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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推行“柔性行政执法”

上海将推行“柔性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全文【最新版】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全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两个《规定(试行)》均由总则、职位设置、职务与级别、职务任免与升降、管理与监督、附则六章共三十二条构成,均自7月8日起施行。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中办国办印发《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

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第三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注重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

一个行政执法类公务员8年工作经验体会

公务员8年工作经验体会 做官的目的是什么?是利益,要不知疲倦地为身边人谋求各种不同的利益。“三个代表”中也谈到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将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事。大到一个党,一个国,小到一个家,一个人,都谈到了利益问题。利益是什么?突然一提总觉得太空,太虚,太宏观,太虚无缥缈。我们社会上实实在在的体会就是老有所医,老有所养,居者有其屋,安居乐业,活得有尊严,春天里,阳光下,公正,公开,公平地生活。下面谈谈我们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利益问题,你的领导提拔你,是因为他希望你帮他分忧解难,你自己就要当好参谋和助手,然后同他一起共谋发展为部门或产业谋求最大利益。你的下属服从你,是因为你能给他在上一级领导层面上谋求到职位或是政治待遇上的提高,如果没有办法了,就退而求其次,福利待遇上的增加,如果福利待遇也解决不了的话,那就只有谈感情留人了,感情这东西宏观得很,玄龙门阵,像人格魅力一样的词,在一起共事无整人害人的行为,相互帮助,心情愉快,时间久了,就有人格魅力了,就有感情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我曾经工作过的一个乡镇留有“当红军分好田”的碑文。“当红军分好田”,你看看共产党多会宣传啊,政策攻心,政治洗脑,不用一枪一炮,就把群众鼓励和引导起来闹革命了。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共产党抓住了群众的最大利益问题,解决了生存,生活,生产的问题,从此农民对生活就有了希望,希望这东西,好温暖啊!旧社会,农民缺什么,缺田地,跟共产党,共产党就能给你补上,这就让你死心踏地的跟党走,让你在心底把党

来比母亲,母亲给了你的身,共产党却能让你翻身,翻身干什么,当主人啊,多大利益啊。镜头转化过来,我们在工作中也要善于使用这样的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理解,明白,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真心实意为他们服务。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这样的工作也许在短时间没有绩效,但是时间长了,就有了口碑。共产党讲什么,讲口碑,金碑银碑不如群众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褒奖,就有了群众的基础。当你离开他们调动到新的岗位的时候,他们会惋惜,会遗憾,多年后,还能想起你为他们做的大事(也许在你自己的眼中是小事,是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但群众却不这样认为),你会感觉到人生的广度,宽度增加了,心里更加踏实了,会心一笑,说到应该的,应该的。那个时候,你就是最可爱的人了。哈哈哈,说多了,说多了。接着下面的继续,你的周围的同僚朋友关照你,是因为同朝为官,需要相互照应。你自己可以不要利益,但别人的你必须给,那是必须的。如何谋求利益,就是记住他人的恩惠,记得自己感恩、回报。一个人首先要会做人,然后是处事,最后是为官。做人,就是处关系,待人真诚,为人热情,相互帮助,别伤他人面子,别让他人难堪是基础,要懂得城府,忍让,等待,保密是关键,要把自己作为一个点编织到上下左右的网中,成为这个网的一部分是目标。做事就是处理实际工作,要做到专心,专注,专业,负责,这是立足社会的基本素质之一,多年的学习其实是要大家掌握学习的目标,学习的态度,学习的方法,主动学习的本事,具体学习的内容也许在生活中一点也用不上。要学以致用,结合实际,产生生产力,正所谓处处留心皆学问,人情练达

上海市行政执法证考试题库单选题(301-400)

301、某县村民胡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致使多位村民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受害人向该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后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对此,县工商局应当() A 对胡某进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B 自行侦察,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C 立即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 刑事责任 D 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C 302、李某对某市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一审应属()管辖。 A 该海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C 该市高级人民法院 D 该市专门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303、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当事人的姓名或单位的名称应当书写完整 B 适用法律法规的名称应当写全称 C 罚款的数额及履行期限应当使用中 文大写数字 D 可以加盖行政机关或者承办机构的印章 正确答案D 304、某音像店被人举报曾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县工商局经查实,该店是在两年前曾代人销售过盗版音像制品200盘,获利1000元。对此行为,县工商局应当() A 给予行政处罚 B 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C 从轻处罚 D 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B 30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 行为发生地 B 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 C 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 D 原告户籍所在地 正确答案B 306、法律文书的制作中,如果对财物的数量记录不清,可能会造成()不清。 A 认定事实 B 事实理由 C 处理理由 D 适用依据 正确答案A 307、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

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的区别

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的区别 具体的岗位区别: 这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所作的一种分类。《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据此可将我国的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 所谓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具有纯技术性的特点,他们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并不直接参与管理,不具备决策权和执法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替代性低,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是此类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根据,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具有技术权威性,不受机关领导的干预,也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 所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不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也不具备裁定权。 所谓其他类公务员 是指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外单独设立的特殊

2017年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录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7年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录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1.【答案】C。解析:由“开玩笑”和“十分尴尬”可知,考官的话带有很大的戏谑成分,由此排除表赞赏的“拍手叫好”和“一片喝彩”。再看第二空,这里应表示惊奇、佩服之意,“惊愕失色”侧重于形容因惊恐而改变神色,明显与句意不符,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答案】A。解析:先看第二空,“观点”不会存在误会或误差,排除B、C两项。再由“可以修正……也可以对……解释或观察”可知,句意强调的是战争文化研究比运用单一学科解释更“合理”,而不是“客观”。因此本题答案为A。 3.【答案】A。解析:首先看第一空,比较四个词语,都含有认识事物的意思,但“观察”仅仅是认识具体事物的表象,范围较窄,用在此处不合适,排除C。“体会”一般用于对某种境界或事物的感受,“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不是一种感受,排除B。再看第二空,“于事无补”意为对事情毫无补益;“一事无成”指什么事情都做不成,形容毫无成就。句中说的是未能事前控制,等到造成重大损失后再花大力气去补救已经没有用了,“于事无补”符合句意,而“一事无成”明显与此意不符,排除D。 4.【答案】A。解析:“规划”是指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或者计划安排;“规范”是指对于某一工程作业或者行为进行定性的信息规定。根据句意可知,句中“加快完善立法”是对网络管理进行规范的措施,故第二空应用“规范”,排除B、D两项。“说明”意为解释清楚、讲明,是本质问题;“表明”意为标示清楚,是现象问题。结合句意,主语为“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是现象问题,用“表明”较为合适,正确答案为A。

上海市行政执法证考试题库单选题

上海市行政执法证考试题库单选题 --------------------------------------------------------------------------作者: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301、某县村民胡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致使多位村民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受害人向该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后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对此,县工商局应当() A 对胡某进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B 自行侦察,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C 立即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刑 事责任 D 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C 302、李某对某市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一审应属()管辖。 A 该海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C 该市高级人民法院 D 该市专门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303、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当事人的姓名或单位的名称应当书写完整 B 适用法律法规的名称应当写全称 C 罚款的数额及履行期限应当使用中文 大写数字 D 可以加盖行政机关或者承办机构的印章 正确答案D 304、某音像店被人举报曾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县工商局经查实,该店是在两年前曾代人销售过盗版音像制品200盘,获利1000元。对此行为,县工商局应当() A 给予行政处罚 B 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C 从轻处罚 D 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B 30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 行为发生地 B 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 C 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 D 原告户籍所在地 正确答案B 306、法律文书的制作中,如果对财物的数量记录不清,可能会造成()不清。 A 认定事实 B 事实理由 C 处理理由 D 适用依据 正确答案A 307、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追溯时效的规定 B 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 原则 C 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 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2018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指导(范晋豪)

2018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指导 上海华图分校范晋豪 《申论(行政执法类)》主要测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把握事实所蕴含的趋势、矛盾和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趋势或矛盾进行归纳分析,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申论(行政执法类)》历年经典题型介绍 一、阅读概括 “概括”:把事物的共同特点归结在一起加以简明地叙述,扼要重述,使文章更简明,让人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知道了文章的主要内容。 概括题分为两大类:单一式概括和综合式概括 备考建议:历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中,第一题基本上都是综合式概括,分值为25分,主要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和心理素质。综合概括题目难度较大,考生在备考时需要有针对性的重点训练。

二、综合分析 “分析”:把一件事情、一种现象、一个概念分成较简单的组成部分,找出这些部分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分析的意义在于细致地寻找能够解决问题的主线,并以此解决问题。 分析题分为四大类: 1. 分析原因或影响 2. 分析观点或现象 3. 分析词句 4. 分析关系 备考建议:历年考题中,分析题会出现第二题,题目难度不大,但对应材料字数多且较复杂,主要测查考生的耐心和梳理材料能力。因此建议考生在备考期间,加强对文字材料的理解,并掌握基本的分析方法。 三、提出对策 对策: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1. 提出对策 2. 问题反推对策 3. 对策有效性分析 备考建议:对策题单独出现频率较低,往往与概括题、分析题结合,要求考生在同一道题目中作答,主要测查考生能够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生活经验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考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行政执法条例是一座城市最重要的一部条例,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前款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的行为。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管辖权划分) 下列情形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由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一)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 (二)涉及市级管辖河道的; (三)涉及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 (四)全市范围内需要集中整治的;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市级行政机关负责查处的。

下列情形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由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一)对本区、县有重大影响的; (二)涉及区、县级管辖河道的; (三)发生在街道辖区内的; (四)本区、县范围内需要集中整治的;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街道辖区内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在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本辖区内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客运服务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市级管辖河道、区县级管辖河道、乡镇级管辖河道的目录由市城管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执法权限)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照《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执法范围,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除前款规定的执法范围外,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 (一)依据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原水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建造 建筑物、构筑物;在海塘保护范围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作业单位和个人在道路或者 公共场所无组织排放粉尘或者废气;经营性的炉灶排放明显可见黑烟;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 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且未取得相关证照;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 域内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据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建、 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以及 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依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 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完整版

上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 识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2010年06月04日 16时26分 286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机关事务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城管执[2010]20号 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执法总队、市水管处: 现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城管服装管理,维护城管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2010式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以下简称城管制服及标志)的管理,保障和维护城管制服及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管制式服装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标识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戴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肩章、领花、胸牌号、胸徽、臂章、领带夹等。 第三条城管制服及标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每名执法人员城管制服及标志配发标准: (一)城管制式服装: 1、冬装:冬季常服套装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内衬衣4件; 2、春秋装:春秋常服套装2套、作训服2件、作训帽2顶; 3、夏装:夏季长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夹克衬衣3件、夏裤4条; 4、帽子:夏季帽子2顶;春秋冬季帽子2顶、 5、鞋:皮凉鞋1双、单皮鞋2双、棉皮鞋1双。 6、其他:领带2条、腰带2条、头盔1个、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标志标识: 帽徽2个、硬肩章2套、软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领花2对、金属胸牌号2个、丝织胸牌号4个、金属胸徽2个、丝织胸徽4个、臂章2个、领带夹2个。 第五条城管制服及标志换发周期为: (一)夏装每三年换发一次,春秋装、冬装每四年换发一次; (二)鞋子每两年换发一次,帽子每三年换发一次; (三)领带、腰带每两年换发一次; (四)标志标识每四年换发一次; 第六条城管制服及标志的配发对象为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在职的执法人员,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执法总队、市水管处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发,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配置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预先向市城管执法局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城管制服及标志为城管执法人员统一制式服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冒或穿着。一旦发现其违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有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意见》(深府〔2012〕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中,主要履行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检查等执法职责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按照公开、公正、规范、效能的原则,坚持激励保障与监督约束并重,实行分类管理。 第四条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 部门)负责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位界定以及综合管理。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职位设置与职务序列 第五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不同执法领域、工作内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若干职组,各职组可按照不同职位特点和人员素质要求,进一步划分为若干职系。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组、职系、职位的设置、调整和取消。

第六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在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所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实际,编制职位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职位名称; (二)职位的职责要求、能力素质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 (三)通过招聘方式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四)通过逐级晋升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五)本职组、职系以外的公务员转任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六)其他需要在职位说明书中明确的内容。 职位说明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其内容应当由所在主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一般称为执法员,根据任职条件、年功和工作业绩要求,划分为7个职级,由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二级执法员、三级执法员、四级执法员、五级执法员、六级执法员、七级执法员。 根据职位特点和管理需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行政执法类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也可对职级设置、职务名称进行调整。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职级间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 第八条一、二级执法员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职数由所在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其中,一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

最新-2019国考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申论真题及解析 精品

2019国考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申论真题及解析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给定资料1.海洋是人类家园的组成部分,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而富贵的资源。 海洋资源包括旅游、可再生能源、油气、渔业、港口和海水六大类。 我国海域内,有海洋生物两万多种,其中,海洋鱼类3000多种。 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 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数量的增长,全球海洋污染愈益严重。 海洋污染的治理难度非常大,特别是像渤海这样的内海。 海水封闭性强,自身交换能力差,一旦污染,它的自我更新周期至少需要15年。 渤海素有我国鱼仓、盐仓和海洋公园的美誉,但近30年来污染加剧,情况堪优。 调查显示,1983年渤海鱼类有63种,2019年只有30种,带鱼、鳓鱼、真鲷、银鲳等几乎绝迹。 2000年至2019年,渤海发展赤潮灾害87次,累计赤潮面积205万平方公里。 2019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海洋局、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和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四省市联合制定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碧海计划》,旨在促时渤海近岸域海洋环境质量的改善,努力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碧海计划》总投资500多亿元,实现项目427个,主要包括城市污水处理、海上污染应急、海岸生态建设、船舶污染治理等内容。 实施区域包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辖区内的13个沿海城市和渤海海域,以每五年为一个阶段实施。 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拟分阶段推进,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 2019年至2019年要实现的近期目标是渤海海域环境污染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 科学调查与监测结果证明,陆源污染对渤海威胁最大,入海河流流域周边的

上海市行政执法证考试题库单选题(1-100)

二、单选题(各题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选择您认为正确的选项) 1、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实施。 A 方式 B 步骤 C 顺序 D 期限 正确答案ABCD 2、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做出的决定形式不包括:() A 撤销该行政行为 B 变更该行政行为 C 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D 限期履行决定 正确答案D 3、关于听证制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完整记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内容 B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C 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D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开始后不得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另行补充证据正确答案D 4、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方式不包括:() A 直接送达 B 留置送达 C 转交送达 D 公告送达 正确答案C 5、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暂扣一违法工厂生产原料后,其所采取的处理措施中错误的是:() A 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B 及时移交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C 当事人接受处理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将暂扣的物品充缴国库 D 一执法人员发现暂扣原料涉及违禁物品,及时报告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 正确答案C 6、江城市爱民食品厂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产品被卫生局处以相应行政处罚,在以下哪种情形下,其无权要求举行听证:() A 责令停产停业 B 吊销营业执照 C 20万元罚款 D 警告 正确答案D

7、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B 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 C 不得伪造、隐匿证据 D 紧急情况下可由行政执法人员指派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正确答案D 8、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下列哪项无权规定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 A 法律 B 法规 C 规章 D 其他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D 9、关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问责对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 B 行政执法人员因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 C 行政执法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行政执法单位 D 行政执法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 正确答案C 10、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资金的专业监督机构是:() A 上级行政机关 B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C 审计机关 D 同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11、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制度不包括:() A 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B 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制度 C 处罚听证制度 D 行政复议制度 正确答案C 1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 A 当场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B 当场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当事人事后来行政机关领取 C 当场 口头告知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事后来行政机关领取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A

2020年公务员申论范文宝典:区别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

2020年公务员申论范文宝典:区别综合管理类和行政 执法类 公务员考试中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的文章 写作区别能够从以下三方面实行把握: 第一、《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关于 综合管理类职位的申论考试要求——“提出和解决问题水平——要求 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 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它所对应考察的正是策论文章:所谓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 或权衡,即指出该问题存有的不足及其该问题的正面宏观意义等,需 要高度重视、加以解决,然后提出对策方案。作为综合管理类的考生,其策论文章,一般需要通过材料中的具体问题,把握一个宏观深入的 角度切入,如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需要从产 业结构升级和粮食生产两个具体问题之上把握一个更宏观的视野,即 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问题,强调文章中社会问题切入的宏观性、全局性,文章中的对策既要充分利用材料,从而确保针对性、具体性,又 不能单纯拘泥于材料,需要对材料加以提炼、升华和拓展,体现出一 定的全局高度和思想深度,正如考试大纲中所说,借助自身的实践经 验或生活体验,提出方案措施,这种实践经验和生活体验,能够理解 为郑老师在课堂上分析总结出的中国社会转型和经济改革的六大理论 角度。 第二、《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 执法类职位的申论考试要求——“解决问题水平——要求使用自身已 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准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 施或办法。” 行政执法类职位的申论依然需要考察策论文章,它和概述题一起 构成了2+X结构中申论的两大稳定主干题型和命题规律所在,只不过

2017上海城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面试备考-上海事业单位面试题-自我认知题22问

2017上海城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面试备考-上海事业单位面试题-自我认知题22 问 2017年上海事业单位面试技巧-自我认知面试题,上海华图分享事业单位面考试试备考资料,上海城管面试备考参考 由于上海事业单位面试今年命题比较常规,华图收集的上海事业单位历年真题,特别是课题练习的演练题本,有很多题是重复考,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一一罗列。 一、自我认知 1.自我介绍 2.报考岗位的优势劣势 3.录取规划(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职业理想是什么) 4.谈谈对报考岗位的认识 5.为什么报考报考动机 6.谈谈对你影响最深的一个人 7.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理解。 2.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依法行政”的理解。 3.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三严三实”的理解。 4.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严以用权”的理解。 5.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严以修身”的理解。 6.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严以律己”的理解。 7.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做人要实”的理解。 8.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谋事要实”的理解。 9.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讲规矩”的理解。(讲政治、讲道德、讲奉献)

10.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忠诚”的理解。 11.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干净”的理解。(清正廉洁) 12.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担当”的理解。(责任) 13.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忠于职守”的理解。 14.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团结”的理解。 15.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实事求是”的理解。 16.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活到老学到老”的理解。 17.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理想信念”的理解。 18.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艰苦奋斗”的理解。 19.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爱岗敬业”的理解。 20.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诚信”的理解。 21.结合自身经历和报考岗位,谈谈你对“友善”的理解。(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2.结合你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谈谈你最成功(失败)的事情是什么? (编辑:上海华图)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 为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10]2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08 【实施日期】2010.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0〕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八日 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协助行政执法的人员只能按照规定从事行政执法的有关辅助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有统一制式或识别服装(以下简称“制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着制服;没有制服的,着装应当庄重得体。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将制服转借、出租或者买卖;不得因非行政执法活动需要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当事人或者做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

2017上海城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笔试考试成绩出来后几号面试

2017上海城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笔试考试成绩出来后几号面试 2017上海城管|行政执法公务员笔试成绩出来后几号面试?相信很多报考上海城管|行政执法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朋友们比较关心。城管笔试成绩后,就要准备面试,体能了。面试占据城管分数的50%,还是比较关键的。上海华图给大家梳理一下上海城管面试时间。 2017上海城管|行政执法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总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10月27日10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5:1比例的,将适当调整招录计划。 进入城管执法职位面试名单的考生,请于10月27日10时至10月28日16时,选择本区城管执法具体职位意向(体检考察名单确定后,将按照入围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根据职位意向顺序确定具体录用职位)。本区城管执法职位只有一个职位的,则无需选择具体职位意向。 2017上海城管|行政执法公务员面试体能时间 面试(包括体能测评、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于10月27 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安排在10月31日至11月2日(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体能测评,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制,未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将不再参加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安排在11月10日至11月12日,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 这样一算,上海城管|行政执法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与体能考察时间,其中有一周的准备时间。距离面试则有14天的准备时间。上海华图建议考生在笔试结束那天就可以准备体能训练了!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行政执法依据的公告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行政执法依据的公告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07.07.31 【实施日期】2007.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行政执法依据的公告 一、行政执法事项 (一)新增(12项) 1、行政处罚 (1)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2)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3)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具体包括: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未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的处罚;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未清理作业场地,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的处罚;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

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的处罚) (4)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具体包括: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的处罚;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处罚;未按照要求配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的处罚;未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的处罚;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处罚;未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未按照要求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处罚;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未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未向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第三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注重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五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机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

第六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内设机构设置。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机关依照职能、国家行政编制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职位设置范围等,制定本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并确定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八条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机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九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具体职务名称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以通用职务名称为基础确定。 第十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二)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三)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五)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六)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关于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 日期:2010-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及以上人员公开招聘。特别说明如下: (一)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08年、2009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者不能报考。 (三)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按深圳户籍报考。符合职位其他条件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2008年和2009年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四)深圳户籍人员的配偶为市外户籍的,可按深圳户籍报考。 (五)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六)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七)留学(含在港澳学习,下同)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均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十)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不予接受报考。 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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