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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违规结汇业务的案例

个人客户违规结汇业务的案例

个人客户违规结汇业务的案例

一、案例展现

网点柜员办理一笔个人外汇买卖结汇交易,金额为5万美元。调阅相关凭证影像发现:该笔业务附件只有结汇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年度累计结汇金额已达10万美元,结汇资金属性为“旅游”,本次结汇金额5万美元。网点核查答复: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外管系统以非居民购买境内资产(商品房下)结汇备案。该笔业务被评定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监管风险。依据《个人外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境内外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原则,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年度总额内的结、售汇业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直接办理;超过年度总额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境外个人办理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结汇,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本案中,客户单笔已超5万美元且本年度已结汇超10万美元,超额结汇未见超额结汇所需的资料证明,存在外汇监管风险。

(二)操作风险。该笔业务所附结汇通知书注明结汇属性为“旅游”,实际为购买商品房。柜员受理业务时,一是未能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结汇的真实意图;二是不了解外汇业务相关管理办法或制度,未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案例启示

(一)加强业务培训。网点应加强外汇业务培训,使柜员熟练掌握外汇业务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减少因对制度规定不了解而引发的风险事件。

(二)加强履职管理。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重要事项、重要业务、重要风险点事中风险防控,有效控制风险隐患。

网络黑客案例

网络黑客案例 【篇一:网络黑客案例】 五起黑客犯罪典型案例一、假冒客户骗取货款 事发经过 2015年3月,越南海防市某公司向中国山东文远建材有限公司订购价 值7.5万美元的货物。但是越方公司付款后,中方公司并未收到货款。后经核查发现,越方公司遭到网络诈骗,货款被汇入另外一个银行账户。2015年4月,山东文远建材公司向山东淄博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越 南公安部也提出协助请求,希望中国公安机关协助开展调查。 案件侦破 淄博公安机关立即就此开展调查。经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采取 入侵受害人电子邮箱的方式获取中越两国公司往来贸易信息后,利用 与中方公司电子邮箱地址类似的邮箱仿冒中方公司与越方联系,诱使 其将货款汇入另一个银行账户。近日,淄博公安机关转战上海、武汉、广州等地,打掉了这个以外籍人员为主,境内外人员相互勾连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外籍人员3名。 五起黑客犯罪典型案例 二、盗取网银信息转款 事发经过 2015年年初,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发现,一个由中韩两 国犯罪嫌疑人组成的团伙涉嫌针对韩国网民银行卡实施跨国网银盗窃。延边公安机关专案组历经数月缜密侦查,结合韩国警方提供的证 据材料逐渐查明,这个团伙由多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小组组成,分布在吉 林省延边州、长春市,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广州市等地,专门针对韩国 金融机构银行储户存款实施网络盗窃。 案件侦破 近日,吉林公安机关开展统一行动,在吉林、福建、广东、山东、河南 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捣毁犯罪窝点4处。 经查,这一犯罪团伙利用木马程序和网站等方式获取韩国居民银行卡 信息,然后由韩国籍犯罪嫌疑人冒充韩国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方 式诱骗用户解除银行卡保护设置,利用已获取的韩国居民网银账户信 息登录韩国受害人网银账户,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移至专门用于接收 赃款的韩国银行卡,再由位于韩国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银行atm机取出 赃款。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3篇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3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一篇一是必须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为一名党员,更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____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党员来说,放松

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华能的良好形象。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二篇———南充市原城郊信用社支某侵占资金案:支某为信用社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以高息揽储或承诺不扣利息所得税为诱饵,侵占储户资金12笔、125.45万元。所暴露的问题是: 一、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执行不力。未坚持四双制度的“双人临柜”、未坚持会计制度中的印、押、证分管、未坚持帐表凭证换人复核、会计要素不齐全,这些原因都是导致该案的主要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二、事后监督履职不到位。这告诉我们在各自职责上,必须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停于口中和手上。认真对待事后监督工作,要仔细地做好。从这方面说明一个问题,没有认真做好事后监督工作,客观上给犯罪人提供可乘之机。只有坚持制度,贯彻执行制度,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12月27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江苏省法院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情况。并发布江苏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韩彩菊等六人加入境外诈骗团伙冒充司法工作人员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蔡秉喨(又名蔡可名,由台湾另案处理)等人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市设立诈骗窝点实施电信诈骗活动。后被告人韩彩菊等六人至该诈骗窝点担任话务员,假冒相关单位客服人员、司法工作人员,通过发送诈骗语音信息诱使被害人拨打诈骗窝点电话,虚构国家工作人员查案需要查验资金、收取保证金等事实,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通过上述方式,该诈骗窝点共计骗取人民币220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本案经昆山市人民法院一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生效。 法院认为,韩彩菊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均属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韩彩菊等人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六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彩菊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秀芳等五人十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系国内人员加入境外诈骗窝点进行电信诈骗的典型案件。由于我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一些诈骗窝点转移到境外,甚至将拨打诈骗电话、网络平台、转账取现等设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案件侦破和赃款追缴带来了不少困难。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国际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对境外诈骗窝点的打击力度将持续加强。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加大对冒充司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税务工作人员等诈骗电话的警惕,遇有此类情形要理性分析,必要时及时向警方求助。 案例二:黄阳华等四人虚构领取生育补贴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至4月,被告人黄阳华组织被告人黄晓程等三人共同实施诈骗。谢阿玲、黄晓程作为“一线”,在掌握新生儿及父母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冒充卫生局工作人员,同新生儿父母电话联系,虚构领取生育补贴事由,并要求其联系“二线”黄阳华。黄阳华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指示被害人根据其语音提示通过ATM机操作,将钱款转账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其中黄阳华、谢阿玲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54327元,黄晓程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25823元,蔡评举涉案金额为人民币879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阳华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黄阳华、黄晓程、谢阿玲三人诈骗数额巨大,蔡评举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黄阳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黄晓程等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阳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晓程等三人三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针对新生儿父母虚构领取生育补贴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我国“二胎时代”的到来,在迎来生育高峰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黄阳华等人在掌握新生儿及父母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分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消防篇 案例一 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二 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某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生命,只有一次;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关注消防,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是当今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一大主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大学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据统计,高校内70,,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学生是学生公寓的主人,因此预防学生公寓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灾害,后果不堪设想。因此,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篇 案例三

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通过此卡,刘某取走了张某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商银行卡放回张某的衣柜里。 案例四 2006年3月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某高校外语学院黄某回到学生公寓8栋108寝室,发现同寝室同学张某存放笔记本电脑的柜子未锁,遂打开柜子,取出电脑,并将电脑藏入所住公寓顶楼无人居住的房间,事后伪装发案现场,并向该校保卫处报案。 案例五 2004年12月9日中午,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 案例六 2005年1月10日晚,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宋某邀集同院学生张某、葛某一起到学生公寓10栋6楼找用红外线发射器照射自己的人。当他们看见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周某手中有红外线发射器,就认定是周某所为并对周某进行了殴打。随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学生刘某、娄某、官某、叶某知道了这一情况,并与周某一起找宋某“评理”。双方在学生公寓14栋4楼的楼道间发生激烈争执,继而动手群殴。 案例七

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

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 河北省石家庄市原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造假骗官案 ·陕西省西乡县粮食局原局长王安武“带病提拔”案 ·河南省许昌市委组织部原部长王国华受贿卖官案 ·江苏省赣榆县孙承敏等6名干部行贿买官案 ·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原副主任龙国华突击调整干部和受贿卖官案 ·原国家环保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李建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贿案·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原局长王爱中突击调整干部案 ·福建福清市人民法院原院长陈孝铭突击调整干部案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委违规提拔调整干部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府原秘书长李维群在后备干部推荐考察中拉票案·湖北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韩习祥拉票案

·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华相拉票案 2010年8月23日,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坚决抵制包括买官卖官在内的选人用人腐败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选人用人腐败问题,中央已连续出台多项制度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管已进入操作细化层面。多位受访权威专家认为,中央近来对选人用人腐败连出重拳,折射出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加大对选人用人方面的规范,实质就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是中央的一贯要求 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不久前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也就是俗称的“买官卖官”,进行了部署。 近日,中央纪委、中组部又联合下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坚决抵制包括买官卖官在内的选人用人腐败现象,其言辞之严厉实属罕见。 “选人用人腐败还是当前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汪玉凯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在各种腐败现象中,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一切腐败之源。”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选人用人腐败问题,中央已连续出台多项制度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管已进入操作细化层面。多位受访权威专家认为,中央近来对选人用人腐败连出重拳,折射出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加大对选人用人方面的规范,实质就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 选人用人频触“高压线”

柜员违规办卡引发的风险事件

柜员违规办卡引发的风险事件 一、案例介绍 客户咨询:需办理一张他人银行卡,并在卡内存入**万元后,再将此款转入本人银行卡内,但本人无他人身份证原件,持复印件是否能办理?柜员即答复可以办理。客户未出示他人身份证件原件,持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即为他人代办了1张银行卡,经办柜员提示客户在《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等业务凭证上签他人姓名;随后经办柜员将客户携带的**万元现金存入他人卡内,客户在此业务凭证上签本人姓名,但柜员未录入代理人信息;最后客户要求将他人卡内**万元转入客户自己卡内,客户在此业务凭证上签代他人姓名。由此,柜员在办理客户开卡业务时违规操作,并违规办理后续业务,引发了一笔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代理办卡未录入代理人信息,未核实代理人身份,未填写代理开户核实单,申请书上所留信息均为代办人信息,且未留办卡人本人电话,经办柜员明知客户为代理人,却未按流程办理业务,不但不审核代理人证件,更未进行代理人信息的录入。客观上形成冒名办卡的事实,为今后的业务埋下了风险隐患。 (二)客户签名是明确银行与客户之间契约关系的重要依据。办理大额转款业务要求代理人签本人姓名,与事实不符,因客户签名非本人,客户本人一旦追究,极易引发后续法律、资金风险。 三、案例启示 (一)这笔风险事件深刻反映出该柜员风险意识淡漠,没有意识到随意由他人冒名办卡,易引发客户和银行之间的纠纷。以上错误如果不能够及时纠正,将留有一定的风险隐患,因代理客户虚假签名银行将负有不可推卸,后续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二)经办人员客户身份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冒名办卡成功后若引发后续案件,客户本人极易追溯我行的开户责任,被客户投诉、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以及由此引发的声誉风险也不断加大。 (三)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公民法制意识逐渐加强,且由于近年经济社会的发展,银行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作为一个公众服务机构,我们每天都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柜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在处理业务的任何环节均要做到对客户身份的识别。

化工企业人地不安全系统行为造成地事故案例

实用标准文档 山东三和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山东三和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部 二○一四年十一月

案例目录 1、设备、仪表工不熟悉系统擅拆阀门造成安全事故 (3) 2、夜间在反应釜旁睡觉造成安全事故 (4) 3、操作非自己分管的设备造成安全事故 (6) 4、交接班不认真,误将催化剂重复投料造成安全事故 (7) 5、向计量罐进料过程中操作工干其他工作,高位槽溢料引发火灾事故 (9) 6、受限空间作业未彻底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造成安全事故 (11) 7、登高作业未办理登高作业票证并不系安全带造成安全事故 (12) 8、高处向下抛掷物品,车间内未带好安全帽造成的安全事故 (13) 9、升降机违规载人造成的安全事故 (14) 10、缺乏责任心睡岗造成的安全事故 (15) 11、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造成的安全事故 (16) 12、维修工粗细大意,对工艺及其维修过程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17) 13、系统开车时,操作工开启阀门的误操作,导致系统爆炸的事故 (19) 15、操作工操作时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而发生的人员受伤事故 (22) 16、员工站在围堰边上,麻痹大意发生的落水事故 (24) 17、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因违反安全制度厂区内抽烟火灾事故 (26) 18、物料腐蚀引起的火灾 (27)

1、设备、仪表工不熟悉系统擅拆阀门造成安全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11月12日,山东省淄博市某化工厂一脱砷反应器操作人员工作时,发现仪表阀门无法调整反应器压力,便通知仪表工人到现场检修。 仪表维修工贾某到现场后,没有询问工艺技术人员管道压力以及内部物料性质,直接开排污阀检查,见无介质流出,怀疑是阀门堵塞,导致仪表失灵。于是贾某关闭了两侧导淋阀门,登上罐顶试图打开阀门法兰检查处理堵塞故障。 法兰刚一打开便喷出大量氢气发生爆燃,来不及做准备的贾某被这突发状况惊吓倒,从罐顶坠落摔成重伤。 点评:这是一起违章操作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仪表维修人员贾某在没有与技术人员沟通分析和确认故障的情况下,在不熟悉工艺流程、没有通知技术总工或车间主任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经验,贸然擅自打开带压阀门法兰,导致管内氢气外泄,遇热发生爆燃,导致事故发生;另外,在登高作业中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也是导致本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我们公司的设备或仪表维护人员,在维修设备、仪表过程中,对于自己不懂的工艺管道、设备、仪表一定要报告自己的主任或请教生产王经理,不能凭“自己的感觉、以往的经验”贸然行事,在打开法兰或设备、容器盖的之前,必须确认管道内物料是什么、有没有压力,自己不能确定的通知安全部进行确认,不能像案例中的贾某那样贸然打开法兰,导致物料喷溅给自己造成伤害; 另外,在高度大于2米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并按照“高挂低用”规范悬挂。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强为实施诈骗活动,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某楼层,并通过中介注册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强将招聘来的数十名公司员工分配至公司下属名爵、德联、创达三个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后勤等事务。三个部门又各下设客服部、业务组和操盘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经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会上涨”等虚假手机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后交给业务组。业务组负责电话回访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票交易”、“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又称证券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交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负责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间,周文强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诈骗344名被害人,骗得钱款共计3 763 40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文强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务”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强以实施诈骗犯罪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员,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陆马强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虚构推荐所谓的“优质股票”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参与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有不法分子即抓住部分股民急于通过炒股“致富”的心理,通过“推荐优质股票”实施诈骗行为。被告人周文强组织诈骗犯罪团伙,先通过向股民群发股票上涨的虚假短信,后通过电话与股民联系,谎称公司掌握股票交易的“内幕信息”,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分析股票行情、操纵股票交易,保证所推荐的股票上涨,保证客户获益等,骗取客户交纳“会员费”、“提成费”。一旦有受损失的客户投诉、质疑,还有专人负责安抚情绪,避免客户报案。以周文强为主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被害人数众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希望广大股民在炒股过程中,不要轻信所谓的“内幕消息”,不要盲目依赖所谓的“股票咨询服务”等,应当充分认识股票投资客观上所具有的风险性,谨慎作出投资理财的决定。 案例2 河北省兴隆县谢怀丰、谢怀骋等人推销假冒保健产品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系堂兄弟,二人商议在河北省兴隆县推销假冒保健产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间,谢怀丰、谢怀骋利用从网络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个话务员,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保健产品”。如话务员联系的受话对象确定购买某个产品后,则由负责核单的人进行核实、确认,再采取货到付款方式,通过邮政速递有限公司寄出货物,回收货款。谢怀丰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共销售 3 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余省份,涉案金额共计1 886 689.84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一审,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篇一: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

柜员违反规定造成自办业务的案例

柜员违背上岗规定造成自办业务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经查看录像显示:网点柜员由于违反营业场所“禁身上岗规定”制度规定,将本人银行卡置放在办公桌上。在办理客户存款业务时,柜员误将本人的卡误当作客户的卡,进行了刷卡交易(客户同为银行卡),形成一笔“经办自办”业务。自办业务发生后,柜员没有按规定:立即反交易处理,进行纠错整改,而是采取在ATM自动取款机上支取款项,补平客户资金。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经办柜员在办理业务时,没有按照营业场所工作要求“禁身上岗规定”制度规定,导致“经办自办”业务。说明柜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工作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麻痹大意,操作上随意性大; (二)经办柜员在办理该笔业务时,风险防笵意识较淡薄,不了解业务流程。自办业务发生后,未按规定应先反交易后,再按正确流程办理业务,掩盖了业务事实真相。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操作是一种更大的风险,这样做既增加柜员和网点潜在的风险隐患,同时,对银行声誉造成损害; (三)网点现场管理人员对柜员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合规性关注不够,使柜员的不良操作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事中控制不严,是引发该笔高风险事件的又一个重要原因。该笔业务由于现场管理人员对部分重要业务风险点掌控不到位,跟踪监控不到位,未能及时有效规避高风险事件发生。 (四)员工采取了主观行为进行遮掩,形成风险事件是“操作因素”,性质较严重。对网点、柜员的风险度、风险暴露水平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三、案例启示 (一)柜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的自觉性,强化制度和操作流程的落实。切实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正确、清醒、敏感地认识到因工作疏忽、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形成的风险事件及有可能带来的严重风险隐患。重视操作细节,规范操作行为,从思想上杜绝麻痹大意、马虎应付的工作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风险事件的发生,应认真对待每一笔业务,严格按操作流程办理业务,规范业务操作行为,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风险防控意识,保障网点业务运行安全; (二)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履职管理,充分发挥其现场审核把关的工作职责。必须加大事中控制力度,严格把关。对业务操作出现的错误,应及时给予纠正。要引导员工正确对待量化考核,真正起到事中控制风险的一道屏障,做好风险把控工作。作

大数据时代下的现状之青少年网络犯罪

大数据时代下的现状之xx网络犯罪 xxxx中学xxxxxx 因特网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先进工具,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娱乐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成为吸纳、交换、传递、品味信息和分享文明进步的大平台。目前,因特网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又是一把无比锋利的双刃剑,它既有助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关注世界前沿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冶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网络给xx带来的犯罪隐患现状。 网络以惊人的速度飞速发展,据2009年CNNIC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有1.67亿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网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戏成瘾。 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高达61.6%。这一系列的数据,既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 当前,网吧已由信息服务场所发展成为公众娱乐场所,上网人员逐渐呈现出多层次、流动快的特点。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健康上网的青少年数量庞大,这些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问题,给孩子带来的伤害的同时,1 也给社会、学校和家庭带来了很多不安宁因素,这些问题的解决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非常多,以下列举了一些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青少年网络犯罪之多,危害之重。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16.95万元购买广汽传祺2.0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21.38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1.37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6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5.38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340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账户冻结操作失误引发的风险事件

账户冻结操作失误引发的风险事件 一、案例经过 某法院2名工作人员来网点要求冻结本地个人结算帐户*某人民币*万元。柜员在法院经办人员提供了相关法律文书后,受理了该业务,并按照业务操作指引对个人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业务处理的规定,使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交易,选择“个人帐户冻结”功能进行处理。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特殊业务凭证和通用机打凭证,打印帐务处理凭证及“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情况确认书”。但柜员在实际操作中未正确选择个人帐户冻结,而是选择了冻结交易登记。当时帐户余额为1万余元,直到月底法院来进行扣划,才发现该帐户仍在正常进出,且当时该帐户余额仅有2千多元。为避免纠纷,经与法院协商同意,网点每日查询该帐户余额,如发现帐户有相当余额,及时通知法院,进行相关处理。于是触动了“柜员一定时期内屡次查询同一账户”的风险模型系统,引发风险事件一起,直到账户余额已达到5万余元,法院预进入扣划调解阶段,认为已达到较满意的结果。 二、案例分析 针对上述风险事件,上级行要求网点开展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摸清风险隐患,有效提高柜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杜绝此类风险事件再次发生。经核查分析,上述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一)柜员对版本升级过的查询冻结扣划等复杂业务不够熟悉,操作时理解错误,本应选择“冻结账户”,实际却选择了“冻结登记”。 (二)远程授权未能及时发现操作有误。 (三)柜员在打印“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情况确认书”后必须进行审核确认,值班经理审核确认环节也未发现冻结金额有误。 (四)给法院执行人员双人签字确认时也未核对出来,只是给法院出具的手工回执是填写正确的。 三、案例启示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存款是一项高风险业务,稍有不慎就会因协助执行不当引发纠纷,影响银行声誉或导致资金损失。针对此类风险事件的发生,网点利用“三会”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对产生该类风险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结合具体案例论述网络犯罪及其种类与特征

结合具体案例论述网络犯罪及其种类与特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在现如今网络传播环境的大背景下,数字化信息革命和网络化的浪潮迅猛而强烈地冲击着人们传统的工作、生活和思维方式。信息网络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因其自身极大的开放性导致信息网络在安全方面出现诸多漏洞, 从而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一系列犯罪活动,形成网络犯罪。本文将通过具体的案例来探析网络犯罪的种类与特征。 一、网络犯罪的涵义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主体人以计算机及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故意实施的危害网络安全,侵害网络资源,危害他人或社会的、触犯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网络成为犯罪行为的载体和工具,而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不仅仅局限于计算机网络,有可能从网上到网下,从虚拟到现实,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我国自1986年发现首例计算机犯罪以来,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二、网络犯罪的类型 (一)针对网络的犯罪的表现形式有: 1、网络窃密 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选目标。犯罪形式表现为通过用以支付的电子货币、账单、银行账目结算单、清单等来达到窃取公私财产的目的。例如:2011年4月26日,索尼在“游戏站”博客发布通告,称黑客侵入旗下“游戏站”和云音乐服务网络,窃取大量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子邮箱、出生日期、登录名、登录密码、登录记录、密码安全问题等,受影响用户大约7800万。这次黑客入侵严重地危害了用户的网络信息安全,造成了大量的用户信息的流失,以及给受众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 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制造的干扰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手段。网络病毒的迅速繁衍,对网络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威胁,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例如:2011年4月,荆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根据金山网络公司提供的线索得知,国内80%的病毒传播通道被“HYC”等十大病毒集团操纵。“HYC”病毒集团使用一种具有篡改浏览器主页功能的破坏性软件投放在一些知名下载站点,诱导用户下载,网民“中招”后,该软件会篡改并锁定浏览器主页,强制将用户访问页面导向病毒集团的客户商网站。该涉案集团利用网络进行传播网络病毒,为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代办业务引发违规的案例

代办业务引发违规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网点对外营业前,一柜员将客户委托其现金代缴电费存折(内夹有若干现金),从柜员抽屉中取出,将客户提供的现金随手放入柜员口袋。通过大堂保安在自助终端上以无卡转账方式,将客户委托代缴金额从柜员个人账户转入客户存折帐户,大堂保安转帐后,柜员自办刷卡、打印转账信息业务。 二、案例分析 这起看似简单的代客户代办业务,其实质涉嫌违规操作风险: (一)涉嫌代客户保管存折和现金风险。柜员从抽屉中取出客户存折和现金,说明不是当天客户前来网点委托,而是存折早已放在柜员处,涉嫌违反禁止性规定“严禁违规代客户保管身份证件、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印章、证书、贵金属等重要资料和贵重物品”之规定,违规代客办理业务。 (二)涉嫌“用本人卡代客过渡缴费”的自办业务行为风险。柜员代办客户缴费没有按正常流程办理,而是将客户缴费现金放入自己的口袋,归为自己,再通过自助终端上以无卡转帐方式给客户。从收支情况看,柜员将客户代办缴费金额分文不少转入客户帐户。其性质涉嫌“用本人卡代客过渡缴费”的违规自办业务行为。 (三)涉嫌违规查询客户信息风险。柜员工作期间在没有客户的情况下私自将自带的客户存折通过刷卡、存折打印、查看信息。该操作行为涉嫌“严禁违规查询、下载、复印、保存、变更、删除我行系统信息和客户信息”的规定。 三、案例启示 这起违规案例虽属个案,但充分暴露了银行个别员工内控意识谈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防控的必要性理解不深,制度学习不够到位。 通过这个案例: 一是要告戒员工,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经营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合规操作,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二是从严禁执行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员工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内控文化建设加强员工传导和教育,提高员工思想认识,规范员工行为。 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堵塞违规操作渠道,防范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以信任代替管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抵制能力。

账户冻结操作失误引发的案例

账户冻结操作失误引发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法院二名工作人员来网点要求冻结个人结算帐户存款。柜员在法院经办人员提供了相关法律文书后,受理了该业务,并按照业务操作指引对个人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业务处理的规定,使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交易,选择“个人帐户冻结”功能进行处理。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特殊业务凭证和通用机打凭证,打印帐务处理凭证及“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情况确认书”。但柜员在实际操作中未正确选择个人帐户冻结,而是选择了冻结交易登记。当时帐户余额为1万余元,直到月底法院来进行扣划,才发现该帐户仍在正常进出,且当时该帐户余额仅有2千多元。为避免纠纷,经与法院协商同意,网点每日查询该帐户余额,如发现帐户有相当余额,及时通知法院,进行相关处理。于是触动了“柜员一定时期内屡次查询同一账户”的风险模型系统,引发风险事件一起,直到账户余额已达到一定金额后,法院预进入扣划调解阶段,认为已达到较满意的结果。 二、案例分析 针对上述风险事件,上级行要求网点开展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摸清风险隐患,有效提高柜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杜绝此类风险事件再次发生。经核查分析,上述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一)柜员对版本升级过的查询冻结扣划等复杂业务不够熟悉,操作时理解错误,本应选择“冻结账户”,实际却选择了“冻结登记”。 (二)远程授权未能及时发现操作有误。 (三)柜员在打印“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情况确认书”后必须进行审核确认,值班经理审核确认环节也未发现冻结金额有误。 (四)给法院执行人员双人签字确认时也未核对出来,只是给法院出具的手工回执是填写正确的。 三、案例启示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存款是一项高风险业务,稍有不慎就会因协助执行不当引发纠纷,影响银行声誉或导致资金损失。针对此类风险事件的发生,网点利用“班会”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对产生该类风险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网络犯罪案例

“网偷”也负法律责任“黑客”偷11万判10年 2009年04月09日星期四上午 09:49 丽水的女网民潜丽娜在淘宝网上盗窃文成县金某的游戏充值卡11万余元,贱卖后非法获利6万余元供自己挥霍.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这名女黑客很快就落入法网,前天被文成县人民法院一审 判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8年2月20日晚9时许,潜丽娜在丽水市莲都区灯塔小区其家中,通过密码找回的功能,破解了金某在淘宝网上的用户名“llm78”的密码,并修改了该用户名的密码.次日凌晨,潜丽娜在丽水市阳光地带网吧及其家中,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llm78”的用户名,窃取了金某所有的1457张 “ 征途”游戏充值卡和70张盛大游戏充值卡,并在网上以5至6折的价格出售,非法获利6万余元人民币. 第二天早上,金某发现自己的用户名llm78已不能登录,经与淘宝的管理员联系后终于登录上去,但发现里面的游戏卡都已被使用.淘宝管理员为他提供了一些账号登录的信息,金某随后到文成县公安局报案.网监大队的民警通过淘宝网交易的上网IP地址,发现交易在丽水进行,迅速锁定了这名女黑客,并前往丽水将潜某抓捕归案. 经文成县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金某被盗游戏充值卡的价值人民币11.7万元.案发后,潜某家属赔偿了经济损失计人民币6万元.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潜某提起了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破解密码的方式,盗取他人能实现财产价值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 构盗窃罪.鉴于家属对经济损失作了部分赔偿,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潜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潜某退赔违法所得给金某. 黑客和病毒制造者已逐渐形成庞大、完整的集团和产业链,从病毒程序开发、传播病毒到销售病毒,形成了分工明确的整条操作流程,年利润预计高达数亿元。 病毒窃贼半年新增11万 瑞星昨天发布的《互联网安全报告》披露,上半年共截获13.37万个新病毒,比去年同期增加11.9%,其中明显针对国内用户或明显带有“中国制造”特征的病毒,占据病毒总数的37%左右。全国共有3500多万台电脑曾经被病毒感染,占到上网电脑数量的一半以上。 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些新病毒中,木马病毒、后门病毒超过11万个,占新增病毒总数80%以上。这两类病毒都以获取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侵入用户电脑,窃取账号、密码、电脑控制权等信息。其中,通过MP3或U盘进行传播的“帕虫”病毒危害最为广泛,成为今年上半年的新“毒王”。 黑客产业分工明确 通过分工明确的产业化操作,中国每天有数百甚至上千种病毒被制造出来,其中大部分是木马和后门病毒,占到全球该类病毒的三分之一左右。从QQ密码、网游密码到银行账号、信用卡账号等,任何可以直接或间接转换成金钱的东西,都成为黑客窃取的对象。这个产业链每年的整体利润预计高达数亿元。瑞星《安全报告》披露,由于互联网上的病毒地下交易市场初步形成,获取利益的渠道更为广泛,病毒模块、僵尸网络、被攻陷的服务器管理权等都被用来出售。很多国内黑客开始利用拍卖网站、聊天室、地下社区等渠道,寻找买主和合作伙伴,取得现金收入,整个行业进入“良性循环”,一大批人才、技术和资金进入这个黑色行业。 黑客产业的典型模式 黑客产业主要有两种典型模式。 模式一:黑客侵入个人、企业电脑——窃取机密资料——在互联网上出售——获取金钱。模式二:黑客侵入大型网站,在网站上植入病毒——用户浏览后中毒,网游账号和装备被窃取——黑客把账号装备拿到网上出售——获取金钱。 黑客和病毒制造者大量采用“模块化编写”方法来批量制造新病毒。黑客把传统上功能齐全的病毒,拆分为不同的功能模块,每个模块都成为单独的病毒。

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精品范文】

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作为纪检人,平时会对一些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通过对这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使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他们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通过这些案例的学习,我们在灵魂深处受到强烈的震感,试想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反腐斗争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老虎”相继“落马”,中央纪委先后多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问题发出通报,形成强大的威慑。但还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忌惮。作为党的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却变作戏法图享受,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是典型的“四风”问题。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通过案例学习,从中受到深刻的教育。对于我们基层工作者来说,要始终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合规意识。点滴小事往往是最能够反映对相关制度党规党纪的理解程度。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活动;工作上要以合规、合法为基础;生活上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2.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工作要求与

规范行为、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要时刻以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行为规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不良风气,免受各种诱惑,严格要求自己。 3.严格遵纪守法,提高自我能力。对规章制度理解不够全面,忽视了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日久会产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导致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甚至是违法的案件发生。不学习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职人员。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总之,这些案例时刻警示我们,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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