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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文件汇编

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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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文件汇编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录

1 苏州科技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1)

1.1 苏州科技学院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8)

1.2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办法 (11)

1.3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考核办法 (15)

2 苏州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18)

3 苏州科技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25)

4 苏州科技学院教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28)

5 苏州科技学院编制核定实施细则(试行) (32)

6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7)

7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系、部)工作目标责任书 (46)

8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编制核定与经费动态包干基本信息表 (47)

9 苏州科技学院办学水平指标动态跟踪数据统计表 (48)

苏州科技学院校院两级管

理体制实施办法

(2008 年12 月6 日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校机关移至学院。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臵、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单位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院对学校负责;学院党总支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履行职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学校对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在任期内履行管理职责和学院工作绩效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学院实行实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决策、咨询和民主监督机制。学院管理体制框架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议;日常管

理机构:院长办公会议;咨询机构:

院教授委员会;民主监督机构:院教

职工代表大会。

1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订上述机构的议事规则,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学院还应根据学校规定,设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学院正副院长、正副书记。院教授委员会主席、院工会主席可以列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正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院长办公会议。

学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副院长分管相关工作。

第七条院教授委员会从本学院教授、副教授中选举产生,由5—7 名委员组成,其中教授一般不少于70%。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人选

由教授委员会从其成员中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责任

第八条学校的主要权限与责任

下述条款仅指学校与各二级学院责权划分相关的部分。

(一)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学院领导班子的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和颁布学校管理规定和办法。(三)审定各学院确定的发展规划

及有关重要建设计划,督促学院的民

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四)核定学院的编制数、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审核批复学院内设机构及教学科研组织。

(五)组织学校学术咨询机构和民主监督机构,推行学校民主管理和学术自由。

(六)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高级技术资格的推荐,负责学校

岗位设臵方案的制定,领导和组织岗位聘任工作。接受教职工对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解聘的申诉,予以裁决。

(七)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按预算年度及时核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负责制定经费使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八)组织建设和管理全校性公用教育资源和研究机构。根据需要,对跨学院交叉的学科建设等工作进行协调。

(九)统筹规划全校性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学研究、党建思政、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对外交往、公共关系与公共形象、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省部、市级和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实验室建设等项目,对全校教育质量、科学研究,以及办学绩效实施监控与评估。

(十一)考核学院工作,聘任(任免)学院党政负责人。对学院的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对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学院相关的经费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报酬及任免。

(十二)协调学院之间的相关事宜。

第九条学院的权限与责任

(一)规划发展: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相应的本单位发展规划及分阶段实施计划,按计划实施本单位及相关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建设与管理建设;参与制定本单位的招生计划;监督、考核本单位内各组织的计划落实情况。

(二)制度设计: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根据学校规定,建立本单位的管理决策、学术咨询和民主监督机构,并制定工作细则,建立符合民主管理的制度架构。

(三)组织与人事:根据学校规定,设臵和调整本单位内部教学、科研、实验室等组织,聘任负责人;涉及行政级别的机构和职务执行学校规定。设臵和安排内部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进行岗位聘用与管理;按计划引进和补充教师,处理教职工退休、离职事宜;负责本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选的认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选的初评

和推荐;自主确定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考核下属部门以及教职工工作;安排或推荐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修,负责管理本单位教职工的劳动纪律。

(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校党委及其相关部门的指示和工作要求;按规定负责学院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五)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组织申报、创建、检查等各项工作,并接受学校的检查和考核。

(六)经费的使用与筹措: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高效、合理地管理使用下拨的公用经费,对学校切块划拨的公用经费具有统筹权和审批权。通过举办成人教育和培训、科技服务、争取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办学经费,

所筹措的经费按学校规定提成使用。

(七)收入分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将划拨的人员工资、津贴总额与创收和筹措资金的分成打通后,自主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分配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进行个人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脱钩的分配改革。分配方案应有利于调动优秀人才、学术带头人及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积极性。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津贴待遇标准由学校确定,并由学校支付;除学校规定之外,不得从所在部门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八)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本单位的各级重点学科和学位授权学科的遴选推荐、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初评和申报,负责本单位评奖项目的遴选和推荐。

(九)教学管理:根据学校规定,制定本单位教学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与执行,组织开展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负责本单位各类教学建设、教改研究和教学奖励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对本单位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处理教学事故;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管理,接受校内外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检查;负责本单位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按照规定做好教学文件资料的留存和归档。

(十)学生管理: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及注册和学费收缴、学生日常管理、学籍处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学生就业工作和毕业生

的跟踪调查。

(十一)办学资源使用:对学校分配给本单位使用的办学资源(办公用房、教学实验用房、仪器设备等)有调配权,对多余、长期不使用的设施(设备)应归还学校,不可擅自处臵。按学校规定支付资源使用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党政联席会议的权限与责任研究、决策学院责权

范围内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一)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决

策,以及重要工作计划的制订;(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

(三)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以及人员考核;(四)收入分配方

案;(五)制订经费预算方案,审查经费决算报告;(六)学

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七)内部

机构设臵,办学资源调配的重要问题;(八)对外合作的重

大事项;(九)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十)督促

院务公开的实施;

(十一)学校赋予的其他责权。涉及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计划)、重要政策、改革措施的制定以及学

术发展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必须向教授委员会咨询。

第十一条院长办公会议的权限与责任

根据学校规定,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各项决定,对第九条所列的学院责权中日常事务行使管理责权。

第十二条学院教授委员会的权限与责任

(一)对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计划)、重要政策、改革措施以及学术发展等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当学院管理决策机构与教授委员会在学科发展、专业建设以及学术评价等学术问题上有重大分歧(指教授委员会的赞成票少于1/2)时,应将有关事项报学校审批。

(二)对本学院的决策及执行成效进行监督评估。(三)对本学院拟引进的

人才,本单位教学、科研系列关键和重点岗位

拟聘人员进行评价,提出建议。

(四)教授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代表教授委员会参加学院技术职务推荐组。

(五)对本学院推荐到校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基金)的人选进行评议。

(六)参与讨论学院其它重要事宜。

第十三条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限与责任

(一)听取院长工作报告,讨论本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本学院岗位聘任方案、收入分配方案、创收分配原则和办法、教职工考核和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对本学院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实行民主监督,进行表扬、批评、评议、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学校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五)监督本学院的院务公开工作。(六)积极支持本学院的正确决策及执

行,充分尊重学院领导依法行使

其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管理过程与监督

第十四条学院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上级部门法规政策及学校规定范围内进行,必须有利于学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与办学绩效的提高。

第十五条学院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管理决策机构必须自觉接受教授委员会的咨询与监督,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须充分听取教授委员会的意见,并接受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正式运行后,学校对学院的管理与监督由过程管理为主转为以目标管理为主,学校主要依据校、院双方签订

的目标责任书对学院整体工作及其领导班子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学院负责人的聘用和本单位相关利益直接挂钩。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科技学院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2、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办法

3、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考核办法

苏州科技学院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和深化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有效配臵教育人力资源,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及《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遵循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规、政策,以提高办学效益

和管理效率

为目标,以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充分利用编制管理的调控和导向作用,促进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的整体结构的不断优化,为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编制分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各类人员岗位职能、性质和

承担任务的

不同,学校的编制按如下分类:

三、编制核定原则

1、加强宏观管理,科学定编,合理控制事业编制各类人员之间的总体比例关系:控制党政管理编制,增加教学科技编制人员的比例,减少事业编制中工勤人员的数量,优化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结构。

2、鼓励合理缺编,制约过度缺编;允许微量超编,限制过度超编。

3、在学校核定总编制的范围内,鼓励各学院聘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兼职教学、科技工作。

4、各教学单位的编制一年核定一次,实行分类核定,整体控编。四、

编制的核定

1、学校各类人员总量的核定办法

全校教师编制数按生师比17:1 计算。以教师编制数占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的60%为标准核定编制总量。

将科技编制纳入教师编制管理。科技编制数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工作情况逐年下达。根据学校的发展,设臵专职科技编制,并逐渐提高教师编制中科技编制的比重。

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的编制按规定包含在教师编制内,按全日制本科生生师比200:1 的比例核定总量。

为适应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逐步缩减校级机关人员在党政管理编制中的比例。

2、按各类人员占学校教职工总数的比例控制编制数。编制控制目标如下:

学校各类人员编制总量由人事处负责核定。

3、学院各类人员编制的核定办法

(1)教学编制: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编制+专职辅导员编制。学院

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编制=(全校年度教学编制总数-全校专

职辅导员编制总数)×学院年度教学工作总量/全校年度教学工作总量。

学院的专职辅导员编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规定的口径,由学生处、人事处负责核定。

(2)科技编制:学院的科技编制指依据学院完成的科技工作量核定的教师编制。科技编制分为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

学院的科技编制=全校年度科技编制总数×学院年度科技工作总量/全校年度科技工作总量。

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编制和科技编制,由人事处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提供的年度工作量核定。

(3)教辅编制:学院的教辅编制由实验技术系列编制和图书档案系列编制两部分组成。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编制由设备处、人事处负责核定。图书档案系列编制与党政管理编制一并核定。

(4)党政管理编制:指学院从事党政管理、行政事务人员的编制;由人事处负责核定。

五、附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同意

后实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由人事处负

责解释。

苏州科技学院

二级学院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办法

根据高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高校可以在校内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为适应我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需要,学校决定实行二级学院经费总额动态包干制度。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包干原则

(一)统一领导、资金集中、核算集中学校统一领导各学院财务,实行统一的财务制度。学院开展各种教学、

科研、创收等活动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额纳入学校财务,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学校对学院包干经费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向学院提供有关会计统计

信息。

(二)分级管理、财权下放、权责结合学院对包干经费进行管理。学院应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本着“自求发展、

自我约束、自我激励、量入为出”的精神,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行使计划、使用、审批包干经费的权限。

(三)统筹兼顾、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学院对包干经费的使用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先保证正常运转所

必需的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的预算不能留有缺口;学校对包干经费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二、包干经费组成动态包干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创收提成经

费。

(一) 人员经费:学校核定的人员经费由编制费和绩效津贴两部分组成。编制费主要为国家政策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原校内岗位津贴和学校政策规定的其他津贴补贴一律纳入绩效津贴。在国家有关绩效工资政策出台前,现行的省(市)政策性津贴补贴仍按原办法计发。

(二) 公用经费:学院正常运转的教学和办公经费。包括办公费、电话

通讯费、网络费、邮寄费、市内交通费、会议费、(教学)差旅费、实习费、实验费、材料费、教材费、印刷费、教学设备维修费、设备购臵费、研究生业务费、学生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活动费等。

(三) 提成经费:包括科研管理费和举办成人教育、对外培训,进行科

技服务及其他创收活动的收入中学院提成的经费。

学校将根据事业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展包干经费的内涵和范围。

三、包干经费管理

(一) 人员经费管理

1、人员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1)在合理定编基础上,以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的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进行人员经费核定;

(2)加大二级学院的自主分配力度,提倡学校核拨经费与创收提成经

费打通,允许工资与绩效津贴打通,进行统筹调控;

(3)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分配制度。

2、人员经费的核定

(1) 编制费的核定

编制费即按编制核定的各学院工资总额。编制核定办法见《苏州科技学

院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各学院编制费按以下方法核定:

G=∑Gi+Go其中:G:某二级学院

的核定编制费;

∑Gi:某二级学院按所有在册在岗职工本年度1 月份国家政策性工资总

额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

Go:某二级学院的超缺编费(超编费为负值)。

(2) 绩效津贴总额的核定

学校每年核算确定可供分配的绩效津贴总额。各学院的绩效津贴总额由

业绩津贴和考核奖励津贴两部分组成。

业绩津贴的核定以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在全校教学、科研工作总量的比例为主要依据;取得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平台建设重要

成果和重大科研、教学成果,单独核定业绩津贴。教辅人员、专职

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的业绩津贴,按核定编制数以及同类人员上一年度相应业绩津贴的平均额度核定。考核奖励津贴按学校的考核奖励津贴分配办法进行核定。业绩津贴和考核奖励津贴的核定办法仅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核定绩效

津贴的依据。

3、人员经费核拨与发放

(1)各学院人员经费总额由人事处根据核定编制数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工作量进行核定。各学院的编制数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的工作量每年核定一次。编制费每年下达一次;绩效津贴分两次下达,即每年初下达业绩津贴的基础部分,其余部分在年末按考核结果与考核奖励津贴一并下达。

(2)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自主制定本单位职工工资及津贴的分配方案。在分配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适当拉开档次距离,确保优秀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稳定。

(3)各学院分配到教职工个人的工资和绩效津贴,由各学院造册报人事处审核后,由人事处交财务处发放。人员工资按12 个月逐月发放,绩效津贴按12 个月预发,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由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从工资中代扣。

4、人员经费的政策性调整

(1)国家政策性调资以及江苏省有关政策调整,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调整津贴或补贴,学校另行增加人员经费额度。

(2)经学校批准,在核定编制数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脱产进修学习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情况追加人员经费额度。

(3)因机构撤并、学科调整等造成的人员异动,其异动人员的工资及津贴额度可作相应调整。

(二) 公用经费管理公用经费是学院进行各类教学活动,行政、党务工作

和学生工作所必

须的日常运转经费。学校在年度财务预算中按以下科目直接核拨至各学院:

1、本科生业务费:按学院教职工规模、学生人数和专业性质等由学校

直接核定的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通讯费、网络费、邮寄费、教学

实验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教材费、讲义印刷费、教学实习费等基本

支出。也可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用于购臵办公家具设备、零星实验设备、

少量图书,以及小额的设备维修。

2、学生经费:按在册学生数和相应定额标准拨到学院,主要用于学生综合与单项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发放,以及学生活动等方面。

3、研究生业务费:按研究生人数和专业定额标准拨到学院,用于研究

生的业务培养。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日常运转经费实行经费总额包干,由各学院制订二级预算,在包干经费

额度和会计科目范围内统筹使用。

(三)提成经费的管理

1、科研管理费: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计提,用于科研管理相关的必要支出;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包干使用。

2、创收提成经费:创收提成经费的核拨和使用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实

行包干使用。

四、包干经费考核学院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优化资源配臵;要积极

采取措施,充分

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经费总额包干

工作的正常运行。学校财务处将按照学院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学院在包干

经费使用过程中执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将通过工作

考核,评估指导学院提高包干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附则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同

意后实

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考核是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促

使二级学院

在充分享受学校所赋予权利的基础上,履行所承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相应责任和义务,促进二级学院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围绕学校开展各方面的工作进行,一般可分成下列

十个主要

指标:

1、教学工作: 包括教学运行、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等。目标任务由教务处提出。

2、科技工作: 包括科研成果(项目、经费、获奖、论文、专著、专利)、科研管理、科研基础平台建设等。目标任务由科技处提出。

3、队伍建设: 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人员管理、聘任与考核、工资津贴分配等。目标任务由人事处提出。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包括学科建设规划与实施、重点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等。目标任务由研究生部提出。

5、学生工作:包括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日常管理、就业服务、学生资助、学生科技与社团活动、共青团工作等。目标任务由学生处、团委提出。

6、财务与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设备采购与验收、财务预决算制度的执行及管理规范情况、学生缴费等。目标任务由财务处、设备处提出。

7、党建与思政工作: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工会工作等。目标任务由组织部、党办、纪委、宣传部、统战部、工会提出。

8、实验室建设:包括实验室建设计划与实施、实验室日常管理、仪器

设备使用与管理等。目标任务由设备处、教务处提出。

9、综合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制度建设、文明建设、安全卫生、信

息管理、档案建设与保密工作等。目标任务由校办、党办、总务处、保卫

处提出

10、其它:学校根据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需要,设立的需要各二级学院重点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由校办、党办提出。

(二)年度工作中出现下列重大工作失误之一,实施一票否决,年终考核等第降低一个等级。

1、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并在社会或者业界产生恶劣影响的有关安全、计划生育、学术道德等事故;

2、发生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损害学校利益的情况;

3、发生重大安全及人身伤害等事故;

4、发生重大教学事故;重大工作失误的细化界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学校审定。三、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建设和发展需要,结合各二级学

院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各指标的权重、考核等第划分方法,每年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逐步完善。

2、职能部门(必要时可成立相关指标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细化相

应的考核内容和加分项目,确定分值和具体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可根据

工作情况逐步调整完善。

3、职能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对二级学院各项指标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第或排名;校长办公室汇总各指标的考核结果,根据指标权重

和等第划分办法,提出各二级学院的年度考核等第,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

组审定后,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向各部门通报考核情况。

4、学校提出年度指标任务的同时,明确提供的基本办学条件,并按规定

及时下拨经费。当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校院双方可就指标任务和学校

提供的基本条件进行协商。

5、二级学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

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大问题尤其是

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必须按学校要求决策。若违反上述原则,学校有权视其情节轻重,责令更改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6、考核等级与各二级学院考核奖励津贴挂钩;二级学院的考核情况作为学校确定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津贴额度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奖励经费及其分配

1、考核奖励经费:学校每年在绩效津贴总额中预留一定额度经费,作为全校教学单位的考核奖励津贴。

2、考核奖励经费分配的原则:考核奖励津贴以各学院当年业绩津贴总额的百分数为单位计核,与学院业绩津贴的30%预留额一并发放。不同考核等第的考核奖励津贴额度级差在年度考核方案中确定。考核为最低等第单位的考核奖励津贴为零。若恰遇某单位考核为最低等第,且该单位当年又因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实施一票否决而须降低一个考核等第时,该单位的考核奖励津贴为其业绩津贴总额30%的预留额减去相邻级差后的余额。

五、考核的实施每年的年度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标、各指标的具体内

容和评分标准、

指标权重、考核等第划分及其相应的考核奖励津贴额度,以及具体实施细则,在年初由学校研究确定,公布后执行。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试行)

一、基本原则

1、本办法的教学工作量是指由学校下达关于全日制公办本科生、研究生的各项教学任务工作量,以及部分教学建设与成果工作量,已单独支付报酬的教学活动不再计入。

2、本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实施校院两级管理的要求和现行工作量计算办法。

3、本办法计算的工作量用于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核算编制和业绩津贴。各二级学院对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可由二级学院另行制定。

4、教学工作量按照折合标准课时计算。二、

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1.课程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体育课另计)

标准课时=计划课时数×课程教学类型系数×班级数(或人数)修正系数表1: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系数

高职院校二级管理模式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反思_顾蓓熙

九十年代以来,高职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大,一些具有一二十年办学历史的高职高专,为了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积极探索校系二级管理模式,在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逐步向二级管理模式过渡。这种尝试有效地调动了校系二级办学的积极性,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就值得我们反思。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聘用来自生产一线的兼职教师,可以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弥补师资队伍中专业实践能力弱的不足,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高职院校的共识。但是,这几年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兼职教师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究其原因,除兼职教师自身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外,主要反映在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机制问题上。 一、二级管理模式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反思 高职院校实行校系二级管理的核心是降低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力,真正建立起学校宏观调控、系部自主办学的运行机制。在向校系二级管理模式过渡的过程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系二级共同推进,系部层面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对兼职教师的认识没有到位。系部把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上,没有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统盘考虑。对于兼职教师的聘用往往是缺什么聘什么,临时救急,没有从教学质量、教学内容的需要出发。对于一些高层次兼职教师,如知名学者、行业有影响人物,学校花高薪聘请,到系部却成了“大红灯笼高高挂”,真正到校授课、联合科研的不多,没有真正发挥他们在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高职院校二级管理模式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反思 □顾蓓熙 摘要:在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但近年来,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反思校系二级管理模式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角度出发,形成校系共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格局、打造“结构多层次、授课多样化”的兼职教师队伍特色、构建管理“多元化”的兼职教师队伍服务体系、建立专兼结合的“开放式”教师合作机制。 关键词:高职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 作者简介:顾蓓熙(1968-),女,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人事处处长,副教授,从事教育管理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7-0053-03 除了与企业合作,农村职高办学主题也可立足于三农,服务于三农,培养现代化农民也是很好的出路。如今,大部分职高学生毕业后都想离开农村,所谓“跳出龙门”,到城市生活工作。农村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如果学校能让职高学生在校期间学会一门农业技能,毕业后回到农村创业,他们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些学生上手快,另外有学校作为技术依托,他们能改变本乡本土经济落后状况,带领本地农民共同富裕。因此,一方面,学校要从多方面引导学生改变观念,让同学们立足本土,发展本地经济;另一方面,学校也同样要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技能训练上做相应安排。在这点上,江苏海门三厂职业高级中学走出了成功的一步。他们学校培养的脱贫致富技术人员,遍及当地农业管理体制的各部门。毕业生的良好表现使他们学校的涉农专业的学生招生人数大幅提高,真正做到了培养社会所需的技术人员。 总之,针对城乡职高学生的不同,制订相应教育对策,将有效地改变目前职高学生教育的欠缺,使学生毕业后更能适应社会实践,成为真正具有职业能力的职业人。 参考文献: [1]黄坤锦.美国大学的通识教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陈炳和.德国职业教育的特点及启示[J].教育与职业,2006,14:36. ZHIJIAOLUNYU职教论语 53 《职教论坛》2008年4月(上)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说明

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 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一)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 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二)院(系)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基本原则,编制院(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如确需变更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

科研院所目标责任制和业绩奖励实施方案

武汉理工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目标责任制和业绩奖励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科研院所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有利于落实和完成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利于充分调动二级单位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促进目标责任制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转变,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学校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跨越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年度考核与周期考核相结合; 2.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相结合; 3.业务工作目标与学校“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各单位分解目标相结合; 4.分类指导,注重目标的差异化、标志性和持续性; 5.注重工作业绩和绩效考核,激励政策与绩效工资改革衔接。 三、目标内容 1.管理工作目标。包括党的建设(含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管理、民主管理、安全稳定等内容。其中重大安全事故、群体责任事件和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为一票否决的约束性指标。 管理工作考核为共性要求,由校办和党办牵头,相关职

能部门配合,提出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并负责实施考核。 2.业务工作目标。分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四个一级指标,体现“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与年度分解目标。 业务工作目标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具体不同的指标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考核。 (1)科学研究:包括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基地、科研成果等内容。 (2)学科建设:包括“211工程”建设和重点学科申报等内容。 (3)人才培养:包括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培养效益、导师队伍建设、本科教学等内容。其中研究生培养占70%,本科教学占30%。 (4)队伍建设:包括高层次拔尖人才建设、团队建设、两个能力建设、教师队伍整体优化、人事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每个一级指标可分为若干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一般为指令性的量化指标,应反映学校对科研院所建设发展需要的标志性要求。即学校“十二五”规划的总目标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确定的重大关键指标,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潜力,分解到相关单位,作为这些单位的发展目标。 二级指标及其内容要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差异性,一般应区分不同类型的单位设置不同的二级指标、考核要求和权重。 3.目标制定程序 (1)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十二五”规划的总目标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南昌航空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

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 【摘要】近年来,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实行是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探讨。着重以四大完善现行高校两级管理体制的倡议,以期对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 【词】高校院(系) 两级管理体制完善 实践,院级教学管理的目前状况和出整个高校教学管理的情况和水准,影响到教学质量的好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高校的规模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是高校管理体制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的一大走势。那么如何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现行两级管理体制,使其更加地发挥功效?,高校以几项工作入手: 一、坚持以学院为本,增强学院教学管理的活力 ,校级要适度下放教学管理权。要求职能部门在“为”、“不为”的原则下,把“该管”的事情管得更好,把“不该管”的事情放权让院(系)去管,最大限度地释放院(系)一级在高校教学管理上的能量。,要重新划分校级与院(系)在教学管理上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强化校教务处(部)等部门的调查探讨、规划设计、政策指导、协调服务、督导评估等导向性、智囊型、服务型职能。明确院系的职能和权限,以保证两级管理工作稳定、高效、灵活地运转小学数学教学论文。再次,应把院(系)两级管理的重心,使其教学管理的责、权、利相匹配。一内部管理体制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在专业和学科建设、课程与教学、学生管理相应的人事、财务等,赋予院(系)更多的自主权,使其在本科教学与管理上有更大的自主空间和自由度;另一要求院(系)在和学校方针、政策的指导及制度约束下,自身角色的转变,用好、用足、用活学校赋予的权力,创造性地开展本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并实行院长(系主任)负责制、推行管理责任制、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等,确保院(系)本级教学管理的中心,自主进展、自律进展。另外,高校要和完善民主管理的组织制度,使校、院(系)教学委员会等权威性而非临时性的中介机构,使其在教学管理的重大理由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逐步走向正规化。 二、以人为本,加强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教学管理人员是教学管理的,的管理知识、能力和素质情况联系到教学管理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管理的。要提高院(系)教育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就培养一支具有现代竞争意识的高、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队伍。为此,学校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为院(系)级管理人员机会,创造条件,和支持不断提升学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2)预读:教学管理,教学,两级,作评价系统,引导系级教学管理人员开展的积极的竞争,奖励工作业绩的教学管理人员,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其工作责任心,使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另外,学校对职能部门和学院,职能部门和学院对师生员工,都建立科学的考评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的核心,考评有定性的考评,更有定量的结果,以奖优罚劣。上,学校还应全面梳理学习教育管理论述,掌握管理专业知识,运用现代教学管理科学论述和策略教学论文来指导的教学管理实践,树立开拓、探讨、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革新的意识和精神,认真探讨和探寻现代教学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懂管理,会管理。培训的方式多种多样,是校内的定期培训,也是校外的考察学习等。要教学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精神教育,在中间提倡敬业爱岗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和刻苦学习精神;,要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技能和专门知识的培训,提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教育思想教育。其内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学校的进展定位,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策略教学论文,教学质量保障的运作等。[3],也要的考核制度,要求教学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doc

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编制学院学年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2)根据培养方案,每学期第12周下达下学期各系各专业教学任务。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各系部在学院的

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对全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监控与评估。 (八)推行院务公开,定期召开院情通报会。

院长管理目标责任制

** 县中医院 院长管理目标责任制 我院院长把提高医疗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提供安全服务,控制医药费用作为当前管理工作的重点。 一、目标管理奖惩 1、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各科室目标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综合平时各项检查结果,由院委会作出总评。 3、本责任目标实行奖惩,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落后的科室给予批评,直至对责任人撤职等。 4、科室出现医疗纠纷或安全事故的,年终实行一票否决。 二、工作重点 1、医疗安全与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在认真贯彻基本医疗制度,基本诊疗规范、常规和标准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医疗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全面落实中医院“管理年活动”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 2、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一要抓好学科配套设置和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拓宽服务领域;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打造医院核心竞争力,推进医院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二是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我院急诊急救综合能力。三是切实加强专科专病,特色科室建设。对现有的重点专科给予大力支持,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相其倾斜,带动全院业务工作的发展。 3、积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并制定相关标准。 (1)临床医生所开门诊处方中,中药处方应占所开门诊处方总数比例》60%其中饮片处方应占所开处门诊处方 总数比例》30% ( 2)针灸理疗科、推拿科采用中医非药物技术诊疗人 次应占该科门诊总数人次的比例》80%

(3)住院病人中,中医药参与率应达到100%。 (4)住院病人中,中药汤剂使用率应》60%每位管床位医生单独核算。 ( 5)鼓励各临床医生对中医特色疗法或方剂的发掘应 用。 4、大力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我院 要着力加速人才培养和设备引进,尤其是大力加强 中医药人才队伍的配备与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新的诊疗项目。继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原则,逐步建立完善人才梯队。 5、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医院改扩建工程进度,使我院成为一所外观宏伟、功能配套完善、住院条件优越、内部设施先进、工作环境舒适,社会形象良好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6、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要加强我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探索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长效机制,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要借助和合理运用现代化手段和人类文明成果,提高中医药治疗效果和诊疗能力,强化我院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7、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县卫生局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救治服务能力,改变他们技术人员匮乏、医疗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提高他们医务人员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我们需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对我院积极支援受援单位的医师在待遇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晋升评优给予优先。 8、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平安医院及医疗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科室主任为科室第一责任人,把消防和安全生产落实到人,安全目标分解到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任务及措施

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2009-10-17 22:35:09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学校全方位改革措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学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上侧重决策的调控(目标管理),学院侧重组织和实施(过程管理)。 一、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有利于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 3、有利于强化学校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4、有利于调动学院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5、有利于学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校级教学管理工作 (一)校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是独立的办学法人,学校对全校教学工作予以决策,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作为决策中心的校级,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把学校办成一流的理、工、管、文相结合的北京市重点大学。 (二)校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全面负责,相关的校长助理协助工作,教务处主管教学日常工作。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学校成立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教务处是学校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意见,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改革工作。 学校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1、组织全校教师、干部教育观念更新研讨工作。 2、制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 3、根据教育部教高字[1998]8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精神,组织专业设置、调整和申报。 4、研究与制定学校教学工作政策,组织探讨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全校教学计划的总体框架和要求。 5、确立学校学科建设的整体布局与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的目标。 6、制定教学改革方案、校级重点课程建设计划、课程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 7、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和处理。 8、根据教学优秀评价指标体系,对学院定期、分类、分项进行评估、对各项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条件、环境、教风、学风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

治理理念下校院两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与路径构建

2016年第4期(总第298期) No.4,2016 Serial No.298 治理理念下校院两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与路径构建 迟沂军,孙兆扬 (山东理工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山东淄博255049) 摘要: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对于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 意义,可以被视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在大学治理理念视域下,“集权于 校”、学校与学院之间权责划分不当是当前校院两级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应从战略规划、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财务管理、资源配置、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科学界定和划分学校与学院的职责权限,通过推进学院实体化建设和转变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方式等路径构建校院两级管理。 关键词:治理;校院两级管理;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7.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6)04-0062-05 收稿日期:2015-12-24 作者简介:迟沂军(1964-),男,山东莱州人,副教授,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孙兆扬(1978-),男,山东淄博人,讲师,硕士,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EDUCATION EXPLORATION 一、引言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用校院两级的组织管理 架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校院两级管理是指大学按照一定的目标和原则,整合和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层次,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职能部门的职能,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职责与权限,形成学校宏观上决策、学院实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1]。也就是说,校院两级管理的本质是通过权责划分,调整优化校院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达到高效运转的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命题。所谓大学治理是为实现大学目标而设计的一套制度安排,它给出大学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框架,并对大学的目标、原则、决策方式、权力分配和剩余决策权定下规则,通过大学各利益相关方追求自身目标的活动,从而有效率地达成大学目标[2]。大学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其中外部治理主要包括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内部治理主要包含大学与 学院及各类内设机构间的协调运作,它聚焦于内部各种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大学内部治理与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 互协调促进。大学有效的内部治理需要科学管理的有力支持。换言之,科学的管理是大学进行有效内部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并为大学治理系统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方法。显然,治理理念的引入有助于丰富大学管理的内涵,有利于促进大学管理的现代化。更为重要的是,治理理念所推崇的平等、协商、责任和共享等价值观念与当前深化高校综合管理改革具有高度的趋同性,深化完善校院两级管理对于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被视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因此,在治理理念视域下,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既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 二、我国校院两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外部环境的不适应或内部结构的不协调往往会引发社会组织的变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处于日益市场化环境下的高校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组织,功能边界日益拓展,规模日益扩

医院院科两级管理制度

院科两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逗硬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医院和本科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医院进行处理,除下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办法(讨论稿)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讨论稿) 按照建立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的总体设想,为进一步调动系(部)的积极性,实现学院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1、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二、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与职责 1、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院是主持学院教学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全院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院级管理机构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确立明确的奋斗目标,制定教育教学规划和实施程序;应研究教学及其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应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

的正常运行;应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效益。 2、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由院长办公会议或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三、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职责 1、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各系(部)是学院领导下的、有一定办学权利的管理实体,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系(部)级管理机构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高职教育为主体,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管理教学过程,调动本系(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办学实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系(部)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各系(部)由主任全面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系(部)各教研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教学工作与专业建设的研究、咨询机构,应定期研究本系(部)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等重要工作,并向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有关建议。系(部)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本系(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的职责划分细则 根据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分如下:

(完整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州大学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关系明晰、职责明确、权限规范、管理严格”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领军型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实体和管理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是学校的管理重心,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根据学校的规定或者授权,学院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开展学科建设和帅资队伍建设,组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十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 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组织,是学校的管理重心,是教学、科研的组织实施单位,对本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使用。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由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八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校园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咨询和评定机构,由各学科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审议学校学术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学校政策研究,咨询各类重要学术事宜、审议教师缺岗聘任的学术条件、推荐教授缺岗聘任人选、审定学校学术评价标准以及学术道德规范、调查和仲裁学术争议,调查和评定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第十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本校学位授予的实施细则,包括学位授予具体标准、决定学位授予方面的重大事项、审核学位点申报或调整等相关事项、审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做出撤销已授予的学位和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等工作。 第十一条教学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由有关校领导、

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的《XXXX学院关于进行科级干部及内设机构调整的请示》以及经人事处、教务处校核的《关于增设、完善科级教学、教辅单位的报告》,我院2008年内设机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XXXX系、XXXX系、XXXXX系、公共基础部四个系(部)教学单位建设,进一步完善职能,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目标和原则 各系(部)是直接面向教师和学生,始终处于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第一线的主体,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实施院系两级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院系两级关系,合理界定各系(部)职责权限,进一步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本次机构调整,将大力加强各系(部)建设,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强化系(部)管理职能,调动系(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分权实施、目标管理、自主运行、动态考核的院系两级管理运行机制。 二、各系(部)职责范围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后,教务科、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部)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按照《XXXXXX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XXXXXX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确定。 三、各系(部)机构组成 各系(部)由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和系秘书组成。系(部)主任负责本系(部)教育、教学全面工作。 各系(部)主任人选根据《XXXX关于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1: XXXXXX 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充分发挥院、系(部)两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明确系(部)的职责范围,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管理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制订与调整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的原则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些具体规定等;对上报的新设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必要调整与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组织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规范管理;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编印汇总全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系(部)职责:系(部)根据“原则意见”具体拟订专业教学计划;对确有必要调整的教学计划,提出调整计划的充分原因,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科核定。根据教学计划制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的实施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全院公共课程设置。负责基本技能实训的计划制定及部分实施工作。协调各系(部)间的教学任务和各专业的实践环节;汇总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 系(部)职责:根据本系(部)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根据学院最后汇总下达的任务和进程落实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科。基础部应协助教务科研究确定有关公共课程设置,根据教务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组织拟定有关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对全院教学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研讨和调查;组织全院教学工作测评;进行重点教学环节的抽查,汇总分析各系(部)教学质量调查的有关数据;收集反馈教学信息,通报教学情况,掌握全院教学动态,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系(部)职责:负责与本系(部)相关的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务科工作意见和各系(部)具体情况,提出各类教学检查内

基础部关于在我院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建议

基础部关于在我院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建议 院系二级管理指高职院校在院系二级建制的基础上,赋予系部一定的职责,并根据职责的需要将部分人权、财权、物权下放,将原有的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变为以系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使系部在学院总体目标、原则的指导下,拥有足够的权力和利益,使其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我院做为一所高职院校只有建立起有别于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在高等教育领域和职业教育领域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对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不能只停留在学院层面,应该深入到系部、教研室,建立起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将责任落实到系部,并赋予相应的职权,充分发挥系部在探索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基础部结合我院实际,在教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应该明确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职责 1、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院行使教学管理权,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行使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调控、指挥职能。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学院教学发展的基本策略,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原则;对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实施,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执行等进行指导、评估、审核、考核;负责全院学期、学年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对系(部)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开展教学工作督导,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掌握全院教学进程,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后期实习教学管理;建立学生基本信息库,审核各系(部)上报的学生补考、对口升学、专升本等资料;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建立全院教学工作档案。 2、系(部)职责 系(部)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部)作为办学实体,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教学的过程管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运行。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规划,经学院审批后抓好具体落实;起草新专业申报材料;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原则,起草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大纲;贯彻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本系(部)学期、学年教学安排,对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掌握教学进程,建立系(部)教学工作档案和教师档案;具体落实本系(部)各专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建立系(部)学生基本信息库,根据学院管理条例,向教务处上报学生补考等资料;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教学工作。 二、应该明确院系(部)两级招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基本职责 1、学院招生就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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