处斗魔顽。 10、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11、国家主权、国家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二、关于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 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 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图木舒克新建铁路专用线S4标段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新疆兵团建工集团图木舒克新建铁路专用线S4标段项目部

◆建筑施工安全 1、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一般要求 (1)进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紧下颚带。 (2)现场行走应走规定的安全通道,严禁攀爬脚手架、井字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架、钢筋骨架、土壁坡面及其支撑物等上下或通行。严禁乘坐非乘人运输设备上下。 (3)作业前,认真听取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按规定穿衣穿鞋,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注意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并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4)服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冒险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下班前应做好"落手清",认真检查电源、用火等部位,确认无隐患,才能离开现场。

2、高处作业安全 (1)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饮酒后进行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准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及2m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遇恶劣气候,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攀登悬空作业。 (5)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架、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6)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或乘人专用升降装置上下,不得在阳台、脚手架等处攀登,禁止攀登起重臂、乘吊篮等上下。

3、拆除作业安全 拆除建筑物一定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 避免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如果必须在上层物体有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内作业,上下层之间要设隔离防护层。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知识 1、什么是假冒伪劣食品?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 假冒食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食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食品。 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方法有: (1观察食品的外包装:观察食品的包装是否存在破损、漏气和胀袋等现象, 有则不能食用; 观察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标志有厂名、厂址,厂名和厂址是否一致,无或不一致则不能食用; 观察食品包装上是否印制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有效使用期限, 无则不能食用。 (2观察食品标志:我国批准销售的食品,均有质量安全标志,即“ QS ”标志。观察食品有无 QS 标志,并且看 QS 标志是否清晰。 2、购买到假劣食品怎么办? ⑴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包装、销售票据或小票。 ⑵拨打举报电话(12331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派人进行核查, 确属假劣食品,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行处罚, 并可要求对方支付消费者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有: (1生熟交叉污染 (2患病操作人员带菌污染

(3食物未烧熟煮透 (4食品贮存温度、时间控制不当 (5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 4、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 (1 、在外面吃饭要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吃饭。 (2 、在家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烹调食品要熟透。未经烧煮的食品通常带有可诱发疾病的病原体, 只有彻底烹调才能杀灭各种病原体, 而且加热要保证食品的所有部分的温度至少达到 70摄氏度以上。 2立即食用煮好的食品。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 4至 5小时的食物极不安全, 这是因为烹调好的食品冷却至室温时, 微生物就开始繁殖, 微生物繁殖到一定的数量可致进食者中毒,放置的时间越长,危险性就越大。 3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这种情况往往是大意、或不良习惯造成。生的食品原料往往带有各种致病菌, 如切熟食与切生食共用一块砧板和一套刀具, 手接触过生食品后再摸熟食, 冰箱存放食品时生熟混放等都会造成二次污染。 4处理食品前要反复洗手。尤其是在给小孩换尿布,上过洗手间、抚摸过不洁物品 (如钱币、宠物之后必须洗手; 烹调过程中, 每次用手接触过生食品后再要接触熟食品时,也必须洗手。 5保持厨房清洁。洗碗池定期清洁消毒,抹布每天消毒晾干,餐具认真消毒并妥善保洁。 6避免苍蝇、蟑螂类和其它动物接触食物。 7 任何红白喜事坝坝宴必须实行严格的备案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5、有毒植物食品中毒怎样预防? ⑴豆荚类中毒。预防方法:烹调时先将豆荚类食品放入开水中烫煮 10分钟以上再炒熟。 ⑵豆浆中毒。预防方法: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 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沸腾 5分钟左右。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文字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关于药品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药品? 药品能够防病治病是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的。那么,什么是药品呢?也许普通消费者无法作出确切和全面的回答。凡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我们称之为药品。药品具有两面性,既可以驱除病魔、造福人类,又有危害人类健康的毒副作用。也就是说药品与毒物之间无明显界限,滥用药品可以给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药品,科学、合理地使用药品,真正使药品成为人类健康的保护神。 2、什么是合法药品? 合法药品应是具有国家批准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由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经合法药品零售企业(药店)销售或在合法医疗机构药房调配、销售的药品。 3、什么是药品的通用名?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的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或商品名使用。 4、什么是药品的商品名? 药品的商品名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特定企业使用的该药品专用的商品名称,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为扑热息痛)是解热镇痛药,不同药厂生产的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其商品名有百服咛、泰诺林、必理通等。 5、怎样认识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 一种药品常有多个厂家生产,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往往给自

己的药品注册独特的商品名以示区别,因此,同一药品可以有多个商品名,例如对乙酰氨基酚复方制剂的商品名就有百服咛、泰诺林、必理通等。患者在用药时,不论商品名称是什么,都要认准通用名,即药品的法定名称,也就是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名称。依据《商标法》规定,通用名不能作为商标或商品名注册,因此通用名可以帮助识别药品,避免重复用药。《药品管理法》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4号)规定,在药品包装上或药品说明书上应标有药品通用名。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6、为什么要重视药品的质量? 药品是用于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只有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才能保证疗效。药品出厂前必须进行检验,药品包装中附有质量合格证明。因此,药品只能是质量合格品,不能像其它商品那样可分为一级品、二级品、等外品和次品。 7、什么是假药?什么情况下按假药论处?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 食品篇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餐饮服务篇 一、什么是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取得相关的资质 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用了被细菌污染后腐败变质的食物,或食用了被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和本身有毒的食品后而发生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潜伏期短、发病快、短时间内有大量食用过相同食物的人同时发病,所有病人都有相似的以消化道症状为主的临床特征。 (1)不吃变质、腐烂的食品; (2)不吃被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品; (3)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等;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材料(二) 1、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答:对行人的要求有:⑴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实施办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⑵必须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规定,即“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警告要注意”;⑷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⑸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⑹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⑺不准强迫、指使、纵容他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2、农民朋友在道路上怎样行走最安全? 答:农民朋友作为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是道路交通中的弱者,只有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保证自身安全。具体讲,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必须靠路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 1 米内行走。不要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以及道路隔离设施;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遇有红灯或禁止通行的交通标志标线时,不要强行通过,应等绿灯放行或绕道通

行。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照料。列队行走时,每横列不得超过二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行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走。 3、行人,怎样横过城市街道或公路最安全? 答:行人横过城市街道或公路时,属于借道通行,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过。为确保自身安全和取得横过道路的优先权,行人横过城市道路时,首先应当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其次是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有信号灯控制的应当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要迅速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应看清来往车辆,直行通过,千万不要与车辆抢道,或相互追逐、猛跑。第三,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应该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比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一条一条车道通过。第四,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更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第五,行人列队横过道路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直行通过,不要斜穿。 行人横过公路时,通常都是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应当按照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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