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名称:涪陵新城区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涪陵新城区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目录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3)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4)

(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4)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6)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7)

1、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7)

2、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8)

3、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8)

(五)脚手架工程 (9)

1、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9)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0)

3、脚手架使用和管理 (11)

(六)人工挖孔桩工程 (12)

(七)预应力工程 (13)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了本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安全、施工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设安全办公室执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排除,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项目经理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责任制纵向到底。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2、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各项制度,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因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

3、安全教育、培训是进行人的安全行为提升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1、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控、管理。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基坑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4、在开挖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土方作业机械或施工机械应在挖方边缘保持2.5m的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1.5m 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5、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

6、施工人员及材料上下深坑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上下人通道,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7、基坑四周必须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

何人严禁在深坑、陡坡下面休息。

8、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开挖面,应当采用降低地下水方法疏干坑内土层中的地下水。

9、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审批后实施。

10、在基坑施工前,应摸清基坑周边的管网情况,为减少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基坑顶部四周应用混凝土封闭,施工现场内应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降水沉砂池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

11、对采用支护结构的坑壁应设置泄水孔,保证护壁内侧土体内水压力能及时消除,减少土体含水率,也便于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12、边坡施工时应对周围环境、基坑支护结构进行监测。监测的内容主要有:基坑支护轴力、弯曲应力、坑外地形的变形;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等。

1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1、支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搭设和拆除。

2、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定期体检,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能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3、进行搭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施工前应根据构筑物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模板支架形式,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制定搭设、拆除的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

5、模板支架应严格获准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搭设和安装。

6、模板支架搭设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7、施工中不得超载,不得在支架上集中堆放物料,支架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

8、当搭设高度和施工荷载超过有关规范时,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经结构计算和安全性验算确定,并按规定结绳专家论证。

9、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针对重点问题提出重点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明确责任人。

10、模板支架拆除现场应设作业区,其边界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11、支架拆除采用机械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拆除应按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要求由下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2、严禁敲击、硬拉模板、杆件和配件,严禁抛掷模板、杆件、配件,拆除的模板、杆件、配件应分类堆放。

13、本工程桥梁墩柱模板采用滑模工艺,箱梁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高度超过8米、跨度大于18米,承重支撑单点集中荷载达700kg以上,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在作业过程中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是否按论证方案施工。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1、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须持证上岗。

2)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交底、持证上岗。

3)安装期间,严禁喝酒上岗,精力集中,严禁向下抛掷物件,使用的工具妥善放置,防止掉落。

4)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以防事故发生。

5)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主要受力部位)。

6)检查绳索、电器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7)起板过程应由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8)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部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应可靠。

9)起板前,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接触,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2、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按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施工。

4)操作工、指挥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证。

5)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吊,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修检。

7)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

9)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吊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门窗。

3、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拆除须编制专项拆卸方案,拆卸人员须持证上岗。

2)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刹车装置,必要时进行调整,检查塔机的吊索及辅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4)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准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5)运输时注意托架车的调整紧固及塔机转台支腿的绑扎固定,防止自行脱出,钩物伤人;将基础吊放平,以免运输中超高。

6)塔机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五)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作业。

2)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附影像资料留存。

3)脚手架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与己搭好的立、横杆扣牢,不得挂在铅丝或其它不牢固的地方。在脚手架上操作要精力集中、禁止打闹。休息时应下脚手架,严禁酒后作业。

4)遇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5)未搭设完成的脚手架,除脚手架工一律不准上架。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由施工操作人员会同脚手架工长以及使用工种人员、技术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脚手架必须保持完整,禁止随意拆改脚手架或挪用跳板。必须拆改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脚手架工负责操作。

6)所有的脚手架,经过大风、大雨、停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即时修复。

7)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计算要求的强度,在上部的脚手架搭设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15。

8)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而且,在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9)预埋件等隐蔽工程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执行,保证质量,预

埋连接的验收手续应齐全。

10)高度在24米以下的落地式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中间部份不大于15米间距设置,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连续设置。高度大于24米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应沿外侧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外架拆除前,技术部门要向拆架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接受人签字。

2)拆架前设置作业区域,四周拉设警示带,派专人值守,禁止所有人员进入警示区。

3)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逐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连墙件应随架体逐层拆除,不得先拆除。

4)拆架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责任心强人担任指挥,负责全部拆除工作的安全作业。

5)拆架时遇有管线阻碍时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6)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扳手,工具用后必须放在工具套内,以免掉落伤人,严禁向下抛掷物件。

7)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脚手架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拆架

时戏嘻打闹。

8)拆除中途如更换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9)严禁脚手架工在夜间进行脚手架搭拆工作。

3、脚手架使用和管理

1)搭设过程中的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必须组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按脚手架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基础、卸荷措施和脚手架分段完成后,应分层验收、填写验收单。

4)不准利用脚手架上、下,应从专用扶梯行走。

5)不得在脚手架上使用梯子或其它类似工具来增加高度。

6)不得在仅供防护用的脚手架上作业。

7)外架第一步(1.8m)开始设置立网和兜网、每层均设水平安全网,隔层铺设脚手板防护。

8)脚手架搭好后派专人管理,任何人未经特许、不得改动。

9)脚手架上不得有任何活动材料,一但发现、立即清理干净。

(六)人工挖孔桩工程

1、作业前必须由技术部门就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挖孔、起吊、余渣运输等所使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等,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度。

3、井内吊运土方或物料时,要采用稳定性好的双耳圆形吊筐。上料不得过满,大块石头破碎后装运。起吊时应保持垂直平稳、不准斜吊、过急和晃动,以免落物伤人。

4、对于孤石,应用绳子拴好,并在井下人员上井后,井上人员才能起吊石头。

5、作业人员上下桩孔所使用的提升机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提升机挂钩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或脚踩护壁凸上下桩孔。

6、制动装置要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油,保证开关灵活、准确、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

7、支承架应加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桩孔内必须放爬梯或设置尼龙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求急之备用。确保施工机具、设备不出现任何安全隐患。

13、本工程部份孔桩深度超过16米,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七)预应力工程

1、张拉现场应有明显标志,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张拉或退楔时,千斤顶后面不得站人,以防预应力拉断或锚具、楔块弹出伤人。

3、油泵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在油压情况下,不得随意拧动油泵或千斤顶各部位螺丝。

4、作业应由专人负责指挥,操作时严禁摸踩及碰撞应力筋,在测量伸长值及拧螺母时,应停止开动千斤顶。

5、张拉时,螺丝杆端、套筒螺丝及螺母必须有足够长度,夹具有足够夹紧能力,防止夹具锚具不牢而滑出伤人。

6、在高压油管的接头应加设套管,以防喷油伤人。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名称:涪陵新城区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涪陵新城区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目录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3)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4) (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4)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6)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7) 1、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7) 2、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8) 3、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8) (五)脚手架工程 (9) 1、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9)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0) 3、脚手架使用和管理 (11) (六)人工挖孔桩工程 (12)

(七)预应力工程 (13)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了本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安全、施工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设安全办公室执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排除,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项目经理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责任制纵向到底。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2、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各项制度,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因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本公司所承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法定职责,尤其是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下同)的范围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危大工 程,见附件。 2、有限空间作业参照危大工程管理。 三、事前控制 3、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方案)等对危大工程进行辨识。 4、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 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工程师应书面要 求施工单位补充编制。 5、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论证的,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参加会议。 6、未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监理机构应通过 监理通知、会议纪要、停工令等形式拒绝施工。 7、监理机构应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并建立危大工程管理台账。 四、事中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实施定期的巡视检查 2、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 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 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 3、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监理机构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 应急抢险或调查取证、工程恢复等工作。 五、事后控制 1、对于按要求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 师应参加验收。 2、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 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得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得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得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得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得安全与健康,安全优质得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得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3.加强安全教育 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得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得危害,组织干部与工人学习上级与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得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得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得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得同时,进行)坚持“五同时”5(.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要求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控制。公司与项目部分别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对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 (1)、在专项方案实施之前由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安全科管理人员,对所有参与工程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与安全教育。 (2)、公司安排专人对基坑支护得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与实际检测。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1、危大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3专项45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 6、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7、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8、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9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为规避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风险,施工企业应加强危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应规章制度,才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基坑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2、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3、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4、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 5、基坑周边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6、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7、汽车运土、装载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8、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合做好锚杆拉固工作。 9、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

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0、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 11、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模板轴线测放时应尽量避免产生误差,且测放后须组织专人进行技术复核验收,确认无误后才可进行后续支模。 2、施工时,应在建筑物的4个大角及电梯井进行标高定位,并在各层施工时采用激光垂准仪向上引测下层楼面的控制点。 3、支模时应拉水平、竖向通线,并设竖向垂直度控制线,以避免建筑物轴线位置与柱、墙实际位置产生偏移。 4、制作模板时应严格控制模板含水率,且梁、柱交接部位支撑要牢靠,并保证模板拼缝严密,没有空隙,以避免在混凝土浇筑时出现漏浆问题。 5、施工时应在拼接位置做好止浆措施,并采用泡沫双面胶,将其垫入模板之间,以保证模板拼接做到无缝、紧密、牢固。 6、浇筑混凝土时应提前浇水以保证木模板湿润,避免其在后续工程中胀开而导致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甚至孔洞、露筋等现象。 7、每层楼设足够的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部须做找平,顶部设标高标记,严格按标记施工。 8、建筑楼层标高由首层±0.000标高控制,严禁逐层向上引测,以防止累计误差,当建筑高度超过30m时,应另设标高控制线,每层标高引测点应不少

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东昌丽都北区工程 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基坑支护 管控措施 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项目实施前,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监理单位,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2、基坑开挖,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做到: (1)根据土质特性进行放坡 较浅的基坑,应根据土质的特性,进行计算后可采用放坡的措施,控制开挖坡度不得陡于规定值;对较浅的基坑,应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机其它支护等技术措施。 (2)严格控制基坑周边弃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基坑周边堆放建筑材料。 (3)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1、当施工现场的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通知现场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派救护人员应及时挖掘土体,采取措施避免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应及时联系当地政府组织社会救助力量,对被埋人员进行抢救,需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时,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各有关部门应在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经现场医疗室医生紧急处置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二、模板工程 管控措施 1、模板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8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防倾倒措施。 2、模板工程方案必须进行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 3、模板支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和拆除;特殊的模板支撑架子应由架子工操作,并持证上岗。 4、模板支架应用钢管和扣件搭设成支撑系统,严禁钢木混搭。 5、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模板的每根立柱底部均应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当模板立柱支撑在砼楼板时,应对其楼板的承载力进行验算。 6、模板支撑系统应按要求设置立柱和纵横向扫地杆,模板立柱间距不应大于1.2m;应按规定增设纵横向大横杆,步距应由计算决定,但最大步距不得超过1.5m;锁口大横杆与立杆高度不得大于0.5m。 7、高度4m以下的满堂模板支架要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高度大于4m的满堂模板支架要按照规定设置纵向及水平剪刀撑。 8、模板工程浇筑砼前,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浇注砼时,项目部应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监控,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模板支架区域内;模板拆除前,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应核查混凝土强度报告,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签字手续。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1、尽量使用人工挖掘、搬运坍塌的材料,及时抢救被掩埋伤员脱离危险区。 2、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 3、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抢救现场伤员,清理坍塌现场,并做好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铸垒建筑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制度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保障制度(一)土方开挖、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三)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1、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2、运行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3、拆除安全管理制度 (四)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安全制度 2、脚手架拆除安全制度 3、脚手架使用和管理制度 四、危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2018】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建设情况,编制本公司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监理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后报监理公司审批。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4、专项施工方案如有变化或调整,应按原程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或论证。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项目经理到作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 31号文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及各单位主体: 建设单位: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黄岩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勘察单位:核工业金华工程勘测院; 监理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腾远建设有限公司; 2、建筑设计概况: 1、工程地址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工程场地东侧为金带路,南侧为黄长放射线路,两侧为二环西路,北侧与东南泾河相连。场地地势平坦,场地现状标高约为黄海高程。 2、建筑设计概况 本工程地下室一层结构,地下一层为停车库,食堂,发电机房,排风机房,消防水池等,地上部分为门诊医技楼(5层),内外科住院楼(15层),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其中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为㎡,内外科住院楼面积㎡,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 高程设计:本工程±相对于黄海高程为,现场地自然标高为。 各单体建筑特征、结构特点、层高分述如下: 各单体建筑平面示意图如下:

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如下: 3、项目部管理人员组织名单及通信 4、本工程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升降机工程。对于存在的以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本工程存在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基坑围护与土方开挖工程、超重超高支模架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按专家论证要求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节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基础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对新进场工人和变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每周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活动,并有具体记录。班前班后应进行安全自检,并及时整改。开工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好签字手续。 (2)特殊工种工人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人员必须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岗,机械操作人员注意用电安全。 (4)向全体职工做好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的交底工作。注意对测量桩、点、以及地上物保护,严禁机械对其进行碰撞。 (5)电焊机上要有防雨盖,下有防潮垫,一、二次电线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电线使用接线柱,一次电源线采用橡胶套电缆。 (6)现场施工用电低压设备及线路严禁使用破损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乱拉。所有电闸应有门、有锁、有防漏雨盖板,有危险标志。 二、安全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一)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1)落实安全“三宝”使用,凡一切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高空作业时系安全带。一切生产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穿劳保鞋,严禁穿高根鞋或赤足操作。 (2)机电设备应专人专机负责,特殊工种需由有证人员上岗。 (3)防止高空坠物事故发生,做好预留洞口加钢筋围栏等防护工作,挂好安全标志。采用A48钢管搭设,设两道横杆,竖向钢管的间距为2m。基坑开挖完成后,设置上下基坑的便道。便道可采用钢管搭设,面铺木夹板,供材料和人员上下用。(4)基坑支护安全防护措施:维护栏杆高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包括图集)、施工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内容提要: 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审查审核制度 巡视检查验收旁站制度 会议制度 事故隐患处置制度 台账资料管理制度 其它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时间: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1提选有经验及责任心强的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建立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其安全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2组织编制包含安全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批准安全管理类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3督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执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管理要求,督促或通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4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安全管理交底。 1.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签发监理文件,督促或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 1.6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每周(或每月两次)的定期安全文明检查,组织各专项检查,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成。 1.7编写每月的安全监理月报,并书面报一份给建设单位。 1.8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现场救援工作,逐级报告事故,配合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2、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2.1负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需协调事项。 2.2负责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类监理文件,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细则。 2.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简版)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简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相关规定 1、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2、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 3、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6、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监督,并进行施工监测,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7、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闭合相关资料、验收及整改等。 二、相关规定 1、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1)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2、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1)专家;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 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 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 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 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 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 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的危害,组织干 部和工人学习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 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 (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 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样本)

下文是一个危大案例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范文,包含制度建设、脚手架安拆、土方开挖、塔吊、明火作业、用电安全等部分危大工程类型,仅供参考。各工地应按照工程实际存在的危大工程类型进行编写安全管理措施。 项目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样本)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

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张挂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

建筑工程危大工程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基本原则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公司在类似工程中的经验,对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张挂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

建设部37号令、31号文-危大工程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西安鹏润悦秀城二期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根据本工程情况特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实施,以促进本工程能顺利进行。 前期准备阶段 1、专项方案的编制要求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完成上报并审核通过,如在开工前未上报下发通知单督促方案先行,并处以1000罚款。 2、专项方案的编制内容要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相符,如不相符,且上报三次仍未能审核通过,处理500罚款。 3、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需在政府监督单位登记备案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吊篮等),在开工前未完成登记备案,下发监理通知单,责令停止使用。在未取得登记备案前不得私自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如私自使用,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的停工停止拒不执行的处以10000元罚款,并上报当地政府监督单位。 4、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各类机械、机具、设备等如需进行第三方检测的,如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或者到期未进行复检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防坠器、吊篮安全锁等)就投入使用的下发停工通知单并处以1000罚款。

专家论证 1、工程规模达到危大工程要求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未编制专项方案,处以2000元罚款。 2、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专家论证标准的,需组织专家论证。如未按照要求及时论证的下发通知单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10000万罚款。 3、组织专家论证会议时要求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各责任主体单位相应人员务必到场,并自带身份证件及所属岗位资格证件。如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处以2000元罚款,其他人员未到场处以1000元罚款,如存在冒名顶替现象,一经发现进行通报处理,并按照未到场情况翻倍处罚。 4、专家论证提出的意见应当按照要求限期修改或整改,如未按时完成修改或整改的或对提出的整改意见置之不理的处以2000元罚款。 实施阶段 1、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500元罚款。 2、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以500罚款。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处以500罚款。 4、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